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票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票发票查验真伪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方法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我要查询】--【公众查询】--【发票信息网上查询】
温馨提示:增值税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类的查询只能到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使用说明:
(1)查询发票时,请连续输入发票代码、号码和发票专用章上的税务登记证号码,点击确认即可得到您想查询的发票信息,其中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的查询, 税务登记证号码处请输入收款人识别号或者证件号码;
(2)发票信息可能存在滞后情况,敬请谅解。
方法二:【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我要查询】--【公众查询】--【发票信息网上查询】--点击【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链接或直接登录网址进行查询。
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
1. 可查验的发票范围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发票)
(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注:不在上述范围之内的发票,请按照原查验渠道进行查验。
2. 可查验的时间范围
(1)可查验最近1年内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2)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以次日进行查验。
3. 单张发票可查验次数
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询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特别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付款方取得发票后应及时核对发票开具内容是否真实、项目填写是否齐全、加盖的发票专用章是否与收款方一致。对于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税务机关举报。
4. 查验结果说明
01 step1状态正常: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且发票处于正常状态。
02 step状态为作废: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校验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一致,但发票已被发票开具方做作废处理,此发票不可作为财务报销凭证。
03 step不一致:
纳税人输入的发票信息与税务机关电子信息至少有一项不一致,如确认输入的查验项目与票面一致,请与开票方或开票方主管税务机关联系核实。
04 step查无此票:
由于存在开具方离线自开票、发票电子数据的同步滞后(通常至少1天)、查验人录入错误等问题,导致相关发票在税务机关的电子信息中无法检索到。如果确认输入项无误后,请于第二天再行查验。
05 step验证码失败:
图片验证码过期或失效,请点击验证码图片重新获取验证码后再进行查验。
06 step验证码答案输入错误:
图片验证码的问题答案录入错误,请修正输入项目后重新查验或点击验证码图片获取新的验证码进行校验。
07 step验证码请求失败:
可能原因如下:1)请检查是否正确安装根证书,若未正确安装根证书,验证码将无法正常显示;2)纳税人与开票方省级税务机关的网络不稳定,请稍后再查;3)请尝试使用谷歌或火狐浏览器进行查验。
08 step查验失败:
存在查询请求非法、请求处理超时、该发票超过系统限定的单日查验次数(5次)、提交的查验请求过于频繁等问题或存在网络、系统故障等。
常见问答
1. 为什么会显示“查无此票”?
答:可能原因如下:
2. 点击查验按钮,为什么不弹出查验结果?
答:浏览器禁止弹出窗口,请将“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加入到允许的网站地址。
具体操作为:依次点击ie浏览器“【工具】--【internet选项】--【隐私】--【设置】”,在要“允许的网站地址”的输入栏中输入“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点击“【添加】--【关闭】--【确定】”,再次查验即可弹出查询结果。
3. 为什么提示“超过该张发票当天查验次数(请于次日再次查验)”?
答:每天每张发票可在线查验次数为5次,超过次数后请于次日再进行查验操作。
【信息来源:上海税务】
一直以来发票真伪查询这个问题都是需要用快速的方法去解决的,但是你的发票要是特别多,每天都要加班加点,总感觉处理不完,还总被领导说工作效率低下,让自己的心里委屈找不到地方说啊!不过,话又说回来,都是打工人,赚钱不易,还是要忍受这些难过的。我朋友看见我每天为这些事情痛苦的份上,直接给我说了一个很好用的小方法,总算是可以度过这个困难了,不得不说是真好用,省时省力还省心,工作效率还提高了!
发票真伪查询的方法如下:
1、在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票大侠”;
2、进入小程序之后直接扫一扫发票上面的左上角二维码;
3、立刻知道发票的真假,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都可以适用;
4、不仅能快速识别发票真伪,还能发票去重以及发票台账导出。
温馨提示:
一张发票在一天只能查询五次,超过五次在第二天才能识别!
新年元旦献上大礼包,发票填开疑惑一次清!
一、发票填开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发票填开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单位和个人在开具纸质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如果开具纸质专用发票,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填开不规范的发票能否作为合法凭证使用?
填开不规范的发票,不得作为抵扣凭证,不得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同时,对于填开不规范的发票,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并可依据发票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纳税人进行相应处罚。
三、“购买方”栏次填写要求是什么?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向销售方提供购买方名称(不得为自然人)、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表等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销售方在填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将购买方的四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其中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与经营地址不一致,填写注册地址。电话为税务登记时留存的电话号码。
2.增值税普通发票
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在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填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时,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人消费者购买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要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也不需要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销售方在填开发票时,购买方“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四、“销售方”信息填写要求是什么?
“销售方”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帐户”均为必填项,由销售方据实填写。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销售方”的“名称”栏填写代开税务局名称;“销售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代开发票税务局代码;“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五、“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应当向收款方索取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销售方填开发票时,“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名称应与实际保持一致,并准确选择税收分类编码。自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增值税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时,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会自动显示并打印在发票票面“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栏次中。
其它特定情形:
1.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变更为“项目名称”。
2.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不填写)。
六、“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七、“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填写要求是什么?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根据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其中:
填开稀土专用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公斤”或“吨”,“数量”栏按照折氧化物计量填写。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xt”字样。
开具成品油发票时,除正确选择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外,“数量”和“单位”还有特殊要求:
1.成品油经销企业某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可开具成品油发票的总量,应不大于所取得的成品油专用发票、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对应的同一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的油品总量。
2.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成品油消费税实行从量计征,为便于计算成品油发票上载明的成品油数量对应的消费税税额,成品油发票的“数量”栏统一为“吨”或“升”,以其他计量单位销售的成品油开具发票时,应按规定的换算率换算为“吨”或“升”。
八、发票填开的其他要求有哪些?
“收款人”、“复核”栏根据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票样见附件),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九、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填开要求是什么?
增值税发票版面“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信息最多可以填写8行。超过8行时,需要填开《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发生应税行为因类型、数量较多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新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开具稀土专用发票不得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服务清单”填开功能。
十、为什么我公司取得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无法勾选抵扣?
纳税人从事机动车(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须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纳税人识别号”栏内打印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如购买方需抵扣增值税,该栏必须填写,否则无法勾选;其他情况可为空。
十一、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应由谁来开具?
视具体业务类型,分别由以下主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从事二手车交易的市场,包括:
1.二手车经纪机构和消费者个人之间二手车交易需要开具发票的;
2.二手车经销企业从事二手车代购代销的经纪业务需要开具发票的。
(二)从事二手车交易活动的经销企业,包括从事二手车交易的汽车生产和销售企业。
(三)从事二手车拍卖活动的拍卖公司。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车价合计”栏次仅注明车辆价款。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在办理过户手续过程中收取的其他费用,应当单独开具增值税发票。
自2023年4月1日起,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经纪机构和拍卖企业应当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十二、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收回全部联次原件吗?
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等无法收回原发票的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可以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在所对应的蓝字发票金额范围内开具多份红字发票。
因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开具红字发票。
十三、增值税发票丢失后应该如何处置?
纳税人不慎丢失增值税发票,视不同情形和用途目的采取相应处理方法。
增值税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系统)分别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将除商业零售以外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和管理,也就是说一般纳税人可以使用同一套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普通发票,俗称“一机多票”。
1.增值税税普通发票的格式、字体、栏次、内容与增值税专用发票完全一致,按发票联次分为两联票和五联票两种,基本联次为两联:第一联为记账联,销货方用作记账凭证;第二联为发票联,购货方用作记账凭证。此外为满足部分纳税人的需要,在基本联次后添加了三联的附加联次,即五联票,供企业选择使用。
2.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发票代码调整为12位。
3.增值税普通发票第二联(发票联)采用防伪纸张印制。
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开票方和受票方需要纸质发票的,可以自行打印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版式文件,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税务机关监制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2.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为12位,编码规则:第1位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代表票种(11代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发票号码为8位,按年度、分批次编制。
三、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批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电子六联式发票。即:
第一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付款凭证、棕色)
第二联抵扣联(购货单位扣税凭证、绿色)
第三联报税联(车购税征收单位留存、紫色)
第四联注册登记联(车辆登记单位留存、蓝色)
第五联记账联(销货单位记账凭证、红色)
第六联存根联(销货单位留存、黑色)
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印色为黑色,当购货单位不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时,第二联抵扣联由销货单位留存。
(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适用范围
凡从事机动车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从2006年8月1日起,在销售机动车(不包括销售旧机动车)收取款项时,必须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并在发票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制。
(三)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税额=价税合计-不含税价
不含税价=价税合计/(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01
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新版发票监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新版发票监制章印模如下。
02
发票核定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发票使用”,然后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在票种核定变更申请表中点击“增加”,发票种类名称的下拉菜单内选择所需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
03
发票信息查询
对需要查询上海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查询”,选择“发票信息网上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通用定额发票正面用清水涂抹后会显现隐形图案。
现在可以网上勾选了,采购方会计可能就直接进行勾选,然后让销售方提供个记账联的复印件就完事了。
以上做法都是不正确的,都会对日后的税务检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准确的做法其实税务局早就有相关的规定了。最早是在国税发【2016】156号文做出规定的,在2023年时税务局重新作出了简化处理的规定,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文里进行了约定。
而言之就是分为以下三种处理方式:
1、抵扣联和发票联都丢失。这时候又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直接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然后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
(2)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同样再复印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做账。
留取一份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2、只丢失发票联。这时候复印一份抵扣联,抵扣联原件作为记账凭证,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3、只丢失抵扣联。这时候也分为两种情况:
(1)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将发票联复印一份留存备查
(2)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发票联认证,复印一份发票联留存备查。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怎么开呢?
不需要专门跑到税务局去开,直接在网上办税服务厅操作即可,操作流程如下:
登录网上税务局,点击右侧“我要办事”中的“证明办理”菜单,点击“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开具”后的[办理]按钮,进入办理页面。
第一步:填写表单
1. 输入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购买方纳税人名称会自动带出。
2. 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系统会自动带出报税日期、纳税申报日期、税款所属期。
3. 输入货物(劳务)名称、单价、数量、金额、税额。
4. 按照发票上的信息如实填写。
注意:标*的项目为必填项目。
5. 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按钮,保存本次已填写的内容。点击[下一步]按钮提交当前数据并继续办理如仅保存未提交,则下次进入该表单时前次保存内容可选择回显自动带出,无需再次输入。
第二步:上传附件并签名
此业务无需上传资料,直接点击[签名并上传]按钮进行签名。
插入ca证书,输入正确的ca密码,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在跳出的弹框点击[确定]按钮继续操作。
跳出的界面点击[确定]按钮返回事项列表。
提交成功的事项可以在“事项进度”中进行查询受理状态。
点击“文书号”可以查询详细情况。
点击结果通知书查看事项通知书,效果如下:
进项发票认证抵扣不再设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23年1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不再需要在360日内认证确认等,已经超期的,也可以自2023年3月1日后,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用途确认。
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答:
第一种方法:
1.首先插上金税盘在电脑上。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输入税控盘证书密码。(一般是12345678)
2.登录进来以后就点发票勾选,开票日期可以自己选择的,选择好日期之后就点击查询,就会出现你未认证的发票
3.然后就开始勾选发票,确认你当期要认证的发票,选择完后就点击保存
4.上面步骤结束后就点击确认勾选,然后点已勾选未确认按钮,然后点确定按钮
5.认证完后,过一段时间就能查到申报抵扣发票统计表了。一个月可以进行多次认证的,最后会统计起来。
第二种方法:
1.打开电子税务网站,用金税盘或者ca或者其他方式登入
2.网页左下角有免扫描认证,点击打开,可以选择单张认证或者批量认证
3.输入发票号,勾选需要认证的发票,选择认证即可。
4.认证完后,过一段时间就能查到当月抵扣清单了。一个月可以进行多次认证的,最后会统计起来。
电子税务网站上还可以认证海关进口发票,找到海关数据采集,填入相关信息,上传,过一段时间可以查看是否比配,下月可以下载海关抵扣认定书。
普通发票和增值税专用发票。
普通发票:主要由营业税纳税人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使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不能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下也可使用普通发票。普通发票由行业发票和专用发票组成。前者适用于某个行业和经营业务,如商业零售统一发票、商业批发统一发票、工业企业产品销售统一发票等;后者仅适用于某一经营项目,如广告费用结算发票,商品房销售发票等。
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我国实施新税制的产物,是国家税务部门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需要而设定的,专用于纳税人销售或者提供增值税应税项目的一种发票。
专用发票既具有普通发票所具有的内涵。同时还具有比普通发票更特殊的作用。它不仅是记载商品销售额和增值税税额的财务收支凭证。而且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购货方据以抵扣税款的法定凭证,对增值税的计算起着关键性作用。
近期小编发现,很多刚入涉税行业的小达人们,很多都分不清“发票”和“税票”,有时候都说不清自己是需要发票还是需要税票,两者是有很大的区别的,大家可千万别搞混了,捋不清可是会闹出很多笑话的哦,今天小编就给大家带来详细的解答,大家一定要认真查看哦!
发票
发票是指一切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业务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常见的主要为:增值税发票。
税票
税票是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的合法证明,完税凭证是税务机关根据税法向纳税人收取税款时使用的专用凭证。常见的主要为:税收完税证明。
以日常生活中举例
销售产品、提供服务,双方交易完成后,销售方开具合法效力收款凭证给付款方,该凭证通常就是发票。
企业、个人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也会开具证明凭证,表示完税情况,该证明就是税收完税证明,俗称税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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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ometime编制:2023年02月23日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以下简称新 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联次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 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 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1. 项目齐全, 与实际交易相符。
2. 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3. 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4. 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
5.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可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汇总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的, 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 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 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6. 保险机构作为车船税扣缴义务人,在代收车船税并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增值 税发票备注栏中注明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具体包括: 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 (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金额、滞纳金金额、金额合计等。该增值税发票可作为纳税人缴纳车船税及滞纳金的会计核算原始凭证。
除上述规定外,"营改增"的相关文件还结合实际情况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作出 了如下规定:
1. 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纳 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 税纳税人, 应使用新系统根据《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与编码(试行)》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增值税发票。北京市、上海市、江苏省和广东省已使用编码的纳税人, 应于 5 月 1 日前完 成开票软件升级。5 月 1 日前已使用新系统的纳税人 , 应于 8 月 1 日前完成开票软件升级 。
2.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
(财政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或含税评估额)和扣除额,系统自 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 税行为混开。
3. 提供建筑服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的备 注栏注明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4. 销售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写不动产名称及房屋产权证书号码(无房屋产权证书的可 不填写),“单位”栏填写面积单位,备注栏注明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 出租不动产,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 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1. 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优惠政策减按 1. 5% 征收, 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通过新系统中征收率减按 1. 5% 征收开票功能, 录入含税销售额 , 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 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应税行为混开。
2. 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销售方开户行及账号”栏填写税收完税凭证字轨及号码或系统税票号码(免税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不填写。)
3. 国税机关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
(不包括其他个人), 代开增值税发票时, 在发票备注栏中自动打印 ' yd' 字样。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
一般纳税人凭《发票领购簿》、ic 卡和经办人身份证明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领购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会计核算不健全, 不能向税务机关准确提供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应纳税额数据及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 。
上列其他有关增值税税务资料的内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 务局确定。
2. 有《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税收违法行为, 拒不接受税务机关处理的。
3. 有下列行为之一,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的:
( 1 )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 2 ) 私自印制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 向税务机关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买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 4 ) 借用他人增值税专用发票。
( 5 ) 未按要求开具发票的。
( 6 ) 未按规定保管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为未按规定保管 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心未设专人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未按税务机关要求存放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专用设备;
@未将认证相符的增值税 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结果 通知书》 和《认证结果清单》装订成册;
@未经税务机关查验,擅自销毁增值税专用发票基本联次。
( 7 ) 未按规定申请办理防伪税控系统变更发行。
( 8 ) 未按规定接受税务机关检查。
有上列情形的,如己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主管税务机关应暂扣其结存的增值税专 用发票和ic 卡。
4.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规定。
(1 )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 主管税务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办结, 有条件的主管税务机关当日办结 :
心纳税人的办税人员、法定代表人已经进行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需要采集、验证 法定代表人实名信息的纳税人范围由各省税务机关确定);
@纳税人有开具增值税发票需求,主动申领发票;
@纳税人按照规定办理税控设备发行等事项 。
( 2 ) 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主要包括发票票种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控系统)最高开票限额审批、增值税税 控系统专用设备初始发行、发票领用等涉税事项。
( 3 ) 税务机关为符合 ( 1 ) 规定的首次申领增值税发票的新办纳税人办理发票票种核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 10 万元, 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25 份; 增值
税普通发票最高开票限额不超过10 万元, 每月最高领用数量不超过50 份。各省税务机关可以在此范围内结合纳税 人税收风险程度, 自行确定新办纳税人首次申领 增ffi:税发票票种核定标准。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范围
1.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 应向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的烟、酒、食品、服装、鞋 帽(不包括劳保专用部分)、化妆品等消费品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3.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4. 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法规及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除外。
5. 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 发票,并 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 额。属于下列情形 之一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 ) 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 2 ) 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6. 自 2017 年6 月 1 日起, 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 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 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 9 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自 开发票试点纳税人) 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 值税应税行为, 需 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自开发票试 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 动产,需 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仍 须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自开发票试点纳税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缴纳的税款,应在规定的纳税申报 期内, 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在填写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时, 应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 按照3% 和 5% 的征收率,分 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 2 栏和第5 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 额" 的“本期数” 相应栏次中。
7. 扩大小规模纳税人 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试点范围。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由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 扩大至租赁 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上述 8 个行业小规模纳税人 (以下 称试点纳税人) 发生增值 税应税行为, 需 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 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
试点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 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试点纳税人应当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并在规定的 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在填写增值税 纳税申报表时, 应当将当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 按照 3% 和 5% 的征收率,分 别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第 2 栏和第 5 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 的“本期数”相应栏次中。
1.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 万元的,使 用 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 纳税人,月 销售额未超过 10 万元的, 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继续自行开具增 值税专用发票,并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现在我们经常可能会购买一些二手车,购买二手车的时候最怕的就是买到事故车,有问题的车。
不仅在钱财上有损耗,最主要的是耗费精力去维权,所以购买二手车之前一定要好好的了解车辆信息,尽量避免买到有问题的车辆。
今天我要介绍的功能就是:车辆碰撞记录查询。通过这个功能我们就可以更多的去了解车辆的信息,购买也能放心一些。
车辆碰撞记录查询,那么如何这个功能呢?这个功能又能查询到哪些信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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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发生增值税业务时开具的两种不同的发票,要认识两者的差别,我们需要详细的进行分析。
一、相同点
1、两者都是一种销售增值税应税项目的所开具的销售凭证。
2、两者开具的主体基本相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都可以开具。原来只有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专用发票,后来随着征管改革的推进,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开具专用发票。
3、两者都可以作为报销凭证,作为成本进行企业所得税税前列支。
二、不同点
两者最大的不同就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该发票的税额可以冲减因为销售而产生的税额,达到少交增值税的目的,也就是增值税理论中进项税额抵扣的概念。
而一般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功能,不能起到抵减增值税的作用。
三、特殊的发票
(一)普通发票不普通
刚才我们讲了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具有抵扣功能,特意加上了“一般”两个字。因为部分增值税普通发票具有抵扣功能。
如农业生产者销售其自产农产品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增值税发票,以及农产品收购企业收购农业生产者销售农产品开具的收购发票,农产品收购企业取得该增值税普通发票后,如果是用来销售的可以计算抵扣9%,如果是用来生产高税率的产品可以计算抵扣10%。
纳税人接受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电子普通发票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按照注明的数额抵扣增值税。
(二)专用发票不专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可以抵扣10%;直接用于销售或者提供9%或6%的服务,可以抵扣9%。也就是说不按照专用发票3%抵扣增值税。
(三)特殊的抵扣凭证
1.完税凭证
一般纳税人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按照取得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税款抵扣进项税额。
2.纳税人取得的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和铁路车票的,按照票面金额计算抵扣增值税。
综上所述,增值税普通发票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最大的不同就是是否具有抵扣功能,但是其中也不能简单的以此为准,进行判断,需要综合考虑。
《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此,纳税人取得不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解析:公司取得的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进项税?
某建筑公司购进建筑材料取得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认证时提示为失控专用发票。请问建筑公司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吗?
政策解析∶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指防伪税控企业丢失被盗金税卡中未开具的专用发票以及被列为非正常户的防伪税控企业未向税务机关申报或未按规定缴纳税款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的批复》(国税函〔2008〕607号)规定,在税务机关按非正常户登记失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又向税务机关申请防伪税控报税的,其主管税务机关可以通过防伪税控报税子系统的逾期报税功能受理报税。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对认证发现的失控发票,应按照规定移交稽查部门组织协查。属于销售方已申报并缴纳税款的,可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书面证明,并通过协查系统回复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该失控发票可作为购买方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凭证。因此,对建筑公司取得的该张失控专用发票,需要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协查,确认销售方已经申报纳税并取得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书面证明及协查回复后,才可抵扣进项税额。
案例解析:一般纳税人取得汇总开具的专用发票,但是没附清单,还能抵扣进项税额吗?
某建筑公司向零售商店购买办公用品时,取得商店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办公用品一批。请问建筑公司取得的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政策解析: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可汇总开具专用发票。汇总开具专用发票的,同时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因此,建筑公司取得的这张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没附有销售清单,则属于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发票,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
发票税号与章号不一致可能是下面的情况
发票专用章刻章,是根据税务登记证号码刻的,所以二者肯定是一样的;
如果不一样,有二种可能:
1、发票专用章刻章的时候失误,刻错了;
2、发票或专用章是假的。
虽然有不少同学已经顺利的通过了初级会计考试,但是还没有真正的实操经验,对于工作中常见的一些发票还是比较陌生。
在此,之了君特别准备了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版式的知识供同学们温习。下面,请同学们随之了君一起学起来吧。
增值税普通发票版式
增值税普通发票分为二联票和五联票,第一联:记账联,销货方记账凭证;第二联:发票联,购货方扣税凭证;第三联至第五联由发票使用单位自行安排使用。
发票规格为240mm×140mm。
上图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
上图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版式
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为定长发票。发票宽度有76mm、57mm两种,长度固定为177.8mm。
发票基本联次为一联,即“发票联”。 发票印制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发票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黑标定位符和二维码等。
发票印制二维码中包含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信息,用于发票查验时的快速扫描录入。
上图来源于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官网
以上就是之了君整理的有关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版式的详细信息,相信同学们已经能够快速的区分这三种发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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