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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体户税收政策(4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01-03 20:05:04 热度:6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个体户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个体户税收政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个体户税收政策

【第1篇】2023年个体户税收政策

义乌是一个以小商品出口为主的城市,也是的小商品批发市场之一。在义乌,有着大量的个体户,他们是义乌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个体户而言,税收政策是他们关心的问题之一。本文将介绍义乌个体户税收政策,让大家了解义乌对于个体户的税收优惠政策。

义乌为个体户提供了税收减免政策。对于个体户的所得税,根据营业收入和利润额的不同,可以50%的税收减免。这为个体户降低了负担,提高了生产积极性和创造力。同时,义乌还为新创业的个体户提供了一定的税收减免政策,让创业者更加容易地进入市场。

义乌还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为个体户减轻了税收负担。对于个体户的增值税,义乌给予了一定的减免。同时,对于个体户所购进的生产资料和设备,义乌也给予了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个体户可以在生产和经营中获得更多的利润。

义乌还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体户进行技术创新和科技。对于个体户科技的,义乌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个体户在技术创新方面有更多的资金支持。

义乌还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个体户进行环保和节能方面的投入。对于个体户进行环保和节能方面的投入,义乌可以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让个体户在环保和节能方面有更多的资金支持。

通过上述的介绍,相信大家已经了解到了义乌对于个体户的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不仅减轻了个体户的税收负担,也为个体户的生产和经营提供了更多的资金支持。同时,这些政策也鼓励个体户进行技术创新、环保和节能方面的投入,从而推动义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第2篇】个体户要交那些税收

自然人从事工商经营,经依法登记后成为个体工商户。成立个体工商户可以说是很多公司老板进行税收筹划的方法之一,那么2023年个体工商户可以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呢?今天小编给大家讲一讲吧!

一、小规模免征增值税政策

个体户一般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因此可以享受小规模纳税人的优惠政策。从2023年4月1日至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适用5%征收率的业务仍适用之前的免税政策,具体情况如下: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免征增值税的个体户来说,不需要交税不等于不需要申报。

二、附加税

个体工商户要交的附加税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今年国家出台了“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因此个体户可以享受3项附加费最高减征50%的优惠政策(这条政策仅适用于一般纳税人)。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由于小规模免征增值税,随之附加税也免征。因此这类个体户也能免征附加费

三、个人所得税

对于个体户来说,也能享受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此外,无论适用哪种征收方式(分为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个体户均可享受这项政策。

四、其他税费

个体户还可能缴纳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小税种。

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个体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其中,这几个小税种和个体户的附加费合称“六税两费”;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也可以享受该政策。

以上就是今年个体户可以享受的优惠政策了,还想了解什么问题欢迎在评论区留言哦!

来源:carl的财税圈、梅松讲税、税务经理人

【第3篇】个体户税收优惠政策

最近有很多人在问,个体户核定征收到底有哪些好处?个体户核定可以解决什么问题?个体工商户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今天就让博宇会计的小博给大家详细讲讲。

图源:pixabay

一、个体户核定征收到底有哪些好处?

1、安全性。个体核定征收一般是安全的,为啥呢?因为你的账是税局帮你核定的,你没有账,基本上不会有税务稽查,而且你该交的税也都交了,还是税局代开的。所以它是安全的。

2、核定征收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不找发票,不建账,比较省事方便。在税务上面,按照我们的销售,确定一个固定的销售额,或者一个固定的征收率来征收税。

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主要有两种:第一个是增值税,增值税是全国统一的;另外一个就是我们的个人经营所得税。在平时个体最大优势就是核定征收,核定啥?核定的就是个人经营所得税。

增值税,现在小规模企业开征收率为3%的普票都是免税的,所以不管我是10万也好,还是超过10万也好,都是免增值税。

经营所得税核定征收的情况下,像现在我们海南现在是可以核定的,在核定范围内,一个月的销售额小于10万,年营业额不超过120万,个人经营所得税是免的。如果大于10万,它就给了你一个核定了一个固定的征收率。比如:我每个月销售额20万,核定税率为0.25%,20万*0.25%=500元,那我只要交500元就行了。

所以如果能够核定的情况下,我们既不用建账,也不用找票,税收成本还非常低,是很有好处的。

图源:头条号

二、个体户核定征收可以解决什么问题?

许多企业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税负问题。一般企业税负问题的主要原因就是,缺少成本票,企业利润虚高。怎样才能合理合法的获取成本票呢,现在大多企业都在用核定征收解决这方面的税负问题。

核定征收这一税收优惠政策,在近些年管控得相当的严格,都是小规模企业才能享受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一般企业都是不能享受的。所以现阶段有许多的人都在注册个体工商户。从个人独资企业,再到现在的个体工商户。

这一税收优惠政策,主要适用于公司的一些无票支出,可以用来解决成本、企业所得税、分红、以及高管工资等等问题。它还可以用来解决个人在外承接的一些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转换成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直接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税的税率转换成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税率。

图源:头条号

三、个体工商户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个体工商户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商业经济体,是市场经济中的不可或缺组成部分。

(一)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可以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以是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通常来说大部分个体工商户为小规模纳税人,我们从小规模纳税人角度来看一下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1、3%免税与季度45万免税优惠

(1)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的,应按规定开具免税普通发票。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2)阶段性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等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

2、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由税务机关按纳税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3、留抵退税优惠

在2023年对所有行业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并按月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二)个人所得税

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三)保险

(1)困难行业所属企业,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其中养老保险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

(2)受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所有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实施期限到2023年年底,期间免收滞纳金。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3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政策依据: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23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困行业阶段性实施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16号);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31号。

(四)其他税种

(1)个体工商户减征地方“六税两费”

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政策执行期: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

(2)印花税

个体工商户的以下凭证,免征印花税: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政策执行期: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九号)

来源:文章由海南博宇会计综合整理自网络,图片源于网络,仅供参考,以实际咨询为准,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删除。

【第4篇】个体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

来源:山东高法

个体工商户的注意了,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定区税务局通知:自2023年 1月 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个体户要查账征收了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

税务事项通知公告

(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尊敬的个体工商户纳税人:

事由: 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

依据:《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通知内容:除由集贸市场代征税款的个体工商户外,自2023年 1月 1起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终止定期定额后,个体工商户征收方式转为查账征收。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足额申报缴纳相关税款。

特此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房山区税务局

2023年11月30日

查账征收意味什么?对个体工商户有什么影响?

个体工商户将逐步终止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征收方式将改为查账征收。依据原《个体工商户税收定期定额征收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税务机关停止定期定额户实行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应当书面通知定期定额户。

查账征收并不意味着要对个体户展开查账,此举意味着目前个体户已经不适用“核定征收”的方式,是对征税目标身份重新的核准判定,也是行业自身发展重新的定位。

对于个体户来说,查账征收的方式可能要更复杂一些。有完备的会计审核制度,能够清晰精准的计算和核准个体户的成本,按收入减成本费用后的利润找适用税率,然后再计算缴纳的税。

网友评论:

通俗一点说就是:查账征收方式最好是除了有专职的会计人员之外,要严格遵守会计制度和法律法规,比起核定征收方式要更规范和严格。

什么是查账征收?之前的定期定额又要如何理解?

科学合理的税款征收方式是确保税款顺利足额征收的前提条件。由于各类纳税人的具体情况不同,因而税款的征收方式也应有所区别,但很多人还不知道什么查账征收,什么是定期定额,给大家普及一下:

除了查账征收,个体户也要建账!

关于个体户的政策变化必须提醒大家:要建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已经2023年6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度第1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四:

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部分内容

(2006年12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7号公布,根据2023年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务部门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个体工商户税收征收管理,促进个体工商户加强经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国务院关于批转国家税务总局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强化查账征收工作意见的通知》,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生产、经营并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规定设置、使用和保管账簿及凭证,并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账核算。

税务机关应同时采取有效措施,巩固已有建账成果,积极引导个体工商户建立健全账簿,正确进行核算,如实申报纳税。

第三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20万元以上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4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60000元以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80000元以上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设置复式账的其他情形。

第四条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简易账,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复式账:

(一)注册资金在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二)销售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或营业税纳税人月销售(营业)额在15000元至40000元;从事货物生产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30000元至60000元;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增值税纳税人月销售额在40000元至80000元的。

(三)省税务机关确定应当设置简易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上述所称纳税人月销售额或月营业额,是指个体工商户上一个纳税年度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新办的个体工商户为业户预估的当年度经营期月平均销售额或营业额。

第六条达不到上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经县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按照税收征管法的规定,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或者使用税控装置。

第七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和本办法规定的设置账簿条件,对照选择设置复式账或简易账,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账簿方式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进行变更。

第八条达到建账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的有关规定设置账簿并办理账务,不得伪造、变造或者擅自损毁账簿、记账凭证、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资料。

第九条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应按《个体工商户会计制度(试行)》的规定设置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日记账等,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如实记载财务收支情况。成本、费用列支和其他财务核算规定按照《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试行)》执行。

设置简易账的个体工商户应当设置经营收入账、经营费用账、商品(材料)购进账、库存商品(材料)盘点表和利润表,以收支方式记录、反映生产、经营情况并进行简易会计核算。

第十条复式账簿中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和总分类账必须使用订本式,其他账簿可以根据业务的实际发生情况选用活页账簿。简易账簿均应采用订本式。

账簿和凭证应当按照发生的时间顺序填写,装订或者粘贴。

建账户对各种账簿、记账凭证、报表、完税凭证和其他有关涉税资料应当保存10年。

第十一条设置复式账的个体工商户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当按照规定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有关纳税资料。月度会计报表应当于月份终了后10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当在年度终了后30日内报出。

第十二条个体工商户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具备资质的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第十三条按照税务机关规定的要求使用税控收款机的个体工商户,其税控收款机输出的完整的书面记录,可以视同经营收入账。

第十四条税务机关对建账户采用查账征收方式征收税款。建账初期,也可以采用查账征收与定期定额征收相结合的方式征收税款。

第十五条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具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至第六项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根据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规定的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第十六条依照本办法规定应当设置账簿的个体工商户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关于账簿设置、使用和保管规定的,由税务机关按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个体工商户建账工作中所涉及的有关账簿、凭证、表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八条本办法所称“以上”均含本数。

第十九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可根据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6月19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以为个体户不用记账报税?别大意

个体户是不是可以少缴税啊?个体户是不是不用记账啊?个体户也会被工商税务抽查吗?个体户不干了要去注销吗?

可以不登记名称,会出现以经营者姓名为销售方的发票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八条规定,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包括经营者姓名和住所、组成形式、经营范围、经营场所。个体工商户使用名称的,名称作为登记事项。

2、小结:

1)个体工商户可以不使用名称,不登记个体工商户的名称。

2)若不登记个体工商户的名称,则开具发票(或代开发票)时,只能以经营者姓名为销售方,而不是以个体工商户名称为销售方的开具或代开发票。

变更经营者(老板),需要重新注册登记,出现新的个体工商户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变更经营者的,应当在办理注销登记后,由新的经营者重新申请办理注册登记。

2、小结:

1)经营者变更=个体工商户变更,需要注销登记后重新注册登记。

2)经营者一变,就需要取得新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可以不开账户,用经营者的个人账户收付款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条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凭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明,依法在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申请贷款。

2、小结:

1)个体工商户可以不开立银行账户。 2)实践中,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的个人账户收付款较为 保险。

有免于工商登记的,无营业执照的

1、《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的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规定。

2、小结:

1)实践中,一般各地对无固定经营场所摊贩,免于工商登记。注意:免于工商登记,不代表不进行管理。工商部门会要求进行备案管理,就是说工商对该类主体还是有管理的,只是较为简单而已。

2)该类经营主体如何缴税,开发票?以个人为主体缴税,申请代开发票!

五、总结

1、个体工商户是有经营能力的公民,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主体。本质上属于自然人。

2、在《民法总则》中将个体工商户列为自然人同一类民事主体。因此属性,工商注册等行政管理较为简单,呈现在税收上有了上述表现。

个体户是不是可以少缴税啊?

个体户是不是不用记账啊?

个体户也会被工商税务抽查吗?

个体户不干了要去注销吗?

这要从个体户的法定地位和责任义务说起……

1、办理过工商登记的个体户是正规的商事主体

个体户和流动摊贩还是有很大区别的,要办理工商登记,要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自己的门面,有的还需要办理相关经营许可证……

如果都没有,要去补齐证件,悬挂于店面醒目位置,否则就是无证经营!

这些手续都办好之后,才能领取发票,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减免政策。

而且个体户每年也要进行工商年报、税务年报,当然也面临工商、税务的检查。

2、个体户也要记账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二十二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或者发生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账簿。

我们就一小小的个体户,还记什么账啊?而且也不会呀!为此再请个会计根本没必要?

如果实在没有建账能力,第二十三条 生产、经营规模小又确无建账能力的纳税人,可以聘请经批准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专业机构或者财会人员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

因此,不论是公司还是个体户,都必须记账。

3、增值税、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需要申报

其实,记账是为了报税。只要进行销售或提供服务,增值税都少不了;公司要缴的企业所得税,个体户虽然没有这一项,但是个体户有个人生产经营所得要申报。

报税不等于缴税!

“月入三万可免税”,这是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一个优惠政策,一般个体户没有特别申请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当然可以享受。现在很多城市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期限为一个季度,所以准确的说,是季入9万免增值税。也就是说,一个季度(3个月)的销售额在9万元以内,就不用缴增值税!

虽然不用缴,但是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申报的步骤可不能少,否则就是税务逾期,也是要罚款的。

4、个体户也会被工商、税务抽查

每年工商年报之后的“双随机”抽查,个体户都占相当大的比例:很多个体户不知道自己需要年报,或是因为之前没有记账,随便填写数据,导致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税务方面,不少个体户以为自己不用报税,长期不申报或零申报,被纳入“重点监控”,严重的还有可能成为“非正常户”、“d级纳税人”……

5、不记账、不报税后果很严重!

如果不记账不报税的话,那后果就严重了: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除了《税收征管法》之外,各地还有《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规定,来看看深圳怎么罚,精确到天。

当然,除了支付罚款之外,这补账、补申报肯定都少不了!

6、个体户不经营了也不能不管,要按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不论是自己不想干了,还是转让给别人了,或是营业执照被吊销了,都需要办理注销登记。

因为只有办理了注销登记才是一个商事主体法律地位的终结,不然作为负责人的老板还要一直为这个曾经注册的小店承担责任。

7、个体户注销也需要走税务注销和工商注销流程

先来说说个体户注销需要的资料,其实和一般公司注销时差不多,包括:

①租赁凭证、租赁合同及承租发票

②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

③近三年财务报表及记账凭证,如果该个体户是查账征收,那么账本一定要有

④公章

⑤银行缴税流水单

⑥已核销的发票及未核销发票

⑦有缴纳社保的个体户还需要提供社保相关资料

有了这些资料,才能按照“注销国税税务登记-→注销地税税务登记-→注销营业执照”的顺序,完成个体户的注销登记。

8、注销时,该补的账、该报的税都少不了

只要是从事生产经营的商事主体,都受到从“出生”到“死亡”的全方位监控,没有什么空子可钻,像是记账、报税、年报、注销登记这些最基本的要求,可不会因为是个体户,就“法外开恩”!

《2023年个体户税收政策(4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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