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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纳税记录(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93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人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人纳税记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人纳税记录

【第1篇】个人纳税记录

个人所得税app新增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开具。

如有自然人到办税服务厅开具纳税记录,税务工作人员可辅导纳税人在手机上查询并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手机个税app路径:我要办税——证明开具(纳税记录开具)——自动带出自然人居民身份证号码,开具年月最早可选择2023年1月1日起,会提示“制作中”,操作页面中“刷新”,“保存”。也可以通过页面中的“预览”方式添加到相册。进行上述操作后,个税app会将纳税记录默认保存到手机相册中。

【第2篇】个人纳税证明

6月1日起,徐汇公证处受疫情影响暂停的线下接待服务正式重启,8:30开始,位于淮海中路1325号瑞力大厦的线下窗口面向市民开放。

记者了解到,徐汇公证处窗口服务接待时间为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1:30,13:00-17:00;周六至周日9:00-11:30,13:00-16:30。进入公证处办理线下服务,市民需要遵守防疫规定,提供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扫(刷)“数字哨兵”或“场所码”,测量体温显示正常后方能进入接待场所,需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的引导与安排。徐汇公证处负责人介绍,为了尽快让线下服务进入正轨,公证处部分工作人员从一周前就已经封控管理入驻公证处,提前理顺各个环节,接受市民咨询与预约。目前,公证处线下窗口服务正处于恢复初期,接待窗口以受理事先咨询并已备齐材料的相关公证事务以及领取纸质公证文书为主。

开放线下窗口服务第一天,公证业务需求大多聚焦在委托公证、涉外公证等业务办理,一上午就有40多位市民陆续取号。而在恢复线下服务前一天,“汇公证”在线客服咨询量就翻了一番,约60位市民提前来询问办理事宜。为了尽快让有需求的市民办理业务,6月1日,徐汇公证处加开了线下窗口并加速为市民办理。“平时我们线下窗口开放2-3个,6月1日窗口开到了4个,希望尽快为市民办理,同时也减少等待的时间。”徐汇公证处家事部部长陈慧哲说道。据了解,以往5-10天才能办结领取公证书的业务,目前有望3-5天即可办结,一些通过大数据核验即可完成的紧急公证业务最快当天就能领取公证书。完成办理后,纸质公证书可通过邮寄方式寄达市民手中,急需的市民也可以直接前往公证处领取。当前,公证处还正组织人力,加急办理疫情期间积压的公证需求,解决市民燃眉之急。徐汇公证处位于虹漕路77号沄柏中心的知识产权公证服务中心的线下窗口则预计于6月6日恢复线下服务。

尽管如今线下服务已经恢复,徐汇公证处方面仍鼓励市民线上办理部分公证事宜。目前,徐汇公证处在线办理“一次都不跑”的公证事项不断扩容,已达120项,包括成绩单、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驾驶证、护照(中国)、户口本、无犯罪记录、曾用名、结婚证、离婚证、个人纳税证明、营业执照、不动产权证书等事项都可以线上办理,徐汇公证在线申办、咨询预约、远程视频等渠道运行畅通。市民如有公证咨询或办证需求,建议优先通过咨询电话(021-64310286)、“汇公证”微信客服号、公证志愿者手机等线上途径咨询,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根据最新的疫情防控要求,徐汇公证处也将适时调整接待模式,市民可关注“上海市徐汇公证处”官方微信公众号,获取咨询办理信息,及时了解动态资讯。

耿洁玉

【第3篇】个人纳税信息查询系统

财务小张最近有点心累,好不容易请假在家放松放松,可是单位上百人的个税扣缴申报还没完成呢,又只能通过存有信息数据的单位电脑进行操作。

好消息!好消息!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上线啦!

扣缴申报业务办理,

网上登录就能办到!

数据云共享!时间空间不再受限!

办税从此更加方便!

下面快跟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是什么?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是立足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方便扣缴单位快捷办理扣缴申报等相关业务的一个新渠道,主要包含人员信息采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扣缴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税款缴纳、查询统计等业务功能。

小贴士

相较于扣缴客户端,web端扣缴功能最大的特点在于数据存储于税务局端,打破了办税人员仅可在安装了扣缴客户端的固定电脑上办理业务的限制。

办税人员可以随时随地使用任意一台电脑,通过网页登录后在线办理相关业务。

数据会实时传输至税务机关,您也可同步获取税务机关实时数据,无需再对数据进行备份,再也不用担心数据丢失!

二、适用对象有哪些?

web端扣缴功能目前主要适用于当期在职(未填写离职日期或者离职日期大于等于当前时间)员工人数 300 人(含)以下的单位。

人员范围包括【任职受雇类型】为“雇员、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实习学生(全日制学历教育)”。

对于企业类型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三种类型之一时,可办理经营所得业务。

三、如何进行登录?

您可以通过浏览器搜索“自然人电子税务局” 或输入网址

https://etax.chinatax.gov.cn

进入登录界面,也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模块进入。

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以及取得授权的人员实名注册“个人所得税app”后,使用“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或者输入app账号和密码登录,登录时会有短信验证码确认。

登录 web端后,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按钮即可进入web端扣缴功能页面,办理相关业务。

小贴士

1. 建议使用ie9及以上版本、chrome谷歌或360浏览器等,若使用360浏览器建议切换到极速模式或兼容模式。

2. web端扣缴办税授权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有扣缴管理权限的人员通过本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进行授权,也可前往办税服务厅对相关业务申请授权(扣缴管理权限或者扣缴办税权限)。

四、在web端扣缴功能里可以进行哪些申报?

web端扣缴功能目前支持扣缴申报、经营所得申报等操作。

其中扣缴申报支持综合所得申报、分类所得申报、非居民所得申报,暂不支持限售股所得申报。

经营所得支持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的征收方式进行申报,暂不支持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申报。

小贴士

目前web端暂不支持分期纳税和递延纳税等优惠事项备案功能,如需要使用相关功能的,仍需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报送。

五、web端扣缴功能支持哪些税款缴纳方式?

目前web端扣缴功能支持三方协议支付、银行柜台支付(银行端查询缴税)、银联在线支付、扫码支付(仅适用于经营所得申报缴税)

六、如何查询申报缴款记录?

扣缴申报的查询统计模块支持“单位申报记录查询”(查询扣缴单位的扣缴申报记录)、“个人扣缴明细查询” (查询单个员工的扣缴申报明细数据)和“缴款记录查询”(支持打印扣缴申报的完税证明)功能。经营所得的查询统计模块支持“申报记录查询”和“缴税记录查询”功能。

web端扣缴功能可查询使用所有渠道申报及缴税的记录,查询的是实时数据,不存在延迟。

web端扣缴业务其他注意事项:

1.web端扣缴业务不支持对2019及以前年度的扣缴申报表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进行操作;

2.针对存在异议申诉属实,但仍需为其办理扣缴申报的纳税人,扣缴单位需在人员信息采集中发起确认邀请,并通知纳税人在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确认同意后方可办理;

3.为多家单位办理扣缴申报的中介机构,在取得企业的扣缴业务办税授权后,可以在web端切换单位分别办理扣缴业务;

4.敏感信息脱敏。

出于对敏感信息的保护,web端扣缴功能将“证件号码”“银行卡号”“纳税人识别号”和“手机号码”几项敏感数据设置为“脱敏数据项”,因此在操作页面展示时将上述类别数据的部分信息用“*”进行代替。

如果要查看具体数据,需要点击“明文查看图标”,点击图标后,会弹出滑块验证界面,滑块验证通过后,在验证界面自动显示明文。

5.数据导出。

出于数据安全角度考虑,web端扣缴功能暂不支持导出功能。

6.扣缴客户端办理相关业务。

适用web端扣缴功能的单位,可以同时使用web端扣缴功能和扣缴客户端办理相关业务,二者互不冲突,但同一项业务不能两端同时或者重复办理。如:扣缴单位在扣缴客户端已进行当月代扣代缴申报,那么在web端扣缴功能就不能重复进行当月申报。

温馨提醒:

如果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大家可以浏览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首页—个人所得税专栏—扣缴申报政策及操作指引查看最新操作指南。

网页链接:

http://xiamen.chinatax.gov.cn/xmswcms/grsdsgg.html

【第4篇】个人股权转让缴纳税金

首先,我们先用一个例子来说明股权转让的含义和税率:

自然人甲于2023年于自然乙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出资200万,占20%的股权比例,乙出资800万,占80%的股权比例。经过5年的运营,公司发展势头良好,至2023年8月底,工作净资产已经达到了人民币10000万元,现甲将其所持有的股权以3000万人民币的价格转让给第三方。则甲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股权转让价格(3000万)- 原始投资成本(200万)】*20%=560万

那么股权转让不缴税会怎样?

2023年徐州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股东王某以16112.96万元的价格转让股权,但一直没有去税局缴纳税金。经过当地税局三次催缴通知后,王某被公诉并最后以逃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不仅要将当初偷漏的税金全部补缴回来,并且还要缴纳几十万的罚金和滞纳金。

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我们倡导依法纳税,做一个诚信的纳税人。但是20%的税率真的太高了!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降低税负,个人股权转让如何避税才能合规合法?

以非上市的创业企业为例,一般在个人直接持股的情况下,股权转让需要缴纳20%的个税,由于法规制度非常明确,几乎没有税务筹划空间。而如果在个人和股权主体直接构建一个中介平台来持股,那么税收将会产生非常大的差异。

从表格的简单对比可以看出,将有限合伙公司作为中间平台持股,是一种非常好的税务筹划方法,有足够的筹划空间。

还有可以将中间平台办理在有税收优惠园区的地区,将可以享受85%的返税政策!

大家有什么不懂的可以点赞加关注,然后私立我,有办理需要的也可以!

【第5篇】个人纳税清单

#2021个税年度汇算#

1.我有几种方式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

答:您可以使用身份证件号码、手机号等,配合密码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登录后,可以在“个人中心-安全中心”功能中开启指纹/扫脸登录,指纹/扫脸登录仅对当前手机有效。

2.我忘记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的登录密码如何找回?

答: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登录界面点击“找回密码”,验证通过后重新设置密码。

3.我输错密码,账号被锁定了怎么办?

答:您可以等锁定期结束后再登录,也可以通过【找回密码】进行操作。

4.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如何查询我的收入纳税明细?

答:您可以在首页进入【我要查询】模块,在【申报信息】查询内选择【收入纳税明细查询】即可。

5.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申报时填写了专项附加扣除,为什么申报表中不显示?

答:请您查看并确认您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时选择的“扣除年度”是否为2023年。

6.我通过单位在预扣预缴时享受了专项附加扣除,在年度汇算申报时需新增扣除的,是需要通过单位新增还是可以由本人直接新增?

答:您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https://etax.chinatax.gov.cn)直接新增可享受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7.我在使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时,如何新增符合条件的捐赠扣除?

答:在进入申报界面后,您需要点击“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项目,在弹出界面的右上角点击“新增”,填报相关信息后进行保存。此后,再根据个人收入纳税情况确定在综合所得中扣除的公益慈善捐赠金额即可。

8.我可以撤销退税申请么?

答:在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前,您可以撤销退税申请。如果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经提交国库部门的,不可以撤销申请,需办理更正申报。

此外,为了保障年度汇算正常秩序,我们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设定了可撤销次数的上限,如果您撤销退税申请的次数超过一定数量,系统将自动取消您的网络撤销权限,您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后续事宜。请您留意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中关于撤销申请的提示信息。

9.我提交退税申请后税务审核通过了,已在国库处理中,但又发现申报错误,怎么办?

答: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已在国库处理中的,不能再撤回退税申请,但可以在前次基础上办理更正申报。

10.我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申报过程中,误操作修改了部分收入扣除信息,怎么恢复到原来的样子?

答:您可以在申报界面右上方选择“重置申报”即可。

11.如何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税?

答: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上预约办税非常简便,可简称为“三步走”:

第一步,纳税人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后,可通过“首页——2021综合所得年度汇算”专题区域点击“去预约”进入预约功能页面,也可以通过“办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申报预约”进入预约功能界面。

第二步,进入预约功能界面后,纳税人需仔细阅读提示内容,点击“开始预约”进入“选择预约日期”界面,选中标记为“可选”的日期后,点击底部“提交预约申请”按钮提交。

第三步,提交成功后,系统显示“您已成功预约”页面,纳税人即可在预约日期当天办理2023年度汇算申报。此外,还可以在手机个人所得税app首页年度汇算专题栏查看预约情况。

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纳税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并预约3月1日至3月15日的年度汇算申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12366纳税服务平台

责任编辑:于燕、宋淑娟 (010)61930016

【第6篇】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

202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文件的规定,纳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作为一个月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纳税,由扣缴义务人发放时代扣代缴。针对这一问题,小编就来和大家简单地聊下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扣除数。年终奖的计税方法分为两种: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扣税标准,当月工资未超过最低扣税标准。例如:年终奖15000元,当月工资3000。奖金税为(15000-(3500-3000))×3%-0=435元。年终奖15000元,当月工资4500。奖金税为15000×3%-0=450元。

个人所得税怎么纳税

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方式可分为按月计征和按年计征。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从中国境外取得的所得,实行按年计征应纳税额,其他所得应纳税额实行按月计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个人所得税怎么交税款

1、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

2、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3、没有扣缴义务人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月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缴纳税款。

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申报

1、首先进入12366纳税服务平台,点击“自然人”选项。

2、点击”居民个人“选项

3、继续点击”税务登记“

4、最后点击你所需要的选项,

5、网上下载个人所得税申报模板。

6、登录税网,上传模板,就可以申报了。

总结:上述内容就是企的宝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关于202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个人所得税如何纳税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助到您,如需了解更多请关注我们企的宝财税。

【第7篇】个人纳税证明网上查询

在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系统中,自然人查询和申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的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步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实名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可直接进入系统。

若您未注册电子税务局,可点击右下角“用户注册”注册用户。

第二步

实名登录后,进入办税身份选择对话框。

选择【自然人办税】后,点击【确认进入】按钮,登入电子税务局。

第三步

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和申请,进入对应功能。

第四步

选择要申请纳税清单的税款所属期范围,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信息,点击“纳税清单下载申请”按钮,即可下载纳税清单pdf文件。

注意事项:

1、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只支持开具2023年12月31日以前(含)的数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若您需要开具2023年1月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您可前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开具《纳税记录》。

2、原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已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已迁移至电子税务局,欢迎大家使用。

【第8篇】纳税对个人的好处

一、什么是个人养老金?

[礼物]个人养老金是指由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一种养老保障制度。

[鼓掌]我国的养老保险体系主要包括三大支柱:

第一支柱是基本养老保险,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第二支柱是企业年金、职业年金;

第三支柱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包括个人养老金和其他个人商业养老金融业务。

当前,个人养老金制度还处于短板阶段,是对我国养老体系的有效补充。

​[玫瑰]1.相关文件

(1)《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

(2)《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3)《商业银行和理财公司个人养老金业务管理暂行办法》

​​[玫瑰]2.试点城市

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雄安新区、晋城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大连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苏州市、杭州市、宁波市、合肥市、福建省、南昌市、青岛市、东营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玉溪市、拉萨市、西安市、庆阳市、西宁市、银川市、乌鲁木齐市等36个先行城市或地区实施,先行城市符合条件的群众可自愿参加个人养老金业务。

二、个人养老金有什么好处?

主要是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

(1)在缴费环节:个人养老金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扣除。

(2)在投资环节: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得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在领取环节:个人养老金的收入不纳入综合所得部分,按照3%的税率计算个人所得税,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综合下来,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空间,还是能够给咱们职场打工人带来一定的好处,毕竟省到就是赚到。

三、怎么参加个人养老金?

​​[礼物]1.启动时间

2023年11月25日,个人养老金制度启动实施 。

​[礼物]2.参与人员

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均可参与。

​[礼物]3.办理银行

首批可以开办个人养老金业务的23家商业银行名单如下:

(1)6家大型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和邮储银行);

(2)12家股份制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和恒丰银行);

(3)5家城商行(北京银行、上海银行、江苏银行、宁波银行和南京银行)。

[666]tips:现在参办理个人养老金业务,有机会领取微信立减金50元,大家抓紧时间,去各大银行办理鸭!

【第9篇】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人

个人取得应税所得,应该向哪里的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向哪里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个人自行申报是向户籍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申报吗?小编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将个人所得税的纳税申报地点进行了梳理,用一张简洁的思维导图呈现给你,希望你能够喜欢。

【第10篇】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中应纳税所得额

哈喽,大家好呀!

今天我们继续学习企业所得税的相关知识。上一篇文章,小五跟大家介绍了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本篇文章我们来看看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相关知识。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什么是应纳税所得额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用数学公式表述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关于应纳税所得额的表述和纳税申报表的填报有一定的区别。在纳税申报时,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还考虑了境外所得及有关税收优惠的影响,和上述计算公式并不完全相同。

(2)确认原则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

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另有规定的除外。

(3)收入总额

从收入形式来看,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现金、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以及债务的豁免等。

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投资、存货、不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劳务以及有关权益等。

企业所得税法中企业的收入总额具体包括以下9种收入: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中,收入总额可以减除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那么什么收入是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呢?限于篇幅有限,下篇小五单独为大家讲解这方面的知识。

今天我们学习了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式、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哪些?你都学会了吗?

下期预告: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如果想学习更多税务知识,请持续关注“51账房”

【第11篇】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个人所得税的概念、特点、征税范围、纳税人及纳税义务、扣缴义务人

第一节

一、个人所得税的概念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应税所得所征收税。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二、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特点

(一)分类征收

(二)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三)费用扣除额较宽

(四)计算简便

(五)采取源泉扣缴和申报制两种征税方法。

源泉扣缴: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个人申报:12万以上的年所得

第二节 征税范围、纳税义务人及纳税义务

一、征税范围

个人取得的应税所得

二、纳税人及纳税义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虽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并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同胞。

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

类别

判定标准

纳税义务

居民纳税人

1.境内有住所

2.没有住所,但居住满1年。

注意:

(1)在境内居住满1年,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即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下同)内,在中国境内居住满365日。

(2)在计算居住天数时,对临时离境的,不扣减其在华居住的天数。临时离境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一次离境不超过30日或者多次离境累计不超过90日的离境。

无限纳税义务(境内外所有所得都负有纳税义务)

非居民纳税人

境内无住所且居住不满1年

有限纳税义务

(只有针对来自中国境内所得负有纳税义务)

例:(单选题)下列人员属于个人所得税中居民纳税人的是( )。

a.2023年在中国境内居住时间为156天的台湾同胞

b.自2023年3月12日至2023年3月11日,在中国境内工作的外籍专家

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且不居住的华侨人员

d.在北京开设小卖部的个体工商户王某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选项a,不是居民纳税人;选项b,居住满一年说的是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是单个的一个自然年度,不是跨年度的满一年;选项c,没有住所又不居住,属于非居民纳税人。

(一)无住所纳税人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义务范围

居住时间

纳税人

境内所得

境外所得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境内支付

境外支付

90日(或183日 )以内

非居民

免税

×(不包括高管)

×

90日(或183日 )~1年

非居民

×(不包括高管)

×

1~5年

居民

免税

5年以上

居民

注:√表示征税;×表示不征税;高管:公司正、副(总)经理、各职能师、总监及其他类似公司的管理的职务。

(二)在我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若干税收政策的执行问题

1.无住所个人在中国境内的居住天数或实际工作天数的判定

居住天数:个人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一天计算其在华实际逗留天数。

实际工作天数:入境、离境、往返或多次往返境内外的当日,均按半天计算在华实际工作天数。

注意上述区别:居住天数的计算是为了判定纳税人身份;实际工作天数的计算是为了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例:(单选题)某外籍个人2023年6月5日来华,任职于境内的某外商投资企业,2023年8月25日离境,该外籍个人境内工作天数为( )天。

a.79 b.80 c.81 d.82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要求计算工资天数,往返境内外的当日按半天计算,即6月5日当天算0.5天,8月25日按0.5天算,所以境内工作天数=0.5+25+31+24+0.5=81(天)。

三、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支付人(不包括向个体工商户支付所得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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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个人独资企业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吗

1、 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介于一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企业型态。个独具有灵活经营的特点,在现代经济社会中,独资企业发挥着重要作用。个人独资企业,简称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全部资产为投资人所有的营利性经济组织。

2、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与一人有限公司最本质的差异,是个人承担的是有限责任还是无限责任,是否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企业本身无独立法人资格。个人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本身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自然人只是法人代表,按公司章程里的注册资金承担有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本质区别是什么?

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主要差异体现在是否实体经营。个体工商户是我国特有的一种生产经营形式,在经济组织定位上还是自然人在参与商业活动。个人独资企业则是有明确的经营实体,对外是以企业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企业型态与有限公司接近。

4、个人独资企业征收政策?

企业经营最主要涉及的税种有4个,分别是增值税、增值税附加、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最大的政策优势是体现在所得税税种。

根据2000年1月1号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再缴纳企业所得税,只对投资者个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作为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比照个人所得税法的'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适用5%~35%的5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前款所称收入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所取得的各项收入,包括商品(产品)销售收入、营运收入、劳务服务收入、工程价款收入、财产出租或转让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为应纳税所得额;合伙企业的投资者按照合伙企业的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协议约定的分配比例确定应纳税所得额,合伙协议没有约定分配比例的,以全部生产经营所得和合伙人数量平均计算每个投资者的应纳税所得额。

前款所称生产经营所得,包括企业分配给投资者个人的所得和企业当年留存的所得(利润)。

5、个人独资企业能核定征收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二)企业虽设置账簿,但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

(三)纳税人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方式?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方式分定额征收、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以及其他合理的征收方式,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

或=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

应税所得率应按下表规定的标准执行:

应税所得率表

企业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应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其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实行核定征税的投资者,不能享受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7、个人独资企业能申请为一般纳税人么?

个人独资企业本身是经营实体,在年营业额超过500万的时候,是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也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综合税率相应提高

8、个人独资企业能开专票吗?

可以开具。个人独资企业在小规模纳税人阶段可以开具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也可以开具6%、9%、13%等其他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9、个人独资企业使用一段时间后必须注销吗?

独资企业的存续完全取决于企业主个人的得失安危,正常经营的个人独资企业,只要是合规经营,并没有必须注销的规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税的个人独资企业,在注销流程上简便快捷,清税简单,周期短。

10、个人独资企业成本票不够怎么办?

按照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个税的个人独资企业,按税务管理部门核定的征收方式缴税即可,不需要成本票。

11、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提现有无限制?

个人独资企业的收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可以很方便地公转私,只需要按时报税缴税即可,而有限公司如果股东提现在年度终了时没有还回,而又不是用于企业连续业务经营的,视为股东分红,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在这一点上,个人独资企业比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要方便很多,特别是个独企业核定征收后,税负率比有限公司低很多~

12、个人独资企业的财税合规?

财务合规和税务合规的核心是“四流合一”,即每一笔业务都需要做到业务、合同、发票和资金流一致,业务真实合理。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业务内容和会计规范要求都比较简单,而且相比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规定更清晰,因此更容易做到财税合规。

【第13篇】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1.怎么估算个人居住证积分分值?目前标准分值为多少?

答:请至“http://rsj.sh.gov.cn/(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首页下方—人社服务-积分管理-“积分模拟打分” 进行模拟打分。符合积分申办的标准分值为120分。

2.紧缺专业、高级工种有哪些?

答:紧缺专业目录: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bszn6.jsp

高级工种目录: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bszn7.jsp

3.申请《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对象是哪些人?

答:1、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通过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满足标准分值的人员可委托用人单位提出申请。2、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

4.居住证积分政策出台之前,已办理过人才类居住证的人员是否需要重新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已办理过人才引进居住证的人员在居住证积分政策出台后,将默认已达到120分标准分值。

5.居住证积分有效期是多久?

答:居住证积分有效期正常情况下与居住证有效期一致,为期一年。居住证到期后,居住证积分失效。居住证续办后方可续办居住证积分。

6.居住证积分单位注册登记

答:一、申请前提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的用人单位在http://rsj.sh.gov.cn/(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进行单位网上注册,真实填写单位信息,注册完成后,单位人事专员持相关材料至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进行单位注册审核。

二、单位注册审核所需书面材料

1、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码证磁卡原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中介服务机构还需提供《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注意事项

1、外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在沪设立的办事机构等派出机构,不属受理范围;

2、用人单位应向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受理点申报,不得跨区申报

7.我们单位注册地在松江区,但是办公地点在徐汇区,是否可以至徐汇区或者其他区县办理积分事宜?

答:只能向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申报,不能在徐汇区或其他区县办理。

8.请问,介绍信上的办事人员与积分系统内单位联系人不是同一人,是否可以代替网上联系人至区人才中心办理积分事宜?持证人本人可以凭介绍信来帮自己办理居住证积分事宜么?

答:不能代替办理,必须由网上联系人来办理积分的相关事宜。如网上联系人已调岗或离职,不能至区人才中心现场办理,可将单位系统内的联系人修改或增加,“提交”完成后按照单位系统内红颜色的提示至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单位注册审核后,就可由新的网上联系人办理积分的相关业务。

持证人本人不可以凭介绍信为自己办理居住证积分,如持证人本人为网上联系人,则由其主管领导(也必须为网上联系人)或法人代表为其办理积分事宜。

9.我们单位信息有变动(例如联系人更换、法人更换、经营有效期更新、联系地址变动等),如何操作?

答:请先用单位账号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http://jzzjf.rsj.sh.gov.cn/jzzjf/),在系统右侧点击“修改单位信息”,修改所需变动的内容,修改完成点击“提交”按钮,然后按照单位系统内右上角显示的红颜色提示至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单位注册变更审核事宜。只要单位系统内信息修改了都是无法进行任何积分相关操作的,必须携带“单位注册审核”的材料至区人才中心窗口办理审核后,方可正常办理积分的相关业务。

10.我已经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好《上海市居住证》,为什么无法在网上申报积分申请的信息?

答:申请人在社区事务受理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后,10-15天内相关信息导入居住证积分系统后,方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网上申报积分申请信息。

11.请问首次积分申请,个人如何在网上申报相关信息?

答: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单位系统,在系统右侧点击“申请居住证积分”,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填写积分申请信息后,由通过注册审核单位的网上联系人审核其信息,并于3—5个工作日后由网上联系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区人才中心窗口。

12.我在外省市工作期间取得的技能证书能不能申请积分?

答:可以。但前提是外省市取得的技能证书必须先在本市申请职业技能复核,详细的操作方法见《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积分管理-办事指南-《关于居住证积分申请、居住证转常住户口及人才引进直接落户人员申请职业技能复核的操作办法 》:https://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bszn8.jsp复核通过后,技能职业资格证书需与工种以及所聘岗位相符方可积分。

13.我是集体户口,只有个人信息页没有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怎么办?

答:集体户口的可提供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即可。

14.我的劳动合同有效期即将到期,是否还能办理居住证积分?

答: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还有2个月以上有效期),但由于新办需要核定档案及学历,所以新办建议提供还有6个月以上有效期的劳动合同。

15.我属于劳务派遣性质,申请积分由哪家单位来办?是否需要提供派遣相关材料?

答:属于派遣性质的请由派遣公司办理,需提供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派遣单位与办理人的劳动合同、派遣单位的劳务派遣许可证。注意劳动关系、社保缴费单位、报税单位均需保持一致方可办理。

16.我的学历并非是全日制毕业的,是网络教育或自学考试的,是否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学历原件送至市相关部门进行教育背景核实,核实通过后,就可计算积分。

17.我的学历是专升本取得的,是否只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书?

答:专科起点升本科的学历均需在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的同时一并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18.我的毕业证书是部队院校取得,是否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答:部队院校取得的证书须同时提供退伍证或军官证方可进行教育背景核实,核实通过后,可以计算居住证积分。

19.我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单位和缴纳社保的单位或交税单位不一致,可以办理居住证积分么?

答:不可以办理。劳动合同、缴税单位、缴纳社保单位均一致,方可办理居住证积分。

20.我通过业余学习获得了硕士及研究生学位,但没有学历证书,是否可以办理居住证积分?

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试行办法》中提到的“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必须同时取得研究生学历及学位方可积分,只有硕士学位无学历不能积分.

21.我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积分官网公布的紧缺专业目录上的专业名称一致是否就可以加到紧缺专业的分数?

答: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加分。

22.不同的居住证积分申请方式所对应的个人纳税要求?

答:政策要求:

1、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力发(2017)43号)第四条积分申请材料(二)第三条:“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系统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的要求,必须提供相关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2、税收证明的目的是验证申请人个人所得税和社保基数以及单位劳动合同等是否匹配问题。按照居住证管理办法,申请人社保基数和税收及合同单位必须一致,材料申请中也有相关选项。申请人予以确认并经单位审核无误才可申报。

申办积分实际要求:

1:(本科+学位)申请积分,需要提供最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

2:(本科无学位 或 以下学历 或 技能职称+多倍社保)申请积分,需要提供最近6个月的完税证明。

3:(企业纳税+其他方式)申请积分,需要提供企业近连续3年税收纳税证明和完税证明。

注:

第1项 个税要求跟社保基数对应,对纳税基数无要求;

第2项 税额要求与社保基数比例对应(或者税额高于相应比例基数),否则不予计分;

第3项 必须与要求完全一致。

税单的获取方式:

(1)各区税务局大厅

(注意单位纳税机关区域的不同,不同单位纳税区域不同,只能到相应的地区税务局打印税单)用个人身份证直接打印个人所得税税单;

(2)登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址:http://www.tax.sh.gov.cn/pub/

登录上海市国家税务局网站进行个人注册,注册成功后在该网站上直接打印个人所得税税单。

23.已经申请过居住证积分且同住人配偶或子女共同享受积分待遇,现配偶想自己申请居住证积分,需要进行注销吗?

答:要先进行注销。持证人至居住证积分原受理点进行注销,需携带本人及配偶的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若需注销子女,还需携带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4.如果忘记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的登录密码要怎么办?

答:单位联系人携带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原件(单位密码)、个人携带身份证或居住证(个人密码)至单位注册地的区人才中心窗口办理;

25.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变更单位?

答:1、前提条件:

用人单位积分账户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

2、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26.已经申请过居住证积分且仍在有效期内的个人,如何办理增加同住人?

答:如果申请人在居住证积分有效期内增加同住人,则需要单位人事至人才中心窗口办理,除提供单位营业执照、介绍信、人事身份证、持证人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

(一)增加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增加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5、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27.我的《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遗失了怎么办?

答:你可以进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单位账户申报页面或个人账户申报页面直接打印积分通知书,无需前往注册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28.首次积分申请,个人如何在网上申报相关信息?

答:登录“http://rsj.sh.gov.cn/”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保保障局官网—人社服务—积分管理-登录单位系统,在系统右侧点击“申请居住证积分”,以申请人的身份证号码注册,个人填写积分申请信息后,由通过注册审核单位的网上联系人审核其信息,并于3—5个工作日后由网上联系人提交相关申请材料至区人才中心窗口。

29.请问已经申请过居住证积分但有效期已过的个人在变更单位后,如何在网上申报积分确认的信息?

答:申请人在签注完居住证等待大约10-15天后,用个人账号登录系统,修改就业信息一栏内的单位代码,系统将自动生成单位名称,完善个人积分申请信息并提交后,由新单位的网上联系人在积分单位账号内审核提交信息,线上申请居住证积分续办。

30.单位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给员工申请积分续签被退回,如何查看原因?

答:若显示“受理未通过”,单位人事可在系统右侧点击“通知”,再点击“退回”,即可查看退回原因及所需补充递交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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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北京个人工资纳税标准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4日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养老保险司副司长贾江介绍,个人养老金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在中国境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都可以参加。

办法明确,参加人参加个人养老金,应当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app等全国统一线上服务入口或者商业银行渠道,在信息平台开立个人养老金账户。之后,选择一家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开立或者指定本人唯一的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这两个账户都是唯一的,且互相对应。通过商业银行渠道,可以一次性开立这两个账户。”贾江说,账户里的资金可购买符合规定的理财产品、储蓄存款、商业养老保险和公募基金等。

办法规定,参加人每年缴纳个人养老金额度上限为12000元。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封闭运行,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以及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可以领取个人养老金。

为维护参加人利益,办法强调,销售机构要以“销售适当性”为原则,做好风险提示,不得主动向参加人推介超出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养老金产品。

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据财政部网站11月4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全文——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2〕7号)有关要求,现就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

一、自2023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在缴费环节,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二、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取得工资薪金所得、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的,其缴费可以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或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选择在当年预扣预缴的,应及时将相关凭证提供给扣缴单位。扣缴单位应按照本公告有关要求,为纳税人办理税前扣除有关事项。取得其他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或经营所得的,其缴费在次年汇算清缴时在限额标准内据实扣除。个人按规定领取个人养老金时,由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所在市的商业银行机构代扣代缴其应缴的个人所得税。

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与税务部门应建立信息交换机制,通过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将个人养老金涉税信息交换至税务部门,并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相关税收征管工作。

四、商业银行有关分支机构应及时对在该行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纳税人的纳税情况进行全员全额明细申报,保证信息真实准确。

五、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金融监管等部门应密切配合,认真做好组织落实,对本公告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六、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实施。

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3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1月3日

素材来源:北京日报

【第15篇】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是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期。大多数律师事务所会计会在3月20日之后申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即【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那么填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应该注意什么,如何核算。

假设李律师为广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23年广东**律师事务所收入成本费用如下:

一、收入总额包括开票收入、无票申报收入、营业外收入,合计为:3237600元

二、成本费用包括营业成本(主营业务成本)、营业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详见下表明细),合计为:2,503,280.71元,其中营业成本包括李律师本人的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工资收入120000元。

三、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734,319.29元

四、纳税调整增加额:123600元(注意在未先分后税前调增合伙人的工资薪金)

五、纳税调整减少额为0

六、纳税调整后所得:734319.29+123600=857919.29元

七、弥补以前年度亏损:15623.62元

八、允许扣除的个人费用及其他扣除:138756元(详见下表明细)

九、专项附加扣除:54000元(详见下表明细)

十、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个人养老金):12000元

十一、(合伙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分配比例35%)- 纳税调整减少额

十二、(合伙企业)纳税调整后所得弥补亏损后的金额= 857,919.29-15623.62=842295.67(申报表中无这一步计算)

十三、应纳税所得额=(857,919.29-15623.62)*35%-138756= 156,047.48

十四、应纳税额=156,047.48*20%-10500=20709.50元

其他详见下表。

上述步骤为帮助计算过程,公式部分为自动计算,收入总额、各成本费用金额、专项扣除金额、费用减除金额、分配比例为手工填写。专项附加必须由合伙人在个税app中填报后,以自行申报方式提交。同时填报b表时可以自动拉取可抵减的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税率(%)公式:

=ifs(g27<=30000,0.05,g27<=90000,0.1,g27<=300000,0.2,g27<=500000,0.3,g27>500000,0.35)

速算扣除数公式:

=ifs(g27<=30000,0,g27<=90000,1500,g27<=300000,10500,g27<=500000,40500,g27>500000,65500)

其中公式中的g27为合伙人的应纳税所得额。

申报表详见下表的填写:

vivian_lin 编辑于2023年10月21日,欢迎留言与转发,感兴趣的朋友也可以在后台私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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