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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7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

2023年2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将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第五条规定: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那么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

我们还要注意哪些呢?

1、 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有行业的限制?

答:自2023年2月1日起,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均可以选择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有经营规模的限制?

答:小规模纳税人无论是否达到增值税按月10万元或按季30万元的标准,均可以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 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再到税务机关选择代开?

答:不可以。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4、 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是否需要到税务机关代开?

答:不需要。自愿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5、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月销售额10万以下(含本数)(按季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此类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免征增值税?

答: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按照3%或5%的征收率,分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6、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3号,对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始施行是什么时间?

答: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

继续来看

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

申报流程是怎样的?

第一步:窗口申请

携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至办税服务大厅【涉税受理】窗口申请。

第二步:发票领用(票种核定)

第一步申请完成后,可在办税服务厅办理或登录【四川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领用】或【发票票种核定】,新增申请票种和本次领用份数,即可申请领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三步:查看审批结果

路径:【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查看申请流程是否办结同意。

第四步:发行领票

如果申请流程已同意并办结,请携带税控设备,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大厅发行和领票。

完成以上步骤,就可自开专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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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表样

4月季度申报的小规模要注意了,新政下一季度的增值税申报表如何填写?

新政要点汇总

1、2023年开具增值税专票、普票均按1%征收率开具;专票可以放弃1%征收率开具3%征收率,但必须按3%征收率纳税;普票必须按1%征收率开具;

2、2023年在新政文件发布前(1月9日)已开具的免税发票和3%征收率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已经开的3%征收率的专票,能追回的可按1%征收率重新开具,无法追回必须按3%征收率纳税;

3、2023年适用3%征收率行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的,月收入未超过10万元)免税,对开具普票和未开票收入免税,对开具专票部分征税;超过30万全额征税。

【提醒】

客户对开票征收率没有要求的,直接开具1%征收率的普票或专票;客户对开专票有征收率要求,根据客户的要求开具1%或3%征收率的专票。

填报案例

案例均为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享受3%征收率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1、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开具普票,免征增值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开具1%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262600元

如为个体户的小规模纳税人,填写未达起征点栏次

2、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开具普票和专票,普票免税,专票纳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开具1%专票价税合计90900元,开具1%普票181800元

3、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全额纳税,开具普票,减按1%纳税

企业2023年一季度开具1%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424200元

4、新政发布前开具免税和3%征收率普票,无需追回,超免税额按1%纳税

公司2023年一季度销售:1月9日前开具60000元免税发票, 开具3%征收率普票价税合计81400元,1月10日后开具1%普票价税合计202000

分析:不含税销售额=(60000+81400+202000)/(1+1%)=340000元,超过30万应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其减征额为340000*2%=6800元,应缴纳增值税=340000 *(3%-2%)=3400元

【提醒】如后期遇到税务机关推送开票数据与申报数据信息比对不符,据实说明即可。

5、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但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免征增值税

企业2023年一季度开具1%普票价税合计80800元,销售自建的不动产取得不含税收入200万元(开具专票)。

分析:不动产应纳税额2000000*5%=100000.00元,

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未超过30万元,免税。免征增值税税额为80000*3%=2400元。

6、适用3%征收率差额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差额扣除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免征增值税

企业提供建筑服务,一季度取得全部含税收入39.29万元,按规定开具1%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同时向其他建筑企业支付分包款10万元,

分析:差额后的不含销售额=(39.29-10)/(1+1%)=29万元,未超过30万元免税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要会计吗

一般小公司里,财务人员就是2人,一个出纳和一个会计。

他们的工作分工,出纳除了负责银行收付款,支付工资外,还需要做其他行政类的工作,只是不做现金和银行账目。

小企业的会计,老板安排的一般是财务和人事兼任,只是不负责招聘,社保办理和工资核算,这些与金钱有关的工作,均是会计在做的。

会计人员的工作内容一般有以下几方面:

1、审核单据

业务人员申请支付货款,有人进行费用报销,出差人员暂支款项,每月发放工资等等经济业务,业务申请人员的单据经过相关人员审批后,送到财务部,还需要财务人员审核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沟通问题单据,并协调如何更正

送交到财务部的单据有问题,或者缺失材料,需要财务人员找到单据申请人更正或者补齐。

3、审核无误的单据,整理后录入财务系统

送交来的单据走完所有流程,财务审核无误后无缺失,开始整理单据,并及时录入财务系统里生产会计凭证和账目。

4、开具销售发票

业务员与客户核对销售出货情况后,会定期对账。对完账后,会把相关的销售出货情况和开票信息给到财务部开具销售发票。

如果涉及到开票有误,还需进行发票作废(当月发现有误),或者进行发票红冲(次月发现有误)。

5、社保增加或减少人员

有些企业里的老板,让会计人员负责公司员工的社保办理。每月新增人员或者减少人员,都要及时在社保系统里更新数据。

6、月末核算人员工资

月末根据行政人员统计的考勤情况进行工资核算,如果有涉及到销售人员工资的,会单独做一份销售人员工资表,最后再统一汇总做一份大表。

7、月底前,催要供应商的材料发票和其他已付款发票

在每月25日前,会计人员均要做一份统计表,梳理出供应商欠票名单,以及其他已付款尚未收到发票的名单,让相关业务人员跟催,以保证当月账目处理的及时性。

8、每月核算各种税费

每月根据开票盘的开票信息和收到的供应商发票、以及其他各种单据,及时录入财务系统后,核算企业的当月应交的增值税、附加税以及印花税。

根据工资表,核算企业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9、每月进行财务账目处理并结账出具财报

每月需要把银行单据、现金单据、发票单据、暂支款单据、付款申请单、工资表、税金计提表、折旧表、摊销表这些单据,审核无误后,全部录入财务系统进行账目处理。

在财务软件里,进行审核记账和结账,最后出具财务报表。

10、进行纳税申报

个人所得税是需要每月在个税客户端进行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行季度申报增值税、附加税和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企业,按月进行增值税和附加税的申报。企业所得税是按季度进行申报。

11、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每年的1月-5月,需要对上年的所得税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12、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

自2020开始,个人所得税也需要进行汇算清缴。

13、工商年报

每年1月-6月份,企业需要进行工商年报工作。

14、配合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

当企业需要进项一些审计业务时,财务人员需要按照会计师事务所的要求,配合他们提供相应的审计资料。

15、资产清查

有些企业会在年中和年底进行资产清查,对仓库进行盘点,并要出具盘点报告。

16、定期与供应商和客户进行对账

财务人员会定期梳理出各欠票供应商名单及票据情况,还有各客户欠款名单及款项金额情况,交给采购人员和业务人员,让他们定期与对方对账并催要。

17、其他

另外还需要处理一些银行或者税务局相关的一些事情。比如税务局通知税率发生变化,需要在开票盘里进行升级,更新数据。

上述17点是我自己总结出来的,希望可以给你一些启发和帮助,欢迎大家相互讨论学习。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

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况

情形一

若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3%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情形二

若是销售使用过的已经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即正常税率(13%或9%)征收增值税。

情形三

若是销售旧货(非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3%减按2%征收增值税。

情形四

若是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2.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情况

情形一

若是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或销售旧货(非二手车),按照简易办法3%减按2%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3%)*2%。

情形二

若是销售二手车,减按0.5%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含税销售额/(1+0.5%)*0.5%。

【提示】

①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自己使用过的,不是指他人使用过的;而旧货不是指自己使用过的旧货,而是从外部购入的二手货物。

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适用3%减按2%的政策,则不能开专票。

公众号:牵行财税(id:ashley-notes)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费优惠政策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决策部署,更加便利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及时了解适用税费优惠政策,税务总局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进行了梳理,形成了针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内容。今天带你了解:享受主体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享受条件】

1.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3.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1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5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2023年第15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6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享受主体】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享受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的税额幅度,享受税收优惠。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主体】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优惠内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享受条件】

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25号)

摘自《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汇编》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税零申报

公司新注册因为没有业务,财务人员做零申报处理,那么税务零申报是什么?

所谓零申报是指在税务机关办理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当期未发生应税行为,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向税务机关办理零申报手续,并且注明当期无应税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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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做账

近年来,随着有关部门对小规模纳税人会计和纳税申报的日益规范,“小规模公司怎么做账”的相关问题越来越受到企业管理者的关注和重视。那么,小规模公司如何做账呢?财生生将与您分享这个问题。

小规模纳税人该怎么做账?

1、 审核原始凭证并准备会计凭证:会计根据出纳转来的原始凭证进行相关审核,确认无误后准备会计凭证

2、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账

3、月末做应计、摊销、结转的会计凭证,汇总所有会计凭证,编制会计凭证汇总表,根据会计凭证汇总表登记总账

4、 进行结账和对账:结账和对账要与账证、账与账、实账一致

5、编制会计报表,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分析说明

6、 将会计凭证绑定入账,妥善保管

7、报税工作

小规模纳税人报税需要哪些文件?

1、银行对账单

2、销售发票

3、成本发票

4、现金日记帐

5、费用发票(包括工资、租金、运费、办公费、通讯费、差旅费等)

小规模纳税人应该注意什么?

小规模纳税人连续三个月零申报,视为异常申报,纳入税务局重点关注。

一年有 6 个月的零申报。即使两者之间存在差距,公司仍可能受到审计或处罚。

小规模纳税人应当按照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时,只能开普通发票,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无权抵扣进项税额,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所缴纳的增值税,直接计入相关货物或劳务的成本。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只需在“应纳税款”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无需在“应纳税额”明细科目中设置栏目。

以上就是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财生生是一家专门从事代理记账行业的记账公司,拥有自己的会计团队,可以解决企业的各种财税难题。提供代理记账、财税托管、税务融资等财税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税收压力过大问题,在合理范围内降低企业成本,真正实现人人共赢。

【第8篇】小规模差额纳税申报

本文对差额征税有关的易混概念,发票开具,会计处理、纳税申报等问题进行梳理。

导语

差额征税是原来营业税的政策规定,即纳税人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销售额来计算税款的计税方法。根据增值税的计税原理,营改增后,支付给其他纳税人的支出应按照规定计算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由于原营业税差额征税扣除项目范围较广,且部分行业的部分支出无法取得符合增值税规定的进项凭证等原因,差额征税在营改增后在多个行业中有所保留。

1、概念

(一)什么是差额征税?

差额征税是营改增以后为了解决那些无法通过增值税进项发票抵扣来避免重复征税的项目而采取的一种抵扣方法。

(二)适用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小微优惠时的免税销售额如何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以下简称4号公告)规定,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

(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时,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如何计算?

年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计税政策,纳税人应该以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参与计算,还是以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

答:应按照差额后的销售额参与计算。例如,某纳税人提供服务,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差额计税政策,以差额后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该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货物销售额为2万元,提供四项服务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共20万元,差额后的销售额为4万元。则应按照4/(2+4)来进行计算占比。因该纳税人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按照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2、差额征税如何开票?

差额征税的开票方式除了文件明确规定差额部分(指扣除部分,下同)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都可以全额开具,根据这个标准划分为两种类型,第一种是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一种是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第一种类型,差额部分不得开具专用发票。即销售方征多少增值税,购买方抵多少增值税。即如果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方式有以下三种:

一是全额开具普通发票;

二是差额部分开具普通发票,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是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这种类型下,受票方取得的发票中差额部分对应的进项税额自然没有参与抵扣。

目前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项目有:

1. 经纪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代付款票据由收款单位开具。

2. 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的上述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代付款发票由收款单位或个人开具。

3. 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47号)

4. 安保服务包括场所住宅保安、特种保安、安全系统监控、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以及其他安保服务。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财税〔2016〕68号)

5. 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按照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其销售额不包括受客户单位委托代为向客户单位员工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发放的工资和代理缴纳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47号)

6.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捐款,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公益性机构捐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接受的捐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9号)

7. 纳税人提供签证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签证费、认证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

8. 纳税人代理进口按规定免征进口增值税的货物,其销售额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货款。向委托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的款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

9. 境外单位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提供的教育辅助服务,以取得的考试费收入扣除支付给境外单位考试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就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统一扣缴增值税。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9号)

10. 金融商品转让,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金融商品转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理解:购买方不凭票抵扣,可根据“卖出价-买入价”差额征税。

11. 自2023年7月25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航空运输企业或其他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的境内机票净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就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向购买方开具行程单,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12. 自2023年1月1日起,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外航段机票代理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客户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外航段机票结算款和相关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其中,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或行程单为合法有效凭证;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财税〔2017〕90号)

1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适用差额征税代开发票的,通过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税总函〔2016〕145号)

其他个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 的征收率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14.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税总函〔2016〕145号、财税〔2016〕36号文附件3)

例如:某人销售商品房适用差额征税,含税销售额 100 万元,扣除额(房屋原值)80 万元,征收率 5%。增值税差额征税计算公式如下:税额=(含税销售额-扣除额)×税率或征收率/ (1+税率或征收率)金额=含税销售额-税额 现增值税=(1000000-800000)×5% /(1+5%)=9523.81 元 金额= 1000000 - 9523.81 = 990476.19 元

15. 航空运输企业的销售额,不包括代收的机场建设费和代售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客票而代收转付的价款。(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16.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销售额。不包括以下资金项目:按规定提取的证券结算风险基金;代收代付的证券公司资金交收违约垫付资金利息;结算过程中代收代付的资金交收违约罚息。(财税〔2016〕39号)

17. 试点纳税人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继续按照有形动产融资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的试点纳税人,经人民银行、银监会或者商务部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根据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合同,在合同到期前提供的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可以选择以下方法之一计算销售额:

①以向承租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承租方收取的价款本金,以及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计算当期销售额时可以扣除的价款本金,为书面合同约定的当期应当收取的本金。无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的,为当期实际收取的本金。

试点纳税人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差额征税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举例

某劳务派遣公司,采用简易计税,2023年5月份收取劳务派遣费2000万元(含税),支付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1200万元。有几种开票方式?

一共有三种开票方式:

1. 使用差额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和扣除额1200万元,系统自动计算税额38.10万元和票面不含税金额1961.90万元,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用工单位可以抵扣38.10万元。

2. 开具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普通发票

差额部分不得开专票,剩余部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761.90万元,税额38.10万元,价税合计800万元;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1142.86万元,税额57.14万元,价税合计1200万元;

两张发票含税价合计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合计1904.76万元,税额合计95.24万元。用工单位可以抵扣38.10万元。

3. 开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00万元,不含税金额1904.76万元,税额95.24万元;用工单位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二)第二种类型,差额部分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方全额开票,差额纳税,购买方符合规定的可全额抵扣税款。即除了政策明确规定差额部分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的项目,其余的项目都可以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它减轻了销售方不能取得进项发票的税负问题,又使购买方的利益不受影响。

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 一般纳税人转让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2. 建筑服务预缴以及建筑服务简易计税可扣除支付的分包款。(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3. 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受让土地时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所述“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土地价款”,包括土地受让人向政府部门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在取得土地时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支付的拆迁补偿费用也允许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纳税人按上述规定扣除拆迁补偿费用时,应提供拆迁协议、拆迁双方支付和取得拆迁补偿费用凭证等能够证明拆迁补偿费用真实性的材料。

(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财税〔2016〕140号)

4. 符合规定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租赁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和车辆购置税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5. 符合规定的试点纳税人提供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含本金),扣除对外支付的借款利息(包括外汇借款和人民币借款利息)、发行债券利息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6.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4号)

7. 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原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6〕47号)

8. 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客运场站服务,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承运方运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

差额征税全额开票举例

某房地产企业系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开发产品售价1090万元,假设土地成本654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项税额90万元。

销售方差额纳税=(1090-654)÷(1+9%)×9%=36万元,购买方全额抵扣进项税额90万元。

会计分录:

1. 销售开发产品时:

借:银行存款 109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90

2. 购入土地时:

借:开发成本—土地 654

贷:银行存款 654

3. 差额扣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54

贷:主营业务成本 54

3、差额征税的账务处理

《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规定:

(一)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账务处理。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企业发生相关成本费用允许扣减销售额的,发生成本费用时,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主营业务成本”、 “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等科目。待取得合规增值税扣税凭证且纳税义务发生时,按照允许抵扣的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或“应交税费——简易计税”科目(小规模纳税人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工程施工”等科目。

(二)金融商品转让按规定以盈亏相抵后的余额作为销售额的账务处理。金融商品实际转让月末,如产生转让收益,则按应纳税额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如产生转让损失,则按可结转下月抵扣税额,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等科目。交纳增值税时,应借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年末,本科目如有借方余额,则借记“投资收益”等科目,贷记“应交税费——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科目。

差额征税申报表的填写

案例:某中学将校园内园林绿化工程发包给本市乙建筑公司,工程造价515000元。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纳税,把其中的309000元建筑劳务分包给本市的丙公司。2023年1季度,乙公司收到该中学支付的工程款515000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500000元,税额为15000元,取得丙建筑劳务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价税合计309000元。假设乙公司2023年1季度无其他应税行为发生。

(一)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

(二)填写主表根据4号公告规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的“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填写差额后的销售额,因此第9栏填写200000元。

问题:选择差额征税后,能否抵扣进项税?

正和税参观点:《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8小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可以选择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三)项第11小项规定:“试点纳税人按照上述4-10款的规定从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的价款,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纳税人取得的上述凭证属于增值税扣税凭证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由此,可以看出,旅游服务的差额征税,是为了弥补无法取得进项进行抵扣的问题,只是在计算销售额时扣除了部分费用,仍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除了扣除的差额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其他的进项税额仍然可以抵扣。

来源:品税阁、小颖言税、中税答疑新媒体智库、正和税参

【第9篇】小规模纳税人开税票

来源:建筑财税圈-李欣

2023年1月9日,备受关注的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税政策出台了!分别是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具体规定如下: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结合以上两个文件来看,提取政策信息如下:

1.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含本数)的小规模纳税人,继续免征增值税。

2.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免税政策取消,征收率恢复为1%。

3.开具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1%的普票,同时在申报时需要填写相关减免税信息。

4.开具专用发票:不管是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还是适用1%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因业务需要,纳税人可以选择放弃减免税,开具1%或3%的专用发票。根据增值税链条抵扣原则来看,不管是开具1%还是3%,都是上游交下游抵,故税务执行口径,两种方式都可开具,默认如下:

在新政出台初期,还有一种可能是纳税人没办法选择3%的征收率进行开票。如果在电子税务局没有相关选项,可以下载最新的软件安装包进行更新安装,此时1%和3%就都可以选择了!

那么对于2023年1月初的过渡期,在新政出台之前,已经开具了免税发票或者3%征收率的发票,应该如何处理呢?对于这个问题,总局在1月13日“2023年新出台三项增值税政策即问即答”中已经做了明确的说明,具体如下:

小编总结如下:

1.在1号公告发布前已开具的免税发票或3%征收率的发票无需追回,在申报纳税时减按1%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即可。

2.对于已开具的免税或3%征收率的发票,在纳税申报时,对应销售额应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3.现在小规模跨区域开1%税率的普票,是否去劳务发生地预缴税款需要加以判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九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4.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商铺一次性收取了全年租金,2023年年租金为120万元,无其他应税项目,需要缴纳增值税吗?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号)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此处,仅指其他个人,小规模纳税人不适用,应按政策预缴增值税。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发票怎么开,增值税怎么申报,您学会了吗?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的发票税率是多少

纳税人类型有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是多少呢?如果你对这部分内容不了解,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首先我们先来看看成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是什么?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不应用增值税税率,应用增值税征收率3%,白酒的消费税税率复合计税,从价征收为20%,从量征收1000元/吨,增值税和消费税税基相同,即增值税应纳税额=销售价格,*0.03,消费税应纳税额=销售价格*0.20+总吨数*1000,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简单办法计算应纳税额,按照销售额(不含税)和规定的6%和4%计算应纳税额(现在为3%不区分工业商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采用销售额和应纳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可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即把含税销售额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但是因为疫情的原因,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已经从3%下降到1%,这也是对小规模纳税人的一个帮扶,希望更多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够度过难关。

以上就是有关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相关的会计知识,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第11篇】小规模一般纳税人税率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第12篇】小规模强制转一般纳税人

前不久,税务局对一家公司进行了期限为长达10个月的税务稽查,而稽查的主因居然主要是因为几张作废发票!

税务局查出该企业出具的2张增值税发票是违规作废行为,进而对造成少缴税款行为定性为偷税,不仅要有补交企业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还需缴纳高额处罚金和税款滞纳金~

其实大多数公司都可能会出现这种风险性:比如,一些企业一到月末查出进项发票不够用了,便开始大批量作废发票,打起“降低销项”的主意……

殊不知“金税四期+企业增值税风险防控预警机制+大数据技术联网”等早就已经掌握了企业大批量相关数据,只要敢违规作废,税务局就敢查!

发票作废

发票作废风险点,赶紧自查

违规作废发票风险性很大,不仅补缴税款、另收税款滞纳金、处罚金等外,比较严重的还可能会移交司法机关!

那有哪些作废发票很容易引发税务稽查?有哪些红杠不能碰?整理如下:

恶意的瞒报收入

纳税者利用将已开票作废,下月重开,将当月开票金额降入免征额以下,从而达到不上税的目的,比如:

1.免征额临界点,大批量作废发票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小规模免征额调高到月15万或季度45万;

依据该政策,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额随免征额临界点浮动,人为控制开票额作废发票

小编提醒:已有公司因在免征额临界点作废发票而引发税务稽查——

2.小规模认定标准附近,作废发票

根据《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是年销售500万元以下,只要销售额超过500万就会被税务局强制转为一般纳税人;

而部分纳税者为了享受小规模各种优惠,便人为作废发票以控制销售额不超过500万~

小编提醒:随着全电发票的深度推进,税务局对现行发票的重视也会越来越强,税务严查时期,一定要以合法合规为准!

恶意串通作废税票

恶意串通,销货方违反规定作废,接票方虚列成本。

即销货方与接票方在有真实业务的前提下恶意串通,销货方违反规定作废开具的部分税票(未收回发票联),接票方虚列成本,从而达到偷税目的。

大额或大量作废税票

通常情况下,公司作废税票应属偶然事件,但假如突然之间在某个时段有大额或大量作废税票,很难不引起税局的关注和怀疑~

重开发票和作废税票一模一样

“金税四期”是以数治税的时代,大数据比对是税局常有手段!

对于发票代码、号码、金额、税额、价税合计、开票日期、销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购货单位名称及纳税人识别号、受托方纳税人地址、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和委托方纳税人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等,这些都是比对重点~

而同一笔业务税票当月作废,次月重开,作废税票和重开发票一模一样,不用想就知道有猫腻!

不是所有的税票,都能作废

下面这些情形不能作废税票,应按规定开具红字税票: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开具后不能作废。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可以开具红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2.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纳税人开具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电子专票,不可以作废重开。

3.成品油专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规定:

开具成品油专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以及销售折让等情形的,应按规定开具红字成品油专票。

4.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什么情况下,税票可以作废

常见发票作废原因,比如: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

一般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一般纳税人在开具专票当月,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

符合作废条件,是指同时具有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货方开票当月;

2)销货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3)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小编提醒:作废专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票(含未打印的专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10年。

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作废条件

1、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遇有销货退回、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票专票的全部联次,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票进行作废;

2、在未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或虽已收回专用发票抵扣联及发票联但购货方已将专用发票抵扣联报送税务机关认证的情况下,一律不得作废已开具的专票。

小编提醒:近期是税务机关严查时期,在官方披露的税案中,有很多因为某些不起眼的错误,而遭到立案查处公司!千万不要为了事情小,就任由忽视~

随着金税四期+大数据技术联网的深度推动,任何的存在不合理、不合规、不合法的行为都可能会引起更进一步税务稽查,甚至可能对公司历史遗留问题上查三年、五年、十年之久(点这里回顾:近期多家企业被上查10年);

企业经营者和财会人员必须要高度重视财务方面的学习,形成风险意识,及早发现涉税风险并妥善处理!一定不要等到税局上门再追悔莫及~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票税率

就在1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最新政策,具体如下。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新政解读:

1、专票或普票都按1%开票。

2、季度超过30万,全部按1%征税。

3、季度不超过30万,专票部分1%征税,普票部分减免。

执行期: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

这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算是比较优惠政策,但不涉及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有限公司,在不享受任何税收优惠扶持政策的情况下,需要缴纳6%-13%的增值税,企业的利润超过300万的部分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公司股东如果想要分红还得继续缴纳20个点的个税。综合下来,基本上公司赚的利润,一半都用于纳税了,这对于公司后期的发展(比如规模扩大、研发投入、员工福改善等)是非常不利的。

此时,作为公司的老板或财务人员,在享受不到全国统一税收政策扶持的情况下,应该积极了解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来帮助公司合理降低综合税负,而不是投机取巧去通过一些非法手段来偷税漏税(比如买发票、虚列工资等),通过这些违规手段来降低公司税负这种行为在现如今金税四期面前早晚都会被预警处理的。

个体户核定征收政策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情况选择在一些地方税收优惠园区设立个体户、个人独资企业承接部分业务,个体户申请核定征收,目前重庆园区注册的个体户核定征收后综合税率低至1.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0.5%),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需要缴纳的税种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以及个人经营所得税,个体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没有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自由支配。

我们以一家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一年开普票500万为例,核定之后纳税明细如下:

增值税(2023.1.1-2023.12.31税率1%):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0.3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0.5%=2.47万

纳税总计7.72万,总税率1.55%(个体工商户无企业所得税和分红个税,完税之后即可供自由支配)

如果是注册在重庆园区的个体户每个季度开票都不超过30万(普票),年开普票120万以内,增值税和个人经营所得税全免。

增值税(目前税率1%):0

个人经营所得税:0

纳税总计0,总税率0

总结:显而易见,在业务真实的前提下,核定征收的个体户确实可以降低税费

自然人代开优惠政策

此外一些名下没有公司的个人和公司发生业务需要提供发票的,可以通过税局自然人代开,目前通过河南等地税局代开,综合税率2.55%(增值税1%,附加税0.06%,个人经营所得税1.5%),有完税凭证,个税是按照个人经营所得税纳税,年底汇算不会影响自然人其他收入(工资薪金等收入),规避重复纳税风险,一般两天左右即可代开完成,无需到场,线上提交资料即可办理。

注意:以上无论是哪种方式,均要求业务必须真实,三流一致(合同、转款、开票额)

总结:企业和个人应该积极了解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降低自身税负压力。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分录

一、小规模特点

1、定义: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应税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增值税纳税人。

2、会计分录简单:

小规模体量小,业务单一,很多会计分录可以简化。

3、无进项税抵扣:

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不需要进行进项税抵扣,所以一般成本费用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即可。

4、货与发票整体计价:

购买物品不进行单独进项税核算,分录时需将进项税与物品价格合并,计算获得物品的价格。

二、小规模常用16笔会计分录

1、收到股东资本投入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

2、领取备用金

借:库存现金

贷:银行存款

3、租房(租房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借:长期待摊费用一房租

贷:银行存款

4、购置电脑、办公家俱等固定资产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5、购置笔、纸袋等办公用品

借:管理费用

贷:库存现金(银存)

6、支付与销售有关和各项费用

借:销售费用

贷:现金(银存)

7、采购商品,增值税直接记入产品成本中

借:库存商品(含税价格)

贷:银行存款

8、银行手续费等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9、销售货物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按3%计提增值税)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10、疫情期间按1%实际征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的减免)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贴

但实际上,很多会计直接按照1%计提税金。由于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录的审核也不严格,也没有问题。

11、月未预提本月工资、福利费

借:管理费用----工资(非直接销售岗)

销售费用----工资(直接销售岗)

贷:应付职工薪酬

12、涉税的分录

销售实现收入时计提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根据增值税计提附加税: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缴纳税费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借: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

借: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

贷:银行存款

13、利息收入

应收计提:

借:应收利息

贷:财务费用--利息收入

实际收到利息: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利息

14、固定资产折旧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哪个部门使用计入哪个费用)

贷:累计折旧

15、材料入库

1)、购入材料或商品

如已取得发票等凭证或已支付货款,但材料或商品尚未运抵时:

借:在途物资(价税的合计)

贷:银行存款(接已支付的金额)

应付账款等(按应支付的金额)

待购入的材料或商品运抵小企业并验收入库时: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2)、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价税合计)

贷:银行存款(接已支付的金额)

应付账款等(按应支付的金额)

3)、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委托加工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4)、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等

贷:原材料

5)、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原材料

6)、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现金/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16、月底结转本年利润

1)、结转成本,费用、税金至本年利润

借:本年利润

贷:主营业务成本

管理费用

销售费用

营业税金及附加

2)、结转本月收入至本年利润

借:主营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

营业外收入

贷:本年利润

┃ 本文来源:会计分录、会计帮官微、正保会计网校初级会计职称

【第15篇】小规模纳税人价税分离计税方式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业务的应税收入,减按1%征收增值税。那么,做账是不是需要先按3%价税分离,然后2%计入营业外收入呢?今天我们就给大家简单聊一下这个问题。

有不少认为,3%减按1%这个优惠政策之下,做账的时候是需要先按3%进行价税分离,然后2%体现为企业收入的。简单来说,逻辑就是:先计提3%增值税,然后把2%计入其他收益。

比如学税公司,是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公司,在2023年1-3月开了征收率为1%的普票价税合计101万。那么很多人认为做账应该是:

过程上看似无懈可击,但是这样操作,却会产生一大堆麻烦:

1、申报表上的收入与账上收入不一致:

申报表上的销售额是按1%价税分离的,即申报表上的收入是100万,但是账上的却是101÷1.03=98.06万。这就直接导致了账上数据跟申报表不一致

2、申报表上应纳税额跟账上税额不一致:

更为叫人头疼的是,账上的应交增值税和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也不一致。如果账上按3%价税分离,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2.94-1.96=0.98万,而实际缴纳的税额是1万。

3、票面金额和税额跟账上收入和税额不一致:

开票时直接按1%开票的,票面上票面金额是100万,票面税额是1万,这个跟账上也是对不起来的。

总之,按3%价税分离操作之后,账务、申报、发票就全都乱套了,在实操上根本就行就我们理解而言,3%减按1%优惠下,我们只需要直接按1%入账即可。具体做账如下:

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并进行账务处理,2%的减免税不用额外处理。按这样正常做账,不仅操作简单,而且无论是销售额,还是税金都跟发票和申报表是一致的。

其实,政策方面上也有可以参照的,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明确:在本公告后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比照二手车经销商减按0.5%的公式原理进行,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那可能还会有人问:3%减按1%优惠政策之下,减免的2%是不是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个问题其实之前就有税务局对此进行回复了,大致意思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减按1%征收增值税,纳税人在开票的时候是按1%换算不含税收入,按1%计算缴纳增值税的,2%的减免税实际已经包含在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之内了,2%的减免税不需要重复作为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实这一点,我们看会计分录也可以发现,在主营收入中已经体现了2%的减免税。如果再将2%重新作为收入申报企业所得税,就等于重复纳税了。

最后,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和学习之用,不作为大家实际操作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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