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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税率发票能抵扣吗(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18 09:41:01 热度:8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率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0税率发票能抵扣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0税率发票能抵扣吗

【第1篇】0税率发票能抵扣吗

一.这些情形普票也可抵扣!

1、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填开注意事项:

规格型号栏:填写机动车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

单位栏:选择“辆

单价栏:填写对应机动车的不含增值税价格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2、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4、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5、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6、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二、这些情形专票不按票面抵扣!

下面这些情形的专票是不能按票面抵扣的哦。

情形一:甲公司的财务人员从小规模纳税人手里购买了农产品,收到的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是10万,税额是0.3万元,财务人员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了进项税申报抵扣。

正解

自小规模纳税人处购买农产品取得专用发票的,不按照票面税额抵扣,而是以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10×9%=0.9万,计入货物成本10.3-0.9=9.4万。待领用时,若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再进行加计抵扣。收到的专票应该进行认证,并在当期进项税转出。

政策依据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1%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10%。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第二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情形二:公司财务人员收到了一张税控设备技术维护费的专用发票,按照票面税额进行了申报抵扣。

正解

技术维护费可凭发票全额扣除。取得的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后,应在当期进项税转出。技术维护费应该先全额计入“管理费用”,有应纳税额的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号)第二条、第三条:

二、增值税纳税人2023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23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2篇】电子发票税率是多少钱

电子发票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以数据电文为载体的收付款凭证。电子发票有版式文档格式和非版式文档格式,可供使用人下载储存在电子储存设备中并以数字电文形式进行流转。

增值税电子发票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的统称。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2023年第2号规定,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样式如图3-1所示)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样式如图3-2所示),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纸质普通发票、增值税纸质专用发票相同。

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附件1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如图3-3所示),在税务总局另行公告前,继续有效。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票样如图3-4所示。

来源:电子发票全流程电子化管理指南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但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能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我们知道,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判定标准,主要是年应税销售额,也就是企业连续12个月,或4个季度应税销售额低于500万元,则税务机关可以认定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否则会硬性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问题: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选择在税务机关增值税开具发票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选择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经选择不得随意更改。因此,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在选择自行开具还是代开发票,应评估后再做选择。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简易征收,执行的是征收率,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的是3%或5%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开具13%、9%或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即便客户提出开具13%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小规模纳税人也无法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现实中,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也会遇到这类问题,甚至有的客户威胁企业,如果不开具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业务就不做了,导致有的个别小微企业到处去买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是违法的。

三、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部分不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起征点,2023年4月1日起由月应税销售额10万元提高至15万元,季度应税销售额由30万元提高至45万元。那么,也就是说,如果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月应税销售额低于15万元是不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但需要注意的是,该项政策小规模纳税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即便是低于起征点的应税销售额,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是不可以享受该项政策。

四、小规模纳税人没有必要刻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的计税方式为简易计税法,其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应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缴纳的增值税,与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没有直接关系,与当期的应税销售额有关,那么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就可以在所得税税前扣除。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式决定了小规模纳税人即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起到抵减增值税进项税的作用。

总之,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自行开具或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且只能开具3%或5%征收率的专票。另外需要强调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享受免税的优惠政策。

我是智融聊管理,欢迎持续关注财经话题。

2023年8月14日

【第4篇】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的税率

一般纳税人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税率一样吗?

对于同一个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来说,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开普通发票计算销项税额是一样的,不同的是:

1、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注明了金额和税额,而普通发票只记载一笔业务的总金额。

2、在财务记账时,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即可确认销售额,而普通发票要经过计算,总金额/(1+适用税率〈17%或13%〉)=销售额。

3、对于受票方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而普通发票就无法抵。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是什么意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5]41号)第三条规定:“辅导期的一般纳税人管理:一般纳税人纳税辅导期一般应不少于6小月。在辅导期内主管税务机关应积极做好增值税税收政策和征管制度的宣传辅导工作,同时按以下办法对其进行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对小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约谈和实地核查的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不得超过一万元。专用发票的领购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年销售额和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专用发票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二)对商贸零售企业和大中型商贸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也应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对其限量限额发售专用发票,其增值税防伪税控开票系统最高开票限额由相关税务机关按照现行规定审批。专用发票的领购也实行按次限量控制,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企业的实际经营情况确定每次的供应数量,但每次发售专用发票数量不得超过25份。

(三)企业按次领购数量不能满足当月经营需要的,可以再次领购,但每次增购前必须依据上一次已领购并开具的专用发票销售额的3%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增值税,未预缴增值税税款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不得向其增售专用发票。

(四)对每月第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应核减其次月专用发票供应数量。

(五)对每月最后一次领购的专用发票在月末尚未使用的,主管税务机关在次月首次发售专用发票时,应当按照每次核定的数量与上月未使用专用发票份数相减后发售差额部分。

(六)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第5篇】开普通发票税率是多少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税率为17%。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纳税人使用的发票由国家税务局管理,分为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两大类,小规模纳税人不得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使用普通发票。

固定生产经营场所如何开具发票?

1、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财务和发票管理制度健全,自觉依法纳税且年普通发票使用量在1000本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需申请印有企业名称普通发票的,按照严格控制,从严审批的原则,经主管国税机关同意,县(市)国税局审核,省辖市国税局批准后到指定印刷厂印刷,并由主管国税机关集中保管,限量供应。

2、企业必须按照省局规定的统一票样印制普通发票,个别纳税户因特殊需要确需改变统一发票票样的,由省辖市国税局报省局批准。

3、企业申请自印的发票,原则上一次印刷不得超过一年的使用量。

【第6篇】个人佣金发票的税率

钱力财税咨询

佣金发票远没有想象中的那么香,其中的陷阱很少有人和你讲清楚。

一些企业通过园区以自然人代开的形式取得发票,由于很难举证交易真实性的成果性资料,一般以介绍费、居间费、推荐费等佣金性质的项目入账。

这种操作模式对受票方企业而言,存在三大税务风险:

1. 佣金发票抵税有限额。除保险行业以外,一般企业只能按佣金合同或协议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成本费用,超出部分必须纳税调整。这个5%的限额,很多企业没注意到这一点,但是对受票方影响极大。

2. 代扣代缴个税的风险。园区代开的发票,一般按经营所得核定征收了个税,税率约为一个点左右,感觉很香啊,但是,受票方企业存在税务部门要求按劳务报酬所得按税率20%为个人代扣代缴个税,否则受票方企业面临应交税额的0.5~3倍之间的罚款。

3. 真实性举证责任风险。企业要能提供佣金计算分配表和其他资料,证明业务的真实性,否则税务可能对该笔佣金发票进行纳税调整,按25%的税率补征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代开发票,几乎所有的税务风险都转嫁给了受票方企业,受票方一定要看清楚其中的陷阱。

对佣金发票如何进行税务规划感兴趣的朋友,欢迎在评论区与我交流。

【第7篇】电子发票没有税率对吗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提出的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自2023年12月1日起,国家税务总局在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广东省(不含深圳,下同)3个地区开展了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全电发票)试点工作。税务机关依托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全电发票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本专题以相关法规及北京市税务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开发布的资料为基础整理,供用户参考使用。

什么是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

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称全电发票)是与纸质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全新发票,不以纸质形式存在、不用介质支撑、无须申请领用、发票验旧及申请增版增量。纸质发票的票面信息全面数字化,将多个票种集成归并为电子发票单一票种,全电发票实行全国统一赋码、自动流转交付。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基本内容和特定内容。

为了符合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习惯,全电发票的基本内容在现行增值税发票基础上进行了优化,主要包括:动态二维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购买方信息、销售方信息、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税率/征收率、税额、合计、价税合计(大写、小写)、备注、开票人。

为了满足从事特定行业、经营特殊商品服务及特定应用场景业务(以下简称“特定业务”)的纳税人开具发票的个性化需求,税务机关根据现行发票开具的有关规定和特定业务的开票场景,在全电发票中设计了相应的特定内容。特定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稀土、卷烟、建筑服务、旅客运输服务、货物运输服务、不动产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农产品收购、光伏收购、代收车船税、自产农产品销售、差额征税等。试点纳税人在开具全电发票时,可以按照实际业务开展情况,选择特定业务,将按规定应填写在发票备注等栏次的信息,填写在特定内容栏次,进一步规范发票票面内容,便于纳税人使用。特定业务的全电发票票面按照特定内容展示相应信息,同时票面左上角展示该业务类型的字样。

全电发票与现有的发票样式有什么区别?

全电发票样式与现有发票样式区别在于:一是全电发票票样将原有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变为20位发票号码;取消了校验码、收款人、复核人、销售方(章);取消了发票密码区。二是全电发票特定业务会影响发票展示内容,不同的特定业务展示的发票票面内容不同。三是全电发票将原备注栏中手工填列、无法采集的内容,设置为固定可采集、可使用的数据项,并展示于票面上。

全电发票和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主要区别是什么?

一是管理方式不同。对于全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无需使用税控专用设备,无需办理发票票种核定,无需领用全电发票,系统自动赋予开具额度,并根据纳税人行为,动态调整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业即可开票。对于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纸电发票”),纳税人开业后,需先申领税控专用设备并进行票种核定,发票数量和票面限额管理同纸质发票一样,纳税人需要依申请才能对发票增版增量,是纸质发票管理模式下的电子化。

二是发票交付手段不同。全电发票开具后,发票数据文件自动发送至开票方和受票方的税务数字账户,便利交付入账,减少人工收发。同时,依托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税务数字账户,纳税人可对各类发票数据进行自动归集,发票数据使用更高效便捷。而“纸电”发票开具后,需要通过发票版式文件进行交付。即开票方将发票版式文件通过邮件、短信等方式交付给受票方;受票方人工下载后,仍需对发票的版式文件进行归集、整理、入账等操作。

使用全电发票有什么优点?

(1)领票流程更简化

开业开票“无缝衔接”。全电发票实现“去介质”,纳税人不再需要预先领取税控专用设备;通过“赋码制”取消特定发票号段申领,发票信息生成后,系统自动分配唯一的发票号码;通过“授信制”自动为纳税人赋予开具金额总额度,实现开票“零前置”。基于此,新办纳税人可实现“开业即可开票”。

(2)开票用票更便捷

一是发票开具渠道更多元。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全部功能上线后,纳税人不仅可以通过电脑网页端开具全电发票,还可以通过客户端、移动端手机app随时随地开具全电发票。

二是“一站式”服务更便捷。纳税人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后,可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以及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无需再登录多个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三是发票数据应用更广泛。通过“一户式”“一人式”发票数据归集,加强各税费数据联动,为实现“一表集成”式税费申报预填服务奠定数据基础。

四是满足个性业务需求。全电发票破除特定格式要求,增加了xml的数据电文格式便利交付,同时保留pdf、ofd等格式,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纳税人用票的便利度和获得感。全电发票样式根据不同业务进行差异化展示,为纳税人提供更优质的个性化服务。

五是纳税服务渠道更畅通。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提供征纳互动相关功能,如增加智能咨询,纳税人在开票、受票等过程中,平台自动接收纳税人业务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智能答疑;增设异议提交功能,纳税人对开具金额总额度有异议时,可以通过平台向税务机关提出。

(3)入账归档一体化

通过制发电子发票数据规范、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实现全电发票全流程数字化流转,进一步推进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

使用全电发票如何保障纳税人的发票数据安全和隐私?

全电发票使用了最新加密技术,加强了纳税人最关心的发票安全性、隐私性保障能力。

——从安全性来说,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将利用数字信封技术来最大限度地保障交易安全性,通过对发票数据传输通道进行加密,保证数据流转的安全性,防止数据被窃取、篡改、冒充。

——从隐私性来说,全电发票保持了纸质发票的基本属性和主要特征,在为用户提供不同于纸质发票交付和入账等体验的同时,通过隐私保护技术确保用户数据安全,避免信息泄露。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5.19 发布] [2022.05.23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2.06.16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2〕5号] [2022.06.20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4.19 发布] [2022.04.25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2.03.29 发布] [2022.04.0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扩大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方范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6.16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2.05.05 发布] [2022.05.10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6.09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6.08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2号] [2022.06.07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6.02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6.02 发布] [2022.06.21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豫税公告〔2022〕2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5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西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7.08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4号] [2022.07.07 发布] [2022.07.18 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受票试点工作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 [2022.07.07 发布] [2022.07.18 实施]

【第8篇】国税发票的增值税税率是多少

2023年7月起,增值税又有哪些新改动?现行的最新税率表是多少?进项税如何正确抵扣?今天起,这是最新的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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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免税,3%→免税!

全了!2023年增值税优惠!

1、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

3、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注: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以下7种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4、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2023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发布之日已预缴的增值税予以退还。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6、对留抵税额实行大规模退税!

重点:

其中,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中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

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

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02

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1、增值税税率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13%,9%,6%,0%,都适用于哪些项目?我们具体来看:

2、扣除率

扣除率是指增值税计征中法定扣除项目金额与产品课税金额之间的比例。

一般纳税人凭票抵扣进项税,但是对于购进农产品需要计算抵扣,扣除率有的是9%,有的是10%,我们具体来看:

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率。

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农产品核定扣除时:

o 以农产品为原料生产货物,扣除率为销售货物的适用税率。

o 购进农产品用于生产经营且不构成货物实体的(包装物、辅助材料、燃料、低值易耗品):最终货物税率为9%时扣除率为9%;最终货物税率为13%,扣除率为10%。

o 购进农产品直接销售时,扣除率为9%。

3、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注意: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4、预征率

目前主要针对不动产和建筑行业采用预征办法,主要有5%、3%和2%的档次。

03

2021增值税进项抵扣手册

增值税政策层出不穷,进项税扣除凭证种类又非常繁杂,送你一份最新最全的抵扣攻略,从此进项税抵扣不求人

一、判断是不是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上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只有一般纳税人会涉及到进项税的抵扣问题。

因为,一般纳税人根据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计算增值税,而小规模纳税人根据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计算增值税,不涉及进项税的问题。

这里需要注意两点:

(1)一般纳税人如果会计核算不健全,或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为了征管的要求,税局一般要求不得向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票,以防止形成滞留票。但实务中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真的收到了,也没有必要一定退回重开,全部计入成本费用即可。

二、判断扣税凭证是否合法合规

1、抵扣凭证的类型应合法合规

发生增值税交易的我们会收到不同类型的凭证,但其中只有一部分是合法合规的抵扣凭证。

除了最常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最近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了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通行费等取得合法合规的凭证也可以抵扣进项税,具体的

发票类型包含以下几种:

这里有3个重点需要强调一下:

(1)左上角标识'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税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的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2)旅客运输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而纸质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普通发票也能抵扣的情形非常繁杂,为了让大家能快速掌握,我们制作了视频来进行详解

(3)现在乘火车多数情况下取得电子客票,报销抵扣需要打印纸质车票,且只能打印一次,一旦遗失,即使有复印件也不能抵扣进项税。

关于电子客票如何报销和抵扣,有许多细节要把握,看了视频你就懂了

2、抵扣凭证的开具应该规范

抵扣凭证是否开具规范,主要检查以下4点:

(1)是否与真实的交易相符,没有涉及虚开发票;

(2)字迹清晰,不得压线、错格

(3)发票专用章齐全(目前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

(4)备注栏完整

关于发票的备注栏,实务中频频出现备注栏缺失导致大额进项税不允许抵扣的情况,会计收到6种发票要注意备注栏信息是否齐全。

到底是哪6种发票?一张导图说清楚。

注意,认证期限有新规定了。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消认证确认、稽核比对、申报抵扣的期限啦,会计们再也不用担心发票过期了~

三、判断是用于可抵扣进项税的项目

会计收到发票,要思考一下它的用途是什么,因为税法中明确规定了不允许抵扣进项税的几种情形,只有不属于这些项目,才可以抵扣进项税。

不能抵扣进项税的所有情形下图全部涵盖了,一起学习一下吧~

对于以上项目,也要分三种情况考虑:

(1)在购入当期就不能抵扣,全部计入相应成本费用。

例如外购礼品用于员工福利取得普通发票的,在当期直接都计入费用。

(2)在购入当期就不能抵扣,但取得专用发票的,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例如外购礼品用于员工福利取得专用发票的,为了防止滞留票的产生,需要先认证抵扣,再做进项税转出。

(3)在购入当期进项税已抵扣,后期用于不允许抵扣的项目时,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四、抵扣实操

完成了前面3步,判断出一项支出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后,接下来就需要进行勾选确认、计算税额、纳税申报等抵扣实操。

1、不同凭证的抵扣方法。

1增值税专用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从销售方取得的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注意了,机动车发票又有新变化

自7月1日起,机动车销售启用新版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比传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发票中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时会自动打印“机动车”标识

注意:销售机动车开具蓝字发票后,该车辆的车辆电子信息将自动流转并归属受票方,因此销售方对同一辆车不能同时开具多张蓝字发票

3、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代扣代缴税收完税凭证

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5、通行费发票

以下两种通行费发票可以抵扣:

(1)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指的是征税发票,左上角显示“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适用税率或征收率。

注意:如果左上角无“通行费”字样,且税率栏次显示不征税,则此类通行费发票不允许抵扣。

(2)桥、闸通行费发票

如何申报抵扣?

6、国内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

以下4类票据可以抵扣进项税

如何申报抵扣?

注意: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文规定,以上票据可以抵扣,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23年4月1日之后取得;

2)报销人员: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或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为非雇员人员报销的不允许抵扣。

3)属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国际的(包括港澳台)不可以;

4)用于生产经营所需,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不允许抵扣。

7、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

1)农产品收购发票

农产品收购发票是指收购单位向农业生产者个人(不包括从事农产品收购的个体经营者)收购自产免税农业产品,由收购方向农业生产者开具的发票。发票左上角会打上“收购”两个字。

如何申报抵扣?

(2)农产品销售发票

农产品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在开具时税率应当选择“免税”,而不是“0%”,虽然免税和零税率都不征增值税,但两者的意义不同,纳税人要注意两者的区别。

2、进项税的申报

进项税抵扣的终极目的是落实到申报表上,数据主要填列在附表二的相关行次中。

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缴款书等税额填列在规定的行次即可,铁路车票、通行费发票等计算得出的税额填写在“其他” 行次中,这里不再一一赘述。

来源:财务第一教室,税务大讲堂,梅松讲税,税台,财务经理人,税务经理人整理发布

【第9篇】机动车发票上的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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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发票的打印要求有哪些?

答: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印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1268号)规定:“四、……货运发票和机动车发票的各项打印内容不能打印出格,票面不能手工涂改;如发生开具错误,应按废票处理。受票方对已开具的发票应妥善保管,不得折叠、挤压。机动车购货单位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则‘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一栏内应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五、纳税人在开票过程中,如出现使用的电脑中国家标准字库无法打印汉字的现象,可以手工填写,但需在手工填写的汉字上加盖开票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指发票联、注册登记联),代开发票加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规定:“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调整内容及填用

(一)将原‘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调整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要抵扣增值税税款,该栏必须填写,其他情况可为空。

(二)将原‘购货单位(人)’栏调整为‘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应换行打印在‘购买方名称’的下方。

(三)增加‘完税凭证号码’栏;‘完税凭证号码’栏内打印代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对应开具的增值税完税证号码,自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时此栏为空。

(四)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

(五)根据纳税人开票需要,增加‘厂牌型号v栏宽度、压缩‘车辆类型’栏宽度,并相应调整‘购买方名称及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吨位’栏宽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联次、规格及票面所有栏次高度不变(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样见附件)。

二、本公告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自2023年7月1日起启用,2023年1月1日起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停止使用。”

【第10篇】2023年的汽车发票税率

实务中,发票所体现的税率和实际业务适用税率不一致的现象时有发生。

有企业以“筹划”的名义,将适用“高税率”业务按照“低税率”开发票,并签订“低税率”业务的合同遮人耳目。如将适用9%税率的房产租赁业务签订为适用6%税率的仓储(保管)服务合同;将适用13%税率的售电业务签订为适用6%税率的物业服务合同;滥用混合销售,将适用13%税率的货物销售错用“以服务为主的混合销售”,按6%的税率开具服务费发票。

也有企业为了规避内部审计的要求,将原本的货物采购合同签订为服务合同,要求供应商将供应的货物(适用13%的税率)开具税率为6%的服务费发票。尽管公司损失了部分可以抵扣的增值税税款,但有关人员可能会因此规避了内部审计的麻烦。

这些税率与实际业务适用税率不一致行为,存在哪些涉税风险?

一、销售方(开票方)的涉税风险

开票方最大的风险在于可能会被认定为“虚开发票”。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23年第587号)的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

(一)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二)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三)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纳税人所开具的发票,税率与实际应税行为的税率不一致,往往会同时伴随着开票项目和实际应税行为也不一致,满足发票内容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要求,属于典型的“虚开发票”。

一旦被认定为“虚开”,可能面临的处罚包括:

1、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2023年第587号)第三十七条:……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刑事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三十三条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虚开……其他发票,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不知道”永远都不是犯错误的借口,掩耳盗铃也只是自我欺骗。亡羊补牢,为时不晚。有问题不可怕,怕的是知道了问题还不改正。坚决不改的结果,必将是严格的处罚……

二、购买方(受票方)的涉税风险

受票方取得上述被认定为虚开的发票,将会面临以下风险:

(一)进项税不得抵扣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异常增值税扣税凭证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8号)的规定,纳税人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属于异常凭证。受票方取得该异常凭证,不得抵扣进项税,已经抵扣的也要做进项税转出处理。

(二)企业所得税前不能列支

按照《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规定,企业取得开票方非法虚开的发票,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对于购买方而言,只要取得虚开的发票,即便在取得当时抵扣了进项税,也在企业所得税前列支,未来一旦销售方的虚开行为被查实,购买方同样要面临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的风险。

实务中,对于这种开票税率与实际经营业务适用税率不一致的情形,往往是销售方给予购买方某种更加吸引人的诱惑(如价格较低),购买方不得不“自愿”按照销售方的要求签订合同。尽管明知这种发票有问题,但也不得不抱着侥幸心理过一天算一天。

小结:税率有误的发票,无论对开票方还是对受票方,都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已经成为历史,随着“金四”即将上线,靠这些小伎俩赚取利润,分分钟就会被“金四”的“法眼”锁定……

【第11篇】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

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他们之间存在较多区别,从发票的税率来看,一般而言,普通发票的税率有5%和3%,而专用发票包括13%、9%和6%三档税率,适用于不同的业务类型,具体如下: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率

1.一般的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和提供劳务适用该税率,“一般的”主要指政策文件未具体说明适用于9%和6%税率的业务。

2.营改增项目——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9%税率

1.销售或者进口特殊货物,具体包括: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营改增项目有适用6%和9%的税率,其中税率9%具体包括:

(1)交通运输服务(陆、水、空运输和管道服务等)

(2)邮政服务

(3)电信服务中的基础服务

(4)建筑服务(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等)

(5)销售不动产

(6)不动产租赁

(7)转让土地使用权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6%税率

6%税率主要是营改增项目,具体包括:

(1)金融服务(贷款、直接收费金融服务、保险服务和金融产品转让)

(2)电信服务中的增值服务

(3)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鉴证咨询、广播影视、商务辅助等)

(4)生活服务(文化服务、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等)

(5)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使用权或所有权)

总结

由此可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点根据业务性质的不同而不同,对于一般的货物销售和服务适用13%的税率;对于一些特殊货物适用9%的税率;对于营改增项目,适用9%或者6%的税率。

【第12篇】运费发票6%税率

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时,采购价格可能包含运费,也可能不含运费。对于不包含运费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承运商支付运费。根据会计准则,运费应计入材料采购成本。sap中,收到承运商发票后,可以通过'后继发票'的方式处理运费发票。

例如,系统中有如下采购订单,数量为200,入库数量200,已全部开票。

当前收到承运商y000001的发票,不含税金额为50.00,需要录入系统。miro进入发票处理界面,

选择'后续借计',在原有发票的基础上再录入后续借向发票。录入发票日期和采购订单号,回车。系统显示数量为200,金额为0,表示已收到发票数量为200,需要手工录入后继发票金额。

录入发票金额,税金,税率等信息。此时可以发现默认的发票方还是a000020,选择'细节'页将发票方更改为承运商y000001。

然后模拟凭证如下,

模拟无误后,保存,生成系统发票凭证。mir4查看运费发票凭证如下,

选择'后继凭证'查看会计凭证如下,应付承运商y000001人民币54.40元,运费成本50.00计入了'材料成本差异'科目(此物料为s价,因此计入差异科目)。

me23n再次查看采购订单历史如下,

说明: sap中通过'后续借计'的方式处理运费发票,因此要先录入材料发票后,才能做后续借计。如果运费发票先到,一般等材料发票录入后再处理运费发票。录入运费发票时,记得要在'细节'页中更改发票方,否则系统默认应付给材料供应商。

【第13篇】国税定额发票的税率是多少

「定额发票」,也称通用定额发票,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不记名,金额固定,无开据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所需额度就可,商家在领用时必须在手撕定额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

它是合法的经济业务证明,也是财务报销的合法依据,和手工、机打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千万别不把它当发票。

定额发票,营改增后是保留票种,也就是说这个票种继续存在,只不过从发票形式上来看,发票抬头的监制章全变成了由国税监制了。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然后呢,国地税合并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六条规定,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所以,目前定额发票的监制章又变成这样了。

新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与原发票监制章规格相同,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xxx税务局”字样,如“四川省税务局”等。

所以,如果你2023年后再收到地税监制的定额发票,或者说你还收到国税监制的定额发票,那就要特别注意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规定:通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定额发票你在财务日常工作中会经常遇到,你看看你的报销明细里面,定额发票主要存在的地方有哪些?

比较常见的就是停车费、洗车费、快递费「逐步使用电子发票了」、餐饮费「逐步减少了」。

定额发票的适用范围

目前定额发票还会继续存在,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一般纳税人有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收款金额小的,比如收取停车费用,可以提供定额发票使用。

而且根据税务总局对发票的简化管理要求,我们会发现,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窄,甚至有些地方都仅限于停车费这种特殊业务才可领用,其他的必须使用计算机开具机打发票,达到规模的必须上增值税发票新系统。这也是一个趋势,是税总不断推行增值税发票新系统,实现一个系统两个覆盖的必然要求。

如何领取定额发票?

符合领购条件的企业,只需要填写票种核定表提交税务机关即可申请领购。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具体以当地税务局的要求为准,有些是直接可以在网上税务局提起申请。

定额发票如何计算增值税

定额发票票面并未进行价税分离显示,在计算增值税时候需要进行价税分离处理,比如以停车场使用的定额发票为例

一般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适用税率为9%,如果停车场为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按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停车服务按提供不动产租赁服务征税,征收率为5%。

也就是说发票面额是5块,如果是简易计税方式应交增值税就是5/(1+5%)*5%

一般计税的销项税就是5/(1+9%)*9%

报销收到大量定额发票怎么办?

我们知道,定额发票是有适用范围的,一般就是不达到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如果我们在日常报销中一次性收到了累计金额巨大的定额发票,那我们就要根据业务情况以及发票验证真伪等相关信息仔细推敲一下了。

为什么同一单位撕扯这么多定额发票?

每个月撕扯超过起征点,难道税务局不让其上机打系统?

我单位又为什么在规模如此小的单位消费这么大的金额?甚至超过了该单位一个月的销售额?

思考这些主要是要看是不是存在假定额发票情况,因为手撕发票造假太易,制假、售假、用假泛滥,一般消费者当时也不会仔细察看,也无从鉴别,之后发现可能发票上发票专用章也根本就不是消费场所单位的章,投诉都没有证据,只有自认倒霉。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很多单位在财务报销制度都明确规定,大额费用发生不得使用定额发票报销,定额发票报销不得超过多少金额,且不得连号报销。以此制度方式规避风险。

定额发票,要不要填纳税人识别号?

定额发票、过路过桥费、出租车发票、火车票、飞机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等发票票面上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不需要填写;如图所示,定额发票并没有填写纳税人识别号的地方。

发票界的颜值担当名副其实

自从国家税务总局简化普票票种以来,全国各省的定额发票样式得到了有效的统一,都冠以通用定额发票的抬头。样式趋同,更有助于纳税人辨别真伪。

但是具体版面还是带了地方特殊,主要就是发票的颜色和花样图案,主要凸显地方特色,甚至融入了地方宣传的元素,所以名副其实的成为发票界的颜值担当。

上张图感受一下:

各地花色都大不一样哦,广东的更有特点,很多纳税人收到后不知道怎么看报销金额。

如图,你是否收到过这种定额发票?

这种定额发票是属于剪裁式发票,正确方法垂直剪裁,发票联金额以大写金额为准。举个例子,如果收款金额为贰元的,剪裁方法就沿上图红线垂直剪下来。

剪裁后如图所示为贰元,这张发票联是给客户的。

定额发票的查验

定额发票很容易发生套用情况,

举个例子,一餐饮老板开了一家餐饮店,税务局核定了增值税,符合小微企业免税政策,在使用发票方面,给他领了定额发票,但是实际该餐饮店月销售额远不止10万,但是老板不想交税,现在要发票的顾客也很多,老板如果多去领发票,发票额度超过了就会导致全额交税。

所以,老板想了几个办法。

1、忽悠顾客不开发票,比如月底领不到发票、送饮料、打折等。

2、把自己平时消费收集的已经开具的发票给顾客充数,也就是替票。

3、朋友开了一个店或者自己的其他店,没有使用完的定额,拿过来盖了这家点的发票专用章给顾客。

4、直接卖假定额发票给顾客。

……

对于第3、4种情况,我们如果不通过网站查询,还是很难发现其中的猫腻的。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注意,定额发票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故而没法在全国统一的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只能在定额发票发行的各省税务局网站查询。

以四川省国税网站为例:

首先、打开查询网页,输入发票代码和号码。

如图,发票查验有领用单位,如果领用单位和发票专用章单位不一致那就存在套用的问题。

如果当地没法网上查询,可以打12366或者带发票到办税大厅查询。

定额发票如何申报增值税?

比如一般纳税人的停车费收入20元,撕扯的定额发票,适用简易计税的,申报时候进行价税分离填入第3至4列“开具其他发票”,

该栏次主要反映除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本期开具的其他发票的情况。

小规模纳税人

定额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定额发票的未来

我们知道,目前定额发票主要是一些未达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一些特殊行业领用,比如停车,快递等。

其实目前税务局都在力推机打发票,有条件的纳税人都尽量上通用机打发票,规模以上的纳税人都得申请防伪税控开票系统。快递行业也在逐步使用电子发票,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小。

你会发现,现在出门就餐的发票基本都是通用机打发票或者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了,定额发票使用比重相对以前越来越小。

对于停车场这种随着信息化的推广,上海已经出现了电子收费税控系统的停车场,卷式发票的打印快捷而且方便,真正还推出了电子化。

相信不久的将来定额发票就要退出市场。

【第14篇】个人开劳务费发票税率

直接说开一张劳务发票要交多少钱,没有准确答案,因为开票人的不同交的税就不同!

劳务费发票的开票人有很多,比如: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等等,因为纳税主体不同,开的票据类型不同、要交的税额也就不同。

下面拿开劳务费发票10.3万元来举例:

一、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10.3万元劳务费发票

按照规定,自然人提供劳务,收取咨询费、服务费、设计费、审计费、审稿费、课酬费、演出费、代理费、介绍费、代办费、劳务费等等,属于劳务报酬,可以去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要交的税种及税额如下:

1、增值税

适用征收率为3%,应交增值税=10.3/(1+3%)*3%=0.3万元;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劳务发生地为市区为例,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实缴增值税的7%、3%、2%,应交三项附加税=0.3*(7%+3%+2%)=0.036万元;

3、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个人提供劳务,在税务大厅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时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发票开具单位在发票的备注栏内,注明“个人所得税由支付方代扣代缴”字样,支付方应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10.3/(1+3%))*(1-20%)*40%-0.7=2.5万元

综上所述,自然人去税务大厅代开10万元的劳务费发票,应交税金合计=0.3+0.036+2.5=2.836万元;

二、个体工商户

大多数个体工商户采取核定征收政策。不过现在既然要算税额,那咱就假设不采用核定征收政策,个体工商户开10.3万元劳务费发票,应交的税额:

1、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采取查账征收的,如果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政策与小规模纳税人一样,应交增值税=10.3/(1+3%)*3%=0.3万元;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劳务发生地为市区为例,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实缴增值税的7%、3%、2%,应交三项附加税=0.3*(7%+3%+2%)=0.036万元

3、个人所得税

按照规定,个体工商户按照“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因题主给的条件有限,所以我没法计算。

所以,个体工商户开10.3万元劳务费发票,不含个人所得税的其他税金合计=0.3+0.036=0.336万元。

需要说明一下,个体工商户多采用核定征收政策,主管税务机关会根据其规模、所在地、销售额等条件核定其应纳税额;而且个体工商户如果符合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

1、增值税

适用征收率为3%,应交增值税=10.3/(1+3%)*3%=0.3万元

请注意,我说的是一般情况,今年有优惠政策,根据最新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或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劳务发生地为市区为例,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实缴增值税的7%、3%、2%,应交三项附加税=0.3*(7%+3%+2%)=0.036万元。

3、企业所得税

不考虑其他因素,10.3万元劳务费的应纳税所得额=10.3/(1+3%)=10万元,应交企业所得税=10*25%=2.5万元;

需要说明一下,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政策,按照规定,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减按25%,适用税率20%;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的,减按50%,适用税率20%。

所以,不考虑其他情况,小规模纳税人开10.3万元劳务费发票,应交税金合计=0.3+0.036+2.5=2.836万元;

四、一般纳税人

1、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适用税率9%,其他劳务6%,假设提供的是建筑劳务且没有进项税额可供抵扣,应交增值税=10.3/(1+9%)*9%-0=0.85万元;

2、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以劳务发生地为市区为例,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税率分别为实缴增值税的7%、3%、2%,应交三项附加税=0.85*(7%+3%+2%)=0.1万元;

3、企业所得税

同样,不考虑其他因素,应交企业所得税=10.3/(1+9%)*0.25=2.36万元;

所以,不考虑其他因素,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劳务,应交税金合计=0.85+0.1+2.36=3.31万元。

综上所述,开一张劳务费发票需要交多少税,这个真没准确答案,开票人不同,适用的税率不同,还有比如税种、税率、扣除项目、弥补亏损等因素的影响。我的回答只是告诉大家怎么算的,数据大家不必当真!

【第15篇】增值税普通和专用发票税率

一:受票方是一般纳税人,个体才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很多个体去税局开发票,分不清楚什么情况下是可以开专用发票的,什么情况下是开普通发票的。有些个体仅仅是因为觉得自己领发票开太麻烦就到税局要求代开发票。

其实不是这样的,能不能开专票不是个体自主选择的,是由接受发票那一方是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决定的。如果受票方同样是小规模纳税人,那么就只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果对方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个体可以开专票也可以开普票。

具体开专票还是开普票是由对方财务决定的。

怎样才能清楚的分辨开什么发票,其实很简单,去税局开发票之前,跟对方的财务沟通好,是要哪一种发票。按照对方的要求去开就可以。

专票是可以抵扣的,普票不能,如果不按规定开具,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而个体开了专票,会形成滞留票,造成后期的罚款,不值当。

二:除了房租,个体的增值税税率都是百分之三。

去税局开票以前,双方要沟通好。个体开出去的专票和一般纳税人开出去的专票税率是不同的。除了房租发票的税率是百分之五以外,个体开出去的专票税率都是百分之三。

很多个体开了发票以后,又拿到税局作废,说对方不要百分之三的专票,要那种六个点,十一个点,十七个点的专票等。这些税率都是一般纳税人才有的税率,个体只有百分之三。

开票之前要跟对方说清楚,不要开出去以后,再回来作废,浪费时间不说,后续退税也是很麻烦的。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都是要交税的,不享受免税。

在窗口代开专票是要交税的,因为受票方抵扣的税就是你交的那部分税。你不交税的话,对方是不能抵扣的。

所以在窗口代开发票,无论金额大小都是要先交税后开票的。不享受个体每季度开票不超过9万免税的政策。

这一点是非常重要的,很多个体不懂,浪费了不必要的时间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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