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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营改增纳税人(14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25 17:09:02 热度:6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4篇优质的纳税人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纯营改增纳税人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纯营改增纳税人

【第1篇】纯营改增纳税人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大家看一眼就能够知道,是营改增的纳税人要填的表,那么具体是哪些行业的纳税人呢?这个表究竟要怎么填呢?如果不了解这部分的内容,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哪些纳税人要填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此表由从事建筑、房地产、金融来或生活服务等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自税申报时填报。企业是否需要填写此表,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若需要申报此表,本表作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一般纳税人)》一百张附表与一般度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一起申报,填写顺序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表后填写。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怎么填?

1、纳税人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的十一、十二条规定,在申报期就取得的预收款计算应预缴税款;

2、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看看哪些是符合开具增值税普票的规定;

3、纳税人应该在申报期按照暂行办法第14条的规定确定应纳税额,包括销项税、进项税、应纳税额和应补税额;

4、申报表的填写,首先是增值税预缴税款申报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里面的销售额和扣除金额都是含税金额;接下来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填写上相关的数值;接着填写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还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填写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最后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栏次,同时有多个项目的,应分项目填写;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营业税税率:根据各项目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填写;各项目在原营业税税制下适用的原营业税税率填写。“1-6”列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第“9-14”列内容一致,填报口径一致,只是需要按照各项目进行分别填写!第7列,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本列各行次=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换句话来说:第7列各行应当填写的数据 = 分项目的销项税金/主表销项税额合计数×主表应纳税额合计数,实际上是换算出了每个单独项目对应的应纳增值税额,第8-13列按营业税差额口径计算,这里测算出的增值税和营业税都是扣除差额之后的税额,口径是完全一致的。

以上就是有关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的填写以及相关的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2篇】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2023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其中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纳税人对政策规定还是有一些不清楚、不了解的地方。为了让减税实打实、硬碰硬地落地,2023年3月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办在线访谈活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张卫解答了网友关心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大家十分关注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相关问题。

[ 网友5d999 ]2023年我们企业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请问2023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可以。部分纳税人在2023年先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在2023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仍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只允许转一次。

[ 网友56538 ]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2023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在2023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在2023年办理一次转登记。

[ 网友19057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在历史上曾经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若在2023年申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达500万元,还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里可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纳税人。所以,如果纳税人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办理转登记的。

[ 网友597hfv ]公司是2023年9月注册成立的,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因此,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期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出12个月(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转登记政策。

[ 网友5769 ]我公司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劳务派遣公司,目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023年办理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第3篇】营改增对纳税人的影响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新媒体专电(记者申铖、韩洁)5月1日起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我国财税改革中的重头戏,马上到来的营业税改增值税将如何影响到各个行业?企业又将如何应对,才能将确保享受改革的“红利”?

一、行业税负只减不增,生活服务业受益最大

从行业角度来看,无论是此次改革涉及的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或是前期已经纳入试点范围的交通运输业、邮政业、电信业、部分现代服务业,行业税负均会只减不增。

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汪康说,此次营改增受益最大的是生活服务业,过去营业税是5%,由于生活服务业中的中小企业基本都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改革后按3%的征收率实行简易征收,由5%降到3%,税负下降了40%。

实际上,为了确保减税目标可以达成,财政部、税务总局在设计试点方案时就坚持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按照营业税税负平移的方法测算确定了各试点行业的适用税率。

从制度设计上,房地产业、建筑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原来在营业税上的优惠政策改革后继续延续,如养老、医疗、教育、金融机构的同业往来等继续实施免税。

对建筑和房地产业的一些老合同和老项目继续实行政策平转,允许建筑工程的老合同、房地产的老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等,和过去计税的办法一样,税负也不增。

对特定行业制定了一些过渡性优惠政策,如建筑业里面的甲供材,还有清包工等项目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征税;允许房地产企业扣除土地的购置成本;如对金融机构尚未收到的逾期贷款利息,在实际收到时再征税,减少企业财务负担等等。

“通过安排,总体可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有不同程度降低。”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说。

二、企业需“吃透”新政,确保享受改革红利

从微观企业角度来看,虽然改革要求行业税负只减不增,但由于新政策操作较为复杂,且每家企业面临的行业情况和财务情况均不相同,企业需要尽早“吃透”新政策、“玩转”新政策,才能确保可以享受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

德勤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宫滨表示,很多企业已经关注到了营改增,因为改革几乎影响到所有的企业。例如,以前企业买入不动产或是商业地产是无法抵扣的,但改革之后,单这一项政策就将使得千千万万家企业获得“真金白银”的受益。

然而,业内人士表示,对于企业运营来说,营改增的红利能否获得,还取决于企业的应对是否充分。值得注意的是,企业的采购、销售等业务部门能否在价格裁判、合同签署之中把营改增的要求体现出来,是企业能否从改革中受益的关键。

“对于单个企业来说,应对的早、应对的好,就能得到好处;如果应对的晚、应对的不好,企业利润就被供应商和客户侵蚀甚至被蚕食了。”宫滨说。

对此,宫滨建议,企业应从以下两方面着手应对营改增,确保拿到改革红利。一是做好税款计算和申报工作,学习掌握好更为复杂的计算规则。二是对企业的销售定价系统、采购的定单管理系统、客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调整,按照营改增后提出的客观要求进行改进,从而确保企业不被上下游企业侵蚀利益。

中税协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注册税务师同心服务团团长李林军则表示,建议企业通过专业机构和组织来学习了解新政策。当前,税务师行业与律师、注册会计师行业已经共同构成涉税专业服务社会组织,为企业对营改增的学习和培训。企业需要尽快熟悉运用马上到来的营改增,把改革“红包”实实在在拿到手中,并进一步优化企业财税运行、提高企业管理效能。(完)

【第4篇】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有几种

导读:营改增之后,绝大多数的企业都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为会计制度不健全,无法按照税率征税,所以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来说适用征收率征税。那么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税率是多少呢?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税率

答: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不是税率。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的征收率,但营改增试点的部分特殊项目,适用5%的征收率。

1、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增值税征收率为3%,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3、《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销售不动产。

4、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5、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6、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征收率是什么意思

征收率,在纳税人因财务会计核算制度不健全,不能提供税法规定的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等资料的条件下,由税务机关经调查核定,按与课税对象和计税依据相关的其他数据计算应纳税额的比例。

通常由于增值额和所得额的核定比较复杂,多采用按销售收入额或营业收入额乘征收率直接计税征收的办法。从理论上说,增值税按销售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所得税按销售额或营业额直接计算税额的征收率,相当于增值率乘以税率的积数。

【第5篇】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晶晶亮学习心得:这个政策刚出来的时候,有人理解:因为“适用3%预征率”前面没有加主语,所以“暂停预缴增值税”应该包括一般纳税人。总局这个回答,明确解决了这个异议。】

(三)2023年4月,我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我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请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3年4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晶晶亮学习心得:这个规定对未办证的自然人非常友好,开票基本没有限制了,但自然人财税意识普遍单薄,需要注意据实代开,不要去虚开发票,虚开后续会有风险】

(四)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6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款?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超过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6万元。

【晶晶亮学习心得:注意超过45万元全额计算缴纳增值税,不是仅就超额部分计算税款】

(六)我公司为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取得的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不能就全部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2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晶晶亮学习心得:销售不动产不在免税范围之内,要注意和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业务区分】

(七)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二季度取得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八)我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在北京、河北两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年销售收入不会超过500万元,请问4月份开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在河北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你公司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九)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处厂房需要对外出售,该厂房的所在地与我公司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该厂房是否仍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十)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住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你公司向非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按照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一)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我公司在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是否需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十二)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为销售货物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4月份取得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销售额,因下游企业抵扣的需求,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销售收入尚未开具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部分放弃免税,仅就开具专用发票的30万元缴纳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应适用何种征收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你公司选择放弃免税、对30万元部分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30万元×3%=0.9万元;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三)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2023年4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30万元,按规定可以享受2023年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客户要求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用于入账,请问我公司若要享受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因此,你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销售货物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若你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不选择3%、1%、0等征收率。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的收入,已经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请问是否可以重新开票?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我公司是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当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

答: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需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购买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七)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十九)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6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第6篇】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最新申报表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2023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在5-7月免于发票认证,自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分别适用发票认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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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时注意核对《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进项税额是否一致,以及存根联明细与当期开票情况是否一致。

(3)财务报表要先于申报表点击全申报,请注意财务报表和申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4)在提交全部附表和主表后需要点击“全申报”,系统会对表内、表间逻辑进行自动校验,校验不通过时产生相应提示,需按照提示要求对报表进行修正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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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营改增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一)应税服务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服务。

2.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戚、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青服务。

4.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

5.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

(二)建筑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1.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2.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3.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4.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三)销售不动产1.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 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3.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4.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在收到预收款时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5.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应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第五条的规定征免增值税。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1.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其2016 年4 月30 日前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2.公路经营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减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是指相关施工许可证明上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 年4 月30目前的高速公路。

3. 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 年5 月1 日后取得的、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3%的预征率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铁路旅客运输服务,不得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其他应税行为及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固定业户临时到外省、市销售货物的,必须向经营地税务机关出示“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地纳税,需要向购货方开具专用发票的,亦回原地补开。对未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经营地税务机关按3% 的征收率征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蒙古土实心砖、瓦)。(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5)自来水。(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3.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 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3)经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机关批准的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

4.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简易办法依照3% 征收率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规定,自2023年2月1日起,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6.自2023年4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兽用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是指取得兽医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兽药经营许可证》,获准从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的兽用药品批发和零售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7.关于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自2023年7月1日起,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和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计税方法。

【第8篇】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税率

导读:营改增之前服务业是需要交纳营业税的,营改增之后服务业也需要交纳增值税。很多人习惯了计算营业税,在服务业转为增值税之后,不知道如何计算增值税。本文将介绍一下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计算增值税。

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算增值税

答:服务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6%;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3%。

以不含税收入计算增值税。营业税是按照含税收入计税的。

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增值税=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

什么是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上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计算增值税,也介绍了什么是营改增。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会计,这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一定要明白,营改增之后服务业的增值税业务应该如何计算。如果你阅读了本文,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第9篇】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税率

导读: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都是开具劳务费发票的,只不过在税率上体现得不一样。那么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所以我们现在就来说一说一般纳税人的相关问题。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

答:营改增后,所谓的“劳务”(传统劳务,不是营改增中劳务概念)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如下:

1、劳务派遣服务(含安保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5%;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2、建筑业劳务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主要看业务实质,提供的“劳务”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建筑服务内容,如纯修缮劳务、安装劳务。

3、其他以外的“劳务”(比如修理修配、咨询劳务等)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6%;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建筑劳务公司应该交哪些税?

计提税金时:借: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印花税

管理费用——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印花税

——水利基金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具体的税率以及包括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的内容,今天会计学堂就讲到这个为止了,感谢大家的阅读!

【第10篇】营改增一般纳税人标准

大家都知道,增值税有两类纳税人,一类是一般纳税人,另一类是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有一定的销售额标准。两者之间最大的区别在于抵扣,小规模不能抵扣,税率3%,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税率一般是17%。那么,两种纳税人是否能相互转换呢?请看下面的分享。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概念

1、定义: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

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2、认定标准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小规模的认定标准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营改增后的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关于北京等8省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规定:试点实施前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试点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关于营改增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及相关事项的通知》(深国税函〔2012〕227号)规定: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23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的知识点分析!

二、一般纳税人

1、定义: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一般纳税人的特点是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2、认定标准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小规模纳税人资格认定。

(3)需符合以下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

三、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以该业务为主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万元;

2、年应税服务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纳税人;

3、其他行业年应税销售额超过80万元。

四、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转为一般纳税人?

当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后,应及时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相关手续。税法规定,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应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而未办理的,经税务机关下达税务事项通知书后,逾期仍不办理的,将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简称为强转。

强转纳税人不登记一般纳税人资格,而是调整税种,由小规模的3%调整至适用税率,申报时暂时使用小规模申报表,只是税率按照一般纳税人标准,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强转后,纳税申报期限由按季申报相应改为按月申报,而且无法在网厅申报,需携带小规模申报表(按一般纳税人税率计税)到办税服务厅手工申报。

强转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纳税人就可以使用一般纳税人申报表,抵扣进项税额,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第三十三条规定: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因此,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慎重,一旦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回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今天知识就讲到这里了,再洗强调,这些知识很重要,希望大家好好学习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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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篇】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一、优惠期限: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二、此优惠政策仅针对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一律免交增值税,无之前季度45万以内免税额度限制。

四、开具发票时注意,开票税率栏不选择0税率,选择免税。

五、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或到税务局网站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免税,税率为3%。

六、征收率为5%的业务,例如不动产出租、营改增前房地产老项目,不享受免税优惠政策。

七、免的是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正常缴纳,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内,税负2.5%,应纳税所得额100万-300万,税负5%。

八、注意连续滚动累计12个月开票额不得超过500万,超过了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不得享受政策。

九、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免税(自然人不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个人所得税按政策正常征收。

【第12篇】纳税人办理营改增需要报送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如何报税?小规模纳税人公司税务一般都比较简单,自公司成立拿到税务登记证的次月起,就要开始申报缴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的税种有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现在公司报税基本上都是采用网上申报,只要在网上操作就可以完成申报缴税。

网上申报一般都是登陆当地税务系统。首先是国税,进入国税局网站首页,右侧有“办税服务厅登录”。进入办税服务厅,选择“国税纳税人登录”。输入纳税人识别号以及密码就可以登录进去,进行纳税申报了。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最长的那一串数字,纳税人的密码默认为8位纳税人编码。首次登录以后可以进行修改。国税申报完成之后,就需要进行地税的纳税申报。同理,也是登录地税局的官网。点击进入地税局官网,选择“电子税务局”。进去之后会显示登录页面,电子税务局提供了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等各种功能。

申报缴税需要登录系统,有三个登录方式,最常用的是手机动态码登录。获取绑定的手机验证动态验证码就可以登录了。

国税和地税都需要申报,地税系统现在都是采用手机动态验证码登录,需要去税务办理绑定。

营改增后小规模纳税人什么时候报税?

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户现在是按季申报,也就是每年的1、4、7、10月为申报期,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不交税。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明确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季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含9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不再按月核定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交通运输业是怎么缴税的?

按照营业税条例规定,交通运输业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税率为3%,交通运输业不分小规模和其他(一般)类型纳税人。

增值税纳税人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既然你们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购买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资格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13篇】营改增纳税人

营改增纳税人包括哪些?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下称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

单位,是指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单位。

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纳税人分类主要根据年销售额的大小,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情况下,试点纳税人年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500万元则为一般纳税人,低于该标准则为小规模纳税人。

【第14篇】营改增纳税人认定标准

疫情以来,很多企业都在亏本的状态,国家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近日,税务总局发文明确,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转登记”政策自《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9号)发布之日起执行,停止时间是2023年底。也就是说,在上述政策执行期间内,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自主选择办理转登记手续。

另外,如果纳税人在2023年及之前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允许在今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需要注意的是,今年选择转登记的次数只有1次,也就是说今年选择转登记后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今年不能够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符合规定条件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登记表》,具体表样参见《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有关附件。

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一般纳税人改成小规模的流程是什么?乐昌财税好帮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下面一起来看看吧,相信会对你有所帮助。

一、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是什么?

1、发票权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在17%,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税率;

3、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进项,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作为进项税抵扣。

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有什么

1、认定条件不同:

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达到50万元以上的,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5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

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80万以上的必须认定为一般纳税人,8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

主要从事营改增服务业的,连续12个月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必须认定一般纳税人,500万以下的可以自行选择是否认定一般纳税人

对于新成立的企业,如果没有专门向税务局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到达以上法定限额的,必须到税务局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税务局会强制认定;没有达到以上限额的企业也可以向税务局申请认定

2、帐务处理上区别

在购买商品时,如果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两者处理存在不同

一般纳税人处理为

借:库存商品等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为

借:库存商品等

贷:银行存款等

小规模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

在销售商品时,采用的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

3、税收管理规定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小规模纳税人: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4、税率与征收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营改增之后增加了6%(营改增服务业)、11%(交通运输业)两档增值税税率,动产租赁营改增适用17%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统一适用3%增值税征收率。

三、一般纳税人改成小规模的流程

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以及新开业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可于2023年10月22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申请人应提供的资料如下: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通用申请书》;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4、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5、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6、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纳税人转登记后,自转登记下期起(按季申报纳税人自下一季度开始,按月申报纳税人自下月开始),按照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转登记当期,仍按照一般纳税人的有关规定计税。

以上便是乐昌财税好帮手小编为您带来的关于韶关一般纳税人公司如何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相关知识,若大家有什么不了解的亦或是有其他疑问的可以咨询找乐昌帮的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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