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定额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定额发票查询平台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今天,小编正式答复大家: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1
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2
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3
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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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可以遇到一种发票,这种发票无购买方信息、无开票日期、金额固定,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对应的金额即可。这种发票就是定额发票,俗称手撕发票。
定额发票自营改增之前就已经开始使用,并一直沿用至今。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发票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2008〕80号)第三条第四项规定:“规范定额发票的供应。对不在税控收款机推行范围内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又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可提供定额发票。定额发票的供票数量根据纳税人经营额、纳税额确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的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1、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规格为175mm×70mm。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发票监制章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的规定:“新版发票监制章适用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监制的普通发票。新版发票监制章自公告之日起启用。原上海市国家税务局已监制的普通发票,可继续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新版发票监制章印模如下:
2、发票核定
登陆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模块,选择“发票使用”,然后点击“发票票种核定及调整”。
在票种核定变更申请表中点击“增加”,发票种类名称的下拉菜单内选择所需的上海通用定额发票。
核定定额发票时无需填写每月最高领票数量,每次最高购票数量,每月最高持票量。只需要在申请表下方填写“定额发票月累计购票金额”即可。
3、发票信息查询
对需要查询上海通用定额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上海税务局官网,点击“我要查询”,选择“发票信息网上查询”,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通用定额发票正面用清水涂抹后会显现隐形图案。
提问:怎样才能每天及时收到「理个税」的这种免费好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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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次我们说到了从3月起,工商局出台新政策,要换执照,统一二维码的事情,有很多朋友表示,执照换来换去太麻烦了,还是税务局靠谱,基本不变化。
但是不好意思,税务局这回也要换了,而且是十分重要的发票章!以后你再领到手撕发票定额发票,就可以看见,税务局的发票章,不一样了。
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税务局新的发票章的情况吧。
从上文可以看出,国家对于发票和发票章的重视,也可以看得出税务局改革的决心,由于发票章的变化,新的发票章见下图:
很多朋友关心的问题是,新章子什么时候可以开始更换,之前领购的一些发票,定额发票还能用吗?还算数吗?
首先,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自建 + 三方)升级时间:2023年12月31日前完成升级工作;升级前,生成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版式文件可以继续使用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的发票监制章。
其次,本次换章子事件只是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希望广大纳税人能够合理看待本次的换章事件,不要过大地产生恐慌情绪。
问题
涉税无小事,发票审核责任重大,须确保发票的来源、形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如何审核发票的合规性?常见的关注点有哪些?
案例
a公司是在北京注册的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公司取得了以下发票:
1.取得采购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方名称中“有限责任公司”错误地开具为“有限公司”,但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等其他购买方信息均无误;
2.取得餐费增值税普通发票,仅填开了公司名称,未填写税号;
3.取得办公用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未附由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
4.取得办公用品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品名”办公用品“,没有具体明细;
5.取得办公用品发票,实际购买的是月饼、水果等;
6.取得食品增值税普通发票,附购物小票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7.取得房屋租赁费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备注代开企业名称和税号;
8.取得货物运输费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备注起运地、到达地、运输货物等信息;
9.取得购买零部件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
10.取得“一卡通”充值卡的北京市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请问上述发票存在哪些问题?
分析
企业取得发票,应严把发票审核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重点审核:
1.发票种类
目前有效的发票种类,按开具方式,分为: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和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上述新系统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发票主要有通用(机打、手工、定额)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客运发票、出租车发票、火车票、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停车费等。非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未建立统一的数据库,可在各省市税务局网站查验或咨询当地12366纳税服务热线,确认该发票种类是否有效。其中通用手工发票、通用机打发票,部分地区已取消,企业如收到此类发票,应注意核实。对于连号定额发票和通用手工发票应重点审查,综合判断,避免存在套打、虚开、假发票的情况。
2.发票监制章
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下环刻制“××省(区、市)税务局”。2023年12月31日后旧版监制章的发票不能继续使用,监制章显示有“国家税务局”或“地方税务局”字样的都不符合规定。
3.发票基本信息
审核发票要素是否齐全,开具是否规范。
(1)购买方信息
自2023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购买方为个人、政府机构、非企业事业单位、国外企业,以及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及手工发票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不适用此规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须完整填写购买方全部信息,包括购买方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信息。
纳税人使用不符合规定发票,特别是没有填开付款方全称的发票,不得允许纳税人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2)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信息
自2023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或“项目名称”栏次要有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对应的简称。2023年1月,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有关负责人就推行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问答中答复:“由于纳税人众多,系统升级需要一个过程,部分纳税人因未进行系统升级导致开具的增值税发票票面上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未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正常使用,无需重新开具。”现系统已升级完毕,因此增值税发票票面应打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简称。
自2023年3月1日起,所有成品油发票均须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成品油发票开具模块开具。成品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单位”栏应选择“吨”或“升”,蓝字发票的“数量”栏为必填项且不为“0”,普通发票(卷票)无“单位”栏,默认数量单位“升”。通用机打或冠名的发票,在2023年2月28日以后开具的不可用。成品油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电子普通发票左上角打印“成品油”,普通发票(卷票)无此要求。
(3)发票税率
审核发票税率选择是否正确,要关注经济业务、税收分类编码和适用税率的一致性,增值税税率适用错误的发票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用于税前扣除、抵扣税款、出口退税和财务报销。
4.发票备注
审核发票是否应该填写备注栏但未填写,填写是否规范。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发票时,应在备注栏注明相关信息的常见业务如下:
(1)货物运输服务: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2)建筑服务:建筑服务发生地县(市、区)名称及项目名称;
(3)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4)出租不动产:不动产的详细地址;
(5)销售或出租不动产,税务机关按照核定计税价格征税的:注明“核定计税价格,实际成交含税金额×××元”;
(6)保险机构代收车船税开具增值税发票:代收车船税税款信息,包括保险单号、税款所属期(详细至月)、代收车船税、滞纳金、合计等;
(7)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
(8)销售预付卡: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
(9)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发票:注明“个人保险代理人汇总代开”,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等行业的个人代理人比照执行;
(10)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自动打印“差额征税”;
(11)为跨县(市、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建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不包括其他个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自动打印“yd”;
(12)互联网物流平台企业代开货物运输专用发票:符合条件的货物运输业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税务登记证号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13)生产企业代办退税的出口货物,向综服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代办退税专用”;
(14)税务机关代开:注明纳税人名称和纳税人识别号。
5.发票票面
审核发票票面是否有压线、错格现象。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得压线、错格。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打印内容出现压线或者出格的,若内容清晰完整,无需退还重新开具。
6.发票附件
审核发票记载是否与票据附件相一致。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由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自行使用a4纸打印清单无效。
7.发票加盖印章
审核发票及附件是否加盖发票专用章或税务机关代开发票专用章,增值税电子发票不需要另外加盖发票专用章,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发票专用章加盖不清晰或不完整,可将发票作废或红冲,在旁边补盖(不可与原印章重叠)是否有效问题,各地税务局规定不一致。
8.经济实质
审核发票记录是否与企业交易、事项(经济实质)保持一致。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杜绝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咨询费等发票开具内容不实的情况。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属于虚开发票行为。
分析
在发票审核和使用的过程中,还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已停止使用的发票种类
定额发票、通用机打发票、手工发票虽不常见,但仍可继续使用,重点关注已停止使用的发票。例如,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最迟可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营业税发票最迟可使用至2023年8月31日,旧版监制章的发票最迟可使用至2023年12月31日,以及各省市取消的部分普通发票票种。
2.取得不合规发票税前扣除的补救措施
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的,若支出真实且已实际发生,应当在当年度汇算清缴期结束前,要求对方补开、换开发票。补开、换开后的发票符合规定的,可以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企业在补开、换开发票过程中,因对方注销、撤销、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被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等特殊原因无法补开、换开发票的,可凭规定的相关资料证实支出真实性后,其支出允许税前扣除。
汇算清缴期结束后,税务机关发现企业应当取得而未取得发票,或者取得不合规发票并且告知企业的,企业应当自被告知之日起60日内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企业在规定的期限未能补开、换开符合规定的发票,并且未能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证实其支出真实性的,相应支出不得在发生年度税前扣除。
3.取得不合规发票抵扣进项税额的补救措施
纳税人取得不合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能重新取得合法、有效的专用发票,准许其抵扣进项税额;反之,则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或追缴已抵扣的进项税额。
发票盖章虽然不是什么高深的问题,但是也是我们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的问题,看似简单一戳,但若盖不好,轻则发票被退回,重则面临重罚!
一、国家明确规定:发票这样盖章罚款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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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
第二十二条,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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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3年最新!不同发票盖章要求汇总!
票种
发票盖章要求
政策依据
增值税专用发票
应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决定》(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增值税普通发票
应在开具发票的发票联加盖本单位的发票专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附件《增值税发票开具指南》第二章第一节第五条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⑴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版开票软件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⑵使用税控设备(金税盘、税控盘、uk)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平台开具电子发票不必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电子发票试运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373号)附件2《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与电子发票对接技术方案》第二条第(二)项第4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二条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抵扣联和报税联不得加盖印章,注册登记联一律加盖开票单位印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册登记联加盖开票单位印章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813号)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应在发票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
通用定额发票
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
区块链电子发票(深圳电子普通发票)
电子发票上相应位置已有开票系统生成的发票专用章,不需要纳税人另外再加盖。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推行通过区块链系统开具的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1号)第三条
发票章不清晰,盖了两个章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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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统一回复:
厦门市税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第二十八条规定,单位和个人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综上,文件暂无规定因发票专用章不清晰重新加盖为无法律效力的情况。
深圳市税务局: 深圳税务局给了明确答复:发票上盖章不清晰的“可以补盖”。
注意:补盖的印章要保证并不会跟原来盖的重叠,也不会遮挡增值税发票上的其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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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票章其他问题:
1.发票可以盖财务专用章或公章吗?
答:不可以。《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具发票时,必须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2.发票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财务专用章,或者说既盖了发票专用章又盖了公章可以吗?
答:不可以。政策参照:《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八条。
3.发票上的发票专用章盖反了,发票还有效吗?
答:有效。只要清晰可辨认,只是影响美观,不影响发票的使用效力。当然,也不要因此随便盖,还是要按规定加盖。
4.发票的记账联要不要盖章?
答:不需要。记账联是销售方记账用的,无需盖章,实务中有很多企业记账联也会盖上章,这也是可以的。
5.电子普通发票打印后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
答:不需要。电子普通发票自带发票专用章,打印后不需要再加盖发票专用章。非要再盖一个章,也不影响发票的使用,画蛇添足而已。
6.没有盖章的发票怎么处理?
答:纳税人未按规定加盖发票专用章,有被罚款和被拒收的风险。
没有盖章的发票,违反了《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除了责令限期改正,还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另外根据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不符合要求的专用发票。纳税人有权拒收。当然现实中很少出现这种被罚款的情况,一旦发现补上章不就完事了。
1,什么是定额发票
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不记名,金额固定,无开据日期,只需按消费金额撕下所需额度就可,商家在领用时必须在手撕定额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也是指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补充说明,申领发票时是不需要花钱的,缴纳税金是在你开出去多少,留底票,然后按规定时间去税务局缴税费)
2,定额发票的使用范围
主要适用于月销售额不超起征点的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各地不一,有些地方全面推行机打发票了。一般纳税人有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收款金额小的,比如收取停车费用,可以提供定额发票使用。
3,如何领用定额发票
初次申请领购发票流程首先申请办理领购发票资格认定(税务行政许可)
一、业务概述依法办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件后,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放《发票领购簿》。
二、纳税人到主管地税所办税服务中心领取并填写《纳税人领购发票票种核定申请表》一式二份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三、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税务登记证》(副本)2.需报送的资料(1)经办人的身份证明(2)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
四、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本涉税事项最长在20个工作日内办结。定额发票可以当场办结。
在线申领流程 (选择在线申请并采用邮寄方式领取)
1,登录电子税务局网站----登录成功之后点击我要办税----点击之后选择发票使用----点击之后选择发票领用----点开之后选择领取方式(邮寄)-----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领取版位数量----选择领票员输入邮政编码点击提交
4,定额发票丢失了怎么办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机关。(各地具体不一,可去税务局询问)
5,如何查验定额发票真伪
可到取得发票地方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该发票的流向信息。
为保障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顺利推进,维护纳税人正常用票权利,确保改革前后普通发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现将我省普通发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启用新的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形状为椭圆形,套印在发票联票头正中央,内环加刻一细线,上环刻制“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字样中间刻制“国家税务总局”字样,下环刻制“河南省税务局”字样。字体为楷体7磅,印色为大红色。
二、普通发票名称统一调整为“河南××发票”。例如:“河南通用机打发票”“河南通用定额发票”等 。
三、普通发票正面左上方正方形温变防伪图案由“hngs”调整为“hnsw”;防伪纸质介质中的“河南国税”标识调整为“河南税务”标识。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 2023年10月1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注:以下票样来自于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附图如下:
《河南通用机打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210mm×139.7mm)
《河南通用机打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190mm×101.6mm)
《河南通用定额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175mm×77mm)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241mm×177.8mm)
《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241mm×177.8mm)
《河南车辆通行费统一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82mm×101.6mm)
《河南出租汽车机打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44mm×127mm)
《河南运输客票》(机打)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130mm×63.5mm)
《河南通用机打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76mm×177mm)
河南出租汽车定额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175mm×70mm)
《河南运输客票》(定额)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175mm×70mm)
《河南医疗机构住院收费统一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241mm×93.1mm)
《河南医疗机构门诊收费统一发票》
一、发票票样:(成品尺寸:250mm×93.1mm)
导读:定额发票丢失要怎么处理?定额发票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手撕票,它是有固定金额的,一般在领用时必须在发票上盖好发票专用章,如果发票丢失了,应该主动向税务机关去说明情况,文中已作出详细的说明,感兴趣的可以看看。
定额发票丢失要怎么处理?
定额发票是经营单位凭借税务登记证去向税务部门去购买的,并在规定时间内要去交纳税金的。交纳税金的时候要把你原始的发票留底交还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就是按你开出了多少的发票来收取你的税金,如果你的定额发票丢失的话,应及时通知税务部门,逾期的话你就要按你当时所购买的数量来交纳税金了。
按《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保管发票(含丢失发票存根联),税务机关应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但具体罚多少,主管税务机关有明细规定,鉴于定额发票存根对税收影响不是很大,一般处罚的金额都不是很多,或者免于处罚。
建议联系主管税务机关,以其答复为准。
发票丢失需要进行登报吗?
由于空白发票还不涉及到受票方的利益,目前来说还好处理。我国发票管理办法中针对丢失空白发票有这样的规定:发生发票丢失空白发票的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辖区内地级市报刊上登报声明作废;另外,需要填报《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持税控设备到国税主管机关或自行办理电子发票退回或作废手续。
同样的,开票方丢失了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除了报告税务机关外,也要在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如果是购买方丢失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需要去原单位开证明,凭借丢失的发票号码、金额和内容,经由开票单位批准,可以作为记账的原始凭证。像差旅费中的火车、飞机、轮船等凭证,由于无法开具证明,则只需要公司财务负责人批准,就可以当成原始凭证入账。
总体来说,如果纳税人把取得的发票丢失了,一定要登报、向税务机关报备遗失情况。没有报备的话,相应的成本是不允许在企业所得税扣除的。
企业领购新发票,必须先将之前使用过的发票存根交由税务机关审核,这个过程也就是实务当中的发票验旧。请问网上验旧发票怎么操作?
网上验旧发票流程
1、纳税人通过一证通等介质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发票业务”下的“发票验旧”功能模块。
2、进入发票验旧模块——选择需要验旧的票种——进入后填表。
(1)停车收费定额发票、出租车发票验旧申请表
是否验旧、发票开具情况、开票金额、发票起始号码、发票终止号码、份数、开票起始日期、开票终止日期
(2)增值税普通发票网上验旧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开票日期
(3)增值税专用发票网上验旧申请表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开票日期
4、填表完成后提交申请
5、发票验旧后,可以到办税大厅申领发票或者使用票e送功能,在网厅申领发票。
电子税务局发票验旧操作流程
以江西为例:
1、登录江西省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
2、选择“发票使用”——点击“发票验旧”——选择发票种类;
3、输开具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确认验旧。
发票验旧是什么意思?
实务中,发票都是在税务局申领的。企业要想领购新发票,必须先把原先已经领购并且已经使用完毕的发票存根交由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核。在税务机关审核无误的前提下,才可以领购新的发票。
以上就是好吖好大账房小编替大家整理的网上验旧发票相关内容,如有需要的可直接联系咱们客服人员哦!
问:墨子老师,您好!我遇到一个棘手的问题!老板拿来一张停车场停车的定额发票。发票上有两个发票专用章,奇怪的是这两个章还是不同单位的。请问这们的发票我们能用吗?
答:感谢您的提问!在我之前的分享中说过,发票中出现两个章时,不能光以专用章多了一个而否定此发票的规范性。遇到这样的情况首先验证该发票的真伪,关于定额发票的查验方法大家可以去查找我之前的分享。再核对查验后的领票单位是否与发票上的印章单位一致,如果一致,再看这领票单位是否为该项业务的服务提供方。
管账先生导读:
最近很多朋友在问发票换版本,换监制章的问题。其实这个问题没那么复杂,就是国地税合并后,已经没有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一说了 ,统一都是税务局,所以得换,这个过程就当然就涉及到发票名称、发票监制章,当然还有防伪码的更换。
发票凡是涉及国家税务局字样的都得换。为什么不说地方税务局呢?因为16年营改增,地税发票已经退出历史舞台,只留下国税发票。营改增之前的地方税务局监制章的发票都早已经改版为国家税务局监制。
上图就是营改增之前地税监制的发票,其早在16年就停止使用了,相应改成了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如下图。
现在国地税机构又合并,当然又需要变了哦,国家税务局也不存在了,都变成税务局了,所以当然又得变了。
变成这种了,国家税务局的字样消失,统一变成××税务局,比如河北省的,就是河北省税务局。
那么到底哪些发票还可以继续使用了?哪些不能使用了?
根据《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第六条可知:
新税务机构挂牌后,启用新的税收票证式样和发票监制章。挂牌前已由各省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和原各省国税机关已监制的发票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
由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印制的税收票证在2023年12月31日后继续使用。纳税人在用税控设备可以延续使用。
这样还要特别说一下,有些朋友看了一些文章,又跑来问定额发票还能用不?通用机打发票还能用吗?
这里小编也强调一下,就是一个换版、换监制章,不是增加或缩减发票种类,发票的种类并没有发生变化,只是说你取得2023年1月1日后开具得发票,需要看看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换版后的而已,发票种类依然是那些种类,定额发票还是可以用,只不过需要换个监制章。
所以,哪些需要换?你看看发票上面监制章就知道了。
一、以前已经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就不用换,比如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卷票)
这些发票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的,不用更换。
二、以前是由国家税务局监制的就需要换,具体有哪些?我们一个个来看看。
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定额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发票换票证等,在2023年12月31日后不可以继续使用!需要启用新的发票监制章。
原通用机打发票
原通用手工发票
原通用定额发票
原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原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原发票换票证
我们在2023年收发票的时候就要注意,但凡2023年1月之后开具的,就不能是老版本的监制章了哦。
来源:网络资料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随着企业业务发展,财务工作者每月都会收到成百上千的各类发票,这些发票往往来自于多个新旧供应商,导致财务人员在查验发票时需要更加小心谨慎。然而,面对这些日益剧增的进项发票管理中的数据信息,企业财务人员往往是束手无策,只能消耗巨大的人工和管理成本,将进项发票信息一个一个地输入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平台进行查验,及时发现问题发票,防止出现接受虚开、重复开票的可能性。因此,传统的人工查验方式,效率低下的同时,依旧会存在一些“漏网之鱼”,无法避免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涉税风险。
迅联云进项发票管理系统,通过集成企业业务系统抓取订单数据,核心企业与供应商进行协同对账,核心企业可以采用多种方式(扫描仪、扫描枪、影像采集、excel等)批量录入,借助税企智联服务和ocr识别技术,识别进项发票的四要素,生成发票数据池,对发票自动进行真伪、重复录入、错票等情况的合规性校检,实现约90%的协同发票可免验,提高进项发票合规性校验效率,减少合规性校验流程,防范企业财务风险。
基于发票数据池,通过与采购订单、结算单、入库单据等信息集成,实现两三单匹配,账单、发票数据信息统一,从而进行认证抵扣,再同步至sap生成应付凭证,并由企业各部分相关人员确认、存档。通过大数据分析技术呈现出可视化报表,成为财务决策者的管理依据,优化财务报表。
提及到进项发票,多数人想到的都是增值税的抵扣以及报销类的,而迅联云平台进项发票管理系统支持全票种录入校验,既包含增值税发票,也包括火车票、机票行程单、定额发票、打车报销类发票等其他发票类型。对发票进行集中管理,并且能够直接勾选认证抵扣。
迅联云不仅为企业提供进项发票管理的解决方案,而且在销项开票、应付自动化、以及纳税申报等方面具备丰富的实施经验。在当前推进专票电子化改革的环境下,迅联云还支持电子发票的进销一体化、纸电一体化,以及满足不同企业需求的私有化部署、软硬一体化的解决方案。
2023年定额发票的报销有时间限制吗,比如发票是2023年的是否能在 2023年报销?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 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三条规定,发 票使用……(四)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 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案例:通用机打发票,套票。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年份代码含义的通知》 (国税函〔2005〕218号)第一条规定,普通发票分类代码中的第6、7位年份 代码,是指发票的印刷年份,并非发票的使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但各地 普通发票的印制数量也应严格控制在一年以内,防止过多冗余,避免造成损失。 因此,国税定额发票在使用中。
例如:取得某地国税的定额发票,可登陆某地省国家税务局12366纳税服务网 站(www.12366.ha.cn),在“办税服务”-“涉税查询”-“发票流向及开具 信息查询”栏目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收款方纳税人识别号进行查询。普 通发票分类代码中的第6、7位年份代码,是指发票的印刷年份,并非发票的使 用年份,可以跨年度使用。纳税人按照规定如实开具的发票可以正常使用。
可以,目前还有定额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已经明确,营改增纳税人可以使用的发票种类有: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国税机关发放的卷式普通发票。
营改增后,地税机关已不再印制定额发票,注意现在拿到的定额发票应套印国税部门的发票监制章。
定额发票真伪查验,到取得发票地方的国税网站发票纳税服务平台-发票查验模块,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和验证码,点击确认即可查询。
倒计时!
距离首次发票摇奖活动
发票输入截止日期还有3天
最激动人心的摇奖环节
就要与各位朋友们见面了
也许,你与大奖只差了一张发票!
中奖,咱们分步走!
由平阴县财政局、平阴县税务局、平阴县司法局、平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平阴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的首期平阴县发票摇奖活动即将开始!
每期奖金总额20万元
最高奖项10万元
开始心动了吧!
那就赶快行动吧!
只要你在平阴范围内
购物、住宿、下馆子、物业缴费等个人消费
一定记得主动索要发票
发票金额超过50元
就可以参加发票摇奖了
想中10万大奖? !
只要参加发票摇奖
那就不是梦!
想中奖,秘笈在下面......
q:
谁能参与这次活动?
a:
1.在平阴县范围内,本地居民或外来人员因个人消费索要的符合本活动要求的发票均可参与发票摇奖活动。
2.参加摇奖活动的发票,票面必须整洁完好,票面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必须将客户名称、开具日期、服务项目等要素填写完整。
3.参加摇奖活动的发票,单张发票面值金额在五十元(含)之上,每期摇奖发票为本月开具的发票。
4.每张发票只能录入一次,重复录入的发票信息无效;已经参加摇奖的发票不再参加以后各期发票摇奖,每个人在同一天连续取得的连号发票录入只计算第一次。
q:
发票什么时候录入?
a:
(一)开具时限:自2023年11月起,每月开奖一期,次月第二个周日开奖。每期有效发票开票时间为:当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24时。
(二)录入时限:每期有效发票录入时限为:当月1日零时至当月最后一天24时,过期录入无效。
q:
那些发票是可以录入的,有什么要求?
a:
在平阴县范围内,纳税人依法在县税务局领取并按规定使用税控设备开具的用于个人消费、金额五十元(含)以上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含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商品零售业
商场超市、加油站、日用百货、家电家具、服装鞋帽、黄金饰品、烟酒、粮油
生活服务业
酒店餐饮、宾馆住宿、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照相、美容美发、快递服务等
加工修理业
手机电脑维修、家电维修、车辆维修等
其他用于个人消费的部分发票
(二)发票票面必须加盖开具单位的发票专用章,购买方名称、开具日期、服务项目等要素须填写完整规范。
(三)票面整洁完好。
q:
哪些发票不能参加摇奖?
a:
通讯行业发票,有线电视发票,医院各类费用收据,购买机动车发票,购买房屋发票,过路过桥费发票,金融、保险类发票,水电费、取暖费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定额发票,中石油中石化加油站等不在平阴缴纳税款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在平阴县独立核算的单位开具的发票除外),其他非用于个人消费的发票。
q:
有了发票如何录入?
a:
掌上平阴app
参与发票摇奖活动,须下载登录“掌上平阴”客户端,点击首页“发票摇奖”图片进入发票录入页面
按要求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需手动填入)
提交成功后参与摇奖。发票录入信息与票面信息须保持一致。
掌上平阴微信公众平台
打开微信公众平台菜单栏,点击“新闻社区”
选择“新闻社区”中“发票摇奖”
按要求录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
q:
摇奖有哪些步骤?
a:
(一)入围者抽取
入围者的抽取工作当月完成,具体时间以平阴县发票摇奖活动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入围者包括场外幸运奖、场内参与者。
(1)场外幸运奖抽取。从每期录入的发票池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357张发票,每张发票(需经验票合格)的持有者将获得100元奖励。
(2)场内参与者抽取。从发票池中通过电脑随机抽取160张发票,每张发票持有者(经验票合格后)成为场内参与者,参加现场开奖活动。场内参与者须符合“一人一发票一入场券一马夹一座号”的要求。
(二)入围信息发布。每期场外幸运奖获得者和场内参与者名单于抽取日当天在“掌上平阴”客户端、“掌上平阴”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同时,通过短信通知入围者。
(三)入围发票核验。
入围者应按照开奖公告的要求,持身份证原件、入围发票原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场所,办理登记、验票手续。
(1)场外幸运奖验票兑奖。经验票合格的,每张发票现场发放100元奖金。
(2)场内参与者验票登记。经验票合格的,每张发票发放当期现场开奖活动入场券一张(当期有效)。
逾期未办理验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经核验不合格的发票取消入围资格。
(四)现场开奖及兑奖。
场内参与者须持身份证原件、入围发票原件、入场券按时到达开奖现场抽取号码,领取马夹,并对号入座参与开奖活动。
兑奖时间、地点以平阴县发票摇奖活动办公室发布的公告为准。兑奖时须提供活动入场券、中奖发票原件、身份证原件。
逾期未办理兑奖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
对中奖者获得的奖金,超出800元的按照中奖所得金额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由发票摇奖活动办公室代扣代缴。
q:
参与摇奖,奖金都有多少?
a:
(一)按每月一期设置奖项,每期奖金总额为20万元,设置场内奖、场外奖共计533个,场内奖通过现场活动产生,场外奖通过电脑随机抽取产生。
奖项及数量设置如下:
一等奖:
10万元,1个(场内)
二等奖:
1万元,2个(场内1个、场外1个)
三等奖:
2000元,10个(场内5个、场外5个)
幸运奖:共20个(场内10个、场外10个)
名额分配:800元4个,600元4个,500元4个,300元8个。
参与奖:
100元,500个(场内143个、场外357个)
(二)摇奖活动现场产生的以上奖项,场内参与发票每张只能获得一个奖项。若有多次中奖情况,只能保留其一,其余奖项通过活动现场送出。
q:
如果你发现有发票违法行为可以举报:
a:
(一)发票违法行为
1.经营者没有发票或拒不提供发票的;
2.以白条、消费小票代替发票的;
3.开具的发票项目填写不齐全、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4.开具的发票项目与发票的使用范围不符的;
5.其他发票违法行为。
(二)举报方式
对上述违法行为,消费者可直接拨打税务部门举报电话:0531—87898817或0531-67812366进行举报,县税务部门将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置,并在相关媒体曝光。
奖项多多 奖金丰厚
消费索发票
给自己一次中大奖的机会
10万元带回家不是梦!
今天你开发票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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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记得消费索要发票!月月赢大奖,最高10万元!
10万大奖等你来拿!在平阴,这波操作火了!
(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发票摇奖组委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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