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有什么好处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据大数据统计佛山的创业者越来越多,注册公司数量的日益增长,很多企业在对纳税人类型进行选择时,都想要成为一般纳税人。可以说,成为一般纳税人,不仅有利于企业做大做强,同时还能够在企业经营运转过程中享受到一系列好处和优惠的税收政策。
那么,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其申请条件和费用究竟如何呢?下面金泉财税小编来对一般纳税人进行简单了解!
一般纳税人的优势及申请条件:
可以说,在现实社会经济中,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对其经营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具体表现为:首先,几乎所有的大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并且一般纳税人之间更容易产生交易和合作。其次,有关部门对于一般纳税人在财务处理方面的要求更为规范,对财务人员的要求也更为严格,因此,可以有效减少其经营及涉税风险。再次,由于有关部门对于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要求较高,因此,有条件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他们的实力往往都不弱,所以更容易引起客户的好感。而且,一般纳税人在进行记账报税时,还可以用取得的增值税进项抵扣销项。因而能够减少企业纳税支出,进而节省下更多的经营资金。
不过,虽然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好处诸多,但是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申请条件却并不苛刻。概括起来,其只需满足:
(1)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即有公司、厂房等可以生产或者经营的场地。
(2)能够按照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并根据合法、有效的凭证进行核算。
(3)能够提供健全、准确的税务资料。
随着我国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改变,企业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如若超过五百万元,则必须提交一般纳税人申请,而如若年销售额在该规定标准以下,则可以考虑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申请费用
通常情况下,企业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其所需费用主要包含以下两个方面:
1、申请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一般而言,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税务局往往是不会收费的。但该步骤却依然需要支付一定的花销,主要为:一是打印各种材料产生的材料复印费用,另一个是往来税务部门所产生的交通费用。
但是,假如企业聘请了中介机构去办理,那么还需支付一定的中介费用,要是在金泉财税这里做账报税的客户,可以享受金泉财税的服务。
2、申请之后产生的费用。
企业成为一般纳税人后,需要前往税务部门购买。当前,价格每张在五毛到一元之间,企业的需求量大小决定了这笔费用的具体支出。另外,购买防伪税控机以及防伪税控机每年的维修保养,也会产生一定的花销,具体还需视公司规模而定。综上,进行一般纳税人申请并不难,但是所需的审批时间却不算短,并且需要多次去国税局办理。因此,有该方面服务需求的企业,便可以寻求专业(如金泉财税)进行业务委托,进而使得一般纳税人申请快速、高效完成!
佛山金泉财税专业为一般纳税人服务,从申办一般纳税人到为一般纳税人做账报税,专业的人员高效的服务,欢迎在线咨询~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持续推进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以下简称《公告》)。今天,我们来探讨下: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还能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为进一步明确纳税人类型发生变化时享受减免优惠的具体时间,按照有利于纳税人和简化申报的原则,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公告》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纳税人如果符合《公告》第一条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例:a个体工商户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业务发展较快,于2023年7月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并于当月1日生效。
问题1:a个体工商户于2023年7月征期申报4-6月的“六税两费”时如何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答:a个体工商户申报4-6月的“六税两费”时,可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问题2:a个体工商户于2023年10月征期申报7-9月的“六税两费”时如何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答:a个体工商户申报7-9月的“六税两费”不能再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但仍可按“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事项名称】
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申请条件】
符合代开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不能自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证单书模块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7.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业、证券业、信用卡业和旅游业企业,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代理人或经纪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8.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9.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0.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经营额达不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按次起征点的,只代开不征增值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在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可以免征增值税。
11.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2.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3.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14.销售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5.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本指南中提到的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在网站查询该办税事项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事项名称】
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申请条件】
1.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以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2.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适用“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异地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备案”的“申请条件”。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第44号、第48号修改)第十九条
《办法》第十六条所称书面证明是指有关业务合同、协议或者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资料。
【办理材料】
【办理地点】
1.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办理。
办税服务厅(场所)具体地点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电子税务局网址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的“电子税务局”模块查询。
2.此事项可在同城通办。
【办理机构】
主管税务机关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即时办结
【联系电话】
主管税务机关对外公开的联系电话,可从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内“办税地图”模块查询。
【办理流程】
【纳税人注意事项】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文书表单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下载中心—表证单书模块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3.税务机关提供“最多跑一次”服务。纳税人在资料完整且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前提下,最多只需要到税务机关跑一次。
4.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纳税人提供的各项证明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需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6.经过实名信息验证的办税人员,不再提供登记证件和身份证件复印件等资料。
7.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试点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试点行业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8.接受税务机关委托代征税款的保险业、证券业、信用卡业和旅游业企业,向代理人或经纪人支付佣金费用后,可代代理人或经纪人统一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个人保险代理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付款时间、付款金额、代征税款的详细清单。主管税务机关为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备注栏内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字样。
9.其他个人委托房屋中介、住房租赁企业等单位出租不动产,需要向承租方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以由受托单位代其向主管税务机关按规定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0.因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原因,纳税人需作废已代开增值税发票的,可凭已代开发票在代开当月向原代开税务机关提出作废申请;不符合作废条件的,可以通过开具红字发票处理;纳税人需要退回已征收税款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
1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12.中国境内提供公路货物运输和内河货物运输且具备相关运输资格并已纳入税收管理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营运资质和营运机动车、船舶信息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备案后,可在税务登记地、货物起运地、货物到达地或运输业务承揽地(含互联网物流平台所在地)中任何一地,就近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3.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纳税人向其他个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向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得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等税费后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14.纳税人办理产权过户手续需要使用发票的,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第六联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三联。
1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在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备注栏上,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16.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提供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yd”字样。
17.纳税人上门办理涉税事项时需报送纸质版资料,通过网上办理或移动终端办理的按照系统操作报送电子版资料。本指南中提到的办理材料里未注明原件、复印件的均为原件,仅注明复印件的只需提供复印件,注明原件及复印件的,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在网站查询该办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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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5月24号
年销售额超过500w的,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年销售额低于500w的,或是新成立的企业,默认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这个500万标准是按连续12个月(或是四个季度)的销售总额流动计算的。
举个例子
假如:从17年4月到18年3月份,销售总额为400w,那么你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从17年5月到18年4月份,销售总额为499w,那么你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从17年6月到18年5月份,销售总额为501w,那么你变成了一般纳税人。
搞清楚了它们的定义!那除了定义不同,还有什么区别呢?
1、增值税的税率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的征收率是3%,疫情期间优惠到1%。
一般纳税人使用税率正常的税率有6%,9%,13%,不同的行业使用不同的税率。
2、增值税发票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正常情况下,默认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普通和专用发票都可以开
3、税款计算不同
小规模纳税的税款计算只要用销售额*征收率即可。
一般纳税人的税款计算是用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进项票是可以进行抵扣的。
4、税收优惠政策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一个季度销售额在45w以内免征增值税。需要注意,这45w是包含了增值专用发票的,比方说,一个季度你开票额达到了46w,那你需要全额缴纳增值税,不是超额部分。
一般纳税人没有这种优惠政策。
5、申报周期不同
小规模纳税人默认一个季度申报一次,每年的1,4,7,10月进行申报。
额一般纳税人则每个月报税一次。
创业养成手册第15步:明确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该缴纳的税种及时间!
在我国,能够成立的公司类型多达20多种,不过用简单的话来讲大部分老板们注册的公司就是分为三种: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以及个体户。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就是一个企业,由2人起步,没有上限;而个体户就是自己开店做个小生意,满足自己的自由的职业规划还有赚钱。
那么无论是选择哪一种类型,都会涉及纳税的事件,毕竟一个人打工一个月的工资超过一定的额度还是要纳税,因为纳税是我们全体公民必须要履行的义务。
那么这篇文章就由老账人来为各位老板们讲解一下这些公司到底要纳哪些税种呢?
一、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的公司每一个月要纳的税种有: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这五个税种是要在每一个月的15号之前由公司的会计应该完成的事情。
除此之外,一般纳税人的公司还有季报,包括企业所得税和财务报表,要在季度15号之前完成,也是由会计担任的事情。
另外还有年报,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和营业执照年检,需要在6月30号之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需要在5月31号之前完成。
二、小规模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区别于一般纳税人,所以公司的规模会相对来说比较小,也就决定了收入和支出的额度不会很高。因为月报的只有个人所得税,其他的税种均为季报。
现在国家也是在大力地扶持小规模纳税人的公司,比如企业所得税,可以直接在网上填写一些基本的信息,其他的信息就可以自动识别填写,省去了繁琐的填写问题。
当然,这只是一些技术上的操作简便,那么对于纳税的额度也是有所减缓。比如,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可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房产税、印花税等可以减半征收等等。
三、个体户
个体户不是成立公司的模式,而是开启一间小小的店铺营生,所以跟公司是有很大的区别,是无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但是需要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总的来说,这三种公司的选择类型还是靠老板们自己的个人远见、本身的智慧、自身的资本等等一系列的原因决定到底要成立的是什么类型的公司或者是开一家小小店铺,在平平凡凡中过出幸福的生活。
更多创业知识,请多关注老账人!
一般纳税人也可以退税?有朋友过来问:说是自己收到了税务局的通知,因为月申报增值税没有到10万(交了增值税+附加),所以可以申请退还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这究竟是怎么回事?是不是自己遇到了骗子?
退税
今天就这个问题,简单给大家聊一聊。
我们都知道,针对小规模纳税人,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月度不超15万免增值税,比如3%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比如六税两费最高50%减免等等。其实,国家对于一般纳税人,也有不少的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我们先通过一张表,来给大家简单的讲一下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总体来说,在税收优惠上,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支持力度,要比一般纳税人多得多。但是,这不代表,一般纳税人就没有税收优惠了。
开头问题里,主要涉及的文件是财税[2016]12号,其明确自2023年2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
同时结合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10 号,我们给大家做了一张表:
这张表,比较清楚明白的给大家说清楚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所能享受的增值税及附加的相关优惠情况。据我们了解,很多一般纳税人,竟然不知道可以免征附加,导致多交冤枉税。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最新的六税浪费减免优惠,2023年开始,属于小型微利企业或个体户的一般纳税人,也可以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最高50%的减免优惠。
具体这块,我们在之前的文章里给大家做过详细的解释。感兴趣的,可以翻翻看看。
同时,在这里建议大家对于优惠政策要尽量搞清楚明白,能够把该享受的优惠政策都享受了,本身就是一种安全、有效的税收筹划。
很多财务人,天天想着能够学懂各式各样的税收筹划招数,却常常漏掉一下本身能享受的税收优惠,这就有点得不偿失了。
有很多小伙伴最近告诉之了君,自己对于一般纳税人的定义不太了解,也不知道怎么证明自己是一般纳税人,针对小伙伴们的这个疑问,之了君去查询了相关的内容,并在这里给小伙伴们做出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各位小伙伴解决该疑惑。
什么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按照规定的税率计算纳税,并可凭进货发票进行税款抵扣;小规模纳税人按简易办法计算纳税,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税,连同销售价款一并向买方收取(不进行税款抵扣),然后上缴税务机关。
如何证明自己是一般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没有单独的证明,但是可以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作为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八、经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可以作为证明纳税人成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凭据。”若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在申请完成后可以点击“下载打印文书表单”选项,即可下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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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查纳税人识别号?只能在税务部门内部使用的系统中申请查询。输入纳税人名称,就会带出与之对应的纳税人识别号和其他相关信息。当然,税务机关不会随便给你查询的,这涉及到纳税人的商业秘密。
税务登记号编码规则是:纳税人识别号是指税务登记号(分组织机构代码和身份证注册):
1、组织机构代码的为15位:区域码+9位机构代码;
2、身份证的统一为20位:旧的身份证15位码加“00000”或新的身份证18位码加“00”;如果同一身份证办多户税务登记的,则第二户编码尾数两位改为“01”,第三户改为“02”,依此类推。
知道公司名称怎么查询它的纳税人识别号?
去他注册的国税或地税去查,能查到,但是外人一般不给查的。就给你知道一个人的名字,却不知道她的身份证号码,你去他的户口所在地,是有记录的。但是没有合法理由人家不是给的。
纳税人识别号如何查询真伪?
通过工商局的企业信用信息网,可以查询企业信息,包括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等数据。可以核查纳税人给你提供的信息是否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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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公司需要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附加税、印花税。在我国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可以分为五大类。这五大类分别是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财产、行为税类、资源税类、特定目的税类这五类。公司主要缴纳的还是上文提到的五种税。那金泉财税小编就分析了相关内容,一起去看看吧!
1、一般纳税人应缴纳的税种 通常情况下,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按销售收入13%、9%缴纳,不同行业适用税率有所不同。
(2)城建税。城建税按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教育附加费按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 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城镇土地使用税。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各地方规定不一)
(7)房产税。按自有房产原值的70%*1.2%缴纳;
(8)车船税。按车辆缴纳(各地规定不一,不同车型税额不同,xx元辆);
(9)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率一般是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 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20%。国家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一般为15%。
(10)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情况不同,一般纳税人所需要承担的税点也是不同的。具体根据所发生的应税销售行为而变化。不同的税点,有不同的适用范围。因此,一般纳税人如果想知道自己具体应该承担多少税点,还是要看销售行为。
以上就是关于一般纳税人需要缴纳哪些税的内容介绍,如果还有哪里不明白的可以随时咨询小编哦,也可找专业的代办公司来办理哦。佛山金泉财税的创始人,有着二十年财税专业的实战经验,资深的服务团队,专业的知识,丰富的经验,让您更放心。
晨报全媒体讯(文/记者 刘书成 通讯员 吴国宣 制图/杨波)“‘营改增’后,预计我们旅行社每月可以减税几百元。”日前,在天山区国税局“营改增”临时办税服务厅内,新疆天山风情国际旅行社财务人员庄女士对“营改增”前后企业税负变化已经了然于心。
营业税和增值税,是我国两大主体税种。“营改增”,就是原来按照营业税征收的部分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
旅行社作为生活服务业企业,属于今年5月1日被纳入“营改增”范围的四大行业之一。
生活服务业是和老百姓关系最紧密的行业。“营改增”前,生活服务业的营业税税率一般为5%。“营改增”之后,餐饮业、旅游业、酒店业、娱乐业等在内的生活性服务业小规模纳税人采用3%的征收率,而一般增值税纳税人采用6%的税率。
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从5%的营业税到3%的简易征收率,这部分肯定是减税的。
因此,庄女士在经过简单估算后预测,“营改增”后,预计他们旅行社每月可以减税几百元。
“营改增”,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营改增”后,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从新疆国税局到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各级国税部门这样的明确态度得到不少像庄女士这样纳税人的一致点赞。
“营改增”基本消除重复征税
自2023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
新增4个试点行业税率确定为: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这些新增行业,预计涉及乌市3万余户纳税人。
从行业分布看,金融业371户,房地产业1046户,建筑业1454户,生活服务业及其他服务业2.8万户。
“营改增”后,销售额在500万以上的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从5%增加到6%,尽管比之前税率高出1%,但是由于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对于进项税比较多的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来说,整体是比较有利的。
对适用6%税率的一般纳税人而言,是否减税则要看抵扣情况。
新疆合富辉煌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张金娥说,公司从事房地产经纪行业,也属于生活服务业,“营改增”后,从5%的营业税税率变为6%的增值税税率。“根据国税局税务干部介绍,我们这样的企业可以把用于办公场所及办公用车的费用抵扣进去,因此,预计税负还是会出现下降”。
对于税率由5%营业税提升到6%增值税的纳税人,由于可以就货物服务采购支出抵扣进项税,因此整体税负应该有所降低。
实现整体税负降低的主要挑战将会是如何从供应商处取得合法有效的抵扣凭证,对于常以现金交易、并在很多情况下需要向小规模纳税人采购食材的餐饮业更是如此。
新疆国税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刘培平说,新疆国税系统将按照国务院、自治区党委、自治区政府、国家税务总局要求,把各项改革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好国家税务总局王军局长“彻底打通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尤其是对接好纳税人的最后一公分,确保所有行业的税负只减不增”的要求。
乌鲁木齐市国税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徐进介绍说,这次“营改增”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进行的,对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助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服务五大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此次“营改增”涉及的4个行业,业态相对复杂,市场比较敏感,企业千差万别,就业人数众多,尤其是将首次涉及大量自然人缴纳增值税,改革前需要税、企做大量的准备工作,加之从国务院部署到市县两级全面推开,时间之短、任务之重、压力之大前所未有。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后,将基本消除重复征税,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这将为“营改增”纳税人带来减税红利。
徐进表示,这将对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助推乌市转方式、补短板、防风险、抓改革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前期试点纳税人97%税负下降
“营改增”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前期试点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
2023年8月1日起,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推向全国,同时将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试点范围;
2023年1月1日起,铁路运输业和邮政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
2023年6月1日起,电信业在全国范围实施“营改增”试点。“营改增”试点已覆盖“3+7”个行业,即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3个大类行业和研发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广播影视7个现代服务业。
2023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将全部纳入“营改增”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覆盖面更广,意义更大。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
从新疆前期试点情况看,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自治区国税局统计数据显示,按照国务院、国家税务总局部署,2023年、2023年,新疆已陆续完成了“1+7”行业和铁路、邮政及电信业的“营改增”试点工作,试点行业呈现出规模逐年扩大、入库税收逐年增长、减税逐年增加的“三个增长”的特点,97%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下降,全区因“营改增”累计减税61.2亿元,其中非试点纳税人因增加抵扣间接减税29.5亿元。
此次“营改增”较以往不同的是,扩大抵扣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这也意味着,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这将为乌市“营改增”纳税人带来减税红利。
“营改增”后 这些情况可以减免税
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免征增值税。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
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价格主管部门审核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标准以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民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报经当地有关部门备案并公示的收费标准范围内收取的教育费、保育费。
二、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服务属于免征增值税范围。
三、营改增后,婚姻介绍服务、殡葬服务免征增值税。
对于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增值税,养老机构是指依照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设立并依法办理登记的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居住和照料服务的各类养老机构;养老服务是指上述养老机构按照民政部《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为收住的老年人提供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文化娱乐等服务。
四、学生勤工俭学提供的服务免征增值税。
五、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六、个人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
七、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试点纳税人申请免征增值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并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八、“营改增”后,纳税人的这些业务可以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一)一般纳税人提供管道运输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二)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和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九、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一、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时,简易征收的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费能否允许使用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及配套政策规定,增值税留抵退税额只允许在按照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确定的城建税计税依据中扣除。因此,对于当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缴纳增值税中采用简易征收的增值税对应的附加税费部分,不允许使用增值税留抵退税额扣除。
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五)》表中,计算留抵退税本期扣除额时,将扣除《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和“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
二、我单位为新成立企业,会计制度备案申请时有效期从2023年10月1日起,增值税等税费种认定信息从2023年9月1日起,本期如需申报财务报表怎么办?
遇到此类问题,您可通过“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财务会计制度备案办理”先修改会计制度备案信息。
点击“修改”按钮,如下图所示:
按实际需要修改“备案期起”项, 如选择到2023年9月,点击“确定”按钮。点击填写经办人等信息,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备案信息。完成备案后,电子税务局获取到有效会计制度备案信息后会提取财务报表。
三、我单位通过电子税务局操作房产税税源采集时,需要维护从租的应税信息,打开税源的应税明细,“房屋应税信息(从租)”页签无法打开怎么办?
此种情况是因您单位尚未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中的信息,需先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再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租)”。维护房屋应税信息时,请注意以下情况:
一是如房屋部分出租,维护从价信息时,要把“出租房产原值”、“出租面积”如实填上。房屋部分出租时,“出租房产原值”应小于“房产原值”。
二是如房屋全部出租,维护“房屋应税信息(从价)”时,“出租房产原值”应等于“房产原值”,税款按照维护的“房屋应税信息(从租)”计算。
四、我单位采集环保税税源信息时,已在“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中采集了大气污染物的税源信息,为何打开“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仍然提示:“请先到《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采集大气水污染税源信息!” 。
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中的“污染物类别”为大气、水污染物,且“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物料衡算”的,才需采集“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因此,当纳税人采集的税源中“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是“抽样测算”时,因没有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方法为“自动监测”、“监测机构监测”、“物料衡算”的税源,系统会提示“请先到《环境保护税基础信息采集表(主表)》采集大气水污染税源信息!”,纳税人不需要填报“附表1-大气、水污染物基础信息采集表”。
您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公众服务—下载服务—操作指南”,下载《山东省电子税务局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操作手册》查看详细操作方法。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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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纳税人的经营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超过标准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那么,在一般纳税人与小规模纳税人划分时,那些问题需要注意呢?
第一: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年应税销售额的标准和范围: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四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6号公告规定,“经营期”是指在纳税人存续期内的连续经营期间,含未取得销售收入的月份或季度。“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和“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计入查补税款申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
【案例1】公司2023年7月登记成立并立即从事生产经营,2023年7月至2023年11月应税销售额分别为150万、120万、190万、190万、250万。
分析:该企业前四个月销售额累计为65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则应将2023年7月至2023年10月作为一个年度,自2023年10月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开始计算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的时限。
【案例2】公司2023年3月开业,主营零售日用百货,又兼营零售蔬菜水果,2023年3月至2023年2月取得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
分析:根据6号公告规定,“纳税申报销售额”是指纳税人自行申报的全部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其中包括免税销售额。故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包括日用百货不含税销售额480万元,免税销售额即蔬菜不含税销售额30万元,两项合计510万元,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第二:适用差额销售额政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的判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简称“应税行为”)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案例3】某劳务派遣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按季度申报选择差额纳税,不考虑其他情况,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收到用工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用共计700万元,其中需要代发劳务派遣工资550万元,支付五险一金45万,共计595万元,该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至2023年第四季度应纳增值税销售额为100万((700-595)/(1+5%)),但是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为666.67万元【700/(1+5%)】,已超过500万元的标准,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43号令同时规定,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分析】营改增在年销售额标准方面充分照顾了纳税人的选择权,但偶然发生的不动产转让一般金额较大,很可能导致纳税人销售额超出500万的标准,因此,43号令中将偶然发生的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排除在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之外,这样更有利于保障纳税人的身份选择权。
第三: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对于超过标准可不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范围的规定有所不同,前者包括所有的非企业性单位,但是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后者只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非企业单位,同时也包括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个体工商户。
第四:未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可以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分析】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新规定》(国家税务总局令2023年第22号)规定,已开业但销售额未超标的小规模纳税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的资格认定。对此类提出申请并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应当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一)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但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附件一将“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这个前置条件取消了,只要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就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2、对于“会计核算健全”和“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的理解: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主要是指:有专业财务会计人员,能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设置总账和有关明细账进行会计核算,能准确核算增值税销售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等。能够准确提供税务资料,是指能够规定如实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他相关资料,并按期进行申报纳税。
第五: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法律责任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而未办理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界定超标准小规模纳税人偷税数额的批复》(税总函[2015]311号)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且未在规定时限内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制作《税务事项通知书》予以告知。
纳税人在《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仍未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资料的,其《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后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税务机关送达的《税务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届满之前的销售额,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依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分析】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只要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即使会计核算不健全也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成为一般纳税人后,如果会计核算仍然不健全,应当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六:一般纳税人如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一般纳税人符合以下条件的,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注:如果2023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不能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4】某公司2023年12月成立,成立时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自成立至2023年5月总销售额(不含税)为300万,该公司5月份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分析】该公司成立不足12个月,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符合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
①首先,查核一下销售额300万元是否符合以上文件中对年应税销售额的规定,且是否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如果包括,此部分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应剔除;
②如果确认应税销售额为300万元,再计算连续12个月是否满足不超过500万元的条件。2019.12-2020.5月六个月期间共300万,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公式: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300/6×12=600万元
③连续12月累计应税销售额估算额为600万元大于500万元,不符合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的条件,因此,该公司不能由一般纳税人转小规模纳税人。
会计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税?
月报: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
(每月15号之前完成)
季报:企业所得税、财务报表(季度15号之前完成)
年报:年度财务报表营业执照年检(6月30号之前完成)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5月31号之前完成)
小规模纳税人:
区别于一般纳税人,月报的只有个人所得税其他税种均为季报
个体户:
区别于公司、无需申报缴纳企业所得而是需要申报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所得
2023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
一般纳税人核定是指企业所得税的核定,企业所得税根据收入核定固定的税率。
文章出处:本文转自《繁税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在公众号了解
享受核定征收、定期定额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没有企业所得税,缴纳增值税以外,只需要缴纳个税就可以完税自由支出了。像有限公司这一类的,公司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个税等税,通过一般纳税人核定政策只需缴纳增值税和个税,主体公司的增值税还能抵扣,园区还可做贸易、建材、黄沙、石子等类型的企业。
目前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政策全行业可做
服务类行业所得税核定1%
商贸行业所得税核定1%
建筑行业所得税核定2.5%
大宗贸易可核定所得税率0.5%
文章出处:本文转自《繁税税》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在公众号了解
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是什么?今天西格集团就给大家介绍一下!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西格集团为您提供小规模企业向国家税务局申请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在网上登记和实际交件的相关手续。
申请一般纳税人的好处:
一、一般纳税人多和一般纳税人做生意,因为可以相互抵扣而且多数大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因此生意容易做大。
二、一般纳税人公司的财务、税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人员要求高,可以减少经营风险和涉税风险。
三、一般纳税人有一定的经营实力才能申请到,因此让客户感到值得信任。
四、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可以抵扣,毛利低一点的生意也可以接单因此生意也容易做大。
办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未做三证合一带的税务登记证)
2、企业印章:公章、发票章、人名章(朝阳地区不用法人章)
3、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网上填写)
服务项目:
1、税务登记申请
2、文件制作
3、线上数据申报
4、流程辅导与答疑
办理条件:
有符合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一)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预计开业当年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营业执照登记日期算起三个月内),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二)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个体工商业户、经常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非企业性单位,年应税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于第一次达到标准年份的次年的1月底以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三)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恢复征税后,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30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四)不在同一市、县实行统一核算的总分支机构,其分支机构在总机构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之后,向其所在地的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的认定。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介绍了,大家如果有其他财税问题,可随时咨询西格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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