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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税收计算公式(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10 19:17:01 热度:7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中国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中国税收计算公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中国税收计算公式

【第1篇】中国税收计算公式

公式大全

各种税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

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2、进口货物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3、小规模纳税人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二)消费税

1、一般情况: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三)关税

1、从价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适用税率

2、从量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

应纳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应税进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月预缴额=月应纳税所得额×25%

月应纳税所得额=上年应纳税所得额×1/12

(五)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稿酬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1-30%)

3、其他各项所得: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六)其他税收

1、城镇土地使用税

年应纳税额=计税土地面积(平方米)×适用税率

2、房地产税

年应纳税额=应税房产原值×(1-扣除比例)×1.2%

或年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

3、资源税

年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土地增值税

增值税=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扣除项目

应纳税额=∑(每级距的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5、契税

应纳税额计税依据×税率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计算方法

1、直接计税法

应纳增值税额:=增值额×增值税税率

增值额=工资+利息+租金+利润+其他增值项目-货物销售额的全值-法定扣除项目购入货物金额

2、间接计税法

扣除税额=扣除项目的扣除金额×扣除税率

(1)购进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购入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税额

(2)实耗扣税法

扣除税额=本期实际耗用扣除项目金额×扣除税率+已由受托方代收代交的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1、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

2、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月全部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合计/当月全部销售额、营业额合计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

销售额=含税收入(1+增值税征收率)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

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免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二)消费税额

1、从价定率的计算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税率

(1)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3)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率)

(4)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应纳消费税税额

(5)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2、从量定额的计算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消费税额=销售数量×单位数额

(三)企业所得税额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收入总额-成本、费用、损失

1、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工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产品销售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产品销售利润=产品销售收入-产品销售成本-产品销售费用-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其他业务利润=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销售税金及附加

本期完工产品成本=期初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期末在产品自制半成品成本余额

本期产品成本会计=材料+工资+制造费用

2、商品流通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主营业务利润+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汇兑损失

主营业务利润=商品销售利润+代购代销收入

商品销售利润=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成本-经营费用-商品销售税金及附加

商品销售净额=商品销售收入-销售折扣与折让

3、饮服企业应纳税所得额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税收调整项目金额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经营利润+附营业务收入-附营业务成本

经营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成本=期初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本期购进材料、商品金额金额-期末库存材料、半成品、产成(商)品盘存余额

(四)个人所得税额

1、工资、薪金所得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额=应纳水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收入额-3500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所得额-速算扣除数)/(1-税率)

2、个体工商户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1)将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换算成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当月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2/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

(2)计算全年应纳所得税额

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3)计算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

当月应纳所得税额=全年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经营月份数/12

(4)计算本月应纳所得税额

本月应纳所得税额=当月累计应纳所得税额-累计已缴所得税额

3、稿酬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1-30%)

=应纳税所得额×20%×70%

4、劳务报酬所得

(1)一次收入在20000元以下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2)一次收入20000~50000时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50%=应纳税所得额×(20%+10%)

(3)一次收入超过50000时

应纳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20%×100%=应纳税所得额×(20%+20%)

5、财产转让

财产转让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

7、境外个人所得税款扣除限额

境外个人所得税税款扣除限额=境内、境外所得按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总额×来源于某外国的所得额/境内、外所得总额

8、支付给扣缴义务人手续费的计算

手续费金额=扣缴的个人所得税额×2%

(五)土地增值税额

1、一般计算方法

应纳税总额=∑各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某级距土地增值额×适用税率

土地增值率=土地增值额×100%/扣除项目金额

土地增值额=转让房地产收入-扣除项目金额

2、简便计税方法

(1)土地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金额5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30%

(2)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1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0.05

(3)土地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0.15

(4)土地增值额超过项目金额200%的

应纳税额=土地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0.35

(六)城市建设维护税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产品销售收入额+营业收入额+其他经营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

应补交税额=实际营业收入额×地区适用税率-已纳税额

应退税额=已交税额-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七)资源税额

应纳税额=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八)车船税

1、乘人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畜力车、人力车、自行车等车辆的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车辆拥有量×适用的年税额

2、载货车年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货汽车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3、客货两用的车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

年应纳税额=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

载人部分年应纳税额=载人车适用年税额×50%

载货部分年应纳税额=载货部分的净吨位数×适用的年税额

4、机动船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机动船年应纳税额=机动船的净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5、非机动船应纳税额=非机动船的载重吨位×适用的年税额

6、新购买的车辆按购期年内的余月数比例征收车船税,其计算公式为:

新购买车船应纳车船税额=各种车船的吨位(或辆数)×购进起始月至征期终了的余月数/征期月数

补交本期漏报漏缴税额=漏报漏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

补交本期少交的税款=[应缴车船税的数量(或净吨位、载重吨位)×适用税额/按规定缴库的次数]-已缴税款

退还误交的税款=已缴的误交税款

退还应计算错误而多交的税款=已入库的税款-重新核实后的应纳税额

房产税额 年应纳房产税税额=房产评估值×税率

月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12

季应纳房产税税额=年应纳房产税额/4

(九)土地使用税额

年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使用土地的平方米总数×每平方米土地年税额

月或季应纳土地使用税税额=年应纳土地使用税额/12(或)4

(十)印花税额

1、购销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购销金额×3/1000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收取的费用×5/10000

3、加工承揽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加工及承揽收入×5/10000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承包金额×3/10000

5、财产租赁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租赁金额×1/1000

6、仓储保管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仓储保管费用×1/1000

7、借款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借款金额×0.5/10000

8、财产保险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保险费收入×1/1000

9、产权转移书据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书据所载金额×6/10000

10、技术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合同所载金额×3/10000

11、货物运输合同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应纳税额=运输费用×5/10000

12、营业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

(1)记载资金账簿应纳印花税的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固定资产原值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固定资产原值)+(自有流动资金年初数-上年已计算缴纳印花税自有流动资金总额)]×5/10000

(2)其他账簿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税额=证照件数×5

(十一)关税

1、 进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应纳关税税额=完税价格×进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运输费、保险费等

=国内批发价/(1+进口税率+费用和利润率(20%))

2、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其公式为:

出口关税应纳税额=完税价格×出口税率

完税价格=离岸价格/(1+出口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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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中国税收发展历史

纳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是每个社会成员的权利。我国的税收制度,始于隋朝,形成于唐朝,完善于宋朝,成熟于元朝。

纵观我国税收制度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纳税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逐渐由分散向集中发展;

从对税收要素的规定上看,由简单到复杂;从单一税种到税制的不断完善;从农业税为主到工商业税收为主;从主要依靠行政手段征税到法律手段征税等。

纳税制度的演变过程,也是我国赋税制度不断改革和完善的过程。 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演变过程。

先秦时期实行“租庸调制”和“户调制”两种赋税制度;汉代实行“算赋”和“口赋”两种赋税制度;

唐代实行“租庸调制”和“两税法”两种赋税制度;宋代实行“两税法”和“一条鞭法”;明代实行“一条鞭法”和“地丁制”,清代实行“摊丁入亩”。

赋税制度演变的历史表明,税收制度由分散走向集中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从不同时期税收制度的变化中可以看出我国税收制度在不断地走向成熟和完善。

一、先秦时期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的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作为一个农业大国,为了保证农业的正常发展,历代王朝都对农民课以重税,以弥补国家财政的不足。

当时实行“租庸调制”和“户调制”两种赋税制度。

租:指对土地、房屋等不动产征税,称为“租”。这是当时最主要的赋税形式。周代规定:凡拥有土地、房屋等不动产者,每年都要向政府缴纳一定的赋税(租);对个人财产多、数量大者,还要加倍征收。

庸:指以实物为计量单位的一种赋税,称为“调”。 一种物品,如牛、羊、猪、犬等牲畜,每头为一“调”;一种物品,如布帛,每匹为一“调”。

调:指在农业生产过程中征收的农业税称为“调”。

它包括实物征收和货币征收两种形式:实物征收主要包括:粮食、布帛、肉干等;货币征收主要包括:黄金和白银等金属货币和铜钱等金属货币。

户:指对居民征税的赋税形式,称为“调”。这两种赋税形式共同组成了我国古代最重要的税收形式,即“两税”制度(农业税和工商营业税)。

两税制度在先秦时期确立并形成了完整的体系,对我国封建社会税收制度的形成和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但由于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低,农业发展缓慢,国家财政收入来源比较单一,所以这一时期的赋税制度具有明显的分散性、不公平性特点。

“租庸调制”和“户调制”两种赋税制度虽然在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有一定的合理性,但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两税制度在实践中已逐渐暴露出它所固有的弊端,严重影响了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

1、土地兼并严重

土地兼并是封建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现象,是当时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

春秋战国时期,随着生产力水平的提高,封建经济获得了迅速发展,土地私有制进一步发展。

从春秋中期到战国时期,各国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土地兼并的实质是土地垄断,它直接造成农民负担沉重、土地经营分散、农业生产力下降,从而影响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当时各国为了增加财政收入,都对农民课以重税。当时各国都实行“井田制”,即把所有土地分为公田和私田两部分,分别由公、私两家耕种。

国家对农民征收地租时,一般都按公家的名义征收;在国家没有需要时,农民则可以自由买卖自己的土地。

当时各国都规定:要想取得公家的税赋,就必须向政府交纳一定数量的粮食或实物。这些实物或粮食大部分都被封建地主、官僚、高利贷者所垄断。

为了增加自身利润,这些地主和官僚往往对农民征收重税。在这种情况下,农民被迫出卖自己的土地和劳动力来维持生活。

我国历代王朝都存在着土地兼并现象。先秦时期的井田制和封建地主、官僚地主对农民课以重税就是其具体表现形式。

这种兼并在一定程度上破坏了原有的社会经济秩序,使原来的封建经济出现了崩溃的趋势,阻碍了农业生产和封建经济的发展。

2、国家财政收入减少

由于长期的两税制度,使国家财政收入减少,难以维持国家运转。两税制度不仅造成国家财政收入的减少,而且也使国家税收体制发生变化。

战国时期,各国都有实行“租庸调制”的需求。秦朝统一后,商鞅变法在秦国实施“租庸调制”,到秦惠文王时期(前339年—前316年),“租庸调制”已成为秦国的主要税制。

秦国在实行“租庸调制”期间,政府通过向农民征收实物税(即农业税)和货币税(即工商营业税)来弥补财政支出。

这一时期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实物税(即农业税)。

秦朝末年,刘项相争,刘邦打败项羽后建立汉朝。汉高祖即位后不久,就开始了两税制度的改革。

东汉时期,为弥补财政不足而实行“户调”制度。从汉献帝初平元年(190年)开始实行“户调”制至光武帝建武中元二年(57年)废除,前后实施了将近100年。

两税制度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财政紧张的局面,但从总体上来看,两税制度的改革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国家财政困难的问题。

两汉时期国家财政收入主要依靠“租庸调制”和“户调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提高,“租庸调制”和“户调制”所体现的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现象日益突出。

西汉时期地主土地私有制开始兴起,土地兼并现象日益严重;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也不断强化,农民流民大量出现。

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均造成国家财政收入减少和社会财富分配不合理现象日益突出是两税制度改革失败的主要原因之一。

3、农民负担加重

自汉以后,农民负担进一步加重。农民负担加重的主要原因是赋税的严重不均和徭役制度的不断发展。

西汉时期,统治者为加强中央集权,解决农民负担问题,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减轻徭役、提高农民地位等。但是由于土地兼并现象严重,使得广大农民丧失了自己的土地,沦为依附农民。

因此,“租庸调制”下的土地兼并现象十分严重。

西汉中期以后,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政权的巩固,统治者便以恢复井田制为名,企图恢复和发展封建经济。

而“黄老之术”与法家思想相结合则是其重要手段。其主要内容是:废除井田制后产生的土地国有制和均田制;不分等级、不论身份、不分贫富地占有土地;“限田”和“限奴婢”;“兴功惧暴”等。

这一政策导致了农民负担加重和土地兼并加剧。 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门阀制度的发展,世家大族不断兼并土地和农民,导致赋税制度更加不公。

其中较为典型的是实行均田制之后又实行的“户调制”。 两税法实行以后,赋税制度进一步加重了农民负担。

其中最典型的是曹魏时期实行的“丁银制度”。这项制度规定:成年男子每年都要向官府缴纳一笔数额不等的“丁银”(即人头税),如果不纳税或少纳税则会受到处罚。

此外,汉代农民除承担农业税外还需负担“力役”和“徭役”(又称“杂役”),即服徭役和服兵役。这种沉重的负担严重束缚了农民劳动生产的积极性,限制了农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生产力的提高。

二、汉代

汉初沿袭秦制,以口赋为主,以算赋为辅,无固定的田租和徭役。从文帝、景帝到武帝时期,开始出现按人丁征收徭役的政策。

汉景帝时期,正式规定租庸调。汉初租庸调制的主要内容是:口赋、力役三项,其租庸调制的基本原则是“与天下同其利”。

汉武帝时期,颁布了《算罔律》《斗讼律》《田律》等法律,统一了赋税制度。

实行“算赋”制度,就是以口出算的方法按人丁课税,在不分男女、年龄、身份的情况下统一按口出算;实行“口赋”制度,就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田租和力役。

两种赋税制度的共同特点是按人丁征税。为了稳定赋税收入,两汉还采取了一些新措施。

为了解决财政困难和保障军需民食,两汉统治者采取了一些新措施,如:允许人民“自卖为奴”、“以奴婢抵罪”;在全国范围内废除了奴婢和私生子的私籍制度;

鼓励人民积极开垦荒地;为地方政府增加财政收入,对边郡实行“置军法”。这些措施有效地保障了汉王朝的安全和稳定,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1、两汉赋税制度的主要特点

赋税项目多,名目繁多。汉代的赋税项目共有50多种,既有按财产多少课征的资产税,也有按人丁负担的人头税。

除了资产税外,还有田租、人头税等,名目繁多。 (2)赋税形式灵活多变,赋税征收程序复杂。汉代实行租庸调制后,除了田租和人头税外,还有许多不属于租庸调制的税收项目。

例如:以物易物者有“货殖”、“鱼盐”之利;以钱易物者有“算缗”、“告缗”之法;以货物易钱者有“算赋”、“算调”之法;以盐铁易钱者有“算卖”之法;等等。

总之,除少数特例外,各税种均为名目繁多的名目。

按资产征收的人头税在汉代继续存在,并有所发展。两汉时期,随着土地兼并的加剧和人口的大量增加,贫富差距加大,出现了按资产征收的人头税。

到东汉时,又出现了按人丁征收的人头税。这些政策有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4)赋税形式以实物为主,货币为辅。

汉代实行租庸调制后,除了田租和力役外,还有实物(如酒、帛、钱等)和货币(如算缗、告缗等)两种形式。

实物(如酒、帛等)属于生活用品范围;货币(如钱)属于生产用品范围。这种以实物为主、货币为辅的税制形式与汉代国家财政收入的需要相适应。 (5)盐铁专卖制度促进了汉代经济的发展和繁荣。

西汉初期,政府通过盐铁专卖获得大量的财政收入;到了汉武帝时期,又进一步采取措施使盐铁专卖更加制度化和规范化。

盐铁官营既保证了国家财政收入,又促进了工商业的发展;而政府控制了盐铁生产和销售环节后,又通过专卖制度获得大量利润。

这一政策既有利于政府增加财政收入、维护统治秩序、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和繁荣,也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2、两汉税制的主要变化

以人丁为征税对象,征收丁税。汉朝时期,实行口赋与口徭役并用的办法,但都是按人丁为征税对象。

由于人口众多,人丁越多,负担越重。公元前180年,汉武帝在全国范围内推行“算赋”制度,开始按户征收人头税。

算赋是以户为征税对象,每户每年的口赋和口徭役的总额为“算”,其征收对象主要是男子。

汉平帝时,又实行“平调”制。所谓“平调”制就是根据每户的丁税多少,按丁配到相应的土地上去服役,每人每年的“平调”总额为50钱。 (2)田租以“租庸调”为主,与劳役混合征收。

汉朝时期,实行租庸调的原则是:田租和力役各占一半;徭役则按“庸”计算。自汉代开始出现了以户为征税对象的田租和力役并行的田租制和役租制。

公元前138年(汉宣帝在位时)汉武帝颁布了《废免令》,规定农民不再缴纳劳役,只缴纳田租。

公元前124年(元朔二年)又颁布《徙戎令》,规定农民可以自由迁徙到边郡耕种土地。租庸调中除田租外还包括力役,就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徭役。 (3)财产税的征收方式以“算缗”为主。

汉朝时期的财产税制有两种形式:一种是“算”中所包括的各种赋税和劳役;另一种是“缗”中只包括算缗的部分内容。

汉初实行“算”制时,即按口计算财产税制,到汉武帝时才开始实行按亩计算财产税制。

【第3篇】中国税收历史报告

①耶律阿保机颁行契丹文字

920年1月25日(农历一月初二)

契丹原来没有文字,刻木契记事。耶律阿保机从任鲁不古和突吕不受命依仿汉字偏旁制成文字数千个,称为“契丹大字”。契丹大字制成后,于920年1月25日(辽神册五年正月初二日)阿保机立刻颁行。后来阿保机的弟弟迭刺学习了回鹘文,又创制了“契丹小字”,据说他的字“数少而连贯”,可能是用拼音字母所制成的。

②宋英宗赵曙驾崩

1067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

赵曙是宋太宗赵光义的重孙,宋真宗赵恒之弟商王赵元份的孙子,宋仁宗赵祯堂兄濮安懿王赵允让的第十三子,母亲为仙游县君任氏。最初,江宁节度使赵允让(“濮安懿王”的称号是仁宗后来加封的)梦见两条龙与太阳一起坠落,就用衣服接着。到明道元年(1032年)正月三日,赵曙在宣平坊宅第出生的时候,红光照遍居室,有人看见黄龙在红光中游动。

宋仁宗赵祯自己没有儿子(三个儿子全部早夭),于是在景佑二年(1035年),幼年的赵曙被仁宗接入皇宫,赐名为赵宗实,交给曹皇后(后来的曹太后)抚养。

赵宗实(后来的英宗赵曙)天性极为孝顺,喜好读书,不做嬉游玩乐的事情,穿的用的节俭朴素得像一个儒者。常穿着朝服见他的老师,说:“你是我的老师,不敢不以礼相见。”当时吴王宫教授吴充进呈《宗室六箴》,仁宗把它交给宗正,赵宗实把内容写在屏风上来约束自己。

景祐三年(1036年),赵宗实被封为左监门卫率府副率,后升为右羽林军大将军、宜州刺史。

宝元二年(1039年),仁宗的亲生儿子豫王赵昕出生后,赵宗实出宫回到生父赵允让身边。

庆历三年(1043年)正月,豫王赵昕早夭。皇祐二年(1050年),赵宗实(即后来的赵曙)的官职升为右卫大将军、岳州团练使。

嘉佑三年(1058年),濮安懿王逝世后,把所佩带过的玩物分给各位儿子,赵宗实所得到的,全部分给了那些等安葬父亲后就要离开这里的王府旧人。宗室子弟中有人借了金带却拿铜带还,主管的人把这事告诉他,赵宗实说:“这真是我的带啊!”便接受下来。曾让殿前侍者给他卖掉犀带,那犀带值钱三十万,被弄丢了,赵宗实也不追问。

嘉佑三年(1058年)6月,丞相韩琦、龙图阁直学士包拯等人又向仁宗提立皇太子的事情,仁宗说后宫又有怀孕的,此事等等再说。结果没多久,后宫确实生产,但是个女孩。当时赵宗实刚好因生父赵允让逝世服丧。

嘉祐六年(1061年)农历十月十二日,朝廷打算起用赵宗实担任秦州防御史、知宗正寺,赵宗实以守丧期未满而推辞。赵宗实四次上奏推辞,朝廷才允许他继续守丧。守丧完毕之后,赵宗实又被授给秦州防御使、知宗正寺,他再次推辞。嘉佑七年(1062年)农历八月,朝廷允许赵宗实罢去宗正一职,又担任岳州团练使。

嘉祐七年(1062年)农历八月初四,赵宗实被立为皇子;初九,改名赵曙。

赵曙听到诏命后称病,推辞当皇子,请潭王宫教授周孟阳撰写奏疏,周孟阳做了些劝诫,赵曙连忙拜谢。奏疏上了十多遍,仁宗没有同意,下诏同判大宗正事安国公从古等人前往劝告服从命令,于是众臣到赵曙卧室扶起他送入皇宫。赵曙才答应做皇子,并告诫舍人说:“谨慎地守好我的屋舍,皇上有了后嗣,我就回来。”

农历八月三十日,赵曙出现在清居殿。从此以后,赵曙每天两次朝拜仁宗,有时还到皇宫内服侍仁宗。农历九月,赵曙被封为齐州防御史、巨鹿郡公。

嘉祐八年(1063年)农历三月,仁宗逝世。夏四月初一,曹皇后发布遗诏,让赵曙继承皇帝位。文武百官进入宫廷,痛哭哀悼。韩琦读仁宗遗诏制命。赵曙到东殿接见文武百官。正式即位,是为宋英宗。四月初二,大赦天下,赐给百官爵加一等,奖赏各军。

曙想为仁宗守丧三年,命令韩琦代理军政事务,宰相大臣等不答应,赵曙才收回成命。四月初四,赵曙生病。派韩贽等人向契丹报告英宗即皇帝位的消息。四月初五,尊奉曹皇后为皇太后。四月初八,下诏请求皇太后共同处理军国要事。四月十四日,皇太后到小殿垂帘听政,宰臣又到小殿帘前上奏国事。四月十四日,制作受命宝印。四月十六日,任命皇长子赵顼为安州观察使、光国公。

赵曙即位之初,由于生病便由曹太后来垂帘听政。一些宦官不断向曹太后说赵曙的坏话,致使两宫嫌隙萌生,关系颇为紧张。

为了调解两宫矛盾,韩琦和欧阳修先对曹太后说:“您侍候先帝仁宗这么多年,天下谁不知道您是一个又贤德、又宽厚、又仁慈、又通达的人,为什么现在会和儿子过不去呢?他是个病人,您不至于和他一般见识吧。难道您希望别人象议论天下其他继母那样去议论您吗?”

他们又对赵曙说:“自古以来,天下贤明的君主不计其数,人们为什么唯独称颂舜为大孝子?难道其他人都不孝顺?当然不是。父母慈爱而子女孝顺是很平常的事情。如果父母作的不好而子女依然孝敬有加,那才值得称道啊。过去太后是个什么样的人难道您还不清楚?您只管尽您作人子的孝心,相信太后一定不会亏待了您。”在大家的劝解下,两宫之间的矛盾得以逐步缓和。

治平元年(1064年)农历五月,赵曙病体恢复,曹太后撤帘还政。赵曙亲政仅半个月,宰相韩琦等人就向他提议请求有关部门讨论赵曙生父的名分问题。当时仁宗逝世已有14个月,赵曙批示,等过了仁宗大祥(中国古代汉族丧礼仪式之一,父、母丧后两周年(即第二十五个月)举行的祭礼)再议。

治平元年(1064年),京畿、宋、亳、陈、许、汝、蔡、唐、颍、曹、濮、济、单、濠、泗、庐、寿、楚、杭、宣、洪、鄂、施、渝等州,光化军、高邮军发生大水灾,赵曙派遣使臣巡视,疏治河道,赈济抚恤灾民,免除灾民赋税。

同年,西蕃瞎毡的儿子瞎欺米征归附宋朝。

治平二年(1065年)农历四月初九,韩琦等再次提出赵曙生父的名分问题,于是,赵曙出诏将议案送至太常礼院,交两制以上官员讨论。由此引发了一场持续18个月的论战,这就是北宋史上的“濮议”事件。

治平三年(1066年),中书大臣共同议事于垂拱殿,当时韩琦正在家中祭祀,赵曙特意将其召来商议,当时即议定(赵曙生父)濮王称皇考,由欧阳修亲笔写了两份诏书,交给了赵曙一份。到中午时分,太后派了一名宦官,将一份封好的文书送至中书省,韩琦、欧阳修等人打开文书,相视而笑。这份文书正是欧阳修起草的诏书,多了太后的签押。

赵曙便立刻下诏停止讨论。同时又将宰相与执政们召来,商量如何平息百官的情绪,以稳定时局。赵曙最后同意了欧阳修等人的意见,将吕诲等三名御史贬出京师。[7]

治平三年(1066年)十一月初八,赵曙再次生病,同年十二月在宰相韩琦的建议下,立长子赵顼为太子。

有一天,赵曙对赵顼说:“按照国家的旧制度,士大夫的儿子有娶皇帝女儿的,公主们都因身价高升而避开公婆的尊长地位,这于情于理都说不过去。我总是在想这件事,醒时睡时都为此感到不安,怎么能因为富贵的缘故,而违背一般的人伦长幼之序呢?可以下诏有关部门改掉这个规矩。”遇上患病,赵曙没有实现这一愿望。

治平四年正月八日丁巳(1067年1月25日),赵曙因病驾崩于福宁殿,享年36岁,殡于殿西阶,庙号英宗,群臣上谥宪文肃武宣孝皇帝,八月二十七日癸酉,葬赵曙于永厚陵(今河南巩义孝义堡)。

③民族英雄戚继光病逝

1588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八)

明朝嘉靖年间,我国东南沿海人民进行过一场轰轰烈烈的抗倭斗争。指挥这场斗争的就是抗倭名将、军事家戚继光。

戚继光是山东莱芜人,1528年11月12日出生于将门家庭。他自幼立志从戎,酷爱军事,中过武举。1553年,他被派往山东担负从海上防倭的重任,后来又调到浙江镇守宁波、绍兴、台州。到浙江以后,他积极组织新军,进行严格训练,取得了慈溪、台州大捷,全歼了侵犯浙江的倭寇。后来,倭寇到福建沿海骚扰,戚继光又率军开赴福建、广东抗倭前线。他率领军队插进倭寇的大营,乘敌人不备,把倭寇全部消灭。从1562年至1566年,戚继光和俞大猷一起,率领军队肃清了福建和广东沿海一带的倭寇。1567年,由于北边鞑靼南犯,戚继光被调到北方训练边兵,前后共有16年的时间,不仅使边地出现了太平景象,而且使都城北京的安全也有了保障。

戚继光不仅是一位战功赫赫的爱国名将,同时还是一位杰出的兵器制造专家。他一生在军事上有不少创造发明,其中之一便是地雷。早在嘉靖42年,戚继光就发明了一种叫做“木发

④郑成功攻击荷兰在台湾的热兰遮城

1662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初六)

郑成功是明末清初著名的民族英雄,原名福松、森,号大木,福建南安县石井村人。其父郑芝龙,是南明隆武朝“建安伯”,曾组织向台湾移民,积极开发台湾岛。1653年(清顺治10年),南明永历帝(朱由榔)又封他为“延平郡王”。

1661年4月,郑成功令长子郑经防守厦门,亲率战舰120艘,将士25000余人,于台湾禾寮港登陆,经过激烈的海战,郑军击沉荷 军主力舰“赫克托”号,收复了“赤嵌楼”。在近一年的争夺中,荷军伤亡近2000人,1662年1月25日 郑成功军攻荷兰在台湾的热兰遮城 。击败侵占台湾38年之久的荷兰殖民主义者,迫使殖民总督揆一于同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签字投降,撤离台湾。郑成功在台湾成立第一个汉人政权,然而,因为当时热带地方卫生条件不好,郑成功感染时疫,终于病倒,同年5月病逝,享年39岁。原葬台南洲仔尾。康熙皇帝题撰挽联:“四镇多贰心,两岛屯师,敢向东南争半壁;诸王无寸土,一隅抗志,方知海外有孤忠。”

⑤清朝大学士刘墉逝世

1805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

 刘墉(1719~1804),字崇如,号石庵,另有青原、香岩、东武、穆庵、溟华、日观峰道人等字号,清代书画家、政治家。山东省高密县逄戈庄人(原属诸城),祖籍江苏徐州丰县。乾隆十六年(1751年)进士,刘统勋子。官至内阁大学士,为官清廉,有乃父刘统勋之风。刘墉是乾隆十六年的进士,做过吏部尚书,体仁阁大学士。工书,尤长小楷,传世书法作品以行书为多。嘉庆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卒于京。谥文清。

刘墉于清朝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进士,一年后散馆,授编修,进入仕途,再迁侍讲。乾隆二十年(1755年)十月,其父刘统勋(时任陕甘总督)因办理军务失宜下狱,刘墉受株连而遭逮治,旋得宽释,降为编修。次年六月,充广西乡试正考官。十月,提为安徽学政。任职期间,针对当时贡生、监生管理的混乱状况,上疏“请州县约束贡监,责令察优劣”,并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补救办法,“部议准行”。

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十月,调任江苏学政。在任期间,他又上疏:“生监中滋事妄为者,府州县官多所瞻顾,不加创艾。(行政官员)既畏刁民,又畏生监,兼畏胥役,以致遇事迟疑,皂白不分,科罪之后,应责革者,并不责革,实属阘茸怠玩,讼棍蠹吏,因得互售其奸。”这一看法深刻而又切中时弊,因此深受乾隆皇帝的赏识,称赞其“知政体”,并于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任命他为山西省太原府知府。

乾隆三十年(1765年),升任冀宁道台。第二年,因任太原知府期间,失察所属阳曲县令段成功贪侵国库银两,坐罪革职,判死刑。乾隆帝因爱其才,特加恩诏免,发军台(清代西北两路传达军报及官文书的机构,即邮驿)效力赎罪。次年赦回,命在修书处行走。乾隆三十四年(1769年),授江宁府知府,有清名。第二年,迁江西盐驿道。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擢陕西按察使。第二年,其父刘统勋病故,回家服丧。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三月,刘墉服丧期满还京,清廷念刘统勋多年功绩,且察刘墉器识可用,诏授内阁学士,任职南书房。十月,任《四库全书》馆副总裁,并派办《西域图志》及《日下旧闻考》,任总裁。次年七月,充江南乡试正考官,不久,复任江苏学政。在任期间,曾劾举秦州举人徐述夔著作悖逆,要求按律惩办。是年底(乾隆四十三年),刘墉以劾举徐述菱著作悖逆事有功和督学政绩显著,迁户部右侍郎,后又调吏部右侍郎。

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授湖南巡抚。时值湖南多处受灾,哀鸿遍野,无灾州县也盗案迭起,贪官污吏猖獗,百姓怨声载道。刘墉到任后,一面查明情由,据实弹劾贪官污吏,建议严办;一面稽查库存,修筑城郭,建仓储谷,赈济灾民,井准许民间开采硝石。仅一年余,库银充实,民粮丰足,刘墉赢得了百姓的爱戴。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迁刘墉为都察院左都御史。次年三月,仍任职南书房;不久,又充任三通馆总裁。此时,御史钱沣弹劾山东巡抚国泰结党营私等。刘墉奉旨偕同和珅审理山东巡抚舞弊案。刘墉至山东,假扮成道人,步行私访,查明山东连续三年受灾,而国泰邀功请赏,以荒报丰。征税时,对无力缴纳者,一律拿办;并残杀进省为民请命的进士、举人9人。及至济南,经审问,查清国泰已知贪赃案发,遂凑集银两妄图掩饰罪行。刘墉如实报奏朝廷,奉旨开仓赈济百姓,捉拿国泰回京。此时皇妃已为国泰说情,有的御史也从旁附和,和珅亦有意袒护国泰。刘墉遂以民间查访所获证据,历数国泰罪行,据理力争,终使国泰伏法。在处理国泰一案上,刘墉不畏权要,刚正无私,足智多谋,与钱沣一起挫败了皇妃及和珅等人的阻挠而成功地执行了大清律法,为民除了害。后来,民间曾据此事写成通俗小说《刘公案》,对这位“包公式”的刘大人大加颂扬。

国泰案结,刘墉被命署吏部尚书,兼管国子监事务。不久授工部尚书,仍兼署吏部,并充任上书房总师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六月,命署直隶总督。八月,又调吏部尚书,不久,充顺天乡试正考。是年底,充经筵讲官。次年五月,复兼理国子监事务。六月,授协办大学士。乾隆五十一年(1786年),充玉牒馆(修帝王族谱之处)副总裁。

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四月,以上书房阿哥师傅们久不到书房,刘墉身为总师傅而不予纠正,被降职为侍郎。不久,授内阁学士,提督顺天学政。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初,迁都察院左御史,旋擢礼部尚书,并再次兼管国子监事务。五月,又署吏部尚书。嘉庆二年(1797年)四月,授刘墉为体仁阁大学士。五月,奉旨偕同尚书庆桂到山东办案,并察看黄河决口的情况。察看黄河之后,他上疏请求于秋后在决口处“堵筑”,下游“宽浚”。朝廷采纳了他的意见。嘉庆四年(1799年)三月,加太子少保。后奉旨办理文华殿大学士和珅植党营私、擅权纳贿一案。刘墉不畏权势,很快查明和珅及其党羽横征暴敛、搜刮民脂、贪污自肥等罪行20条,奏朝廷。皇上处死了和珅,没收了他的家产。

嘉庆四年底,刘墉上疏陈述漕政,对漕运中的漏洞体察至深,忧国忧民之情溢于言表,嘉庆皇帝看后,深以为然。嘉庆六年(1801年),刘墉充任会典馆正总裁。

刘墉不仅是政治家,更是著名的书法家,是帖学之集大成者,是清代四大书家之一(其余三人为成亲王、翁方纲、铁保)。清徐珂在其《清稗类钞》中称赞刘墉道:“文清书法,论者譬之以黄钟大吕之音,清庙明堂之器,推为一代书家之冠。盖以其融会历代诸大家书法而自成一家。所谓金声玉振,集群圣之大成也。其自入词馆以迄登台阁,体格屡变,神妙莫测。”刘墉是一位善学前贤而又有创造性的书法家,师古而不拘泥。刘墉书法的特点是用墨厚重,体丰骨劲,浑厚敦实,别具面目。刘墉之书,尤善小楷。后人称赞他的小楷,不仅有钟繇、王羲之、颜真卿和苏轼的法度,还深得魏晋小楷的风致。刘墉兼工文翰,博通百家经史,精研古文考辨,工书善文,名盛一时。著有《石庵诗集》刊行于世。

嘉庆七年(1802年),皇上驾幸热河,命刘墉留京主持朝政。此时,他八十有余,却轻健如故,双眸炯然,寒光慑人。

1805年1月25日(嘉庆九年[1804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刘墉卒于官,享年85岁。卒后赠太子太保,谥号文清,入祀贤良祠,谕祭葬。

⑥中华民国将领、冯玉祥手下十三太保之一韩复榘出生

1891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初五)

韩复榘,字向方。祖籍湖北武昌府蒲圻县 ,明永乐年间先祖徙河北霸州蒲疙瘩定居,清初再迁东台山村,到榘辈已十八代。

清光绪十六年(1890)农历正月初五日,榘即出生在河北省霸州城东九公里中亭河畔三面环水的东台山村的一个小康之家。有六间平房,三十多亩耕地和自养畜及碾磨等。祖父韩应征早殁,祖母杨氏守节支撑门户,抚育子女。父亲兄弟二人:其父韩世泽,宇净源,患脚病,走路稍蹩,是一名清末秀才,在本村当塾师;其叔韩洁亭,是村中能言善道的佼佼者。

14岁时,父母为他娶妻高艺珍,即一代名士高步瀛的侄女。

1910年入陆军第二十镇冯玉祥营。辛亥革命后随冯参加滦州起义,起义失败后还乡。

1912年再次投冯玉祥部。初任秘书,后任连长、营长、团长、旅长。

1926年冯玉祥部退至宁夏时,投靠山西商震,任晋军第十三师师长。同年9月冯玉祥“五原誓师”后复归冯部,任援陕军第六路司令。

1927年升任第二集团军第六军军长、第三方面军总指挥。

1928年任国民革命军第二集团军暂编第一师师长、第二十师师长。12月任河南省政府主席。

1930年任讨逆军第三团总指挥,率部开赴山东,9月被任命为山东省政府主席。

1931年后,历任国民政府委员、鲁豫清乡督办、山东全省保安司令等职。督鲁7年,捕杀大批***员、人民群众,镇压***领导的农民武装暴动。同时截留地方税收,扩充自己的军队,与蒋介石的中央保持半独立关系。抗日战争爆发后,任第五战区副司令长官兼第三集团军总司令,负责指挥山东军事,承担黄河防务。日军进攻山东时,蒋介石将韩复榘队伍中的炮兵全部调走,导致不战而放弃山东。后又与刘湘等人密谋倒蒋。

1938年1月11日被蒋介石邀至开封参加北方将领会议。后扣押至汉口,1938年1月24日以“违抗命令,擅自撤退”罪被枪毙。

韩复榘主政山东后,很快改组了省政府,提出了“澄清吏治”、“根本清乡”、“严禁毒品”、“普及教育”四项施政计划。张绍堂、李树春、何思源等是他的主要幕僚。韩复榘治鲁七年,山东教育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对教育工作,韩总是放手让何思源去做,而且没有向教育界安排过一个私人,这在当时是很难得的。韩复榘听了梁漱溟的讲学,对他的道德学问很是仰慕,于是便有了后来在山东鼎力支持梁的乡村建设计划。梁也直言不讳地说:“我们的经费主要是靠中国的地方政府。在河南靠冯玉祥,在山东靠韩复榘。”

韩复榘在山东推行乡村建设计划,旨在进行政治及行政改革。韩说:“中国紊乱至此,非从农村整理入手不可,余个人对此迷信甚深。在济南曾办‘村治学院’,现在山东又办有邹平之‘乡村建设研究院’。”又说:“我学识浅陋,而有学识的即‘乡村建设研究院’。因为它是集合知识能力分子在救济农村,一方(面)培养农民知识,一方(面)把农村组织起来,有组织才有力量。”他还说:“军队需要整理,不整理早晚要垮;政治也需要改革,不改革也是早晚要垮的。”他呼吁:“我不会改革,请梁先生帮我们改革吧!”韩复榘对梁漱溟非常尊重,当面称之为“梁先生”。凡梁所提建议,韩多采纳。梁漱溟对韩复榘的评价是:“他对儒家哲学极为赞赏,且读过一些孔孟理学之作,并非完全一介武夫。”

另外,韩复榘对戏剧事业十分热衷。当“晦鸣社”又回到济南演出时,其推出的爱国新剧受到韩复榘的关注。在一次剧团上演《文天祥》时,韩突然上台发表即兴演讲。他说:“王先生编的戏很不一般,兄弟认为大有深意,列位要好生想想,这才叫移风易俗哩!” “晦鸣社”因此而声名大噪。

1931年,齐如山与梅兰芳、余叔岩、张伯驹、陈半丁等在北平创立“北平国剧学会”,后因经费问题而一度停办。韩复榘在济南闻讯后,鼓励齐“务必把‘国剧学会’再恢复起来”,并赞助他4000元的开办费及每月400元的经常费。“北平国剧院”很快又重新开展工作,直到抗战爆发。

1938年1月24日晚,韩复榘在禁闭室被枪毙于武昌城外,身中三弹,当场身亡,死时四十八岁。

韩复榘死后,《中央日报》向全国发布消息,宣布他的十大罪状。这十大罪状是:1.违抗命令,擅自撤退。2.按兵不动,拥兵自保。3.勾结日寇,阴谋独立。4.收缴民枪。5.纵兵殃民。6.派销鸦片。7.破坏司法独立。8.擅征和截留国家税款,破坏税制。9.侵吞国防经费。10.扰乱金融。

过后,蒋介石念及其中原大战中的功劳及其部下的劝说下准其安葬,因韩是二级上将,又是一省主席。韩复榘的灵柩被安葬于豫鄂交界处的鸡公山墓地。墓前立一石碑,上刻“韩复榘之墓”五个大字(1954年韩复榘的灵柩经人民政府批准,由其子女迁往北京香山万安公墓安葬)。

梁漱溟对韩复榘的评价是:“韩复榘作战英勇,又比较有文化,方深得冯玉祥的重用和信任,一步步提拔,而成为冯手下的一员大将。后来他离冯投蒋,去山东主政八年,曾试图做出一些政绩,直到抗战爆发,被蒋介石杀头。”“他对儒家哲学极为赞赏,且读过一些孔孟理学之作,并非完全一介武夫。”

当代著名学者、教育家徐北文曾撰文称:“韩复榘在西北军以能诗文、擅书法发迹。他在山东主政后,把一些术士、僧道统统赶出衙门,并重用何思源、梁漱溟、赵太侔等新派文人。韩与张宗昌的不同,是由于文野之分。”

⑦中国第一部专门刑法典颁布

1911年1月25日(农历十二月二十五)

1911年1月25日,清廷颁布《清朝刑律》,为中国第一部专门刑法典。

一、总则。规定法例、不为罪、未遂罪、累犯罪、俱发罪、共犯罪、刑名、宥减、自首、酌减、加减刑、缓刑、假释、恩赦、时效、时例、文例等内容。

二、分则。规定了对36种罪名是:侵犯皇室罪、内敌罪、外患罪、妨害国交罪、漏泄机务罪、渎职罪、妨害公务罪、妨害选举罪、骚扰罪、逮捕监禁人脱逃罪、藏匿罪人及湮灭证据罪、伪证及诬告罪、放火、决水及妨害水利罪、危险物罪、妨害交通罪、妨害秩序罪、伪造货币罪、伪造文书印文罪、伪造度量衡罪、亵渎祀典及发掘坟墓罪、鸦片烟罪、赌博罪、奸非及重婚罪、妨害饮料水罪、妨害卫生罪、杀伤罪、堕胎罪、遗弃罪、私滥逮捕监禁罪、略诱及和诱罪、妨害安全信用名誉及秘密罪、窃盗及强盗罪、诈欺取财罪、侵占罪、赃物罪、毁弃损坏罪。

三、暂行章程。对尊亲属有犯,不得适用正当防卫之例。其中6种处以死刑者,仍用斩。

【第4篇】中国每年烟草税收

阿里、腾讯是我国最高调的科技公司,移动、联通,或者国际电网、四大银行都是我们印象中的巨无霸,感觉他们是在躺着挣钱。比如2023年腾讯、阿里的净利润分别是,411亿元、367亿元。移动利润是1143亿。

但是,他们所有加起来也不够另一家的零头。那一家就是烟草总公司。

从2023年《财富中国》里摘出了一些数据,从这些数据我们可以看到,烟草总公司一年的利润居然是破万亿的,一家可以直接挑战四大行+二桶油。

更恐怖的数据是,烟草公司几乎把所有的利润都拿出来当税收给缴纳了,2023年烟草行业实现利润总额11436亿元,上缴财政总额10950亿元,这就是中国烟草人津津乐道的二个破万亿,利润破万亿,税收破万亿。

这是什么概念?

2023年中国财政总收入也才17万亿,也就17家烟草总公司而已!!

我们看看大名鼎鼎的浙江杭州淘宝的数据,2023年税收排行榜,浙江省排名2、3、4位的天猫、淘宝、网易三家公司的总和,大概和烟草公司浙江分部差不多。

另一个横向对比。

我们为之民怨沸腾的房地产行业,在房价暴涨,房企疯狂拿地的2023年,全国一年的土地出让总收入,也就仅仅只有3.7万亿元。从1999年至2023年,这十七年全国土地出让收入总额约27.29万亿元,年均1.6万亿元,大部分还要分给地方政府。也就是一年一个烟草总公司。

所以我不得不感叹一句,中国的烟民们真伟大!!!

【第5篇】中国以色列税收协定

编者按:这篇文章选自本人新著《商业的逻辑》第六章国际风云篇,于 2023年 11月发表于《识局智库》,原题为“创新与以色列”,此处略有改动。以下为文章全文:

在人类发展的历史长河中,每一个创新之举都是一颗璀璨的明星,照亮来去的路。英语 innovation(创新)这个词起源于拉丁语。简单来说,创新即推出新事物,它有三个方面的含义:更新、创造和改变。意指以现有的知识和物质,在特定的环境中,遵循一定的规律,改进或创造新的事物,并能获得一定有益效果的行为。它要求人们形成创造性思维,做别人现在没有做过的事情或者提出别人没有想到的概念,从而有所改变,而这种改变可以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创新是一个过程,即从新颖、创造、发明到创新,也是实现创造发明潜在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过程。前人的创新成果是后人创新的源泉和动力。每一个创新成果都是令人骄傲,让历史铭记的。那么,在这其中,什么是迄今为止最伟大的创新呢?我曾在一个重要场合参加过这样的讨论。

有人说是文字的发明。的确,文字系统的产生和发展,使传播的时间限制和空间限制被打破。只要有文字在,传播便永远不会停止。无论过去多少年,曾经的历史都可以用文字的形式留存下来。

有人说是印刷术的发明。印刷术不仅使传播更加精确快捷,也可以为很多文字作品提供副本,提高保存度。世界各地的人们通过文字印刷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大大地提高了对外传播和全球传播的效率。

有人说是蒸汽机。的确,蒸汽机的发明,使英国成为世界上最早利用蒸汽推动铁制“海轮”的国家。随着它的推广普及,人类进入“蒸汽时代”,生产和生活的面貌被彻底改变,极大地推动了经济的发展。

也有人说,以 3d打印技术为典型代表的新型制造技术,将成为引领未来制造业变革的重要创新技术之一,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生产组织方式。这些新型制造技术可以极大地释放人的创造力和想象力,使创新经济商业模式成为可能。

当然,不仅是一些技术或产品令人叹为观止,一种社会制度、一种法律体系、一个思想谱系,甚至是一家现代公司的诞生,都是伟大的创新。

然而,这一切的创新之举都源于人,是人的创造性思维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所以,我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创新是基因技术,因为它是提升和延续生命的创新,是本体,其他都是从属。试问:在这个世界上,还有什么比生命更加重要的呢?基因技术被誉为前沿创新的“蓝海”,随着这项技术的发展,人们对生命的认知日益深入。

2023年 11月 9日,在 apec工商领导人峰会上,我们提出了“中国经济呈现出新常态。 ”中国经济增长新常态有几个主要特点:速度——“从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结构——“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动力——“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转向创新驱动”。2023年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国家发展战略。自此之后,“创新”成为使用频率很高的词,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话题。中国正在通过科技的发展和模式的创新,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但不可否认的是,中国当下的创新力相对较弱,需要较长时间才能逐步建立起来。在这个过程中,我们需要向那些具有创新精神和创新成果丰富的国家学习。在这方面,美国和以色列无疑走在前边,可以成为中国学习的榜样,其中,以色列更值得关注。

畅销书《创业的国度——以色列经济奇迹的启示》的作者美国人丹·塞诺( dan senor)和以色列人索尔·辛格( saul singer)在书中写道:“在这个世界上,如果你想找到创新的关键所在,以色列是值得去的一个地方。世界需要创新,而以色列拥有创新。”他们所言的确不虚。

以色列仅有 2.5万平方千米的国土面积,人口 835万,约为全球人口的 0.2%,但有 162位犹太人获得了诺贝尔奖,占诺贝尔奖总数的 20.2%;以色列企业在美国纳斯达克上市的数量超过欧洲所有国家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公司总和;自 1995年起,以色列的经济增长超过了世界发达国家的平均水平, 2023年 7月 1日,世界银行发布的人均 gni(国民总收入)排名显示:以色列以人均 34990美元在全球排名第 19位。以色列在高科技产业领域的综合实力更是居于世界前列,科技对 gdp的贡献高达 90%以上。以色列的生命科学技术也处于全球领先地位,根据以色列高科技产业组织( iati)在 2023年 iati生物医药年会上发布的数据显示:以色列当年有 1380家生命科学公司,其中,医疗器械类公司有 725家,约占 53%;生物科技和制药类公司有 317家,约占 23%;数字或移动医疗保健类公司有 285家,约占 20%。

以下这些数据做了有力的说明:

以色列人均拥有创新企业数位居世界第一;

以色列人均拥有高科技公司数量位居世界第一,因而被称为“世界硅谷”;

以色列每万人在国际科学杂志上发表论文数在世界上居首位,人均科技论文数排名第三位,人均论文引用数据位列世界第四;

以色列劳动力中有 25%是科技专业人员,远远高于美国和日本;

以色列每万人中就有近 150名科学家和工程师,是世界上这一比例最高的国家;

以色列从事研发的全职人员占总人口的9.1%,在世界上名列前茅。

那么,中国应在哪些方面学习以色列的创新呢?

首先,在国家战略上。以色列坚持科技与创新立国战略:它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技创新体系,对企业创新提供全方位支持;注重教育与研发投入,以色列的图书馆数量和人均阅读量位居全球第一;大力发展技术孵化器,鼓励人才资源开发、实现科技成果转化。此外,以色列政府提倡交叉学科研究,以政府作为担保人,引导公众进行风险投资,还于 1992年成立国家基金,扶持高科技创业公司的发展。以色列的军事科技与人才资源对民用经济领域的“溢出”政策也很值得我国学习。近年来,我国注意到并十分重视创新发展战略,但相比以色列,我们要在创新体制机制、创新鼓励政策的落地等方面加大力度,尤其要避免“花架子”“空口号”“一阵风”。

其次,在税收和资金使用上。 1985年,以色列颁布的《鼓励工业研究与开发法》规定,经批准的研究与开发项目,由政府提供所需资金的 30%~66%,获得资助的标准是具有创新性、技术上的可行性和很好的出口前景。 2002年,《以色列税收改革法案》鼓励“主动性资本”(如风险投资、证券交易、直接投资等)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2023年,以色列颁布了《天使法》(angel law),鼓励投资处于早期阶段的高技术公司,如果符合资格的行为主体投资以色列的高科技私营企业,可以从所有渠道的应纳税所得中减去它们的投资数额。同时,在民间,相对于中国老百姓一旦有了资金就可能炒房或炒股的行为不同,在以色列政府的长期鼓励下,老百姓将收入中的大部分投入创新、创业的领域中。在这个方面,我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因为这既与社会保障体系有关,也涉及文化层面。

最后,在文化因素上。老子说:“吾有三宝,一曰慈,二曰俭,三曰不敢为天下先。”中国的传统文化,大多告诫大家不要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因为“枪打出头鸟”“木秀于林,风必摧之”。不打破这些固有的观念,是不可能实现超越和创新的。中国现行的应试教育也阻碍了创新精神,孩子们从小被引导要关注课业成绩,而非自身的兴趣与能力的培养。此外,中国一直以来的权力文化和关系文化,也影响了创新。

对照一下以色列文化:“以色列”一词的本义是“与上帝角力”;以色列各界达成共识,“除了发展别无选择”“要么创造奇迹,要么走向地狱”。以色列前总统西蒙·佩雷斯说:“以色列民族精神的本质就是‘不满足’。”

当然,我们也不能把中华文化全盘否定,它博大精深,在五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不断推陈出新,也创造了很多不朽的文明,成为世界文明大家庭中的一颗明珠。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为中国的创新发展汲取养分。我们也要学习以色列的那种居安思危、敢于面对、接受挑战、敢作敢为的创新精神。

总而言之,以色列今天的成就主要在于它的创新。中国要向以色列学习的就是其创新精神!

【第6篇】中国古代税收的发展

赋税,是一个国家财政收入的基本来源,阶级社会的基本特征。从夏商周以来,中国就开始出现赋税制度,距今已经有了4000年的历史。古代没有像现在这样统计gdp数据,我们基本只能通过人口和赋税情况了解当时的经济情况。

一,从井田制到土地私有制

在原始社会末期,土地为氏族公社所有。氏族成员在公社土地上集体劳动,其产品基本是平均分配,没有私有制存在,也就是没有所谓的赋税。不过,部落中会留出一部分土地的产出作为公社公共开支。到了部落联盟阶段,小部落就必须要向强大的部落缴纳一定的贡赋,于是就出现了最初的剥削了。

夏商周时期,国家机构建立,剥削制度也正式形成了。以国王为首的贵族控制了全国的土地,并将这些土地层层分封给各级贵族。贵族居住在城市或者采邑,不从事农业生产,只负责以武力统治一方,“执干戈以卫社稷”,这些贵族被称为“国人”。而村社农民居住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被视为“野人”。

当时的氏族公社转化为了村社,依然是聚族而居,小家庭并未产生。村社的土地被划分为了两部分,一部分为公田、一部分为私田。公田的产出需要上交给贵族、国家;私田的产出用于公社的分配。夏商周的税收基本为“十一税”,也就是公田大约占据十分之一。村社农民在三老的组织下进行集体耕种,先耕种公田,再耕种私田。由于当时的税收是从劳动的角度体现的,所以称之为“藉”,也就是藉民力于田,现在叫做“劳役地租”。历史上将这种土地制度称为“井田制”。

春秋战国时期,铁犁牛耕兴起,为单家单户耕种提供了必要条件。与此同时,井田制也开始走向了瓦解,公田荒废,私田增加。各诸侯国为了保障税收,于是宣布无论公田还是私田,都要按亩征收,也就是开始征收土地税。齐国有“相地而催征”,鲁国有“初税亩”,秦国有“出租禾”……如此,就承认了私有土地制的合法性。晋国为了增加军队,开始打破国野制度,向野人征兵,当然条件就是土地的私有化。

战国时期,商鞅变法,彻底废除了井田制,土地私有制正式确立起来。为了能够增加国家的赋税,商鞅强制拆散秦国境内的氏族,使其分散为一个个的小家庭,如此小农经济就出现了。夏商周时期,农民只需要缴纳赋税;战国以后,农民不仅要缴纳赋税,还要承担徭役、兵役,负担加重了。

秦朝建立后,向全国推行了土地私有制,并且征收的赋税也非常高。秦朝的赋税主要有土地税(田租)、人口税(口赋)和杂税三种,而秦国的徭役是十分频繁的,史称“力役三十倍于古”。西汉继承秦朝的赋税制度,但是负担有所减轻,推行了“十五税一”或者“三十税一”。汉武帝时期,赋税、徭役在次加重。汉光武帝又减轻。

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

土地私有化以后,导致土地兼并十分严重。两汉时期,土地兼并就达到了的巅峰,出现了豪强地主,他们垄断地方的大权,逐渐演变为了门阀士族。而大量的农民失去了土地,沦为了奴婢、佃农等,失去了人身自由。汉代时期,中国的奴婢数量多达几百万,是历代之最。魏晋时期,门阀士族势力达到了巅峰,他们是三国、两晋的统治基石,东晋时期,门阀士族甚至操控朝政,跃居皇权之上。

门阀士族的发展对皇权产生了严重的威胁。一是士族成为了一方诸侯,分散了帝国权力,这是魏晋南北朝长期分裂的根本原因;二是士族隐蔽人口,导致国家的编户齐民减少,税收也因此减少。三是士族大规模扩张土地,加剧了社会矛盾,动摇了王朝的统治基础。

鲜卑族(北魏)入主中原后,就占领了大量的土地,这些土地基本是无人耕种的荒地。为了缓和社会矛盾,国家就将土地按照相对平均的方式分配给农民,这就是所谓的“均田制”。这些土地是国家所有,农民只有使用权,不能够买卖。农民得到国家分配的土地后,就按照相关的份额缴纳赋税。北魏的赋税主要是租(田租)、调(布匹),另外在承担一定的徭役、兵役。

均田制被北朝和隋唐继续沿用。唐朝统一后,向全国推广了均田制。唐朝还将租调制发展成为了租庸调制度。所谓的庸就是百姓可以用钱代役,此举一定程度保障了农时,也增加了国家的赋税。租庸调制也说明了唐朝的商品经济得到了一定的发展,货币的作用不断提高。

从秦汉到唐朝前期,中国的赋税制都可以总结为土地税、人口税和徭役三种,其中人口税占据了主导。土地税会因为土地兼并而难以征收,但是人口税却难以逃避。古代的王朝都希望国内人口快速增长,这是经济稳定发展的标志,也可以增加国家的赋税。

三,从“两税法”到“摊丁入亩”

唐朝后期,均田制也因为土地兼并而走向了瓦解,国家陷入了危机。由于当时北方是藩镇割据,国家无法从中获取赋税,因此将重点转移到了南方。在唐德宗时期,宰相杨炎出台了两税法,也就是以土地多少为标准,将税收全部统一,分为春秋两次征收。两税法的出台说明唐朝已经承认土地兼并的既定事实,开始将税收的重点转为了土地税,人口税的重要性开始下降。

宋朝建立后,继续沿着唐朝的思路发展,选择“不立田制”“不抑兼并”。北宋的土地兼并现象十分严重,租佃关系盛行。和汉代相比,宋代并未形成豪强地主,反而因为科举制的推广,地主开始向乡绅阶层演化。王安石变法,曾重新统计土地,整理赋税,但因为得罪了司马光等既定利益者而被废除了。

宋代土地兼并虽然严重,但是并没有大规模的农民起义。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宋代工商业发达,新兴的产生吸收了大量的劳动力。宋朝的税收比例也出现了巨大的变化。北宋时期的两税占据财政收入的56%,到了南宋已经降低到了20%。而商业、手工业行业的税收却一路飙升,从40%上升到了80%。这说明宋朝的商品经济极度发达,整个社会有向资本主义时代转变的趋势。

元朝的的税收制度大体上继承了宋朝,最重要的财政来源是盐税,其次是商税,农业税的比例比宋朝较高。明朝建立后,在全国推行了重农抑商、海禁等政策,于是商业税收急剧萎缩。明朝时期,根据相关资料统计,明朝的财政收入仅为宋朝的八分之一,其中90%以上的税收来自于农业税。明朝的商业税率和宋朝基本是一样的,明朝商业税收的大幅度萎缩,说明明朝的商业已经严重退化。

明朝后期,张居正推行了“一条鞭法”,也就是将一切土地税折合为白银,一次征收。这次改革奠定了白银在中国的货币地位,对于工商业的发展也是有利的。这次变法也增加了朝廷的税收,一定程度上拯救了明朝。

清朝建立后,将明朝藩王、宗室的土地大量没收,后来推行更名田,也就是将这些土地分给百姓耕种。在赋税上,宣布继续“一条鞭法”,但是废除了明朝后期的一切杂派和“三饷”。当时虽然推行了“一条鞭法”,但是人口税还未得到废除。1712年,康熙宣布,以1711年的全国丁银额为准,以后额外添丁,不再多征,叫作“圣世滋丁,永不加赋”。雍正时,推行“地丁合一”、“摊丁入亩”,统一了赋税。从此,中国的农民摆脱了2000多年的人丁税,土地兼并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抑制。

根据统计,清朝(前期)的税收是明朝的4倍,而清朝的商业税远高于明朝。在清朝后期,随着洋务运动、新政的开展,商业税收已经取得重大的突破。例如明朝的关税收入只有50万两,但是清朝却高达2000万两,可见清朝的对外贸易比明朝发达太多。清朝的比明朝高的另外一大原因就是剥脱了地主不交税的权力。明朝,最富裕的地主、官僚、宗室都不需要交税,交税的是贫民老百姓,然而清朝的地主官僚都要交税。

【第7篇】详细了解中国税收和百姓的关系,学习中国税收知识

衣、食、住、行,构成了人们日常生活的主要方面,但是隐藏在其后的税收秘密却需要进一步揭晓。在间接税大行其道的背景下,人们也很难直接通过日常生活来了解自己与税收的深厚渊源。总的来说,我国正在征收的18种税收,其实就潜伏在每个国人的日常生活之中,也就是说——衣、食、住、行串起了中国的税收。

在人们开始过着自己“衣食无忧,住行随意”的生活之前,收入是必不可少的。在商品社会,没有收入几乎寸步难行。而每当你获得一笔个人收入,无论是工资薪金、劳务报酬、个体经营所得,抑或是其他所得,你都必须在起征范围内先行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后才能开始筹划自己的衣食住行。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物是每个人必不可少的生存资料。随着社会分工越来越精细,人们获取食物更多的是通过购买成品或半成品。而在食品流通的过程中,附加在食品之上的税种也浮出水面。某食品生产企业通过出售食品获得利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和营业税;食品在流通过程中,需要缴纳增值税;在食品流转的过程中,城市维护建设税又如影随行;如果人们希望品尝境外美食,还需要实际承担关税……显然,这些税收最后实际上都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更需要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是,当你准备在自家厨房加工食物的时候,无论是使用煤炭、煤气,抑或是天然气,你都已经实际承担了资源税的税收。

解决了吃饭的问题,穿衣打扮也就开始提上了日程。在衣服饰品的流通过程中,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增值税、消费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同样不能少。同时,服饰加工企业因消耗资源所缴纳的资源税,自然也会巧妙地转移到服饰的价格之中,由消费者买单。

可以说,吃饭穿衣的过程中涉及的税收隐蔽性很强,极难让人发觉。那么,住、行又如何呢?

住房的开发商需要承担耕地占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税负。如果买卖行为发生在企业之间,开发商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负;与此同时,买房企业也需要缴纳契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税负。

个人在销售房屋时,自然无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施政目标,国家放宽了一系列税收政策:个人出售房屋免征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出售购买满5年的住房,免征营业税;同时,个人出售家庭唯一自住且购买满5年的房屋,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唯一住房时,还可以按1%的优惠税率计征契税。

说到出行过程中涉及的税种,人们自然容易想到车辆购置税、车船税。目前,国人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开私家车出行已然司空见惯。其实,除买主需要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船税两税外,汽车销售企业还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如果是进口汽车,则还需要缴纳关税。另外,当你想坐国际游轮纵览世界各地的风光时,你的船票里必然还包含着船舶吨税。

综上所述,那些看似离我们生活很遥远的税收,其实一直都在我们的衣食住行中存在着。如果你想更加详尽地了解中国税收和你的关系,就请翻阅此书/p>

张连起

著名会计专家、资深注册会计师、财政部内部控制委员会咨询专家

【第8篇】中国税收主要来源

世界各国税收体系里,可以分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税负不能转嫁,而由纳税人直接负担的税收。如所得税、土地使用税等。

间接税:税负转嫁给他人负担的税收。比如消费税、增值税、关税等。

间接税通常最终都会提高商品的实际出售价格、劳务价格,来转嫁出去,最终是由消费者买单。

直接税

利:调节贫富差距,增加人们纳税意识

弊:

1.纳税对象直接负担重,征收阻力较大,容易发生逃税、漏税

2.对整体税制征收、管理水平有高要求

间接税

利:在民众纳税意识不强的时候,间接税有隐蔽收税的优势,征收阻力较低。

弊:

1.间接税不利针对富人加税,属累退税,这会使得以间接税为主的国家,没办法通过税收这个重要手段来调控贫富差距。

累退税:不论纳税人收益或财产数额大小,负担能力高低,都按照同一比例进行征税。

2.间接税为主的模式会导致民众纳税意识不强。这是不利于我国税制发展。

我国当前税制,大半部分税收来源是间接税。如增值税、消费税等间接税。

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直接税相比之下占比不算很大。

且针对富人的直接税种,包括遗产税、资本利得税等,还处在空白的状态。

我国当前针对个人征收的直接税,主要就是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基本就是工资税,主要就是由普通民众为主的工薪阶层去缴纳。

富人可以通过股票分红等手段,来少领工资,甚至不领工资来避税。

【第9篇】中国和菲律宾税收业务协定

中国与非洲12国签订税收协定

非洲分为北非、东非、西非、中非和南非五个地区。

北非:通常包括埃及、苏丹、利比亚、突尼斯,阿尔及利亚、摩洛哥、亚速尔群岛和马德拉群岛。

东非:通常包括埃塞俄比亚、厄立特里亚、索马里、吉布提、肯尼亚、坦桑尼亚、乌干达、卢旺达、布隆迪和塞舌尔。

西非:包括毛里塔尼亚、西撒哈拉、塞内加尔、冈比亚、马里、布基纳法索、几内亚、几内亚比绍、佛得角、塞拉利昂、利比里亚、科特迪瓦、加纳,多哥、贝宁、尼日尔、尼日利亚和加那利群岛。

中非:通常包括乍得、中非、喀麦隆、赤道几内亚、加蓬、刚果(布)、刚果(金)、圣多美和普林西比,有时也把赞比亚、津巴布韦和马拉维作为中非的一部分。

南非:通常包括赞比亚、安哥拉、津巴布韦、马拉维、莫桑比克、博茨瓦纳、纳米比亚、南非、斯威士兰、莱索托、马达加斯加、科摩罗、毛里求斯、留尼汪岛、圣赫勒拿岛和阿森松岛等。

其中这12个国家签订了税收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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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中国古代税收制度演变

在各地事业单位考试中,常识部分的考察会涉及到我国古代的经济方面的制度,而其中非常重要的是我国历朝历代的税收制度。下面就我国古代主要的税收制度进行梳理,希望对备考的小伙伴们有所帮助。

一、井田制

西周时期,以道路和沟渠为界线,周天子把土地分割成“井”字形,中间为公田,其余八块为私田分给八家。中间公田由这八家助耕,收获全部归“公”,由各级封建主获得,比如周天子,诸侯等。

二、初税亩

春秋时期的鲁国鲁宣公15年,鲁国承认土地私有,不分公田与私田,一律按照土地交纳土地税。后来秦国商鞅变法,废除井田制,承认土地私有并且可以买卖。

三、屯田制

西汉时期,为了守护西北边疆地区,减少长距离运输粮食带来的不便,使用军人开垦土地进行耕种,既能守边,也能解决粮食问题。

四、租庸调制

唐代时期,租庸调制在一定意义上是中国古代实物税的集大成。“租”是以土地为标准征收农作物的税种;“调”是以手工业品为对象所征收的税种;古代每丁每年要服徭役,这可能会影响农业生产,如不服役,可以向国家交纳财物,如绢或布来代替,这被称为“庸”。

五、两税法

唐代中期,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即每年夏、秋两次征收,征税时间由原来不固定变为固定。

六、方田均税法

北宋时期,王安石为了豪强隐藏田地,要求县令每年测量土地面积,根据土地肥沃与贫瘠的不同分为五等,承担不同的田赋。解决了土地承担税赋不公平的状况。

七、一条鞭法

明代时期,张居正在全国统一丈量土地的基础上,将田赋、徭役、杂税一律折银交纳,但没有将所有徭役全部由银量代替。一条鞭法整体推进税收种类由繁到简,也由原来的实物税转向货币税。

八、摊丁入亩

清朝雍正时期,在明代一条鞭法的基础上,把人丁税全部纳入田亩,结束了之前按人丁和田亩双重的收税标准。

【试题练习】(判断)1.西周井田制中的公田收获全部交给周王。

【中公答案】错误。解析:西周井田制中的公田的收获全部归各级领主,其中包括周王,但并不是全部给周王,还包括诸侯等。故本题说法错误。

【考点点拨】本题考察的是对西周主要经济制度及相关的政治制度的理解,理解井田制要和分封制联系,才能准确全面的理解。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识记。

(判断)2.初税亩由春秋时期的齐国最先开始实行,后来各国逐渐效仿。

【中公答案】错误。解析:初税亩制度最早由鲁国开始实施,后来各诸侯国开始效仿。故本题说法错误。

【考点点拨】本题是识记类知识点,理解并识记我国经济制度由奴隶制度转向封建制度。

(判断)3.清朝的康熙年间,实施“摊丁入亩”税制,把丁税摊入地亩之中统一征收。

【中公答案】错误。解析:“摊丁入亩”是由雍正开始推行。故本题说法错误。

【考点点拨】本题是识记类题目,理解并识记我国税收制度由原来的人丁税过渡到财产税。

【第11篇】印度和中国税收协定

在新冠疫情严重危害印度人民之际,印度国内氧气严重供不应求,印度国内一些企业在中国下单几万台制氧机订单,接到订单的我国企业紧密安排货运包机。万万没想到的是,我国对印度疫情大力援助,可以说是恩重如山!古有云:滴水之恩,涌泉相报!可印度政府却对来个征收反倾销税:

印度财政部税收局在4月26日,宣布对来自中国的 聚四氟乙希产品征收反倾销税。

聚四氟乙烯产品

印度工商部于2023年1月27日对产自中国的聚四乙烯做出的反规避终裁结果,决定对中国聚四乙烯实施反倾销措施,即对聚四乙烯产品征收2637美元一公吨反倾销税,于2023年7月27日止。

其实印度对中国的聚四乙烯产品部是一次两次的收取反倾销税了,到这一次已经是第四次了,让人想不明白的是印度在这危难时刻中国给了很大的援助,印度的这一举动实在让人难以理解……难道这一举动只是一个巧合?不管是巧合还是其他的什么原因,反正中国要做的是希望疫情快点结束,让世界尽快的恢复正常的秩序!

希望世界早点得到安宁!

【第12篇】中国白酒税收是多少

刚开始阅读财报时,常常被财报中三大报表中,税金及附加,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搞晕掉,这些项目分布在报表中的不同角落,纳税的节点与基准分布在产品的不同阶段,税率也不尽相同,今天我们不妨理一理白酒税收那些事。

一、白酒的增值税税率为13%,增值税是价外税,是对增加值部分征税。上市公司从供应商采购原材料花费100元,但实际支付100*1.13=113元,公司财务报表记录原材料成本100元,而财务报表中记录500元的营收,实际买家支付的钱是500*1.13=565元,到年底公司将上游供应商开的13元增值税发票与52元现金(65-13=52元)一起交给税务局。

那么增值税藏在财务报表中的什么位置?2023年贵州茅台的年度报告,合并资产负债表-流动负债-应交税费89亿中,其中附注中详细披露了这89亿应交税费的详细目录,其中有增值税。因为年度报告的披露的公司情况至2020.12.31,这一年度的税收不可能在这一天都算清楚,缴纳完毕,所以大都还处于应交状态,在资产负债表中展示。因为无论公司记录的营业成本,还是营业收入,在合并利润表中均是不含增值税的,因此合并利润表中均没有增值税的身影。

二、合并利润表中税金及其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地方教育费附加、环境保护税。

白酒消费税分为两部分,合并征收。一是从价税,目前税率是销售额(不含增值税)的20%,二是从量税,目前为1元/l(或kg)。2017国家税务局规定按白酒消费税按照销售公司卖出价格的60%计算。也就是说,白酒消费税=12%*销售额(60%*20%=12%)+1元/l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计税是根据流转税额度进行纳税,流转税即企业的增值税及消费税总额。而城建税,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这意味着这三项税收=(7%+3%+2%)*(增值税+消费税)=12%*(增值税+消费税)。

注意:合并利润表中的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 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地方教育税这几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这几个渣渣,其中并不包含增值税。

2023年贵州茅台的税金及其附加如下:

2023年贵州茅台税金及其附加总计138.9亿,其中消费税109.6亿(78.9%),三大附税(城建,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共计26.9亿(19.4%),其他诸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共计2.4亿(1.7%)。

三、企业所得税以利润总额为基础征收,税率为25%,所得税你太低调了,这么高的税率,却隐在税率表中如此不起眼的地方。当然,所得税不仅仅是25%*利润总额那么简单。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支净额

营业利润=营业总收入-(营业成本+销售、管理、财务三费+税金及附加+投资、汇兑、资产减值)

那么企业所得税究竟是怎么计算的呢?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当期所得税=(税前利润+所得税调整额+境外应得弥补境内亏损-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税率

税前利润即上文所述的利润总额

所得税调整额包括免税的收入要减去,按权益法计入的投资收益要减去;某些实际支出,但税务局不允许当做费用扣除,如行政罚款;超过税费规定上限的某些支出,如员工福利,广告费等

境外所得弥补境内亏损,同时具有境内外业务的公司,境外盈利,境内亏损,可用境外盈利弥补境内亏损

以前年度的营收亏损可以最高抵扣5年

递延所得税费用即因税法与会计政策差异所致的本期净增加的应交未交的税款,等于当期净增加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减去当期净增加的所得税资产。

四、讲到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不得不提的一个概念。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是由于税法与会计准这两套标准不一致,导致的公司会计和税务局在公司当期究竟产生了多少税前利润,应交多少企业所得税方面的分歧。对于这个问题,有几个注意点:

1、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如名称所写的那样,是针对企业所得税的,而非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

2、这种分歧所产生的所得税资产与负债是暂时性的,只是公司会计与税务局之间关于纳税时间点的分歧,即是当期就缴纳如此多的所得税,还是下期再缴纳。

3、递延所得税资产是指会计认为税务局多收的所得税,认为是公司暂时放在税务局的资产;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指会计认为税务局少收的所得税,认为是公司对税务局的负债。毫无疑问,递延所得税负债对于公司是有利的,这钱能晚交一天是一天,相当于用了税务局的免息贷款。

那么这些税收究竟是怎么一步步征收的呢,我们将以2023年贵州茅台为例,根据财务报表来自己算一算这些税收的事!下期再见!

【第13篇】中国的税收都去干嘛了

近期的个税改革在朋友圈刷屏了,本来以为个税改革跟每一个人息息相关,检索了数据才发现大错特错,个税纳税人的占比之低远超想象。

美团的王兴前不久说中国的本科毕业生只占全部人口的4%,很多人认为不可能这么低,但一查数据才发现,竟然是真的,比残疾人的占比6.21%还要低!

而缴纳个税的人数占比更低,目前缴纳个税的人数只有3000万人左右,只占总人口的2.16%!而今年10月份个税免征额(又称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常见的“起征点”说法有误)从3500元提高到5000元之后,个税纳税人的数量更是会大幅度减少。

2023年之前,个税免征额还在2000元时,个税征收的覆盖面约为9000万人;2023年,免征额从2000元调整到3500元之后,覆盖面从9000万人骤减到2000多万人。这几年,随着收入水平的提升,个税覆盖面逐渐提升到3000多万人。

就是这3000多万人支撑起了我国的第三大税种,并在2023年贡献了11966亿元的税收,人均缴纳了近4万元。

纳税人如此之少,引发了一些人的不满。2023年,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一次论坛中表示,现在交个税的人很少,只有2800万人,占整个人口总数不到2%。这就说明个税已经相当边缘化了,如果再提高免征额,还有多少人能交税呢?如果说得直率一点,现在中国个税的发展已经明显不健康,甚至带点畸形特征了。

早在2023年的时候,贾康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个人所得税应该扩大覆盖面,按“多数有收入者均纳税、低中收入者低税负、高收入者高税负”的原则,用5至10年将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数从目前占全国人口的3%提高到30%以上,从而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

说到培养纳税意识,笔者想说贾康用错了工具,因为个税是单位代缴的,纳税人不得不缴的。真想培养纳税意识,只要将商品的价内税变更为价外税即可,让老百姓在购物的时候,知道自己买这瓶酒交了多少税,买这条烟交了多少税,加一箱油交了多少税。不是所有人都有工作、有工资,但是所有人都会有消费。这样培养公民的纳税意识岂不是更有效率和效果?

虽然我国的gdp跃居全球第二,但人口众多,人均收入并不高,加之需要六个钱包的高房价的挤占效应,人均消费能力更低,这也是我国内需迟迟不振的根本原因。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与其培养纳税意识,不如培养消费能力。所以国务院时隔七年之后,再次提高个税免征额,并且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掀起了个税新一轮改革。

回顾个税的历次改革,我们发现大部分改革都是在免征额上做文章,所以本次改革增加的专项扣除项目,意义更加重大,标志着我国的个税正从个人缴纳制向家庭征收制过渡。

38年前的9月,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个人所得税法,初始法定的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为800元,当年的征收期只有三个月,所以只征收到16万元。

次年,1981年,个人所得税全面开征,但当时月收入能够达到800元的中国公民少之又少,要知道1981年我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48元,换算下来每月仅为70.67元,相当于现在把个税免征额定到75000元的水平一样。因此,1981年全年个税收入只有500万元,大部分都是外籍在华高级职员交纳的。

税既然开征了,就得想办法多征一点,否则都不够税务人员的人工成本。1986年9月,国务院给个税法打了一个补丁,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规定对本国公民的个人收入统一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纳税的免征额从800元降至400元。而外籍人士的800元免征额并没有改变,形成了内外双轨的标准。

降低免征额的效果立竿见影,1986年全国个税收入高达5.52亿元,是1985年1.32亿元的4.2倍。

随着市场经济的确立,要求税法统一、税负公平、税制简化的呼声越来越高。1993年10月,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把1986年和1987年国务院颁布的关于个人收入调节税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的规定,同1980年制定的《个税法》合并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这才废除了我国个税内外双轨的标准,同时也将中国公民的个税免征额标准恢复到了800元。次年,全国个税收入从1993年的46.82亿元猛增到72.67亿元。

1999年8月,《个税法》第二次被修改,新开征“储蓄存款利息税”,税率为20%(2007年8月15日该税率由20%降至5%,2008年10月9日起暂免征收利息税),当年的个税收入达到了414.24亿元。

此外,与现在全国一刀切的政策不同的是,当时个人所得税除了有800元的免征额,还有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这个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由各地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自行制定,例如:在1999年,北京的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是200元,广州是426元,珠海是600元,改革开放的窗口深圳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更是高达900元,到了2003年,北京的补贴项目免税扣除额调整到400元,这意味着北京市个人所得税工薪项目的免征额由1999年的1000元提高到了1200元。2002年,北京的个税收入首次突破100亿元,达到101亿元,成为北京地税的第二大税种。

2005年8月,个税法第三次修订。这一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年收入10493元,平均月收入874元,首次超过800元,因此个税免征额从800元调至1600元,同时高收入者实行自行申报纳税。

2007年12月,个税法第四次修订。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

2023年6月,个税法第五次修订。此次修订将免征额从2000元提高到3500元,同时将超额累进税率中第1级由5%降低到3%。

个税免征额大幅提高的效果在实施的首年立竿见影,2023年全国个税收入5820亿元,首次负增长3.87%,跟2023年的22.5%和2023年的25.2%的增幅形成了鲜明对比。

但个税收入在2023年短暂回调之后,又继续一路狂奔,2023年达到了6531亿元,增速12.2%,2023年增速12.9%,2023年增速16.8%,2023年增速17.1%,并首次突破万亿大关,达到了10089亿元,2023年继续突破万亿,达到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

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保持个位数增长的同时,个税收入持续保持两位数增长,并且在这7年时间里,房价物价大幅攀升,基本生活成本越来越高,个税改革的呼声也一浪高过一浪,董明珠、曹德旺、蒋锡培等知名企业家也屡次建言大幅提高个税免征额,提高工薪阶层收入。

2023年8月,个税法终于迎来了第六次修订。免征额提高到每年6万元(从按月征收到按年征收,年底发年终奖的可能要多交税了),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最新免征额和税率,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个税法规定: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减税向中低收入倾斜。新个税法规定,历经此次修法,个税的部分税率级距进一步优化调整,扩大3%、10%、20%三档低税率的级距,缩小25%税率的级距,30%、35%、45%三档较高税率级距不变。

多项支出可抵税。今后计算个税,在扣除基本减除费用标准和“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外,还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

这是在过去38年免征额改革上迈出的重要一步,不同城市生活成本的差异和不同家庭负担的差别通过专项扣除项目来体现,个税改革向税收公平迈进,使免征额真正体现“费用减除标准”的本意。

以月薪万元的个人为例,目前每月要缴纳个税345元,年缴纳4140元。如果按照免征额年收入6万元,平均月薪5000元来计算,则每月缴纳税款195元,年缴纳2340元。

也就是说,月薪万元的个人,每年减税1800元,如果再有一些专项扣除项目,减税会更多,不过笔者估计明年出台的专项抵扣有上限,月薪过万者难以做到零个税。

减多减少,减税总是好事。

网上在传虽然个税减了,但明年社保由税务局征收的话,大家到手的工资还是少了。对于不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的企业来说,确实如此,但对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保的企业来说,职工到手的工资反而多了。

不过根据《中国企业社保白皮书2018》发布的数据,2023年社保基数完全合规的企业只有27%,明年的社保改革确实会突然增加大部分企业的负担,考虑到现在的经济环境,税和费强征管的同时,建议将社保费率尽量下调来对冲企业成本的上升,费基扩大了,费率还那么高干嘛。强征管是让企业间的竞争更加公平,降税费是让大部分企业都能活下去。与其竭泽而渔,不如放水养鱼。

个税税率降低了,社保费率还会远吗?拭目以待。

文章来源:秦朔朋友圈

【第14篇】中国税收第一企业

近日,中国企业纳税排行榜新鲜出炉,顿时引起了很多网友的兴趣,原本很多人以为那几家互联网巨头和房地产巨头必然占据前三甲,但实际上的情况却并非如此。

以下企业就是中国企业纳税排行榜的前10名。

从这份榜单中,我们可以看出:中国烟草的纳税额达到了1.2万亿,这个数字大到令人惊讶,因为已经远远超过了第二名到第十名的纳税总额,要知道第二名也才1,000亿出头,后面的扒名都是几百亿,但是中国烟草一家就纳税超过1万亿,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

看来抽烟的人为国家的税收做了非常大的贡献,1.2万亿已经非常接近中国的军费了,可以说,中国的国防经费就是靠这些人出的,更加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中国烟草从来不给自己打广告,甚至卖出的每一盒上都写着赫赫六个大字:

吸烟有害健康

但即使是这样,中国烟草的利润还是高得非常惊人,与之相反的是,很多企业疯狂打广告,但是效果却并不明显。

这种强烈的对比,不仅凸显了中国烟民群体的庞大,更加说明了香烟的销售市场十分广阔。

相比于那几家家喻户晓的互联网巨头企业和房地产巨头,中国烟草实属非常低调了,但是没想到却是“低调的王者”,蕴藏的能量之大,几乎出乎所有人的预料。

香烟是涉及到绝大多数家庭的硬需求,利润是非常可观的,因此被国有企业所把持,看来国有企业还是非常有实力的,国有经济仍然是国民经济的支柱。

但是那些民营巨头的作用也是不容忽视的,他们提供了绝大多数的就业岗位,不仅对于拉动经济增长有非常大的贡献,而且非常有助于增强经济的活力,这种作用是不能替代的,也是不容否定的。

互联网三巨头为缔造互联网经济作出巨大贡献

只有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都能健康发展,各自发挥自己的优势,才能使中国经济得到更健康的成长。

【第15篇】中国工资税收标准

一、工资税收怎么计算

起征点是5000,计算方法是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

“四金”,是指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金、医疗保险金。

“四金”是由政府部门颁布实施的社会保险,它带有强制性。凡“四金”规定适用单位,必须无条件地执行,它也是适用单位必须承担的基本社会义务,对劳动者来说,是应当享受的基本权利。

二、工资税收起征点一般是多少

2018最新工资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为5000元。个税计算公式,应交个税=(当月薪资收入-由个人承担的三险一金-500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新的个税税率表(从2023年10月1日起实行)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一)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税率为3%0;

(二)超过1500元至4500元税率为10%105;

(三)超过4500元至9000元税率为20%555;

(四)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税率为25%1005;

(五)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税率为30%2755;

(六)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税率为35%5555。

三、工资个税怎么扣

工资个税怎么扣:个人所得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3500元(外籍人员按48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公式: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速算扣除数;例:交个人所得税额=(工资5800元-个人交五险一金金额1044元-个人所得税扣除额3500(元)*税率3%-速算扣除数0元=37.68元。需要注意的是,新的税法在2023年出台,于202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新的起征点还需要根据新的税法来定。

参考

工资扣税标准 https://www.91kaiye.cn/article-12451-1.html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 https://www.91kaiye.cn/article-10047-1.html

《中国税收计算公式(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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