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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企业增值税税率13%,进项税税率为3%,税负高是一定的。但企业是不是应该分析为什么税负会这么高?
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就是销项税减去进项税,而且是以票控税,没有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或者是增值税进项税抵扣凭证不能满足抵扣要求的,都是不能在销项税抵扣的。增值税的征收是一个完整的链条,增值税的最终税负是由最终购买者负担的。
一、不同进项税税率对增值税税额的影响。
显而易见,在销项税一定的前提下,不同的进项税税率对增值税税额的影响是蛮大的,也就是说,企业购买相同金额的货物,一般纳税人取得相同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最合适的,税负也是最低的;否则如果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发票是低税率的,无疑会加大企业的税收负担和资金压力。
比如,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货物不含税价格为10000元,进项税税率为13%,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1300元;加工后产品的销售价格为20000元,适用税率为13%,销项税额2600元。则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2600元-1300元=1300元,则增值税实际税负率为6.5%。
而如果企业购进货物的税率为3%,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300元,其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2600元-300元=2300元,那么其实际增值税税负率为11.5%,税负真的很高。
因此,数据显示,不同的增值税进项税税率对增值税税额和税负率的影响真的很大,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方面真的非常重要。
二、税负率高的主要原因和应对建议。
(一)主要原因分析。
一般纳税人企业销项税税率为13%,进项税税率为3%,而导致企业增值税税负率高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企业在供应商选择上出现了问题,也就是应该选择与一般纳税人供应商开展业务,反而选择了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合作。不知企业在选择供应商上有什么问题,总之,这种选择对企业来讲是最不利的,不仅影响企业的现金流,也会对企业的利润产生一定影响。
二是企业的运营管理出现了问题。原则上,企业在选择供应商时,都会进行相关的审核机制,也就是什么样的企业才能作为企业的供应商,或需要选择几家供应商进行合作应进行合理的分析,不能根据个人的意愿来选择,否则企业也很被动。
从上述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在销项税额一定的前提下,企业取得的进项税额的大小直接决定了企业应缴纳增值税金额的多少。
(二)降低税负的几点建议
1、企业应重新选择供应商。在某种程度上,企业一般都会愿意与一般纳税人合作,毕竟小规模纳税人的资信状况比一般纳税人还是差一些。那么企业在选择供应商的事情上,还是应履行企业内部的供应商选择的审核机制,在同等条件下,尽量选择对企业有利的一般纳税人合作,特别是主要原材料供应商的选择更加重要。
如果企业选择了一般纳税人合作,那么企业的增值税税负就会明显地降下来;如果企业必须选择与小规模纳税人合作,也有必要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进行议价,适当压低物料的采购价格。所以说,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高,主要还有企业内部的管理问题。
2、采用简易计税方式。如果下游企业对增值税税率没有要求,那么企业可以考虑申请采用简易计税方式,适用3%的征收率,这样也可以将增值税的税负降下来。
另外,很遗憾的是,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政策已经停止了,否则如果企业连续12个月销售额低于500万元,是可以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的。
当然,还可以事先筹划,将企业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即如果客户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就用一般纳税人做业务,而如果客户不需要开具专票则可以用小规模纳税人做业务,这样也可以降低一定的税负。但一定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进行。
之,一般纳税人企业销项税税率为13%,进项税税率为3%,导致企业的税负明显增高。而解决一般纳税人企业税负高的问题,还是应该规范企业内部的运营管理,尤其是在供应商的选择上还是应该选择对企业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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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1日
当我们执照注册下来后,在做税务登记时,税务选择纳税人会有两种选择,一种是小规模纳税人,另一种是一般纳税人
一、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选择
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年应税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也就是说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为一般纳税人
在现实税务登记中, 我们根据经营需求及健全的会计制度来进行选择;假如:公司为道路运输企业,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在签订合同时,客户一定要开具9%税率的专用发票,通过商议后此时我们可以选择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因为只有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9%的运输发票(这时,我们一定要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与专业财务人员)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区别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之间最本质的区别是:
税率不同: 小规模的税率基本是3% ; 一般纳税人的税率是按照不同行业的标准设定的(13%、9%、6%不等)
他们中间最大的界限是: 他们之间的界限(当你是小规模纳税升级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销售行业年收入不超过500万,超过这个界限税务局会自动判定为是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标准,会被责令强制升级为一般纳税人
三、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政策的区别
小规模纳税人
1、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季度45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新政策:2023年4月1日-2023年12月31日,超过45万也免增值税)。
2、获得增值税专票、普票,都不能够抵扣增值税
3、申报时间及方式不同:一般纳税人都是按月申报;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
一般纳税人
1、年不含税收入>500万; 适用税率/征收率为13%、9%、6%;
2、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发票领用:能领购普票/专票,不论开普票还是开专票,税率固定不变;
3、采购入账:采购支付的货款,取得专票计算进项给予抵扣,取得普票全额进采购成本。
4、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认定条件可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5、符合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按照可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0%计算加计抵减额,生活服务按照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的15%计算加计抵减额
6、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第12号)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小微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12.5%×20%=2.5%);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不超过300万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照20%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率为:25%×20%=5%)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有关总分公司汇总纳税的问题特别多。比如有一个网友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我们公司在重庆办了一家分公司,属于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按政策规定分公司可以享受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但是总公司在上海,所得税税率是25%,总公司和分公司所在地区税率不同。这不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马上就要开始了,该怎么汇总纳税呀?
别着急,我们先来看一下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计算的总体管理办法是什么?
总分公司企业所得税计算的
总体管理办法
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在年度终了后,总机构统一计算汇总纳税企业的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应纳所得税额,抵减总机构、分支机构当年已就地分期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款后,多退少补。
如果出现了总分公司税率不同,应该按以下四步计算应纳税额。
第一步:总机构汇总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步:根据分摊比例划分不同地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
第三步:汇总应纳税额。
第四步:根据分摊比例分摊各地税额。
简单来说,就是“两次汇总,两次分摊”。
政策依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7号)第十八条规定,对于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处于不同税率地区的,先由总机构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计算划分不同税率地区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再分别按各自的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后加总计算出汇总纳税企业的应纳所得税总额,最后按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比例和按第十五条计算的分摊比例,向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7号公告 第六条规定,汇总纳税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汇总计算的企业所得税,包括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应缴应退税款,50%在各分支机构间分摊,各分支机构根据分摊税款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50%由总机构分摊缴纳,其中25%就地办理缴库或退库,25%就地全额缴入中央国库或退库。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7号公告 第十五条规定,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7号公告 第十六条规定,总机构设立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非本办法第四条规定的二级分支机构),且该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与管理职能部门分开核算的,可将该部门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该部门与管理职能部门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不能分开核算的,该部门不得视同一个二级分支机构,不得按本办法规定计算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
举个例子
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甲公司2023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400万元,总公司位于上海市,另外在重庆有一个分公司a,在上海有一个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b, a分公司和b部门2023年度的三个因素情况如下表所示,其中a分公司适用西部大开发15%税率优惠政策,同时总机构和b部门适用税率均为25%。如何计算总公司和分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呢?
分公司
营业收入(万元)
职工薪酬(万元)
资产总额(万元)
a分公司
500
80
1500
b部门
500
80
1500
合计
1000
160
3000
第一步:总公司统一计算全部应纳税所得额400万元
第二步:计算各分公司分摊比例
a分公司分摊比例=(a分公司营业收入/各分公司营业收入之和)×0.35+(a分公司职工薪酬/各分公司职工薪酬之和)×0.35+(a分公司资产总额/各分公司资产总额之和)×0.30=(500/1000)×0.35+(80/160)×0.35+(1500/3000)×0.30=0.5
b部门分摊比例=(b部门营业收入/各分公司营业收入之和)×0.35+(b部门职工薪酬/各分公司职工薪酬之和)×0.35+(b部门资产总额/各分公司资产总额之和)×0.30=(500/1000)×0.35+(80/160)×0.35+(1500/3000)×0.30=0.5
第三步:计算划分各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总公司分摊所得额=400×50%=200万元
a分公司分摊应纳税所得额=400×50%×0.5=100万元
b部门分摊应纳税所得额=400×50%×0.5=100万元
第四步:计算不同税率地区的应纳所得税总额
总公司应纳所得税额=200×25%=50万元
a分公司应纳所得税额=100×15%=15万元
b部门应纳所得税额=100×25%=25万元
甲公司2023年度应纳所得税总额=50+15+25=90万元
第五步:向总公司和分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
总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90×50%=45万元
a分公司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90×50%×50%=22.5万元
b部门分摊就地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款=90×50%×50%=22.5万元
特别提醒
总公司在申报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时,总机构《减免所得税优惠明细表》(a107040)第21行填报享受的优惠金额10(400×25%-90)万元。
有关总分公司汇总纳税的
热点问答
1、哪些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企业所得税?
(1)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3)新设立的二级分支机构,设立当年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4)当年撤销的二级分支机构,自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之日所属企业所得税预缴期间起,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5)汇总纳税企业在中国境外设立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2、分支机构在备案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应依法办理税务登记,接受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的监督和管理。
分支机构应将其总机构、上级分支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信息报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内容包括总机构、上级机构和下属分支机构名称、层级、地址、邮编、纳税人识别号及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名称、地址和邮编。
上述备案信息发生变化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在内容变化后30日内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并办理变更税务登记。
提醒:变更总分支机构信息,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信息报告均可以在电子税务局办理。
3、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在汇算清缴时需要注意些什么?
汇总纳税企业汇算清缴时,分支机构应报送如下资料:
1.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只填列部分项目)
2.经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受理的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3.分支机构的年度财务报表(或年度财务状况和营业收支情况)
4.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分支机构参与企业年度纳税调整情况的说明,可参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中列明的项目进行说明,涉及需由总机构统一计算调整的项目不进行说明。
4、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当年可以进行调整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57号公告第十五条规定,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办法》规定方法一经确定后,当年一般不作调整,即在当年预缴税款和汇算清缴时均采用同一分摊比例。
但如出现例外情形,即《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当年撤销分支机构不再参与分摊)和第十六条第二款(总机构设立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视同分支机构,参与分摊)、第三款(企业外部重组与内部重组形成新分支机构不视同新设分支机构,参与分摊)情形的,应重新计算分摊比例
我在贵阳清镇有一处商用办公楼,使用权限40年,想咨询一下,这个商用办公楼契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税率又是多少呢?
图源 视觉中国
【清镇市税务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根据《贵州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贵州省契税具体适用税率和免征办法的决定》,商用办公楼契税税率为3%。
贵阳国家税务总局清镇市税务局税政股政策咨询电话:0851-82522302。
贵阳国家税务总局清镇市税务局地址:清镇市云站路云上摩尔2号楼。
来源:贵阳融媒问政平台
记者:刘欣宇
责任编辑:冉雨生
统筹:陈颖
编审:刘昶
如果我们在城市当中打拼的话,公司没提供住宿,我们就要自己去租房子了.公司也是如此,假如没有办公场地的话,也能去选择租用房子使用.那场地租赁费和房屋租赁费的区别有哪些?关于场地租赁费和房屋租赁费的区别,介绍如下.
场地租赁费和房屋租赁费的区别
首先就从字面上来看场地租赁和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主要是指场地的拥有者或者说所有者讲自己场地的经营权交给承租人使用,而承租人需要定期的给场地的拥有者缴纳租金,租金的计算方式也有好几种.承租人或者场地所有者如果有一方违约的话都会按照租赁合同提供对应的违约责任.
房屋出租与场地租赁不同,房屋租赁主要是指由房屋的所有者将自己的房产的经营权交给出租人使用.房屋租赁在签订合同方面有一定的限制,房屋租赁合同规定如果租赁的期限超过六个月的话双方的当事人就要签订一个书面的租赁合同,对于合同的内容也有着严格的要求,房屋租赁合同当中应该包括的内容有出租房屋的面积,租金的数额,租金的计算方式等等内容.
其次,房屋租赁与场地租赁的目的也是不一样的.房屋出租的用途在于居住,而场地租赁的用途比较多,承租人在获得承租物品的使用权以后能从事各种经营性的活动,比如说进行培训活动,演出活动,路演活动等等.
场地使用费和租赁费的区别
场地使用费和租赁费的区别如下:
1、税率不同,场地使用费税率是6%,租赁费税率是11%;
2、征收率不同,场地使用费征收率3%,而租赁费征收率5%;
3、主体不同,场地使用费属于合资经营企业向中国政府申请使用场地而按场地面积和中国政府规定的使用费标准,场地租赁费属于出租人将自身所拥有的场地交与承租人使用交的费用.
一、场地使用费计算标准如下:
1、一般地区每年每平方米5到300元;
2、大中城市市区和近郊区每年每平方米最低不少于10元,没有高限;
3、产品出口企业和先进的技术企业除在大城市市区繁华地段外,单计场地使用费,每年每平方米最高为3元.符合减免条件的,可享受减征免征的优待,凡场地使用权为中方合营者投资股本.
二、租赁费包括以下项目:
1、交房产税,出租方要按租金年收入的12%交纳房产税;
2、印花税,租赁双方在办理租赁登记时应按租赁合同所载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
3、营业税,单位和个人出租房屋应按租金收入的百分之五交纳营业税.
总的来说,场地使用费和租赁费有明显的区别,但都要满足一定条件,否则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的税前扣除凭证.
以上整理的资料内容,就是我们关于场地租赁费和房屋租赁费的区别介绍.对于场地租赁费和房屋租赁费来说,虽然看着比较相似,但是差别还是不少的,大家对比上文来看即可.此外,小编还延伸介绍了场地使用费和租赁费的区别,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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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在我国也占据了相当大的市场,企业可大可小,根据企业具体的销售额来看,有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人独资企业,也有一般纳税人的企业,两者的区别也比较明显,但缴纳的税种是一样的,都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
1、增值税的区别:作为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的企业缴纳的增值税一般都是3%,而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是按照行业来缴纳,比如服务业缴纳6%,贸易缴纳13%等等。
今年出台的对减免增值税的政策也是针对小规模适用3%的企业,同样的增值税免征了,附加税也就不用缴纳了。
2、个人经营所得税:在这点上,因为个人独资企业大多是实行的简易征收模式,所以所得税多是按照五级累进制来进行的,也就是按照5%-35%的税率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
个人独资企业还有一点就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无论是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还是一般纳税人的企业,都可以申请核定,只是两者核定的税率有所区别,小规模核定后的税率在0.6%-2%左右,而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则是根据行业的不同核定后的个税税率在1%-3.5%左右。
个人独资企业是属于一个投资并经营的企业,也就是该投资者将承担无限的债务责任,如果想要成立个人独资企业,首先是企业的投资人和实际经营人要一致,而且要了解企业所要缴纳的税种,个人独资企业是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而不是企业所得税,同时不需要缴纳分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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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网记者柏可林8月20日报道:8月20日,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关于本市契税适用税率标准等事项的通知》,明确上海市契税的适用税率为百分之三。
《通知》还明确了符合《契税法》第七条规定情形的,按以下规定免征或者减征契税:(一)凡土地、房屋被本市区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征收、征用、拆迁后,重新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对其成交价格中不超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核定的补偿部分,给予免税照顾;超过的部分,按规定征收契税。(二)因不可抗力灭失本市住房,重新承受住房权属的,免征契税。
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提醒市民不要误解为上海购房契税费用要上升。此次政策发布,相关内容平移了原有的政策内容,即过去的契税规定和当前的契税规定保持不变。之所以重新发布,是因为过去是以契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而现在升级为契税法。“之所以要明确契税为3%,是因为根据最新的契税法规定,各地契税税率可以自行决定,为3%-5%。上海过去也是执行3%的税率,所以其实并没有改变,只是需要再次说明下。”
严跃进认为,上海当前3%的契税规定内容,对于老百姓的房屋买卖税费规定没有本质的变化。“要充分认识改革的背景,一些购房领域所谓的‘契税调整’说法,并不正确。”
以上市公司股票期权为例。假设行权价5元,市价10元,2万股。
1、行权时:按股票行权价低于市价的差额,按“工资薪金”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在2023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年度)。
应纳税所得=(10-5)*20000=100000
适用税率10%,速算扣除数2520,应纳税=100000*0.1-2520=7480
2、持有股票期间的股息红利: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假设行权后,每股分红1元,2万股共分红2万元。如果持股超过一年,分红的2万元免征个所税。
3、股票转让:个人转让上市公司股票取得的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如果持股一年后,将2万股以15元的价格卖出,取得30万元,此时也是免征个所税的。
4、上述条件下税后净所得=300000(卖出价)-100000(行权价)+20000(分红)-7480(个所税)=212520
5、如果不采用股权激励,而是现金奖励22万元。全年一次性奖金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月度)。适用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应纳税=220000*0.2-1410=42590
税后净所得=220000-42590=177410
疑问:
老师,我们公司从事餐饮酒店厨房设备保养的,请问开具13%维修费发票还是6%保养费?
答复:
从你的业务描述来看,你公司主要是从事酒店厨房设备的日常检测、维护,使之干净、整洁、运行正常等业务,服务对象不属于“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所以不应属于修理修配劳务,而应属于按照“其他现代服务”开具“保养费”缴纳增值税,一般计税应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
注意: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一般计税应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
参考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增值税税率:(四)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3%。
条例第一条所称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参考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中外合作办学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对安装运行后的机器设备提供的维护保养服务,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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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方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公告2023年第16号)第四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 (1)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2)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3)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4)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 税收优惠:小规模纳税人月收入未超过15万的,免征增值税。另外,从2023年10月1日起,住房租赁企业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征收率减按1.5%缴纳增值税 二、房产税方面,用于出租的房产是按照不含增值税的租金收入计征房产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后契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计税依据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3号)规定,房产出租的,计征房产税的租金收入不含增值税。企业符合免征增值税优惠的,确定计税依据时,成交价格、租金收入、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不扣减增值税额。 企业出租房屋,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率为12%,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另外,现行政策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因此,小规模纳税人非住房出租,应当按照6%缴纳房产税;住房出租应当按照2%缴纳房产税。
建筑行业6%、9%、13%税率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好呢?
建筑行业
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和人口增长,人们对房屋需求量越来越大,到去年全国建筑行业生产总值高达26亿2020万元,建筑行业利润高,自然税负就重。
建筑行业相关业务范围广,涉及部分外包、制造成本部分外包、向散户购买材料、水泥石砂低价购买等情况,不小心无法收1327回发票,后期工程完成后,却发现成本票严重缺失,企业所得税高的可怕。
因为建筑行业涉及的产业链比较广,所以增值税的税率6%、9%、13%也会根据情况而不同,并且经常无法获得全额抵1935扣的发票,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压力都很大!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目前国家在重庆、湖北、四川、河南、辽宁、上海、江苏等地设立总部经济园区及产业园,欢迎服务行业、建筑行业、文化传媒、软件行业、房地产行业、商贸行业、互联网行业等等企业的入驻,通过享受一定比例的税收扶持及个人独资核定征收来缓解自身的税收力。
那么,建筑行业6%、9%、13%税率是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
建筑行业涉及服务、商贸销售等等,(6%税率)对于服务类型来说,核定征收很适用。
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13%税率)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公司还可以把劳务、材料采购分离出来,当公司建材费用、材料费用、设计费用等不足的时候可在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承接主体公司部分业务。例如可以在个人独资企业完成建材的购买,然后销售给主体公司。 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核定征收纳税,降低税负税率。
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核定,只用缴纳1%增值税、0.06%附加税、销售采购经营部0.25%~1.75%%的个税就可完税,综合税负3%以内。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分红税。
案例解析:重庆江北建筑工程公司年利润为2000万元,而这2000万是需要提出来给股东或者下面的包工头的,正常缴税是这样的:企业所得税:2000万*25%=500万,缴纳分红税:1500万*20%=300万
最后剩下的纯利润只有1200万了,800万的税确实心疼。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在园区成立5家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的方式合理分包这2000万的利润,每家平均400万,并取得相应的成本费用。那么建筑工程公司2000万的利润都有成本的,也就没有其他的税了。而5家个人独资企业在园区内所需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400万/1.01*1%=3.96万
附加税:3.96万*6%=0.24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8.4万
每家总纳税额为12.6万,综合税率为4%左右,5家个独的总纳税额为63万
税收筹划
(9%税率)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但对于大多数商贸销售来说,核定征收就有些问题了。首先就是增值税压力,税率13%,业务模式基本上是买进卖出,中间赚取差价,,卖出开的是13%的票,而买进的却不一定,没票或者3%的发票、13%的都有可能,那么中间的税负807差需要公司自己解决,能取得13%是最好。
建筑材料等销售性质的业务可在税收优惠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作为中间经销商,可以选择财政扶持政策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针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扶持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60%-9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95%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例:江苏南京建筑建材贸易x公司年营业额为上亿元,下游为一般纳税人y公司,上游为多家小规模或者自然人组成,以下简称“上游”。x公司在上游买进上亿的建筑建材,有上千万都是无法取得全额进项的,而卖给b公司的时候需要开13%的增值税出去,赚取上千万的差价,那么x公司所需缴纳:年增值税缴纳3000万,所得税缴纳1050万。
这种情况建筑建材公司就可以通过在园区设立有限公司,享受财政扶持政策。即所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收奖励扶持,比如现在在税收园区内注册有限公司z。用z公司承接采购业务,然后再卖给x公司或者y公司。z公司正常查账纳税,享受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扶持。
增值税扶持可高达1050万元
企业所得税扶持可高达294万元
除此之外,可选择自然代开,建筑企业的部分材料是从个体户和散户那里购买的,数量一多,不能拿回相关发票就有点亏了。 在这种情况下,首先个人以自然人身份在散户处购买材料,然后个人才能向建筑企业出售材料。 综合税率不超过3%。
合理节税
总结:建筑企业不管选择财政扶持政策还是核定征收政策都可以利用税收优惠的手段来降低和减少企业单位的税务负担,合理的税务筹划可以减少企业运营成本,在企业竞争压力激烈的今天,面面俱到才有立足的机会,建筑企业税负压力大,合理进行税务分析,相信我们企业之后会越来越好。
一、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多少?
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虽然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文件下达下来,但是已经有不少人在在登录开票软件时,系统自动弹出:“自2023年1月1日起,暂继续执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按1%得优惠政策。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暂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因此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税率将还是以1%进行征收,但有具体情况的话,大家可以咨询当地税务局的工作人员。
二、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税率
小规模纳税人的一般税率有两种:3%和5%,原建筑业、文化体育业营业税税率为3%,金融业、销售不动产、转让无形资产营业税税率为5%,娱乐业营业税税率为5%-20%。
建筑行业增值税+所得税总共纳税不到3%,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了解
建筑,建筑,开发,建筑construction, building, development,
做建筑公司的都很清楚,建筑行业业务多,利润在外人看起来觉得很高,但是实则是利润虚高。不仅是因企业所得税、股东分红个税导致税负高,更是没票据!遇到供应商不能开票,导致无法做成本,需要缴纳更多税金等等一系列的问题。
建筑业在理论上讲可以通过进项抵扣降低税负,而且建筑业可以抵扣的项目很多,比如钢材、混凝土等建筑材料,以及运输费用等。但由于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建筑业进项抵扣不足的问题比较突出,主要体现在这4个方面。
一、劳务人员的工资支出。这是很大的一项占比,且很难取得相应的支出票据。
二、部分建筑材料供应商为小规模纳税人甚至无证经营户,难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层层转包、工程项目垫资和中标下浮等问题也是影响建筑业进项抵扣的重要因素。
四、作为主要原材料的商品混凝土可按简易办法纳税且适用3%的征收率,而建筑业销项适用9%的税率,进销税率相差达6个百分点。
造成相关采购成本和劳务支出无法取得可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的局面,既增加了增值税税负也增加了企业所得税的税负,这种情况下,建筑行业如何降低税收负担呢?
依法诚信纳税是纳税人的义务和觉悟,企业节税方式有很多,然而合理报税才是企业节税、节税的最佳选择。今天在这里就为大家推荐一个合理合法的税收洼地政策,现国内四川、河南、辽宁、上海、重庆、湖北、江苏、青海等地的税收优惠政策已经相当成熟,园区招商采用总部经济形式,不需要企业实体入驻园区,不改变主体公司现有的经营方式、经营地址。
一、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建筑行业增值税+所得税总共纳税不到3%,这些税收优惠政策了解
(1)建筑工程、建筑施工公司还可以把劳务、材料采购分离出来,在园区设立建筑工程队、材料采购销售中心等,同样可以享受核定征收,销售采购经营部个税核定征收0.25%~1.75%。
(2)服务中心、管理中心等,个人独资企业(小规模/一般纳税人)都可以申请核定征收。小规模纳税人0.5%-2.1%(小规模最高2.1%),一般纳税人0.5%-3.1%。
(3)工程、施工、建筑安装类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个税核定征收(0.35%—2.45%)
案例解析:
江苏南通戴总的建筑公司当月有1000万的销售额,出来工作人员成本费200万余元,那需缴纳的税是,增值税1000*6%=60万,企业所得税1000-200*25%=200万,附加税税率60*12%=7.2万,分紅(1000-460)*20%=108万。税款累计60+200+7.2+108约375万。
假如应用2个个人独资企业拆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享有核定征收。增值税(2023年期间可享受1%优惠政策)500*1%*2=10万,个税:20万,附加税:10*6%=0.6万,税款累计10+20+0.6=30.6万。
共计:375万比30.6万,合理降低税负80%以上
税收筹划
二、自然代开
自然人代开,最高税率3%!!!
三、个体户
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比如设立xx经营部,总部税负2.06%。同时,相较于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的范围更广,可注册商贸行业、建筑行业、现代服务行业,完美解决税负重,缺票等难题.
四、有限公司税收优惠政策
对于有限公司,企业可采用成立新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或者迁移的方式入驻园区,依据税收的属地原则,企业缴纳的税收会全部或者部分纳入到注册地的财政收入,当地的园区会对正常纳税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扶持补贴。
增值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企业所得税以地方财政所得的40%-70%给予扶持
股东分红缴纳的个税可以享受地方留存的40%-70%扶持
车船税:以纳税总额的70%-80%扶持
财政扶持按月返还,当月缴税,次月扶持
五、灵活用工
建筑业常常发生“用工荒“现象,招不到人,企业的损失可是相当巨大的。另外,建筑企业由于工程周期长,资金流动大,施工人员众多,社保负担比较重!灵活用工,一方面可以解决建筑行业大量的施工人员招聘,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灵活用工的形式降低社保负担。
建筑行业实时关注税收优惠政策,充分考虑税收筹划的成本与效益,综合衡量税收筹划方案,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合法地实现企业税负的最小化,降低经营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和市场竞争力是有必要的。
一、增值税的税率(★★★)
(一)13%
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进口货物。
(二)9%
1、货物(民生、粮食、精神)
(1)粮食:初级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民生: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精神: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粮食: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2、服务(交邮不建基,土地使用权)
交通运输、邮政、建筑、基础电信、不动产租赁、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
(三)6%
1、现代服务、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生活服务。
2、无形资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除外):转让补充耕地指标,税率为6%
(四)零税率(0%)
1、国际运输(须有资质;无资质的,适用免税)
国际运输服务中,谁实际承运,谁适用零税率。
2、航天运输。
3、提供完全在境外(含港澳台)消费的服务(研合设广软,电信业离转):
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二、一般纳税人可以适用简易计税的情形
(一)3%
1、货物
(1)自产的自来水;
(2)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及以下);
(3)自产建筑用的砂、土、石料;
(4)自采的砂、土、石料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
(5)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
(6)自己用微生物、代谢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7)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
(8)生产、销售、批发、零售抗癌药品、罕见病药品;
(9)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
(10)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
(11)代销寄售物品;
(12)典当死当物品;
(13)自2023年3月1日起,从事再生资源回收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再生资源(2023年新增)
2、服务(公仓装派,文体影漫,东奥包甲)
(1)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2)动漫企业提供的动漫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
(3)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
(4)营改增前取得的有形动产提供的经营租赁、未执行完的有形动产租赁;
(5)物业公司收取水费,扣除支付自来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的;
(6)非学历教育、教育辅助;
(7)非企业性提供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鉴证咨询,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
(8)营改增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
3、建筑服务
(1)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
(2)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
(3)为建筑工程老项目(2023年4月30日前)提供的建筑服务。
4、金融服务
(1)资管产品暂按照3%的征收率。
(2)农村金融服务:
①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
②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农企和农村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
(二)3%减按2%:=含税销售额÷(1+3%)×2%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减按2%征收的,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0.5%:=含税销售额÷(1+0.5%)×0.5%
2020.5.1-2023.12.31,二手车经销商销售二手车,改按0.5%征收。可以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5%:=含税销售额÷(1+5%)×5%
1、一般纳税人提供以下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
(1)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
(2)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3)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4)经营租赁、融资租赁不动产的
(5)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
(6)房开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的
(7)2019.1.1-2023.12.31,生产销售新支线飞机暂减按5%征收增值税。
(8)中外合作开采的原油、天然气,征收率为5%。
(9)自2023年10月1日起,向个人出租住房,适用以下政策:
①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
②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
③适用简易计税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三、小规模纳税人简易计税
(一)3%:=含税销售额÷(1+3%)×3%
适用征收率通常为3%
(二) 3%减按2%:=含税销售额÷(1+3%)×2%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以选择放弃减税,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5%:=含税销售额÷(1+5%)×5%
1、小规模纳税人以下行为的:
(1)房开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2)销售不动产(自建或者取得的)、转让土地使用权;
(3)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
(4)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依5%的征收率计算;
(5)提供安全保护服务
2、其他个人下列行为的:
(1)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其购买的住房);
(2)出租(经营租赁)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住房);
(四)5%减1.5%征收:=含税销售额÷(1+5%)×1.5%
个人出租住房,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
总结:简易计税情形下
1、人力资源、劳务派遣、安全保护、房、地+新支线飞机、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油气,适用5%征收率;
2、其他情形适用3%征收率;
3、个人出租住房的:
①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
②小规模纳税人,按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
③适用简易计税并进行预缴的,减按1.5%预征率预缴。
4、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3%的征收率减按2%计算,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2020.5.1-2023.12.31,二手车经销商销售二手车,改按0.5%征收。可以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务师考试##税1背记知识点#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
报以下税种:
1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也需要缴纳增值税,其税率为3%。
2城建税
城建税的税率,与所处的位置和省份有关。这里城建税适用税率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
4地方教育费附加
5水利建设基金
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等计税的基础是增值税,消费税等。计算金额也是依据这些税种的金额乘以对应税率而得。也就是说,这些税种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税率息息相关
6企业所得税
一般为利润总额*25%,新所得税法规定法定税率为25%,但是,根据企业所处行业,也会有不同的税率。例如: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为15%,小型微利企业为20%,非居民企业为20%相关工商税务问题欢迎留言交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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