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零税率发票提取公积金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身为hr,尤其是在小公司身兼数职的hr,最怕的就是员工时不时来咨询社保、公积金一类的问题。当然,问得最多的就是公积金如何提取、公积金贷款买房等,对于多地区办公的hr来说,这可是难倒一大批hr。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2023年关于公积金提取、贷款的新政,欢迎各位hr转发给员工,也可以自己收藏,以备不时之需。
01
2023年这些地区
公积金提取有新变化
一、天津:父母可提取住房公积金支持子女购房
4月1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该政策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2027年4月30日废止。
政策原文:
http://www.zfgjj.cn/tjgjjcms/mainsitepc/regalutiondetail.jsp?id=318708
根据《通知》,职工在天津市购买首套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除职工本人及配偶外,职工及配偶的双方父母也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西安:职工贷款未还清前也可提取公积金
4月26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部分提取政策的通知》。
该政策于2023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政策原文:
https://zfgjj.xa.gov.cn/gzdt/tzgg/626b4027f8fd1c0bdc940a27.html
通知明确对于已办理西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其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应当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每年可以申请一种住房消费类提取。
三、四川、重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不用再往返跑
4月27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第三次联席会暨住房公积金第三批“川渝通办”事项发布会举行,明确“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和“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两个事项可实现川渝通办、全程网办。
举个例子:比如,李某在成都缴存住房公积金,被公司派到重庆工作,原来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还款本息需要回成都办理,现在可以通过重庆公积金中心直接申请办理提取,不再成渝之间往返跑。
租房提取公积金也一样。成都职工陈某,被派驻到重庆工作,原来也需要回到成都办理租房提取,现在同样可以在重庆直接办理。
四、四川达州:实行父母或子女公积金提取互助
4月28日,四川省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关于印发达州市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十条措施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与健康发展。
本通知自4月2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原文:
http://www.dazhou.gov.cn/xxgk-show-25182.html
通知明确了两点:
1、实行父母或子女住房公积金贷款及提取互助。允许没有达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的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为子女或父母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在达州市域范围内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为成年子女或父母贷款。
2、在中心城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缴存人在本人公积金账户中留足贷款额度5%后,可申请提取其账户余额支付首付,实行又提又贷。
五、广东省惠州市:允许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4月30日,广东省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的通知》。
该通知4月30日正式施行。
政策原文:
http://zjj.huizhou.gov.cn/zwgk/jcgk/content/post_4637240.html
明确将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缴存职工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允许先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六、贵阳:允许提取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4月29日,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持人才在贵阳贵安购(租)房使用住房公积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该通知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通知明确在贵阳市、贵安新区购买住房且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可提取本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首付,款项转入购房人个人储蓄账户。
02
多地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发放购房补贴
2023年起,各地逐渐完善公积金贷款购房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发购房补贴。
一、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降低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1、河南省洛阳: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
洛阳市发布的《洛阳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从5月1日起施行。
其中明确,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个人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55万元,夫妻双方、青年人才最高贷款金额调整为65万元。同时,加大对第二套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改善性住房的支持力度。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比例不再设置房龄年限范围,统一按照20%执行。
2、四川省乐山市:实行“只认贷不认房
四川省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则印发《关于明确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部分政策的通知》,宣布自5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贷款实行“只认贷不认房”的认定标准,申请人及配偶双方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50万元;申请人单方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3、广东省梅州市: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七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降低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从当前执行的三成降至二成。
二、发放购房补贴、减免契税促进住房消费
1、江西省上饶市:明确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4月30日,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上饶市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不利影响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实施阶段性购房补贴。
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购买中心城区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契税,属首次购买的,给予300元/平方米补贴;属改善型的,给予200元/平方米补贴;上饶市常住居民二孩、三孩家庭群体,且子女未满18周岁(截至2023年4月30日),购房时凭户口本或出生证明,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500元/平方米的补贴。
同时,全面落实高层次人才购房优惠政策。人才经认定后,可享受20万-100万元购房补贴。
《通知》明确,凡在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在中心城区购买商品住房(含二手房)且在2024年6月30日前缴清税款(包含契税、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由受益财政按地方所得部分50%给予补贴,相关税款实行先征后补。
2、广东省江门市:发放购房消费大礼包
广东省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江门市商务局曾于4月27日召开“2022江门市夏季促消费活动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提到,将对在江门购置新建商品住房并办理合同网签手续的前若干名购房人,按房屋建筑面积分档发放9000套、总价值3700万元的购房消费大礼包。
3、湖南省岳阳市:补贴50%契税,给予购房补贴
湖南省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则于5月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岳阳市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其中提到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含住宅、非住宅),签订商品房买卖网签合同,并在1个月内全部缴清交易契税的,由契税征收的市区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税额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另外,对在市城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签订网签合同并完成契税缴纳的,给予每套1万元的购房补贴。
因篇幅有限,大家可以查看下表查询自己所在城市的公积金购房政策:
此项业务由中行大同市分行成功办理
记者今天从中行山西省分行了解到,中行大同市分行1月20日为两家境外企业成功办理全省首笔境外企业跨境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金额合计728.87万元。这是自2023年以来我省办理的首笔此项业务,实现了该业务在我省“零”的突破,为全省及全国其他地区开展境外企业跨境使用人民币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提供了借鉴。
1月初,两家境外企业间接转让中国6家公司股权,其中灵丘县某客户为间接受让方。根据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时境外企业需向国家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境外企业跨境缴纳税款在我省尚属首次。基于此,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梳理相关政策,与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共同指导经办银行对客户信息及交易背景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同时,配合国库部门,为境外纳税人及税务局拟定了税款缴纳入库流程。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全省首笔境外企业跨境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
记者 马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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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填写父母子女身份证号码,子女上学的可以申请个人收入12000的免征税,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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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收入不高,一共交税600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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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忠渝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5ma06r8nwx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477号),文书内容见附件。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案件执行科(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新泉大厦b座417室)签收《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47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4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3年1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477号
天津忠渝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5ma06r8nwxh)我局(所)于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11月11日对你(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古北道泰来嘉园11号楼304-a7)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5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一、 违法事实经查,你单位无生产经营地点,虚假注册,无社保信息,与上下游企业无银行交易记录,收取上游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后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经核实,你单位不符合正常企业构成要件,认定为假企业。你单位在2023年08月12日至 2023年5月31日期间,未发生真实货物、劳务交易,对下游171户企业虚开105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12001900105,发票号码06549431-06549445,07374280-07374294、07377026-07377045、07380769-07380818、09319583-09319632、09329711-09329760、11922876-11922925、11937067-11937116、11945800-11945849发票代码012002000105,发票号码02738166-02738265,03896847-03896946,04958831-04958855,05902246-05902395,06402352-06402501,07473192-07473341,09106583-09106609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68486186.99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68486186.99元。对下游10户企业虚开4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1200164350,发票号码00673475-00673490,发票代码1200192130,发票号码05447461-05447470、08647732-08647739、08647741-0864774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2991563.62元,税额179493.84元,价税合计3171057.46元。二、 处理决定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和《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6〕210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企业 2023年08月12日至 2023年5月31日对外开具的4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05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1200164350,发票号码00673475-00673490,发票代码1200192130,发票号码05447461-05447470、08647732-08647739、08647741-0864774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2991563.62元,税额179493.84元,价税合计3171057.46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012001900105,发票号码06549431-06549445,07374280-07374294、07377026-07377045、07380769-07380818、09319583-09319632、09329711-09329760、11922876-11922925,11937067-11937116,11945800-11945849发票代码012002000105,发票号码02738166-02738265,03896847-03896946,04958831-04958855,05902246-05902395,06402352-06402501,07473192-07473341,09106583-09106609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68486186.99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68486186.99元。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二o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各行各业的税率都不一样,需要缴纳的税率也不一样。那么零售业税率多少?如何交?针对这个问题,小编来给你们解答,希望以下内容可以给你们带来帮助!
零售业税率多少?如何交?
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第二条规定,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3%: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第十二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征收率为3%.
导读:很多会计新手在刚接触财务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物业收保安服务费怎么记账,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熟练的掌握这个层面的财务知识,会计学堂的小编已经在下文中整理出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你们能够有所启发。
物业收保安服务费怎么记账?
如果使用了经营成本或者营业费用科目应该记入成本或营业费用科目。
如果只使用了管理费用科目,也可以登记在这个科目里。
小企业可以综合登记,规模大的企业核算最好把经营的成本费用与管理费用分开登记核算。
物业管理费收入税率是多少?
物业管理费收入税率是6%,征收率为3%。
其中,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达到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连续12个月物业管理费销售额未达到500万元,则适用3%的征收率。
大家都知道凡是与“高级”沾边的,肯定就不是轻而易举拿下的,所以,想要获得中级会计证,就要懂得把握机遇,做好迎接挑战的准备!以上就是会计学堂小编为大家关于物业收保安服务费怎么记账的全部内容了。
税收管理要求不同
增值税有多档税率,零税率也是增值税的一档税率,只要符合文件规定,就可
以适用零税率。无须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
但免征增值税却是税收优惠,要遵循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或先经税务机
关审批,或报送税务机关备案。
纳税人可以主动放弃免税优惠(包括减税优惠,下同)。但一经放弃,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 号)规定:'要求放弃免税权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免税权声明,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而且'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纳税人也可以放弃适用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零税率后,36 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零税率。但如何办理放弃适用零税率手续,暂无规定
不征税: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常见的不征税收入有:增值税开票系统编码 6 开头的项目以及企业所得规定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举例说明:某老年人带着自己的导盲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老年人也是人,有买票义务,但是享受相关政策不用购买车票,导盲犬不属于人,没有买票义务。
总结: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增值税最大的特点是销项减进项,零税率进项可以抵扣;免税是国家税收优惠政策,符合条件即可享受,免税涉及到各税种,但免征增值税的进项不能抵扣。零税率与免税都有纳税义务,而不征税则没有纳税义务。
相信作为会计人员,对于“增值税”一定是不陌生的,但同时大多数人却经常会混淆以下的几个概念:零税率、免税、免征、减征、不征税。
今天小编要说的,就是这几项的区别。
增值税零税率
增值税零税率,即税率为零。目前国家对于出口产品、国际运输服务、航天运输服务等实行零税率。
根据增值税的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这样企业实现了真正的零税率。就是不光不在出口环节不交税,还可以退税。
零税率意味着计算的销项税额=0,应交增值税=0-进项税额。企业不用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要么退税,要么留抵,无需做转出处理,
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
发票的票样如下:
增值税免税
增值税免税,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因为国家政策扶持,销售环节不征收增值税,但进项不允许抵扣,不退还(一般针对一般纳税人的应税项目)。
免税是一种税收优惠政策。我国税法规定了18种免征增值税的情形,包括: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自然人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托儿所、幼儿园、养老院、残疾人福利机构提供的育养服务,婚姻介绍,殡葬服务等。
其中免税项目包括以下:
国家也规定,免征增值税时,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游企业当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所以对于企业来说,零税率是更加优惠的,免税只是免掉了该环节的税收,由于增值税是流转税,前面环节的税收是没有免掉的。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
1、增值税免税开票
发票开具过程中,以金税盘为例,在商品编码添加时,“享受优惠政策
”栏选择“是”,“优惠政策类型”栏选择“免税”,“税率栏“自动跳转为“免税”,示例如下:
实际开出的发票示例如下(“税率”栏不是“0%”):
注意: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免税业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且免税行为是不需要计算销项税的。
2、涉税风险
免税规定是国家给予纳税人的一项税收优惠,对于优惠内容税法有着明确的规定。
但是,实务中财务人员对该项税收优惠政策理解不全面导致做出错误的税务处理,从而引发涉税风险。
主要表现为核算不清,导致免税业务核算混乱,其次对于免税业务对应的进项税未及时转出或者转出不准确。
注意: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增值税应税劳务营业额之和÷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之和
增值税免征
增值税免税是指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服务和无形资产,税法规定具有纳税的义务,但国家根据政策的需要,免除纳税人缴纳税款的义务。
区别于增值税零税率,增值税免税规定:免除纳税人纳税的义务,同时也规定纳税人生产、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即纳税人必须放弃抵扣税款的权利。具体表现为不征税、不让抵、不退税。
要怎么区别免税跟免征呢?
1、免税针对特定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在发票开具时,注明“免税”。
2、免征是针对应税收入达到免征条件时免征增值税,在发票开具时,要注明税率。
大家最为熟识的就是小规模纳税人月度销售额不超过15万,季度不超过45万免征增值税政策。
像疫情期间征收率减按1%,只要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的,就满足免征增值税的条件。给大家举个例子~
案例
假设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1月开票50500元,2月开票10100元,3月开票20200元。第一季度累计销售收入80000元,按季度申报小于45万,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那么申报纳税应该怎么填写呢?
注意:本表隐藏了前8行栏目(即前三项计税依据),因为不需要填写。
针对免税、免征,整理了表格方便小伙伴们对比
增值税减征
增值税减征,是指某项应税行为,应征增值税而少征,具体或者是先征后返,或者是直接减征,会计处理跟增值税免征基本一样。
当然,应交税费的会计科目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略有不同。
1、直接减征
小编这里,给大家举个例子吧
案例
公司处置的叉车原值10万,累计折旧9.5万,处置变卖收入0.2万
账务处理如下:
(1)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 5000
累计折旧 95000
贷:固定资产 100000
(2)出售收入
借:银行存款 2000
贷:固定资产清理 1941.75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58.25
(3)清理净损益的处理
借:资产处置损益 3058.25
贷:固定资产清理 3058.25
(4)减免税部分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19.42
贷:其他收益 19.42
(5)缴纳税款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38.83
贷:银行存款 38.83 (2000/1.03*0.02)
2、先征后返、即征即退等
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呢?
举个简单的例子,我们一起来计算下吧
案例
某嵌入式企业2023年2月随计算机硬件销售嵌入式软件产品取得综合性含税收入324万元(其中硬件产品取得进项税16万,软件产品取得进项税8万),计算机硬件和机器设备的成本为200万。
来算下,企业2月份增值税退税额是多少?
【解析】
计算机硬件组成计税价格=200×(1+10%)=220
嵌入式软件产品的销售额=300-220=80
软件应纳增值税额=80×13%-8=2.4
软件产品实际增值税税负=2.4/80=3%
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2.4-80×3%=0
增值税不征税
不管是零税率,还是免税,本身都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只不过不征收销项税额。不征税,则意味着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压根儿不用考虑增值税的事情。
按照规定,存款利息、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不征收增值税。
全面营改增实现了全行业、产业的全覆盖,但是并非全部业务都覆盖了,有些业务还是属于不征税范围的,比如股权转让(不含股票)就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
要强调下:
免税业务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是不一个概念,简单来说不征税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即非应税品),免税则是本身属于应税范围,但也属于国家的政策优惠。
跟小编一起来看下不征税发票长啥样?
对于不征税收入是否需要纳税申报,小编这里给予肯定的答复是不需要的,哪怕你开了不征税收入的发票,也不需要申报。
(1)由上可见,零税率时的进项税因为可退税或留抵,免税时的进项税只能转出,因此,零税率比免税更有利。企业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建议优先适用零税率。
(2)企业适用免税或零税率的,需要办理纳税申报。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取得收入无需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3)企业可以选择放弃适用免税或零税率,一经放弃,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或适用零税率
所以开了不征税发票不申报,各财务小伙伴们不用担心增值税申报表比对不通过的问题。
实践中,常有出租人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证明租赁物存在、交付或尽到注意义务的证据。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证明力,主要有以下两个问题:
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证明租赁物真实存在并交付;二是出租人对增值税发票的审核可否证明其尽到必要的注意义务,构成善意。
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证明租赁物真实存在并交付有观点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商事凭证功能,且在管理、使用、稽核上有特殊监管力度,证明力度显然要更高于一般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一定的公信力,且其真实性可供核查,是交易真实存在的重要凭证,故可作为租赁物存在和交付的证据。
首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出票和抵扣以真实的交易行为为基础。国家税务总局《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2条规定:“专用发票,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开具的发票,是购买方支付增值税额并可按照增值税有关规定据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记载有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还标明了单价和金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是税务机关计收税金和扣减税额的重要凭据。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是交易真实存在的重要凭证。
其次,国家税务总局已于2023年启用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可供公民或企业登录查询增值税发票的信息,增值税发票造假的难度远高于买卖合同。在融资租赁实践中,承租人向出租人交付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成为交易惯例,持有增值税发票对于买卖法律关系的存在及租赁物所有权的证明力还是比较强的,除非有相反证据予以推翻。
最后,实践中,承租人以自己所拥有的租赁物进行售后回租,又以租赁物并不真实存在和交付为由否定融资租赁合同性质,有违诚实信用原则。除非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出租人对租赁物不存在的事实是明知的,否则双方有虚构交易的故意。
上述理由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笔者认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凭其公信力可以作为证明买卖交易真实和租赁物存在并交付的佐证,但不能独立作为证明租赁物存在并交付的证据。换言之,仅有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够的,还需要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证据链。主要是基于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本身只是交易双方的结算凭证,只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可能性,并不能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必然性。二是在日常商品交易中,买卖合同约定分期付款及所有权保留事项被交易双方广泛采用,交易双方还常常采取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付款的方式结算货款,出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能货物并未实际交付。三是实践中发现有当事人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在售后回租中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只是证明标的物提取的证据之一。融资租赁交易中的租赁物是否存在和交付,还需要结合其他证据来综合认定。
问题:我司是一家批发零售种子、种苗的公司,我想咨询一下,我司要销售外购的种苗(即非自产自销的种苗),我司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即我们销售种苗时是用0税率的销项增值税。对吗?
我司的判定我们免税的参考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并没有区分自产与外购。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若是属于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而不是按0税率开票。
从上述答复来看,该单位销售外购的种苗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这一判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零税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零税率是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免税是指某个生产环节不计算缴纳增值税,且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还真不违反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通俗点,一旦产品出口了,就是卖给老外了,这个产品本来在国内生产出来交的增值税等,返还给企业
核心知识点:
一、出口退税只要不低于零税率,就不违反wto的规定,低于0,就会被判定为出口补贴,出口补贴是违反wto规定的
二、出口退税是为了避免出现双重征税。
双重征税:某一或不同征税主体如果对某一或不同的征税对象或税源同时进行了两次或两次以上征税。
通俗点,某个产品在国内生产出来时,按照中国国内的税法,已经交税了。当出口到外国时,还要按照出口国的当地法律再交一次税,前后两次交的税有可能是同一种性质的税,比如增值税或者消费税,此时咱们出口的产品就很没有价格优势或者成本虚高了
三、在wto规则允许范围内,实际是国家扶持和帮助出口企业在国际上竞争的有力工具,同样,也是限制某些行业出口的有力方法,比如高科技企业的产品出口,直接通过税务规定不实行出口退税。
这就再次提现了税的核心内涵,国家参与、调控社会资源分配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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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大家注意:10月1日起,增值税开票有新变化!据商消费发〔2022〕92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手里收购二手车,可以进行反向开票了。
整个文件主要是从各个层面推动、激活、扩大汽车消费的。其中关于财税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两点:
1、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允许反向开票了。这是一项比较重要的突破,对比现在复杂的手续,反向开票的实行,将大幅简化交易流程,财务方面很多工作也好操作了。
注:汽车销售企业需已备案,且自2023年开始,对于自然人一个自然年度,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等企业不能反向开票。至于如何判断自然人是否触发了这个条款,税务部门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支撑。
2、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进的二手车,用于销售的,按“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正常情况下,我们买卖东西,都是卖东西的给买东西的开票。所谓的反向开票,就是让买东西的给卖东西的开票。类似于农产品收购发票,主要是解决自然人开票困难的问题。
不过不得提醒一句,虽然开票方便了,但是作为企业而言,一定要注意涉税风险,反向开票属于高风险事项,相关的监控和管理会比较严格。
顺便在这里给大家聊一下发票开具的一些操作,发票开具上目前主要有自开和代开两种(全电发票开票尚在试点,未涉及全电发票):
1、自行开具
2、税务机关代开
在实际开票业务中,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里,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些常见的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一、购买方是消费者个人、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消费品、销售旧货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向其他个人出租、转让取得不动产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未发生销售行为、销售免税项目、出口货物劳务等
四、差额征税(扣除部分),有十几种差额征税的情形,诸如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经纪代理服务等等。
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一般不可代开专票,但有特殊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大家在工作中,还会经常遇到作废、红冲专票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什么情况下需要开红字呢?一般而言,作废和红冲的操作如下:
最后,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发票丢失的情形,根据具体丢的发票联相应的抵扣操作如下:
不过,以后随着全电发票的普及,或不再存在丢失发票的事情了,这对财务人而言,也算是个好事。
以上就是增值税开票的变化,以及增值税开票操作的一些内容,文章内容仅供大家学习和参考所用,具体以税务局口径为准,希望大家喜欢。
跨境应税行为有些是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那具体包括哪些跨境应税行为呢?这些应税行为又该如何定义?零税率服务适用的退税方法及需要准备哪些办理资料呢?
别急,让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01、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具体包括“(一)国际运输服务。(二)航天运输服务。(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5.业务流程管理服务。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10.转让技术。(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2、增值税零税率适用的退税方法?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政策,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03、办理增值税零税率服务退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适用免抵退办法企业提供)
(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适用免抵退办法企业提供)
(三)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四)免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五)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应税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六)下列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所开具的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只提供电子数据,原始凭证留存备查)。
2.与境外单位签订的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合同。提供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合同已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的,同时提供合同已在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
3.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影视制作许可证明;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发行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发行版权证明、发行许可证明。
4.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的,应提供与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及其数据表。
5.从与之签订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
跨国公司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实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实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管理的,其成员公司在批准的有效期内,可凭银行出具给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收付)公司符合下列规定的收款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1)收款凭证上的付款单位须是与成员公司签订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或合同约定的跨国公司的境外成员企业。
(2)收款凭证上的收款单位或附言的实际收款人须载明有成员公司的名称。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凭证。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88号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
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记者从中行山西省分行了解到,中行大同市分行1月20日为两家境外企业成功办理全省首笔境外企业跨境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金额合计728.87万元。这是自2023年以来我省办理的首笔此项业务,实现了该业务在我省“零”的突破,为全省及全国其他地区开展境外企业跨境使用人民币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提供了借鉴。
1月初,两家境外企业间接转让中国6家公司股权,其中灵丘县某客户为间接受让方。根据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时境外企业需向国家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境外企业跨境缴纳税款在我省尚属首次。基于此,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梳理相关政策,与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共同指导经办银行对客户信息及交易背景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同时,配合国库部门,为境外纳税人及税务局拟定了税款缴纳入库流程。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全省首笔境外企业跨境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 马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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