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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纳税时间(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印花税纳税时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印花税纳税时间

【第1篇】印花税纳税时间

印花税又有新变化,国家刚宣布:继续免征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和相关租赁合同印花税,时间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相信不要多久,国家税务总局就会出台具体的延期文件。借此我们也给大家聊一下印花税相关的知识。

一般而言,大家对于印花税的讲解很少,也缺系统性。相比企业税、个税、增值税而言,作为财产和行为税类税种的印花税太小了,甚至小到很多人直接忽略。

今天我们将从税目、税率、申报和核定征收等几个方面给大家简单讲一下。

一、税目

新印花税法已经成文并公布,但是要到7月份才正式实施。目前我们印花税相关的政策执行的还是印花税暂行条例。

印花税采用的列举制,也就是没有列举的就不用交印花税。目前共有13个税目,包括10类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许可证照。具体如下表:

二、申报

虽然印花税不怎么起眼,但是对于很多财务人来说,一提到印花税就倍感头疼,主要是种类比较繁多、是否应该纳税判断困难等。

一般申报上来讲,在实务中,多数都是采用的按期汇总申报。方式也比较简单,就是在电子税务局上填报表,按月,或按季度、按年申报。

根据最新规定,印花税在申报之前需要先进行税源采集,填写相应的应税凭证类型,计税金额或件数。

申报表数据可以直接调取采集内容,所以采集好了,就可以直接申报。

三、税率

印花税有比例税率和按件定额两种,税率表相对来说,不算复杂,简单来说,可以参考下表:

四、纳税义务时间

规定上来讲,是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也就是在签合同的时候、立书据的时候、启用账簿和证照的时候,是纳税义务时间发生。

按这个理论来看,如果你在2023年1月签了一个购销合同,那么1月份纳税义务就产生了,如果是自行按期申报的话,则需要在2月申报印花税。

对于小公司而言,这个申报可能比较简单。但是对于业务多的公司来讲,如何准确的及时的统计各类应税凭证会很困难。

所以很多企业在这一方面做得也不是很规范,比如对于计税金额的统计有些是直接按照会计收入来统计,有些是按照开票金额来统计。

这样做其实是存在一定的风险的。因为很多时候收入和开票都会比签合同晚一些时间,属于没有按规定时间申报印花税。而且这样粗略的统计方式也并不符合规定的印花税申报要求。

结果就是,很容易受到税务局的关怀,给你调成核定征收,甚至严重的让你补税、返款以及滞纳金等。

五、印花税的核定征收

印花税是有核定征收的,但是需要满足税局规定的一些条件。各省不太一样,一般是按收入给打个折(50%-100%)。所以,收入×比例×税率,就是你最终的印花税额。

但是,想要核定征收,需要税局认定,并给你个通知书。如果没有通知书,却私自进行打折申报印花税的话,存在未足额缴纳印花税的风险。

以上就是印花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对你有帮助。

【第2篇】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

最近有纳税人问我们一个问题,就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时候?

其实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发现我们一直都没有特别注意到,我们平时可能都是根据销售台账上面的合同数来计提的,但是可能没有注意到具体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什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7号》里面就说了,纳税人书立、领受或者使用《条例》列举的应纳税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时,即发生纳税义务。

那么对于我们平时的合同管理来说,我就想到一个事情,那就是我们如果说是书立,那是不是合同成立时那么印花税纳税义务就发生了,那如果合同部门延期登记合同了,是不是会产生印花税延迟缴纳的风险呢?这个可能需要各位纳税人考虑一下,不过我觉得如果是金额比较小只要这个时间不是差得特别离谱,应该也没事;但是如果金额比较大的话,可能还是要仔细考虑一下的好。

【第3篇】2023年印花税纳税申报时间

2023年5月15日前,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印花税、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5月份纳税申报日期表

记得在5月31日前完成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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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篇】印花税纳税申报表下载

申报类问题

1.财务报表提交时提示千户企业上传附件或附注,请问如何处理?

答:千户集团季度财务报表要求上传附件。请点击申报界面右上角“上传附注”按钮,根据填写的财务报表在附件“原始财务报表资料”处上传。

2. 房产税有一部分房产从从价变为从租,如何进行税源采集?

答:(1)出租的房产,在房产税基础信息界面点击对应房源后方【维护明细信息】,点击【变更】,填写“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和“其中出租面积”,变更时间选择房屋交付出租当月后点击【保存】,开始从租计征;(2)首次新增从租信息,需要点击界面左上角“从租计征”维护对应出租信息,点击【新增】,填写“申报租金所属租赁期起/止”、“申报租金收入”,如果可享受减免税优惠政策,点击【增行】进行维护,点击【保存】完成从租计征信息采集;如果需要对已采集的从租信息进行修改,点击【变更】,修改完成后点击【保存】即可;(3)如果房屋停止出租,则在维护明细信息界面,点击【变更】,将“其中出租房产原值”和“其中出租面积”改为零,变更时间为房屋停止出租当月后点击【保存】,恢复从价计征。

3. 请问在哪里下载已申报的印花税报表?

答:请通过【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清册】—【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纳税合并申报】模块,点击【填写申报表】,选择【财产和行为税申报查询维护】并进入界面,选择相应的“税款所属期”或“申报日期”点击【查询】,查询出相应的申报信息,选择需要打印的申报表点击【打印】按钮下载pdf文件至本地,再自行打印。

【第5篇】印花税纳税义务人

1、印花税法从2023年7月1日起执行,2023年7月1日前税务处理项按原印花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2、纳税义务人:印花税纳税义务人为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及个人(包括境内外,是属于双向或多向征税这点与增值税等其他税种有明显区别),其中委托贷款的为受托金融机构和贷款人、拍卖品为拍卖品产权人及买受人。

3、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一般情况下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后不可逆转,即是就一旦申报缴纳印花税后交易撤回或取消(包括实际上未有履行或者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不一致的)的已缴纳印花税不可退还或抵缴税款。

4、印花税税目及税率:共四大类,分别为合同类(书面合同,共11项,)、产权转移书证(涉及到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股权、商标专利等特许权4项)、营业账薄(指实收资本及资本公积新增部分)。需要关注的是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书面合不仅限于民法上合同,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5、征税范围:印花税属于特定行为税种,仅限于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范围内才需要缴纳,否则不需要申报缴纳。以下几种情况情形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应税行为(如境外纳税人向境内纳税人销售在境外使用不动产等);企业与个人之间发生货物交易行为(双方没有书立买卖合同的,一般是指商业零售企业)、总分公司之间内部计划凭证。

6、计税依据: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中记载不含增值税金额,如果合同金额不单独列明增值税税额的则全额征税。因此建议纳税人在签订合同时最好单独注明增值税税额,以免多缴冤枉税。印花税计税依据为应税凭证(合同协议等)中约定的金额,其征税原则是按形式而非按实际交易征税,如增值税只有应税行为实际发生时才需要缴纳税款。因此不管合同协议签订后是否实际履行,也不管合同协议金额是否与实际结算金额一致(多或少),只要应税义务时间发生就必须按规定申报缴纳。假如申报缴纳后合同取消或实际结算金额小于合同金额的,多缴印花税不予退还。当然如果实际结算金额多于合同金额也不需补缴。只有合同变更情况下导致多缴税款才可以退还或抵缴税款(当然如果变更后合同金额增加的,则需就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因此建议纳税人在签订合同协议时最好谨慎填写合同金额,不要乱写避免多缴冤枉税,宁愿保守点,如果实在无法预计交易金额的建议签订无金额框架合同,按实际结算金额缴纳。当然也别想着钻税法空子,人为故意写少金额偷漏税款。如果实际结算金额与合同金额差别较大(当然是远小于合同金额)那就要变更合同后申报请退税(这种退税特别啰嗦,如果金额不多建议不要申请退了浪费人力物力)。

7、申报期限及方式:印花税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一般为按次申报),其中按年或季申报的纳税申报期限为年(季)终了之日起15天内,按次申报的为书立凭证之是起15天内。从2023年7月1日起申报印花税时需要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对框架式合同或协议(即无明确金额的技术服务、商业采购之类合同协议)必须在签订时先申报实际结算时按结算金额缴纳印花税。

8、税收优惠:2023年到2024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户及个人)、小型微利企业(是税法意义上的而非科工信局标准划分的,特别奇葩)减半征收印花税;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与部队间交易行为、向农民、农村合作社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等销售农业生产资料或购买农产品免征印花税;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免征印花税;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特别注意的是,印花税优惠是双向的,只要一方符合免税则交易另一方或多方均可免征。

【第6篇】天津市税务局明确印花税纳税期限

据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网站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六条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第三项的规定,7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发布了《关于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印花税纳税期限有关事项进行了明确。具体内容为:

一、单位应税合同印花税按季申报缴纳。偶然发生业务的,也可以按次申报缴纳。

个人应税合同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经常发生业务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因生产经营需要的,也可以按季申报缴纳。

三、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按年申报缴纳。

四、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应税凭证印花税按次申报缴纳。按次申报缴纳确有困难的,也可以按年申报缴纳。

五、本公告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印花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关于调整部分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纳税期限的公告》(2023年第12号)同时废止。

【第7篇】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是非常古老的税种。世界上最早征收印花税的国家是荷兰,于17世纪开始征收,随后法国、丹麦、美国、普鲁士等国也纷纷效仿开始征收印花税。印花税在我国是清末时期开始修订《印花税法》,并且是当时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印花税法

新中国在解放以后,1950年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又于1958年实行工商税制改革,将印花税等4个税种合并了工商统一税。直到1988年国务院重新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我国便又开始了恢复征收印花税。但在当时我国尚未制定合同法。以至于在后来合同法出台了,印花税中的应税合同与合法中的各类合同的表述差异较大,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签订了某份合同,这个合同要不要缴纳印花税呢,如果缴纳的话按照什么合同类别缴纳印花税,这就是需要人为的判断。

因此在2023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印花税法》,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印花税立法的意义非常重大,降低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和部分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的税率,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印花税法还有个重要的意义就是明确规定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千分之一,而且仅对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这个政策的实施起到了鼓励资本市场的交易活力、减轻税负、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

截至目前,我国在18个税种中有12个税种已经立法。

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3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新个税法于2023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23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23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23年7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23年7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23年9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23年7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3年9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3年9月1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3年9月1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3年7月1日)。

接下来还会有增值税的立法,征求意见稿早已在2023年就公布了,但是由于疫情的原因迟迟未立法。

下面是近期较为热点的问题:

一、光纤宽带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在新的印花税法中也不属于承担合同,因此,光纤宽带服务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二、个人出租房屋给企业,企业是否可以免征租赁合同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因此,文件仅规定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企业无论作为承租方还是出租方均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需要提示的是,政策中的个人出租、承租免印花税仅针对住房,如果是非住房的话,双方均需要缴纳印花税。

三、印花税是开票交还是签合同就交?

答: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因此签合同就需要交印花税,而不是开发票时。

四、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需要缴纳。即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框架合同怎么缴纳印花税?

答: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产权转移书据' 是否双方都需要缴纳?

答:需要双方缴纳。印花税法中规定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所以,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双方都需要缴纳。

七、租赁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如果是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是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的租赁合同,因此原来的政策对土地的租赁不征印花税。但是,2023年7月1日起,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按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八、设备租赁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设备租赁合同,从2023年7月1日起,具体分如下情况缴纳:第一种情况:如果属于经营租赁,按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是租金的千分之一。第二种情况:如果属于融资租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是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第8篇】印花税纳税申报

第一问

问:印花税怎么申报?

答:请您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按期应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选择【税源采集】,打开印花税税源采集,先点击【按次申报】,再点击【新增按次申报税源】(如果明细很多,也可以下载导入模板)。税源采集完成后点击【跳转申报】—勾选印花税—点击最下方的【申报】,核对数据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第二问

问:请问新增合同组织临时登记从哪里进?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特定涉税信息报告】—【组织临时登记】办理。

第三问

问: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怎么办理?

答:请您在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其他申报】—【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2019】办理。

【第9篇】印花税纳税方式

今天和大家摆摆印花税,这可和大家的经营息息相关哦,那么我们开始吧!

一、印花税是什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税票、缴款书或完税凭证等来完成纳税义务。

二、哪些人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注意: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均为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三、印花税的纳税时间?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四、印花税有哪些种类?

印花税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五、什么是印花税的“贴花”?

谈到印花税,大家可能都听说过“贴花”,这可不是让您采一朵花贴上!而是指将印花税票贴在合同、账本等应税凭证上。

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缴纳方式,即自行计算、自行购买、自行贴花并划销。

六、印花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印花税的优惠政策种类和数量都较多,截止目前约有66项,包括普惠类减免、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改善民生及社会保障类优惠等等,这里就为大家列举几种最为常见的免征印花税情况:

常见的免征印花税情况: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其他单项规定。

除了免征,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这也是在实务当中最为常见的优惠。

除此之外,随着国家减税降费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力度加大,财税2023年联合发文,印花税针对小微企业再添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我市对此是按照50%的比例实行顶格减征。

七、印花税的计算及申报

印花税的计算原理并不复杂,但是在具体计算时根据种类不同适用税率不同,且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多,一定要正确适用哦~下面我们就用案例来为大家演示一下吧!

【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 照一件,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有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件,所载金额100万元 ; 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件,所载金额200万元 ;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5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5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10本。2023年10月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6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2023年共需缴纳的印花税额:

(1)开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1×5×50%=2.5(元)

(2) 企业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0×0.5‰ ×50%= 250(元)

(3) 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2000000× 0.3‰ ×50%= 300(元)

(4)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500000× 0.05‰ ×50%= 12.5(元)

(5)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所载资金:

应纳税额= 5000000× 0.5‰ ×50%×50% = 625(元)

(6) 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10×0 = 0 (元)

(7)24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

应纳税额=2.5 + 250 + 300+ 12.5 + 625 + 0 = 1190(元)

(8 )10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缴税额为:

应补纳税额=(6000000 -5000000)×0.5‰×50%×50% = 125(元)

计算出应纳税额后

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1. 自行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 网上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网上申报。

八、一图看懂印花税税率表

年底:莫让小小“印花税”,生出“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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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一般纳税人印花税

10月大征期,这段时间关于印花税的问题量,可谓是肉眼可见的飙升啊

不管是社群内,还是翅儿的私信上,都能收到各位财务小伙伴们提出络绎不绝的问题

老师啊,给我发一份印花税表吧?

翅儿老师,印花税计税金额不包含增值税吧?

老师,印花税需要计提吗?

老师,我们印花税怎么自动减半了?

……

一个一个回复效率低不说,考虑到还有很多小伙伴也有这方面的困惑,翅儿就想着干脆写一篇干货文章吧。

咱们来一次性把最新印花税的政策规定、常见问题、申报问题,以及账务处理,统统搞清楚。

1

印花税法和之前的规定的变化在哪?

(一)最新的印花税税率税目表

很多人乍一看,都感觉这个表已经很清晰了,但是具体落实到自己日常工作中,却总是会有很多的细节把握不太准确的。

翅儿把新印花税法和之前的印花税条例等相关文件做了对比, 总结了一些差异,方便大家对比记忆。

(二)3个取消

第一,取消尾数规定。

取消了《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应纳税额不足一角的,免纳印花税。应纳税额在一角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计,满五分的按一角计算缴纳。。”

2023年7月1日以后,你计算印花税的时候不用再四舍五入了,算出来多少就是多少,以后再也不用担心应缴和实缴的差异了。

第二,取消了相关处罚。

原来的《印花税》暂行条例是轻罪重罚,我们会发现,有时候会因为几百元的税款,税局就会非常重视,给企业开出高额的罚单。而新的印花税法取消了该规定。

第三,取消对权利、许可证照每件征收5元的印花税的规定。

之前大家开一家新公司取得了营业执照、或者公司取得房产证啊、取得了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等等都是需要按照件数缴纳每本5元的印花税的。有时候忘记缴纳了,被税局发现就会有点麻烦。现在好了,新印花税法直接给取消了,这些麻烦不会有了。

(三)3个税率降低

(四)5个明确

1、明确印花税的计税基础不包含列明的增值税的金额

这里要注意下:如果你的合同是含税价的,未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则需要按照含税的的全部金额进行缴纳印花税了;

2、明确了6类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3、明确了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

(1)纳税期限

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15日内申报缴纳印花税;实行按次征收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2)纳税地点

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4、明确规定资金账簿的印花税缴纳规则

已缴纳印花税的营业账簿,以后年度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比已缴纳印花税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增加的,按照增加部分计算应纳税额。

也就是说你们单位的账面实收资本什么时候增加,则什么时候就增加部分的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缴纳万分之二点五的印花税。

这里翅儿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你们是小规模公司或者你们是一般纳税人但是你满足小微企业的的条件,你的印花税是可以享受减半优惠的。即在万分之二点五的基础上,再减半。

享受优惠的时候,不需要备案,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即可。

5、明确减、免征印花税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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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申报

关于印花税的申报,翅儿直接带着来看3个有代表性的案例。

这个是总局发布文件的时候同步准备的案例,现在出文件非常贴心,详尽的列出政策规定以及案例解析。

咱们一起来看一下

【案例1】纳税人甲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三季度书立买卖合同5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万元,书立建筑工程合同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万元,书立产权转移书据1份,合同所列价款(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500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甲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万元×0.3‰+1000万元×0.3‰+500万元×0.5‰=5800元

【案例2】纳税人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第三季度书立财产保险合同100万份,合同所列保险费(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共计100000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在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乙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

100000万元×1‰=100万元

【案例3】纳税人丙按季申报缴纳印花税,2023年8月25日书立钢材买卖合同1份,合同列明了买卖钢材数量,并约定在实际交付钢材时,以交付当日市场报价确定成交价据以结算,2023年10月12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100万元,2023年3月7日按合同结算买卖钢材价款300万元。

该纳税人应在书立应税合同以及实际结算时,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分别在2023年10月、2023年1月、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具体如下:

纳税人丙2023年10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0元×0.3‰=0元

纳税人丙2023年1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1000000元×0.3‰=300元

纳税人丙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应缴纳印花税:3000000元×0.3‰=9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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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的会计处理

印花税的会计处理,其实很简单,咱们直接缴纳时记账即可。

借:税金及附加

贷:银行存款

如果有减免的,直接按减免后实际金额做账。比如,目前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微企业,都是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半征收的优惠;

所以本次报税时候有财务小伙伴来问翅儿:老师我们的印花税自动减半了正常吗?

那如果你是小规模纳税人,或者你是一般纳税人但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做账的时候直接按照实际缴纳的金额做账即可的。

ok,以上就是今天翅儿分享的全部内容了~对于大家问题比较的内容,翅儿总是说得比较细,写得比较多,希望能够很好的帮助大家。

【第11篇】简述印花税的纳税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6月10日通过并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正式实施一个月了,近日进行再次仔细研读,和大家一起分享我对印花税纳税人相关规定的学习笔记。

《印花税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一、从《印花税法》第一条中明确了,印花税的纳税人是两类,一是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境外书立但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又有三类:1.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2.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3.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印花税法》规定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因此进行证券交易的纳税人,仅指证券交易的出让方。

二、纳税人确定的原则

从《印花税法》第一条中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两类印花税应税行为。

书立凭证及证券交易的地点在境内的,不管该行为实施主体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均应计税贴花。

书立凭证的地点即使在境外,只要该凭证在境内使用,不管书立主体在境内还是在境外,均应计税贴花。包括以下几种情形:①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②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③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简称动产及知识产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及知识产权。④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个人理解印花税判定境内发生应税行为是属地原则,书立凭证及证券交易的地点在境内的,书立凭证的地点即使在境外,只要该凭证在境内使用,不论实施主体是否是境内的,都属于印花税的应税行为。

三、扣缴义务人

《印花税法》第十四条规定: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由纳税人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证券登记结算机构为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以及银行结算的利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对在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没有明确规定能否实行源泉扣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只规定了,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四、与原条例及实施细则对比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条,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条例第一条所说的单位和个人,是指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

《印花税法》及财政部税总相关执行口径,相对于立法之前的印花税条例及实施细则,对印花税纳税人的规定更加清晰,也明确了扣缴义务人,对书立凭证的地点即使在境外但该凭证在境内使用应征印花税的情形,按照应税凭证标的的不同,参考增值税、所得税相关规定,以便利征纳为原则,分四类情形进行了明确,更加具有实操性。

【第12篇】7月印花税纳税申报期

》。

02、印花税按季申报

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正式施行,印花税按月征收改为按季征收,10月是印花税首个季度征期,相关问题请关注。

详情请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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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电子税务局新增优化社保费业务功能

本月电子税务局社保费功能进行了优化升级,具体点击以下链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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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制造业中型和小微企业部分税费继续延缓缴纳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2023年第17号公告,自2023年9月1日起,已享受延缓缴纳税50%的制造业中型企业和延缓缴纳税费100%的制造业小微企业,其已缓缴税费的缓缴期限届满后继续延长4个月。

注意!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1月、12月,2023年2月、3月、4月、5月、6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按季缴纳)已按规定缓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以及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

详见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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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新政策值得关注

no.1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

no.2

现行适用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75%的企业,在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第13篇】印花税应纳税期限

一、使用电子发票有哪些好处?

1、发票领用只需电子发票号段,无需到税务机关领取纸质发票,简化领用流程;2、可以通过电脑、手机随时填开,无需打印,节省设备、人员成本;3、发票实时接收,随时下载, 减少邮寄、保管成本,避免取得跨期发票;4、利于保管,无需纸质载体,避免丢失损毁风险。

二、企业因汇算清缴产生多缴税款,申请退税的时限是多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涉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三、印花税应纳税凭证的保存期限是多少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发票、出口凭证以及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不得擅自损毁。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

四、企业销售货物当月收取定金,下月发货时收取尾款,什么时间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五、汇算清缴时多缴税款,申请退税时可以要求加算利息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规定:税收征管法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因此述企业汇算清缴形成的多缴,属于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退税,不符合加算利息的规定,不得要求加算银行利息。仅供参考。

【第14篇】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怎么填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申报,小编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问答及填报流程,将在近期陆续发布。

问题 · 解答

q1:印花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a: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采集后完成申报。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q2:按期申报不能录入新增采集信息?

a:按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采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q3:自然人申报时是否需要认定相关信息?采集信息时为什么要填写行政区划和主管税务局等信息?

a:自然人默认是按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按期申报,按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采集时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辖区税源管理,据实填写即可。

q4: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a:可以,但是采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一征收品目同一所属期按月按次的两条税源信息。

如产权转移书据一条按期5月1日~5月31日和一条按次5月1日。

q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a:在税源采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q6:信息采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何处理?

a:在同一所属期内按期申报不能重复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一所属期内按次申报可以重复采集。

q7:某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月汇总缴纳(已做税费种认定),5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2000万元,填写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5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3000万元,是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税源信息?

a:不需要。

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增行”,选择购销合同税目,录入计税金额3000万元即可,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两笔税款。

申报 · 操作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2.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非按期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下图其他申报改为非按期申报)

3. 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 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 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 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 · 事项

1. 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 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第15篇】一般纳税人印花税公式

印花税,即将迎来重大变化。2023年7月1日起,新印花税法将正式执行,与现行的暂行条例相比,新印花税法主要有11大变化:包括计税依据、税率、免税范围等等,今天带大家快速掌握一下,大家学起来,别到时候交错了税!

根据《印花税法》与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比对,我们给大家总结了11点变化,具体如下:

1、印花税法将征税范围进行了缩减,权利、许可证照不用交印花税了(现行价格是每件5元),会计不要弄错了,多交冤枉税。

2、部分项目印花税税率降低了:像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印花税税率,都由先前的万分之五降低到了万分之三。

3、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优惠进行确认,具体详见后面税率比对表。

4、一直困扰财税人的增值税是否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得到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依据,但签的合同是含税价,且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全额计算缴纳印花税(这个地方,在实务中,需要注意筹划)。

5、困扰会计人的“尾数规定”(应纳税额不足1毛免税,一毛以上的“四舍五入”交税)取消了,直接改为按实际计算税额交税。以后,应缴和实缴差异的问题,不会再有了。

6、境外个人缴纳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得到了明确:

7、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明确:

纳税期限上,明确了按季、按年、按次计征的具体申报期限:

纳税地点上,明确了单位、个人等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8、印花税虽然是小税种,但所涉及的金额一般也不会太多。但是在现行暂行条例下,实行的是“轻税重罚”的思路,印花税法则打破了这种现状,之后统一按征管法执行。

9、明确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征税范围,等于将之纳入了法律规范。

10、对于同一个凭证,但多方共同持有的情形,明确了各方的计税金额: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现行是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11、明确减征、免征印花税的范围,下图是免税优惠范围(一共8项):

补充:上图制作中漏掉了“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另外,给大家附上一张印花税新旧税率比对表,让大家更加一目了然地了解印花税的具体变化:

最后,关于印花税如何计算和会计处理的问题,我们给大家简单说下:

1、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具体计算公式:

计算其实挺简单的,但是不同税率的种类和税收优惠比较多,大家在计算的时候一定要细心。

2、印花税如何入账?

印花税虽然小,但是风险并不小,实务中有不少企业因为少交、忘记缴纳印花税,而被查被罚的案例,建议大家尽快学习新规定,规避各种涉税风险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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