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地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地税纳税申报表下载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今天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系统扣缴客户端推广的通告”。
该通告内容是指:深圳市税务局将于2023年7月至9月对我市扣缴义务人按照一定规则逐步停用电子税务局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功能。
就是说对于现在我们网上直接申报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的申报公式改成了需要下载系统来申报,对现在的申报方式停止使用!
看到这里,小编估计会计们会是手撑脑壳长叹一声心理内流满面啊!
这金税三期不是改这就是改哪!这国地税刚刚合并,季度申报表改动还没有整明白,这个税申报又双叒叕改了!
本来季报月份就忙,得加班!这回看来加班是跑不了的了!
既然改变不了现实,那么就只能接受现实了!
这个税申报改革时间是什么时候了?
看通告:
通告中是按照税号来区分,税号最后一个数字对应着停用时间。所以大家赶紧看看公司税号最后一位数字是什么。
最快一个就本月6号就得下载软件来申报了!大家还是先了解清楚,不要到了报税最后几天去申报,那样很容易出现问题的!
金税三期现在还在不断的改革中。而这些改革是为了税收体系更加完善,税法监管更加全面,这些都是利国利民的大工程!当然得先苦了我们会计从业者了!
小编会与你们一个共勉,加油!
今年上半年,孝昌地税局坚持以风险管理为导向,依托国税增值税缴纳、发票开具信息和其他涉税信息,实现了由粗放型向真评、实评、细评、祥评的转变,纳税评估工作成效显著。截至6月共评估企业85户,评估“两率”在全市排名领先,较好地实现了 “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查、以评促收”。
以风险防控促评估规范。该局把风险管理贯穿整个税收征管环节,坚持风险分析管理,对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征管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点定期进行排查和分析,根据纳税人的涉税风险等级不同,将高风险的纳税人移交稽查部门处理,中低等风险纳入评估计划,由评估专(兼)职人员实施评估。改变以往评估人员自由裁量权过大集中的弊端,避免了评估中的随意性,保障了纳税人的合法权益,降低了税务机关的执法风险。
以信息集成促评估质效。该局将“信息管税”作为后营改增时期的主要抓手,坚持以涉税信息的集成促评估质效提升。上半年共享了国税局增值税征收入库信息,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代开信息1.5万条,主动与工商、发改、土地、房产、城投等涉税重点部门联系,采集涉税信息,已累计采集各类信息近3万条。根据管理员在日常管理中收集、掌握纳税人的基本情况,及时整合各类涉税信息。
以监督考核促评估落地。上半年,该局加大了对评估的考核监督力度,按月分解评估计划,在内网、工作群实时通报纳税评估进度、注意的事项等。严格执行纳税评估两率考核指标,加大对评估系统和金税三期系统各流程节点的监控。重点对文书的送达、税款入库及滞纳金的加收等环节进行了监督检查。
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如何报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税务一般都比较简单,自公司成立拿到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就要开始申报缴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的税种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在公司报税基本上都是采用网上申报,只要在网上操作就可以完成申报缴税。
网上申报一般都是登陆当地税务系统。首先是国税,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密码就可以登录进去,进行纳税申报了。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最长的那一串数字,纳税人的密码默认为8位纳税人编码。首次登录以后可以进行修改。国税申报完成之后,就需要进行地税的纳税申报。同理,也是登录地税局的官网。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进去之后会显示登录页面,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
申报缴税需要登录系统,有三个登录方式,最常用的是手机动态码登录。获取绑定的手机验证动态验证码就可以登录了。
国税和地税都需要申报,地税系统现在都是采用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需要去税务办理绑定。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时候报税?
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现在是按季申报,也就是每年的1、4、7、10月为申报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不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再按月核定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是怎么缴税的?
按照营业税条例规定,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税率为3%,交通运输业不分小规模和其他(一般)类型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既然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资格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导读: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纳税?这个会计内容小编也不是很了解,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时没有什么特殊注意的地方,工业企业6%、商业企业4%.所以特地去咨询了我们会计学堂的专业的答疑老师,以下是老师们的解答内容,欢迎大家阅读学习!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纳税?
1、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时没有什么特殊注意的地方,工业企业6%、商业企业4%.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就在于:小规模不能抵扣进项税,要全额进成本,而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进项税.
2、国税:
(1)每月电话申报 ;
(2)每月填写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一式三份.一季度一交.一般1月,4月,7月,10 月15日之前报所得税时交;
(3)每季度报所得税.(网上申报,是用数字证书的,进网站后有提示).
3、地税:
(1)每月报城建税,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
(2)还有残疾人保障金,价格调节基金,防洪基金;(一般一年交一次)
(3)工会经费.(有专门的软件报税,地税给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
4、零申报:没有收入的情况下(包括有收入而没开发票,虽然这样是不合规定的),则进行零申报.就是收入为零,应纳税额也为零.
小规模纳税人申请表必填项目:
1、增值税:一般按月申报.工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6%)×6%申报增值税;商业企业根据:开具发票金额/(1+4%)×4%申报增值税.需要申报的报表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申报表》、《增值税申报附列资料》、《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所有的报表应该都可以从纳税申报系统生成打印,如果需要纸质报表,可以向当地税务机关免费索取.
2、企业所得税:按季度申报,年底汇算清缴.所得税征收方式可以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如果实行查账征收,需要报送的报表很多,并且需要出具由注册会计师签字的查账报告;如果实行核定征收,只需要报送《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申报表》.
小规模纳税人标准?
第一、你应掌握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自行对照一下是否已达到一般纳税人的标准: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的;
2、除以上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为80万元以下.
第二、该认定的不认定 将直接按一般纳税人税率征税.即,除了'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和'会计核算不健全纳税人'外,其他企业如果达到新细则规定的标准,未去税务机关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将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超额具体指的时间,新条例当然是2023年起算.一般税务认定了,你没法否定,你就得按他的意见办;
第四、怎么做才能继续开票 :
你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填写《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书》,并附报如下资料:1、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报告;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或注册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3、成立经济组织的文件、章程、协议(指成立经济组织由主管部门批准的文件、成立有限公司的章程、联营企业的协议书等);4、会计人员的身份证、会计资格证书、会计电算化培训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代理机构代为记账核算的,应提供代理证明;5、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以及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说明;6、银行开户许可证及所有银行账户.在以后的经营中新增的银行账户应在十五日内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7、分支机构申请办理时,应提供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证明;8、主管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说明:既然税务部门已通知你了,为方便起见,你也可以去问问,该如何办手续,这样既沟通了关系,又可以减少了麻烦.
在不同的学习阶段完成不同的学习内容,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纳税?小规模纳税人报税时没有什么特殊注意的地方,工业企业6%、商业企业4%.若还有不懂的地方,可以联系窗口答疑老师.
货劳税、企业所得税、征期是财务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常遇到的事项,本文整理了货劳税、企业所得税、征期等17个问题,一并给大家说清楚啦!赶紧来学习吧!
货劳税
1.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是否需要备案?备案需要哪些资料?
答:需要备案。提供资料:(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备案表》。(2)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征收备案事项说明。(3)选择简易征收的产品、服务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或者企业符合条件的证明材料。
2.广告公司拆除建筑物上的广告牌属于什么服务?
答:拆除建筑物上的广告牌按照提供“其他建筑服务”缴纳增值税。
3.财税〔2016〕140号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受让土地向政府部门支付土地价款后,设立项目公司对该受让土地进行开发,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由项目公司按规定扣除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三)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对于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有无明确的时间段,是国土局将联合体转到项目公司的时点,保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还是项目公司自始至终就必须保证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答:房地产开发企业(包括多个房地产开发企业组成的联合体)、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三方签订变更协议或补充合同,将土地受让人变更为项目公司时,项目公司的全部股权由受让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持有。
4.外地企业收到很多从北京税务机关代开的专用发票,上面的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是空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是否可以出具给该企业官方的证明或者文件来证明该种发票可以正常使用?
答:无需开具证明,可正常使用。
5.如果还未取得对方纸质发票信息,但是已经在发票查询平台可以查询到该发票信息,是否可以抵扣?
答:纳税人必须取得销售方使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才可以不再进行扫描认证或通过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登录本省增值税发票查询平台查询、勾选。
6.企业已经三证合一,没有在国税变更纳税人识别号,但是在海关已经变更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可以正常比对抵扣吗?
答:可以抵扣,关于三证合一新旧号码关联不对问题,征管已在系统中设置专有功能。
7.开具发票时,公司名称可以使用英文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九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
8.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应税行为免税备案等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二)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9.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是否需要填写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答:根据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的填报说明,“出口免税”一栏,小规模纳税人不填写。因此,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跨境免税服务不填写此表,只需要填写主表第13、14栏即可。
企业所得税
1.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的部分可以按照15%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企业所得税过渡期优惠政策执行口径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7号)第一条规定,居民企业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第八十七条、第八十八条和第九十条规定可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所得,是指居民企业应就该部分所得单独核算并依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如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4号)第三条规定,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3.享受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是否需要备案,如何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二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进行专项备案。
4.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财税〔2017〕34号)第一条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第二条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规定执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一条规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在2023年12月31日以前形成的无形资产,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摊销费用,可适用《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
5.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是否可以加计扣除或者摊销?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第三条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7号)第二条规定,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规定不允许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费用和支出项目不得计算加计扣除。已计入无形资产但不属于《通知》中允许加计扣除研发费用范围的,企业摊销时不得计算加计扣除。
6.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应每年备案还是一次性备案?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第八条规定,企业享受定期减免税,在享受优惠起始年度备案。在减免税起止时间内,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条件无变化的,不再履行备案手续。企业享受其他优惠事项,应当每年履行备案手续。
企业同时享受多项税收优惠,或者某项税收优惠需要分不同项目核算的,应当分别备案。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所得减免项目,以及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抵免税额等优惠事项。
定期减免税事项,按照《目录》优惠事项“政策概述”中列示的“定期减免税”执行。
征管类
1.《统计局行业信息确认表》或《行业信息确认表》是否是必填表?有申报截止时间的要求吗?是否每月都需要申报?
答:《统计局行业信息确认表》或《行业信息确认表》为非必填表,不影响申报信息上传。但如不通过网报系统确认后期可能需要到前台确认。纳税人应于2-4月征期结束前申报完毕,仅需填报一次,确认后次月不会再次出现填报要求。
2.纳税人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是否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相关制度和办理程序的意见》(税总发〔2016〕106号)第四条规定,异地不动产转让和租赁业务不适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制度的通知》(税总发〔2017〕103号)第一条规定,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更名为“跨区域涉税事项报验管理”。
因此,在异地转让不动产和租赁不动产,不需要填报《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表》。
特大重磅!省级及省级以下国税地税合并!再也不用两头来回跑啦!
为防范涉税风险,近日,多地税务局发布重要通知,要求个体工商户调整税款征收方式,从之前的定期定额征收变为查账征收,并明确了完成时间,否则将受到税务局的催促整改。
此前,江苏省税务局发布《关于下发“个体双定户大额超开”专项应对任务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管理。
其中主要对两项内容作出调整。其一,关于“定额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新规指出,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于个体工商户自行申请或主管税务机关依职权调整使得定额超过15万元的,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对于目前定额核定已经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将根据市局下发的数据(截止3月31日全市定额核定超过15万元清册),来审核确认辖区内定额核定超过15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情况后,逐户审核上述个体工商户在2023年期间是否存在连续三个月及以上月份经营额低于核定定额30%的情形,若存在,依纳税人申请可调整定额,调整后的定额参照连续月份经营额之和的平均数;而若上述个体工商户在调整定额后仍超过15万元的,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其二,对于“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新规指出,2023年1月1日起,对于已经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一个纳税年度内累计销售额超过18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无独有偶,不只是江苏税务局要求个体工商户不再采用定期定额征收,国家税务总局大庆市税务局为了加强个体工商户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也要求自2023年4月1日起,对采取核定征收的月销售额超10万元的个体工商户,实行查账征收。对新办个体工商户符合规定范围的,一律实行查账征收。
此外,据新税网查证、了解,包括山东、南充、海南等全国多地都对个体工商户定期定额征收方式提出过明确要求,并相继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有的地方还明确了将定期定额征收改为查账征收的具体日期,以此积极推动此项“转变”工作,实现“加强个体双定户税收管理、强化个体税源预警和监控、提高个体税收征管水平、严密防范和化解各类办税风险”的最终目的。
那么,到底什么是定期定额征收,缘何此时多地税务局大力推动定期定额征收向查账征收的转化呢?
其实,所谓定期定额征收,是指税务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经营时期、经营范围内的应纳税经营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作为计税依据,确定其应纳税额的一种征收方式。
定期定额征收这种税款征收方式,此前一直是个体工商户,尤其是规模更小的个体工商户普遍采用和十分青睐的方式。这是因为,定期定额征收方式能给个体工商户带来两大好处:一是,通常来说,个体工商户由于规模较小,不具备完善的现代化企业管理制度,尤其是财务和账目通常比较混乱,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在这种背景下,个体工商户的收入总额和成本费用支出是不能准确核算的,并导致后续的账本很难准确入账和查账。而定期定额征收模式对账本的要求比较宽松,只需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在一定经营地点、一定经营时期、一定经营范围的应纳税经营额或所得额进行核定,并以此作为计税依据,确定应税额即可,免去了查账征收下对资金流水细节、成本费用明细等许多环节和事项。因此,这种较为简便的征税模式,更加适合个体工商户的纳税需求,也更加受到他们的欢迎。
二是定期定额征收模式下,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更多的税费优惠。实行定期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其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均为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征收,不是按实际经营的情况来缴纳各项税款。综合来看,国税的定额发票的综合税率是4.7%左右;地税的定额发票综合税率在4.5%-25%左右,相比查账征收而言,税费优惠力度更大更多。
因此,个体工商户对于定期定额征收的方式是情有独钟的。而申请成为定期定额户的程序也比较简单,包括:首先自行申报。定期定额户要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填写有关申报文书。申报内容应包括经营行业、营业面积、雇佣人数和每月经营额、所得额以及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申报项目。其次核定定额。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定期定额户自行申报情况,参考典型调查结果核定定额,并计算应纳税额。最后定额公示。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定定额的初步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五个工作日,之后便能将《核定定额通知书》送达定期定额户执行,整个流程十分简便。
在上述两大利益和便利流程的吸引下,众多个体工商户纷纷申请成为定期定额征收户,但是,由此也带来了行业乱象,集中表现在,一是未达到起征点的个体双定户连续3个月达到起征点的,为了贪图定期定额征收的便利,故意不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提请重新核定定额。
二是定期定额调整制度落实不到位,比如山东规定主管国税机关应建立定额定期调整制度,对个体双定户最长不超过6个月进行一次定额调整,但实际上,许多个体工商户并没有按此时间要求来主动调整时间。
三是一些个体工商户故意逃避纳税责任,除了故意压低应纳税额不交税外,还有的个体工商户借“银行划转资金不畅”为由,故意拖延缴税日期。按照规定,个体双定户是可以委托经税务机关认定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事宜的。委托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税款划缴的个体双定户,只需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开户银行及账号,然后在指定日期在其账户内存入足量的存款即可。但是,一些个体工商户在临期前故意使其存款余额低于当期应纳税款,致使当期税款不能按期入库,以此造成了行业乱象的出现。
而为了控制一系列乱象,全国多地不得不出台新规,要求个体工商户从定期定额征收的模式转变为查账征收,这是根据现实需要提出的新的现实转变,有助于改变过去那种简单粗放的“定税定额”管理模式,推动个体工商户走向规范化管理。
那么,调整征税模式后,对于个体工商户来说,最紧迫的任务是什么?那就是一定要学会“建账管理”。
所谓“建账”,是要求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建账”的目的是便于税务机关对个体工商户进行纳税管理。
根据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有关规定,不同规模的个体工商户具有不同的建账要求,比如,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同时,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复式账。而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个体工商户,同时,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个体工商户,应建立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在具体的账务操作上,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 进行财务会计核算等;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等。整体来看,建账的程序和内容比较复杂,对于财务会计的要求较强。鉴于个体工商户通常缺乏完整的财务尤其是建账能力,在这种情况下,个体工商户可以考虑聘请有资质的财会机构和人员代为建账和处理账务。
可以预判,随着金税四期的推进以及税务大数据化管理,未来,查账征收将成为更加普及的主流趋势,此前行业中普遍存在的成本票缺失、账目不清的情况将愈发受到严格控制,因此建议个体工商户提前预判形势,从“建账”开始对自身财税工作进行规范化、合规化处理,以便更好地适应税款征收方式的巨大转变。
纳税申报是每一个企业都需要进行的一个项目,在近些年里面,纳税申报的问题越来越繁重。所以今天我们钇财税来为您介绍一下企业纳税申报时间都是什么时候?
企业纳税申报时间都是什么时候?
纳税申报期限
1、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等于次月10日内为限期缴纳期限;
2、企业所得税季后15日内(当地税务机关确认按月缴纳的,次月10日)为限期缴纳期限,汇算清缴期限为4个月;
3、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等,按当地税务机关的规定期限缴纳(各地一般一年两次等规定不一)。
4、限期缴纳最后一日,遇到休息日,顺延一日;遇到长假(春节、五一、十一节),按休息日顺延;
5、滞纳金按天加收万分之五;
6、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后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可处于罚款。
7、地税申报
主要申报的税金种类有: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个人所得税、印花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
(1)每月7号前,申报个人所得税。
(2)每月15号前,申报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3)印花税,年底时申报一次(全年的)。
(4)房产税、土地使用税,每年4月15号前、10月15号前申报。但是各地税务要求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5)车船使用税,每年4月份申报缴纳。各地税务要求也不一样,按照单位主管税务局要求的期限进行申报。
(6)如果没有发生税金,也要按时进行零申报。
(7)纳税申报方式:网上申报和上门申报。如果网上申报,直接登陆当地地税局网站,进入纳税申报系统,输入税务代码、密码后进行申报就行了。如果是上门申报,填写纳税申报表,报送主管税务局就行了
8、国税申报主要申报的税金主有:增值税、所得税。
(1)每月15号前申报增值税。
(2)每季度末下月的15号前申报所得税。
(3)国税纳税申报比较复杂,需要安装网上纳税申报系统,一般国税都要对申报单位进行培训的。由此可见,记账报税看似简单,实则专业性很强,需要专业会计人员核准记账,一旦出现错误,就受到相关惩罚。
扩展阅读:企业纳税申报流程
1、准备证件,平时注意保存好相关资料。“三证合一”之后,工商营业执照具备税务登记证的效力,企业使用工商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纳税申报。在具体办理纳税时,根据各类税种的需要,涉及的资料可能有:会计账簿、申报表格、合同、鉴证报告等。
2、确定自己需要缴纳的税种、税率。一般根据企业所在的行业而确定,必要时企业应当咨询相关专业人士。涉及的主要税种有:增值税、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
3、通过企业内部的会计核算,准确计算需要缴纳的各项税收。个体户、小型微利企业假如不聘请会计职员,可以寻求会计代理公司、财税公司,让他们负责代理记账。
4、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及时申报,预缴、清缴。需要注意,无论企业当期是否需要纳税,都应当申报,假如无纳税额,应当填写0,不然会受到税务局的处罚。各个税种的纳税期限有所差别,有些是按季度纳税,有些是按月纳税。还有部分税种的纳税期限,需要根据地方政府的税收规定而确定。对这些问题,最好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5、选择适合的申报方式。常用的几种有:实地申报、网络申报、邮寄申报。其中,网络申报,节约时间,成本最低;而实地申报的优势是若有疑问,可以当场咨询税务局的工作人员。
6、假如企业预期将长期停业,应当向税务局办理停业申请。
7、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的期限最后一日,如遇公休、节假日的,可以顺延。
企业纳税申报时间都是什么时候?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说到这里,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一般纳税人应该没有免税的情况.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目前使用的'金三'征管系统中进行了统一设置,符合减免条件的会在系统中自动减免.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免征附加税和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和地税附加税的有以下直接免税项目:
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避孕药品和用具;
3.古旧图书:指向社会收购的古书和旧书;
4.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5.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6.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7.其他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8.承担粮食收储任务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粮食;
9.从事蔬菜批发、零售的纳税人销售的蔬菜;(蔬菜罐头不免征)
10.血站供应给医疗机构的临床用血;
11.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
12.营利性医疗机构3年内自产自用的制剂;
13.铁路系统内部单位为本系统修理货车的业务;
14.供热企业向居民个人供热而取得的采暖费;
15.供电部门或企业在收取电价时一并向用户收取的农村电网维护费
16.生产销售免税饲料产品:单一大宗饲料、混合饲料、配合饲料、复合预混料、浓缩饲料;(宠物饲料不免征)
每月的月末和月初是会计最为忙碌、最为重要的时间,一个月的工作结果都要在这几天进行归集、编制报表和纳税申报。越是忙乱的时候,越容易出现差错,因此会计应将每月的工作进行归类,区分轻重缓急。
现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例,列举每月会计应该注意的工作重点:
第一项
(一)积极核对销售业务,尽快填开销项发票,确定当月销项税额
销售是企业日常工作的重点,是企业经营的核心。销售发票是财务记账,确定业务发生的合法凭据,因此企业在发生销售业务时应尽快给对方开具发票,确定当月销售情况。
一个业务从合同签定,到公司发货、对方验收确认、发票填开是有一段时间的,这段时间又因为客户的大小、业务往来的频率、各公司验收程序的不同存在差异。
作为企业的财务人员,特别是负责税务工作的人员,必须对企业日常销售业务的处理相当明确,熟悉主要客户的开票要求,能够在满足客户要求的同时,又不耽误本公司正常的工作处理。为了很好的协调双方的工作,会计人员应当在每月20号左右就开始核实当月开票税额,将应该开具发票的业务尽早完成,企业若是需要对方给其开具发票应尽快联系,不要拖到月底再同对方交涉。
企业财务人员月底时还应核对税控系统内的数据是否开具正确,有无编码、税率错误,及时进行修正,还要注意实际作废发票与税控系统内数据是否相符。
(二)认真核对当月进项发票,保证发票及时认证或者勾选确认,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通常商品要比发票提前到达企业,企业在收好货物的同时还应确认发票的开具情况,在规定时间未收到发票时应与对方联系,索要发票。
进项发票只有通过认证或者勾选确认通过之后,方能进行抵扣税额。注意扫描认证发票需在月底之前进行,勾选确认发票方式可以在申报前进行。因此企业会计应在规定时间及时办理,确定当月进项税额。
第二项
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时间每月1-15日,但是为了应对突发情况,财务人员一般尽量提前进行申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需要注意的事项:
注意填写申报表的顺序,附表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里注意有些税率需要有税目支持,请提前做好税种变更,差额征税需要提前登记,优惠备案也请注意时限,尽量提前完成。认证和勾选确认的进项发票请及时填入附表二进行抵扣。
第三项
按照税法要求,企业在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同时,还应计提缴纳部分地税税金,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企业应在月末计提,月初申报缴纳。
这些计提的税金属于企业费用,因此企业在估算当月利润时,也应考虑这些数据。
第四项
现在无论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还是地方一税两费均可以在网上申报了,无需到税务局申报缴纳。
基本流程如下:
一般纳税人基本都有税控设备,请注意税控设备也需要及时在网上抄报税并在申报完成后再清卡。
(1)抄报税:
金税盘版
计算机连接互联网状态下登陆开票系统,征期内系统自动进行上报汇总工作,提示抄报数据上传成功,这说明您已经完成上报汇总。
税控盘版
新版软件电脑联网稳定,服务器地址正确的情况下登陆开票软件自动上报汇总。如系统没有自动完成,请点击模块报税处理--网上抄报--上报汇总(所有的票种都需要点击一次)
(2)纳税申报:纳税人通过一证通登陆网上申报软件进行网上申报。
注意网上申报的税种,每个月请将所有需要申报的税种均申报成功才算申报工作完成。网上申报成功后可通过税银联网实时扣缴税款或打印银行端缴税凭证去银行缴纳。请注意及时将申报资料打印留存,软件内的数据也请备份一份。
(3)清零解锁:申报成功后,纳税人需要再次登录税控系统,对税控设备进行清零解锁。
注意如果月初需要领用发票的企业,请在月初申报完毕并已经清卡后再领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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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2023年4月申报期
1、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申报期4月1日-4月18日;
2、资源税申报期4月1日-4月13日”请各位纳税人按时申报纳税,
3、地税附加税、个人所得税申报截止日期为18日
避免未及时申报所造成的罚款损失,请大家按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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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票认证: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及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需要通过认证抵扣,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道路、桥、闸通行费发票要通过申报计算抵扣来实现。用于不得抵扣项目的,认证之后不得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需要通过计算抵扣的扣税凭证不需要认证,直接计算抵扣。
北京名企科技提醒: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免税农产品销售发票;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农产品依照3%征收率按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而自行开具或委托税务机关代开的普通发票;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凭自产自销证明由销售方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通用机打发票。注意:批发、零售纳税人享受免税政策后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2、企业所得税: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北京名企科技提醒:企业取得财产(包括各类资产、股权、债权等)转让收入、债务重组收入、接受捐赠收入、无法偿付的应付款收入等,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非货币形式体现,除另有规定外,均应一次性计入确认收入的年度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3、增值税纳税申报: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操作规程是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增值税纳税申报比对管理,对申报比对不符的,网上申报系统有提示信息推送,包括比对不符结果保存内容、监控级别、比对类型、比对名称、比对内容等。北京名企科技提醒:增值税纳税申报前,抄税-纳税申报-清卡是有先后顺序的,必须先抄税、再申报,如果比对成功,系统会自动清卡;如果比对不成功,金税盘将被锁死,需要携带金税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进行处理。
问题描述:建筑业小规模,开具外管证后在当地税务局预交了增值税,是按照5.3.2的比例缴纳的附加税税金,这个月申报时,城建税还用再按照7%补缴吗?
答:不需要补交,在工程所在地预交的增值税就按照当地的附加税标准缴纳,进行纳税申报时增值税主表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按照自己所属地区的标准缴纳附加税税金。
现在公司报税基本上都是采用网上申报,只要在网上操作就可以完成申报缴纳。
1、登陆当地税务系统。
2、首先是国税,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登录进去,就可以进行申报纳税了。
3、地税的纳税申报。也是登录地税局的官网。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登录进去就可以进行税务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
关于延长红山区等地纳税申报期限
有关事项的通告
因11月份赤峰市中心城区等地突发疫情,为全力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合法权益,便利办理纳税申报,经国家税务总局和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批准,现将延长赤峰市红山区等地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延长纳税申报期限区域及时限:对赤峰市红山区税务局、松山区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喀喇沁旗税务局管辖区域内的纳税人,将2023年11月份纳税申报期限延长至11月29日。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期限仍为11月30日。
(二)延期申报申请条件:纳税人受疫情影响,在纳税申报期限内办理申报纳税仍有困难的,可依法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延期申报。
(三)延期申报“非接触”办理路径: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 对纳税人延期申报核准”)办理延期申报手续。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2023年11月14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赤峰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现在公司报税基本上都是采用网上申报,只要在网上操作就可以完成申报缴纳。
1、登陆当地税务系统。
2、首先是国税,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登录进去,就可以进行申报纳税了。
3、地税的纳税申报。也是登录地税局的官网。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
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登录进去就可以进行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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