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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发票面世以来。大家一直的评价都是褒贬不一。虽然发票的开具、保存、交付方便了许多,但是发票的报销却成了很多人吐槽的地方。
因为对于大部分企业来说,电子发票基本还是采取的打印报销的方法。所以还是需要把电子发票打印出来报销,这样操作下来其实并没有减少报销的工作,反而因为打印报销没有防伪标志以及可以重复打印的特性,导致财务还要对发票进行查重、验真、原件归档。
虽然使用《电子发票查重工具》,可以做到扫码后,系统自动对发票进行查重验真,解决了电子发票报销的难题。
虽然解决了这些,但是还有困扰会计的一个老大难的问题,就是冲红发票!
例如a公司给b公司开了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公司会计拿到普通发票入账了,a公司给恶意红字了(开票系统可以直接红字),这个时候b公司能发现吗?
非常难!!!
为什么呢?
如果你取得的一张增值税普通发票被红冲了,你去查验这张发票,这张发票不会有任何异常显示。
比如这张发票,其实已经被红字冲销了。
但是你查询这张发票时候,其状态依旧是正常,不会显示红字。
所以这就很尴尬了,如果你取得的普通发票已经入账了,销售方又恶意红字掉,那么你很难发现端倪。
这个是因为,普通发票冲红不需要开信息表,也就是说不需要上传稽核验证(都是本地验证了一下),其红字信息不会关联到原发票上,相当于跟之前的蓝字发票是两张完全不同的发票了,所以你不管后面什么时候查询之前的蓝字发票,都是正常状态。
也正是这样,很多人对恶意冲红感到很无力。
这个也是目前电子发票除查重验真外,最让人恼火的地方了。
目前的解决方法,是可以在增值税综合服务平台里面查看。因为这个平台有一个功能,当有人给你开红字发票的时候,你打开平台,就会出现下面的提示。
收到这个提醒,你点击提醒中的数字,就可以进去,看到红字发票的详细信息。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冲红发票备注里面,显示对应蓝字发票的号码代码。
凭借这个信息,我们就能知道对方红冲的是哪一张蓝字发票,会计如果之前用了《电子发票查重工具》对发票进行报销了的话,直接在搜索框输入对应蓝字发票号码代码,就可以查询定位到这张发票了。
点开这条发票记录,就可以看到当时报销录入时的情况以及信息,如果报销的时候,保存了原件,还可以直接将对应原件打开。找到原件后,就 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再进行操作。
但是这种方法始终比较鸡肋,无法从源头上有效及时地控制红字发票的恶意红冲,只是一个后续提示的功能。
其实要做到防止发票被恶意红冲的话,就得及时将红字发票和原蓝字发票在系统关联,让我们在系统能够及时直观的查询到原蓝字发票是否有红冲信息。
说到这里,就得提一下最近新出现的全电发票了!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广东省、内蒙古自治区、上海市税务局发布公告,在本地区开始全电发票试点。
全电发票的出现,是否可以及时有效的防止恶意红冲发票的行为?
我觉得是可以的。
从全电发票的红字发票开具流程,我们也可以看到其中一些关键点。
1、如果受票方未做增值税用途确认及入账确认的,销售方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发票,这个时候销售方开了红字发票,那么购买方在平台自然是无法勾选,也无法做入账确认。购买方自然也知道发票被红冲了。
2、如果受票方已做增值税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的,这个时候销售方就无法自由红冲了,这种情况要开红字,开票方或受票方均可发起冲红流程。
但是必须经对方确认后,生成《红字发票信息确认单》后,开票方全额或部分开具红字全电发票。
所以根据综上所述判断,我觉得使用全电发票后,恶意红冲电子发票这种行为估计是没戏了,应该会被及时查验和发现的。
但是全电发票才刚刚开始,这些也只是推断,具体怎么样,还得看后续发展。目前的话,我们还是得做好当前的电子发票报销工作!
经常有小伙伴通过电话、微信咨询:
手撕的定额发票,或者手写的手工发票,
还能用吗?
现在不是都已经电脑开票了吗?
这种票还有效吗?
目前,还存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这两种发票,接下来,和小编一起认识一下吧~
1
通用定额发票样式
定额发票票样如下所示: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2
通用手工发票样式
通用手工发票就是非机打发票,手工填写的发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规格为190mm×105mm。手工发票基本联次为三联,即发票联、记账联、存根联。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厦门市税务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厦税公告〔2018〕1号)要求,挂牌前原厦门市国家税务局统一印制的普通发票(含企业冠名)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以继续使用,2023年1月1日起纳税人应使用印有新发票监制章的新版普通发票。
因此,在2023年之后取得的《厦门通用定额发票》和《厦门通用手工发票》,需要留意发票上的监制章是否是新版发票监制章。
3
发票信息真伪查询
对需要查询厦门通用定额、手工发票的纳税人,可进入厦门市税务局官方网站。
点击“我要查询”如图所示。
选择“发票真伪及流向查询”,
依次输入发票代码、发票号码等信息即可查到发票信息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大家都在说发票真伪查询应该怎么样查方便,想都不用想,肯定是手机查询更快更方便啊,毕竟现在是大数据时代,一部手机就可以搞得全部。那么现在手机上有方便又快捷的软件来帮我们解决发票真伪这个问题吗?
其实很简单,一个小程序搞定千张百张发票已经不是梦了,让工作不仅简单方便又快捷。
发票真伪查询方法如下:
1、在支付宝或者微信小程序搜索“票大侠”;
2、进入小程序之后直接扫一扫发票上面的左上角二维码;
3、立刻知道发票的真假,电子发票和纸质发票都可以适用;
4、不仅能快速识别发票真伪,还能发票去重以及发票台账导出。
为了帮公司节约成本,熬夜6小时给公司做了个发票查询系统,这事儿也只有我闺蜜小王才做得出来啦!
最近我闺蜜她公司的财务软件到期了,由于去年的公司效益不好,他们老板也不打算续费这个软件了,也能节约一笔成本开销。我闺蜜听完就傻乎乎的直点头,昨天晚上在公司加班到凌晨,加了整整6个小时做了个发票查询系统,今天早上跟我说她好困,当时我就想骂她,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公司不给你买软件,你还要手动去做系统,反正我是无语了。
今天我也给大家分享一下这个发票查询系统,希望能帮助到你们!
时间查询
类型查询
认证发票明细表
说明
......
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我们下期再会啊!
最近发现,会计这行干久了,各个都有一双识别发票真伪的火眼金睛。
前几天,某个会计社群里有人就晒出这么一张“与众不同”的发票,来问大家能不能用?我觉得这个知识点大家都得了解一下,就赶紧过来分享啦~
1
“问题”发票被证实有效?!
你看出这张发票有什么“问题”了吗?
肯定呀有人心想,这不是小意思嘛!看看这张票,明显没有发票章,群里也有人立马回了句“不能用”,毕竟,根据大家以往的经验,电子发票也得有发票章才有效。
但我也有些奇怪,现在电子票发票章都是开票系统自动生成,一般不会出现这种错误。疑惑渐起,随后找了另一张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做了下对比:
这一对比,看出端倪了,群里发出来的发票,右下角根本没有“销售方:(章)”栏次,这难道是一张假票?
随即去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了真伪:
也能查到相关信息,奇了怪了,这到底是什么发票?通过政策查找,终于找到了答案,这票是有效的!
2
相关政策来说话
原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等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二、纳税人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属于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采用电子签名代替发票专用章,其法律效力、基本用途、基本使用规定等与增值税普通发票相同。
有人要说了,光看这个也看不出什么呀,别急,我们再去看下此公告的解读。
根据解读第三点,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将“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次名称简化为“项目名称”,取消了原“销售方:(章)”栏次,简化了发票票面样式。
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代替原发票专用章,采用经过税务数字证书签名的电子发票监制章代替原发票监制章,更好适应了发票电子化改革的需要。
有了以上信息,我们再去对比两张发票,果然,第一张票项目名称和右下角签章处都均与以往的电子票有差异,再加上能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到信息,最终可以认定这张票是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公共服务平台开出来的有效发票。
那以前那种样式的电子票还能用吗?解读中对此也做了说明,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通过增值税电子发票系统开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84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附件1格式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在税务总局另行公告前,继续有效。
3
如何查验这类电子发票真伪?
拿到这种没盖章的电子发票,除了在查验平台上查验真伪外,是否有其他方式检验发票内容真实无修改呢?
当然是有的,我们可以下载增值税电子发票版式文件阅读器进行发票电子签章验签。
先登录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点击“相关下载”:
进入之后,找到ofd文件阅读器,点击下载:
最后在电脑桌面上形成的图标是这样的:
使用 ofd 阅读器打开电子发票版式文件,右键点击电子发票上的税务监制章,选择验证:
验证有效,会弹出下图的提示:
好了,以后大家收到这种票就知道如何辨别了吧!
来源:办税服务中心
3.1 发票资料统计
3.1.1 发票资料查询统计
主要功能:查询企业税务 ukey 近十二个月自使用以来某一个或连续几个会计月的各种发票领用存及销项金额、税额等统计资料。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报税处理/发票资料统计/发票资料查询统计”,进入“发票资料统计”窗口,如图 3-5 所示。
图 3-5 税务 ukey 资料统计窗口
2 说明:
① 本功能用于查询税务 ukey 中纳税统计资料,直接读取税务ukey 中发票数据。
② 可以按需选择发票所属月份、季度、年度。
【第二步】选择要统计的发票类型,统计时间范围分为按月度、季度、年度统计,如图 3-6 所示,选择对应的发票类型,选择需要统计的时间范围。
图 3-6 税务 ukey 资料统计窗口
【第三步】设置好要统计的信息,点击“查询”按钮,此处我们以按月度统计为例,统计 2019 年 8 月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显示结果如图 3-7 所示。
2 说明:
图 3-7 月度资料统计窗口
① 查询展示结果分“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 票”标签页展示;
② 税务ukey 资料统计内容,主要包括发票领用存,包括:发票期初库存份数、购进发票份数、退回发票份数、正数发票份数、正数废票份数、空白废票份数、负数发票份数、负票废票份数、期末库存份数;
③ 汇总数据包括:销项正废金额、销项正数金额、销项负废金额、销项负数金额、实际销售金额、销项正废税额、销项正数税额、销项负废税额、销项负数税额、实际销项税额,以上各种统计以税率分类统计显示;
④ 该统计窗口的数据明细只能查看和打印,不能修改。
⑤ 考虑到查询统计对税务ukey 性能的影响,建议每月初征期抄税时进行统计,统计结果保存到税务ukey(或者硬盘),另外考虑到税务 ukey 空间使用情况,建议最多保存自去年 12 月份以来的统计数据,每月保存以利于后期查询。
【第四步】在查询前后我们可以对显示信息标题栏的税率进行设置操 作,点击“设置”按钮,弹出显示税率设置窗口,进行税率设置,显示结果如图 3-8 所示。
2 说明:
图 3-8 显示税率设置窗口
本功能用于用于设置查询信息税率设置,税率不可重复。
【第五步】点击“查询”按钮过后,我们可以对得到的信息进行打印操作,点击“打印”按钮,得到打印预览图,显示结果如图 3-9 所示,确认无误后进行打印操作。
图 3-9 月度资料统计打印预览
文章来源:二哥税税念
后台有读者发来这样一张发票,这张发票他见的比较少,有几个疑问急需解决。
1、这张发票是否是有效的票种?
2、这张发票是否是最新的票样?
3、这张发票如何看报销金额?
4、这张发票怎么查验真伪?
二哥就此几个问题一一说一下,一方面解决关于这张发票的问题,另一方面提供一个发票辨别的思路。
1
是否是有效的票种?
其实就是结合国家税务总局颁布的公告了解现阶段我国存在的有效票种,以此来进一步判断收到的发票是否是有效的种类。
比如,《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 )规定: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定额发票、客运发票和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继续使用。
所以,客运发票在营改增后一直是有效的票种存在的,当然各省还有各省的具体情况,有些省份有单独的这个票种。
而有些省份是以其他票种作为载体,并没有单独给这个票种,比如四川省,直接以通用机打发票来承担客运运输的开票票种。
判断是否是有效票种的思路其实就是,首先大概知道目前我国有效的票种,其次对于个别普通发票是否在当地有效差异化的判断(根据各省规定)。
我国目前有效的票种如下:
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
对于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基本各省都是在使用的,这个基本没差异,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比如电子专票目前就暂时还在浙江、河北部分省市试点。
对于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各省市就有些许差异了,比如通用手工发票就非常典型,个别地方已经废止使用。
这个就需要大家主动去判断了,下面这些地方是取消了的。
至于在二哥前面分类中列举的以外的发票票种,你如果收到了就要留个心眼了,至少要认真核实一下。
比如这种发票种类,2023年还有人开具,这很明显就不行。
对于这种差异,一方面我们平时要多注意学习新政策,新规定,另一方面,如果确实不知道,那么解决的最有效途径就是拨打发票抬头省份的12366热线直接进行询问,看看这种发票在当地省份是否是有效票种。
比如这两张发票,其实都是非增值税新系统开具的,但是上面种类二哥并列上,其实也是有效的。
这张是深圳市推出的区块链发票,是取代纸质发票的新票种。
这种是浙江在纸质普通发票基础上推出的通用电子发票。这两种其实都是发票电子化进程中出现的新的发票,如果比照之前的种类去查询就可能查询不到,但是不代表这就不是有效的。
2
这张发票是否是最新的票样?
发票是有效的票种,那么是不是最新的版本呢?其实这几年发票票面样式变化对发票使用有大影响的就是发票监制章的变化。
我们现在收到一张发票,先看看发票监制章,发票监制章是最新版的,那这张发票基本就是最新版本的,那如何辨别发票监制章是不是最新的呢?
其实很简单,就是看监制章上有没有含有国家税务总局的总字。
如果是地方税务局肯定pass,营改增之前的版本了。
如果是国家税务局肯定也pass,国地税合并之前的版本了。
只有包括了总这个字,不管这个总在中间,还是围绕在下面,这都是最新的。
那么,很显然,文章开头读者发的这种发票包括这个总字,是最新的发票监制章。
3
这张发票如何看报销金额?
发票如何看报销金额,发票本身票面上是多少金额就是多少,你消费多少别人就给你开具多少,机打的直接打印好,定额的给你撕扯多少定额的就行了。
但是像文章开头这张发票,包括其他省份的一些定额发票,上面有很多金额,我们到底应该看那个金额呢?
(注:这张发票版本过时,这里只参考其样式)
其实这也非常简单,这种发票的目的是方便印制,不用不同定额分别制版,统一用一个版本印制,实际消费多少按实际消费撕扯多少就行了。
从中间直接裁开,旅客报销看左边,存根留车站看右边,那都是10。当然,更多时候报销人员拿回来的都是没有撕扯的,那具体是多少只有报销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报销单,那肯定不能超过定格的数。
4
这张发票怎么查验真伪?
新系统开具的发票全国通查,在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目前,只有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发票,才能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包括:
(1)增值税专用发票(2)增值税普通发票(含电子普通发票、卷式发票、通行费电子发票)(3)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4)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废止)(5)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
而其他的非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比如文章开头的发票种类,只有乖乖去自己所在省份的电子税务局查询。
比如深圳那张区块链发票,就去深圳电子税务局查询。
比如文章开头的山东省的发票,本身非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开具的,那么只有去山东省税务局查询。
如果有些票种网上无法查询,那要么拨打当地12366查询,要么直接携带发票到当地税局查,当然,现在基本登录发票票头所在地税务局网站,都是能查询到流向的。
往期内容:
一、上海落户申请材料
1.《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表格系统生成,用人单位报区人社部门的申请报告需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户口簿地址页及本人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
3.婚姻状况材料,包括:
(1)未婚:无需提供材料
(2)已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
(3)离异: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4)再婚:结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证盖章页及信息页、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5) 丧偶:丧偶相关材料【如户口注销信息页】
4.本市落户材料,包括:
(1)本人在沪居住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
(2)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口簿地址信息页(或相关户籍材料);集体户管理单位的同意入户意见书
(3)在沪亲属(直系亲属)房屋:入户地房屋有效权证;直系亲属的同意落户材料【需注明与申请落户人的关系】
(4)在沪实际居住地社区公共户:无
【“房屋有效权证”是指以下凭证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上海市房地产权证》《房屋所有权证》《租用居住公房凭证》、载有产权份额或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权的法院生效判决或者公证部门公证书,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效房屋凭证。】
5.补充材料
(1)具有人事档案管理资质权的单位需提供人事档案核实情况表及相关复印材料等
(2)企业非法人单位(分公司)的,提供用人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增值税等税单【无需上传,现场提交】
(3)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除以上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上海落户申请材料
二、不同条件证明材料
1.(中、高级)职称条件申报的材料:
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库调取或数据共享的,可免于提交
(1)通过考试、评审取得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职务)证书及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
(2)通过聘任方式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提供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3)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或本市职业技能鉴定网可查询的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
【专业岗位的另需提供职业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如:教师提供教师资格证,医师(护士)提供医师(护士)资格证(含执业注册证)】
2.奖励各件由书的材料: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办事指南
在沪工作期间在本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的个人获奖证书
【省部级奖项及个人荣誉等相关材料应及时归入人事档案】
3.在本市直接投资条件申报的材料:
(1)企业验资报告和本市区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持证人员所在用人单位企业纳税完税凭证,如发生股权转让的,需提供投资人的完税凭证
(2)连续3年聘用本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材料
4.符合申办条件(五)科创人才以下条款的,另需提供材料:【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条款:
①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须经上海市创业投资行业协会备案,下同)首轮创业投资额2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オ,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获得科技企业孵化器或创业投资机构首轮创业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或累计获得创业投资额1000万元及以上(须资金到位并持续投资满1年)的本市企业中持股比例不低于5%的创业人才,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年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材料:
(1)股东身份材料(企业验资报告)
(2)投资协议
(3)资金到位且持续投资满1年的材料
(4)覆盖创业投资资金投资期的劳动合同
5.符合申办条件(五)科创人才以下条款的,另需提供材料:【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条款:
①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1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②在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中连续从事技术转移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满1年,最近3年累计实现2000万元及以上技术交易额(技术合同双方当事人分别不少于3家且不是关联企业,技术合同履行率达到70%及以上)的技术合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ロ办事指南同第一完成人,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3年。
材料:
(1)本市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备案
(2)最近3年的技术合同(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认定登记)
(3)技术合同完成70%及以上的材料(合同交易往来发票和第三方佣金服务发票)等
6.符合申办条件-科创人才以下条款的,另需提供材料:
条款:
本市创业投资机构的合伙人或连续2年担任副总裁及以上的高级管理人才,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2年。
【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联核】
(1)股东身份材料(企业验资报告)
(2)申请人在创业投资领域从业经历及时间的材料
7.符合申办条件-科创人才以下条款的,另需提供材料:
条款:
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及申报当月在本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达到上奈奈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合理对应的企业科技和技能人才,申办本市常驻户口时,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和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累计年限可以由7年缩短为5年。
材料:
本市个人所得税纳税材料【2023年1月之前的纳税材料免于提供】及单位税务申报截图
8.符合申办条件-临港新片区人才的,另需提供材料:
自贸区临港新片区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函
9.符合申办条件-张江科学城人才的,另需提供材料:
张江科学城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推荐表
10.符合申办条件(八)其他人才的,另需提供材料:
世博女兵另需提供征兵办材料
11.申办单位认为需要补充说明的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需进一步补充说明的材料】
上海落户申请材料
三、上海落户申请材料递交网点大全:
市人才服务中心():
静安区梅园路77号1楼13-16号窗口
市人才科创分中心:浦东新区张东路1158号3号楼2楼
市人才金融分中心:浦东新区商城路660号5楼
市人才高新技术人才分中心:徐汇区宜山路900号a座202室
市人才航运分中心:虹口区杨树浦路248号瑞丰国际大厦907室
浦东新区张江分中心:浦东新区环科路999弄浦东国际人才港1号楼1楼
浦东新区陆家嘴金融分中心:浦东新区张杨路1996号1楼
浦东新区川沙分中心: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西门)
浦东新区金桥分中心:浦东新区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
浦东新区康桥分中心:浦东新区康桥路1100号
浦东新区保税区分中心:浦东新区菲拉路55号人才大厦1楼办事大厅
长宁区人才服务中心:长宁区长宁路1436号行政服务中心口栋1楼
虹口区人才服务中心:虹口区中山北一路1230号柏树大厦西区1楼
杨浦区人才服务中心:杨浦区控江路1777号君欣时代广场一楼(近双近路口)
黄浦区人才服务中心:黄浦区南苏州路343号
金山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金山区蒙山北路603号
青浦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青浦区北青公路8098号2楼
奉贤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奉贤区望园南路中企联合大厦
崇明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崇明区城桥镇翠竹路1501号
闵行区人才服务中心:闵行区水清路388号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嘉定区嘉戬公路118号
嘉定区人才服务中心:嘉定区曹安公路5656号
静安区人才服务中心:静安区共和新路912号6楼
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徐汇区南宁路969号1号楼1楼b厅
昔陀区人才服务中心:昔陀区同昔路602号3楼(需预约)
松江区人才服务中心: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67号5号楼一楼(需預约
仅周四周五收留学生落户的材料)
宝山区人才服务中心:宝山区友谊路15号北门(县前街)
临港新片区人才中心:浦东新区紫杉路158弄1号楼2楼临港国际人才服务港
四、上海落户申请材料--落户相关网址
1、浦东人才服务网:
2、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系统:(一网通办)
3、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查公示名单):
4、上海市公安局:
5、公示网址:
二、社保、个税查询相关网站
1、上海社会保险服务网(社保查询): 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社保缴费基数查询:
上海人社 app,流程:登录 --> 业务经办 --> (首次登录需要安装证书和设置密码) --> 输入密码登录 --> 社会保险 --> 城保缴费查询(养老保险缴费情况查询)。
2、上海市个人纳税查询系统(2023年及之前的个税查询):https://etax.shanghai.chinatax.gov.cn(2023年的个税查询):https://its.shanghai.chinatax.gov.cn
三、档案、学历
1、人事档案查询:http://222.68.19.232/indexwebaction.action
2、上海人才档案受理预约:http://weixin.shrc.com.cn:8080/rcdasb//login.jsp
3、微信公众号关注:“上海人才”,登录查询。
4、学信网(验学历真伪):https://www.chsi.com.cn
四、企业资质查询
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五、职称、职业资格、执业资格、技师相关网址
1、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职称评审与注册):http://www.rsj.sh.gov.cn/zcps/zcpssb/index
2、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各类职业考试):http://www.rsj.sh.gov.cn/xxzsp/ksy/index801.jsp
3、专业资格证书查询:http://www.rsj.sh.gov.cn/xxcx_rclh/zgzs(2023年1月1日后在上海市取得的)
4、职业资格证书查询:http://www.rsj.sh.gov.cn/wsbs/zypxjd/jnjd/jdcx/zscx.jsp
5、职称证书查询:http://www.rsj.sh.gov.cn/xxcx_rclh/zczs(2023年1月1日以后)
六、居住证相关查询网址
1、上海市民信息服务网(居住证、社保卡查询):http://www.962222.net
2、居住证积分申请系统(积分申请与查询):http://jzzjf.rsj.sh.gov.cn/jzzjf/
3、居住证积分情况查询:
http://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query_score.jsp
4、居住证模拟打分:http://jzzjf.rsj.sh.gov.cn/jzzjf/pingfen/index.jsp
5、居住证申报系统:https://zzjb.rsj.sh.gov.cn/zzjbdl/jsp/login.html
七、落户状态查询
1、落户审批查询结果:https://rkcs.gaj.sh.gov.cn/rkbyw/zqz/queryreq/0
2、通过“上海人社app”查询。
以上是整理好的上海落户申请材料,及材料递交网点及落户材料查询地址,有任何问题欢迎咨询哦。
江苏泰州市发票真伪查询攻略说到全国各地发票真伪查询指南,跟大家简单介绍下全国各地在发票上做了一些统一的防伪措施。首先手写版普通发票发票联采用水印纸印制,水印图案为菱形,中间标有sw字样,发票联不加印底纹,然后部分普通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如公路、内河货物运输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等,再是电脑发票尚未采取全国统一防伪措施,部分地区使用带有sw字样的水印纸,其他省市使用普通压感纸,而定额发票用纸暂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自行确定。基本上这些就是全国发票一些特定的性质了,基于全国各地发票真伪如何查询,一般都是在全国各地的国家税务官网上的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去进行发票真伪查询验证了,或是用肉眼去辨别全国各地发票的特定性质也可以,但我个人认为这些方法并不适用所有人,一次偶尔听到财务同事提到了支付宝上有个小程序能够自助查验真伪,我觉得挺不错的,分享给大家。
现在我们可以在手机支付宝上查询发票真伪了,很方便,下面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流程:一:手机支付宝搜票大侠
二:进入小程序点击扫一扫扫描发票上的二维码
三:在发票栏查看发票查询结果
四:如果发票 有重复报销的情况,系统会第一时间显示出来
五:发票栏右上角的导出,可以导出发票查询的excel表格,就是财务的电子台账
从成立专案组到实施抓捕,只用了短短不到1个月的时间,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快查快办,联合公安、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处等多部门破获了一起以于某为首,共计6名嫌疑人团伙实施的虚开发票案。
经查,该案嫌疑人通过注册空壳公司,采用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对冲虚开发票销项的做法,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案金额高达7.55余亿元。目前,主要嫌疑人于某、钟某、俞某、郑某、陈某、杨某等人已被依法批准逮捕。辖区内下游受票企业被依法查处,已检查涉案企业100余家,挽回税款损失6000余万元。
接到信函 发现可疑线索
2023年7月24日,原宁波市国税局第一稽查局接原宁波市国税局转办的《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关于移送宁波市ld钢管有限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可疑交易线索的函》后,分析了宁波市ld钢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d公司)进销项发票情况,初步判定该公司存在“变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行为。
疑点分析 暴露问题所在
检查人员有针对性地从“金三”系统、电子底账、防伪税控系统等平台中提取了ld公司2023年~2023年纳税申报情况、所有进项及销项明细,并根据申报分析情况从发票系统中提取了普通发票开具明细。数据显示,涉案企业ld公司主营钢管、金属材料、建筑材料等批发、零售,2023年~2023年对外开具发票价税合计3.63余亿元,其中2.86亿元的受票单位是宁波高新区ky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市yg贸易有限公司、宁波高新区ks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宁波bh物资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cy物资有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 ky公司、yg公司、ks公司、bh公司、cy公司)5家单位。
检查人员根据详细的税务数据,结合人民银行提供的数据信息和分析报告,发现存在大量疑点。从申报情况看,ld公司每个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金额与实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差额巨大。同时,从发票流、资金流等方面发现ld公司与下游企业ky公司、yg公司、ks公司、bh公司、cy公司存在紧密关联关系。检查人员初步判定:6家企业构成一个虚开发票团伙。
外围取证 初步印证违法
为避免打草惊蛇,2023年1月,检查人员决定从外围取证入手,选取了10户收受ld公司发票的企业作为调查对象,通过对这10户企业的进项采集,发现部分企业同时收受了上述ky公司、yg公司等5家企业的发票。检查人员决定一并调查清楚。
通过逐户分析资金流、核对其他应付款明细,迅速厘清了虚开发票资金回流的途径、方式和手续费扣点情况,发现了完整的资金回流圈,随后对10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实际经营人适时展开询问调查,也证实是无货虚开取得发票。涉及买票的人分别是ld公司、ky公司、yg公司、ks公司、bh公司、cy公司6家公司的相关人员。
调查结果初步印证了检查人员前期案头分析得出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事实。
通力协作 提升打击效能
2023年3月12日,根据税务部门的移送线索,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正式对ld公司等6家企业实施立案侦查,成立了宁波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人民银行宁波市中心支行反洗钱处、原宁波市国税局稽查局以及第一、第二稽查局组成的联合专案组(简称“3·12”联合专案组),并在第一稽查局设立了集中办案场所。
专案组一成立,人民银行反洗钱处工作人员就及时驻点集中办案地,及时收集待查账户,第一时间反馈查询信息,为迅速侦破本案提供了快捷通道。专案人员结合税务部门提供的增值税防伪税控认证报税信息和人民银行反洗钱处提供的线索,分析了ld公司等6家企业的进销项发票情况以及陆续查询获取的大量企业、个人信用卡资金交易信息,扩大了受票企业调查范围。经过近一个月的连续奋战,专案组对20余家企业进行调查,确定这些企业收受ld公司、ky公司等6家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在着按票面金额8%~10%不等比例支付开票手续费的违法事实,且资金回流迹象清晰。
同时,发现ld公司、ky公司、yg公司、ks公司、bh公司、cy公司6家公司相关人员存在一定的关联关系。如ky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与ld公司的财务郑某是母女关系,郑某同时又是yg公司的原股东。
实施抓捕 发现惊人事实
至此,抓捕时机成熟,专案组人员于2023年4月11日晨展开统一行动,成功抓获嫌疑人郑某、俞某;钟某于8月6日投案自首;9月13日,又成功抓获嫌疑人陈某;2023年1月28日,主要嫌疑人于某被刑拘。
经过对ld公司实际经营人陈某、出纳蒋某、会计朱某等人以及下家受票单位的询问,发现ld公司被作为开票平台,而实际开票人是郑某,她利用自己掌管ld公司税控发票开票软件和密码、金税卡以及公司账户等有利条件,伙同其余5人以ld公司正常业务为掩护,在公司其他员工下班后大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郑某等人以ld公司为开票平台,在2023年1月~2023年12月期间,采用开具红字普通发票对冲虚开发票销项的做法,除少量真实交易按月申报外,其余在没有真实货物购销的情况下,以收取票面金额8%的手续费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企业120余家(包括第二层级的ky公司等5家公司),价税合计3.6亿元,其中ky公司等5家公司2.8亿元;第二层级的ky公司等5家公司再以收取票面金额8.5%~10%的手续费,继续向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受票企业多达886家,价税合计3.9亿元。
夏燕燕 俞勇
来源:中国税务报
实习编辑:司壹闻
为推进“数字中国”建设,加快全国道路客运电子客票系统普及应用,全面提升乘客购票乘车便捷性,2023年3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3年便利老年人打车出行等5件更贴近民生实事工作方案的通知》,并制定了《2023年推广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服务工作方案》。
安徽省作为传统道路客运大省,全面推进依托科技平台开展行业智能服务设施设备的应用和普及,提供无接触式、无纸化客运服务。
近日,安徽省首张电子客票在芜湖试点成功!标志着安徽道路客运全面升级,正式进入“电子客票”时代。
电子客票的推广应用,改变了汽车客运传统的检票、乘车模式,方便旅客通过联网售票系统提前预定车票,出行中凭电子客票检票乘车,出行后通过手机开具发票,实现了道路客运服务全过程电子化。
结合网络售票和人脸识别自动检票推广,有效提升了旅客乘车实名制查验和疫情防控登记工作效率,为客运站降本增收提供了“数字化”解决方案。
目前,我省正在进行省级电子客票管理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基本完成了芜湖、合肥的调试推广工作,下一步将逐步完成马鞍山、黄山、阜阳、亳州等地电子客票的调试推广。
来源:皖美出行、安徽运管
纪检监察案件查账主要针对涉嫌违纪违法的检查对象和党员领导干部,查账的目的是查清违纪违法事实。通过查账,掌握足以说明违纪违法的事实材料,查清是运用什么手段、通过何种途径、采取什么方式来进行违纪违法的,并获取有关证据,这是查账的重中之重。
一、查账的基本方法
(一)顺查法
1.定义:根据会计业务处理的先后程序进行检查的方法,即按照所有原始凭证的发生时序逐一进行检查。
以原始凭证为依据,核对并检查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核对检查日记账、明细账、总分类账,最后以账簿来核对会计报表。
2.检查程序:凭证→账簿→会计报表。
3.适用对象:存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账实不符、业务量少的小型企事业和行政单位。
4.优缺点:可以详细把握本单位账务信息,但必须对每张凭证、每本账簿逐一审查,费时费力,难以抓住重点。
(二)逆查法
1.定义:按照会计业务处理程序的相反方向检查的一种方法。
从检查会计报表开始,对可疑账项和重要项目逐项核对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和日记账,并有目的地审查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找出问题的原因和结果。
2.检查程序:会计报表→账簿→凭证。
3.适用对象:已掌握一定问题线索或业务量大的单位。
4.优缺点:简捷省力,易于快速发现问题,但对查账人员的个人经验要求更高。
(三)详查法
1.定义:对查账期间的全部凭证、账簿、报表及其他经济活动进行全面审查。
详查法既要对凭证、账簿、报表审查,又要审查有关的经济资料(工程立项、合同协议等)并加以分析。
2.适用对象:业务量较少、会计核算简单或为了揭露重大问题而进行的专案审查。
3.优缺点:审查内容全面,结论和评价准确、科学,但工作业务量大。
(四)抽查法
1.定义:查账期间从全部凭证、账簿、报表等有关资料中抽取部分项目进行审查并据以推断全体情况的一种审查方法。
2.优缺点:节省时间和人力,但抽查具有很大的随意性,因此审查的结论和评价准确性较差。
(五)核对法
1.定义:通过对两种或两种以上会计记录间的有关数据进行核对,确定其内容是否一致、计算是否准确的一种方法。
可分为原始凭证和记账凭证的核对、凭证与账簿的核对、总账与明细分类账的核对、总账与会计报表间的核对。
2.优缺点:容易发现问题,但比较费时。
(六)鉴定法
1.定义:超出查账人员的能力,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对书面资料和有关经济活动进行鉴别的方法。
2.内容:如对资料真伪的鉴定,字迹真伪的鉴定,质量、价格的鉴定,经济活动合理性、有效性的鉴定等。
(七)审阅法
1.定义:对凭证、账簿、报表、计划、预算与合同等文件资料进行仔细的阅读审查。
2.目的:通过有关资料的仔细观察和阅读,借以发现一些疑点和线索,以抓住重点,缩小检查范围。
(八)查询法
1.定义:通过询问单位内外的相关人员取得口头或书面证据,以证实某些书面资料和客观事实的一种调查方法,可分为面询法和函询法。
面询法是指由查账人员向被查单位有关人员当面征询意见、核实情况的一种查账方法。
函询法是指查账人员根据查账的具体需要,设计出已定格式的函件寄给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对方的回答来获取有关资料,或对某些问题予以证实的一种查询方法。
2.适用范围:对所发现的可疑账项或异常情况,对内部控制的调查,以及对经济效益的审查都可向有关人员查询,收集真实可靠的证据。
3.重点:在采用查询法时,事先应明确查询什么问题,找什么人查询,如何查询,要讲求方式方法。
(九)盘存法
1.定义:对各项物资进行实地盘存,查证实物的数量、品种、规格、金额等实际状况,确定账、实是否相符的一种检查方法。盘存法有直接盘存和监督盘存两种。
2.适用范围:用于各种实物的检查,如现金、有价证券、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固定资产等。
(十)计算机审查法
1.定义:运用excel、sql2008数据库、财务审计专用软件等帮助审计人员计算、复算、复核、分析审计数据,查阅分析会计账簿、凭证等数据的一种方法。
2.适用对象:已实行会计电算化记账单位。
3.优缺点:节约时间、提高效率、增加准确性、减轻劳动量。
二、重点账户检查方法
(一)资金账户
1.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通过翻阅银行存款、零余额用款额度明细账,抽取大额支出银行转账单进行核对,查看对方单位与本单位是否有正常的经济业务事项,着力发现有无挪用公款行为。
2.现金
检查现金账户,主要是对出纳人员保管的库存现金进行突击检查办法,对现金实物进行盘查,着力发现是否存在现金账与总账不相符、现金余额超标准、白条抵库、涨库亏库(现金长款短款)等现象,并查明原因,特别是对压库存里没处理的条子要逐个检查分析,弄清楚顶现金的白条子是什么条子,为什么没有处理。
白条抵库亦称“白条顶库”,以不符合财务制度和会计凭证的字条或单据顶替合法单据,挪用库存现金的行为。
定性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开户单位必须建立健全现金账目,逐笔记载现金收付,账目要日清月结,做到账款相符,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处理处罚依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给与警告或处以罚款:(三)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的,按凭证额百分之十至三十处罚。
(二)往来账户
1.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
有些单位将本应计入收入的款项虚列“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科目,意图坐收坐支。
无法偿付或债权人豁免偿还的应付账款,应当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进行账务处理。核销的应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2.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
对那些长期挂账未归还的款项要进行重点审查,看对方是否与本单位有经济业务事项,是否存在利用职务之便借用公款、假借他单位(人)名义虚列应收款项以掩盖其使用公款的目的、已收回款项未交回财务或者先挪用后交回等现象,需要核对相应的业务是否合理,可以找对方对账。
逾期3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到所购物资和服务,且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按照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核销的预付账款应在备查簿中保留登记。
(三)收入
1.收入分类:
(1)行政单位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其他收入是指行政单位依法取得的出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2)事业单位
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非税收入是指除税收以外,由各级政府、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依法利用政府权力、政府信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务、准公共服务取得的财政性资金,是政府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主要包括:、政府性基金、彩票公益金、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罚没收入、以政府名义接受的捐赠收入、主管部门集 中收入、政府财政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2.查账要点
(1)从非税收入票据入手掌握收入收款票据的管理领用情况;
(2)检查票据使用情况,发现存根联中作废的发票一式各联票据是否齐全,是否有大头小尾票据,是否有被涂改、缺号等情况。
(四)费用
行政事业单位很多违纪违法资金都是通过费用报销当时完成的,我们要仔细看每一明细科目的累计发生额度,与其实际业务对照分析,查看支出的合理性,对有异议的明细科目,要分笔核实票据,查验票据的真实性。重点查看在费用报销时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借壳报销”“搭车报销”“重复报销”“擅自提高报销范围和报销标准”等问题。
三、异常事项检查方法
(一)异常数字
每一类经济事项在一定时期内都有一个正常的变动范围,根据检查对象经济业务数量的变化,从中发现超过这一范围之外的特殊业务,作为检查的重点。
1.从数值的大小变化发现问题
前提是要掌握经济事项本身的界限,如本单位当月的燃油费超过上月的一倍或数倍就是奇异数字,需要进一步调查,以便弄清疑点。
2.从数字的正负方向发现问题
前提是要掌握经济事项本身的正负性,如库存现金科目,一般来说为正数,如出现负数(红字表示)则为奇异数字,需进一步详细查明。
3.从数字的精准度发现问题
会计核算的数字一般要比财务预算的数字要精确,在会计核算中,该精确地不精确,不该精确地而精确到脱离实际的程度,均可认定为奇异数字。如单位购买一批煤,发票价税合计10000元,散货买卖一般很难出现这样精确的数字,是否为虚假发票或虚假事项需进一步调查。
4.从数字与单位实际业务不相符发现问题
会计数字可以反映一个单位的业务情况,如果会计数字中有明显与单位实际情况不符的经济事项,应该引起重视,需进一步调查了解。如某一单位自公务用车改革后已无公务用车,但发现在账务中出现车辆修理费、燃油费等公车运行维护费用报销票据。
(二)异常销货单位
1.从业务范围发现奇异销货单位
任何一个经济实体都有一定的业务范围,如果发现有的原始凭证反映的经济事项与出具凭证单位的业务范围明显不符,则应引起重视进一步调查。如一个车辆维修厂开具了一份出售办公用品的正规发票。
2.从购销单位、收款单位的矛盾发现问题
在正常的经济往来中,购货单位是付款方,销货单位是收款方,如果发现购货单位是a,而付款单位是b,或者供货单位是c,而收款单位是d。
3.从结算的期限长短发现奇异销货单位
一般正常的单位开支中其经济事项发生具有一定规律,办公用品、车辆维修等都有定点单位,如果发现有的销货单位名称陌生、经济事项稀少、交易金额较大,则应引起注意,需进一步查明是否是虚列销货单位,虚构经济事项。
4.从关联单位和关联个人的往来中发现问题
对关联单位和关联个人之间的资金往来要特别引起重视,尤其是挂账时间较长、金额较大的经济事项。必须要弄清一个单位的内部情况,包括机构构成、人员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社会联系情况等。如某学校资金运行情况良好,又有国家政策扶持项目,但在财务资料中发现其他应收款科目挂有教育局某领导的款项,且挂账时间较长。
(三)异常银行账户
自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以来,行政事业单位支付方式已转为授权支付和直接支付两种支付方式,基本户已全部撤销或不再使用。在授权支付过程中,某单位会将资金从单位零余额账户转账到单位会计、出纳或本单位其他人员银行账户中,形成体外循环,逃避资金监管,形成“小金库”。
(四)异常时间
从经济业务发生的特定时间发现奇异时间。如果原始凭证单据中没有反映经济事项发生的特定时间或所反映的特定时间与经济事项的内容有明显矛盾,都视为奇异时间。如部分单位存在节假日燃油费发票、原始单据中无经济事项发生时间。
(五)异常地点
1.从距离的远近发现奇异地点
在单位的采购事项中,同一商品、物资可以从多渠道、多地点采购,在价格、质量相同的情况下,一般应就近采购,如舍近求远、又无质量等特殊原因,应视为奇异地点,需进一步调查原因。
2.从物资运动流向发现奇异地点
物资运动流向决定了购销业务事项所涉及的地点的规律性,如果地点与经济事项的内容无关或者与经济事项的内容相矛盾,则视为奇异地点。
(六)异常结算方式
行政事业单位目前的结算方式主要以零余额账户、银行存款、现金等进行结算,在检查财务资料时如发现大额提现、大额现金支出应引起重视,重点查看现金支出的原始凭证是否合理,附件是否充分,现金结算起点有无超过1000元,报销内容是否在现金结算报销范围内。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第五条:
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一)职工工资、津贴;
(二)个人劳务报酬;
(三)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四)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五)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六)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七)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四、重点问题检查方法
(一)收入不入账、多收少记
1.对于有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单位,可以检查其所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据等资料,检查号码是否连续、有无缺号现象,重点查看作废的票据、收据存根联和票据联是否都粘贴完好,将票据存根联的合计数与入账数进行核对,确定票、账是否相符。
2.将单位收款人员和缴款人员保存的单据进行相互核对,验证是否存在差额,若有则需进一步调查,追查资金流向。
3.通过网络、走访等方法收集相关资料,查清单位收入项目和规模,再与账务资料进行核对,进行综合分析,以确定是否存在乱收费、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等问题。
《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县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全县政府基金目录清单》。
(二)虚报冒领费用
主要舞弊手段有:伪造、盗用、涂改、重报、虚开或购买假发票和费用单据。
1.重点审查报销的原始凭证的合理性,查看报销票据是单位还是个人出具的,票据中有无单位印章或个人手印,特别是代开发票方为本单位个人的发票应重点关注,若没有印章且无明细资料则可能存在虚构经济事项、套取资金问题。
2.针对账务中发现的问题疑点,找领款人或收款单位进行核对,查看其手中的发票记账联、收据与报销的附件项目、金额是否一致,以获取虚报冒领证据。
3.对已获取的证据采用鉴定法进行进一步审查,如对笔迹、手印、印章等进行专业鉴别,以验证真伪性。
(三)票据真伪性
目前单位虚假发票开具内容主要有办公用品、燃油费、维修费、广告宣传费等。如果这几方面的支出奇高,就有可能存在开具虚假发票的问题。应重点审查每年的春节和中秋节所在的月份,是否存在开具虚假发票掩盖其滥发福利和公款送礼的事实。
1.审查发票的填写内容。看发票报销联的抬头、时间、数量、单价、金额是否填写齐全;看发票物品名称是否具体、正确、清楚,如果写的诸如办公用品等类名称且金额较大,对这种情况不论付款用现金还是转账,都可能存在问题。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23年第16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如果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否则取得的发票将不得作为报销凭证。
2.审查物品名称是否为开票单位的经销范围。如家电维修部开具的发票,物品名称却是书。
3.审查开票单位同发货单位、收款单位的名称是否相符,可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进行查询,可以查出发票领购方、详细开票信息等,进而验证是否存在虚构经济事项等问题。
4.审查发票中印章是否存在模糊不清、盖有已倒闭经营企业的公章或税务专用章等现象,税务部门代开发票只盖代开发票专用章,而没有经营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个体经营者私章。
5.对于账务中频繁出现且金额较大的某企业或个体户开具的发票,应到税务大厅实地调取其开具发票详细信息,确定其是否具有真实经济事项。
6.在检查票据时注意票据正面或背面是否有特殊标记或手写字样,有无刮、擦、涂、改等“痕迹”,发现蛛丝马迹并加以判断。
7.注重查看发票票号与开票日期的逻辑关系,如某一销货单位开具的发票,票号是连续的,但日期却相差甚远;同一天从某一销货单位开具购货内容相同发票,但发票票号相差甚远。
8.运用盘存法,对于发票中记载的品名、规格、数量与实物进行实地核对,以确定有无实物入库,是否存在虚列支出套取财政资金等问题。
(四)“小金库”
1.资金来源(13个)
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资产处置收入、资产出租收入、经营收入、利息收入、捐赠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
2.主要表现形式(8个)
违规收费、罚款及摊派等不入账;资产处置、出租、经营等收入不入账;代收款项返还的提成或手续费不入账;以会议费、劳务费、培训费、咨询费、维修费等名义,代开发票转出资金;以假发票等非法票据转出资金;虚列支出转出资金;上下级单位之间相互转移资金;采取其他形式设立“小金库”。
3.查处方法
(1)核实收入。摸清被查单位机构设置及职能,收入项目及收取方式,所有收入的来源渠道和环节,以利于我们确认是否所有收费都已入账。如被查单位有无门面房等租赁事实。
(2)盘点现金。盘点时保险柜、抽屉等要全部打开,将清理借条、收费票据、现金支票、空白支票和转账支票存根、作废存根等资料相结合,与保管的实物资料相结合。
(3)审查支出。首先分析支出项目增减变化情况,查看有无异常现象,如有的单位自某个月开始加班费、值班费、招待费等不合理支出没有了,而办公费、维修费等却突然增加了。其次要审查会计凭证后所附的原始单据,考究其真伪。最后关注账面上违反常规的奇异收支事项,如发现支付汽车保险费的车辆总数超过固定资产中的车辆总数。
(4)抽查票据。审查各种收费票据的购买、领用、缴销登记薄和收据存根,抽查提供的存根及其反映的内容、金额是否真实、完整,开出的收据是否及时、全额入账。
(5)核查往来。重点了解被查单位的下属机构设置、管理体制、财务体制、经济业务往来等情况,选择一定比例的下属单位进行延伸调查,以发现可能存在的问题。如用普通收据收取下属单位管理费和水电费,但该单位账上却没有发现此类收入。
(五)重复报销
1.定义:将一张单据报销两次或记账联、发票联各报销一次,把已经挂失或作废的单据又私自报销,把前一个年度已入账的单据抽出在下个年度报销。
2.查账方法:一是重点审查入账的票据是记账联还是发票联,记账联为销售方做销售收入的记账凭证。二是审查票据发生时间,查看是否是当年当月发生,对于跨年度票据,尤其是原因不明的要重点审查。三是账据核对,查验是否重复报销。四是全面检查时要注意在不同科目之间或“小金库”中是否有相同的报销业务。
五、常见费用检查方法
(一)办公费
1.主要特征
(1)一般为整数,发票后无具体采购明细;
(2)发票开具日期一般为2月或9月等(春节、中秋等节假日);
(3)售货单位一般为综合性商场、超市、名店等。如**百货大楼、**购物广场、**商务中心等。
2.问题表现:
(1)若发票无经手人签字确认,仅有领导批字,则可能存在虚假开票、虚构经济事项问题;
(2)通过分析财务资料,要确认本单位经常在何处开具发票,该单位是否销售发票中开具的物品,如果该物品不在其经营范围内,则有可能是通过虚开发票报销其他费用;
(二)差旅费
差旅费是指各单位工作人员临时到常驻地以外地区(不含城关镇)公务出差所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1.主要特征:
(1)无实质内容、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表现为:差旅费报销单据仅填写伙食补助、交通补贴等费用,每月报销人数、金额基本相同,其后无其他附件;
(2)虚构差旅活动。差旅费报销单据中填写出差地与实际出差地不符,后附车票等票据与出差地不吻合;
(3)变相旅游。以任何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进行异地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2.问题表现:
(1)虚构差旅活动,变相发放补助。主要表现为:差旅费报销单据仅填写伙食补助、交通补贴等费用,每月报销人数、金额基本相同,其后无其他附件;差旅费报销单据中填写出差地与实际出差地不符,后附车票等票据与出差地不吻合;
(2)变相旅游。根据《***县级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相关规定,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为此,需要查看本单位有无具体的学习交流、考察活动实施方案,有无详细预算、接洽函,可以通过向相关单位发函等形式印证本次活动是否属实,是否按方案组织实施,是否存在变相旅游等问题。
(3)擅自扩大报销范围或提高报销标准。主要表现为:出差人员未严格执行“所有出差人员统一住标准间(单间),不得住套间”之规定,住宿费超限额标准执行;报销人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本单位将原应由个人承担的超支部分予以报销;报销出租小汽车费用等;
(4)转嫁报销差旅费。主要表现为:被查单位未能严格按照规定开支差旅费,将应由所在单位负担的差旅费转嫁到下级单位、企业或其他单位;
(5)使用公务车辆出差的,仍报销城市间交通费和市内交通费。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包括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和其他相关支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1)预算编制是否完整、细化;(2)是否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是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执法执勤用车配置和使用管理规定;(3)有无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4)有无为公务用车增加高档配置、豪华内饰;(5)有无超标准租用车辆、借用、占用下级单位和其他单位车辆;(6)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捐赠车辆;(7)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等。
下面着重介绍燃油费和维修费的主要特征和问题表现。
1.燃油费
近年来,部分单位用燃油费发票抵顶一些没有发票的业务,并呈剧增态势。要重点审查燃油费的合规性、合理性等,通过了解被巡察单位公车数量、燃油费年初预算数、当年实际发生数,查看燃油费发票抬头是否正确、发票日期是否为节假日等,以估算本单位燃油消耗是否符合实际,是否存在私车公养、公车私用等问题
(1)主要特征:
1)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相差较大。通过将燃油费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进行对比,查看二者数据差距规模;
2)发票日期为节假日;
3)发票抬头不合规(抬头为个人、单位简称或其他单位等);
4)发票日期集中,无加油车牌号,并存在故意涂改日期现象。
(2)问题表现:
1)私车公养。若发票抬头为个人,则需记下其姓名,进一步核实是否存在私车公养问题;若发票抬头为车号,则需将其与被巡察单位公车车牌号进行对比,确定是否为单位公车,防止私车公养问题;
2)公车私用。通过查看发票日期,结合当年日历,审查有无节假日加油情况,是否存在公车私用问题;
3)超预算支出。通过将燃油费年初预算数与实际发生数进行对比分析,确定超预算支出数量及比例;
4)燃油费消耗过大。通过将被查单位当年燃油费消耗总量与公车数量进行对比分析,计算出每辆车每天燃油费消耗值,与理论值相对比,确定燃油费是否存在消耗过大问题。
2.维修费
(1)主要特征:
1)维修费发票报销频繁,且金额较大,后仅附维修清单;
2)维修发票为同一个汽车修理厂或公司,资金来往频繁。
(2)问题表现:
1)维修频繁,汽车零部件的维修更换频繁、重复修理,涉及金额较大;
2)维修汽车零部件与公务用车所需零部件不符,存在私车公养现象;
3)车辆超标准装修,或维修车辆不在本单位公车车辆信息表内。
(四)会议费
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议费,一般是指行政机关或事业单位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会议经费主要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和其他费用。其他费用含会议室租金、设备租赁费、交通费、文件印刷费、医药费等。
1.主要特征:
(1)原始凭证仅附由**会议中心、**宾馆等单位开具的会议费发票,无会议通知、预决算表、签到册等资料;
(2)会议方案所安排时间、人数等与实际签到册时间、人数不一致,人数相差较大;
(3)会议费中涉及到的场地租赁费、设备租赁费、餐费等费用与规定标准相差较大。
2.问题表现:
(1)会议费预算未细化到具体会议项目,超预算支出;
(2)一、二、三、四类会议会期超过限定天数,参会人员超过限定参会人员数量,工作人员超过会议代表人数限定比例;
(3)会议费超过综合定额标准;
(4)会议费中超范围列支不属于会议费范畴的费用;
(5)会议费是否向参会人员收取,是否向下属机构、企事业单位、地方转嫁或摊派;
(6)会议费报销时未提供会议审批文件、会议通知及实际参会人员签到表、定点饭店等会议服务单位提供的费用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7)会议费是否以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有无存在以现金方式结算,县级机关在定点饭店召开会议,是否按照协议价格结算;
(8)会议费报销了违反规定或者超标准开支的费用(《***机关会议经费管理办法》第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备案召开的会议;会议安排高档套房、配发洗漱用品;借会议名义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提供高档菜肴、
烟酒、水果;会场摆放花草,制作背景板;组织会议代表旅游、与会议无关的参观,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使用会议经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传真机等固定资产,发放纪念品。
(9)查看会议签到册、文件等资料,并进行实地调查,确定实际参会人数,确定是否存在报销时故意虚增参会人数,以会议费掩盖其他经济事项等问题。
(五)培训费
培训费是指县级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公务员培训规定(试行)》,使用财政资金举办的岗位培训、任职培训、专门业务培训等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其他费用。
1.主要特征:
(1)培训费发票一般为整数,且发票抬头为**旅游公司、**酒店或**风景名胜区;
(2)凭证后仅附培训费发票,无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2.问题表现:
(1)未建立培训计划编报和审批制度;
(2)各单位年度培训计划是否于每年3月1日前同时报**委组织部、**人社局、**财政局备案;
(3)培训费超过综合定额标准(综合定额标准是培训费开支的上限);
单位:元/人、天
住宿费
伙食费
场地费和讲课费
资料费、交通费和其他费用
合计
90
70
70
50
280
(4)培训费未按照15天以内、超过15天、超过30天等综合定额标准控制(《***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三款);
15天以内的培训按照综合定额标准控制;超过15天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80%控制;超过30填的培训,超过天数按照综合定额标准的70%控制。上述天数含报到和撤离时间,报到和撤离时间分别不得超过1天。
(5)讲课费(税后)超标准执行(《***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第九条);
副高级技术职称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1000元;正高级技术支撑专业人员每半天最高不超过2000元;院士、全国知名专家每半天一般不超过3000元。其他人员讲课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6)以培训费名义安排公款旅游;组织会餐或安排宴请;组织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使用培训费购置电脑、复印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以及开支与培训无关的其他费用;培训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以培训费套取资金设立“小金库”;安排高档套房、配发洗漱用品;培训用餐上高档菜肴、并提供烟酒;
(7)报销费用时未提供培训通知、实际参训人员签到表、讲课费签收单以及培训机构出具的原始明细单据、电子结算单等凭证;
(8)报销未履行审批备案程序的培训费用,超范围、超标准报销费用;
(9)讲课费、小额零星开支以外的培训费用,未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而是以现金方式支付。
(10)如培训已取消,但仍然报销,存在开票单位与培训地不一致现象,有“借壳报账”嫌疑。
(六)宣传费
宣传费是指部门单位通过发布广告、分发印刷资料、发放雨伞等实物以达到扩大影响层面目的而产生的费用。
1.主要特征:
(1)宣传费凭证后仅附发票(一般为本单位干部代开发票),再无其他明细资料;
(2)为达到宣传目的而购买的雨伞等实物远远超过市场价格。
2.问题表现:
(1)通过新闻媒体、钢架构宣传墙等方式发布广告,费用明显高于市场价,存在以宣传费名义报销其他费用问题;
(2)将免费读物当有价商品列支(须调查书籍等是否为免费配发读本);
(3)无中生有套取费用(需实地调查发票开具内容是否在发票开具单位经营范围内);
(4)报销时仅附发票,无任何培训费明细附件,是否存在开具发票单位与转账方不一致等问题;
(七)大额建设支出
1.主要特征:
(1)凭证后仅附工程结算发票,没有工程价款结算单等详细资料;
(2)工程项目无预决算资料、未履行招投标手续等。
2.问题表现:
(1)项目可研报告、发改批复文件、招投标资料、施工合同、竣工验收等资料缺失;
(2)针对大额建设支出无任何会议记录,或者有会议记录但参会人员为党委(党组)部分成员,民主集中制未得到有效实施;
(3)合同签订方、发票出具方、工程款收取方三方名称不一致;
(4)无工程价款结算书,没有工程明细等资料。
(八)现金支出
1.主要特征:
(1)大额现金支出频繁;
(2)超过1000元结算起点的单笔支出均以现金方式支付;
(3)以现金方式支出时,凭证后仅附有收据或收条。
2.问题表现:
(1)大额资金以现金方式支出,现金管理混乱;
(2)未严格执行结算起点相关规定;
(3)支付现金时,仅有收据或收条,再无其他任何资料;
(4)白条抵库。
(九)固定资产管理
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标准较低,部分单位未按要求设立固定资产科目,有的虽然设立了,但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
1.主要特征:
(1)固定资产科目未设置,或已设置但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
(2)未建立固定资产报废、销账制度。
2.问题表现:
(1)未设立固定资产科目,或虽设立但没有固定资产明细账;
(2)应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而未纳入;
(3)未建立固定资产报废、销账等管理制度;
(4)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未履行严格公开拍卖等手续,随心所欲,致使国有资产流失;
(5)固定资产处理的残值收入未计入账内。
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税服务厅切实以“便民、利民、惠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操作流程培训为契机,大力推广“宁夏税务”手机客户端(“宁夏税务”app),使更多群众知晓和使用“宁夏税务”app,实现群众办事更方便快捷。
“宁夏税务”app是国家税务总局宁夏回族自治区税务局于2023年12月1日起在全区范围内正式推广上线的一款手机客户端,为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了发票申领、发票代开、税费申报缴纳、涉税事项申请、涉税事项查询等基础功能,其中包括:预约办税、实名信息采集、办税进度查询、办税地图、征期日历、税收法规、发票真伪查验、办税服务厅等候情况查询等即时性功能。
“宁夏税务”app的上线使用,打破了原有的空间壁垒,实现了移动端、web端、金税三期核心端信息互通互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24小时指尖上的办税服务新体验,为工作人员提供随时随地查看处理各类待办事项任务的移动办公平台,提高税收管理工作效率,提升“非接触式”办税新体验,获得了使用者的连连称赞。
通讯员:贺兰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办税服务厅 胡绘芹
问:我收到一张增值税发票,怎么查询发票信息是否属实呢?
答:请您登陆国家税务总局官方发票真伪查验平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进行发票查验。该平台由国家税务总局建设,可以查验全国各地一年内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当日开具的发票最快可于次日进行查验。
请您认准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地址: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其余网址的查验平台均不能保证查验数据的真实性。
问:除此之外,还有哪些方法可以看出发票真假呢?
答:(一)看发票代码。
(二)看防伪特征。
具体识别方法,一起来看看吧↓↓↓
(一)看发票代码
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10位,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为10位或12位,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通行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代码为12位。其中,发票代码前两位与开票方所在地的行政区域代码一致。如:四川的纳税人开具的发票代码为10位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均以51开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均以151开头;其他发票代码为12位的增值税发票,均以051开头。
(二)看防伪特征
增值税专用发票具有以下防伪措施:
1.发票各联次左上方的发票代码使用防伪油墨印制,使用白纸摩擦票面的发票代码区域,在白纸表面以及发票代码的摩擦区域均会产生红色擦痕(如下图所示);
2. 发票各联次右上方的发票号码为专用异型号码,字体为专用异型变化字体(如下图所示);
3.发票的发票联、抵扣联和记账联票面具有复合信息防伪特征,使用复合防特征检验仪检测(如下图所示),对通过检测的发票,检验仪自动发出复合信息防伪特征验证通过的语音提示。
今天我们主要讲讲的怎么查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具体来讲,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询。
首先我们平常用的网站是这个,而增值税发票查询是不能在这个平台查询的。
如果你用这个查询增值税发票,会有如下提示: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统一到下面这个网站查询。
说到这,很多小伙伴实际查询过程中都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就是傻傻分不清发票代码、发票号码,今天我们就来详细说说什么是发票代码、什么是发票号码。
如上图所示,左上角是发票代码,发票代码是10位数字;右上角是发票号码,发票号码是8位数字。当然,图中我们也标出了发票密码的位置。
然后分别输入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就可以查询啦,切记开具金额为不含税金额哦!
昨天老板给了小编一张发票,小编就差点搞晕了,今天就和大家分享一下,是不是很简单呢?
最后提醒大家,千万不要购买假发票,收到假发票要及时上交举报哦,尤其企业,切记远离假发票,近些年来国家对假发票处罚力度越来越大,最高判处死刑,所以企业要提早预防风险!
在喧嚣的经济中与税完美邂逅,给你不一样的财税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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