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零税率的发票真伪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我是做会计工作的,平时主要负责公司里面各类资金的收支记录、做好收支现金的结算、一些现金及银行存款的存取工作,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工作就是支票的管理工作,利用各类支票负责公司里面大小各类费用的报销工作,比如各种办公用品的采购费用、出差人员的差旅费用、公务车辆的维护保养费用等等这些费用的报销都需要用到支票,他是最原始最有效的会计凭证。
前一段时间,我们主任让我把一位同事的出差差旅费进行报销,然后我就联系了那位同事,让他把各类收据、支票拿过来,就简单的把手续流程办了,但审核的时候被我主人发现了,这个支票有问题,让我去税务局网站上去查查真伪,不差不要紧,一查还真是假的,幸亏被我主任发现,不然事情就闹大了,有可能我们会被税务局罚款,我主任把我严厉的批评了一顿,告诫我做会计工作一定要小心,发票这类东西一定要查查真伪才能报销,然后告诉我一个用手机查询发票真伪的好办法:使用手机支付宝搜索发票查询,进入之后直接扫码就可以查询,方便快捷而且不容易出错,哈哈,确实学到了!
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进入小程序后,点击扫一扫,扫描电子发票上的二维码,一秒钟就能知道发票的真伪了。
国家收取个人所得税有优惠退税减免活动了,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能省一点是一点,我来说说我的退税经历!首先下载个税app,注册登陆后
填写子女教育和赡养父母这一项,需要父母子女的身份证号码信息,如实填写完毕后提交就行!
需要填写父母子女身份证号码,子女上学的可以申请个人收入12000的免征税,分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的赡养老人可以申请个人收入24000(每月2000)的免征税,以我为例,我有个姐姐,可以申请个人收入12000的免征税!大前提大前提大前提(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父母必须年满六十周年哦,其中之一满60也可以申请的,具体多少未知!
按照类别有子女教育,自己再教育,大病,房贷,租房,赡养老人等
进入专题页
然后点击这个,一直下一步下一步
本人收入不高,一共交税600多
退税很快
差点忘了,还要先提交个人资料,什么单位,银行卡账号啥的!每年需手动重复提交一次,因为国家考虑人员可能会增加出生和s亡,对于普通老百姓,几百块退回来,也是可以用好多天了,能省则省嘛!如有帮助记得点赞,不清楚的可以问我哦!
各位老板们要注意了,这些情形不能开专票,一旦开错了就麻烦了。大家都知道,增值税专票不是想开就可以随便开的,还有很多情形是千万不能开专票的,如果非要开,不但会给企业造成损失,还会引来税务部门的稽查,严重的甚至要被罚。这12种情形,千万不能开专票!
提醒!
这12种情形不能开专票!
一、不得向个人开具专票
二、个人不得代开专用发票(一般情况)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旧货不得开具专票
五、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标准而不申请办理认定手续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
六、一般纳税人会计计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纳税人不得开具专票
七、商业企业零售消费品、向供货方收取的各种收入不得开具专票
八、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除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外)不得开具专票
九、钻石出口不得开具专票
十、金融机构所属分行、支行、分处理、储蓄所等销售实物黄金不得开具专票
十一、一般纳税人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专票
十二、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按照简易办法计税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不得开具专票
以上这些情形都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老板们需要注意了,除此之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
划重点!
开具增值税发票要注意这5大事项!
1、购买方信息要填全、填对
2、发票内容要如实开具,不得填写与实际交易不相符的内容
变名开票行为,也属于虚开发票
3、选择正确的税收分类编码
4、发票备注栏填写有规范
5、发票盖章有要求
增值税第1、2联(即发票联和抵扣联)要盖章,盖开票人的财务专用章或者发票专用章。
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有任何税务疑问、知识产权等相关问题可在评论区讨论或问我哦!
如果你喜欢这篇文章,欢迎评论、分享、收藏!更多精彩内容就在下一期~
▍ 声明:
1、本文素材来源于网络,由“投知界税税念”编辑整理发布,仅供学习交流使用;
2、除原创内容及特别说明外,推送稿件及图片均来自网络及各大主流媒体。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除非无法确认,我们都会标明作者及出处,如有侵权,请及时后台联系处理,谢谢!
提醒大家注意:10月1日起,增值税开票有新变化!据商消费发〔2022〕92号,自2023年10月1日起,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从自然人手里收购二手车,可以进行反向开票了。
整个文件主要是从各个层面推动、激活、扩大汽车消费的。其中关于财税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两点:
1、符合条件的汽车销售企业,允许反向开票了。这是一项比较重要的突破,对比现在复杂的手续,反向开票的实行,将大幅简化交易流程,财务方面很多工作也好操作了。
注:汽车销售企业需已备案,且自2023年开始,对于自然人一个自然年度,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3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等企业不能反向开票。至于如何判断自然人是否触发了这个条款,税务部门会提供相关的信息支撑。
2、明确汽车销售企业购进的二手车,用于销售的,按“库存商品”科目进行会计核算。
正常情况下,我们买卖东西,都是卖东西的给买东西的开票。所谓的反向开票,就是让买东西的给卖东西的开票。类似于农产品收购发票,主要是解决自然人开票困难的问题。
不过不得提醒一句,虽然开票方便了,但是作为企业而言,一定要注意涉税风险,反向开票属于高风险事项,相关的监控和管理会比较严格。
顺便在这里给大家聊一下发票开具的一些操作,发票开具上目前主要有自开和代开两种(全电发票开票尚在试点,未涉及全电发票):
1、自行开具
2、税务机关代开
在实际开票业务中,并不是所有的情形都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在这里,我们给大家总结了一些常见的不得开具专票的情形:
一、购买方是消费者个人、商业企业一般纳税人零售消费品、销售旧货
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向其他个人出租、转让取得不动产
三、零税率应税服务、未发生销售行为、销售免税项目、出口货物劳务等
四、差额征税(扣除部分),有十几种差额征税的情形,诸如劳务派遣、人力资源外包、经纪代理服务等等。
五、未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一般不可代开专票,但有特殊情况如下:
除此之外,大家在工作中,还会经常遇到作废、红冲专票的情况。那么什么情况下可以作废,什么情况下需要开红字呢?一般而言,作废和红冲的操作如下:
最后,如果在工作中出现发票丢失的情形,根据具体丢的发票联相应的抵扣操作如下:
不过,以后随着全电发票的普及,或不再存在丢失发票的事情了,这对财务人而言,也算是个好事。
以上就是增值税开票的变化,以及增值税开票操作的一些内容,文章内容仅供大家学习和参考所用,具体以税务局口径为准,希望大家喜欢。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若干项跨境应税行为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问:我们是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近期有意向承接一些境外业务,主要是向境外公司提供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答: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10类服务,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其中包括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等等。你们公司开展的跨境业务,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8号)规定办理申报。
同时,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问:我们公司提供船舶期租服务,境内承租方将船舶用于往来境外的国际运输服务,请问我们提供的这项服务能否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因此,境内承租方以期租方式从你公司租赁船舶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是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在德国购买了一台设备,因故未能运回国内,要在德国出租。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现为越南一家公司在其境内的不动产提供资产评估服务。请问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为美国当地一家公司提供电信服务,按照目前政策是否可以享受跨境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呢?
答:如该项业务通过境外电信单位结算费用的,服务接受方为境外电信单位,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可以享受跨境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问: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准备为欧洲某公司制作广告并在欧洲投放,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可按规定享受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政策。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金融机构,现在非洲为两家境外企业提供美元和人民币结算服务,请问增值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外币、人民币资金往来提供的资金结算服务,属于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海洋运输公司,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新一年度的退税又来啦!
最近,在微信朋友圈或各大媒体平台,看到很多人晒出自己的个人所得税的退税截图,有的退了几千,甚至有的人退了1-2万,真的有点让人“羡慕嫉妒恨”。
我们该怎样申请退税呢?方法非常简单,只需3步就可以!建议大家点赞+收藏+关注,方便以后需要时,随时拿出来看看。
01
3步退税 1分钟学会
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届时个税将再次进行“多退少补”。
纳税人如需在3月1日至3月20日之间办理年度汇算,可在2月16日至3月20日每天的6时至22时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
3月21日后,纳税人无需预约,可在汇算期内随时办理。
*图片来源于网络*
02
有房贷的注意!
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点,住房贷款利息选择2023年度,先完善相关信息。
注意填写之前,最好提前准备好房产证明,房贷合同这些材料,填好之后再回到首页,选择【综合所得年度汇算2023年度】;填报方式选择【我需要申报预填表服务】,然后点击【开始申报】,接着选择自己的任职受雇单位。接着点击下一步就能够看到你可以退多少钱啦。
快的一两天到账,慢的呢,一周左右直接打到银行卡上,你还有哪些有房贷的朋友不知道的,赶紧转发给他!
会融集团 huirong group
会融集团,是全行业首家以客户需求为导向的定制化咨询顾问服务机构,专注于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金融·财税与法律全系统定制化服务。
会融集团目前拥有金融·财税·法律三大事业部,会融供应链与高新企业部两大项目部,更多的创收渠道,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愿意加入会融的伙伴,欢迎联系。
融资服务 financing service
1.个人融资服务:公积金、全款/按揭房、寿险保单、打卡工资、个税、按揭/全款车;
2.房产融资服务:房产抵押、房产二押、装修贷、赎楼贷、法拍贷;
3.企业融资服务:抵押经营贷、流水贷、企业税贷、发票贷、中标贷、企业订单贷;
4.供应链金融服务:酒店专项融资、装修工程融资代建、经营性物业贷、停车场大额融资、设备租赁、加油站大额融资、教育+医疗融资、应收账款融资、节能环保固废项目融资、专业市场融资;
5.高新企业融资服务:股权质押、知识产权质押、人才贷、流贷、质押、碳排放权质押、瞪羚企业贷、专精特新、3551企业贷、上市贷;
6.资金服务:票据贴现、赎楼、过桥、量资、摆账。
不征增值税、免征增值税与零税率初略一看,貌似三者意思相同,其实不然,三者是有着较大差别的。不征税,指的是从本质上就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而只有征税,才能谈得上免税,所以,免税的前提是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只不过国家给予了优惠待遇,可以享受免税。增值税零税率,是增值税其中的一个法定税率,在销售环节适用零税率,但由于规定税率为零,纳税人无税可纳。增值税中的不征税、免税和零税率在开具发票、纳税申报以及进项税额抵扣有哪些不同?本文结合现行税收政策分析如下:
一、不征增值税项目。不征增值税项目指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1)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项规定,不征收增值税的项目有:1、根据国家指令无偿提供的铁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属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用于公益事业的服务。2、存款利息。3、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4、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5、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货物、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又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金融 房地产开发 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2)文件第一条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1点所称“保本收益、报酬、资金占用费、补偿金”,是指合同中明确承诺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资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间(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属于利息或利息性质的收入,不征收增值税。财税〔2016〕140号文件第二条规定:“纳税人购入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属于《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第一条第(五)项第4点所称的金融商品转让。也就是说基金、信托、理财产品等各类资产管理产品持有至到期,不征收增值税。非持有至到期的,就不属于财税〔2016〕140号文件规定。等等
不征税项目是否可以开具发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23年第587号)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纳税人销售货物、应税劳务或者发生应税行为,除了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以外,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征增值税项目本身并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所以,纳税人发生不征增值税项目,一般来说不能开具增值税发票。但在特别情形下,可以开具“不征税”的普通发票。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5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资产重组涉及的房屋等不动产、资产重组涉及的土地使用权等,可以在发票开票系统“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税率栏应填写“不征税”。
不征税项目相应进项税是否允许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列举的七种情形中,并未包括不征增值税项目,根据“法无禁止即可”的原则,只要能够取得税法认可的扣税凭证,用于不征增值税项目的进项税额就可以抵扣。
二、免征增值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是指根据国家税法相关规定,给予某些项目取得收入免予缴纳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在发票开具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二十一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增值税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特殊情形: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粮食企业增值税征免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19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储备大豆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38号)。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和服务开具发票,在设置商品编码、选择税率时,应勾选左下角“享受优惠政策”,选择“是”,并进一步选择“免税”,发票税率栏显示为“免税”。特殊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内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7号)第四条规定:纳税人销售免征增值税的机动车,通过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开具时应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选填“0”,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栏自动打印显示“***”,“增值税税额”栏自动打印显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票面“不含税价”栏和“价税合计”栏填写金额相等。正常情况下,纳税人应该按照正规的方法开具免税发票。严格意义上讲,纳税人发生免税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在开具发票时,选择税率为“0%”,是一种错误的开票行为。
用于免税项目的进项税抵扣。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扣除。对于同时从事应税和免税项目,进项税不能准确划分的,应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所列公式进行计算转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除外)。当然,享受税收是纳税人的一种权利,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也可以放弃免税、减税,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三、零税率。零税率是增值税税率的一种,主要适用于纳税人出口货物和跨境应税行为。零税率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税额允许抵扣。
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货物、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一般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办法,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依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七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生产企业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代替原来的出口发票(普通发票五联),外贸企业选择“使用升级后的增值税系统开具普通发票”或者“开具企业自制凭证”两种方式。
纳税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四、其它应注意事项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同时适用免税和零税率规定的,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免税或者零税率。
2、纳税人适用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应按月向主管退税的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增值税免抵退税或免税手续。
3、免征增值税属于税收优惠,应按照税收优惠管理的相关要求,报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批或备案。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和零税率不属于增值税优惠,无需审批或备案。
4、在增值税申报(一般纳税人)填报中,增值税不征税项目取得收入无需填报。免税收入须填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分不同免税项目及代码),免税项目进项转出填列附表二第14栏,免税项目收入填列附表一第18或19栏,并反映在主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零税率申报填报分两种情况:适用免抵退税项目的,免抵退出口销售额填列在附表一的第16或17栏,并反映在主表第7栏,主表第15栏 “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适用免退税的,应填列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出口免税),附表一第18或19栏,及主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税业务
增值税零税率、免税、不征税发票都不用缴纳增值税,那我在开发票的时候该如何区分它们的税率呢?
零税率:增值税的法定税率,非税收优惠。对应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劳务相应进项税额不能抵扣)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是0%。
如:1.出口企业出口适用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
2.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如 :
(1)国际运输服务;
(2)航天运输服务;
(3)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设计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
免税:享受增值税免税优惠政策,对应进项税额不得抵扣,需做进项转出。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择是免税。
如:1.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2.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3.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服务
4.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不征税:不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对应进项税额允许抵扣(用于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的除外)一般情况下不得开具增值税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税率选择是不征税。
如:1.存款利息
2.被保险人获得的保险赔付
3.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其指定机构、公积金管理中心、开发企业以及物业管理单位代收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4.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
5. 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天津忠渝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5ma06r8nwxh)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477号),文书内容见附件。请你单位及时到我局案件执行科(天津市南开区南门外大街新泉大厦b座417室)签收《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477号)。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上述《税务处理决定书》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附件:《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477号)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2023年1月13日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津税一稽处〔2022〕477号
天津忠渝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20105ma06r8nwxh)我局(所)于2023年6月24日至2023年11月11日对你(单位)(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新开河街古北道泰来嘉园11号楼304-a7)2023年8月12日至2023年5月31日纳税情况进行了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理决定如下:一、 违法事实经查,你单位无生产经营地点,虚假注册,无社保信息,与上下游企业无银行交易记录,收取上游企业虚开的增值税发票后脱离税务机关监管,经核实,你单位不符合正常企业构成要件,认定为假企业。你单位在2023年08月12日至 2023年5月31日期间,未发生真实货物、劳务交易,对下游171户企业虚开105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代码012001900105,发票号码06549431-06549445,07374280-07374294、07377026-07377045、07380769-07380818、09319583-09319632、09329711-09329760、11922876-11922925、11937067-11937116、11945800-11945849发票代码012002000105,发票号码02738166-02738265,03896847-03896946,04958831-04958855,05902246-05902395,06402352-06402501,07473192-07473341,09106583-09106609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68486186.99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68486186.99元。对下游10户企业虚开4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1200164350,发票号码00673475-00673490,发票代码1200192130,发票号码05447461-05447470、08647732-08647739、08647741-0864774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2991563.62元,税额179493.84元,价税合计3171057.46元。二、 处理决定及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和《国家税务总局转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的通知》(国税发〔1996〕210号)第一条的规定,对企业 2023年08月12日至 2023年5月31日对外开具的4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和1052份增值税普通发票定性为虚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代码1200164350,发票号码00673475-00673490,发票代码1200192130,发票号码05447461-05447470、08647732-08647739、08647741-08647746,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金额2991563.62元,税额179493.84元,价税合计3171057.46元。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发票代码012001900105,发票号码06549431-06549445,07374280-07374294、07377026-07377045、07380769-07380818、09319583-09319632、09329711-09329760、11922876-11922925,11937067-11937116,11945800-11945849发票代码012002000105,发票号码02738166-02738265,03896847-03896946,04958831-04958855,05902246-05902395,06402352-06402501,07473192-07473341,09106583-09106609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含税金额68486186.99元,税额0元,价税合计68486186.99元。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按照规定进行相关账务调整。你(单位)若同我局(所)在纳税上有争议,必须先依照本决定的期限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自上述款项缴清或者提供相应担保被税务机关确认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税务机关(印章) 二o二二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这个问题总有人在问:取得了一张税率栏注明“免税”的农产品发票,是不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答:需要区分不同情况。如果免税农产品是自产并直接销售的话可以按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话,还可以加计1%也就是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如果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种子种苗、蔬菜、部分鲜活肉蛋等农产品取得免税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真的有点难为财务人员了,怎么才能知道哪个是自产哪个是批发、零售的啊?一是按常识判断,比如销售方为***农业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之类的,自产的可能性大,如果销售方为***超市,***蔬菜批发部,***门市部,批发、零售的可能性大;二是加强与采购人员沟通,现在比较流行“业财融合”的说法,这也算一种业财融合吧,采购人员应当最清楚是自产还是批发、零售的。
提醒一点的是,如果流通环节放弃免税,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更为优惠的是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取得方可以按票面金额的9%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目前流通环节免税的农产品范围政策依据如下: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的种子、种苗批发、零售环节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137号)规定的免征蔬菜流通环节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75号)规定的免征部分鲜活肉蛋产品流通环节增值税。
——来源:老陈在线说税
跨境应税行为有些是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的。那具体包括哪些跨境应税行为呢?这些应税行为又该如何定义?零税率服务适用的退税方法及需要准备哪些办理资料呢?
别急,让小编一一为您解答~
01、增值税零税率的适用范围?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4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具体包括“(一)国际运输服务。(二)航天运输服务。(三)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下列服务:1.研发服务。2.合同能源管理服务。3.设计服务。4.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5.软件服务。6.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7.信息系统服务。5.业务流程管理服务。9.离岸服务外包业务。10.转让技术。(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服务。”
02、增值税零税率适用的退税方法?
境内的单位和个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如果属于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实行免征增值税办法。如果属于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外贸企业外购服务或者无形资产出口实行免退税政策,外贸企业直接将服务或自行研发的无形资产出口,视同生产企业连同其出口货物统一实行免抵退税办法。
03、办理增值税零税率服务退税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一)纳税人办理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其中,办理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国际运输(港澳台运输)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时,报送《跨境应税行为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和《跨境应税行为收讫营业款明细清单》。(适用免抵退办法企业提供)
(二)免抵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适用免抵退办法企业提供)
(三)纳税人办理航天运输服务或在轨交付空间飞行器及相关货物免退税申报时,报送《航天发射业务免退税申报明细表》;办理其他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时,报送《跨境应税行为免退税申报明细表》(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四)免退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五)从境内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应税服务提供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出口的,提供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凭证。(适用免退税办法企业提供)
(六)下列资料及原始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1.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所开具的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认可,可只提供电子数据,原始凭证留存备查)。
2.与境外单位签订的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的合同。提供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业务流程管理服务,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合同已在商务部“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提供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和发行服务的,同时提供合同已在商务部“文化贸易管理系统”中登记并审核通过,由该系统出具的证明文件。
3.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制作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影视制作许可证明;提供电影、电视剧的发行服务的,应提供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发行版权证明、发行许可证明。
4.提供研发服务、设计服务、技术转让服务的,应提供与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收入相对应的《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及其数据表。
5.从与之签订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取得收入的收款凭证。
跨国公司经外汇管理部门批准实行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或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实行经常项下跨境人民币集中收付管理的,其成员公司在批准的有效期内,可凭银行出具给跨国公司资金集中运营(收付)公司符合下列规定的收款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退(免)税:
(1)收款凭证上的付款单位须是与成员公司签订提供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合同的境外单位或合同约定的跨国公司的境外成员企业。
(2)收款凭证上的收款单位或附言的实际收款人须载明有成员公司的名称。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及凭证。
文件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88号 )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优化整合出口退税信息系统更好服务纳税人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 )
今年,国家出台了不少税收优惠政策,减税降费力度大,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核算的时候,经常会碰到:零税率、免税、免征这些概念,可是很多会计人却傻傻分不清,今天,小编就来给大家一一理清~
▎本文由税漫 原创发布,出品:高顿新媒体税务内容中心。部分素材参考自:二哥税税念、小陈税务、国家税务总局。
一:用户授权
第一步,企业有管理权限的人员(法人/财务负责人/管理员),通过【用户中心】
—【账户中心】—【人员权限管理】—【添加办税人员】添加开票人员。在【身
份类型】栏中选择“开票员”,并将其他栏目填写完整后,点击【确定】
第二步,新添加的开票员以【自然人登录】的方式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点击【用户中心】
—【账户中心】—【企业授权管理】—【待确认授权】进行被添加身份确认
第三步,新增人员重新通过【企业登录】以“开票员”身份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此时显示已成功配置【开票业务】功能,通过“上海税务”app 扫码认证后即可进
行全电发票开具。
注意:【我要办税】模块中缺少【开票业务】功能,或【开票业务】功能显示空
白,无法开具发票。
二:开票信息维护
项目信息分类
项目信息分类通过母子集显示项目信息关系。以树形结构的形式,展示在项
目信息维护页面的左侧,母集名称固 定为“项目信息分类” 且不可删除。
纳税人可以依据项目类别、项目发生地等因素,在母集上增加自定义子集及自定
义子集的子集。 增加的自定义子集,支持重命名、复制、粘贴、移动至和删除
等操作。
项目详细信息
纳税人选择项目分类中的子集后,项目信息维护页面的右侧,会以列表形式
展示该子集包含的项目详细信息。 项目详细信息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商
品和服务分类简称、商品和税收分类编码、单价、含税标志、规格型
号、税率/征收率、单位、简码等内容。
项目详细信息支持查询、增加、修改、删除、导入和导出等操作
三:客户信息维护
客户信息分类
客户信息分类通过母子集显示客户信息关系。以树形结构的形式,展示在客
户信息维护页面的左侧,母集名称固 定为“客户信息分类”且不可删除 。
纳税人可以依据客户类别、客户所在地等因素,在母集上增加自定义子集及自定
义子集的子集。 增加的自定义子集,支持重命名、复制、粘贴、移动至和删除
等操作。
客户详细信息
纳税人选择客户分类中的子集后,客户信息维护页面的右侧,会以列表形式
展示该子集包含的客户详细信息。
客户详细信息主要内容包括:客户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
简码、地址、联系电话、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和联系邮箱等内容。
客户详细信息支持查询、增加、修改、删除、导入和导出等操作
四:附加要素维护
附加要素
附加要素是纳税人根据其所属行业的特点和生产经营的需要,自行增加的要
素信息。主要包括附加要素名称和数 据类型。其中,附加要素名称由纳税人手
工录入,数据类型包括日期型、数值型和文本型三种类型,以下拉框形式展 示,
由纳税人手工选择。
附加要素项目支持查询、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
场景模板
场景模板包括场景模板名称和关联的附加要素。其中,关联的附加要素需从
已维护的附加要素项目中选择。 场景模板支持查询、增加、修改和删除等操作。
五:蓝字发票开具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进入蓝字发票开具的
二级首页功能页面,主要展示“数据概览”、“发票填开”、“最近开票”等功能,
界面如图
前置条件:
①电子税务局登录角色为“开票员”;
②纳税人核定“全电”票种。
操作流程:
①依次点击菜单【电子发票开具】-【蓝字发票开具】-【电子发票开具】,点
击“电子发票开具”进入发票开具界面;
②选择票种标签;
③选择开具方式标签;
④选择购买方类型;
⑤录入购买方信息(可以由已经维护好的客户信息直接带出,也可以在页面中输
入客户信息);
⑥录入开票项信息(可以由已经维护好的项目信息直接带出,也可以在页面中输
入所需要开具项目信息)。
⑦录入附加要素信息(附加要素根据需要进行添加,非必须项);
⑧录入经办人信息;
⑨点击开票。
蓝字发票-特定业务开具
若该发票属于特定业务,纳税人还需填写特定业务对应的特定要素。以旅客
运输服务为例,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件类型、出行人证
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级等特定要素
填写完毕后,可点击“保存草稿”,保存所填信息并同步到发票草稿模块;
可点击“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的发票内容,可点击“发票开具”,系统将对
发票填写规范、业务逻辑进行校验:校验通过,系统自动进行发票赋码,加盖电
子印章并生成电子发票,显示开票成功提示,校验不通过,则显示失败的原因
发票填开-开具折扣发票
添加折扣行注意事项:
被折扣行信息不允许修改和删除,若需修改,应先删除其折扣行
折扣行信息不允许修改,如需修改,应先删除该折扣行,再重新添加折扣行
被折扣行与折扣行之前不允许插入其他记录支持单行、多行添加折扣
不同税率商品行不能同时添加折扣
折扣率范围不大于 100%,折扣率为 100%的,折扣后发票票面金额合计须大于 0
折扣行仅显示“商品名称”、“金额”、“税率”和“税额”四项
最近开票
最近开票展示纳税人最近开具的十张发票。
“复制开票”:支持对已开具的普通发票复制开票
“发票详情”:查看已开发票的详细信息。
六:红字发票开具
纳税人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对已开具蓝字发票的纳税人,可以通过
本功能开具红字发票。
前置条件:
①电子税务局登录角色为“开票员”;
②纳税人核定“全电”票种。
③纳税人开具蓝字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包括全部退回和部分退回)、开票有
误、应税服务中止(应税服务部分中止)、销售折让等情形。
操作流程:
①依次点击菜单【电子发票开具】-【红字发票开具】-【红字确认信息录入和
处理】,点击“红字确认信息录入和处理”进入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信息查询界
面;
②点击【新增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纳税人点击可发起新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
单申请;
③在查询区输入查询条件,进行查询;
④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处理。对于接收到的需要处理的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进行
处理和处理结果反馈;
⑤开具红字发票。对于无需确认或双方已确认且未开具对应红字发票的红字确认
单,可根据红字确认单信息开具对应红字发票。
详细流程
操作流程:
①功能菜单依次选择【开票业务】-【红字发票开具】;
② 在 搜 索 栏 输 入 【 红 字 发 票 开 具 】, 可 快 速 查 找 。【 红 字 发 票 开 具 】
纳税人在主页面-常用功能模块点击“红字发票确认信息录入”,进入新增红字发
票确认信息界面。
点击【提交】按钮,提示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提交成功。
如果是需要对方进行确认的情况(例如:销方录入待购方确认、购方录入待销方
确认),对方纳税人登录后需在主页面(红字发票开具初始化页面)点击“红字
发票确认信息处理
七:发票交付、抵扣及入账
发票即开即交付:a 公司成功开具发票后,b 公司办税员立即在自己公司的税务
数字账 户中收到了这张发票(
xml、ofd、pdf),实现“开票即交付”,不再需要
通过电子 邮件、二维码或电子文件导出等方式进行交付。(考虑受票方非试点)
八:发票交付
1:电子税务局
受票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首页,点击【服务提醒】,在界面下方会展示收到的发
票消息。点击一条消息,可查看发票详细信息弹窗。点击弹窗中的【电子发票下
载】链接,可跳转至发票票样预览及下载页面查看和下载发票。
2:邮箱
问题:我司是一家批发零售种子、种苗的公司,我想咨询一下,我司要销售外购的种苗(即非自产自销的种苗),我司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即我们销售种苗时是用0税率的销项增值税。对吗?
我司的判定我们免税的参考依据是《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并没有区分自产与外购。
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一、下列货物免征增值税:
......
4.批发和零售的种子、种苗、农药、农机。”
若是属于批发和零售种子、种苗,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而不是按0税率开票。
从上述答复来看,该单位销售外购的种苗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这一判断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免税”和“零税率”是两个不同的概念。零税率是在计算缴纳增值税时,销项税额按照0%的税率计算,进项税额允许抵扣。免税是指某个生产环节不计算缴纳增值税,且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
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是扩大开放、拓展发展空间的重要着力点。为适应经济新常态,促进服务贸易快速发展,我国全面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若干项跨境应税行为实行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鼓励扩大服务出口,增强服务出口能力,培育“中国服务”的国际竞争力。
问:我们是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近期有意向承接一些境外业务,主要是向境外公司提供软件服务和信息技术服务等,什么情况下我们可以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答:境内单位和个人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10类服务,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其中包括研发服务、设计服务、软件服务、信息系统服务、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让技术等等。你们公司开展的跨境业务,如果符合上述规定,可以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政策。并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补充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8号)规定办理申报。
同时,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问:我们公司提供船舶期租服务,境内承租方将船舶用于往来境外的国际运输服务,请问我们提供的这项服务能否享受增值税零税率政策?
答:境内的单位和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提供期租服务,如果承租方利用租赁的交通工具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和港澳台运输服务,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因此,境内承租方以期租方式从你公司租赁船舶提供国际运输服务,是由承租方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在德国购买了一台设备,因故未能运回国内,要在德国出租。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标的物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现为越南一家公司在其境内的不动产提供资产评估服务。请问在增值税方面有什么优惠政策?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鉴证咨询服务免征增值税。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公司,为美国当地一家公司提供电信服务,按照目前政策是否可以享受跨境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呢?
答:如该项业务通过境外电信单位结算费用的,服务接受方为境外电信单位,属于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可以享受跨境电信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
问:我们是一家广告公司,准备为欧洲某公司制作广告并在欧洲投放,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向境外单位提供的、投放地在境外的广告服务,可按规定享受跨境应税行为增值税免税政策。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金融机构,现在非洲为两家境外企业提供美元和人民币结算服务,请问增值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答:为境外单位之间的外币、人民币资金往来提供的资金结算服务,属于为境外单位之间的货币资金融通及其他金融业务提供的直接收费金融服务,可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问:我们是一家中国海洋运输公司,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请问增值税有什么政策?
答:根据相关政策规定,以水路运输方式提供国际运输服务但未取得《国际船舶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可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