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印花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印花税是一个地地道道的小税种,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2023年5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对营业账簿减免印花税的通知》(财税〔2018〕50号)文件,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用好这项税收优惠政策,重点在于弄清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时间。那么,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纳税期限是签定日期还是生效日期?认缴制下股东缴纳了出资,印花税该在什么时间申报?
小税种也有大问题,其中的纳税申报期限,就是一个很典型的棘手问题,不熟悉印花税规定的,还真不一定知道。不同的印花税缴纳方式,纳税申报期限也不同,今天凡人就和大家聊聊关于印花税纳税申报期限的问题。
一、印花税的四种缴纳方式
一是应税凭证贴花纳税。即由纳税人在应税凭证上一次性贴足印花税票缴纳。粘贴在应纳税凭证上的印花税票,要在每枚税票的骑缝处盖戳注销或者画销。粘贴使用印花税票纳税的,已贴用的印花税票不得重用。二是大额税额开票征收。纳税人印花税应纳税额较大的,可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可以单笔开具缴款书缴纳。三是频繁业务汇总申报。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四是难以据实依法核定。纳税人不能据实计算缴纳印花税,税务机关可以根据《税收征管法》及相关规定核定纳税人应纳税额。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印花税是典型的行为税,只要应税行为一发生,纳税义务就发生。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对于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又在国内履行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当然,如果两头在外的合同,那就不用缴纳印花税了。
三、印花税的五种纳税申报期限
印花税纳税义务确立后,不像增值税、城建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那样无论何种征收缴纳方式,都有着相对固定的申报纳税期限。不同缴纳方式的印花税申报纳税期限各不相同,差异较大。
一般凭证即时贴花。采取粘贴印花税票方式缴纳的,纳税申报期限为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的当期。《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纳税凭证应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不同的应纳税凭证,其书立或者领受的时间也各不相同。对于合同来说,其合同各方签字生效时间,即为合同书立时间,小会计甲问起的“产权转移书据”,采取贴花方式缴纳的,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签定日期;对于应税证照来说,以纳税人从有权机关领受证照的时间,即为领受时间;对于账簿凭证来说,一般是年初启用新账簿的时间为书立时间。简单地说,就是账簿凭证印花税以年为申报纳税期限,其他凭证、证照,以次为申报纳税期限。对于按次的,其纳税时间应为书立或领受的当日;以年为申报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应在次年设立新账簿的当日贴足印花税票并划销。
资金账簿按年计缴。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后,资金账簿印花税计税依据是实缴资本还是认缴资本一直存在争议。不仅如此,注册资本印花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也是小会计、小税务们常常出错却不自知。《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记载资金的帐薄按固定资产原值和自有流动资金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金总额比已贴花资金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金账簿印花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025号)规定,“记载资金的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改为“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企业执行“两则”启用新账簿后,其“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大于原已贴花资金的,就增加的部分补贴印花。
汇总缴纳按月申报。《印花税管理规程(试行)》规定,汇总申报缴纳的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申报缴纳方式的,一年内不得改变。但却没有规定汇总缴纳的申报期限,参考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应在汇总申报缴纳月份的次月15日内申报。
国外合同使用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采取贴花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为合同在国内使用的当天;采取汇总申报缴纳的,申报纳税期限汇总登记的次月15日内。
核定征收按月(季)申报。 实行核定征收印花税的,纳税期限为一个月,税额较小的,纳税期限可为一个季度,具体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人应当自纳税期满之日起15日内,填写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纳税申报表申报缴纳核定征收的印花税。
本文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昨天,是不是有很多会计小伙伴们已经发现,找遍了电子税务局,之前每个月都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申报表(按月)找不到了?只有印花税申报表(按次),是不需要申报了?还是以后都改按次申报表里申报啦?还是有其他新的规定啊?
莫慌哦!小编来告诉您前因后果:其实是2023年7月1日起,按照新印花税法的相关规定:印花税、按年或者按次计征。不再有按月的计征方式啦!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第十六条: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实行按次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规定: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结合征管实际确定。大家也可登录进电子税务局查看税费种认定信息,路径为我的信息-纳税人信息-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
当您看到需要申报的印花税税收品目的纳税期限是季的话,则是按季度申报的,可以等待到10月申报期申报三季度的印花税(按季)。没有认定的或者认定是次的,还是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在印花税申报表(按次)里申报缴纳税款。
当然,也有朋友会问,按次申报可能会遗漏忘记申报,是否可以调整为按季呢?
答案是可以的哦!
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印花税纳税期限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3号)规定
(一)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可以按季或者按次申报缴纳,应税营业账簿印花税可以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
(二)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应税凭证印花税可以按季、按年或者按次申报缴纳。纳税人可在上述范围内选择纳税期限,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如果有需要调整的,可以前往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期限的选择哦!一经选择,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更多问题可在评论区留言噢!
转眼就到金秋十月
国庆节小长假即将来临
一直勤勤恳恳的财务小伙伴们
终于可以好好放松一下了
为了防止大家节后上班犯'节后综合症'
而忘记申报
提前给大家送上征期哟~
01日-19日
申报缴纳资源税(水资源税除外)、按期汇总缴纳纳税人和电子应税凭证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
(征期内1至7日为节假日,申报日期顺延)
01日-20日
申报缴纳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
01日-24日
申报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个人所得税月报、企业所得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申报、核定征收印花税、水资源税、环境保护税。
(征期内1至7日为节假日,申报日期顺延)
01日-24日
按季度申报缴纳的土地增值税预缴税款
(征期内1至7日为节假日,申报日期顺延)
01日-31日
申报缴纳2023年度车船税
印花税是非常古老的税种。世界上最早征收印花税的国家是荷兰,于17世纪开始征收,随后法国、丹麦、美国、普鲁士等国也纷纷效仿开始征收印花税。印花税在我国是清末时期开始修订《印花税法》,并且是当时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印花税法
新中国在解放以后,1950年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又于1958年实行工商税制改革,将印花税等4个税种合并了工商统一税。直到1988年国务院重新公布了《印花税暂行条例》,我国便又开始了恢复征收印花税。但在当时我国尚未制定合同法。以至于在后来合同法出台了,印花税中的应税合同与合法中的各类合同的表述差异较大,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企业签订了某份合同,这个合同要不要缴纳印花税呢,如果缴纳的话按照什么合同类别缴纳印花税,这就是需要人为的判断。
因此在2023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印花税法》,并于2023年7月1日开始施行,印花税立法的意义非常重大,降低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和部分产权转移书据以及营业账簿的税率,进一步降低企业交易成本,激发了市场活力。
印花税法还有个重要的意义就是明确规定了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为千分之一,而且仅对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这个政策的实施起到了鼓励资本市场的交易活力、减轻税负、稳定市场预期的作用。
截至目前,我国在18个税种中有12个税种已经立法。
具体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1993年1月1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8年1月1日);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1980年9月10日,新个税法于2023年1月1日实施);4、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2023年1月1日);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2023年1月1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法(2023年7月1日);6、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2023年7月1日);7、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法(2023年9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2023年7月1日);9、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法(2023年9月1日);10、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2023年9月1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法(2023年9月1日);1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2023年7月1日)。
接下来还会有增值税的立法,征求意见稿早已在2023年就公布了,但是由于疫情的原因迟迟未立法。
下面是近期较为热点的问题:
一、光纤宽带服务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2.产权转移书据;3.营业帐簿;4.权利、许可证照;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在新的印花税法中也不属于承担合同,因此,光纤宽带服务合同非印花税应税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二、个人出租房屋给企业,企业是否可以免征租赁合同印花税?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规定:“二、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因此,文件仅规定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可以免征印花税,企业无论作为承租方还是出租方均不得享受免征政策。
需要提示的是,政策中的个人出租、承租免印花税仅针对住房,如果是非住房的话,双方均需要缴纳印花税。
三、印花税是开票交还是签合同就交?
答: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因此签合同就需要交印花税,而不是开发票时。
四、没有签订合同或者没有签订书面的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答:需要缴纳。即企业之间书立的确定买卖关系、明确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订单、要货单等单据,且未另外书立买卖合同的,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五、框架合同怎么缴纳印花税?
答: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六、'产权转移书据' 是否双方都需要缴纳?
答:需要双方缴纳。印花税法中规定书立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同一应税凭证由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所以,产权转移书据印花税双方都需要缴纳。
七、租赁土地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如果是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规定:财产租赁合同是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的租赁合同,因此原来的政策对土地的租赁不征印花税。但是,2023年7月1日起,土地租赁合同需要按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为租金的千分之一。
八、设备租赁如何缴纳印花税?
答:设备租赁合同,从2023年7月1日起,具体分如下情况缴纳:第一种情况:如果属于经营租赁,按照“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是租金的千分之一。第二种情况:如果属于融资租赁,按照“融资租赁合同”缴纳印花税,税率是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印花税
7月1日以来,印花税变了,从条例变成了法,一项不被看重的印花税这次也顶起来了,那怎么申报你们开始学习起来了没?今天我给大家一步一步写个申报流程,有用的话赶快收藏关注起来哦,以免刷没了;
首先打开电脑登录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点击综合申报→再点击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点击蓝色税源采集按纽→进入印花税税源采集界面→点击右上角新增税源按纽(注意:此时税款所属期默认为当天,无法选择7月1日之前的申报所属期。如果需申报7月1日之前的印花税,请点击最右侧的“老版税源维护)→弹出印花税信息新增页面→系统自动在按期采集划对勾✓→修改税款所属期起止时间为当天,提取认定信息,计税金额填入开票含税金额→点击保存→提示保存成功→退出关闭印花税→进入税源采集界面→再次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界面→点击是否申报,确定后点击申报信息计税(点击“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系统已自动提示享受符合条件的小微优惠减免。)→保存后系统自动跳转到税费申报及缴纳界面,点击左侧报表申报→点击操作下的申报按钮,确定后申报状态为申报成功即可。进入左侧税费缴纳→点击获取待缴款信息→点击二维码缴税或三方协议缴税→二维码缴税确认后点击查看二维码→扫码缴纳后→点击完税证明→缴款凭证打印。
这就申报完成了,也有免征的印花税哦,可以看看
申报界面
以下8种凭证,免征印花税:
①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②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
③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
④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
⑤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
⑥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
⑦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⑧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具体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主席令第八十九号,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总的认识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二条 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
第三条 本法所称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证券交易印花税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
第四条 印花税的税目、税率,依照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2022版,2023年7月1日起执行)
税 目
税 率
备 注
合同(指书 面合同)
借款合同
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 点五
指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 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 人(不包括同业拆借) 的借款合同
融资租赁合同
租金的万分之零点五
买卖合同
价款的万分之三
指动产买卖合同(不 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 买卖合同)
承揽合同
报酬的万分之三
建设工程合同
价格的万分之三
运输合同
运输费用的万分之三
指货运合同和多式联 运合同(不包括管道 运输合同)
技术合同
价款、报酬或者使用 费的万分之三
不包括专利权、专有 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
租赁合同
租金的千分之一
保管合同
保管费的千分之一
仓储合同
仓储费的千分之一
财产保险合同
保险费的千分之一
不包括再保险合同
产权转移 书据
土地使用权 出让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五
转让包括买卖(出售)、 继承、赠与、互换、分割
土地使用权、 房屋等建筑 物和构筑物 所有权转让 书据(不包括 土地承包经 营权和土地 经营权转移)
价款的万分之五
股权转让书 据(不包括应 缴纳证券交 易印花税的)
价款的万分之五
商标专用权、 著作权、专利 权、专有技术 使用权转让 书据
价款的万分之三
菅业账簿
实收资本(股本)、资 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 分之二点五
证券交易
成交金额的千分之一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
(2021版,2023年7月1日之前适用)
编号
税目
征税范围
税率(税额)
纳税人
备注
1
购销合同
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
按购销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计税金额判断:①合同中只有不含税金额,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②合同中既有不含税金额又有增值税金额,且分别记载的,以不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③合同所载金额中包含增值税金额,但未分别记载的,以合同所载金额(即含税金额)作为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2
加工承揽合同
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
按加工或承揽收入0.5‰贴花
立合同人
3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包括勘察、设计合同
按收取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4
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包括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按承包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5
财产租赁合同
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合同
按租赁金额1‰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立合同人
6
货物运输合同
包括民用航空运输、铁路运输、海上运输、内河运输、公路运输和联运合同
按运输费用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7
仓储保管合同
包括仓储、保管合同
按仓储保管费用1‰贴花
立合同人
仓单或栈单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8
借款合同
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按借款金额0.05‰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9
财产保险合同
包括财产、责任、保证、信用等保险合同
按保险费收入1‰贴花
立合同人
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按合同贴花
10
技术合同
包括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服务等合同
按所载金额0.3‰贴花
立合同人
11
产权转移书据
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
按所载金额0.5‰贴花
立据人
12
营业账簿
生产、经营用账册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
13
权利、许可证照
包括政府部门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14
证券(股票)交易股权转让书据a、b股
对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
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立据双方当事人
(13个正列举税目之外的)需要关注这类特殊交易政策的调整
2023年6月1日起进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那印花税该怎么申报呢?和小编一起看看吧~
https://www.acc5.com/activity/datum?fromlogin=12
1、登录厦电子税务局。
2、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其他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
3、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事项】
1.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来源: 厦门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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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有哪些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具体包括:
1、凡书立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库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凭证的,以立合同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2、凡书立产权转移书据的,以立据人为印花税纳税人。
3、建立营业帐薄的,以立帐薄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4、凡领受权利许可证的,以领受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
如何计算印花税?
1、印花税收费标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屋销售合同金额按帐簿记载的营业收入的100%的比例核定。既从事房地产开发又从事建筑工程施工的企业其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购进环节的买卖合同金额按第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金额分别按委托方实际支付或受托方收取费用的100%的比例核定。
2、施工企业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按施工企业营业收入的100%核定;施工企业对外购进的各种材料、物资、设备签订的买卖合同金额按外购货物帐簿记载金额的60%-90%的比例核定。建设方(发包方)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金额按实际支付工程价款的100%的比例核定。
3、工业企业销售环节买卖合同金额按企业的销售收入与材料销售之和(含税)的60%-100%的比例核定;购进环节的买卖合同金额按外购货物帐簿(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配件备件、其他材料、机器、设备)记载金额(含税)的60%-100%的比例核定。上面的内容就是小编为大家了解到的印花税怎样申报,如何计算印花税,我们现在知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是一种传统的申报方式。所以大家可以去我们的房产税相关部门自行咨询一下的。
关于印花税有哪些纳税人的知识先简单介绍到这里,只要符合印花税的缴纳范围会计就需要及时做好它的缴纳工作,印花税不会太多的,具体印花税税率可以在会计学堂网深入的学习了解到。
赵国庆
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施行后,随着《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以下简称“22号公告”)的发布,一些印花税常见争议问题有了清晰答案,方便纳税人进行准确的税务处理。
制图:冯玥
多主体合同的纳税主体是谁?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合同的订立不仅涉及交易双方,还涉及其他第三方,如合同见证人、鉴定人等。此时,一份合同便涉及多方,究竟哪些主体应该缴纳印花税,22号公告第一条第一款明确,书立应税凭证的纳税人,为对应税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说,与应税凭证无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第三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另外,22号公告第一条第三款明确了多主体拍卖合同的纳税主体。如果拍卖成交确认书按照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那么纳税人应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
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谁是印花税的纳税人,是争议已久的问题。
22号公告发布前,实务中有两种观点:一种观点认为,对于委托贷款而言,银行只是受托方,不确认利息收入,只确认佣金手续费收入,因此这种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另一种观点认为,委托贷款合同是基于中国金融监管的特点,委托人没有提供贷款业务的资格,所以要借银行的名义去提供贷款。因此,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应由银行和借款人按照贷款合同缴纳印花税,而委托人和银行之间的委托贷款协议书,仅作为明确委托、代理关系的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委托人不缴纳印花税。
从22号公告的规定来看,显然认可第二种观点。根据22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印花税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
何为“在中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
印花税法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但何为“在中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22号公告发布前没有答案。印花税法实施后,22号公告直接借鉴了增值税关于跨境劳务境内外划分的原则,明确了具体的判定规则。
具体来说,“在中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包括以下四种情形:一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二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三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四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司法判决书是否属于征税范围?
22号公告发布前,法院司法判决不动产过户的裁决书,是否属于产权转移书据,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等问题也不太明确。
22号公告第二条第四款明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这样各地税务机关有了统一的执行口径,这类问题就能彻底解决。
涉及多方的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如何缴税?
涉及多方的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如何缴纳印花税,是22号公告发布前争议较大的问题。
举例来说,a公司将全部股权分别转让给甲、乙、丙三个自然人,签署一份转让合同,合同总价款1亿元,其中甲涉及2000万元、乙涉及5000万元、丙涉及3000万元。此时,甲、乙、丙应按各自涉及金额缴纳印花税,还是都按1亿元缴纳印花税,这个问题容易引起税企争议。对此,7月1日施行的印花税法明确,同一应税凭证有两方以上当事人书立的,按照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
22号公告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这就是说,对于一对多或者多对一主体的应税凭证、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如果应税凭证、应税产权转移书据列明了各自金额,多人按照应税凭证、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列明的各自金额缴纳印花税;只列明总金额,没有列明各自金额的,多人按照平均分摊金额缴纳印花税。
作为行为税,印花税能退、能抵吗?
印花税法实施前,鉴于印花税属于行为税,签订合同行为既然已经发生,缴纳过的印花税就应该不存在退税和抵税的情况。22号公告明确了两种印花税可退税和抵税的情形,属于重大变化。
一种情形是,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22号公告第三条第二款明确,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与实际结算金额不一致,不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变更应税凭证所列金额的,以变更后的所列金额为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变更后所列金额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变更后所列金额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另一种情形是,纳税人因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计算错误导致应税凭证的计税依据减少或者增加的。22号公告第三条第三款明确,纳税人应当按规定调整应税凭证列明的增值税税款,重新确定应税凭证计税依据。已缴纳印花税的应税凭证,调整后计税依据增加的,纳税人应当就增加部分的金额补缴印花税;调整后计税依据减少的,纳税人可以就减少部分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或者抵缴印花税。
同时,22号公告还明确了两种印花税不能退税的情形。一种是未履行的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已缴纳的印花税不予退还及抵缴税款;另一种是纳税人多贴的印花税票,不予退税及抵缴税款。
减免规定的执行规则是怎样的?
考虑到印花税是针对应税合同征税,合同涉及两方或多方。因此,在减免印花税时,究竟是减免一方的印花税还是减免双(多)方的印花税,实践中存在争议。
例如,《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这里就容易产生歧义——究竟只免征金融机构的印花税,还是同时免征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的印花税?
对此,22号公告第四条明确,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并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结合上例来说,除有特别规定外,金融机构和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了借款合同后,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3年7月8日b2版。
来源:中国税务报
作者单位:中汇税务师事务所
责任编辑:杜伟 宋淑娟 (010)61930016
小小印花税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动税合并申报以后,它的填报会出现什么样的变化呢?
今天,小哥整理了相干的资料,跟大家1起来来看看。
首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9次会议于2023年6月1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实行。
它终究立法了,也就说明这个税很重要!!
01
最新印花税税率表及申报表
2023年6月起,国税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事项公告中,也将财产和行动合并申报,其中也就包括了印花税。
可能大家比较熟习增值税跟附加税的合并申报,那末所谓的财产和行动税纳税申报表具体又长得啥样?1样是由1张主表和1张减免税附表构成
02
新政实行,几大常见问题
1、申报明面上最大的变化
增加了“税源信息收集”环节,先进行收集后完成申报。在收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税源明细表是生成申报纳税的主要根据,税源信息就是基础数据来源。如果税源信息没有变化的,可以直接申报,如果有新项目,则需要通过上表进行填列更新~~
注意:带*的号都是必填项哦!
我们可以注意到“应纳税凭证编号”这1栏次,这里主要指的是合同或凭证编号,不过这个是选填项~所以没有关系。
2、定期申报能不能录入新增收集信息
定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收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3、自然人申报时是不是需要认定?
自然人默许是顺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定期申报,顺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
4、定期申报和顺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可以,但是收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1征收品目同1所属期按月顺次的两条税源信息。
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在税源收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6、信息收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收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收集处理,如何处理?
在同1所属期内定期申报不能重复收集,只能更正收集信息。同1所属期内顺次申报可以重复收集。
印花税是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印花税征税范围包括经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以及权利、许可证照等,其计税依据采取按金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两种形式。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形式包括“按金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其中采用比例税率的,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采用定额税率的,以凭证件数为计税依据。结合我国税法设置的13个印花税税目,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具体如下:
一、经济合同
经济合同包括借款、购销、建筑安装工程承包、技术、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货物运输、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
经济合同的印花税均采用比例计税,其中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05%;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0.03%;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的税率为0.05%;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0.1%。
经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二、产权转移书据
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采用定额税率计税,税率为0.05%,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三、营业账簿
营业账簿包括记载资金的账簿和其他账簿,其计税依据存在差异。
1.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
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的印花税均采用比例计税,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2.其他账簿
其他账簿的印花税均采用定额税率计税,计税依据为“凭证或账簿的件数”。
四、权利、许可证照
权利、许可证照的印花税采用定额税率计税,计税依据为“证照的件数”。
同时,对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如果还不能确定,依次按照市场价格、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来确定。
总结
由此可见,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合同金额、产权转移金额以及凭证件数等。
小规模纳税人是指年销售额在规定标准以下,并且会计核算不健全,不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增值税纳税人。所称会计核算不健全是指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的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优势】
一个季度补票不超过9万元可以免增值税。
1、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票,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
2、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前提条件是受票方是一般纳税人。
3、你公司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做增值税抵扣。
4、减免政策。
【申请条件】
只要账证健全,有生产经营场地的固定业户,均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印花税?
印花税和增值税是没有关系的,它是按照合同金额来计算缴纳的。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国内各类企业、事业、机关、团体、部队以及中外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外资企业、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根据书立、领受应纳税凭证的不同,纳税人可分别称为合同的立合同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立据人、营业帐簿的立帐簿人、权利许可证照的领受人。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税目税率
(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按购销金额万分之三贴花。
(2)加工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缮、修理、印刷、广告、测绘、测试等合同,按加工或承揽收入万分之五贴花。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小规模纳税人在金税三期里可以不申报印花税吗?
既然在金税三期系统中未做印花税的税种登记,当然也就没有印花税的应申报业务。
如果发生印花税业务,必须在纳税服务大厅做印花税税种登记后,才能自行购买印花税票,这个时候就需要进行印花税的纳税申报,如当月未发生印花税业务,可以做0申报。
虽然'一直没有申报购销合同印花税,实际也没有签定任何合同。'但在实际操作中,通常是按照购进和销售的平均金额计算印花税,即使没有购进货物金额,但应该有销售金额,也就是按照销售额的一半,按照购销合同印花税税率计算交纳印花税。
原文:www.yuebaoxiao.com/newsinfo/908694.html
以上就是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开发票,纳税等问题的分享,希望对您有帮助,如果您还想了解更多发票税务知识,欢迎关注悦报销网站!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税费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9号)规定,自2023年6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为了便于纳税人申报,小编整理了国家税务总局以及各地税务局的相关问答及填报流程,将在近期陆续发布。
问题 · 解答
q1:印花税申报有哪些变化?
a:增加了“税源信息采集”环节,先进行采集后完成申报。在采集界面可以查询、修改税源信息。
q2:按期申报不能录入新增采集信息?
a:按期申报需先进行税费种认定,在采集信息时自动带入当前所属期的认定信息。
q3:自然人申报时是否需要认定相关信息?采集信息时为什么要填写行政区划和主管税务局等信息?
a:自然人默认是按次申报,单位纳税人可以按期申报,按次申报时不需要做税费种认定。采集时填写个人信息是为了辖区税源管理,据实填写即可。
q4:按期申报和按次申报可以同时录入保存吗?
a:可以,但是采集的税源信息中不能含有同一征收品目同一所属期按月按次的两条税源信息。
如产权转移书据一条按期5月1日~5月31日和一条按次5月1日。
q5:既享受印花税小微普惠减免又叠加享受其他减免的情况如何操作?
a:在税源采集环节选择非小微普惠政策减免性质代码和项目名称,系统自动计算减免税额。在合并纳税申报时,再叠加享受小微普惠减免。
q6:信息采集时提示本属期已做过该税种的采集,如需更正需要通过更正采集处理,如何处理?
a:在同一所属期内按期申报不能重复采集,只能更正采集信息。同一所属期内按次申报可以重复采集。
q7:某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实行按月汇总缴纳(已做税费种认定),5月1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2000万元,填写了印花税税源采集表,5月20日签订购销合同,金额3000万元,是否需要修改已填写的税源信息?
a:不需要。
在印花税税源信息采集模块中,点击“增行”,选择购销合同税目,录入计税金额3000万元即可,系统会自动合并计算两笔税款。
申报 · 操作
1. 登录电子税务局。
2. 依次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申报税(费)清册”,进入“非按期申报”页面,选择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点击【填写申报表】按钮。(下图其他申报改为非按期申报)
3. 进入申报表填写界面,选择印花税申报。若提示无可申报的税源信息,则需查看【认定信息】中的纳税期限是否选择正确,若确认无误可以点击【税源采集】按钮进行税源采集。
4. 在税源采集的引导页面,可以进行【查询税源】,【新增税源】,【作废税源】的操作。如需【新增税源】,则选择“税款所属期”后,点击“新增税源”,在“印花税税源明细表”中录入当期税源并保存。
5. 税源录入完成后返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页面,勾选“印花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下一步”按钮,进入申报明细页面。申报明细页面将展示根据税源自动填写的“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确认相关信息无误并点击“申报”按钮,即可完成申报。
6. 申报成功后,系统返回申报成功的回执信息。
注意 · 事项
1. 按期申报和核定征收的纳税人,应先进行相应征收品目(税目)的税种认定。如果未进行印花税税种认定,只能进行按次申报。
2. 进行税种认定后,纳税人每期(月)都需要对该税目进行申报,即便没有发生纳税义务也需要零申报。
对于小企业来说,在社会发展的过程中,同样可以起到积极的作用。国家历来到时异常重视小企业的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小企业也是可以享受很多的税收优惠。
小规模不超三十万,免印花税吗?
小规模纳税人季度开票金额不超过300000,不免印花税。
我们要知道只是由于增值税的处理不同,才把企业分为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也就是说,小规模纳税人只有在处理增值税时才有意义。印花税和增值税有本质的区别,他们的税收优惠并不同步。
企业的销售的行为只有需要缴纳印花税时,再需要在纳税申报的时候进行申报。而在营改增以后,企业的所有行为都和增值税有千丝万缕的关系。企业处理印花税和增值税的方式,并不相同。
企业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是什么?
一般来说,企业只有需要缴纳印花税时,才需要申报印花税。但是,由于一些地方为了印花税征收方便,不会让企业自行判断哪些业务需要缴纳印花税,哪些行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而是会定一个缴纳的比例。
这样企业在月度或季度申报印花税的时候,直接用核定的税率乘以开票金额即可。这样的方式不管对于企业还是对于税务机关都是一件方便的事。
小微企业在印花税方面,有可以享有的优惠吗?
小微企业虽然不能在季度开票金额不超过300000的情况下,免征印花税,但是小微企业在印花税方面还是有优惠可以享受的。
具体来说,就是企业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按照《印花税法》的规定,需要按照借款金额的万分之零点五缴纳印花税。
但是,为了鼓励小微企业的良性发展,小微企业和银行签订借款合同时可以免征印花税。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有哪些?
既然说的是小规模纳税人,自然指的就是增值税方面可以享有的优惠。
小规模纳税月度或季度开票金额不超过450000时,可以免征增值税。同时,小规模纳税人3%的征收率可以减按1%进行开票。
这项政策本来到2023年12月31日就截止了,但是,在国家降税减负的大背景之下,这项政策继续实施的概率较大。
根据增值税开票系统的升级提示来看,在2023年1月份正式文件下达之前,小规模纳税人还是按照1%的增值税税率开具发票即可。从这些迹象来看,1%的税收在2023年还会及时执行的。
虎虎认为,国家在降税减负方面的力度依然会大很多。虎虎大胆推测,1%的税率不仅不可能恢复到3%,更大的可能是按照1%的税率固定下来。或者说,虎虎的想法可以更大胆一些,那就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免征增值税。
即小规模纳税人在年度开票金额不超过500000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这样的优惠政策,真的成真了,对于小规模企业来说,真是一件大“喜事”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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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大家摆摆印花税,这可和大家的经营息息相关哦,那么我们开始吧!
一、印花税是什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凭证征收的一种税。主要是通过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税票、缴款书或完税凭证等来完成纳税义务。
二、哪些人要交印花税?
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印花税的应税凭证是指在中国境内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凭证。(注意: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只要满足上述条件,均为印花税的应税凭证!)
三、印花税的纳税时间?
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时贴花。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的立据时、帐簿的启用时和证照的领受时贴花。如果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
四、印花税有哪些种类?
印花税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比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条例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执行。
五、什么是印花税的“贴花”?
谈到印花税,大家可能都听说过“贴花”,这可不是让您采一朵花贴上!而是指将印花税票贴在合同、账本等应税凭证上。
印花税实行的是“三自”缴纳方式,即自行计算、自行购买、自行贴花并划销。
六、印花税有哪些优惠政策?
印花税的优惠政策种类和数量都较多,截止目前约有66项,包括普惠类减免、促进小微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改善民生及社会保障类优惠等等,这里就为大家列举几种最为常见的免征印花税情况:
常见的免征印花税情况:
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其他单项规定。
除了免征,自2023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这也是在实务当中最为常见的优惠。
除此之外,随着国家减税降费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力度加大,财税2023年联合发文,印花税针对小微企业再添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具体规定如下: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我市对此是按照50%的比例实行顶格减征。
七、印花税的计算及申报
印花税的计算原理并不复杂,但是在具体计算时根据种类不同适用税率不同,且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较多,一定要正确适用哦~下面我们就用案例来为大家演示一下吧!
【例】
某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4月开业,领受工商营业执 照一件,与其他企业订立转移专有技术使用权书据一件,所载金额100万元 ; 订立产品购销合同两件,所载金额200万元 ;订立借款合同一份,所载金额为50万元。此外,企业的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科目载有资金500万元,其他营业账簿10本。2023年10月该企业“实收资本”所载资金增加为600万元。
试计算该企业2023年共需缴纳的印花税额:
(1)开业领受权利、许可证照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1×5×50%=2.5(元)
(2) 企业订立产权转移书据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1000000×0.5‰ ×50%= 250(元)
(3) 企业订立购销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2000000× 0.3‰ ×50%= 300(元)
(4)企业订立借款合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500000× 0.05‰ ×50%= 12.5(元)
(5)企业营业账簿中“实收资本”所载资金:
应纳税额= 5000000× 0.5‰ ×50%×50% = 625(元)
(6) 企业其他营业账册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 10×0 = 0 (元)
(7)24月份企业应纳印花税税额:
应纳税额=2.5 + 250 + 300+ 12.5 + 625 + 0 = 1190(元)
(8 )10月份资金账簿应补缴税额为:
应补纳税额=(6000000 -5000000)×0.5‰×50%×50% = 125(元)
计算出应纳税额后
纳税人可以选择以下方式进行申报:
1. 自行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规定的期限自行到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手续。
2. 网上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登陆电子税务局,自行完成网上申报。
八、一图看懂印花税税率表
年底:莫让小小“印花税”,生出“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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