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一般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一般纳税人取得会员费收入25万元怎么计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会员卡泛指普通身份识别卡,包括商场、宾馆、健身中心、酒家等消费场所的会员认证。会员制服务也是现在流行的一种服务管理模式,它可以提高顾客的回头率,提高顾客对企业忠诚度。很多的服务行业都采取这样的服务模式,会员制的形式多数都表现为会员卡。一个公司发行的会员卡相当于公司的名片,在会员卡上可以印刷公司的标志或者图案,为公司形象作宣传,是公司进行广告宣传的理想载体。同时发行会员卡还能起到吸引新顾客,留住老顾客,增强顾客忠诚度的作用,还能实现打折、积分、客户管理等功能,是一种确实可行的增加效益的途径。企业收取的会费如何缴纳增值税?如何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
一、增值税。办理会员卡有两种形式,第一种形式:出售会员卡仅给顾客授予会员资格,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165号)规定,对增值税纳税人收取的会员费收入不征收增值税。现行政策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 》的规定,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包括基础设施资产经营权、公共事业特许权、配额、经营权(包括特许经营权、连锁经营权、其他经营权)、经销权、分销权、代理权、会员权、席位权、网络游戏虚拟道具、域名、名称权、肖像权、冠名权、转会费等。因此,仅是授予会员权的收入属销售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出售会员卡并取得收入或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但会员费还要区分企业、非盈利组织、社会团体。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规定,各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中科协、青联、台联、侨联收取党费、团费、会费,以及政府间国际组织收取会费,属于非经营活动,不征收增值税。《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的规定,自2023年5月1日起,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社会团体,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并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的非营利法人。会费,是指社会团体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许可的范围内,依照社团章程的规定,收取的个人会员、单位会员和团体会员的会费。也就是说,会员费区分不征税、免税和征税三种情形,对企业收取的会费收入应当按照销售无形资产缴纳增值税。
第二种形式:一次性收取会费作为将来接受公司的商品或服务而预先支付的订购费用,或包括接受公司以低于非会员价格提供的商品或服务。这种会员卡的实质是预付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53号)的规定,预付卡区分但用途卡和多用途卡。单用途卡,是指发卡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本企业所属集团或者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者服务的预付凭证。发卡企业,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行单用途卡的企业。而多用途卡,是指发卡机构以特定载体和形式发行的,可在发卡机构之外购买货物或服务的预付价值。
一是“单用途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单用途卡发卡企业或者售卡企业(以下统称“售卡方”)销售单用途卡,或者接受单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售卡方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卡企业,是指集团发卡企业或者品牌发卡企业指定的,承担单用途卡销售、充值、挂失、换卡、退卡等相关业务的本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的企业。(二)售卡方因发行或者销售单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三)持卡人使用单用途卡购买货物或服务时,货物或者服务的销售方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四)销售方与售卡方不是同一个纳税人的,销售方在收到售卡方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售卡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售卡方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单用途卡或接受单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二是“多用途卡”按照以下规定执行:(一)支付机构销售多用途卡取得的等值人民币资金,或者接受多用途卡持卡人充值取得的充值资金,不缴纳增值税。支付机构可向购卡人、充值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是指取得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支付业务许可证》,获准办理“预付卡发行与受理”业务的发卡机构和获准办理“预付卡受理”业务的受理机构。(二)支付机构因发行或者受理多用途卡并办理相关资金收付结算业务取得的手续费、结算费、服务费、管理费等收入,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三)持卡人使用多用途卡,向与支付机构签署合作协议的特约商户购买货物或服务,特约商户应按照现行规定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向持卡人开具增值税发票。(四)特约商户收到支付机构结算的销售款时,应向支付机构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备注栏注明“收到预付卡结算款”,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机构从特约商户取得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作为其销售多用途卡或接受多用途卡充值取得预收资金不缴纳增值税的凭证,留存备查。
二、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印花税,即将迎来重大变化。2023年7月1日起,新印花税法将正式执行,与现行的暂行条例相比,新印花税法主要有11大变化:包括计税依据、税率、免税范围等等,今天带大家快速掌握一下,大家学起来,别到时候交错了税!
根据《印花税法》与现行《印花税暂行条例》比对,我们给大家总结了11点变化,具体如下:
1、印花税法将征税范围进行了缩减,权利、许可证照不用交印花税了(现行价格是每件5元),会计不要弄错了,多交冤枉税。
2、部分项目印花税税率降低了:像承揽合同、运输合同、建设工程合同等,商标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的印花税税率,都由先前的万分之五降低到了万分之三。
3、用法律规定的形式,将财税〔2018〕50号规定的营业账簿印花税税率优惠进行确认,具体详见后面税率比对表。
4、一直困扰财税人的增值税是否作为印花税计税依据问题得到明确:增值税不作为计缴印花税依据,但签的合同是含税价,且没有单独列明增值税的,全额计算缴纳印花税(这个地方,在实务中,需要注意筹划)。
5、困扰会计人的“尾数规定”(应纳税额不足1毛免税,一毛以上的“四舍五入”交税)取消了,直接改为按实际计算税额交税。以后,应缴和实缴差异的问题,不会再有了。
6、境外个人缴纳印花税的扣缴义务人得到了明确:
7、纳税期限和纳税地点明确:
纳税期限上,明确了按季、按年、按次计征的具体申报期限:
纳税地点上,明确了单位、个人等纳税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8、印花税虽然是小税种,但所涉及的金额一般也不会太多。但是在现行暂行条例下,实行的是“轻税重罚”的思路,印花税法则打破了这种现状,之后统一按征管法执行。
9、明确了证券交易印花税属于征税范围,等于将之纳入了法律规范。
10、对于同一个凭证,但多方共同持有的情形,明确了各方的计税金额:各自涉及的金额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现行是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11、明确减征、免征印花税的范围,下图是免税优惠范围(一共8项):
补充:上图制作中漏掉了“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
另外,给大家附上一张印花税新旧税率比对表,让大家更加一目了然地了解印花税的具体变化:
最后,关于印花税如何计算和会计处理的问题,我们给大家简单说下:
1、如何计算缴纳印花税?
具体计算公式:
计算其实挺简单的,但是不同税率的种类和税收优惠比较多,大家在计算的时候一定要细心。
2、印花税如何入账?
印花税虽然小,但是风险并不小,实务中有不少企业因为少交、忘记缴纳印花税,而被查被罚的案例,建议大家尽快学习新规定,规避各种涉税风险奥。
有网友问,如何查询对方单位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
还有的网友说,对方单位让打印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资格信息,从哪里打印呢?
1、首先登录下面网址选择地区
http://www.foochen.com/zty/ybnsr/yibannashuiren.html
2、录入信息进行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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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的情形有: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年应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含免税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不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满足以上条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手续。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但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也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
今天就分别从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含税收入换算销售额、适用税率或征收率、进项税额抵扣、税收优惠享受及纳税期限等方面,对两类纳税人适用政策作出比较,下面就以表格的形式给大家展示,方便大家对比,下表已经转化为图片格式,方便大家截图或下载保存。
发布时间:2021-08-26 16:31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温税三稽罚告〔2021〕66号
苍南县***包装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3303270******91):
对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汪某进,地址:苍南县**镇**大道***工业园区*幢***号)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于2023年9月28日之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单位苍南县***包装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1月9日,为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塑料包装制品、纸包装制品生产(不含印刷)、销售;纳税人类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查账征收。
你单位于2023年取得温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虚开的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并于所属期2023年1月认证抵扣增值税税款14529.92元。经查,你单位登记生产经营地址已由其他企业接手,你单位对公账户并无与温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的资金往来,经原会计所述并无物流信息和货物清单,且温州***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为暴力虚开走逃(失联)企业,无实际生产经营能力。到目前为止,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汪某进未到我局接受调查。
以上事实由以下证据证明:1.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温税二稽协[2019]8号)协查函及《已证实虚开通知单》;2.金三系统查询打印的《税务登记表》、纳税申报表及抵扣明细表;3.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查询打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结果》清单;4.厂房现租户的情况说明及协议书等;5.杭州银行、平安银行苍南县支行出具的东晶公司银行账户交易明细;6.原会计王某思的询问笔录;7.现场勘察笔录及照片;8.电话记录单;9.温州某会计事务有限公司情况说明;10.原材料总账、明细账及记账凭证复印件。结合以上检查情况,根据优势证据,判定你单位上述行为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你单位少缴的增值税14529.92元处以1倍的罚款,计14529.92元,对少缴的城市维护建设税726.50元处以1倍的罚款,计726.50元,对少缴的企业所得税8547.01元处于1倍的罚款,计8547.01元,以上罚款合计23803.43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国家税务总局温州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二o二一年八月三日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四大行业的一般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2023年5月1日新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一般纳税人,在5-7月免于发票认证,自8月起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分别适用发票认证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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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报时注意核对《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中的进项税额是否一致,以及存根联明细与当期开票情况是否一致。
(3)财务报表要先于申报表点击全申报,请注意财务报表和申报表之间相关数据的一致性。
(4)在提交全部附表和主表后需要点击“全申报”,系统会对表内、表间逻辑进行自动校验,校验不通过时产生相应提示,需按照提示要求对报表进行修正后重新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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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标准即原本定义就不同,所以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有哪些区别呢?我们下面分别从两者认定条件、税收管理、税率与征收率等方面具体看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① 使用发票不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只能使用普通发票,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货物与一般纳税人相同,可以收普通发票也能收增值税专用发票,二者收取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帐务处理不同.一般纳税人按价款部分入成本,税款部分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帐户;小规模纳税人则按全额进入成本.
②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一般纳税人按'抵扣制'计算税金,即按销项减进项后的余额交税.小规模纳税人按销售收入除于(1 适用税率)后的金额再乘税率计算应交税金,工业6%,商业4%。
③税率不同。一般纳税人分为0税率、13%税率、17%税率。小规模纳税人,商业企业按4%;工业企业按6% ,(免税的除外)。
一、认定条件:
1)主要从事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特指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年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00万以下的为小规模
2)主要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年销售额180万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一般纳税人,180万以下为小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的,商品流通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的,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反之,为一般纳税人 。
二、税收管理的规定:
1)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可以作为当期进项税抵扣;计算方法为销项减进项。
2)小规模:只能使用普通发票;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即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计算方法为销售额×征收率。
三、税率与征收率:
1)一般纳税人:基本税率17%,税法还列举了5类适应13%低税率的货物,还有几项特殊业务按简易办法征收(参照小规模)。还有零税率应税劳务和货物。
2)小规模:商业小规模按4%征收率;商业以小规模按6%
1、税率不一样,小规模6%或4%,一般纳税人17%。
2 一般纳税人的进项税是可以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是不能够抵扣的。
3 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够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般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上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上
适用税率: 17%和13%(适用特殊)
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00万以下
商业性企业年销售额在180万以下
适用税率:生产性6%,商业性4%
小规模不可以开具增值税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在企业的销售额达到一定标准后即可成为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主要在于使用的发票不同,应交税金的计算方法不同,税率也不同。因此纳税人一定要注意区分自己属于哪种纳税人,防止触犯法律。
一般纳税人应该沒有免税的情況.国家税务总局早已在当前运用的'金三'征管系统软件中进行了统一设置,符合免减标准的会在系统软件中自动免减、降低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一般纳税人
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一般纳税人在什么情况下免征附加税和增值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免征增值税和地税附加税的有以下直接免税项目: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有关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第一项规定。
一般纳税人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有哪方面的免减政策
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减的最新政策。国家税务总局《财政2019》13号文件颁布,按照最新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企业合计月度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免增值税;简易来说:月销售额≤10万元;
季度销售额≤320万元;
就无需再交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有关减征优惠的办理方式为:
纳税人自行申报即享受减征优惠不需要额外提交资料。
此政策惠及95%以上的小规模纳税人。
当前,在中小企业账务处理寻求代理记账服务渐成趋势的当下,很多中小企业都不再设置专门的财务部门,也不再招聘专职会计人员,而是会选择一种更为轻松、简便的方式,即将财务工作交给代理记账公司来打理。这对于武汉中小企业来说也是如此。不过,企业寻求代理记账服务,需支付给代理记账机构一定的服务费用。那么,武汉中小企业代理记账一个月多少钱?接下来,本文来带您对这一问题进行具体了解!
一般来说,以武汉代理记账市场的收费行情来看,中小企业寻求代理记账服务,费用一般为200-600元/月不等。不同的企业由于记账报税工作量大小的不同以及账务处理难度的差异,具体需支付的代理记账费用也会有所差别。建议企业在选择代理记账机构进行正式财务委托前,多咨询几家专业代理记账公司获取详细报价,以确保在综合对比后做出合理选择。
这些因素主要包括:
1、企业规模。武汉市场中的中小企业规模各不相同,规模较大的企业,账务处理相对复杂,因此对企业记账报税专业性的要求就较高,账务处理要求也更为规范。所以,对于规模较大的企业来说,相较于小企业而言,代理记账费用会相对高些。
2、企业纳税人类型。武汉中小企业的增值税纳税人类型可分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来说,它们的记账报税相对简单,因此其代理记账收费相较于一般纳税人来说要便宜一些。
3、开票情况。在企业经营运转期间,不同的企业开具和收取的票据量不同。有些企业业务较少,票据量小,有些企业业务较多,票据量大。所以,对于票据量较大的企业来说,其代理记账费用普遍会高一些。
4、计费形式。目前,武汉市面上代理记账公司的计费形式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按月计费,一种是按年计费。但整体来看,企业选择按年度收费的代理记账公司,其费用收取相较于按月收费来说要更划算一些。
以上是对“武汉中小企业代理记账一个月多少钱”这一问题的具体解答。对于想要寻求代理记账服务的武汉中小企业来说,在正式选择代理记账机构进行财务委托之前,有必要对此进行详细了解、把握!
导读: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后,税金如何算,在购进时大家可以先借原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再贷银行存款,销售时可以先借银行存款再贷主营业务收入来处理,详细的会计分录小编已经在下文中为大家整理清楚,欢迎大家阅读。
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后,税金如何算?
1、平时增值税核算:
购进: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费用,固定资产等)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现金,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等)
销售:
借:银行存款(现金,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月末应交增值税的销项小于进项,不用做账。结余额体现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借方余额里。
2、月末应交增值税的销项大于进项,且次月缴税,月末应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次月缴税时,应作: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4、如果当月的增值税,当月缴纳了。应做: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贷:银行存款
进项税大于销项税时怎么报税?
按照增值税扣税办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的发票,须在发票开具之日起的180天内持票到办税大厅进行扫描认证,当月认证当月抵扣。因此企业账务人员应对企业每月的税款要有一个筹划,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票在适当的时候去认证,以免造成有时进项比销项多,有时又无进项可抵扣的情况。
当出现进项大于销项的情况时,多余部份可留在下月抵扣,也就是在申报表18行(实际抵扣额)上反映的数字等于销项税额,因此本月应交税额为零,多余进项税额留下期抵扣(申报表20行)。
上文小编介绍了计提销项税大于进项税后,税金如何算?有几个重要的内容供大家参考,大家一定要详细阅读上文哦,更多相关会计资讯,敬请关注更新!
一般纳税人的定义: 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 (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 包括一个公历年度内的全部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
一般纳税人认定方法;
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2009 新规定)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均可申请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 开业满一年的企业,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增值税销售额(包括出口销售额和免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年应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
①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50 万元以上;
②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 80 万元以上。
2、新办企业自开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具有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经税务机关测算预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企业标准的, 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自批准之月起满 12 个月计算):
新办企业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基本条件 实收资本 50 万元人民币(按照地方政策而定) 申请人须提供以下资料:
(1)银行开户证明;
(2)特种转账贷方凭证(与银行开户通知单账号一致)及入资单;
(3)房屋租赁协议、产权证(产权单位与租赁单位不一致的,要求产权单位写授权书,私人房屋附购房合同,产权证在办理中的须出具证明);
(4)房租发票;
(5)外地法人、外地会计附暂住证;
(6)企业购销合同及供货证明贴印花税;
(7)公司员工上 4 或5 险、8 人以上、福利部门证明;
说明:①所有表格上所填写的电话要求一律为座机电话和手机电话;
②将法人身份证、其中任意一个股东的身份证、会计的身份证的复印件同时复印在一 张 a4 纸上,并加盖企业公章、代码章
③实地核查时要求法人、股东、会计在场;打印企业从开业到检查日的银行对账单一 式两份,并准备会计帐薄和原始凭证;新办企业 30 日内向税务机关提出申请,超过时限按照小规模转一般纳税人处理。
3、企业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且实行统一核算,如总机构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支机构也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
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应向税务机关提供如下证件、资料。
1、申请报告。纳税人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必须向税务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申请报告应着重说明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具体理由,以及履行一般纳税人的义务能力。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门批准发放的营业执照。
3、与纳税人的成立以及经营活动相关的章程、合同、协议等资料。
4、银行账号证明。
5、注册资金证明。(商贸企业)
6、法人代表、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商贸企业)
7、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等证件、资料。(商贸企业)
8、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资料、证件。
一般纳税人辅导期为半年
做过建筑业财务的都深有感触:建筑业会计是真难当!
因为建筑业的毛病太多了!
虚列成本、虚开发票、公转私、无发票报销、
不愿意交所得税、不给农民工买社保、
管理人员没交个税、
委托付款、“挂靠”...
建筑业会计不仅累,工资低,风险还高,
到哪办点事儿,让你留指纹、拍照
全部的压力都是会计来承担!
关键老板可能还会怀疑你让公司多交了十几万税!
今日,和大家说一说建筑行业的那些财务事儿,涵盖建筑企业税务稽查4大自查清单、建筑行业预缴的财务处理办法,以及建筑行业财务必备的3大纳税筹划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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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建筑企业税务稽查四大自查清单
一
是否正确选择计税方式
建筑企业一般纳税人企业选择增值税计税方式有两种情况:
1、营改增前开工的老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开工标准以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或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如实际开工日期有不同,以实际开工为准;税收稽查中会检查老项目条件适用是否正确,是否有存在将新项目强行包装为老项目享受简易计税的情况。
2、清包工工程和甲供工程可以选择简易计税
清包工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实务中的土方、劳务、装修都有可能是清包工模式。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这里需要注意三点:
1>全部或部分甲供都可以作为认定甲供工程的条件;
2>不仅仅是设备材料,动力甲供也可以作为认定条件;比如电力供应就属于动力;
3>对于建筑总包而言,按照财税[2017]58号)第一条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这里需要注意如果符合这个条件的总包方只能选择简易计税,不能进行选择。
二
是否按照要求预交税款
建筑企业预交增值税有两种情况:
1、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
按照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规定,建筑企业如果在同一地级行政区内提供建筑服务,无需预交税款,直接在征管局申报即可;如果跨越地级行政区,应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收到预收款预交增值税
建筑安装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收到预收款,需要预缴增值税。
根据财税[2017]58号文件《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规定:
三、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应在收到预收款时,以取得的预收款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本条第三款规定的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2%,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项目预征率为3%。具体交法同上面的跨区域预征,这里不再赘述。
【延伸拓展】
预缴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举个例子】
某建安异地项目,在项目所在地预缴增值税10万元,公司机构所在地本期应交增值税15万元
1、异地预缴
借:应交税费—预缴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2、月末处理
a、结转未交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5
贷: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5
b、预缴转入未缴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10
3、次月申报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
贷:银行存款 5
对于增值税预征,税务稽查关注的重点是三个
——是否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预征;
——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征;
——如果有分包,是否按照税法要求具备了分包扣除条件,并取得了分包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
三
是否按照税法要求确认纳税时间节点
建筑企业增值税最大的问题就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把握问题。
根据2023年36号文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举个例子:2023年12月,建筑企业同甲方确认的工程量为1000万元,按照合同约定应付工程量的80%即800万元,但实际支付了500万元。
增值税纳税义务究竟是按照哪个数字?
按照税法规定应税行为和收款应同时成立纳税义务才发生,对于收款又有两个标准,一个是实际收款,一个是按照合同的应收款,这两个采用孰早原则。
分析一下:应税行为应为1000万,实际收款500万,但合同约定应收800万,合同约定的日期已到,因此应按照800万缴纳增值税。
实务中很多建筑企业直接按照实际收款确认增值税收入缴纳税款,存在很大的涉税风险,这个正是税务稽查的重点之一。
四
是否将各种价外费用确认交税
增值税条例实施细则中的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对于价外费用的描述更为简洁:价外费用,是指价外收取的各种性质的收费,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一)代为收取并符合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以委托方名义开具发票代委托方收取的款项。
建筑企业在实务中的价外费用比较常见的如奖励款和违约金,都需要跟随主税种缴纳增值税,并向建设方开具发票。对于价外费用的判断,有两个点需要注意:
第一,合同有效,交易发生,主价款存在,是价外费用判断的第一个标准;
第二,价外费用同主价款的支付方向必须一致。
如建造合同正常实施,建设单位向施工方支付违约金就属于价外费用,反过来,施工方向建设单位支付违约金就不属于价外费用。
再比如说,双方合同未开始就解除,即使是建设单位向施工方支付解约违约金,也不视为价外费用,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建筑行业的财务们,请切记上述4大自查清单,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除此之外,身处建筑行业应该如何合理筹划?避免被老板误会多为公司缴纳税款。
一起往下看!
02
建筑行业
财务必备的3大纳税筹划要点
一
建筑业个税申报及社保筹划妙招!
1. 建筑工人频繁跨地区、跨单位、跨项目作业,要做到全员全额申报个税难度非常大,在其他配套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做到建筑业全员全额征管是不现实的。
因此,建筑业的个税申报,基本都根据工程项目所在地根据工程项目总金额核定征收,这种就不需要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工资表原则上是据实列支,有差异税务局可能没有办法来核实。
那有人会问:核定征收农民工社保怎么办?
如果在核定征收下,没有对农民工的工资进行全员全额申报,税务机关也没有办法来核定农民工的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0号)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可以实行以建筑施工项目为单位,按照项目工程总造价的一定比例,计算缴纳工伤保险费。
2. 对于工人数量不多的情况(如吊装等工程),尽量按照全员全额申报。这样与核定征收相比,缴纳的个税要少一点,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也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规定:跨省异地施工单位应就其所支付的工程作业人员工资、薪金所得,向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凡实行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的,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不得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
3. 建筑企业与个人包工头签订建筑劳务承包合同的用工形式在建筑业中也是很常见的。
通常有以下几种方式支付劳务费:
1> 直接按照工资表来支付,全员全额申报。这种在未来可能涉及个人所得税、社保等风险。
2> 包工头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支付劳务报酬时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开发票,它与公司是一种服务关系,不是雇佣关系,就不存在社保等风险。
向包工头支付劳务费的时候,他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去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并且每个月不超过10万免征增值税。
3> 以包工头个人的名义去税务局代开发票。一定要以经营所得(承包承租经营)方式去代开,千万不要以劳务费的形式代开。
因为从2023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作为综合所得,将来进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能会涉及补税风险。
注意:并不是说包工头注册成为个体工商户,建筑业就万事大吉了!
根据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因个体工商户不具备主体资格,农民工的安全责任仍然是建筑公司承担。
二
招投标中“一般计税”与“简易计税”税负谁低?
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有招投标,那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一般计税”9%与“简易计税”3%哪计税方式更好呢?
1、一般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9%)*9%-进项税额
=8.26%a—进项税额
2、简易计税方式
应缴增值税=合同金额a/(1+3%)*3%=2.91%a
3、假设:一般计税方式=简易计税方法
2.91%a=8.26%a—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a=5.35%
对于一般计税方式最大的优势在于进项税额,所以:
(1)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进项税额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5.35%,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4、进一步换算成为材料的进项税额(以13%税率为例):
材料价税合计/(1+13%)*13%=5.35%a
材料价税合计/a=46.52%
(1)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两种方式都可以选择。
(2)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3)当材料占合同总收入的比例<46.52%,选择简易计税方式。
三
既有一般也有简易计税项目,进项如何抵扣?
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注意: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只有专门用于简易计税项目的才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建筑公司购买的固定资产等既用于一般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项目时可以不用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在项目部是租赁的情况下,对方开的是租赁发票时,也不需要进项税额转出。
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包括货物生产和提供劳务的纳税自然人、规模较小年度营业额在180万以下的单位等,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认定在80万以下即可。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小规模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主要有以下三个: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以下的。
2、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视同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3、自1998年7月1日起,凡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商业企业,无论财务核算是否健全,一律不得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均应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征收增值税。这里的商业企业是指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从事货物批发或零售为主,并兼营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企业或企业性单位。
二、增值税中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一般纳税人是指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业满一年的企业,一年增值税销售额达到或超过以下规定标准:工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
三、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
一般纳税人主要有两个方式成立,一是通过注册公司时选择注册公司类型为一般纳税人企业,二是通过年应税服务营业额超过某一限定后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需要注意的是,成为一般纳税人后不能退回为小规模纳税人,而且当应税服务营业额达到一定数额后会强制晋升为一般纳税人企业。
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公司都是要按时报税的,不然的话会给工商局处罚的,下面万兴伟业财务来看看。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需要什么资料?
1.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注:本表第13栏“上期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和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的“一般项目”列“本年累计”栏次自2023年12月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填报数据)
2.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3.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按照政策规定,以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不含财政票据)上注明的收费金额计算的可抵扣进项税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栏“其他”。
4.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一般纳税人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在确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销售额时,按照有关规定可以从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中扣除价款的,需填报此表;其他情况不填写该附列资料。
5.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6.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7. 《固定资产(不含不动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
8. 《本期抵扣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7号公告调整)。
9. 《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一般纳税人国税报税流程
1、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每月的申报期内,通常是每月的1-15日,通过金税盘或者税控盘进行抄报税处理。
2、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进行小小专用发票数据导入及其它应税项目数据的手工录入。
3、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将已在主管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专用发票数据进行导入,并将其它扣税平整数据进行手工录入。
4、一般纳税人企业需要在网上申报系统生成纳税申报资料并导出保存数据,若有税款产生,需在网上申报系统里面进行缴款申请。
5、一般纳税人企业在申报完成后需要进行清卡处理,至此一般纳税人国税报税完毕。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全国各地税务机关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找痛点、解难题,切实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减税降费落细落实。
江苏:“一户式”精准服务 用税收力量提信心促发展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江苏省税务部门紧扣减税降费主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效果导向,对骨干企业实施“点对点”“面对面”“一对一”的“一户式”精准服务,让企业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让纳税人有了更多获得感。
帮助企业算清减税降费明白账
近日,无锡税务干部实地走访了无锡锡南铝业技术有限公司,对企业减税降费实际优惠计算进行具体辅导。锡南铝业主要从事铝合金制品研发、制造。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的施行,为这家蓬勃发展的民营企业送去了一份大礼包。
锡南铝业的李忠良说道:“税务部门的‘一户式’清单服务非常切合我们的需求,该减的税该降的费都算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国家的好政策我们一个都没落下,真是我们企业资金的好管家!”
国家税务总局张家港市税务局以“减税春风进百强”活动为契机,聚焦重点税源企业,为企业提供“一对一”上门服务。“经开税援团”的讲师针对led芯片行业特点,分类梳理税收优惠政策,一方面开展“滴灌式”的减税降费税收宣传,另一方面和企业共同建立减税降费“明细账”。
“一户式”精准服务为企业带来“及时雨”
“税务部门的‘一户式’精准服务真是一场‘及时雨’,帮我一扫‘夏日烦恼’,解决了企业的大问题!”在享受了税务部门“一对一”政策解读后,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陆娅萍激动地表示。据悉,在税务部门“一户式”精准服务下,上半年,该公司减轻增值税税负逾1000万元,税负率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0.2个百分点。
扬州泰富特种材料有限公司今年上半年实现营收51亿元,缴纳各项税金合计1.75亿元,是扬州江都区重点税源企业。今年以来,一项项税收政策不断落实落地,企业财务负责人陆娅萍密切关注的同时,也产生了“甜蜜”的烦恼——企业可适用“简并、降低增值税税率”“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等多项优惠政策,但千头万绪却不知道从何入手,怎样享受才是最“划算”呢?税收科学合理筹划的烦恼一直困扰着企业财务人员。
扬州税务部门抽调业务精英成立专门团队,深入一线,逐户对接,开展“一对一”涉税业务精准辅导。他们以问题为导向,对企业应该享受的税收优惠进行梳理,并实施精准辅导、释疑解惑,逐一进行“清单式”解读,帮助他们准确算好减税账,受到企业普遍欢迎。仅江都区即已开展“一户式”服务300余户次。
“我粗略地估算了一下,含社保在内今年预计能为我们公司减少税费近3000万元!”陆娅萍笑着介绍,“税务部门帮我们合理运用政策,减下的都是真金白银,公司准备把这笔钱用作新产品研发和引进人才,保障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山东:以纳税人为中心 谱服务新曲
今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积极营造“事合、人合、力合、心合”工作氛围,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始终坚持“以纳税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不断创新服务方式,切实提高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优化营商环境,纳税服务提速换挡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泰安市税务系统聚焦纳税人需求,全方位消痛点、疏堵点、排难点,不断探索创新纳税服务新举措。
“我们企业是市级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企业,税务部门在办税服务厅专门给我们这样的企业开通了绿色办税通道。在办税过程中,需要提报的资料得到精简,办税时间大大缩短,我们给税务局的服务点赞。”山东润通齿轮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郭英惠说。
据了解,泰安市税务局积极推动事项清单“化散为全”,出台包含8类197项业务的“一次办好”清单,推行“简事即办”“容缺受理”,减少纳税人到厅环节62个,缩短非即办事项办理时限70%以上。全面清理纳税人办税所需资料,简并优化增值税、消费税等纳税申报表,取消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资料报送等,烹饪出丰盛的“便民大餐”。
依托信息技术,智慧税务蜕变升级
“我们企业地处偏远乡镇,从公司到办税服务厅至少一个小时车程,大部分时间都耽误在路上。现在有了电子税务局,个人所得税app,支付宝办税等新的网络平台让我们足不出户办税的愿望得以实现,极大减少了办税时间。”泰安市下港长城建筑安装有限公司李经理说道。
信息化是纳税服务优化升级的重要手段。泰安市税务局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积极拓展pc端、手机端、自助端等多种办税渠道,整合建设11个24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厅,配备201台自助办税设备,打造了“半小时自助办税服务圈”。同时,积极推广网上办税,上线运行“山东省电子税务局”系统,升级新增42项功能,优化完善41项功能,自主研发上线手机“支付宝”办税系统,为纳税服务插上信息化翅膀,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聚焦减税降费,精准服务保障落地
“今年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密集出台,公司很多老会计对于新政策也常常把握不到位。税务部门不仅组织一轮轮的培训,还上门耐心辅导,针对性地为企业排忧解难。”瑞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王传沾对税务部门的贴心服务“点赞”。
今年以来,泰安市税务局精准梳理政策分行业、分类别对适用的67项重点政策进行归集,编辑《减税降费政策汇编》,制作政策折页、政策单页等宣传材料22万份。同时,根据“一户一档”要求,对全市2.5万户一般纳税人、11万户小规模纳税人分行业、分区域、分优惠类别开展调研摸底,全面掌握纳税人信息。
大连:找痛点 解难题 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讲清政策,算准减税账,创新服务举措,降低企业负担,提升纳税人获得感。
税负由增变降享红利
增值税降率实施三个月以来,九成以上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享受到减税优惠,但是个别企业税负有所上升,原因何在?大连市税务局筛查系统,逐户分析逐户辅导,大连远洋基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税务部门的辅导下,税负由增变降,及时享受到了减税红利。据了解,该公司是大连市一家综合性物业服务公司,管理着全市十七个大、中型住宅小区,面对五万余户居民,建筑面积超过600万平方米。2023年5月份首次纳税申报后,税负出现了上升的情况。
国家税务总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对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该企业已经办理了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却没有填写相应的加计抵减税额。经过税企双方面对面交流,确认企业财务人员忘记对当月可以加计抵减的进项税额进行计算,导致少抵减税额近30万元。税收管理员实地辅导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修改了当月的增值税申报表,当月减税2.67万元,深化增值税改革的成果立即显现。财务负责人王哲表示,物业的服务对象90%以上都是居民,因为对新政策理解不到位,改革后首月申报没有充分利用好这些有利政策,没想到税务人员能入户辅导,进行一对一分析讲解,让企业应享尽享新政策,保障了企业经营稳定,这种扎实的工作作风和专业的服务精神特别值得称赞。
自主题教育扎实开展以来,大连市税务局将主题教育融入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工作中,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纳税人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真正使主题教育成为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征纳关系、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获得感的民心工程。
新办企业办票“立等可取”
“现在办事真的方便!想不到一站就能购买税控设备和领取发票,省得我再跑一趟了。”大连汇智华章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办税人员来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税务局办理新办企业涉税事项时,没想到“顺便”把税控盘也领了。
针对纳税人反映的企业开办和发票领取环节多、时间长等问题,大连市高新园区税务部门立查立改,在全市税务系统率先引进税控服务单位,建立税控服务工作室,让纳税人在一个办公区,仅用两个小时就可以当场取得税控设备,接受现场培训,完成设备发行,领取发票,办理时间压缩了近90%,真正使新办企业业务办理全流程“零堵点”,涉税事项“一次办结”,在大幅提高办税效率的同时,最大限度降低了市场准入的制度性成本,助力企业“轻装上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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