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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发展历程(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04 17:09:02 热度:5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筹划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收筹划的发展历程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收筹划的发展历程

【第1篇】税收筹划的发展历程

这是我最近写的一个税收筹划事项,我想很多大型集团企业应该都会遇到这种情况,分享与诸位交流学习。

情况是这样子的,我们集团母公司是盈利企业(每年利润总额在10个亿左右),而集团下属有家子企业属于长期亏损企业,目前已经连续亏损6年了,累计亏损20个亿,根据收入预测数据,该家子企业要到2029年才开始盈利。这就带来了一个可弥补亏损的浪费问题,因为税法规定,企业的可弥补亏损期限为5年,超期限的亏损全部浪费不能抵税,如果一家企业连续亏损时间超过5年,那么该企业势必会浪费可弥补亏损额,间接带来税款流失。那么应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了。

我目前想到的税收筹划计划是子改分,一共有两种方案,一是资产划转+注销子企业,二是吸收合并子企业后+新设分公司。

下面我简单分析下这两种方案。

一、资产划转加+注销子企业。通俗地讲,第一步将子公司的所有资产、负债以及劳动力全部划转到母公司,接着母公司将划转过来的资产、负债以及劳动力转移至新设的分公司,同时将已经是空壳的子公司注销掉。

方案一会涉及哪些税收了。

第一是增值税不用缴纳,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13号有相关规定该种情形不征收增值税。

第二是企业所得税可以节约很多,一是注销子企业确认的投资亏损可以抵税,暂按账面价值计算,确认投资亏损20亿元,可抵扣企业所得税20*0.15=3亿元。母子公司都属于西开企业,可以享受15%企业所得税优惠;二是原子公司的亏损额因装入分公司后,会被母公司的盈利抵消掉,至母公司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三是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由于目前子公司账面有房产以及土地使用权,这部分资产在划转过程中,目前税法的规定是视同销售,应该按评估增值部分缴纳土地增值税。

第四是契税可免征。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明确规定,可申请免征契税。

第五是印花税,由于子公司已变更为分公是,因按照产权转移数据万分之0.5缴纳印花税,两边都要缴纳。

方案二:吸收合并

就是通过吸收合并方式先将子公司变成合并进入母公司,然后在新设一个分公司。

吸收合并的好处是暂不用缴纳土地增值税,不用缴纳契税以及增值税,印花税一样的需要按照万分之0.5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块也会节约很多,根据2023年59号相关规定,可以选择特殊性税务处理,母公司在吸收合并后可以使用子公司之前年度的部分可弥补亏损,而同样2023年-2029年原子公司的亏损额因为装入分公司后,会被母公司抵消掉,使得母公司少缴纳企业所得税。

不管是方案一,还是方案二,对于整个集团企业来说,税负肯定是减少了的,因为可弥补亏损的使用会节约很多企业所得税。但是这两个方案在推进过程中会遇到哪些困难了。我分析如下:

首先是子公司注销的时的清算问题。虽然子公司是一家长期亏损企业,但是该子公司作为地级市s市里面的重点企业,并且长期来看,该子公司会盈利,预计未来会缴纳15亿元企业所得税。s市政府肯定是不愿意让该子公司注销掉的。

其次是与母公司所在地政府的沟通问题,无论实施方案一还是方案二,将导致母公司所在地政府的税收收入前期减少,后期增加,但整体来看,对母公司所在地政府税收收入是正面影响。然后政府部门官员大多都是短期行为,注意看重他所在任期的政绩。可能也会面临阻力。

【第2篇】一般纳税人税收筹划

当你的公司一年的销售额超过500万的时候,你的公司就会成为一般纳税人,那么你知道一般纳税人的税务筹划方案都有哪些吗?

一般纳税人合理开展税务筹划的六种方式

1. 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

2. 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3. 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4. 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5. 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6. 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比如说在增值税方面,一般纳税人公司大多存在的问题就是前期的进项票获取不够,后期抵扣不够,或者是企业的经营规模足够大,业务足够多,抵扣之后的纳税额依然很高等等,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在税收洼地或者是园区成立新公司,用新公司对外承接一部分业务,享受增值税的扶持政策。

不过一般纳税人公司税务筹划的具体方案,还得看公司实际情况来决定,税务筹划都是根据企业从事的行业、公司结构、主营业务、解决的问题等方面针对性进行筹划,比如说,企业是什么类型的,服务类、信息类、交通运输类等等,与之相对应的节税方案也是有所不同的。

以上就是一般纳税人税务筹划方案都有哪些的内容,最后小金要提醒各位小伙伴,公司要进行税务筹划,一定要找专业人士或者专业的财税公司进行咨询,千万不要直接套用别人的节税方案!

今天分享的内容就到这里,已经阅读完毕的你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留言小金,小金在看到后的第一时间都会回复的!如果遇到财务、税务、公司注册、公司变更、公司注销、商标注册等方面的难题,咨询小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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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篇】中小企业税收筹划论文

如何有效落实我们的分配制度

落实好收入分配制度的目的在于提高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所占的比重,居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的来源主要有两类:一是劳动报酬;二是财产性收入。因此如何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和财产性收入成为了问题的关键。

(一)提高居民的劳动报酬

在当前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格局之下,劳动报酬即工资仍是人们的主要收入来源。“十二五”规划中提出要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建立和完善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这一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是靠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建立和最低工资水平的提高来实现的。(1)近几年来,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一直得不到完善和有效运作,在实践中出现了许多问题,这是无法靠政府一方面的力量来解决的,还要靠工会等社会自治团体发挥其应有的作用。鉴于经济法主体角色的特定性以及劳动者力量的薄弱,大力培育社会组织、中介组织及其他ngo等自治组织成为协调政府与企业、个人利益,建立完善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有效途径。当然在培育工会等自治组织时,应避免“官办、官管、官运作”的现象,提高其自治性和自愿性,使其能够真正代表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和诉求。(2)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是建立和完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的基础所在,对于保障底层行业职工的工资水平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是保障底限性公平的体现。在这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政府政策的推动作用,形成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水平的制度。

(二)下大气力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是指家庭拥有的动产(如银行存款、有价证券等)、不动产,如房屋、车辆、土地、收藏品等)所获得的收入。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也提出了要“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的决策。但目前居民的财产性收入还是很不乐观的,仅占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一小部分,迫切需要增加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因此要努力做到以下几点:(1)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的前提是大力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尤其是在拆迁、征地和征用公民财产的过程中,要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和财富增加值权利不受侵害;(2)进一步明晰产权,使之能够在抵押、转让、出租等交易流动中广泛运用,这主要涉及的是居民的不动产方面;(3)在动产方面,我们可以看出,财产性收入的增加主要考验的是居民的理财能力。因此要靠金融机构的努力,拓宽居民金融理财渠道,让百姓拥有越来越多的金融理财工具和产品,同时加强对交易行为的规范,确保居民的合法财产权益不受侵犯。

垄断性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

在收入分配领域,垄断性国企高收入群体与私营单位就业人员之间的收入差距成为体制内与体制外乃至整个社会收入分配差距的典型缩影。据国家统计局5月3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为37147元,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的年平均工资为20759元,前者是后者的1.8倍,足见两者差距较大。因此,收入分配领域的国企改革对收入分配改革具有战略性的全局意义。但是对国有企业收入分配改革并不能笼统的一刀切,我们主要应是针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收入分配进行改革,这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单纯采取对垄断性国有企业和国企管理人员的减收政策是行不通的,笔者认为应坚持扩大体制内竞争和“结构性减薪”并举的总体策略。具体如下:

(1)通过扩大体制内竞争来改革垄断性国有企业的收入分配要充分发挥产业政策法和反垄断法的作用。首先通过产业政策立法,让更多的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中来,尤其是在我们的电力、电信、石油等垄断性行业。让民营企业参与到体制内的竞争,这样不仅有利于私营企业利润的增长从而使其职工工资增长,更有利于市场竞争化程度的提高,使国有企业面对充分的竞争而焕发活力,更好地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其次,加强反垄断法和公司法的有效实施,使垄断性国有企业向着政企分开的现代化公司经营管理模式发展,尽最大限度减少某些垄断性国有企业行政职能和经济职能并存的现状,以优化市场竞争秩序,提高竞争水平。

(2)主张对国企职工采取“结构性减薪”的做法,即基于特定目的对特定职业和特定岗位的人群实行减薪。首先在国有企业职工群体中,收入较高的是国企管理人员,原因有二,一是这些人员多由行政指派,没有在其任命上发挥市场的作用,二是这些高管的工资与企业绩效关联不大,且信息披露不全面。对其采取的措施主要是严格规范国企高管人员的薪酬管理,原则上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坚持市场才是企业家最好的定价者,并把管理因素对于企业的贡献作为其薪酬的重要衡量因素。其次,对于国企职工并非一味的控制或降低其收入水平,对于国企非正式职工,退休、下岗职工而言,要提高他们的工资福利水平。

财政税收改革

如果说初次分配领域的改革是基础,那么在再分配领域的改革则是促进收入分配更加合理的关键所在。初次分配领域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而对于再分配领域来说,则是经济法特别是财税法发挥其作用的最好舞台。财税法范围较广,以下着力从预算法和税法两个方面谈一下我们再分配领域的改革。

(一)预算法与再分配

预算法是指调整国家在进行预算资金的筹集和取得、使用和分配以及监督和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其本质是对政府收支活动的控制。近年来政府的财政收入连年增长,有的地方增长率甚至已经超过了15%,大大超过了同期的gdp增速和居民人均纯收入的增速。如何花好这些钱,如何让政府把钱花的更合理,则需要预算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要使我们的国家预算更好地服务于收入分配改革,笔者认为要做到以下两点:(1)促使合理财政支出结构的形成。加大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教育以及区域协调发展方面的扶持力度,将财政支出更多地用于保民生、促增长上,使社会发展惠及人民大众。(2)减少行政权对预算权的干预。按照我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各级人大行使预算审批权,其他机关不得干预。但在现实生活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尤为严重,尤其是在各级地方。因此必须切断行政权对人大预算审批权的干预,使政府在制度框架的束缚下合理分配财政支出。

(二)税法与再分配

根据社会契约论,税是公民从国家获得的利益的对价,黑格尔也曾说过税是个人对国家作出的牺牲。从其本质来看,税收是政府对国民收入进行的二次分配,理应对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合理发挥应有的作用。税法与再分配应着力处理好两点:(1)加快结构性减税的步伐,即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减轻一部分群体和税种的税负水平。尤其是对于个人所得税而言,要合理制定个税起征点,实行综合所得制,即对收入总额实行累进制,多收多交,少收少交。(2)收入不公很大程度上源于社会财产的不公,因此要开征财产税,即以纳税人的某些特定财产数量或价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类税,包括房产税、遗产税和赠与税等。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许多学者也做过很多可行性研究,立法应尽快做出回应,出台相关法律,我们认为遗产税和赠与税的开征,有助于解决社会成员发展不公的问题。

结语

收入分配的改革需要法制的规范,随着依法治国和法治社会建设的逐步推进,经济法必将在收入分配改革领域发挥其举足轻重的作用,为收入分配改革保驾护航。(本文作者:吴蒙蒙 单位:兰州大学法学院)

【第4篇】营业税的税收筹划

我国全面的进入“营改增”阶段,所谓的营改增,就是把缴纳营业税改成缴纳增值税,并且营改增的试点也大幅度提高,主要有金融业、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等行业。建筑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支柱行业,在最开始的时候,把营业税作为使用税种,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科技的进步,营业税开始跟不上时代的脚步,于是慢慢向营改增方向迈步。本文以建筑业为讨论对象,结合实际情况,根据新的税收政策给予建筑业合理化的建议,来如何筹划税收,并且制定可行的方案,这样才能降低建筑业的税收风险,达到降低税负的目标。

营改增是我国目前推出的最重要的税制改革,也是最大的一项减税计划。早从2023年开始,已经广泛应用于各行各业,在实行营改增之前,总会出现重复纳税的问题,在此之后,这种现象的出现率开始降低。但是在实际情况下,这种改革还是会受到突发因素的影响,有些企业的税收不但没有减少,还出现了增加的现象,导致企业不能正常发展。在营改增改革中最重要的就是纳税筹划,所以目前企业最关心的问题就是怎样降低企业的税负,建筑业中营改增的纳税筹划切入点的探讨,对营改增的纳税籌划有着很大的意义。本文用实用性的措施来为建筑业营改增的纳税筹划提供参考依据。

一、建筑业营改增问题的现实应用

为了完善税收政策,防止重复收税,减轻第三产业的税负,2023年1月在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行业开展了营改增试点工作。受历史的影响,企业的营改增主要采取“行业加地区”的模式,我国建筑业在2023年的上半年业务完成营业额已经达到了615.8亿美元,财政部门结合了各类企业的营改增相关意见,为建筑业营改增方案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建筑业的营业税在修改之前是3%,修改之后的增值税税率变成了11%,光从数字来看,好像是把税收提高了8%,还加重了建筑业的税收负担。

2023年5月1日起,我国的建筑业已经全面走进营改增阶段,企业要想在如今竞争越来越激烈的社会中屹立不倒,就要仔细筹划增值税的税收,还要安排好相关的配套措施。因为建筑业的特殊性,它涉及到的行业非常广,建筑公司的类型也很多,不同类型的建筑公司要考虑到企业的战略目标,从不同的角度出发,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合理筹划增值税涉税业务,让企业税负降到最低,企业价值或者股东财富最大化的目标得以实现。从下面的图表中就可以看出税制改革在其他行业与建筑业中的影响。

二、营改增对建筑业的影响

(一)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降低建筑企业的税负是我国制定营改增政策的首要目的,根据相关的理论研究报告证明,如果建筑业满足政策要求,就可以把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以此来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但是理论毕竟是理论,它与现实有着明显的差距,根据试点建筑业反馈回来的测试数据可以看出,实施营改增之后,很多企业的税收不但没有减少,还大幅度提高了,使部分企业苦不堪言,造成这一问题的根本原因就是我国大部分建筑企业的管理模式存在不小的问题,管理不严,规范要求没有达到,现实与理论才会千差万别。针对一些特殊企业,还有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进项的税额没有抵扣。这些都是新政策的实施没有达到预期效果的原因。

(二)提供了更加广泛的税收筹划空间

营改增政策的出台,对于很多方面都做出了具体的规定,例如建筑业纳税义务人、纳税对象界定、征税范围和进项税额抵扣,建筑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在新的政策下,筹划新的税收方案,这样筹划空间就会变得更大。在经营模式的选择上,目前有很多大型企业,母公司在接到项目之后,会直接转交给旗下的子公司来实施具体工作,包括设备和原材料的准备,但是新规定上明确指出,原材料和设备是由其他方准备,因此计算销项税额时,不能扣除这些方面的费用,给子公司带来了巨大的负担,所以母公司在这一方面要考虑到子公司的情况,是按照以前的方式还是重新规定,母公司要筹划好。

在人力和设备上,人力成本方面,如果租赁公司无法提供增值税的专业发票,建筑公司可以采用自己组建队伍的方式,这样就解决了人工成本的问题;可以根据公司情况来选择利用母公司设备、租赁设备、或者直接购买设备。总而言之,营改增的到来,给建筑业带来了很多选择,也开拓了新规定,提供了广泛的税收筹划空间。

三、税收筹划方法

(一)税基筹划

纳税人缩小税基来减轻税收负担甚至免除纳税义务,或者使税基递延的取得货币时间价值的筹划方法就是税基筹划,而增值税就是通过缩小税基或者递延税基来实现税基筹划的。如果税率一定,应纳税额的大小正比于税基大小,纳税人担负的纳税额随着税基的减少而减少,除此之外,还可以选择纳税义务实现的时间,将当期的税基加以递延。下文来具体介绍这两种方法。

(二)供应商身份选择方面的税收筹划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做了有关规定:一般纳税人有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购买方向小规模纳税人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纳税人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按征收率3%代开发票。

如果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向原材料公司购买原材料时,如果对方也是一般纳税人,就要按照规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如果对方是小规模纳税人,就要求其给予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这样才能保证正常抵扣进项税额。除此之外,还要计算出一种材料从小规模纳税人购入或者从一般纳税人购入时利润相同的价格折让临界点。主要有以下两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比较和材料入账成本的比较,建筑企业要在不同的增值税率情况下计算出对应的价格折让临界点,并把它作为基准。在买同一材料的时候,要把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价格比计算出来,再与基准做比较,用这种方法来确定供应商,以此实现以最小的税负,完成企业价值最大化的目标。

(三)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不同的纳税义务所发生的时间是由增值税不同的销售方式决定,所以,腾出了大量的空间留给营改增企业纳税的筹划。其中有一种销售方式是多个时间点都可以发生纳税义务,它可以和合作的企业协调拖延,让其在最长的时间内发生纳税义务。策略性拖延纳税也是企业采用的筹划方法之一,在特殊时间段将税款的缴纳时间拖延,可以用税款金额来更加灵活地周转现阶段的资金,使资金的使用率提高,实现利用货币时间价值的纳税筹划目标。

四、建筑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

建筑业的内部管理还不够严密,财务会计核算水平也还有很大的进步空间,并且全单位从上级到下级都要提高风险意识。企业要把原来的理念转换过去,加强管理制度,尽量减少企业成本,企业的内部环节也要把控好,监督运营体系也要加以完善,这样,企业才有能力应对改革所带来的压力。在选择购物时要比较价格和质量,最好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还要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和供应商签署框架协议,建立一种长期合作的关系。

自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国民经济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提高,我国的许多行业也都在进行不断的改革,其中建筑行业的税法改革尤为明显,营改增是我国税法改革中的先导部分,营业税和增值税的整改是建筑业作为先驱改革的一大措施,在规划整改的同时也要顺应发展潮流,之前固有的营业税纳税观要逐渐改变,并且掌握增值税的相关法律,加强企业内部管理,要用发展的眼光看问题,一步步地实现建筑业的营改增,进而实现建筑业行业跨越式发展。

【第5篇】研发费用的税收筹划

建筑行业的巨大收益让不少人都非常看好。并且在诸多行业里面名列前茅。但是也正式因此,税务的问题也非常让人无奈。那么建筑行业税收筹划怎么做?

建筑行业税收筹划怎么做?

在开发一个楼盘之前是由房地产公司进行竞标取得这块地的使用权,拿到对应需要开发的土地后在寻找对的建筑设计公司进行房地产项目的设计开发,设计公司设计的图纸通过审批后就是寻找建筑企业进行承包完成建筑施工,在承接项目所需的建筑材料以及和项目所有相关的费用在房地产公司进行竣工验收时统一进行结算。

其实在整个流程的流转过程中来讲,对于民工来讲时不涉及缴税的问题的,他们都是以拿到手的收入作为自己的劳动报酬,但在房地产开发、建筑设计、建筑劳务、建筑施工等行业来讲,他们都有着较重的税负压力,他们存在的税负问题就需要通过一些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而能够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通过有限公司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来达到减税降负的目的。

企业入驻园区享受当地园区的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实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当月缴纳次月返还,且在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属于当地园区政府大力推从的情况下,政策十分稳定更有利于企业长久持续的发展,也是在企业减税降负的方式方法中最合理合法的。

税务筹划具体办法

(一)合理管理营业税

营业税贯穿建筑企业运营的始终。企业追求经济效益和规模时,营业税的税务筹划从以下三个方面考虑降低税负

首先是利用税额扣除法。

其次是延迟业主要求开票的时间。

最后是在企业的工程结算后,业主代付的工程水电费、材料等可排除在开票范围之外。

(二)管理所得税的税务;

建筑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税务筹划。

第一,是从建设项目实现效益的预期出发进行适当调整。

第二,是分别列出相关新产品、新工艺、新工艺的研发费用进行核算。

第三,是与施工企业内部或股东之间以内部借款或定向债券的形式进行融资。

四、利用国家对部分地区的税收优惠政策,可以有效降低企业所得税。

例如,2008年,中铁两局下属的一些子公司参加了西部大开发项目,公司享受了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如有其他方面的需求,可以提出来,我们合作的园区是有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入驻可以享受,部分行业存在限制,一旦企业入驻后,奖励比例高达85%!

(三)有限公司财政奖励税收优惠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部分(50%)给予企业留存部分的70%-85%的扶持比例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部分(40%)给予企业留存部分的70%-85%的扶持比例

企业想要减轻企业的税负压力增加企业到手的净利润,企业如果运用好了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企业可谓是受益匪浅,但减税降负企业需要合理合法为基础原则,属于事前筹划,如在企业产生了税负压力在考虑筹划完全是来不急的,企业更是要注意减税降负与偷税漏税的区别,也要注意背后的运用基础、原则。

建筑行业要有目标地进行税务筹划

(一)、企业要合理节约成本

合理节约成本也就是让企业的“纳税成本最小化”,经营的时候可以进行适当的税务筹划降低成本,实现企业利润最大化。

(二)、注意避免税务风险

在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一定要是合理合法进行,最好提前进行筹划,充分了解企业自身的能力,尽最大的努力去进行税筹,充分了解国家的普惠性政策以及地方的税收优惠政策,合理运用,降低税负。

建筑行业税收筹划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如果您还想多了解一些,那么请持续关注我们钇财税官网。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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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篇】集团公司税收筹划案例

分享一个经典案例:

星巴克的避税“妙招”

在过去的3年期间,星巴克的英国财务报告一直显示亏损,没有支付所得税。但市场分析师宣称星巴克在英国的业务是“可盈利的”。据统计,星巴克自1998年在英国开业以来,一共开设了735家分店。通过使用合法的避税策略,实现30亿英镑销售收入,却仅支付了860万英镑所得税。星巴克能够在英国如此明目张胆地避税,主要利用了以下避税手段:

第一招,星巴克总部规定在英国以及所有海外经营的星巴克,每年需要向星巴克集团公司的“星巴克”品牌支付年销售额6%的知识产权费。这笔支出一方面减少了星巴克英国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另一方面又把知识产权费用转移到税率很低的国家,纳入该国星巴克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从而支付相对较低的税费。

第二招,英国星巴克所用的咖啡豆均来自在瑞士的星巴克咖啡贸易有限公司。在咖啡豆运抵英国前,需经过星巴克在荷兰阿姆斯特丹设立的烘培公司进行烘培加工。在此过程中,英国星巴克会支付超额的费用给瑞士和荷兰两家公司,这样就降低了星巴克在英国的应纳税所得额,同时把资金转移到税率极低的瑞士和荷兰两国。

第三招,英国星巴克利用公司间借贷,把利润转移到低税率国家避税。英国星巴克去年在财务上实现其所有的经费几乎都来自借款,并且支付了星巴克集团旗下公司200万英镑的利息。

转让定价、特许权使用费、资本弱化

===以下内容2023年12月29日新增,来源中国税务报/邓昌平 张剀===

招数一:利用不同类型产品价格错配避税

方法描述:

产品价格错配,指公司未参照市场价格而随意对其不同产品制定不合理价格。通常,产品类别不同,其价格也应不同。在与集团外第三方交易时,跨国垄断公 司利用对上下游产品生产的控制优势,在确保集团整体利润的前提下,根据集团内各关联方实际税负来确定不同类型产品的交易价格。一般情况下,实际税负低的公 司产品价格畸高,实际税负高的公司产品价格畸低,从而降低集团的整体税负。

典型案例:

某家从事打印机生产的跨国垄断公司a,为占领中国市场而实施低价营销策略,并由其设立在中国境内子公司b生产并直接向第三方经销商低价销售打印机。 由于b公司生产的打印机有其专用的打印机耗材,因此a公司通过其在本土的另一家从事打印机耗材生产的子公司c,向该第三方经销商高价销售墨盒等打印机耗 材。虽然该打印机产品最终销售价格低,但这种以占领市场或带动专用墨盒销售为目的做法,不应影响b公司应获取的合理常规的利润,存在未按照独立交易原则定 价的风险。

专家点评:

企业此类避税手段非常隐蔽。就该类交易的表象而言,跨国公司集团内各关联方是直接与第三方交易,不存在转让定价避税嫌疑。但从该类交易整体实质来 看,这就是跨国公司滥用其商业优势地位的具体表现——强迫第三方在与其交易时利用不同产品价格错位来协助其避税,从而规避税务机关对其进行转让定价调整。 因此,税务机关在评估跨国垄断公司在华公司的转让定价风险时,不应该仅局限于其在华生产销售产品的价值链分析,而应该对其集团内上下游等相关产品价值链进 行整体分析,综合考虑境内公司使用的资产、履行的功能和承担的风险,从而确定其产品销售价格是否合理。

招数二:利用抵消交易行为避税

方法描述:

刻意抵消常见于关联交易中。当一个公司向其关联公司提供的利益,被该关联方提供的其他利益补偿时,就产生抵消交易。实际上,跨国垄断公司常常滥用其商业优势地位,强行要求第三方与自己进行抵消交易,从而降低来源于中国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典型案例:

跨国垄断公司a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公司,在欧洲下设两家公司b和c。b公司主要负责自主研发操作系统,c公司主要是委托市场第三方研发运用软件。 其中,应用软件必须要以某种操作系统为开发平台,而操作系统也需要有大量与之相兼容的应用软件,才能真正为用户解决问题。由于b公司开发的操作系统在市场 上具有垄断地位,a公司就要求其中国境内客户d免费为其关联公司c研发运用软件,并承诺将因此少收取客户d公司操作系统使用费作为补偿。经调查分析,d公 司免费为c公司提供研发服务,将减少d公司境内的应纳税所得额;b公司少收取操作系统费用,将减少其来自于中国境内所得,规避中国非居民公司所得税。对于 此类情况,税务机关将b公司销售给d公司的操作系统和d公司免费为c公司提供的运用软件开发业务交易价格进行还原,调增了b公司的非居民公司应纳税所得额 及d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并补征两家公司相应的税款。

专家点评:

抵消交易表面上看似乎减少了双方的交易成本和税收成本,实现了交易双方的“双赢”,但这种交易行为严重侵蚀中国税基,一旦被税务机关将双方真实的交易价格还原,双方将付出更大的代价。

招数三:利用不同交易类型价格错配避税

方法描述:

公司利用不同交易类型价格错配也是跨国公司常见避税手段,即垄断跨国公司在与同一交易方进行不同类型交易时,通过不合理调增不同交易类型之间的转让价格进行避税。

典型案例:

某境外公司a与境内公司b签订一份发动机销售合同,约定由a公司设立在境内的子公司c为b公司生产该发动机设备,由a公司在境外另外一家子公司d在 境外为b公司组织发动机使用培训等活动,并约定培训费用按照发动机价格20%收取。税务机关经过初步调查后发现,培训一般是按照参加人次等标准收取,按照 发动机价格20%收取的培训费金额远远高于行业标准。经进一步取证并确认,a公司存在利用税收管辖权和劳务不易监控等因素,通过压低境内公司发动机销售价 格,抬高境外公司提供后续劳务价格的行为,其商业目的不合理,并减少了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专家点评:

企业利用不同交易类型价格错配进行避税是税务机关重点打击的避税行为。税务机关将从市场上获取发动机的可比交易信息,重新确定其合理交易价格。此外,税务机关还将对其后续劳务的真实性、合理性和受益性进行逐一审核,判断相关劳务费用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招数四:通过掩饰关联交易避税

方法描述:

有些跨国垄断公司在与其境内关联方交易价值链中,故意插入独立第三方委托、代理、信托和其他金融工具等一系列交易,在形式上隐匿关联交易,从而采取高进低出、低进低出的方式规避境内应纳税所得额。

典型案例:

某跨国垄断公司a是一家电器生产商,在中国境内设立子公司b承担生产职能。b公司完成产品生产后,几乎按照出厂价销售给位于某低税率国家的第三方c 公司,并约定由c公司按照原价销售给 a公司,a公司将支付一笔代理费为补偿。经初步调查发现,资金流和信息流均由b公司到非关联方c公司,但其物流是直接由b公司运往a公司。税务机关经过情 报交换获取c公司相关资料信息发现,c公司为从事代收代付的一家贸易公司,在a和b公司交易价值链中并未承担实质功能作用。最后,经过与公司数轮协商并达 成一致,税务机关按照经济实质对该中间系列交易重新定性,否定被用作中间系列交易的独立第三方c公司的存在,将其非关联交易重新定性为关联交易,并根据独 立交易原则对其进行了转让定价调查和调整。

专家点评:

此类交易通过插入一个独立的第三方来掩饰关联交易,企图“瞒天过海”。对此,税务机关不仅应该关注关联交易价值链涉及的信息流、物流和资金流,还应 关注其最终的客户信息。特别是交易中间环节涉及设在低税负国家(地区)的贸易公司,可以通过情况交换等征管协作互助方式获取其客户信息,并据此决定是否需 要了解其承担的功能风险和是否需要重新对交易定性,以最终确定应该属于中国的合理利润。

作者:小尧链接:https://www.zhihu.com/question/27161280/answer/35815850来源:知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商业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非商业转载请注明出处。

【第7篇】税收筹划与节税有什么联系

长期以来,绝大部分人总是把税收筹划等同于逃税、避税,对其没有一个正确、全面、系统的认识,抹杀了税收筹划的积极作用。从2000年1月5日起,《中国税务报》创办了《筹划周刊》,我建议很多企业都可以订阅《中国税务报》《筹划周刊》,杂志才几百块,省下来的钱那就不得了。开展税收筹划相关理论和知识的探讨,对税收筹划的推广和运用作出了极大的贡献。但是,由于传统观念、法律法规、政策等主客观条件的限制和制约,人们对税收筹划的认识还不足,必定我国税务师才20万人,7-8万人呆在企业,还有些人没从事(大学生刚刚考过的),运用得还不够,有待于进一步加深认识,并在实践中合理运用。

税收筹划与逃税、避税有何区别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个人利益最大化,在法律法规允许并鼓励的范围内,通过对融资、投资、经营活动、公司主体结构搭建、利润分配、分红、福利、合作等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的一系列行为

税收筹划是企业合理合法的行为,是国家法律所鼓励的,更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税收筹划的实质就是在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实现节税的目的。

税收筹划与逃税有着本质的不同。

逃税是指纳税人通过采取虚报、谎报、隐瞒、伪造等各种非法欺诈手段,达到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目的的违法行为。逃税是明显的违法行为,因而不受法律法规保护。偷税的四大女后(刘晓庆、毛阿敏、冰冰、郑爽)都收到了应有的惩罚。

避税是指纳税人通过精心安排,利用税法的缺陷、漏洞,利用会计法规与税法的区别,来达到规避或者减轻其税负的行为。尽管对于避税的解释在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定论,但是,越来越多的国家认为它是错用或者滥用税法的行为,是有悖于税法立法精神的,为越来越多的国家所否定。对于较为突出的避税行为,有的国家通过制定法规或特别条款来加以反对,我国也采取了这种立场与做法。

如果说税收筹划、逃税和避税有什么相同性的话,就是它们都是为了减轻个人或企业的税负,达到不缴纳或少缴纳税款以及递延的目的。但是,税收筹划是合法行为,受到法律法规的保护和支持;而逃税和避税则要受到法律法规的制裁或调整,这是它们最大的区别。因此,我们要在实践生活中反对逃税和避税,而要大力开展税收筹划行为。

税收筹划的存在依据及其现实意义

我们可以从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来分析税收筹划存在的缘由。

首先是企业的内部因素导致税收筹划行为的存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企业的经营自主权日益扩大,企业逐渐成为经济活动中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主体,企业的经营管理者寻求各种途径来减少费用、增加收入,实现企业价值或股东权益的最大化。这是一种必然的选择。在经济利益的驱动之下,税收筹划应运而生;而且,企业经营自主权的大小将直接影响到其税收筹划行为活动的能力。一般来说,具有较大经营自主权的企业实行税收筹划的能力较强;而诸如总公司的独资子公司由于受到总公司经营战略等的制约,它们的税收筹划能力就相对较弱一些。这是企业内部因素的第一个方面。第二个方面的内部因素就是企业的纳税意识,企业的纳税意识严重地影响着税收筹划的开展。如果企业的纳税意识低的话,它们往往就会公然采取违反税法的逃税或避税行为;只有当企业的纳税意识增强到一定阶段之后,才有可能出现与税法立法精神相一致的税收筹划。

其次是企业所处的外部环境决定了税收筹划的产生。当税法被严格执行的时候,偷逃税和避税行为会受到严厉制裁,企业就会减少逃税,而相应地增加税收筹划;反之,企业就会增加逃税和避税行为。这是外部环境的第一个层面。第二个层面是财政支出的公平程度也影响着税收筹划行为活动。当财政支出合理的时候,税收收入就被用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地方,纳税人就会感觉财政是公平的,也就会相应地减少逃税和避税行为,而增加符合税法立法精神意图的税收筹划行为;反之,税收筹划行为就会变异为逃税等不合法行为,从而来作为对财政不公平的对抗。

那么,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又是什么呢?我们可以从微观、中观、宏观3个层面来分析税收筹划的现实意义。从微观角度来看,税收筹划可以减少企业的税收负担,规范企业的经营活动,影响企业的组织形式,提高企业的纳税意识;从中观角度看,税收筹划可以促进税务咨询行业的大力发展,培育专业税务人才,可以涵养税源,可以促进财政公平程度的进展;从宏观角度来看,税收筹划的大力开展,可以充分发挥税收政策的宏观调节作用,促进投资和产业结构的合理化,可以减少偷税、逃税等违法行为的出现,更可以反作用于税收法制,促使税收制度的不断完善,以便更科学地设计税收的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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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篇】商贸企业税收筹划

随着我国进入世界贸易的大环境之下,越来越多的商贸企业也是纷纷成立,不管是做国内还是国外,商贸企业是相当的兴盛。不过在这些企业经营的过程中,往往因为成本高、税负高等问题,因此对于商贸企业来说,如何合理地降低自己的支出,增加自己的收益也就是自身重要的一个问题,而税务筹划也是逐渐步入企业的眼帘,对于商贸企业来说,合理的税务筹划完全可以帮助企业减少许多的支出,那么商贸企业如何合理税务筹划呢?

1、优惠政策

对于商贸企业来说,完全可以考虑一些园区的优惠政策,在许多的园区里,商贸企业是有不错的优惠政策可以享受,因此对于企业来说,可以考虑间公司的采购和销售业务放在优惠园区中进行,享受一些优惠政策的扶持,也可以考虑在园区成立分公司或新公司,从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这样也就可以合理的减少公司的税费支出。

2、充分利用税前列支

在企业的经营中,税前列支是企业中最为常见的企业所得税额降低的一个方法。并且对于商贸企业来说,自身许多的费用都是可以用来进行税前离职,比如说公司的一些办公费用、业务招待费用、福利费用、水电费用、咨询费用、运费等等各个方面的费用支出,企业只需要做好相关票据的保存,然后在企业进行纳税申报的时候注意进行及时的进行税前列支,从而降低自身的税费支出。

3、合适的股权架构设计

有了解公司的股权架构设计的朋友应该都知道,企业的持股收益是有所不同的,简单来说,就是法人股东与自然人股东在企业的最终收益上是存在不小的区别的,因此在企业设立的时候,作为公司的股东,想要合理的收取更多的收入,那么其实可以多多的考虑公司的股权架构的设计,从而帮助公司的股东减少收益的税种或税率,进而帮助企业的最终受益人获得更多的利润。

以上即是商贸公司如何税务筹划的一些方法,对于商贸企业来说,自身的会计水平如果是比较高的情况,在企业许多的流程上也是可以帮助减少许多的税费,毕竟对于商贸企业来说,各种各样的流程是相当的多,如果企业的财税人员对相关比较的了解,那么也是可以帮助企业获得更多的利润。

【第9篇】税收优惠与纳税筹划

政策依据:

1、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除房屋、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资产),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扣除。

2、自2023年1月1日起,适用(财税【2014】75号)和财税【2015】106号)规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的行业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

3、企业外购的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其折旧或摊 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含)。

4、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设备,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含)。

5、加速折旧方法:(一)缩知折旧年限方法:不得低于《实施条例》第六十条规定的折旧年限的60%。(二)双倍余额递减法或者年数总和法。

案例:某企业2023年购入并使用一台价值300万元的机器设备,该企业在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还是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折旧年限进行税前扣除发生了争议:

1、该企业处于免税的税收优惠期:

应该选择分期扣除,而不应该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如果在免税期间扣除,虽然免税期都是不交企业所得税的。但是免税期结束以后,后面期间就没有折旧扣除了,会多交企业所得税。

2、如果企业税收优惠期已经结束,当期利润超过300万,且没有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应该选择税前一次性扣除,节约企业资金的时间价值。

【第10篇】公司如何做税收筹划

现如今国内经济市场发展快速,不少企业对于相关的税务问题变得越加的关注。但是也有不少企业走错了路,导致公司被相关部门所纠察。那么如何做企业税收筹划?常见方法都有什么?

如何做企业税收筹划?常见方法都有什么?

第一,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

目前除了国家的普惠性政策,可以让企业税收部分诚免,降低企业税负压力,还有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让企业入驻在园区内,产生税收,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有奖励,园区有税收。这样,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利,对企业的发展也有利。

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是增值税的返还,该返还是当地财政局给到企业返还,当地的增值税地方留存是50%,可以给到企业的比例在70%-85%之间,返还周期比较短,一月一返还,当月纳税,次月进行返还,对企业来说很靠谱。

企业所得税也是能得到返还的,所得税的地方留存是40%,给到企业的返还比例为70%-85%。

第二,可以通过捐赠合理节税

企业通过捐赠,在纳税之前可以降低税收。个人可以通过一些团体机构给贫困地区等需要帮助的地区进行捐赠,金额没有超过纳税人所申报的所得额30%那一部分。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

企业设立与主体公司配套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核定征收的,所得税方面可以节省大量的税收。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主要解决的就是所得税的税负压力,核定利润率一般为10%,企业核定所得率0.5%-2.1%,计算企业的综合税率在3.16%左右,具体和企业的开票量有关。

第四,企业可以选择自然人代开的方式

这种方式企业不需要成立企业,要有身份信息和合同,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外,开票一般没有限制,不需要亲自到场。

扩展阅读: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技术、新名词不断涌现,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推出强有力支持政策的情况下,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将会迎来巨大的发展机会,可以获得大量的订单,在税收、资金支持和人才引进等方面获得极具吸引力的优惠条件。

而新技术的价值被过度放大和由于信息技术产业的创新性使得它具备了与传统企业不同的税务痛点,比如低成本高费用的层本模式造成的高毛利现象,以及行业高水平待遇带来的高个税及用工成本问题。

对比传统企业的产品售价以成本占主导地位,毛利收入比较少;信息技术服务业提供的大部分为无形产品,这类产品通常附加值较高,支出费用中销售以及研发费用占据了主导地位。

与传统企业的价值链不同,信息技术企业的基本活动包括产品设计、软件市场营销、应用服务以及客户服务等。再加上传统价值链中作为支持活动的技术开发,这些模块构成了信息技术企业最为主要的利润创造点。

大部分的信息技术企业都具有轻资产重技术的特点,企业的主要资产除了技术及品牌等无形资产外,更重要的—部分便是员工资产。

信息技术行业的从业人员往往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希望以较高的效率将技术转化为有型的资产,因此较之传统行业也拥有较高的工资和优厚的待遇。这一特征也从职工薪酬及福利上得以体现。

如何做企业税收筹划?常见方法都有什么?看完上文内容您对于这两个问题是否了解清楚了呢?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11篇】贸易企业税收筹划

《税晓通》专注于园区招商,利用地方性税收奖励扶持政策帮助企业合理合规节税避税!

从古至今最赚钱的一定是生意人,古时候称之为经商,现在称之为商贸、贸易,商贸类企业简单来说就是产品中间的一个经销商,企业从采购哪里将商品进回来,在销售出去,这样一个流程。

商贸行业可以说是企业税负压力较大的一类企业,商贸行业面对企业高额的企业税负压力,其中企业的增值税的税率也相对较高,商贸类企业增值税税率13%,还需面对25%的企业所得税和20%的分红税,这样的税负压力会使商贸行业的利润不断降低。

之前,商贸行业可利用核定征收来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但现在商贸类的核定征收基本上都取消了。近日,上海大量的商贸类企业正在面临注销,8月1日,商贸类企业核定征收全部改为查账征收,所以大量的企业都在忙着注销,不注销企业会面零查账和补税的风险。

商贸类企业目前最适合的税务筹划方案,小编推荐利用税收优惠政策,从根本上降低企业的税收压力。

一、 分包企业的业务

主体公司可以通过拆分主体公司业务的形式来降低企业的税收成本,也就是将企业的部分业务分包到园区的企业,来承接主体公司的对外业务,用园区的企业直接跟合作方进行业务往来,而园区的贸易类企业可以享受税收扶持。

园区的贸易企业可以享受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的返还,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增值税:奖励企业地方财政留存的75%-90%

企业所得税:奖励企业地方财政留存的75%-90%

二、增加采购渠道(销售平台)

主体公司可以在自己的前端或者后端多增加一个采购渠道,将采购渠道成立到园区,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将企业的利润部分留在园区,就可以降低企业整体的税负。如果甲方更认可现在主体公司的品牌,就可以将采购渠道设置到主体企业和采购方的中间,园区的采购平台高价买进低价卖出,这样就可以将企业的利润大部分留在园区,来享受高额的返税比例。反之,设置在前端后端,原理都是一样的,都可以降低企业的税负。

三、设立服务类的个人独资企业

企业可以在园区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服务类、小规模纳税人),主体且可以将一部分业务外包给园区的服务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园区的服务类企业与主体公司进行业务往来,园区的个独企业给主体公司开具发票,主体企业就可以解决企业的一部分成本问题,解决主体企业的所得税问题。企业的钱还可以通过个人独资企业转移出来。

个人独资企业可核定个人所得税,核定后个人所得税税率0.5%-2.1%,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3.16%,税率极低,企业完税后,账户上的钱可自由自配,能合理的降低企业税负。

商贸类企业通过上述税务筹划方案,可直接降低企业的税务成本,优化企业税务成本结构,合理合法地享受地方性税收优惠政策。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可关注公众号了解~

【第12篇】税收筹划-综合测评

税务筹划产生的标志事件是20世纪30年代英国上议院议员汤姆林爵士针对“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一案的发言,他说“任何一个人都有权安排自己的事业。如果依据法律所做的某些安排可以少缴税,那就不能强迫他多缴税收。” 因而税务筹划的两个重点就是“依法”和“筹划”。而税务筹划,就是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为了尽可能的获得“节税”的税收利益,我们有以下六个方法就行税务筹划:

一、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

选择投资地区与行业开展税务筹划的一个重要条件就是投资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以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产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体现在: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进步,鼓励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农业发展及环境保护与节能等方面。因此,企业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开展税务筹划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低税率及减计收入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实行20%的优惠税率;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的收入总额减计10%。税法对小型微利企业在应纳税所得额、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等方面进行了界定。

2.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产业投资的税收优惠主要包括:对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征收所得税;对农林牧渔业给予免税;对国家重点扶持基础设施投资享受三免三减半税收优惠;对环保、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投资额的10%从企业当年应纳税额中抵免。

3.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就业安置的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100%扣除,安置特定人员(如下岗、待业、专业人员等)就业支付的工资也给予一定的加计扣除。企业只要录用下岗员工、残疾人士等都可享受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企业可以结合自身经营特点,分析哪些岗位适合安置国家鼓励就业的人员,筹划录用上述人员与录用一般人员在工薪成本、培训成本、劳动生产率等方面的差异,在不影响企业效率的基础上尽可能录用可以享受优惠的特定人员。

4.税收洼地的优惠政策。为了发展区域经济,国家及地方层面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多数经济开发区出台了财政返还政策,例如湖北咸宁、江苏宿城、重庆等地都有很好的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将新注册公司设立在税收洼地,享受当地的税收返还奖励,而我们合作的江苏某园区,入驻企业最高可享地方留存的70%返还!

二、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开展税务筹划

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通过合理利用企业的组织形式,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筹划。例如,企业所得税法合并后,遵循国际惯例将企业所得税以法人作为界定纳税人的标准,原内资企业所得税独立核算的标准不再适用,同时规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应汇总到总机构统一纳税。不同的组织形式分别使用独立纳税和汇总纳税,会对总机构的税收负担产生影响。企业可以利用新的规定,通过选择分支机构的组织形式进行有效的税务筹划。

企业从组织形式上有子公司和分公司两种选择。其中,子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而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要由总公司承担法律责任与义务的实体。企业采取何种组织形式需要考虑的因素主要包括:分支机构盈亏、分支机构是否享受优惠税率等。

第一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子公司形式,单独纳税。第二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盈利,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到总公司纳税,以弥补总公司或其他分公司的亏损;即使下属公司均盈利,此时汇总纳税虽无节税效应,但可降低企业的办税成本,提高管理效率。第三种情况:预计适用非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选择分公司形式,汇总纳税可以用其他分公司或总公司利润弥补亏损。第四种情况:预计适用优惠税率的分支机构亏损,这种情况下就要考虑分支机构扭亏的能力,若短期内可以扭亏宜采用子公司形式,否则宜采用分公司形式,这与企业经营策划有紧密关联。不过总体来说,如果下属公司所在地税率较低,则宜设立子公司,享受当地的低税率。

如果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居民纳税人,通常要承担与该国其他居民公司一样的全面纳税义务。但子公司在所在国比分公司享受更多的税务优惠,一般可以享有东道国给予其居民公司同等的税务优惠待遇。如果东道国适用税率低于居住国时,子公司的积累利润还可以得到递延纳税的好处。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在设立所在国被视为非居民纳税人,所发生的利润与总公司合并纳税。但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不允许境内外机构的盈亏相互弥补,因此,在经营期间若发生分公司经营亏损,分公司的亏损也无法冲减总公司利润。

三、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折旧是为了弥补固定资产的损耗而转移到成本或期间费用中计提的那一部分价值,折旧的计提直接关系到企业当期成本、费用的大小,利润的高低和应纳所得税的多少。折旧具有抵税作用,采用不同的折旧方法,所需缴纳的所得税税款也不相同。因此,企业可以利用折旧方法开展税收筹划。

缩短折旧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把后期成本费用前移,从而使前期会计利润发生后移。在税率稳定的前提下,所得税的递延缴纳相当于取得了一笔无息贷款。另外,当企业享受“三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时,延长折旧期限把后期利润尽量安排在优惠期内,也可进行税收筹划,减轻企业税负。最常用的折旧方法有直线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和双倍余额递减法等。运用不同的折旧方法计算出来的折旧额在量上不一致,分摊各期的成本也存在差异,影响各期营业成本和利润。这一差异为税收筹划提供了可能。

四、利用存货计价方法开展税务筹划

存货是确定构成主营业务成本核算的重要内容,对于产品成本、企业利润及所得税都有较大的影响。企业所得税法允许企业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但不允许采用后进先出法。

选择不同的存货发出计价方法,会导致不同的销货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产生不同的企业利润,进而影响各期所得税额。企业应根据自身所处的不同纳税期以及盈亏的不同情况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使得成本费用的抵税效应得到最充分的发挥。如,先进先出法适用于市场价格普遍处于下降趋势,可使期末存货价值较低,增加当期销货成本,减少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延缓纳税时间。在企业普遍感到流动资金紧张时,延缓纳税无疑是从国家获取一笔无息贷款,有利于企业资金周转。在通货膨胀情况下,先进先出法会虚增利润,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不宜采用。

五、利用收入确认时间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企业在销售方式上的选择不同对企业资金的流入和企业收益的实现有着不同的影响,不同的销售方式在税法上确认收入的时间也是不同的。通过销售方式的选择,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合理归属所得年度,可在经营活动中获得延缓纳税的税收效益。

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销售方式及收入实现时间的确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直接收款销售方式,以收到货款或者取得索款凭证,并将提货单交给买方的当天为收入的确认时间。二是托收承付或者委托银行收款方式,以发出货物并办好托收手续的当天为确认收入时间。三是赊销或者分期收款销售方式,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为企业收入的确认日期。四是预付货款销售或者分期预收货款销售方式,以是否交付货物为确认收入的时间。五是长期劳务或工程合同,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可以看出,销售收入确认在于“是否交货”这个时点上,交货取得销售额或取得索取销售额凭证的,销售成立确认收入;否则收入未实现。因此,销售收入的筹划关键是对交货时点的把握和调整,每种销售结算方式都有其收入确认的标准条件,企业通过对收入确认条件的控制即可以控制收入确认的时间。

六、利用费用扣除标准的选择开展税务筹划

费用列支是应纳税所得额的递减因素。在税法允许的范围内,应尽可能地列支当期费用,减少应缴纳的所得税,合法递延纳税时间来获得税收利益。

企业所得税法允许税前扣除的费用划分为三类:一是允许据实全额扣除的项目,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规定提取的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等。二是有比例限制部分扣除的项目,包括公益性捐赠支出、业务招待费、广告业务宣传费、工会经费等三项基金等,企业要控制这些支出的规模和比例,使其保持在可扣除范围之内,否则,将增加企业的税收负担。三是允许加计扣除的项目,包括企业的研究开发费用和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等。企业可以考虑适当增加该类支出的金额,以充分发挥其抵税的作用,减轻企业税收负担。

允许据实全部扣除的费用可以全部得到补偿,可使企业合理减少利润,企业应将这些费用列足用够。对于税法有比例限额的费用应尽量不要超过限额,限额以内的部分充分列支;超额的部分,税法不允许在税前扣除,要并入利润纳税。因此,要注意各项费用的节税点的控制。

税务筹划具有:

(1)合法性,一是遵守税法,二是不违反税法。

(2)筹划性,是指在纳税行为发生之前,对经济事项进行规划、设计、安排,达到减轻税收负担的目的。

(3)目的性,税务筹划的直接目的就是降低税负,减轻纳税负担。

(4)风险性,税务筹划的目的是为了获得税收收益,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达不到预期效果,这与税务筹划的成本和税务筹划的风险有关。

(5)专业性,仅靠纳税人自身进行税收筹划显得力不从心。这也是为什么税务代理、税务咨询作为第三产业便应运而生,向专业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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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企业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我们知道,税务筹划是每一个企业要做好的,特别是目前大环境下,各行各业产能过剩,企业利润越来越低,从成本来看,企业必须通过税务来降低成本,但是,合理合法做好税务筹划才是每一个企业应该要考虑的。那么我们怎么才能做好企业的税务筹划呢的?一般来说,一个企业做税务筹划方法主要有3种。

第1种方法:洼地核定征收

对于这种方法,只有在特点的地区注册的企业才有这个政策,霍尔果斯就是其中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但就目前来说,类似的还有上海、深圳等这些地区。这些地区是按照一定的税收率来征税的,所以整体上算下来,你可以减少税收成本。

第2种方法:转移低税率税种

这种方法也比较常用,相信你从字面上的意思看就知道如何降低税收成本了。但是转移税务种类也并不是很简单,你需要有一定的技术,特别是完善的集成系统,因为你要考虑风险控制,风控是第一要素,具体参考企业财富安全管理集成系统。

3,最新税收政策

多关注税务局最新的一些政策,很多税收政策对你降低税务成本有用处。

那么怎样才能合理合法合规的减少企业和个人的税收压力呢?可以利用地方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14篇】公司怎么税收筹划

今天来给大家分享一下税收筹划,大家知道 棒的税收筹‌‌划都是以业务为细节来进行税收筹划,而绝非以票或者以核算来进行来进行税收筹划,这样的手段是极其危险的,不管是对于财财务个人来说,还是对于企业,还是对于公司的老板来说,都是风险极大的一个一个行为手段,大家知道现在金税四期来了,所有的公司的一些一切的那个不正当的财务的核算行为,或者是虚开发票,对于金四来说一下子都可以呃过大数据,通过税银之链全部都是可以知道企业的一些非法行为的。那针对于这些非法行为,对于那个财务个人来说,或者是企业的老板,以及相关的人员都可能会进去,进去个三五年,所以说对于怎么样来做一个比较棒的一个税收筹划,一定一定是从业务层面。

业务的每一个细节来进行税收筹划的,比如说公司来做一个三到五年的战略,要拓宽华北或者华东,或者东南方向的这样子的一个区域板块的业务。那作为财务来说,一定要参与业务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动作,每一个方向,这样子的话,才能才能跟那个业务,业务的每一个每一个想深入的方向,想深入的这个区域跟业务来镶嵌跟业务来进行,紧密的了解业务的动向。那这样子的来说的话,我们才更能知道每一个地区的税收的政策,每一个地区的税收都会有自己的一个优惠政策,或者说是其他而且全国的全国地区的优惠政策其实都是不一样的,所以我们,是针对于站在税务角度,以及财务的综合角度和业务的角度,来综合看待公司的整一个经营方向。如果板块很多的话,我们是可以合理的来进行规划公司的股权架构,以及设立对应的公司对应的设立对应的公司来进行公司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来合理的把控公司的公司的税收,这才是优秀的税收筹划

【第15篇】企业股权转让税收筹划

股权转让主要涉及到印花税和所得税,其中印花税的金额不大,所以没有什么筹划空间。关于所得税的筹划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

主要有两个方法,第一种是企业股东利用特殊性税务处理来实现递延纳税,不过需要企业重组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企业重组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

企业被收购、合并或分立部分的资产或者股权比例,是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的;

企业重组后的12个月内,不得改变企业重组之前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在重组交易中涉及到的股权支付金额,需要符合本通知规定的比例

在企业重组中,原主要股东在取得股权支付后,在企业重组后的12个月内,不得将取得的股权转让出去。

另一种方法,是企业股东通过划转来实现的。依据《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企业在进行股权或者资产划转时,如果该划转发生在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凡是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并且不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目的的股权或者资产划转,需要满足股权或者资产划转后连续12个月不得改变被划转股权或自产原本的实质性经营活动,并且在会计方面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均没有确认损益,可以通过下述两个方式进行特殊税务处理:

包括划出方企业和划入方企业在内,都不可以确认所得;

在取得划转股权或资产后划入方的计税基础,应该以被划转股权或资产的原账面净值来确定;

在取得被划转资产后,划入方企业应该按照其原账面值对其金额进行折旧扣除。

上述规定中的前提条件,如果股权转让的双方都能满足,那么就可以按照特殊性税务处理划转股权,暂时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关于股权转让的筹划方法,大家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吗?想要了解更多资讯,欢迎关注或联系“广州印心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哦!

《税收筹划的发展历程(1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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