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定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12366定额发票真伪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也就是说这个票种继续存在,只不过从发票形式上来看,发票抬头的监制章全变成了由国税监制了,所以,如果你再收到地税监制的定额发票,那就不是有效的报销凭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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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目前定额发票还会继续存在,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3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
我们在日常财务报销中接触最多的就是没有达到规模的餐饮企业的定额发票报销。「你注意感觉,现在明显减少了」
其次,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纳税人也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发票,最典型的就是停车场收的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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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使用的定额发票如何计算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11%,如停车场为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征收率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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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销收到大量定额发票怎么办?
我们知道,定额发票是有适用范围的,一般就是不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如果我们在日常报销中一次性收到了累计金额巨大的定额发票,那我们就要根据业务情况以及发票验证真伪等相关信息仔细推敲一下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单位在财务报销制度都明确规定,大额费用发生不得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定额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多少金额,且不得连号报销。以此制度方式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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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要不要填纳税人识别号?
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发票票面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不需要填写;如图所示,定额发票并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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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界的颜值担当名副其实
自从国家税务总局简化普票票种以来,全国各省的定额发票样式得到了有效的统一,都冠以通用定额发票的抬头。样式趋同,更有助于纳税人辨别真伪。
上张图感受一下:
各地花色都大不一样哦,广东的更有特点,很多纳税人收到后不知道怎么看报销金额。
如图,你是否收到过这种定额发票?
这种定额发票是属于剪裁式发票,正确方法垂直剪裁,发票联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举个例子,如果收款金额为贰元的,剪裁方法就沿上图红线垂直剪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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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的查验
定额发票很容易发生套用情况,
举个例子,一餐饮老板开了一家餐饮店,税务局核定的月销售额不达3万,给他领了定额发票,但是实际该餐饮店月销售额远不止3万,但是老板不想交税,现在要发票的顾客也很多,老板如果多去领发票,就会超过起征点全额交3%的增值税。
所以,老板想了几个办法。
1、忽悠顾客不开发票,比如月底领不到发票、送饮料、打折等。
2、把自己平时消费收集的已经开具的发票给顾客充数。
3、朋友开了一个店或者自己的其他店,没有使用完的定额,拿过来盖了这家点的发票专用章给顾客。
4、直接卖假定额发票给顾客。
……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以四川省国税网站为例:
首先、打开查询网页,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
如图,发票查验有领用单位,如果领用单位和发票专用章单位不一致那就存在套用的问题。
如果当地没法网上查询,可以打12366或者带发票到办税大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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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比如一般纳税人的停车费收入20元,撕扯的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
该栏次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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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发票丢失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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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来,定额发票会逐步退出市场
我们知道,目前定额发票主要是一些未达到月销售3万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殊行业领用,比如停车,快递等。
其实目前税务局都在力推机打发票,有条件的纳税人都尽量上通用机打发票,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得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快递行业也在逐步使用电子发票,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你会发现,现在出门就餐的发票基本都是通用机打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了,定额发票使用比重相对以前越来越小。
对于停车场这种随着信息化的推广,上海已经出现了电子收费税控系统的停车场,卷式发票的打印快捷而且方便。
相信不久的将来定额发票就要退出市场。
贴发票的四大标准:四边齐、表面平、无凹凸、书本型。
贴发票前的准备工作
1、确保桌面整洁,有足够的空间进行发票整理;
2、准备好需要的贴票神器,比如:笔、便利贴、计算器、胶水(固体胶、双面胶是不行的)、粘贴发票的附纸(如:报销单、发票黏贴单、白纸);
3、提前算好个人发票的金额,并记录备案;
4、依照发票的种类(如:交通费、差旅费、餐费)、发票的尺寸大小进行归类。
正确的贴发票方法
1、发票或原始单据从右到左,先小张后大张粘贴。粘贴时请切勿使用双面胶,不建议使用固体胶。
2、粘贴的票据与粘贴单上下、左右对齐,不可超过贴贴单上下及左右边界,每张票据约错开1厘米左右的距离,票据呈鱼鳞状分布。
3、每张粘贴单粘贴票据10-15张左右(餐费和车费可适当增加到15-20张),粘贴发票或原始单据总的要求是分类粘贴,粘贴单整齐、平整、均匀。粘好票据后请将“非粘贴处”折叠粘贴好。
4、当遇到发票面积较大,超过粘贴单上下限或左右限,则以可见发票内容明细的情况下以粘贴单的上下右边为基准,适当超出左边“非粘贴处”内。请将超出粘贴单的部分折叠好。
5、报销汇总单上需要注明实际附件张数。(每张票据均需盖附件章。付款单位(或客户)处请盖本单位名称章。)
超快的贴发票方法
step1:先叠平
step2:然后将它们弄出一个斜坡,然后在纸上涂满胶水,直接将一叠发票的斜坡整体贴上去,就大功告成了,速度绝对非常快,绝对非常快,绝对非常快。
如图,贴上去就ok了。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萌萌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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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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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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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来源:厦门税务,同安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税收宣传)中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晕死个鬼哦,这种发票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这当然查不到啊。
01
发票查询要进对门,门都找错了,就算是真发票也找不到呢。
目前,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才能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作废」;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发票都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也就是升级了的防伪税控」进入了全国性的电子发票数据库的。
你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后都上传到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数据库,然后在逐层分发到各省市税务局,这也是让所有纳税人闻风丧胆的电子底账,税务局为企业订制的一套发票库存账。
税务总局从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地址为: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index.html」
你通过这个平台就可以通查全国各地开具的上述类别的发票。
02
除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其他发票我们这里都可以统称为普通发票。
这些发票只有在各省市自己的税务局网站查询了。这些发票并未建立一个全国的统一数据库,所以只能在发票发行的地方税务网站能查询。这里以四川省为例,其他省份均登录自己的国家税务局网站查询。
具体步骤,登录https://12366.sc-l-tax.gov.cn/home/#
点击首页我要查询进入查询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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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外的普通发票还有哪些?如下图分类。
这个分类是一种分法,当然从不同角度还会有其他对发票的分类,这里我们按照是否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标准来划分。
上图可以看出,通用机打发票、客运发票、通行费发票、出租车发票、冠名发票、门票其实都可以通过省国税局网站的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具体二哥和大家一个个来看看。
注:以下查验结果并不是对于发票图片的结果,发票图片仅仅是为了展示发票样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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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定额发票
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即可查询,查询结果如下:
定额发票假发票非常多,大面额的,连号的定额发票费用报销时候一定要重点抽查。其实现在很多地方都在逐步缩小定额发票的发行,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也越来越小,随着增值税管理新系统的不断推广和使用,定额发票的生存空间基本会被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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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打平推式发票
通用机打发票,逐步会被增值税普通发票取代,目前基本很少见到通用机打发票了,特别是平推式的,因为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会被要求领用增值税普通发票进行开具。
天津地区已经停用通用机打,在不久的将来,这种也属于消失的票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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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机打卷式发票
通用机打卷式发票会逐步被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取代,目前用量最多的就是快消行业。
推荐阅读:两种卷式发票还是有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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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运发票
客运发票属于营改增后的保留票种,也可以通过网站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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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费发票
我们可以看到,四川发行的通行费发票其实载体就是用的通用机打发票,无非就是样式不一样,很小一张,方便过路时候开具,从领用单位就可以看出,这是一张通行费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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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发票
出租车发票其实在四川看发票抬头其载体也是通用机打发票卷式,样式更长,适合行业需要,从领用单位来看,可以看出这是一张出租车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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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票
门票属于营改增后的保留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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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名发票
冠名发票其实也就是通用机打发票,只不过冠上了企业的名称,比如这张查验发票的结果就是家乐福超市的冠名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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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票行程单和火车票怎么查验?
查询电子客票号。拿到行程单后,直接登录“信天游”机票验真网站或直接登录该航空公司官网。按要求填写旅客姓名,身份证号、电子客票号。点击“查询”字样。查询结果是已打印基本能证明手中拿的是真。
机票和火车票并不能通过国税局网站查询,都是单独的网站查询,火车票这里不单独说,其实在日常报销中,你还是得结合员工出差的相关手续综合判断,适当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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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查询只是重要参考,并不是万无一失,套路太多。
特别是普通发票,你可以看到,你只能查询到发票流向,包括领用单位,什么时候领用,什么时候验旧。所以很多情况下真票假开,套用发票开具的情况你并不知道。
常见套路
领用单位是a,发票专用章盖的确实b,这种发票存在套用。这种常见于定额发票,由于定额发票不需要打销售方名称,只需要盖章,所以很多情况下就会出现套用,互相借用的情况。发票是真的,但是是违规使用,这样的发票也不属于合规的报销凭证。
系统可以查询开票单位和购票单位是一致的,但是对方却说没有开过这种发票,那么很可能是套用发票代码和号码进行开票。就像套牌车一样,出现了克隆情况。
比如在a市有家加油站,b市的一家单位长期用这家加油站开具的发票入账,上网查询,发票均为a加油站领用,但是通过协查,a加油站并未给b市区的单位开具过发票,后证实,是虚假发票,套用了a领用的发票号码信息。
so
通过发票查验系统你不能完全判断该发票是否为套开发票或者真票假开,这就需要你结合其他的报销资料来进行一个综合判断了。比如关注业务的真实性,是否是必要发生的业务,必要可以和对方单位核实。
也正是基于不能全面采集发票的票面信息,所有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发票逐步都在压缩使用范围,更多的是被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所取代。
现在发票方面的规定越来越严,发票要求标注的东西也越来越多,纳税人识别号、商品编码、备注栏等等。而这时候还收到报销拿过来的,缺这缺那的发票,心中不禁会有所怀疑:这该不会不能入账报销的吧?那么定额发票到底是什么意思?能用来报销吗?接下来悦报销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定额发票的知识!
定额发票是什么意思?
1、定额发票指的是经营单位以税务登记证作为依据,到税务部门进行购买的,且在相应时间内缴纳税金的。
2、在你缴纳税金的时候,需要将原始发票的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收取税金的依据是你所开出的发票是多少。
3、如果你把定额发票丢失了,应当及时告知税务部门。万一逾期了,则会以你当时购买的数量为依据完成税金缴纳。
4、定额发票使用的时候是整本启用的,其不得拆本分散。另外也不能转借、转让及代开发票。
5、用票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发票保管制度,由于专人进行保管,且在专柜存放。
6、定额发票存根联合发票登记簿不得丢失或者擅自销毁。对于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合发票登记簿,其保存期限为五年。
7、定额发票保存期限满,则应当报主管国税机关经过审批及查验后进行销毁。
8、如果定额发票发生了被盗、丢失或者撕毁发票的情况,则应当申请挂失作废相关处理。需查明原因后向主管国税机关作出书面报告。
定额发票包含什么要素?
如下图是一张定额发票的票样:
当然,你收到的定额发票不一定是这个样子,还分三联、二联,大小规格、要素印制的位置各地区的规定都不大一样,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
不过主体发票联必须包含的要素有:发票名称、国税局的监制专用章、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发票面额字样,最后还要有开票人盖上的发票专用章,这定额发票才完整有效。而上述图示的密码区、信息码、有效期等各地区要求不一样,还是以当地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有些定额发票有纳税人识别号的填写区域的,那就要填上,没有,就不用填。
靠肉眼能分辨的部分,与其他发票差不多,这里就不展开细说了。最后给大家说说定额发票如何查验。
定额发票能用来报销吗?
定额发票可以用来报销。定额发票是由税局专门印制的,是一种有固定数额的发票,并且不用填开。
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在年应税销售额50万以下(商业)、30万以下(工业)的,应当使用定额发票。
定额发票报销可以金额填写不一致吗
根据规定,一般要求是要一致的。
但是现实中,存在大量不一致的情况,也是大家默认可以的。
这个情况就是发票金额稍微大于报销的金额,比如你拿100块的发票,上面备注好实际报销90元,这样一般都认为是有发票,且符合规定的。
因此需要发票金额大于,且不是偏差太大的情况下可以的。
定额发票有效期是多长时间
1、定额发票,除非税务局明确规定某个版的有效期,否则是一直有效的。
2、定额发票侧面的年份是印制或发行年份,并不是有效年份。
3、从理论上讲,如果没有手写填上日期,定额发票是没有跨期问题的。也就是能够一直使用。
4、某个版本的定额发票即将停止使用的时候,税务局会发相关通知的。
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1260665.html
关于定额发票的相关的解析就是这些,定额发票报销是有限额的,根据不同的情况不同的企业有所规定,我们可以依法领购。关注悦报销,了解更多发票知识!
原标题: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明确个税汇算清缴有关政策
年入不超12万或补税不超400元 可免汇算清缴
个税汇算清缴渐行渐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4日对外发布公告,明确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同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布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征求意见。
业内人士表示,即将在明年开展办理的个税汇算清缴,将帮助纳税人精准计算实际纳税义务,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保障个税改革成效充分显现,推动个税改革最终落地落实。
看点一
汇总收支、精准计税
推动个税改革落地落实
今年1月1日起,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起征点”上调、调整税率结构、引入六项专项附加扣除……空前力度的改革给千家万户送来更大力度减税,也带来个税征管的巨变。
如今,我国个税实施“代扣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优化服务、事后抽查”的税收征管模式。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业内人士称,简而言之,汇算清缴就是在平时已预缴税款的基础上查遗补漏、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李旭红表示,广大纳税人的收入结构和各月取得收入不尽相同,或会出现纳税人申请退税或补缴的现象。“汇算清缴事关千家万户切身利益,将促进纳税人更加精准计算全年实际纳税义务,进一步促进合理纳税。”
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看来,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将进一步推进建立现代个税制度,促进社会公平。
看点二
税款多退少补
为中低收入者免汇算、减负担
如何判断自己是否需要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征求意见稿对实际中的不同情形进行了明确。
为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持续释放改革红利,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此次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明确了三种无需办理年度汇算清缴的情形。
纳税人需要补税但综合所得年收入不超过12万元、纳税人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纳税人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不申请年度汇算退税——根据征求意见稿,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就不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这些措施将进一步降低税收遵从成本,进一步切实减轻纳税人,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负担。”李旭红说。
征求意见稿同时明确了两种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一是2023年度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是2023年度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在400元以上的。纳税人若符合上述情形之一,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据业内人士介绍,通常情况下,若纳税人平时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不一致,则需要办理年度汇算:一种是平时多预缴了个税,需要申请退税;另一种是少预缴了个税,应当补税。
看点三
自办、代办、线上办
多渠道办税便利纳税人
依据新个税法,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办理。
当前,大多数百姓对汇算清缴这一新鲜事物还较为陌生。为更好地服务广大纳税人,征求意见稿提出,将提供高效、快捷的办税方式,加强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惑。
自行办理、请任职受雇单位办理、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代办——征求意见稿明确了办理汇算清缴的三种方式,纳税人可自主选择其中之一。
在办理渠道上,征求意见稿明确,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手机app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便民理念是征求意见稿的一大亮点。”北京大学经济学院财政学系主任刘怡表示,根据征求意见稿,广大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络和手机享受申报表预填服务,只需查看、修改、确认即可完成申报。
据了解,税务机关还将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分阶段、分梯次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税,通过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
此外,对于因年长、行动不便等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特殊困难的,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罗天舒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
同日发布
2023年个税汇算清缴事项
公开征求意见
记者14日从国家税务总局了解到,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切实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国家税务总局起草了关于办理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的公告(征求意见稿),于12月14日至26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随着新个税法的实施,我国首次建立了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制度。汇算清缴是个税制度由分类迈向综合所必需的配套保障措施,是推动个税改革落地的关键环节,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征求意见稿细化了汇算清缴工作的基本遵循,明确了涉税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说。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做好个税汇算清缴各项准备工作,及时解答纳税人的各类问题,通过最大限度的便民举措,切实帮助纳税人依法足额享受个税改革红利。文/新华社
填报服务
填报明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国税总局提醒九大易错点
针对纳税人在填报新一年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国家税务总局12月14日发文,提醒要特别注意一些容易填错的地方。
提醒一
同一子女的子女教育扣除项目
父母双方扣除比例应符合政策规定标准
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纳税人需要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双方填报的子女教育(同一子女)扣除比例之和不超过100%。
提醒二
夫妻双方非婚前分别购买的住房
只能选择一方扣除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确认其住房是否为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如果属于婚后购买的,只能选择一方扣除;如果属于婚前分别购买的,需与配偶沟通确认扣除方式。
提醒三
纳税人填报的赡养老人项目
共同扣除人的合计扣除金额要符合标准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分摊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于约定分摊。纳税人与共同扣除人进行沟通,确认各自填报的赡养老人扣除金额之和不超过2000元,且每人分摊额度不超过每月1000元。
提醒四
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
纳税人只能选择一处扣缴义务人扣除
纳税人同时从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对同一专项附加扣除项目,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处扣除。需要提醒的是,纳税人检查是否存在同一项目多处扣除的情况,如果存在应当及时作废多余的扣除项目。
提醒五
纳税人与其配偶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
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规定标准定额扣除。住房租金支出由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扣除。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如果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提醒六
纳税人与其配偶不能同时扣除
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与配偶进行沟通,商定各自享受的扣除项目和扣除方式,确认没有同时扣除住房租金和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提醒七
纳税人应当确保填报
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准确
纳税人对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检查填报的子女、配偶、赡养老人身份信息是否与其身份证件上记录的信息保持一致。
提醒八
纳税人填报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
应当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享受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填报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扣除的,应当为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并检查填报证书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机关、发证(批准)时间等信息是否与证书保持一致。
提醒九
纳税人填报学历继续教育的
应当为中国境内接受的学历(学位)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需要提醒的是,提醒纳税人接受继续教育类型应当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教育,比如自学考试、成人高考、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网络大学等可享受学历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记者 张钦)
来源: 北京青年报
转自:新华网
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是否可以领用通 用定额发票和手工发票(百元版)?
答:已纳入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应按照规定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 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确有需求如不便使用税控系统开 票、小额收费等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领用通用定额 发票或通用手工发票(百元版)。
一、内部控制的含义和要素(★★★)
(一)内部控制的含义
内部控制是被审计单位为了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以及对法律法规的遵守,
由治理层、管理层和其他人员设计和执行的政策和程序。
(二)内部控制的要素
五要素: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对控制的监督 1.控制环境;
(1)对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的沟通与落实。
(2)对胜任能力的重视。
(3)治理层的参与程度。
(4)管理层的理念和经营风格。
(5)组织结构及职权与责任的分配。
(6)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
【注意 1】控制环境包括治理职能和管理职能,以及治理层和管理层对内部控制及其重要性的态度、 认识和措施。良好的控制环境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基础。财务报表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通常源自于薄弱 的控制环境。虽然令人满意的控制环境并不能绝对防止舞弊,控制环境本身并不能防止、发现和纠正重大 错报,但却有助于降低发生舞弊的风险。
2.风险评估过程;
3.与财务报告相关的信息系统与沟通;
4.控制活动;
(1)授权:包括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如重大资本支出和股票发行)。
(2)业绩评价:
①被审计单位分析评价实际业绩与预算的差异;
②综合分析财务数据与经营数据的内在关系;
③将内部数据与外部信息来源相比较;
④评价职能部门、分支机构或项目活动的业绩(如银行客户信贷经理复核各分行、地区和各种贷款类 型的审批和收回);
⑤对发现的异常差异或关系采取必要的额度调查与纠正措施。
(3)信息处理;包括信息技术的一般控制和信息技术的应用控制。
(4)实物控制:包括资产和记录的安全保护措施、访问计算机程序和数据文件设置授权和定期盘点 并将盘点记录与会计记录相核对。
(5)职责分离:至少做到交易授权、交易记录、资产保管分离。当信息技术运用信息系统时,职责 分离可以通过设置安全控制来实现。
【注意 2】了解控制活动的重点是考虑一项控制单独或连同其它控制活动,是否能够以及如何防止或 发现并纠正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存在的重大错报。
5.对控制的监督。
【例题 6-单选题】在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内部控制要素的是()。(2009 年) a.控制风险
b.控制活动 c.对控制的监督 d.控制环境
【答案】a
【解析】选项 c 不正确。内部控制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过程、信息系统与沟通、控制活动、 对控制的监督。
【例题 7-单选题】下列有关控制环境的说法中,错误的是()。(2014 年) a.控制环境对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具有广泛影响 b.有效的控制环境本身可以防止、发现并纠正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 c.有效的控制环境可以降低舞弊发生的风险 d.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很可能源于控制环境存在缺陷
【答案】b
【解析】选项 b 错误。控制环境本身并不能防止或发现并纠正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和披露认定层次的 重大错报。
【例题 8-多选题】下列活动中,注册会计师认为属于控制活动的有()。(2010 年) a.授权
b.业绩评价 c.风险评估 d.职责分离
【答案】abd
【解析】控制活动包括:授权、业绩评价、信息处理、实物控制和职责分离
发票验旧
1.目前网上开通了通用机打发票、停车收费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发票的验旧功能。有上述几类发票结存的纳税人,都可以通过此模块操作。(注:出租车发票大部分是不用验旧的)
2. 开通停车场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验旧功能,方便下一步将其纳入票e送系统。
开通通用机打发票、增值税专票、普票、电子票验旧功能,主要是由于系统等原因导致纳税人一个时间点已上传发票未能自动完成验旧,起到补漏作用。
3.停车收费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采取网上手工验旧的方式,输入结存发票起止号进行验旧。通用机打、专票、普票、电子票是针对网上自动验旧不成功的企业,增加的电子验旧方式。
验旧均采用按月验旧的方式,所选取的验旧日期为自然月,不能跨月。
登录北京市网上税务局(企业版),选择“原国税业务-网上办税(网页端)”,选择发票业务→发票验旧
发票验旧—通用机打发票
以通用机打发票验旧为例:
点击“通用机打发票验旧”
填写申请表
由于税控系统功能限制,当天开具的发票,当天不能进行抄报,应在开具发票的后一天进行明细数据抄报,当天抄报的当天可以验。
注意:开票起止日期不限于一个月
提交申请
等待提交
查询受理结果
网厅自动处理,回执以通知形式展现。金三的相应结存会自动减少。
发票验旧—停车收费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
点击停车场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网上验旧
填写申请表
申请表中会带出该企业所有的发票结存信息,选择需要验旧的发票要填写“发票开具情况”、“开票起始日期”、“开票终止日期”,并将“是否验旧”标志改为“是”。
需要填写申请人电话。(申请人电话只能输入北京本地手机号码)
注意:如果整张申请表“是否验旧”全部为“否”,将无法保存。“发票开具情况”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发票起止号可以根据需要实际验证的号码自行调整,“发票号码起”不允许往小修改,“发票号码止”不允许往大修改,份数为自动计算,开票起止日期不能跨月。
提交申请
等待受理
查询受理结果
网厅自动处理,回执以“提示”形式展现。金三的相应结存会自动减少。
发票验旧—增值税专票、普票
点击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网上验旧
填写申请表--保存
申请人电话只能输入北京本地手机号码
开票日期只能输入一个月,注意日期格式,例:201609
提交申请
等待受理
查询受理结果
网厅自动处理,回执以“提示”形式展现。验旧结果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申请时填写的手机号上。金三的相应结存会自动减少。
发票验旧—增值税电子发票
点击增值税电子发票网上验旧
填写申请表--保存
申请人电话只能输入北京本地手机号码
开票日期只能输入一个月,注意日期格式,例:201609
提交申请
等待受理
查询受理结果
网厅自动处理,回执以“提示”形式展现。验旧结果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申请时填写的手机号上。金三的相应结存会自动减少。
都说会计人总是加班各种忙,殊不知,会计人有些忙真的是不熟悉法规,自找的!
就拿盖章这件事来说吧。
发票要盖章是会计人的常识,但若有人告诉你,有些发票真的不用盖章,甚至盖了章,对方有权不收!
你拿在手上的章还敢那么胡乱盖上去吗?
下面就给大家说说哪些发票不用盖章。
增值税专票、普票的记账联
我们都知道,专票有三联,分别是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这三联的用途并不一样:发票联是给购买方记账用的;抵扣联顾名思义是购买方用来抵扣用的;记账联,则是销售方自己用来记账用的。
对于普票,虽然只有两联,记账联和发票联,两联的用途和专票却很相近,前者作为销售方的记账凭证,后者作为购买方的扣税凭证。
为什么作为销售方自己记账用的联次不需要盖章呢?
因为《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对此就有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可以简单理解,发票给购买方与报送税务机关的联次必须加盖发票专用章,自己记账用的章看公司的要求,可盖可不盖。
盖了发票专用章
又盖财务专用章
发票是要盖发票专用章的,相信很多会计人都知道。
但人有失手,马有失蹄。有的会计人一不小心把公章/财务专用章盖了上去,再补盖发票专用章,这样可以吗?又或者是,先盖了发票专用章,发现出错了,章上应有的信息显示不全,或者糊掉了,可以再盖一个清晰的在旁边吗?
这里包含着两种情况:1、盖了两种章。2、发票专用章盖了两次。
对于前者,可以坚决的说no!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换言之,只能盖一个发票专用章。而规定上提到的“一次性如实开具”,其实就对第二种情况有了原则性的规定,就是只能盖一次,错了就要重开。
这里为什么用“原则性”呢?因为在部分税务机关的答疑上,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
比如深圳市国税局就给出了“可以补盖”的回复。但这可能只是部分地区税务机关对此口径松紧不一。所以在盖章的时候,要聚精会神,一击即中。一旦出错,该作废的作废,该冲红的冲红,补盖是下下策哦~要知道补盖了,发票就不是规范的发票,对方是可以不收的。
增值税电子普票
电子发票本身就自带发票专用章,可是是打印出来的,有法律效力吗?需要再手动盖上发票专用章吗?
答案是有法律效力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84号上,关于电子发票的官方答疑是这样说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不管这张发票是彩色的还是黑白的。若是在已经有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上再盖发票专用章,就变成盖两个发票专用章,反而使发票失效,可千万要注意哦~
说完不用盖章的发票,这段时间,还收到不少小伙伴关于盖章的疑惑,选取一部分为大家解答一下。
发票盖章热点问题答疑
01
问:定额发票上可以盖两个发票专用章的,是吗?
答:不对,就算不是常见的增值税发票,定额发票盖两个章是不可以的。
02
问: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票上有盖了税务机关的章,也盖了我们公司的章,没事吧?
答:这里其实包含了两个问题,第一个,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是否需要另外加盖发票章?
这里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专票,专票是需要收款方盖章的。第二种,普票,普票是税务机关盖章的,收款方是不需要盖章的。
那接下来就是盖了两个章的问题,如同上述所说,是不可以的。
03
问:机动车统一销售发票抵扣联为什么不能盖章?
答:理由很简单。国税函[2006]479号《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就提到“……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所以是不能盖章的。
04
问:目前公司的发票章是15位,但纳税人识别号是18位(开票公司名称是正确的),这种章还可以用吗?
答:不可以用了。推测是因为贵公司之前税号已经变更,发票章却没有进行变更,已经失效了。
05
问:发票复印件上应该盖什么章?
答:推测是丢失发票原件的情形,要使发票生效,盖的是发票专用章。
关于盖章相关的见解就讲到这里了,以上内容仅供参考。若对你有所帮助,在下方点个好看,或者分享给好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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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发票不仅侵蚀国家税基,还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对于正常合法经营的企业来说,如果不小心取得了假发票,即使是善意取得,也无法作为进项抵扣或者出口退税的凭证,损失不可谓不大。
那么如何分辨发票的真伪呢?今天小编就来分别介绍一下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别方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
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油墨印记在外力摩擦作用下可以发生颜色变化,产生红色擦痕。
二、专用异型号码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
三、复合信息防伪
发票的记账联、抵扣联和发票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使用复合信息防伪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上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提醒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自2023年一季度起取消光角变色圆环纤维、造纸防伪线等防伪措施,继续保留防伪油墨颜色擦可变、专用异型号码、复合信息防伪等防伪措施。
税务机关库存和纳税人尚未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使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专用发票防伪措施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此外,广大消费者还可以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复制此链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至浏览器中打开)查询增值税发票信息。
普通发票
目前,普通发票防伪措施主要采用防伪用纸。
一、通用机打发票(卷式)、通用定额发票使用复合纤维纸,鉴定方法主要为:
1、从纤维条处撕开,察看纤维条是否夹在发票纸张中间;
2、用清水涂抹在发票正面,是否会显现隐形图案。
二、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使用干式复写纸,鉴定方法主要为:
在书写或机打发票后,背涂颜色是否具有一次性转移功能。
郑州启睿会计服务有限公司 是经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批注册成立的,是一家专门从事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公司注销、公司变更、社保代理、商标注册的服务机构。
公司使命是:让创业更简单,助力中小企业腾飞
公司经营理念:责任心做事,感恩心做人,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自2023年1月1日起启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登录此平台,查询发票的真假。
一、哪些类型的发票信息可以查询到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不属于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种类,以下网址无法查询。
二、查询网址
按照上图中的标题搜索,查询网址平台即可,这里无法直接放网址哦【首次登录平台时应下载安装根证书文件】
三、可查验的时间范围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注意: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是有限制的,超过5次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四、查验具体步骤
1.登录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后,纳税人根据纸质发票或电子发票信息,在页面中根据要求输入相关的查验项目信息。
2.确认输入的信息无误后,点击查验按钮,系统自动弹出查验结果。
结果有三种:一种是查询信息与发票上的信息一致(如发票已被开具方作废,则在查验结果中显示“作废”标识);一种是不一致;一种是查无此票。
1月份,小王在外出差取得了一张出租车发票。但小王拿到财务处报销时,财务却不给报销。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原来,小王取得的这张出租车发票,开票日期在1月份,但发票上的发票监制章却是旧版发票监制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第 41号公告《关于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使用有关事项的公告》规定:全国统一启用的发票监制章,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
因此,公司财务的做法是完全正确的。
question1
是不是所有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都不能使用了呢?
是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
所以,我们在取得发票的时候,应当注意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如果是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可以当面拒收,并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专线:12366。
新版发票监制章是什么样的呢?
新启用的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型,长轴为3厘米,短轴为2厘米,边宽为0.1厘米,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字样,下环字样例如: “上海市税务局”。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新版如图:
通俗的说,我们辨别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只要看发票监制章第二行是否是“国家税务总局”字样就好了,如果是,即为新版。
question2
question3
电子发票是否受到影响?
其实,税务机关系统后台已经更换了监制章,大家不需要担心。
最后附上,可能涉及旧版发票监制章的发票类别: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包括通行电子发票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3.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4.通用机打发票
5.通用定额发票
6.各类冠名发票。
电子发票是纸质发票的电子映像和电子记录,不需要纸质载体,不需要经过传统纸质发票的印制环节,开户登记、在线生成、发票开具、数据传输等环节都可以通过统一的电子发票系统在互联网上进行。
那么电子发票和纸币发票有什么区别呢?
与传统纸质发票相比,电子发票具有以下特点:
1.电子发票没有印制环节,可以大大降低发票成本,提升节能减排效益;
2.纳税人申领发票手续得以简化,不再需要往返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发票,降低纳税成本;
3.纳税人开票数据实时上传税务机关,税务机关可以及时掌握纳税人的开票情况,对开票数据进行查询、统计、分析,加强了税收征管和发票管理,提高了信息管税水平;
4.受票方可以在发生交易的同时收取到发票,并可以在税务机关网站查询验证发票信息,减少接受到假发票的损失。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分配给商家,在电子发票上附有电子税局的签名机制。
电子发票实体上还是纸质。只不过以前的发票是定额或者是根据需要开具金额,所以会存在大头小尾的情况。公号(票慧)做电票方面。而电子发票义务人自行留存空白发票,在通过互联网录入数据,然后开具给客户。从而杜绝一些管理上的漏洞,防止偷税漏税行为。
那么电子发票和纸币发票有什么区别呢
电子发票的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
电子发票是信息时代的产物,同普通发票一样,采用税务局统一发放的形式给商家使用,发票号码采用全国统一编码,采用统一防伪技术。那么电子发票的优点和缺点分别是什么?一起来看!
一、电子发票的优点
发行电子发票将大幅节省企业在发票上的成本,节约发票印制成本,而且不包括企业发票管理间接成本。而且电子发票系统可以与企业内部的erp、crm、scs等系统相结合,发票资料全面电子化并集中处理,有助于企业本身的账务处理,并能及时给企业经营者提供决策支持。
电子发票在保管、查询、调阅时更加方便,也便于电子商务网站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方便的服务。而且可以减少纸质发票的资源浪费现象,将减少森林的砍伐,更加的环保,符合未来人类的发展。
网络发票的推出是国家规范电子商务纳税的必然方式,这有利于国家对网络交易的监管,也有利于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电子发票的缺点
电子发票的普及实施,对网购市场一直赖以生存的价格优势将带来严重的考验,不少商家会把电子发票的成本施加到消费者身上,而最终导致产品的价格走高。一些正规的电商都可以开具纸质发票,如京东商城、当当网、天猫商城等等,虽然这些产品的价格相较淘宝平台价格稍微高出一点,但是给消费者一种规范感,也更加的安心。而淘宝平台是以c2c(个人对个人)的模式,因为c2c商家大多数都未在工商部门注册,所以在开具发票方面就存在障碍。但是也因为如此,c2c的方式比b2c方式少了很大一部分税收的成本,产品的价格自然就更加低廉。
在电子发票普及开后,c2c的普通商家将不能再“幸免”,对网购物美价廉的优势带来打击。这也使得大家对于电子发票的普及虽支持但又犹豫不决,所以政府发布之后过了几个月才有商家正式着手实施。
尽管国家已经明确了电子发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等都与纸质发票相同,电子发票同样可以报销入账,但北青报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很多企业财务人员对于电子发票都是感到头疼。
“由于是消费者自行打印,所以在纸质、打印效果上都会有所差异,这就相当于把原来发票的物理防伪性能都取消了,鉴别真伪的责任全都推给了财务人员,这个责任确实太大了!”有企业财务人员表示,他们通常会建议员工尽量选择开普通发票的商家消费,但越来越多商家只提供电子发票,给不给报销这些发票往往会在员工与财务人员间产生分歧。
另外,电子发票可以重复打印的特性也使如何防范重复报销成为企业财务人员面临的问题。有企业的财务人员就专门做过试验,同一张电子发票在复印后和原发票几乎一模一样,如果用来重复报销,财务人员根本无法识别。对此,多数财务人员能采取的方法只能是把报销过的每张电子发票编号记下来,每次报销时都要查询一遍这张发票是否已经报销过,这无疑增加了工作压力。
博智税通,让财税变轻松!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01
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新版发票监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新版发票监制章印模如下。
02
发票核定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发票使用”,然后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在票种核定变更申请表中点击“增加”,发票种类名称的下拉菜单内选择所需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
03
发票信息查询
对需要查询上海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查询”,选择“发票信息网上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通用定额发票正面用清水涂抹后会显现隐形图案。
来源:上海税务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一次性如实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完全相符。只要业务金额与发票金额确实一致,符合其他发票开具规定,则并非“虚开发票”。比方说:张三出差住宿,花了1000元,发票开具金额1000元,发票与实际消费金额是一致的。
至于报销金额多少,那是公司、企业内部管理制度规定问题。也就是说,依法、据实取得发票,这是一个环节;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报销,这是另外一个环节,并不会因此而导致所取得的发票必然就会违法违规。
事实上,在实际工作中,许多机关或者企业事业单位,员工出差都有规定了相关费用报销金额标准。但是人家员工、业务员喜欢吃好住好,那也没有关系,拿回来发票按照规定定额报销即可;这还是比较常见的。
当然,实际发生上述情形,建议取得并在记账时附上业务员支付依据(资金流水、收据之类)、个人对于业务情况说明、宾馆结算清单以及价目表、公司关于相关费用报销标准规定之类,以待税务机关核查时证明并非“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另外,计税(增值税抵扣、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等)时,显然应以公司实际报销(负担)金额为准;员工个人承担金额不得用以减少相关应纳税额。
当然,我们将上述例子修改一下:张三出差住宿,花了1000元,要求酒店发票开具金额2000元,这本身已经属于虚开发票,而与如何进行报销又无直接关系了。需要注意的是,虚开发票属于税收违法行为。虚开取得发票,当然不能用于计税抵扣、扣除等,而且还会面临相应处理、处罚;情节严重的时候,甚至可能涉嫌犯罪而被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来源:会计头条app,作者:草木财税,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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