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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实说,我经常从读者那里收到这个问题,但我并不是每次都认真地为你们分析。有时我太忙了,直接把一条政策条款转发给读者,供你们自己理解
今天,我想强调一下这个问题
这个问题描述了很长时间,但用一句话来说,这实际上是一个小规模前夕获得的进项税在成为普通纳税人之后能否扣除的问题
你能扣除吗?这个问题对每个人来说都不难。我在我的文章之中已经说过很多次了
如何判断它是否可以被扣除
我已经为您准备了一个流程图:
根据下面的流程顺序判断之后,您就会知道它是否可以被扣除
1。它是一个普通纳税人吗
如果它不是一个普通纳税人,它就是一个小规模纳税人。当然,没有扣减。小规模纳税人不扣除进项税
然而,这里的情况是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转换为普通纳税人之后是否可以扣除。因此,纳税人的身份已经很普通了。这是从普通纳税人的角度来讨论扣除额,因此第一次判决可以通过
2。是否获得合法扣除凭证
在第二次判决之中,什么是合法扣除凭证?特别发票很常见。当然,有各种各样的扣除凭证,而不仅仅是专用发票。我们需要注意目前所有的扣除凭证
之下图:
读者说这是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自然是合法的扣除凭证,所以第二次判决通过了
我们进入第三次判决
3。是否符合税法规定的不可抵扣范围
我们是普通纳税人,已取得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我们都能扣除吗
当然不能
我们还需要看看购买这种商品或服务的目的
税法通过列举
定义了不可扣除的条件。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10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不得从产出之中扣除:税收:
(1)以简单计税方法购买的商品、服务、无形资产和房地产、增值税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2)购买的非正常损失商品,以及相关的劳务和运输服务
(3)外购货物(不含固定资产)、在产品和非正常损失的产成品所消耗的劳务和运输服务
(4)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当然,还有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不能扣除
因此,这是一个关键的判断点。虽然您在现阶段是一名普通纳税人,并已获得合法的扣除证书,但您的进项税的目的是什么
您在小规模纳税人前夕获得了进项税。我能怀疑你们的进项税是用于简单的税收计算吗?因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计算方法很简单,即增值税是通过销售金额乘以征收率直接计算的,而不是通过购买扣除法
因此,如果您的进项税用于简单的税收计算,它当然不可扣除
但在小规模前夕获得的数据必须用于简单的税收计算?显然,这不一定。例如,我在小规模经营前夕购买的商品尚未售出。我是在成为普通纳税人之后才卖掉的。这时,我开了一张13%的发票,是按一般税开的,但你没有让我扣除货物的进项税。很明显,我认为这不合理。我失去了很多。一方按第13条纳税,另一方的进项税额不扣除。它直接成为一种成本,并反复纳税
但如果我让你扣除,如果你的商品在成为普通纳税人之后没有售出,你以前就已经售出了。现在你按发票金额的1%扣税,这也是不合理的。你利用了这个国家
所以问题的关键是税务局可能不知道你的货物是用于简单计税还是一般计税
我该怎么办?税务局是否有类似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定或登记为普通纳税人的纳税人扣除远期税额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9号公告),纳税人自税务登记之日起至确认或者登记为普通纳税人之日止,尚未取得生产经营收入的,其应纳税额不是简单地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的,在此期间取得的增值税抵扣证明,在被确认或注册为普通纳税人之后,可以扣除进项税
事实上,你看,这项规定的实质是什么?其实质是证明您在小规模前夕未按简单计税方式缴纳增值税,变相证明您在小规模前夕取得的进项税额,在末期成为普通纳税人之后,必须用于一般计税。这种情况使您按照
原则扣除自然人,但本文件也非常严格。要求纳税人不取得生产经营收入,不按照销售额和税率简单计算应纳税额,从税务登记到确认或登记为普通纳税人
这一条件的判断非常严格。如果您在小规模纳税人前夕申报过一次增值税,税务局可能不允许您扣除该条款
这与本文开头读者的情况类似。如果他从办理税务登记到被确认或登记为普通纳税人确实没有收入,可以根据本文件扣除
但如果没有呢?例如,他之前有收入?那我该怎么办?不要让他人扣除进项税
以本案为例。如果该公司从事房屋租赁业务,它现在是普通纳税人,租金一般按9%征税。如果房屋进项税扣除9%,这是一种严重的重复纳税,纳税人的负担也很重。
所以我认为我们应该回到问题的本质之上来。我们不能一刀切地扣减。我们怎么解决呢?事实上,纳税人可以撰写说明并提供信息来证明房地产的使用和运营时间,从而判断经营成果的期限是小规模纳税人的期限还是普通纳税人的期限
即使其部分业务用于小规模纳税人,如果无法区分多少,是否可以除以进项税转出销售额的比例
这些是纳税人需要与税务局沟通和协商的问题
由此,我们还可以得出结论,当我们需要在日常工作之中做出一些重大改变时,我们是否应该及时了解相关政策,提前做好准备?例如,是否应该提前制定计划,将小规模纳税人转移给普通纳税人?我应该处理的库存是否应该及时处理,等等。
摘要
越是熟悉的问题,有时候反而让人摸不着头脑。前几天,有人突然问小博如何区分小规模纳税人和普通纳税人。小博针对这个问题重新整理,约着小伙伴们一起来学习。
内容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上有五个区别:
(1)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使用权不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以直接购买和使用专用发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2)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采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因此,一般纳税人可以凭合法的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而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即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x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含税销售额的换算公式不同。一般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可采取简易计税方法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的除外)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折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小规模纳税人的含税销售额折算为不含税销售额,折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4)享受税收优惠待遇的不同待遇。只有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小微企业才能享受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45万元)的增值税免税,一般纳税人不能适用小微企业的起征点优惠和免税。
(5)纳税期限不同。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作为纳税期限,一般纳税人(金融业除外)纳税期限最长为一个月。
二、增值税税率不同。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根据最新规定,现行增值税税率分别为13%、9%、6%和0%。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3%或5%。优惠期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税率适用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对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房屋,按照5%减1.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三、增值税计算方法不同
(1)小规模纳税人从事应税销售时,实行根据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方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2)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当期进项税
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应纳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相结合的计价方式的,销售额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政策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
总结
以上是小博整理的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区别。朋友们都已经清楚了吗?
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规定的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未超出规定标准规定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而我们的企业老总们都了解,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转成一般纳税人的,那一般纳税人能再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吗?这二者之间都有哪些区别和关联呢?
可根据相关的政策要求,小规模转变成一般纳税人的标准规定是:
1、担任货物生产或供应应税服务的纳税人,及以担任货物生产或供应应税服务为主导,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担任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上的;
2、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判定为一般纳税人,依照有关的要求计算应纳税额。
判定标准规定:
1、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的,应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判定。
2、年应税销售额未超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要求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规定及新开业的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小规模纳税人资格判定。
需满足下列必要条件: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地;可以依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设立帐本,可根据合法、合理有效凭据核算,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在这三种情形下可以升级一般纳税人:
1、连续12个月或在12个月期间营业额累计达到500万以上,税局便会强制性要求该申请办理成为一般人。
2、12个月内累计销售额达500万的工业,必须当月申请办理为一般纳税人,当月不申请办理的下月强行转变成一般纳税人。
3、自愿申请办理成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可以供应准确的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判定,不作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可以转成小规模纳税人吗?
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要求外,纳税人一经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转变成小规模纳税人。
因而,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时要深思熟虑,一经成为一般纳税人,再想转至小规模纳税人,就转不回来了。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如何填写增值税申报表?
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先填入第7、8行,然后将减征的1%填入第16行“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如果符合小微企业优惠条件,按照小微企业优惠的填报方式填写申报表,不填写7、8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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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选择
注册好了一家公司,很多人在做税务登记时,被难住了,到底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呢?
这直接影响着日后企业所要承担的纳税金额,甚至会影响未来业务的发展。
简单来说,公司投资规模大的话,年销售额大于500万就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如果公司规模不大,且刚刚成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政策。
有啥区别
二者有个最大的区别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票,而一般纳税人还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进项的专票可以进行抵扣税负。
所处行业
当然,具体选哪个还要看公司所处的行业。
增值税税负比较高的企业,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还有的行业比如软件企业,我国为了鼓励扶持这些行业,增值税超税负,可以享受即征即退的优惠政策,退税优惠最高可达到13%,如果所处行业使用这些优惠政策,就可以选择一般纳税人。
01
季度收入小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提供生活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6.18万元,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生活服务)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2万元,预缴税款0.06万元。
案例分析:在本案例中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收入,适用征收率为3%,由于虽合计收入未超过9万元,但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享受小微企业政策,因此自开普通发票6.18万元部分可以申报免税收入,代开2万元部分不可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收入=6.18/(1+3%)=6万元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2万元
申报表填写:根据开具增值税发票方式的不同,该纳税人当期申报表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02
季度收入大于9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
案例: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提供生活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6.18万元,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生活服务)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预缴税款0.15万元。
案例分析:在本案例中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均属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收入,适用征收率为3%,由于合计收入超过9万元,因此不可享受小微企业免税政策。
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收入=6.18/(1+3%)=6万元,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
申报表填写:根据开具增值税发票方式的不同,该纳税人当期申报表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03
混合经营纳税人申报
案例: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提供生活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6.18万元,到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生活服务)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预缴税款0.15万元;销售商品取得价税合计收入1.03万元,未开具发票。
案例分析:在本案例中企业提供生活服务属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收入,适用征收率为3%,销售商品属于货物及劳务,适用征收率为3%。
税控器具开具普通发票不含税收入=6.18/(1+3%)=6万元
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5万元
企业取得未开票收入=1.03/(1+3%)=1万元
由于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收入超过9万元,销售商品未超过9万元,因此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不可享受小微企业免税,销售商品可享受免税政策,在申报表中分别填列。申报表填写:根据开具增值税发票方式的不同,该纳税人当期申报表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04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
案例:某纳税人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提供咨询服务,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1.03万元,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不含税销售额2万元。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本季度取得3%征收率的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收入合计3万元。其中:纳税人提供咨询服务并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收入2万元,不能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应填列在申报表第2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该纳税人本期销售服务增值税应纳税额=2*3%=0.06万元;
由于纳税人本月收入合计小于小微企业收入标准,因此该纳税人本期自行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不含税收入1万元可以享受免税优惠政策。本期销售货物免税额=1*3%=0.03万元。
申报表填写:具体申报表填列方法如下:
温馨提示:自开专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方法、税额计算以及小微政策享受方法均和代开专票一致,二者唯一区别是:代开专用发票时需要预缴税款,并在申报表中“本期预缴税款”栏次中填写已预缴税款额,而自开专用发票时不需要预缴,而是在申报时一并缴纳。
05
差额征税企业申报
案例: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第一季度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取得销售含税收入31.5万元,开具普通发票。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共计21万元,并根据增值税管理规定取得合法差额扣除凭证,适用征收率5%。
案例分析:该纳税人本期允许差额扣除额=21万元;
差额后含税销售额=31.5-21=10.5万元;
本期增值税应纳税额=[10.5/(1+5%)]*5%=0.5万元。
申报表填写:具体填列方法如下: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使用)附列资料》
(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0月份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要进行申报,现在增值税申报实行比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要在月初登陆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完成抄税,再在电子税务局纳税申报完成后,再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才能完成清卡的工作。也就是说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清卡流程是一样的。
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在月初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抄税的时候,根据《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的规定:自2023年9月20日起,纳税人需要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17%、16%、11%、10%税率蓝字发票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开具原适用税率发票承诺书》,办理临时开票权限。临时开票权限有效期限为24小时。
主管机关已经对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已经进行了升级,小规模纳税人登录增值税发票首先检查发票是否是最新版,最新版为v2.2.34.190919,登陆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自动完成升级,如果自动升级没有完成,再考虑手动升级。
一、10月小规模登录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开具软件会自动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如果下图所示:
二、点击确认后,进入增值税发票开具软件后,下面会出现一个提示,已进行抄税操作,申报扣款后再完成清卡的工作。如果下图所示: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票软件上面的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如下图所示:
四、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那里会显示,锁死日期为2023年10月25号,报税资料显示有,这说明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还没有完成清卡的工作。如下图所示:
五、小规模纳税人关闭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的时候,开票软件会提示,系统检测到设备中有报税资料,请您及时进行报税。
10月份小规模纳纳税人纳税申报完成以后,再次登录一遍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自动完成清卡的工作了。
小规模纳税人完成申报后忘记清卡,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就会被锁,纳税人解锁后才能正常开具发票。10月份实行季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先抄税,完成申报后,不要忘记清卡。
注意!10月份,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清卡流程是一样的。
天猫主体变更小规模纳税人;天猫主体变更;天猫主体变更条件;天猫主体变更流程;天猫主体变更什么意思;天猫主体变更公示期;天猫主体变更后保证金退哪里;天猫主体变更小规模;天猫主体变更需要多久;天猫主体变更期间店铺能否运营;
一, 什么是主体变更?
天猫店铺,是公司下面的资产,因此可以将天猫店铺,从a公司,变更到b公司名下。就像公司名下的车辆,进行变更过户,是一个原理。
二,什么情况下会需要变更主体?
原主体存在法律诉讼,或者金融方面等风险,即将面临被法院查封,为了保住店铺,可以进行变更。
之前年销售额较大,为了适当的规避税务风险,可以将公司主体进行变更。
老主体公司名下,已经有多个天猫店铺了,经营不了这么多,想转让其中的某一个,但是公司还要留着自己使用,可以进行主体变更。
自己是工厂,为了经营方面的方便,可以将天猫店铺变更到自己的其他公司名下。
三,可以将天猫店铺变更到小规模纳税人公司上面去吗?
今日收到以前同事的电话,说她所在的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增值税,不知道怎么填写。问清情况后得知以下要点:
公司二季度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3.8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5万,5月份付开票盘年服务费280元,已收到时服务商提供的电子发票。根据现行政策,该季度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45000/1.01*0.01=445.54元,280元的服务费可以抵减增税税额,最终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445.54-280=165.54元。填表顺序图一、图二、图三所示。
图一
根据现行增值税税收政策,分别换算出普通发票不含税的销售额为38000/1.01=37623.76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的销售额45000/1.01=44554.46元,分别填在对应的“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对应的栏次,并将合计数填写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的栏次,保存后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数据自动跳到增值税申报表的第9、第10栏次。如图一所示。
图二
保存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后打开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在“减税项目”中单击“增加”添加图二显示的优惠政策,并将相关数据填写在对应的栏次。图二第一行的数据计算过程是44554.46*0.02=891.09元
图三
保存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后,在回到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将图二中的“本期实际抵减税额”的数据填写在第16行对应的“本期增值税减征额”的栏次,如图三所示。再次检查数据无误后保存,待申报财务报表后即可申报增值税。
如果二季度开具的专票计算出的应纳增值税税额小于280元,那么图二中代码为“0001129914”优惠政策对应的“本期增值税减征额”只能是专票对应税额合计数,剩余的部分待以后需要缴纳增值税时可以继续抵减。
小规模纳税人的申报较为简单,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助朋友及有需要的网友。文中有不当之处也请指出,以便学习改进
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相对,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作为我国纳税主体的一个计税类型,小规模纳税人在进行财务核算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管理条例》的规定,同时也需要遵守《企业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2016〕23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5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相信有很多小规模纳税人在账务核算工作时都认为已全额计算缴纳了增值税,因为不能抵扣进项税的原因,在购货及取得服务时常常会忽略向对方索要发票。同时税务管理机关对于小规模企业的管理是相对较宽松的,在日常经营中,可以说几乎不会受到税务机关的监管与检查,因此会忽略企业自身的财务核算工作。长期下来,企业账务中问题就会越发增长,促使在后期税务机关检查或者企业注销时,需要补缴的税金甚至罚款累积成了一个无法接受的数据。
小规模企业在日常账务记账时应注意的问题:
1.小规模企业与一般纳税人需区别
(1)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除个别行业)不能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这就强调了小规模企业在日常记账核算时,应严格遵守税法的有关规定,在采购与销售两个环节的发票上加以控制,做到“真票、真款、真货”的三真原则,而且要保持“票流、资金流、物流”的三流合一。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账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账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2)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3)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免税的除外)。
2.企业所得税的核算问题
核定征收所得税,主要是根据应税收入额或成本(费用)支出额来确定的。从税务实践方面来看主要是以应税收入额来确定,而应税收入无非是看发票所开具金额数目,或在账务上面做了多少。不过一定会与开具发票来比对,也有可能还会与取得的发票、进货单据之类的凭证进行比对来确定你的应税收入额。
核定征收所得税的计算公式是:
(1)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额×应税所得率或应纳税所得额 =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2)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因此,根据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所得率(会以“核定所得率通知书”的形式送达公司),计算缴纳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一般按照按月(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可减按20%税率计算缴纳。小规模企业在购进货物或服务时为了少缴甚至不缴税费,不取发票、完全用费用冲减收入,在检查时将被视为假账。同时,因为无法取得上游企业的发票,造成上游的偷漏税,也应该接受相应的处罚。企业主和财务人员必须重视起来。
3.发票问题
小规模企业日常取得、开出的发票,一样会纳入税务机关金税三期的大数据监控中的,因此企业必须取得符合税务机关开具要求的合格发票。同时开具发票时也要遵守发票开具规范要求,在税控系统内开具,不能随意单独制作或手写销货清单。
4.建账
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有六个规定,其中有一条则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而未设置账簿的”应当采取核定征收的方式。所以,做好建账建制工作是财务人员的应当且必须的义务。税务机关应当推进纳税人的建账建制的工作,积极督促核定征收所得税的纳税人建账建制,引导纳税人向查账征收方式过渡,改善经营管理。对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的纳税人,应及时调整征收的方式,实行查账征收。
小规模企业在财务记账报税时,应该充分利用国家给予小规模企业的各种优惠政策,严格遵守国家各种法规,做一个称职的财务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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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报审计企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年度12月份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全年的凭证、总账、明细账(电子档);
4、上年度审计报告(如果企业上年度出过则提供)
为什么要做年报审计?
首先,是招投标项目要求出具企业年报审计;还有申请资质等,各类工商、税务部门要求提交审计报告;
其次,公司股东投了钱,每年需要对公司的资产情况、经营利润和现金流量有基本的了解,或者是内部有纠纷,财务账务不清,需要第三方审计人员对财务报表进行审计。
哪些企业一定要做年报审计?
企业年报不一定都要出审计报告,以下企业需提交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1.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 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 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
4. 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
5. 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
6. 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被工商部门查处过的公司。
年报审计报告的作用:
1、可以为政府有关部门了解并掌握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提供依据;
2、可以为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进行信贷决策提供依据,可以为了解其客户的资信情况驹诶都能够贷款项目、规模、时间提供重要的证明材料;
3、审计报告是企业的投资者和其他的债权人作出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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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的解读(二)
1月9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制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号),为确保相关政策顺利实施,税务总局制发本公告,就相关征管事项进行了明确。
05
问: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相关免税栏次?
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06
问: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经营需要自行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申报吗?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纳税期限。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为确保小规模纳税人充分享受政策,延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相关规定,本公告明确,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择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举例说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或者按季纳税,在政策适用方面的不同:
情况1: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12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则6月的销售额超过了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需要缴纳增值税,4月、5月的6万元、8万元能够享受免税;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26万元,未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26万元全部能够享受免税政策。
情况2: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6月的销售额分别是6万元、8万元和20万元,如果纳税人按月纳税,4月和5月的销售额均未超过月销售额10万元的免税标准,能够享受免税政策;如果纳税人按季纳税,2023年2季度销售额合计34万元,超过季度销售额30万元的免税标准,因此,34万元均无法享受免税政策。
07
问:小规模纳税人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应如何预缴税款?
答:现行增值税实施了若干预缴税款的规定,比如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等等。本公告明确,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08
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取得的销售额,应该如何适用免税政策?
答:小规模纳税人包括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还包括其他个人。不同主体适用政策应视不同情况而定。
第一,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不动产,涉及纳税人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的事项。如何适用政策与销售额以及纳税人选择的纳税期限有关。举例来说,如果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销售额为28万元,则/span>;
第二,小规模纳税人中其他个人偶然发生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应当按照现行政策规定执行。因此,本公告明确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继续按照现行规定征免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宣
end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网站
关于题主问的注册公司选小规模还是一般纳税人,下面给大家做个详细的介绍。
通常来说,一家公司或个体户登记开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它就被默认成为了小规模纳税人
从小规模纳税人变成一般纳税人有两种途径
一是自愿申请,只要满足有固定场所和依法建账这两个前提条件,就可以自愿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二是被动申请,如果纳税人在连续的12个月内的销售收入达到一定的标准(不同行业有所不同,几十万到数百万不等),就必需去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2023年4月份修正);
2个不能: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三大对象(销项、进项和应纳税额);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2、一般纳税人
1个标准: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
2个能够:能进行健全的会计核算;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
注册公司,是选择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
1、看规模
如果公司投资规模大,年销售收入很快就会超过 500 万元,建议直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如果估计公司月销售额在 10 万元以下,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2、看买方
如果你的购买方预计未来主要是大客户,很可能他们不会接受 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这样建议直接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3、看抵扣
如果你的公司成本费用构成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占比高,进项税额抵扣充分,通过测算估计增值税税负低于 3% ,建议选择认定一般纳税人,否则选择小规模纳税人。
4、看行业
如果是 13%税率的行业,且为轻资产行业。这类行业一般增值税税负较高,建议选择小规模纳税人,否则选择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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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大对小微企业扶持力度,2023年1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发《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其中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政策实施一段时间以来,部分纳税人对政策规定还是有一些不清楚、不了解的地方。为了让减税实打实、硬碰硬地落地,2023年3月15日上午,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举办在线访谈活动,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林枫、张卫解答了网友关心的问题,其中就包括大家十分关注的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相关问题。
[ 网友5d999 ]2023年我们企业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来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请问2023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可以。部分纳税人在2023年先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在2023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仍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只允许转一次。
[ 网友56538 ]我公司是一家商贸企业,2023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23年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在2023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的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仍然可以在2023年办理一次转登记。
[ 网友19057 ]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在历史上曾经销售额达到500万元,申请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若在2023年申请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销售额未达500万元,还可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这里可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包括营改增纳税人。所以,如果纳税人符合以上条件,是可以办理转登记的。
[ 网友597hfv ]公司是2023年9月注册成立的,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按照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上款规定的累计应税销售额。因此,您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期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出12个月(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转登记政策。
[ 网友5769 ]我公司是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劳务派遣公司,目前是一般纳税人,如果2023年办理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 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副司长 林枫 ]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指引
一、适用对象
小规模纳税人
二、政策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
(一)享受方式
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二)办理渠道
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三)申报要求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四)发票管理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多项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下游企业抵扣要求,部分享受免税政策,部分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新办纳税人中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22号)相关规定执行。
(五)相关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
四、相关文件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热点问答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此政策是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我作为个体工商户能否享受此政策?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的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因此不区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的,均可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
(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提到“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我是建筑业的一般纳税人,能适用暂停预缴增值税政策吗?
答:不可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主体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对应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因此,如你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三)2023年4月,我以个人名义向某公司提供了咨询服务,取得收入1万元。我未办理过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请问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我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根据相关规定,您作为自然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2023年4月因提供咨询服务取得的1万元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可到税务机关代开免税普通发票。
(四)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劳务派遣公司,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此前我公司选择了5%差额缴纳增值税,请问,我公司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吗?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因此,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你公司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五)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商贸企业,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销售收入(不含税,下同)60万元,请问我公司应当如何计算缴纳一季度的增值税款?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3月31日。即,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你公司一季度取得适用3%征收率的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超过季销售额4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标准,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但可以继续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60万元×1%=0.6万元。
(六)我公司为从事服装零售业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预计2023年4月份销售货物取得收入20万元,同时销售不动产取得收入5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取得的全部收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
答:不能就全部收入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你公司销售货物取得的2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3%征收率,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销售不动产取得的50万元应税收入,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需要按照现行销售不动产的政策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七)我公司是一家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取得建筑服务预收款20万元,请问我公司是否需要就二季度取得的预收款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二季度取得的建筑服务预收款,无需预缴增值税。
(八)我公司是一家注册在北京的小型建筑企业,属于按季度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主要在北京、河北两地开展建筑施工业务,年销售收入不会超过500万元,请问4月份开始我公司是否还需要在河北预缴增值税?
答:不需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3%征收率,因此,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你公司跨区域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缴增值税。
(九)我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最近有一处厂房需要对外出售,该厂房的所在地与我公司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个城市。请问,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售该厂房是否仍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销售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厂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
(十)我公司是一家住房租赁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请问,小规模纳税人新政策出台后,我公司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还需要预缴增值税吗?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上述简易计税方法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你公司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住房,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你公司向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你公司向非个人出租位于省外城市的住房,应按照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十一)我公司是一家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请问,我公司在4月份收到的预收款,是否需要按照3%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答:需要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适用5%征收率。因此,你公司不适用2023年第15号公告的规定,需按现行规定预缴增值税。
(十二)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业小企业,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全部销售额为销售货物取得的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预计2023年4月份取得销售额80万元,其中30万元销售额,因下游企业抵扣的需求,要求我们开具专用发票,其他的50万元销售收入尚未开具发票。请问,我们可不可以部分放弃免税,仅就开具专用发票的30万元缴纳增值税?开具专用发票应适用何种征收率?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你公司选择放弃免税、对30万元部分的应税销售收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当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为:30万元×3%=0.9万元;其余的50万元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十三)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发票,2023年4月取得销售货物收入30万元,按规定可以享受2023年新出台的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客户要求我公司开具普通发票用于入账,请问我公司若要享受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普通发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
因此,你公司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销售货物收入适用3%的征收率,符合免征增值税的条件,若你公司享受免税政策,应当开具免税普通发票。你公司升级增值税发票开票软件后,在开具普通发票时,“税率”栏次选择“免税”,不选择3%、1%、0等征收率。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适用3%征收率减按1%征收增值税政策。有一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12月1日的收入,已经按照1%征收率开具发票,但由于购买方名称填写错误被购买方拒收,请问是否可以重新开票?
答:可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31日前,已按3%或者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对应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按照上述规定,你公司应当按照1%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按照1%征收率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农产品加工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公司购入农产品的渠道中包括了一些当地的小型流通企业(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出台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后,我公司需要计算抵扣购进的农产品,应取得何种发票?
答: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从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此,你公司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3%征收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按上述规定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十六)我公司是批发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在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时,应当如何开具机动车发票?
答:批发机动车的小规模纳税人将车辆销售给下游经销商时,按照《机动车发票使用办法》(国家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在开具机动车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选择开具免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购买方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如果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方需按照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购买方可以正常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十七)我公司是零售摩托车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应如何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规定,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零售机动车,可以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并开具免税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相应地,购买方纳税人不能抵扣进项税额;如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则购买方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十八)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40万元左右,按国家新出台的规定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请问应当如何填写申报表?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或者“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相关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预计40万元左右,未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应将免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工商户,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无需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十九)我公司属于按季申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二季度预计销售货物收入60万元,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请问我公司在二季度应当如何申报?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的全部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对应栏次。
你公司二季度合计销售额超过45万元,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全部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栏次,同时在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时,准确选择减免项目“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销售额免征增值税”对应的减免性质代码“01045308”,填写对应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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