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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税收优惠政策(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税收优惠政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税收优惠政策

【第1篇】出口税收优惠政策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第一个季度马上就要过去了,今年是我国疫情结束的第一年,这三年疫情让全球经济都受到了巨大的冲击,特别是进出口贸易和旅游行业,现在进入复苏期,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讲,今年都是一个疗伤启动阶段,需要做好业务的规划,国家针对这样的情况也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那么主要有哪些优惠呢?

一、增值税方面;

今年一月九日,首先发布了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优惠;由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普票免税,变为增值税减按1%征收,政策持续到2023年底。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月度10万,季度30万,年度120万普票免征增值税。

二、所得税方面;

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应税所得额(利润)不超过100万的按照2.5%征收,政策持续到2024年底 。300万内的应税所得额按照5%征收,300万以上按照25%征收。

三、其他方面;

1.减征残保金政策延续至2027年底。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提升至100%,且长期执行。

3.减半征收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政策。

4.个体工商户个税将会减半征收。

5.今年底前将对于煤炭进口实施零税率等。

目前我国的经济趋于稳定上升,需要相应的政策优惠扶持,今年的政策扶持力度还是比较大的,对于研发费用和企业所得方面是有较大的减轻的,但是对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还是足额实缴,没有过多的优惠,那么针对一般纳税人企业的增值税高如何减税降费呢?

有限公司退税优惠;

可将有限公司入驻到税收洼地园区内,地方为了招商引资有相应的税收优惠扶持奖励,对于入驻的企业有返税退税优惠,针对缴纳的园区的税收返还地方留存上增值税与所得税50%-90%,当月纳税,次月返还。

增值税地方留存是50%,上交中央财政是50%,所得税地方留存是40%,上交中央财政是60%。如果一般纳税人公司一年缴纳增值税120万,所得税20万,可以节税多少呢?按照70%退税。

增值税退税;120万*50%*70%=42万

所得税退税;20万*40%*70%=5.6万

共计退税;42万+5.6万=47.6万元

企业一年共计纳税在140万元,可得到地方财政奖励扶持47万元,这是企业应缴纳的税收,退还的都是企业节省下来的,能人所不能,忍人所不忍,就能比别人多活一口气,就能比别人更有竞争力。

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或入驻园区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第2篇】2023年出口退税收汇期限

出口退税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出口退税的期限主要有认定时限、退税申报期限和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认定时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在取得出口经营资格备案之日起(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国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

退税申报期限

外贸企业一个月内可多次申报,生产企业应按月在1日-15日的申报期内申报。

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一是正常申报截止期限。外贸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

二是延期申报截止期限。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可以书面形式向退税机关申请延期3个月办理。

三是结汇核销截止期限。2008年6月1日之后,出口企业提供外汇核销单的期限最长可延长到出口后210天,但远期收汇除外。

出口退税的条件?

答: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是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自成体系的专项税收制度。这项新的税收制度与其他税收制度比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收入退付行为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它是在货物出口后,国家将出口货物已在国内征收的流转税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收入退付或减免税收的行为,这与其他税收制度筹集财政资金的目的显然是不同的。

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与其他税收制度鼓励与限制并存、收入与减免并存的双向调节职能比较,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

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为奉行出口货物间接税的'零税率'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免税制度,有的国家实行退税制度,有的国家则退、免税制度同时并行,其目的都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间接税,以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以不含间接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与各国的征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脱离了征税制度,出口货物退(免)税便将失去具体的依据

【第3篇】出口税收函调管理办法

为加强出口退税管理,完善税务机关调查核实出口货物有关情况函调制度,防范和打击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颁发实施出口货物税收函调管理办法。

一、哪个部门负责出口税收函调的发函及复函结果处理工作?

二、什么情况需发函调查?

三、哪些情况可不发函调查?

四、怎样发函调查?

发函地国税机关调查评估岗在函调系统中填写《关于调查出口税收有关情况的函》,经复审岗确认、核准岗核准后,向复函地国税机关发函调查。

五、什么情况应重新发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函地国税机关应重新发函,并在调查函中说明再次发函理由:

(一)在函调系统中录入的发函内容有错误;

(二)复函中说明供货企业不属于复函地国税机关管辖。

六、哪个部门负责出口税收函调的复函工作?

供货企业所在地县以上国税机关的税源管理部门等相关部门(以下简称复函地国税机关)负责出口税收函调的复函工作。

七、怎样开展出口税收函调的复函工作?

复函地国税机关应及时通过函调系统查阅调查函接收情况,在收到调查函后,按照以下要求开展核查并复函。

(一)对供货企业的日常税收征管情况进行分析,并派2名以上税务人员对调查函所列内容进行实地核查。核查后应制作工作底稿并留存核查资料。

(二)复函地国税机关应自收到调查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根据对供货企业的核查情况,在函调系统如实、完整、规范地填写《关于调查出口税收有关情况的复函》,经复函地国税机关分管局领导核准后进行复函。

(三)复函地国税机关发现核查的出口货物是供货企业外购或委托加工的,且业务真实性存在疑点,可在函调系统填写《关于调查外购或委托业务有关情况的函》,向其上游企业主管国税机关发函调查,上游企业主管国税机关应按照本条的要求开展核查,并在函调系统填写《关于调查外购或委托业务有关情况的复函》进行复函。

(四)复函地国税机关因下列原因不能按时复函的,应自收到调查函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发函地国税机关回复《延期复函说明》,说明不能按期复函的原因及拟复函的具体时间,并应自回复延期复函说明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复函,60个工作日仍无法完成核查的,应在复函中说明情况,选择复函类型为“经核查尚未处理完毕”:

1.向上游企业主管国税机关发函调查尚未收到复函;

2.供货企业正被增值税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等,尚未有结论;

3.供货企业经实地核查查无下落,导致复函地国税机关无法核实有关情况;

4.因供货企业拒绝、逃避等行为导致复函地国税机关无法正常开展核查;

5.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骗税被税务机关稽查部门立案查处未结案。

(五)复函地国税机关复函后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须在发现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再次函告发函地国税机关并说明理由。再次复函改变原复函类型的(复函类型为“经核查尚未处理完毕”除外),应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国税机关。复函以最后一次内容为准:

1.有与原复函内容不一致的新情况;

2.原复函类型为“经核查尚未处理完毕”,现有关工作已完成并有明确结论;

3.原复函类型为“经核查尚未处理完毕”,至复函之日起60个工作日仍无处理结果的,回复相同类型的复函。

八、如何处理复函结果?

发函地国税机关及时通过函调系统查阅复函情况,收到复函后,按照以下要求处理:

调查评估岗自收到复函5个工作日内,应综合其他核实情况,对所涉及的出口业务按如下要求处理,并在《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上提出处理意见,交复审岗确认,同时填制《复函结果业务处理表》,并将复函处理结果录入函调系统。

(一)复函类型为“正常业务”的,结合其他核查情况,可按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复函类型为“正常业务”,并不是办理退税的直接依据,发函地国税机关收到“正常业务”类型的复函后,需结合其他核查情况,决定函调相关业务是否办理出口退税——编者注);

(二)复函类型为“经核查尚未处理完毕”的,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待复函地国税机关再次复函后,视复函情况处理;

(三)复函类型为“存在不予退(免)税的情形”的,对复函所涉及的出口业务,未办理退(免)税的不得办理;已办理退(免)税的,应追回已退(免)税款;属于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应视同内销征税;属于涉嫌骗税的,按有关规定处理。对自复函所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早开票日期前12个月内,从同一供货企业购进且尚未函调的已申报出口业务发函调查。已办理退(免)税的,按照该笔业务所涉及的退税额暂扣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涉及追回税款、暂扣税款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编写的《全国出口退(免)税操作实务》整理

【第4篇】出口退免税收汇资料核实工作

企业在国内销售货物而收取外汇的,不得计入出口退税的出口收汇数额中。三)对特准退税的出口货物向出口退税税务机关申报退税时,除提供上述列举的有关凭证外,还需提供下列资料:

(1)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的货物,提供的外销发票必须列明销售货物名称,数量、销售额并经外轮、远洋国轮船长签名方可有效。

(2)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设备、原材料、施工机械等货物的有关对外承包工程合同等。

(3)企业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作为在国外投资的货物,还应提供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及其授权单位批准其在国外投资的文件(影印件);在国外办理的企业注册登记副本和有关合同副本。

(四)内资生产企业和新外商投资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补充规定。

内资生产企业和新外商投资企业在申报办理出口退税除了提供前述有关单证外,还需填列提供以下报表:

《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明细及汇总;《出口企业外销货物进项税额申报表》(95年7月起用《出口企业内外销进项划分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五、申报盘片中的数据要求:

(一)增值税进货凭证

1、一般出口业务的进货凭证

增值税进货凭证的录入单证为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增值税专用税票),增值税发票作为辅助审核凭证随单据申报。

a、企业代码:企业海关代码,十位;

b、企业名称:输入企业代码后,系统自动显示;

c、关联号:暂不填;

d、部门代码:若企业分部核算,则输已在企业登记模块中登记的部门代码,若不分部核算,则输入空;

e、申报年月:即退税所属期的概念,四位,如:9710;

f、序号:不足4位,请前补零,如:0065即第65条。'企业码+部门码+申报年月+序号保持唯一';

g、进货凭证号:专用税票的11位编号+2位项号(01,02,03),类似报关单号的输入方法,增值税专用税票号码在税票的右上角。一张税票上若只有一行明细数据,则输入11位号码后,后补01;若有多行数字,则第一行后补01,第二行后补02,以此类推。

例如:(0961)1234567数字共11位

第1位:0表示专用税票,1表示分割单

第2-3位:印刷年份

第4位:印刷批次

第5-11位:流水号

第12-13位:项号

税票的第一行明细数据对应的进货凭证号应为:0961123456701

税票的第二行明细数据对应的进货凭证号应为:0961123456702

【第5篇】关于出口退税收汇问题

这里的收汇币种是指外币和人民币(跨境人民币)

01 外币

(一)以下是汇发【2012】38号有关贸易外汇收支管理节选:

(二)和退税申报关系:

满足以上条件的贸易收汇的外币收汇,符合退税申报要求,其中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是指osa账户和ftn账户。如果是国内非贸易外汇收支项目下收取的外币,不满足退税条件。

什么是osa账户(offshore account,以下简称osa)

1、定义:osa账户,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支持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户,属于境外账户。

2、法规依据:《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和《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8)汇管发字第9号)

3、开户银行:必须是经过银监局审批有权的银行,目前仅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和平安银行。

4、开户主体:非居民法人或非居民个人。

5、开户币种:外币。

什么是ftn账户?

1、定义:ftn账户:是上海试验区推出的自贸账户其中一种,是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

2、法规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银总部发[2014]46号)。

3、开户银行:自贸区内已设立“ftu”分账核算单元的金融机构。

4、ftn账户管理:

①分账核算,资金应来源于区内或境外,允许在一定额度内向总行拆借。

②本外币合一的可兑换账户,大部分情况下账户内的币种可自由转换。

③离岸汇率,利率市场化。

④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有限渗透。

⑤跨二线(ftn与境内账户的划转)只能用人民币进行。

⑥ftn账户中的资金性质视同境外,与境内的往来按跨境交易管理。

02 跨境人民币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可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其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进出口企业除了从采用美元信用证转为采用人民币信用证之外,并不会有明显的感觉,真正的变化在于境内外银行之间的后台结算部分。比如:中国某出口企业在与海外买家协商过程中,可以要求人民币结算,海外买家则在付款行开具人民币信用证,随后议付行通知卖家,之后才是发货、收货、收付款等。

(一)以下是国税总局【2013】65号节选:

以下是国税总局【2013】30号节选: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

(二)和退税申报关系:

从以上政策可总结出,跨境人民币结算满足退税申报条件,加工保税区的人民币结算;境外账户支付人民币,境外机构在境内的外汇账户支付人民币,比如说nra; ftn满足跨境人民币条件即满足退税申报条件。ftn账户是本外币合一的可兑换账户,大部分情况下账户内的币种可自由转换。所以非居民开设的外币,人民币账户都满足退税申报条件。

什是nra账户?

1.定义:nra 账户,指境外机构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境内外汇账户,不包括境外机构境内离岸账户。

2.法规依据:

(1)外币nra:《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

(2)人民币nra:《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和《关于调整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15号)。

3.开户银行:是指依法具有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业 务经营资格的境内中资和外资银行。

4.开户主体:非居民法人。

5.开户币种:外币或人民币。

以下问答来自某公众号:

1、如果人民币货款由境内银行转账支付,是否依然可以以正常人民币报关出口退税?

答:如人民币货款是由境内银行转账支付的话,不能进行退税,除非是离岸账户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打款才可以。

2、我司做亚马逊平台,美元正式报关,但是收款是亚马逊平台打美金到payoneer卡,p卡再按照提款当天银行汇率中间价,美金换成人民币从境外入到我司账户。请问我司是否可以退税?

答:若款项是汇入贵司的账户,则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3、如果跨境人民币收汇,国内收汇行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么?

答:跨境人民币需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体现,汇款前还是汇款后,企业自己操作还是银行操作,可咨询企业收汇银行工作人员。

4、相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介绍链接(点击查看)

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https://mp.weixin.qq.com/s/id20mjrfjfnjqwaamk_hjq

跨境人民币业务介绍

https://mp.weixin.qq.com/s/ozfeizm6dfiwhz97wqy22a

03 收汇时间和退税申报关系

(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八条:

(说明:本文参考退税政策,外汇管理局和人行相关法规,借鉴互联网众家所言,如文有错误之处,敬请指出以便及时更正。)

【第6篇】增值税税收优惠备案出口免税

总局从政策上明确无纸化申报的前提是,企业必须建立风险内控管理机制,认真落实出口退税备案单证制度。这不仅是税务部门强化业务真实性的重要抓手,也是企业化解退税风险的主要措施。忽视退税备案单证制度,必将给企业带来难以承受的后患和损失,那么岀口企业在落实备案单证制度时,出口免税货物该不该备案单证?

实操中,出口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企业应于业务发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内,办理免税申报。因为种种原因出口退税调整为出口免税的,应于确认调整的次月申报免税收入。

免税收入需要企业自主备案,留存备查,备案资料如下:出口报关单、出口发票、购货发票(属于购进货物直接出口的)和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委托出口)。

免税收入对应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等进项税额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二第14栏“免税项目用”转出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金税四期上线后,对岀口免税货物建议,岀口企业也要认真做好备案单证管理,以强化风险内控。

【第7篇】出口退税收汇申报认定

最近有企业办税员发现,在电子税务局申报去年出口报关单时,自检环节会跳出疑点“报关单(xxxxxxxx)逾期申报,需申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

为什么会出现这个疑点呢?原来近期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6月21日起:

一、出口退(免)税管理类别为四类的纳税人,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应当向税务机关报送收汇材料。

二、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三、纳税人被税务机关发现收汇材料为虚假或冒用的,应自税务机关出具书面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在申报出口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

那么,我们如何录入收汇信息呢?下面我们分别介绍在线申报和离线申报两种系统操作流程。

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操作流程:

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如图:

注意:

1. 已收到外汇,填已收汇情况,无需填视同收汇情况。

2. 未收到外汇,符合视同收汇情况,填视同收汇情况。

3. 若报关单上的一项货物,部分已收汇、部分符合视同收汇情况,将已收汇和视同收汇分开填写。

4. 如果存在同一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对应多个收汇凭证号、多个视同收汇情况的,需保存并新增录入多条数据。

5. 收汇凭证应选择银行收汇凭证(银行回单)。

6. 在填写完《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并保存后,在申报时需将相关收汇凭证电子扫描件、拍照件等资料压缩为zip格式文件上传至电子税务局。

填好后的表格如下:

填表说明:

1. “所属期/申报年月”:按本表对应的出口退(免)税申报表的所属期(申报年月)填写。

2. “申报批次”:按本表对应的出口退(免)税申报表的申报批次填写(仅外贸企业填)。

3. 第1栏“序号”:按八位流水号填写,从00000001到99999999。

4. 第2栏“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按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海关编号+0+项号填写,共21位;实际业务无出口货物报关单的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委托出口的此栏不填。

5. 第3栏“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编号(18位)+两位项号(01、02…)填写,项号按《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所列顺序编写;自营出口的此栏不填。

6. 第4栏“出口发票号”:按出口发票的号码填写。视同出口等无需开具出口发票的业务,按税务机关要求填写。

7. 第5栏至第7栏“出口退(免)税销售额”:按本期申报退(免)税的销售额填写。

“币种”:按出口货物报关单的币制填写。

“金额”:按本期申报退(免)税的币种离岸价填写。

“折合人民币金额”:按本期申报退(免)税的人民币离岸价填写。

8. 第8栏至第15栏“已收汇情况”:按本期申报退(免)税出口销售额的已收汇情况填写。收汇凭证信息应填写银行收汇凭证(银行回单)内容,同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对应多个收汇凭证的,应分行填写。

“收汇日期”:按银行收取款项的日期填写。“收汇凭证号”:按银行收取款项的凭证票据号填写。“凭证币种”:按银行收取款项的币种填写。“凭证总金额”:按收汇凭证币种的总金额填写。

“对应本报关单(代理证明)金额”:按收汇凭证总金额中对应本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的金额填写。

“对应本报关单(代理证明)折合人民币金额”:按收汇凭证总金额中对应本出口货物报关单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的折合人民币金额填写。

“付汇人”:按收汇凭证中的付款人填写。

“非进口商付汇原因”:付汇人与出口合同的购买方不一致的,填写具体原因。

9. 第16栏至第21栏“视同收汇情况”:按本期申报退(免)税出口销售额的视同收汇情况填写。同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有多个视同收汇原因的,应分行填写。

“原因代码”:按本公告附件1的视同收汇原因代码填写。“原因具体说明”:按视同收汇的具体原因填写。

“举证材料种类”:按本公告附件1的视同收汇举证材料清单填写。“折合人民币金额”:按视同收汇的折合人民币金额填写。

“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视同收汇原因为“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退(免)税申报截止之日以后的”,填写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

“出口合同号”:按出口货物报关单号或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号对应的出口合同号填写。

附件1:

离线版录入流程:

录入方法同在线版一样。

【常见问题】

疑点一:《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中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xxx)的出口退税销售额折人民币(yyy)与出口明细表中美元离岸价折算的人民币金额(zzz)超过合理区间。

解决办法:检查《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中出口销售额与出口明细表中美元离岸价折算的人民币金额是否录入有误。

疑点二:收汇凭证号(xxx)的凭证总金额(yyy)与上期申报的zzz不一致,请核实该凭证的实际总金额。

解决办法:查询上期申报时所填《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中同一收汇凭证的总金额,与本次填写的总金额是否一致。

疑点三:收汇凭证号(xxx)累计申报(yyy)次,对应报关单(代理证明)金额累计(zzz),超过凭证总金额(aaa)。

解决办法:查询前期已申报的《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对应疑点所列收汇凭证,计算已累计申报收汇总金额,是否超过该凭证总金额。

疑点四:出口货物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xxx)在本期《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中的(已收汇折人民币金额+视同收汇折人民币金额)(yyy)与出口退税销售额折人民币(zzz)的差额超出合理范围,请审核实际收汇情况。

解决办法:在出口明细中查询疑点所列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销售额(折人民币),与《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中该报关单/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收汇金额(已收汇金额+视同收汇金额)是否偏差超过±5%,若超过则说明数据录入有误,请更正后申报。

来源:深圳税务第二分局

【第8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收汇政策

在外贸行业来说,相信绝大部分的企业朋友应该都知道这个行业是有一个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的,也是许多出口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常会涉及到的一项工作,不过出口退税的工作并不简单,并且企业想要出口退税也是需要企业达到一定条件才可以,所以这里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出口退税对企业的有要求,以便于各位企业朋友方便申请该项政策。

一、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要求

1、真实的外贸出口贸易报关的相关资料。

2、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3、出口前企业的商品已经办理出口退免税的认定手续。

4、企业已经办理了进出口权整套手续并在相关机构进行登记。

二、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货物需要满足的要求

1、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

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依据之一,出口退税是针对出口货物而言的。在国内销售,或没有进行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不论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采取何种账务处理方式,都不得将其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收取外汇但实际在境内销售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故不能给予出口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其次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生产企业)如果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以上就是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外贸企业如果需要出口退税,除了需要满足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之外,还需要企业的货物满足出口退税的条件。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任何一家外贸企业想要办理出口退税都是需要满足以上条件的。

【第9篇】外贸企业出口免税收入

1、什么是市场采购贸易?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是指由符合条件的经营者在经国家商务主管等部门认定的市场集聚区内采购的、单票报关单商品货值15万(含15万)美元以下、并在采购地办理出口商品通关手续的贸易方式。海关监管代码:10392、市场采购贸易跟一般贸有什么区别?我认为主要是两个:一个是票、一个是税。fp:市场采购贸易下:出口主体无需进项fp,直接免税出口,而一般贸易项下,需要企业获得进项fp,做出口退税。税务:市场采购贸易下:由于出口主体是外贸商户,可以理解成个体户,所以税务上只需要缴纳一个个人所得税,个税按照应税所得率5%核定征收,且税率极低,稍后举例说明。而一般贸易项下:增值税、所得税等等,老板想从公司体现还得交分红税,税的压力较大。比如一个外贸商户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500万人民币,那么应缴纳税计算如下:500万*5%=25万(核定税率,得出500万销售额的利润是25万)25万*20%=5万(25万对应个税税率是20%)5万-速算扣除1.05万=3.95万。总结:通过市场采购贸易出口,一年出口500万人民币,最终只需要缴纳4万不到的个税,其他的496万都是完税后的合法收入。因此税负非常低。3、为什么不走买单出口?我认为市场采购贸易就可以看作是对买单出口的政策合规,因为买单出口你解决不了收汇问题,同时这些买单公司甚至还可能去配fp做退税;那市场采购贸易项下,你可以直接开立外贸商户的对公外币账户用于收汇,货汇匹配,合法合规。4、总结:市场采购贸易并不能完全取代一般贸易,但是他作为一个外贸新业态正在被国家大力支持,他作为一般贸易的一个补充,能很好的弥补出口企业在fp、收汇、税务方面的问题,大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去选择适应的出口方式。

【第10篇】出口企业税收风险应对

如何识别海运提单真假

一、文件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24号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第八条第四款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2.出口货物装货单;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财税[2012]39号《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第七条第一款第四目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以上两文件告诉我们出口企业不管你出口业务是真实,如进行虚假备案单证,不仅不能退税,还要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金交纳增值税,甚至更严重的可能涉嫌骗税的调查。典型案例:海运提单虚假:江苏省常州市国税稽查局于2023年4月17日至2023年2月4日对外贸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间纳税情况进行检查,经向海运提单开具单位调查核实,取得了相关货代和船公司出具的书面证明,证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中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出口货物真实:外贸公司分别于2023年10月18日和2023年4月21日出具两份申诉说明,并向常州市国税稽查局提供了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和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15日开具的两份证明,用于证明本案所涉的45份海运提单对应的货柜已经从上述两码头出口。处理决定:常州市国税稽查局于2023年5月8日作出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书,其中第二条认定常州外贸公司提供的备案单证(海运提单)有45份为虚假海运提单,据此依据文件规定,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法院二审判决:《常州对外贸易有限公司与常州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江苏省常州市国家税务局行政复议二审行政判决书》((2016)苏04行终30号)作出判决:常州市国税稽查局作出的常国税稽处[2015]34号税务处理决定第二条关于追缴外贸公司已取得的出口退税3,362,650.43元的决定并无不当,市国税局依法受理外贸公司的行政复议申请后,经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行政复议程序合法。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本院予以维持。再次提醒:作为出口企业单证备案重要单证之一“海运提单”也是打击出口骗税“逆查”法十分重要证据,“逆查”法就是:以查“海运提单”签章单位鉴别出口企业备案海运提单的真伪,以查货物流为主线,从检查下游出口环节货物真实性入手,确定真实货源货主,固定虚假出口证据,再返查上游开票企业,固定虚开证据,从而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二、“海运提单”是啥?“海运提单” (marine/ocean b/l)作为海上运输的运输单据,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最基本的单据。海运提单具有三种功能:一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货物收据,二是承托双方运输契约成立的凭证,三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海运提单按签发人不同可分为船东提单master b/l和货代提单house b/l。1、缮制提单前应注意货主有无特殊要求,一般情况下,货主都会在委托中注明。2、如要求在提单中显示'shipped on board'签单时,应注意上、下签章(其中之一应签在shipped on board 旁边)。3、如果涉及倒签、预借,应事先与船公司确认好是否能接受,如果可以接受,应填制好保函传真给货主,让其加盖公章,返回后再由代理人提供给相关船公司。4、如货代代理报关或接受委托报关,则需提供正本出口收汇核销单,否则,货代则不需要货主的出口收汇核销单。5、发票的金额可以大于合同的金额。因为进出口合同中普遍存在溢短装条款,除非合同中无此条款或客户l/c中明确规定如实际走货金额大于合同金额则拒付。6、船公司一般不做拼箱货,是由专门的拼箱公司操作,将各个货主的货物拼在一个柜中再向船公司定舱。拼箱公司和船公司定舱是以cy-cy的条款,而货主与拼箱公司定的是“cfs-cfs”、“lcl-lcl”条款。船司只出具一套提单给拼箱公司,而不会出具多套以“cfs-cfs”条款的提单给直接客人;拼箱公司再签发自己公司的货代单给客人。故拼箱货无船东单可言,只能默认拼箱公司所签发的提单为船东单。拼箱公司的提单上所载的目的港代理一般是该公司自己的代理,而不是船公司的。三、海运提单种类、查询及鉴别方法(一)海运提单的种类海运提单分两种:1、船公司提单(有船承运);2、货代提单(无船承运)。(二)海运提单查询方法:输入备案提单查询网址:“http://www.chineseshipping.com.cn/”(中华航运网)→点击上部菜单“提单查询”→在“信息查询”下 “搜索字串” 框内输入关键字(中英文均可)、“类型”可以默认为“不限”,也可以选择“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名单”或“国际班轮业务经营者名单”、“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者名单”→查询→经营者名单(链接)→打开,可以看到货代或船公司的单位信息、提单样式。以上方式如果查不到经营者,说明不具有资质,可以判断为假提单。(三)海运提单真伪鉴别方法1、提单格式的鉴别:每个货代公司或船公司的提单都有固定格式并需向交通运输部备案,通过上述查询方法查到货代公司和船公司后,可以查看其备案的提单格式,如有不一致的地方就可认定为假提单。2、提单编号的鉴别:提单一般编号规则: 3位启发港字母+3位目的港字母+7位数字(前4位是年月,后3位是顺序号)+2个字母识别号这只是一般编号规则,大多数公司会遵循,个别公司会有不同,但如f768267、d1928a3此类号码,可以判断为假提单。3、delivery agent(目的港放货代理人):这栏如是空白的,可认定为假提单。4、p ort of loading(启发港):这栏应该是启发港的汉语拼音全称,如是sct/cct/yt等简写货空白的,可以认定为假提单。5、place and issue date(签单地点及时间):这栏应该顶格,当中应分离,如不顶格、当中不分离,可以认定为假提单。6、右下脚印章及签名:应该是方形印章,如是椭圆形印章、无签名的,可以认定为假提单。提醒出口企业:必须要按规定做好单证备案,特别是财务部门一定要与企业负责人说清楚备案政策规定,与业务部、单证部门等建立良好的单证沟通机制,切忌伪造单证。

报关单上常见风险

文件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2)39号文)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第二款规定: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第六条第一款第8目: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以上文件告诉我们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才能申请出口货物免抵退, 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按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计算免退税额。

特别提醒

有些人说现在都无纸化申报退税了,哪来报关单,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试点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176号)规定:“在开展试点工作的地区,试点企业通过提供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可以办理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原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备查。”

报关单第一风险点:大家看看报关单图第四行第四格“境内货源地”风险。

假设以下是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

一、生产型出口企业报关单上的风险--将“境内货源地”与第二行第一格“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核查。

看报关单上“生产销售单位”是宁波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境内货源地”是内蒙古其他,这就说明出口货物在国内的生产地、制造地或原始发货地在内蒙古地区。“生产销售单位”宁波xxxx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如是自行出口货物的单位,宁波和内蒙古不在同一地区肯定不是自产货物,就要认真审查该报关单出口货物是否符合视同自产文件规定要求。

友情提醒:文件规定告诉我们生产型出口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列名生产企业除外)才能申请免抵退税,出口非自产和非视同自产货物只能申请免税。

假设以下是外贸企业出口货物报关单:

二、外贸企业风险--将“境内货源地”与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来源地进行核查。

看报关单上“境内货源地”是内蒙古其他地区,说明出口货物在国内的生产地、制造地或原始发货地在内蒙古地区,购进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来源地应该是内蒙古地区的,如取得增值税进项专用发票是来源是内蒙古以外地区,如河北、山东、江西等等地区,就要着重审查“三流”即货物流、资金流、票据流看看出口货物真实性,结合“提单”真假审核,看是否存在“买单配票”虚开骗税行为。

友情提醒:外贸企业出口业务必须做得出口货物报关单记载的出口货物信息与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相符,购进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载的信息与出口货物的实际情况相符,即“货真价实”、“单货相符”、“票货相符”真实出口业务,才能规避出口骗税风险。

小结:随着“金三”系统大数据的建设完成和出口退税单据联网核查系统的推广使用,出口退税实现了票据流的有效比对,将从源头遏制了犯罪分子利用票据和买出口报关单骗取出口退税行为。

今年财政部会同税务总局、公安部、海关总署、人民银行成立打击骗取出口退税领导小组,加大打击出口骗税的技术手段和措施,尤其应加强对物流环节的监控,保证货物出口和申报信息的一致性,加大了对“买单配票”骗税的打击力度。

【第11篇】出口退税收汇申报

小伙伴们,注意了!根据《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自6月21日起,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指当年出口货物应在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进行申报退税)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本文图片以外贸企业为例)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如何报送收汇材料吧:

01

申报出口退(免)税时,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或: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明细数据采集”点击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填写相关信息。

02

点击新建。

03

填写收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增加。

04

出口退(免)税所有申报信息采集完毕后,点击退税申报,生成申报数据,资料上传。

05

在第11项中上传收汇情况举证材料(对于已收汇的出口货物,举证材料为银行收汇凭证或结汇水单等凭证),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06

资料上传完成以后即可进行数据自检、正式申报。

以上就是超期申报出口退(免)税时该报送收汇材料的全部操作啦,小伙伴们要记住哦~

【第12篇】2023出口退税收费标准

货物出口以后,国家会把一部分已经缴纳的增值税退回给你,这就是传说中的退税。退税退多少钱?根据你的产品类别,有不同的比率,退税怎么算呢,简单地说就是:不含税价×退税率,但要注意这里的不含税价,指的是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税前价”。主管退税的部门是税务局,没有增值税发票就拿不到退税,现在明白增值税发票的重要性了吧?那就是钱呵。

退税非常重要,因为这是一大笔钱,是做外贸的利润的主要来源。目前出口退税的模式是“先征后退”,换言之即你要先交税13%,但是国家为鼓励出口,在你出口之后再把这13%退还给你。

你想啊,假如退税率是13%,你以含税价1000元买进的货物(税点13%,也就是不含税价884.96元),就算原封不动1000元卖给老外,你也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5元。进一步说,你1000元拿到的货物,豁出去了900元倒卖给老外,“亏”了100元,可因为你能从国家那里拿到115元退税款,实际上还赚了15元,太有趣了。事实上,由于现在市场竞争激烈,“亏本卖”在外贸的不少行业中几乎已经成为主流,靠的就是退税能补回来。

特别注意:以上的算法并不准确,因为企业还要上缴各种名目的税款,以上算法仅仅是粗略计算。但是在经营过程当中,也会有各种费用进行抵扣(比如物流运输费、差旅费、接待费、办公用品费等等),企业实际交税的额度总体算下来一定会比13%要低(至于实际有多少,就看你家的财务本事了)。

这里简单化地讲解仅仅是“说明退税的大概意思,以得出一个概念:含税价买进的货物,即使你原封不动卖给国外客户,甚至更低一点价格卖,你也能赚钱,原因是国家给予的退税。”

关于退税的常见问题

1.请问退税的价格是按照我从工厂的那个拿货价吗?比如我1000元从工厂拿的价,退税率是13%,要退税就是退这个1000元的13%?

答:不是。对于贸易公司出口,增值税的计算依据是不含税价。因此,要根据增值税发票上显示的金额(税前金额)来乘以退税率。

简便公式:进货含税价 ÷ 1.13 × 退税率

也就是说,如果增值税率为13%,退税率为13%, 进货含税价为1000, 则退税金额为:1000/1.13 × 13% = 115.04元

2.那么有的工厂不愿意开增值税发票的,他给我的价格就变成了884.96元,那么这个不含13%税的价格不就比退回来13%的价格还划算吗?

答:不。不含税就不会有增值税发票,而正规情况下按照国家规定没有增值税发票是无法办理退税的。所以,当工厂以不含税价格卖货给你以后,你还得想办法从其它途径弄到增值税发票(这可是违法操作哟),最后花费算起来跟你用含税价进货不一定会低。

此外注意,虽然规定是13%的增值税,但是因为各地各行业有不同的税率或退返优惠或收税优惠,所以实际操作中企业往往并不需要真的缴纳13%的增值税,这样一来,不含税价也就不会真的比含税价低13%那么多了。

3.工厂不开发票的话,对我方是否有损害?

答:的确,实际操作中,很多小工厂是不开增值税发票给你的,因为他们没有取得开增值税发票的资格。这种情况下也能操作,因为你可以从其它途径弄到等额的增值税发票。所以,工厂不开票的,损害就是增加了你的工作量(当然也有法律风险哦)。

【第13篇】出口退税收汇申报金融机构代码

来源:会计学堂

12

导读:出口企业的各项支付或者收入的费用,和一般的纳税企业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会计学堂就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

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

答:1、报关单向海关购买取得,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为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结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报关并经海关签证后退回出口企业两联—出口结汇联(白色)和退税证明联(黄色)。

报关单须在90天内申报出口退税,否则会计账务上按出口转内销处理。

2、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核销单为一张三联式,核销单左第一联存根外汇管理局存,中第二联核销后企业留存,右第三联核销后撕下来做出口退税联报税务局使用。

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如何将已认证发票信息导入到出口退税系统中?

1.打开“中天易税网上认证企业端软件”,点击左栏的“数据查询”,设置

需要导出的认证时间区间,检索记录,之后选择“认证通过”,操作处就有了“数据导出”,选择保存地址后保存(应该是.xml文件)

2.进入退税申报系统,首先进入系统维护—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检查自己的税号是否准确,不对的修改正确。

3.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文件类型改成xml文件,之后选择刚才保存的文件,打开导入。

4.导入的发票不需要进行认证发票信息处理。

希望上文“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阅读!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答的话,不妨在线向我们咨询!

【第14篇】出口退税税收优惠风险

一、增值税减免税让企业缴纳更多的税收

国家最近对小微企业让利力度这么大,不是免税吗?为什么还要交企业所得税。

的确,国家目前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减免,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不等于免!减免不等于免!减免不等于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免征增值税并不意味着企业所得税也免,若是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作为企业取得收入,除属于税法有明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外,都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大面积税务稽查与大额补税

留抵税就是增值税进项未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啥会出现留抵退税?除了企业亏损或存在大量库存等正常原因外,还可能是存在未申报收入。因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基于企业销售收入而计算,为防范骗取留抵税额,税务机关对企业瞒报和漏报销售收入的监管会更加严格,如企业因政策理解错误导致税务申报和税务处理不当,或基于骗取增值税留抵税额而瞒报收入少计销项,将可能被税收机关按照偷税进行行政处罚。

产生留抵退税后,税务局会通过大数据,对纳税人进行风险评估,如果发现异常就会被查,严重的会对企业近三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上下游企业。

在继续加大对特定行业和企业支持力度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背景下,税收机关和公安机关也更加重视打击日益增加的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额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党和国家的税收政策提供保障。2023年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税总稽查发【2022】42号),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2023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可以预见,对涉及骗取留抵退税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将是税收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在当前大规模推行退还留抵税额政策的形势下,企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税收审查,为避免企业因退还申请留抵税额而产生的税收法律风险,企业在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时,应做好如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三、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导致企业风险增大

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增强风控意识,对税会差异“多一份小心”。在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过程中,税会差异是一个值得企业关注的问题。实践中,由于时间性税会差异,企业在享受该优惠时,可能需要先进行纳税调减,再进行纳税调增。然而一些企业由于疏忽大意,在纳税调减后却忘了调增,导致发生涉税风险。对此,相关企业务必要增强风控意识,对税会差异“多一份小心”。建议相关企业,务必详细做好台账管理,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注意检查有无跨年度纳税调整事项,避免遗漏。

【第15篇】出口企业税收风险

大家好,最近很多客户咨询我们关于2023年小微统保平台针对出口企业推出的免费风险保险问题,客户担心免费的东西是不是有套路在里面?今天就和大家来讲一下这个免费的保险:

1.2023年度省小微统保平台覆盖范围:2023年有出口实绩,且出口额在500万美元及以下(以海关数据为准)的小微外贸企业,请注意这个是有门槛的,去年没有出口业绩的企业是无法免费办理的。

2.在保单有效期内,对企业货物出口后因海外政治风险和海外客户(买方)/信用证开证行商业风险导致的货款损失,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予以补偿。补偿标准为:单一买方/开证行赔付比例80%,赔付金额上限15万美元。

由以上两点可以看出,这次政策活动是为了帮助企业采用灵活支付方式,提高出口企业国际竞争力,大胆开拓新市场,抢抓新订单,培育新客户。所以说,这个政策活动没有任何套路,但是由于额度有限,请大家尽快操作。本政策不需要企业支付任何费用。

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这个政策活动没有任何套路,可以抓紧办理!这个政策活动没有任何套路,可以抓紧办理!这个政策活动没有任何套路,可以抓紧办理!

这次政策活动于2023年2月23日正式开始,大家可以通过中国(山东)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线上投保。有问题也可以来免费咨询我们,烟台鼎玥货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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