【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定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7月定额发票取消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这两天有个童鞋跑来问二哥,是不是通用手工发票从7月1日之后就没有了?
我说没看到通知啊?然后问他为什么这样说呢?
他马上给我扔了一个链接。
我打开仔细看了看,我去!内容仅仅是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发布了一个关于取消部分普通发票的通告,仅仅是重庆计划从7月1日开始取消部分普通发票,其中包括通用手工发票。
我说同学,这只是说的重庆,不是全国好不啦。
难道发票还分地方吗?同学反问我
我说当然分啊,特别是普通发票,各地有差异的哈
他说他还真不知道,以为都是全国统一的。
遇到这种情况我是该说说这个同学需要多学习培养点自主思考能力,还是该说说这个文章不说清楚而对小白产生误导呢?
我都没资格说。
我就给大家说说这个普通发票吧。大家学习了,知道了这个的背景渊源,自然就不会理解错了。
01
long long ago「也不是好long,二哥刚上班那会就是这样,解释一下,证明我不老」
我们的会看到很多种发票
什么建筑业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保险业专用发票,林林总总,五花八门,花里胡哨,锣鼓喧天,emmm,串词了。
讲真,那个时候,当个会计比现在可难多了!
网络不发达,信息沟通也不畅,如果会计收到没见过的发票基本要傻眼,心中的疑问首先不是这个发票是不是真的,而是特么世界上真的存在这种发票?
没办法,到处打电话问呗,税务局也说不清楚,然后打电话去发票发行省份问你们省有没有这种样式的发票?很多时候都不了了之,讲真,不知道那个时候报销了多少假发票。。。
02
那个时候的普通发票啊,票种繁多、各省各异,完全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更不利于纳税人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
二哥曾经想给发票分个类。
网上一搜发票种类,各种说法都有。流传最多的就是这张分类图
说实话,我都蒙圈了,为什么要搞这么复杂呢?
原因也很简单,又是long long ago。
我们在流转税环节,主要存在两大税种,营业税和增值税,那么根据缴纳的主税种不同,我们将纳税人分类为「增值税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你每取得一笔应税收入,不是缴纳增值税就是缴纳营业税。
缴纳的税不同当然就开不同的发票,营业税地税管,涉及营业税的行业很多,各个行业根据需要搞了一大堆五花八门的发票样式出来,专业度比较强的还要搞一些专门的专业发票。
增值税国税管,除了增专票【专票就是专门弄出来对付虚开虚抵扣的】,当然也有一大堆五花八门的普通发票,什么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
所以就有了上图。
其实把上面那个图分类还可以再粗一点,无非就是这样分。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普通发票(国税)》
● 《普通发票(地税)》
缴纳营业税的各个行业弄的发票都叫地税的普通发票,缴纳增值税的除了从防伪税控系统开的,其他也叫国税的普通发票。从防伪税控系统开的全国统一管理,这个控制的很好,虚开泛滥,能不控制好吗?
但是普通发票就麻烦了,五花八门,就像开头说的。
国家看着不行啊,这不仅你纳税人搞不懂,我们税务机关也搞不懂啊,发票种类那么多,我们管理效率十分低下,纳税人辨别成本十分大啊,不行,要规范。
03
好了,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其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普通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
也就是把以前各省国地税乱七八糟的发票样式大部分收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在通用发票中选择本地使用的票种和规格。
所有有了我们今天还一直还看到的通用发票,纸质载体样式都差不多一个样,内容方面自己通过软件设置「一些以前的行业发票可以自己通过软件设置需要的内容」。
当然,当时已经有的一些全国通用的发票比如《建筑业统一发票》等没强制取消,毕竟都已经在全国统一使用,当时改变它的意义也不大。
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也继续保留。但是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还需继续保留的发票,税总要求各省要严格控制,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04
这个美好的改进大大的减少了发票的样式,基本除了一些全国通用的行业发票,其他的普通发票格式都简化为通用机打、通用手工、通用定额这三种了。这种棒棒哒的措施一直存续营改增。
营业税没了,那些没能退去的发票样式进一步减少了。
“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等一些全国通用行业的发票都滚粗吧。再也不想看到这么大张的发票了,还弄个复印功能,经常一摸就能把手涂上颜色。
● 《增值税专用发票》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普通发票(国税)》
● 《普通发票(地税)》
看吧,它彻底消失了。
那是不是意味着通用机打、通用手工、通用定额就全取消了呢?
no no no,当然没有,全部给换了马甲。以前地税监制的变成国税监制,因为都缴纳增值税了嘛。
终于清静了,多年的努力,还是得靠营改增解决,税种少了,发票的种类也就清晰了。
05
就完了?
of course not
这才是万里长征第一步,下一步的大招还在孕育之中。
普通发票注定是一个短命的票种,只是一个被利用的棋子,注定被历史的车轮无情的碾压,被抛弃在历史的长河里。「普票心声:二哥,我惹你了?」
税务系统要想知道你每一次开票动作、每一次作废、每一次红冲,不仅要知道,而且要及时知道,而且要知道的越详细越好。
那这就是要把你们都管控的严严实实的,普通发票做不到啊,普通发票首先不是全国共享数据,其次发票票面要素采集也不详细。
什么能做到?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
这个东西厉害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都纳入了统一数据库。以前地税普通发票各自为政,现在国税普通发票也是不能全国通查,都是各地配售,各地服务器统一管理。发票信息无法及时反馈,失控的发票也无法及时协查处理。
有了这个系统,把所有的发票都弄进来开具管理,票面全要素采集、实时上传监控、增值税纳税人全覆盖……一个体系,两个覆盖「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都跑不脱」
税务局通过新系统即可自动掌握企业相关信息。这些信息先汇总到各省税务机关,然后汇总到国家税务总局,形成全国电子底账库。有了进项和销项两方信息,相当于掌握了企业账本,一旦发现虚开就可做到精准打击,进一步压缩虚假发票空间。
发票的实时、全面和动态监控,使得税务机关对于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更加高效,更有针对性。发票信息全票面采集,包括普票在内的所有开票信息都将汇总形成电子底账,能够及时用于比对稽核。再加上构建的全国统一的发票真伪查验平台,将极大地压缩虚假发票的空间。
不敢想不敢想,不规范,两套账,买卖发票的企业,未来不好混哈。
06
方向有了,但是不可能一口气吃一个胖子,发票改革也要一步一个脚印。
所以我们看到了一些地方的发票政策
青岛自2023年起停用冠名通用机打卷式发票合肥自2023年1月1日停用通用手工和通用机打发票
自2023年8月1日起,天津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一联)停止使用
自2023年7月日起,重庆停用通用机打发票
……
所以,不要看到一个地方的政策就套用全国,普通发票要逐步取消,手工发票更会首当其冲,但是各地进度是不一样的。
通用手工发票是否取消?
现在如果你取得一个b省的手工发票,你就要去b省的税务局网站查询一下,看他们省到底取消没?
这才是正解。
对于财务人员来说,核算账目,整理发票是很头疼的事,在以前这些只能靠纯手工核对记录。不过随着现在的技术越来越发达,除了账目,其他的一些杂锁的事情我们可以利用一些人工智能软件来搞定。就比如定额发票,现在我们不用靠人工录入,也能快速核对编辑成文档。那你们知道识别定额发票的软件有哪些吗?下面我来给你们分享几个实用的识别软件,你们走过路过,可别错过!
软件一:万能文字识别
软件优势:识别效果不错,可以智能输出文档;
这是一个很万能的识别工具,它不仅能支持文字识别,还可以支持票证识别。其中它的【票证识别功能】包括了身份证识别、增值税发票识别、定额票识别、银行卡识别等各种功能,而且它可以支持批量的文件操作,非常适合办公人士使用。
另外这个软件还拥有手机端app,能方便我们随时随地的转换文件、扫描文件以及识别各种东西,你们可以去试一试。
软件二:百度ai开放平台
软件优势:使用方便,无需下载;
这个其实是百度推出的技术平台,它能为我们提供很多种实用服务,包括语音转写、发票识别、文字识别等多种功能。我们只需要在浏览器中搜索该网站,然后登录账号,接着在开发能力中找到我们需要的相应功能即可成功识别。
软件三:录音转文字助手
软件优势:设计简单,操作容易;
这个软件虽然主打的功能是录音转文字,但是它还有图片文字识别、文字转语音、视频转文字、视频转音频、翻译等多种工具,我们可以轻松利用【图片文字识别】来识别定额发票,制作成我们需要的办公文档。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到这。现在你们知道识别定额发票的软件有哪些吗?如果你们还知道其他的好用的软件,欢迎在评论区给我留言哦。
管账先生导读:
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发票换版本,换监制章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发票凡是涉及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得换。为什么不说地方税务局呢?因为16年营改增,地税发票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只留下国税发票。营改增之前的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都早已经改版为国家税务局监制。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现在国地税机构又合并,当然又需要变了哦,国家税务局也不存在了,都变成税务局了,所以当然又得变了。
变成这种了,国家税务局的字样消失,统一变成××税务局,比如河北省的,就是河北省税务局。
那么到底哪些发票还可以继续使用了?哪些不能使用了?
根据《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可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这样还要特别说一下,有些朋友看了一些文章,又跑来问定额发票还能用不?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这里小编也强调一下,就是一个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所以,哪些需要换?你看看发票上面监制章就知道了。
一、以前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就不用换,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这些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不用更换。
二、以前是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就需要换,具体有哪些?我们一个个来看看。
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等,在2023年12月31日后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原通用机打发票
原通用手工发票
原通用定额发票
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原发票换票证
我们在2023年收发票的时候就要注意,但凡2023年1月之后开具的,就不能是老版本的监制章了哦。
来源:网络资料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导读:对于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的问题,定额发票遗失,可能会面临着罚款的问题,但是具体的金额,一般主管税务机关会有明细规定,所以下文只可供大家参考,具体的建议咨询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希望通过本文能给你带来帮助。
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1、丢失、损毁手工发票的(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以1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1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2、丢失、损毁机打发票的(包括存根联、发票联、记账联):以500元为处罚基数,每份加收罚款5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
3、丢失、损毁空白定额发票或丢失、损毁定额发票存根联:
(1)票面为5元及以下(含5元)的:处每本罚款2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2)票面为10元的:处每本罚款5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3)票面为20元的:处每本罚款100元,累计罚款最高金额每次不超过30000元;对按本装订的发票,发生部分丢失的,视作一本进行处罚。
但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有明细规定,鉴于定额发票存根对税收影响不是很大,一般处罚的金额都不是很多,或者免于处罚。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
定额发票领购的条件是什么?
办理定额发票需要准备的条件如下:
1、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印模等文件,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
2、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发放发票领购簿。
2023年1月1日后,只有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可继续选择使用通用定额发票。
(一)起征点以下的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起,起征点以下纳税人(季销售额9万元以下),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其月领用额最高为3万元。
(二)起征点以上,提供车辆停放服务的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起,可继续使用通用定额发票,但需重新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通用定额发票票种核定。
(三)其他纳税人
2023年1月1日后,原则上不得再领用通用定额发票。且已领用的通用定额发票,应于2023年5月31日前缴销(验旧)完毕。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十五条
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针对定额发票遗失罚款多少的这一问题,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解答,定额发票弄丢了可能会面临罚款,但是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一般有明细规定,建议联系你的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定额发票领购的条件上文也进行了说明,
「定额发票」,也称通用定额发票,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不记名,金额固定,无开据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所需额度就可,商家在领用时必须在手撕定额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
它是合法的经济业务证明,也是财务报销的合法依据,和手工、机打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千万别不把它当发票。
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也就是说这个票种继续存在,只不过从发票形式上来看,发票抬头的监制章全变成了由国税监制了。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然后呢,国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所以,目前定额发票的监制章又变成这样了。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四川省税务局”等。
所以,如果你2023年后再收到地税监制的定额发票,或者说你还收到国税监制的定额发票,那就要特别注意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定额发票你在财务日常工作中会经常遇到,你看看你的报销明细里面,定额发票主要存在的地方有哪些?
比较常见的就是停车费、洗车费、快递费「逐步使用电子发票了」、餐饮费「逐步减少了」。
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目前定额发票还会继续存在,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一般纳税人有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收款金额小的,比如收取停车费用,可以提供定额发票使用。
而且根据税务总局对发票的简化管理要求,我们会发现,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窄,甚至有些地方都仅限于停车费这种特殊业务才可领用,其他的必须使用计算机开具机打发票,达到规模的必须上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这也是一个趋势,是税总不断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实现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必然要求。
如何领取定额发票?
符合领购条件的企业,只需要填写票种核定表提交税务机关即可申请领购。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具体以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为准,有些是直接可以在网上税务局提起申请。
定额发票如何计算增值税
定额发票票面并未进行价税分离显示,在计算增值税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处理,比如以停车场使用的定额发票为例
一般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9%,如果停车场为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征收率为5%。
也就是说发票面额是5块,如果是简易计税方式应交增值税就是5/(1+5%)*5%
一般计税的销项税就是5/(1+9%)*9%
报销收到大量定额发票怎么办?
我们知道,定额发票是有适用范围的,一般就是不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如果我们在日常报销中一次性收到了累计金额巨大的定额发票,那我们就要根据业务情况以及发票验证真伪等相关信息仔细推敲一下了。
为什么同一单位撕扯这么多定额发票?
每个月撕扯超过起征点,难道税务局不让其上机打系统?
我单位又为什么在规模如此小的单位消费这么大的金额?甚至超过了该单位一个月的销售额?
思考这些主要是要看是不是存在假定额发票情况,因为手撕发票造假太易,制假、售假、用假泛滥,一般消费者当时也不会仔细察看,也无从鉴别,之后发现可能发票上发票专用章也根本就不是消费场所单位的章,投诉都没有证据,只有自认倒霉。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单位在财务报销制度都明确规定,大额费用发生不得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定额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多少金额,且不得连号报销。以此制度方式规避风险。
定额发票,要不要填纳税人识别号?
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发票票面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不需要填写;如图所示,定额发票并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
发票界的颜值担当名副其实
自从国家税务总局简化普票票种以来,全国各省的定额发票样式得到了有效的统一,都冠以通用定额发票的抬头。样式趋同,更有助于纳税人辨别真伪。
但是具体版面还是带了地方特殊,主要就是发票的颜色和花样图案,主要凸显地方特色,甚至融入了地方宣传的元素,所以名副其实的成为发票界的颜值担当。
上张图感受一下:
各地花色都大不一样哦,广东的更有特点,很多纳税人收到后不知道怎么看报销金额。
如图,你是否收到过这种定额发票?
这种定额发票是属于剪裁式发票,正确方法垂直剪裁,发票联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举个例子,如果收款金额为贰元的,剪裁方法就沿上图红线垂直剪下来。
剪裁后如图所示为贰元,这张发票联是给客户的。
定额发票的查验
定额发票很容易发生套用情况,
举个例子,一餐饮老板开了一家餐饮店,税务局核定了增值税,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在使用发票方面,给他领了定额发票,但是实际该餐饮店月销售额远不止10万,但是老板不想交税,现在要发票的顾客也很多,老板如果多去领发票,发票额度超过了就会导致全额交税。
所以,老板想了几个办法。
1、忽悠顾客不开发票,比如月底领不到发票、送饮料、打折等。
2、把自己平时消费收集的已经开具的发票给顾客充数,也就是替票。
3、朋友开了一个店或者自己的其他店,没有使用完的定额,拿过来盖了这家点的发票专用章给顾客。
4、直接卖假定额发票给顾客。
……
对于第3、4种情况,我们如果不通过网站查询,还是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的。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注意,定额发票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故而没法在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只能在定额发票发行的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
以四川省国税网站为例:
首先、打开查询网页,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
如图,发票查验有领用单位,如果领用单位和发票专用章单位不一致那就存在套用的问题。
如果当地没法网上查询,可以打12366或者带发票到办税大厅查询。
定额发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比如一般纳税人的停车费收入20元,撕扯的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
该栏次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
定额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定额发票的未来
我们知道,目前定额发票主要是一些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殊行业领用,比如停车,快递等。
其实目前税务局都在力推机打发票,有条件的纳税人都尽量上通用机打发票,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得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快递行业也在逐步使用电子发票,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你会发现,现在出门就餐的发票基本都是通用机打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了,定额发票使用比重相对以前越来越小。
对于停车场这种随着信息化的推广,上海已经出现了电子收费税控系统的停车场,卷式发票的打印快捷而且方便,真正还推出了电子化。
相信不久的将来定额发票就要退出市场。
”,众网友十分关注,但也有人反映,所在地区并未真正开始落地,别急!现在已经有税局开始发提醒了~
截图来自厦门税务局微信公号
提醒文中,明确指出“如发票抬头还是“厦门市国家税务局”,注意啦!您的发票已经不能使用了!旧票处理要在2月28日前完成哦!”
换版公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换版范围
本次换版发票范围为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企业冠名发票。新版发票包括:
(一)通用机打发票
1.《厦门通用机打发票》(千元版,最高开票限额一万元),规格为210 mm×139.7 mm,平推式,三联次。
2.《厦门通用机打发票》(万元版),规格为210 mm×139.7 mm,平推式,三联次。
3.《厦门通用机打发票》(一联 无金额限制版,卷式,出租汽车专用)。
(二)通用手工发票
《厦门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规格为190 mm×105 mm,三联次。
(三)通用定额发票
《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共分为壹元、贰元、伍元、壹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等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7mm,并列二联次。
(四)《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在税控设备上开具。
(五)《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在税控设备上开具。
(六)企业冠名普通发票(含冠名门票、景交车票、索道票)。
特别提醒:
增值税发票新系统使用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在本次换版范围。
旧票处理
2023年2月28日前
已使用未验旧的发票:向税务机关办理验旧
未使用的空白发票:向税务机关办理缴销
新政落地都有缓冲期,这也使得各地对政策的执行时间有所差异,但通常时间不会太长,如今厦门税局已经发出提醒了,希望未实施地区的童靴都警醒起来,随时关注当地税局动态,防止错失信息,给公司带来麻烦!
来源厦门税,更多问题,请点击文末“了解更多”。
问题:我们现在收到的这种定额发票还能用吗?
答复:
国税定额发票能用,即发票抬头盖有国税监制章的定额发票。
产生这样的疑问主要由于目前见到的定额发票太少了,且对营改增定额发票的规定不太清楚,下面就定额发票相关事项收集整理,分享给大家:
01. 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
可能在以后很长时间内这个票种会继续存在,不过发票抬头的监制章全变成了由国税监制了,地税监制的定额发票,从2023年6月30日止已停止使用了。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二、发票使用
(四)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三、发票使用
(四)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七)自2023年5月1日起,地税机关不再向试点纳税人发放发票。试点纳税人已领取地税机关印制的发票以及印有本单位名称的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特殊情况经省国税局确定,可适当延长使用期限,最迟不超过2023年8月31日。
02. 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目前定额发票还会继续存在,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比较常见的就是停车费、洗车费、餐饮费(逐步减少了)。
根据税务总局对发票的简化管理要求,我们会发现,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窄,甚至有些地方都仅限于停车费这种特殊业务才可领用,其他的必须使用计算机开具机打发票,达到规模的必须上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这是个明显趋势,是税总不断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实现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必然要求。
国税发〔2008〕80号:
第三条第(四)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03. 定额发票,要不要填纳税人识别号?
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发票票面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不需要填写。
04. 定额发票的查验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如果当地没法网上查询,可以打12366或者带发票到办税大厅查询。
发票查验有领用单位,如果领用单位和发票专用章单位不一致那就存在套用的问题,这种定额发票是不能使用的。
05. 定额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定额发票丢失了,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并且可能还会面临税务处噢。
根据规定,发票丢失可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或情况说明,代作原始凭证,但不能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年度汇算清缴时须作纳税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六条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 财会字〔1996〕19号 ):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 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 代作原始凭证。
06. 未来,定额发票会逐步退出市场
我们知道,目前定额发票主要是一些未达到月销售3万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殊行业领用,比如停车,快递等。
其实目前税务局都在力推机打发票,有条件的纳税人都尽量上通用机打发票,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得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快递行业也在逐步使用电子发票,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对于停车场这种随着信息化的推广,上海已经出现了电子收费税控系统的停车场,卷式发票的打印快捷而且方便。
随着“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逐步实现,相信不久的将来,定额发票就要退出历史舞台。
以上答案仅供参考有不妥之处欢迎大家讨论!并请提出指正。
一提到定额发票,相信很多小伙伴对这个名称很陌生,因为我们通常称其为“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就是发票的金额是固定的,不需要进行填开,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比较常见的定额发票,多出自于个体工商户,餐饮店、烟酒场、停车场、生活超市等场合。
但由于手撕发票造假太易,制假,售假,用假泛滥,一般消费者当时也不会细看,更无从鉴别,所以当同事拿着贴着定额发票的报销单来报销时,很多财务人员犯难,不知道如何鉴别真伪和是否有效。
所以今天就来聊聊定额发票的使用和报销问题以及定额发票的未来发展问题。
观察定额发票外观鉴别是否可用
01
观察发票监制章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税务局”字样,如“广东省税务局”,字体为7磅楷体,颜色为大红色。
02
判断发票是新版还是旧版
还是观察监制章,如果印刻的是广东国家税务局字样的发票,那么就是旧版的,如果印刻的是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字样的发票,那么就是新版。其次看发票代码,第6位、第7位数字为19或者20的是新版,其余的均为旧版,而旧版发票需要携带到办税服务厅更换新版才可使用。
03
查看发票有效期
(一)观察发票是否有“本发票在xxxx年x月x日之前有效”的字样,有的话在根据日期判断是否过期,过期就无效了。
(二)如果定额发票没有有效日期,那么就以税务局通知为准,超过税务局公告的日期,发票就不能再用了。
04
观察水印
新版发票保存有水印,印制xx税务,没有水印的,一定是假的。
各省份税务局网站查询定额发票是否可用
鉴别定额发票是否可用最好的方法是通过各省份税务局网站来查询,操作流程:
1、进入查询网站,找到定额发票查询模块
2、按照发票上的信息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方纳税人识别号和验证码。
3、输完所有信息之后,点击查询,就可以看到结果了。
01
结果为正常
如果查询的是新版定额发票,就可以正常使用和报销。如果查询的是旧版定额发票,说明该商户没有去税务局核销发票领取新版发票,不能作为报销凭据。
02
结果为“无此发票信息,请到税务机关核实”
(一)比较常见的是,实际领票单位与发票专用章单位不是同一家,不能使用和报销。
(二)录入信息有误,导致系统查询不到
(三)可能是假票,导致系统查询不到
03
结果为“注销”
如果结果为“注销”,不仅这张发票不能使用和报销,而且还要退回报销人员。
电子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不需要纸质载体,不需要经过传统纸质发票的印制环节,开户登记、在线生成、发票开具、数据传输等环节都可以通过统一的电子发票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
那么电子发票和纸币发票有什么区别呢?
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具有以下特点:
1.电子发票没有印制环节,可以大大降低发票成本,提升节能减排效益;
2.纳税人申领发票手续得以简化,不再需要往返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发票,降低纳税成本;
3.纳税人开票数据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可以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开票情况,对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加强了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提高了信息管税水平;
4.受票方可以在发生交易的同时收取到发票,并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减少接受到假发票的损失。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电子发票实体上还是纸质。只不过以前的发票是定额或者是根据需要开具金额,所以会存在大头小尾的情况。公号(票慧)做电票方面。而电子发票义务人自行留存空白发票,在通过互联网录入数据,然后开具给客户。从而杜绝一些管理上的漏洞,防止偷税漏税行为。
那么电子发票和纸币发票有什么区别呢
电子发票的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那么电子发票的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一起来看!
一、电子发票的优点
发行电子发票将大幅节省企业在发票上的成本,节约发票印制成本,而且不包括企业发票管理间接成本。而且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并能及时给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支持。
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时更加方便,也便于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而且可以减少纸质发票的资源浪费现象,将减少森林的砍伐,更加的环保,符合未来人类的发展。
网络发票的推出是国家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的必然方式,这有利于国家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电子发票的缺点
电子发票的普及实施,对网购市场一直赖以生存的价格优势将带来严重的考验,不少商家会把电子发票的成本施加到消费者身上,而最终导致产品的价格走高。一些正规的电商都可以开具纸质发票,如京东商城、当当网、天猫商城等等,虽然这些产品的价格相较淘宝平台价格稍微高出一点,但是给消费者一种规范感,也更加的安心。而淘宝平台是以c2c(个人对个人)的模式,因为c2c商家大多数都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所以在开具发票方面就存在障碍。但是也因为如此,c2c的方式比b2c方式少了很大一部分税收的成本,产品的价格自然就更加低廉。
在电子发票普及开后,c2c的普通商家将不能再“幸免”,对网购物美价廉的优势带来打击。这也使得大家对于电子发票的普及虽支持但又犹豫不决,所以政府发布之后过了几个月才有商家正式着手实施。
尽管国家已经明确了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都与纸质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同样可以报销入账,但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电子发票都是感到头疼。
“由于是消费者自行打印,所以在纸质、打印效果上都会有所差异,这就相当于把原来发票的物理防伪性能都取消了,鉴别真伪的责任全都推给了财务人员,这个责任确实太大了!”有企业财务人员表示,他们通常会建议员工尽量选择开普通发票的商家消费,但越来越多商家只提供电子发票,给不给报销这些发票往往会在员工与财务人员间产生分歧。
另外,电子发票可以重复打印的特性也使如何防范重复报销成为企业财务人员面临的问题。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就专门做过试验,同一张电子发票在复印后和原发票几乎一模一样,如果用来重复报销,财务人员根本无法识别。对此,多数财务人员能采取的方法只能是把报销过的每张电子发票编号记下来,每次报销时都要查询一遍这张发票是否已经报销过,这无疑增加了工作压力。
博智税通,让财税变轻松!
江苏泰州市发票真伪查询攻略说到全国各地发票真伪查询指南,跟大家简单介绍下全国各地在发票上做了一些统一的防伪措施。首先手写版普通发票发票联采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然后部分普通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再是电脑发票尚未采取全国统一防伪措施,部分地区使用带有sw字样的水印纸,其他省市使用普通压感纸,而定额发票用纸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基本上这些就是全国发票一些特定的性质了,基于全国各地发票真伪如何查询,一般都是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税务官网上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去进行发票真伪查询验证了,或是用肉眼去辨别全国各地发票的特定性质也可以,但我个人认为这些方法并不适用所有人,一次偶尔听到财务同事提到了支付宝上有个小程序能够自助查验真伪,我觉得挺不错的,分享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导读】: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票是企业发展的必需品,发票就是发生的成本、费用或收入的原始凭证,发票的票面内容有很多,在每张发票上都有一个二维码,许多人都不知道二维码的用途,接下来由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解答这个问题,希望可以解答大家的疑问.
发票上的二维码有什么用?
答:发票上的二维码是用来辨别发票的真伪的.使用国税'发票查询'软件--'网票查',市民只需对准普通发票上的二维码轻轻一扫,就能轻松快捷查询到所持发票的真伪.
而发票上的密码区也是查询辨别发票真伪的措施之一.
开票过程中,利用防伪开票子系统提供的加密功能,将发票上的主要信息(包括开票日期、发票代码、发票号、购销双方的税务登记号、金额和税额等)经数据加密形成防伪电子密码(也称密文)打印在发票上(即密码区),同时将用于加密的所有信息逐票录到金税卡的黑匣子中.
如需识别一张发票的真伪,可通过数据扫描仪或键盘将发票上的密文输入认证报税子系统,采用字符识别技术将图像转换成数字信息经解密恢复出七项关键参数,再与发票上的相应内容比对,由于防伪增值税专 用发票是一票一密,因而比对结果一致则为真票, 若不相符即为假票.
所以发票上的二维码与密码区都是辨别发票真伪的一种手段.
发票票面内容都有哪些?
答:发票内容一般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银行开户账号、商(产)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金额、经手人、单位印章、开票日期等.实行增值税的单位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还应有税种、税率、税额等内容.
1993年1月1日全国实行统一发票后,发票联必须套印:'发票监制章',统一后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规管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0.1厘米,内环加一细线.
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下环刻有'税务局监制'字样,中间刻制监制税务机关所在地省(市、区)、市(县)的全称或简称,字体为正楷,印色为大红色,套印在发票联票头中央.
发票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因此每个会计人员都应该清楚的知道发票的票面内容以及用途,可以辨别发票真伪,这样可以减少企业损失.这个技能是大家都必不可少的,那你是否学会了?去自己辨别看看吧.
10月21日,满洲里市首台定额发票自助领取设备在国家税务总局满洲里市边境经济合作区税务局自助办税服务区正式投入使用,这是合作区税务局持续推进“互联网+税务”的又一项重要举措。
“以前人多的时候,领用发票需要排队等很久,现在好了,有了定额发票自助机,再也不用排队了!”正在办理业务的杨女士高兴地说道。
据了解,定额发票自助领取设备投入使用后,通过实名认证的领票员,只需要验证通过本人身份证,输入纳税人识别号并选择相应面额的定额发票即可领取,整个过程只需1分钟左右的时间。大幅减少了纳税人办税时间,切实提高办税服务质效,进一步缩短了办税时间,实现纳税人和服务人员办税效率 “双减负”。定额发票自助发售终端以其实用性和便利性受到了征、纳双方的一致好评和认可。
疑问1
定额发票目前还有吗?
答复:
目前还有定额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 年第23 号)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疑问2
招待客户的住宿费专票能否抵扣?
答复:
不可以抵扣!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疑问3
我单位每月按照工资制度规定给每个员工发放200元交通补贴,请问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还是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答复:
计入“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薪金”。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规定,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因此,公司发放的交通费补贴符合上述条件,应当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疑问4
我们知道,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时候,发票联和抵扣联需要加盖发票专用章,请问:存根联和记账联需要盖发票专用章吗?
答复:
存根联和记账联不需要盖发票专用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因此,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要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的其他联次不要求必须盖发票专用章。
疑问5
我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上个月将一楼门头出租,并一次性收到全年房租24万元,平均到每个月不到3万元,请问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复:
不享受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其他个人采取预收款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预收租金收入,可在预收款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过3万元的,可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
因此,由于你公司不属于其他个人,不适用于以上分摊房租3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的优惠。
举办“金三&增值税模式下建安地产企业全面税收风险排查与节税策略”高级培训班通知
本次课程以建安房产企业所涉及的税种为主线,深入剖析在新金三&增值税模新式下企业各税种面临的涉税风险,并告诉纳税人如何进行全面税收风险排查及节税策略,辅助于典型案例,为企业创造价值,节约税收成本,并告诉财务人员如何规避自身风险,从而从容面对新环境,提升自身价值。
贴发票的四大标准:四边齐、表面平、无凹凸、书本型。
贴发票前的准备工作
1、确保桌面整洁,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发票整理;
2、准备好需要的贴票神器,比如:笔、便利贴、计算器、胶水(固体胶、双面胶是不行的)、粘贴发票的附纸(如:报销单、发票黏贴单、白纸);
3、提前算好个人发票的金额,并记录备案;
4、依照发票的种类(如:交通费、差旅费、餐费)、发票的尺寸大小进行归类。
正确的贴发票方法
1、发票或原始单据从右到左,先小张后大张粘贴。粘贴时请切勿使用双面胶,不建议使用固体胶。
2、粘贴的票据与粘贴单上下、左右对齐,不可超过贴贴单上下及左右边界,每张票据约错开1厘米左右的距离,票据呈鱼鳞状分布。
3、每张粘贴单粘贴票据10-15张左右(餐费和车费可适当增加到15-20张),粘贴发票或原始单据总的要求是分类粘贴,粘贴单整齐、平整、均匀。粘好票据后请将“非粘贴处”折叠粘贴好。
4、当遇到发票面积较大,超过粘贴单上下限或左右限,则以可见发票内容明细的情况下以粘贴单的上下右边为基准,适当超出左边“非粘贴处”内。请将超出粘贴单的部分折叠好。
5、报销汇总单上需要注明实际附件张数。(每张票据均需盖附件章。付款单位(或客户)处请盖本单位名称章。)
超快的贴发票方法
step1:先叠平
step2:然后将它们弄出一个斜坡,然后在纸上涂满胶水,直接将一叠发票的斜坡整体贴上去,就大功告成了,速度绝对非常快,绝对非常快,绝对非常快。
如图,贴上去就ok了。
新的一年,国地税合并,电子票据全国推行,在这些背景之下,我们的发票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这和我们的会计工作息息相关,所有人都必须知道!
1
财政部最新政策:
全面推广电子票据!
1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统一全国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的通知 》
这个通知决定统一规范全国财政票据式样,启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
给大家划一下重点: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具体式样见附件1和附件2)。原则上各地区可设置一年过渡期,过渡期内各地区原有票据式样和全国统一的票据式样并行。二、全国统一的财政电子票据式样和财政机打票据式样适用于各类财政票据。三、为确保财政票据编码在全国范围内的唯一性,财政电子票据编码和财政机打票据编码应按全国统一的编码规则进行编制。
财政电子票据式样↓↓↓
财政机打票据式样↓↓↓
2
税务局紧急通知:
国地税合并,发票大改!1月1日起执行!
这些发票将不能用了
一、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非常明确,国地税合并后将用新的发票监制章,时间也从2023年1月1日开始: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1号
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发票换版本,换监制章的问题。
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一句话,也就是凡是涉及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得换。
为什么这里小编不说地方税务局呢?
因为16年营改增,地税发票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只留下国税发票。营改增之前的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都早已经改版为国家税务局监制。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现在国地税机构又合并,当然又需要变了哦,国家税务局也不存在了,都变成税务局了,所以当然又得变了。
变成这种了,国家税务局的字样消失,统一变成××税务局,比如河北省的,就是河北省税务局。
这个政策依据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这样还要特别说一下,有些朋友看了一些文章,又跑来问定额发票还能用不?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这里小编也强调一下,就是一个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广东省税务局”、“广州市税务局”等。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32号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的具体通知
(一)发布本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为了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顺利推进,确保改革前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发布本公告。
(二)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有何变化?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以下简称“各省(区、市)税务局”]将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含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下同)版式文件上的发票监制章,相应修改为各省(区、市)税务局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需要进行相应升级。
(三)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式?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江苏省税务局”、“上海市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四)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何时完成?
纳税人自建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和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升级工作,应当于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
(五)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发票监制章如何使用?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六)本公告自何时起施行?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这张图片要收藏,专票填写最新要求示意图:
3
旧的定额发票不能用了?
新规执行后,定额发票也不能继续使用了吗?
1、根据《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的规定,上海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更改为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上海通用定额发票自2023年8月1日起,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新版发票监制章如图所示:
因此,定额发票可以继续使用,但是必须是合规的定额发票!如下图所示的定额发票自19年1月1日就不可以再使用了哦!
如果您手上有这种定额发票还未使用,建议请尽快将这些发票整理出来交到税局,并换成新版定额发票。
如果您收到这种定额发票,请跟您企业的员工说明,以后不要拿着这种发票来报销了!
使用定额发票还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定额发票如何查询真伪?(湖南举例)
登录当地税务局发票辨伪系统网站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即可查询。
2、定额发票如何验旧?
登录财税专家客户端,点击“办税中心”,选择“发票办理”菜单,点击“发票验(交)旧”功能,即可进入发票验旧的办理。
3、丢失定额发票如何处理?
首先,需要报告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其次,需要缴纳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丢失发票或擅自损毁发票的,可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以上3万以下的罚款。
因此,提醒大家务必保管好手里的发票,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旧版发票交给税局!
4
哪些发票章需要换?
一、以前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就不用换,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这些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不用更换。
二、以前是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就需要换,具体有哪些?
需要更换监制章的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通用机打发票(联式)、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通行费发票、出租车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不需要更换监制章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联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飞机行程单。
5
会计必须知道的发票使用规定!
1、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纳税人用税控设备开出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后可以继续使用!
根据《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可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因此,只要是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都可以继续使用。
2、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等,在2023年12月31日后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原发票换票证
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原通用定额发票
原通用手工发票
原通用机打发票
6
千万不要不当回事!
发票用的不对不得税前扣除、抵扣税款
可能各位不知道事情的关键所在,那么小编就给各位介绍个案例:
2023年1-8月,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571929075)从哈尔滨泉兴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纳税识别号:23011275632710x)购入水泥熟料等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69张,不含税金额合计56,191,679.51元,进项税合计9,552,585.39元。开票日期均为2023年,加盖旧式发票专用章。经调查,上述业务真实,取得的发票,除加盖旧式专用章外,没有其它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办法规定,发票专用章属于发票的基本内容,是确定发票法律效力重要形式特征。发票专用章式样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新的“发票专用章自2023年2月1日起启用,旧式发票专用章可以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的规定,以上69张发票均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根据国税发[2008]40号文件“对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和其他凭证,包括虚假发票和非法代开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规定,经请示哈尔滨市国税局研究同意,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以上69张发票均不得用以税前扣除、抵扣税款。限企业于2023年9月30日前,作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按规定开具红字发票,重新取得符合规定的发票,方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案件告知:
1、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按照本通知要求缴纳税款、滞纳金,或提供纳税担保,然后依法向哈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2、本通知要求其他事项的,如对本通知不服,可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哈市国税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虽然是2023年的案例,但是结合现在税前扣除和税款抵扣的政策可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等于作废!
1.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
第十二条 企业取得私自印制、伪造、变造、作废、开票方非法取得、虚开、填写不规范等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以下简称'不合规发票'),以及取得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的其他外部凭证(以下简称'不合规其他外部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告诫各位,发票启用新版监制章之后,一定要注意了!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