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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不开票收入(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4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小规模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小规模纳税人不开票收入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小规模纳税人不开票收入

【第1篇】小规模纳税人不开票收入

不管你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你要明确这些内容。

1、你是按照纳税义务时间来申报增值税,开票并不是唯一标准,如果达到纳税义务时间,就算没有开票也要申报,这就是我们说的未开票收入申报。

2、进行未开票收入申报后,纳税人需要做好未开票申报的明细台账,这个是非常必要的,后期补开了多少发票直接从台账中减除,这样未开票的收入申报就非常清晰,不至于自己把自己搞混,在应对税务检查时候也能说的清楚。

3、未开票收入申报其实就是个时间差,不管怎么操作,税只能申报一次,绝对不可能重复申报,当期如果申报了,后期开票了就不可能再申报一次,肯定要想办法减除出来,就是这个道理。

当然,如果后期不再开票,那后期也不用再申报了。

一,一般纳税人

方法1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未开票发票栏负数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3%。开专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26。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和税额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26<当期申报税额 39

可以通过申报的比对,顺利解锁税控盘。

后期补开了发票,需要填写两个地方。

在开票发票相应栏次填写开票数据同时在未开票发票栏次填写其对应负数金额。

比如,上述113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发票。同时次月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那么申报表填表如下: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不满足比对」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不满足比对」

我们在申报时候会提示无法通过申报,强行申报的话,会无法解锁金税盘,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方法2

发生未开票收入时候通过未开具发票栏申报,后期开票再通过抵减开票栏销售额方式申报。

比如一般纳税人,当期取得100的未开票不含税收入,税率13%。开票收入还有200(不含税),税额26。那么填表如下,当期的未开票收入填写到附表一的5、6列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当期开票金额200<当期申报销售额300

当期开票税额26<当期申报税额 39

可以通过比对,顺利清卡

对未开票收入在日后开具发票,则对开具发票期间,申报增值税不在“未开票收入”填列负数,而在开票销售额中减去已经申报的未开票收入,将差值填列到“开票收入”的相应栏次。

说的简单点,就是不填写不开票的数据。

比如,上述113的未开票申报,次月又开具了专用发票。同时当期还有200的不含税开票收入,申报表第1、2列只填写当期200的数据。其实这200有个过程,相当于200(开票金额)+100(补票金额)-100(未开票收入金额)=200.

增值税申报比对规则:当期开具发票(不包含不征税发票)的金额、税额合计数应小于或者等于当期申报的销售额、税额合计数。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当期开票金额300>当期申报销售额200

当期开票税额39>当期申报税额26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这种情况,纳税人肯定需要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后解除异常。

以上两种方式是目前各地在对未开票收入申报后期补开发票后如何冲减的主要两种方式。

这两种方式在后期补票申报时候都会出现比对不符情况,都需要提请税务局审核后申报,这主要是为了避免纳税人随意冲减开票额申报而做的申报比对。

两种方法都有运用,实践中,纳税人以主管税务局规定的方式来执行。

二,小规模纳税人

比如你有40万的未开票收入,那么你就都填写在第一栏,第2、3栏是其中项,没有开票就不用填写。

比对规则: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0<申报销售额40万

第一栏40万>2+3栏次 0

所以,能顺利通过申报比对。

如果次月40万元均补开开具了增值税普通发票,那么申报表不需要再重复申报这个40万。

1.当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

2.当期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金额应小于或者等于申报表填报的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

3.《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第2栏+第3栏(货物及劳务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本期数。

开票金额40万>申报销售额0万

1栏0万<2+3栏=40万

结果是比对不满足规则,无法通过比对。

所以,这种方法也会提示无法通过比对,同样强行申报会异常,进而锁死无法解锁。

按照税总发〔2017〕124号规定,异常比对结果经申报异常处理岗核实可以解除异常的,对纳税人税控设备进行解锁;核实后仍不能解除异常的,不得对税控设备解锁,由税源管理部门继续核实处理。

所以,我们看出未开票收入后期发生了补票,我们都需要从补票当期把这块从申报表剔除,如果不剔除,就会发生重复报税的情况,那么剔除一块不申报这个行为会受到限制,比对会出现异常,这种情况就需要去大厅处理。

我们一定要做好未开票收入台账,未开票收入有哪些?哪些已经补开发票,哪些尚未补开,有了这个明细,不管是自己申报核对还是税务局比对时候要求提供资料,都能说得清了。

如果后期不开票了,那当然就不需要做任何申报处理了。

【第2篇】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税率

小规模开专票要交税吗?看到这个标题也许部分人很模糊,

首先解释一下,小规模指的是小规模纳税人,专票指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的政策是小规模纳税人有应税行为,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那么这里要解答的问题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不要缴税。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开具或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就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对应的应税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

公告明确,如果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因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经缴纳的税款,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

所以很明显,只要是正常的小规模纳税人,开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开票这部分就必须要交税,不分金额。

小规模开专票后如何计税?

1、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是3%,增值税不存在开普通发票就按照普通计算,开专用发票就存在专用计算办法或者说开专票就要多交税。也就是题主是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还是开普票,增值税方面都是按照征收率3%计税。

2、增值税不存在开普通发票就按照普通计算,开专用发票就存在专用计算办法或者说开专票就要多交税。也就是题主是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还是开普票,增值税方面都是按照征收率3%计税。

3、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不存在给对方开专票了,自己就可以抵扣专票的说法。增值税按照征收率计税,相对于一般纳税人17%,11%,13%,11%,6%,0%五档税率。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征收率已经是特殊考虑了,所以不管你开啥票你都不能抵扣进项。也就是你给别人开专票可以,别人可以抵扣3%。但是你自己不能抵扣。

4、开了专票后和开普通发票一样的计税办法,不会因此存在单独计算的办法。普通发票怎么怎么计算,相关附加怎么计算都是一样。

5、开专票还是开普通发票,增值税计税及其附加一样。所得税上确认收入也是一样。增值税是增值税,所得税是所得税。

另外,现在其实好多平台都可以提供相应类的正规的发票,比如租赁类的发票,在掌上明租数字化机械租赁平台就可以合规合法的取得,该平台可以帮助施工企业合规合法取得机械租赁专用发票,数据真实,四流合一,符合国家金税四期要求,规避稽查风险,专业解决工程双方机械租赁中往来票据及资金等痛难点问题。

【第3篇】小规模纳税人开票需要什么资料

小规模纳税人1月开票紧急提醒

来源:税乎网 日期:2023.1.2

各位老师,目前针对小规模纳税人3%销售收入免税政策已于2023年12月31号到期,截止2023年1月2日13:30分,官方还没发布相关的政策。在此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开票,这是急需要解决的问题。

为此,税乎网小编有以下几个建议供您参考:

1、请按3%征收率开具发票

在政策未出台前,国家税务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未明确前,请一定按3%征收率开具此类收入发票。

2、千万不要选择0税率开具

根据税务总局智能回复的提示:

什么情况下才能开0税率的发票?

税局回复:增值税0税率适用于有出口退(免)税业务的企业。如您需要享受增值税免税,需要开具免税字样的发票。

像小规模纳税人3%销售收入免税是不能开具0税率发票的

3、千万不要自行升级软件后开具免税发票

有群友提示,目前软件是不能开出免税发票的,但如果升级为12月版本是可以开出来的。

税乎网特别提醒:千万不要自行升级,强行开免税发票,主要是目前延期政策不明确,开免税发票无政策支持。

4、能开普通发票的千万不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本提醒主要考虑是:后续假如国家出台相关免税政策,专用发票是不能免税的,除非收回原发票或红冲。这会给小规模纳税人带来享受税收优惠的不便。

以上4点重要提示不代表税局官方观点,请谨慎参考,并谢谢分享给需要的朋友们!

【第4篇】小规模纳税人初始建账

对于税务的问题处理上面如今变得越来越多,很多新建立的企业在税务问题上面有着极多的漏洞存在。所以大多数的企业都会找财务托管公司来帮忙。那么新成立的公司怎么做账?需要注意什么?

新成立的公司怎么做账?需要注意什么?

新公司成立之后如何建账记账?

—、公司注册后进行账务处理就需先建账

对企业来说,建账是会计核算工作中最重要的环节,其中包括企业的对账、查账、结账等这些,只有更多的了解公司的

财务状况以及经营的成果,那么才可以更好的管理和建好公司的账目。

注意事项:企业账目会受到企业规模大小、行业不同,以及国家相关行业规定要求影响,因此一定要建立满足企业管

理,操作自如,繁简有驰的账本。

二、公司注册后建账的类型

1、总分类账:总分类账也就是企业的总账,总账的外形会使用订本账。

2、明细分类账:明细分类账,主要是用来登记企业公司相关经济业务情况的账本。

3、现金日记账:现金日记账主要是登记公司日常现金往来的账本。

4、银行存款日记账:主要是登记企业的流动资金,每天对这些数据更新,核对货币资金的账目。

新公司注册后如何做账

答:任何企业在成立初始,都面临建账问题。即根据企业具体行业要求和将来可能发生的会计业务情况,购置所需要的账簿,然后根据企业日常发生的业务情况和会计处理程序登记账簿。

建账流程分为“选择准则”、“准备账簿”、“科目选择”、“填制账簿”等内容。

一、选择适用准则。应根据企业经营行业、规模及内部财务核算特点,选择适用《企业会计准则》或《小企业会计准则》。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同时满足下列三个条件的企业(即小企业)∶

1、不承担社会公众责任;

2、经营规模较小;

3、既不是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也不是子公司。

如果不能同时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企业需要选择《企业会计准则》。

按规定需要建账的个体工商户参照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

那么,新公司第一个月做账,又有哪些注意事项呢?

1、关于账本建立

新公司建账需要建几本账呢?这是需要财务人员需要注意的问题。一般而言,企业规模与业务量成正比,因而规模大的企业,所需会计账簿册数多,规模较小的企业,所需会计账簿册数少。另外,公司账本的建立还与企业管理需要相关。建立账簿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企业管理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在建账时应以满足企业管理需要为前提。

再次,企业账本建立还需要依据账务处理程序。企业业务量大小不同,所采取的账务处理程序不同。而企业一旦选择了账务处理程序,也就选择了账簿的设置,所以,关于账务处理程序,财会人员需谨慎进行选择。

2、小企业账簿设置

通常情况下,小企业应设置的账簿具体包含: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总分类账、明细分类账等。其中,一般企业只设1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一般根据银行账号单独设立。此外,一般企业只设1本总分类账,这1本总分类账包含企业所设置的全部账户的总括信息。明细账分类则采用活页的形式。在明细账中,需要财务人员多加注意的是,存货类的明细账要用数量金额式的账页;收入、费用、成本类的明细账要用多栏式的账页等。

新成立的公司怎么做账?需要注意什么?相信您对于这两个问题已经有所了解啦。如若您想要进行企业财务托管,请致电咨询我们丰和会邦顾问。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丰和会邦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5篇】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产品给一般纳税人

【导读】: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有什么影响?大家知道根据条例规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不得开具增值说专用发票.那如果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局了发票有神影响呢.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

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有什么影响

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专用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次年的6月底前,由小规模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查明专用发 票未认证抵扣的原因.

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缺联: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收到专用发票不认证,在国家税务总局的增值税稽核系统中提示为'缺联发票':

有存根联信息(开 票方通过抄报税的方式将存根联信息上传至国家税务总局)没有抵扣联信息(因为小规模纳税人不认证),在次年的6月底前,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缺联发 票'信息,由购买方税务机关查明不 抵扣原因.

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规定第六条下列情形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二)销售免税项目;

(三)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四)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七)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销售不动产.

扩展资料:

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管理.

1、基本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货物在内)、应税劳务,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非应税劳务,除另有规定外,必须向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

2、特殊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向消费者销售应税项目;

(2)销售免税项目;

(3)销售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销售应税劳务;

(4)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6)提供非应税劳务(应当征收增值税的除外)、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3、专用发票填开的时间规定.专用发票必须按以下时间要求开具: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2)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5)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按规定应当征收增值税,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6)将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7)将货物分配给股东,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看到这大家是不是对一般纳税人给小规模纳税人开专票有什么影响这一问题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呢.小规模纳税人是不能抵扣专用发票的,所以一般是不能给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如果大家还有问题欢迎咨询会计学堂官网.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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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在我国的存在范围很广,同时也是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外出购买的很多商品都是个体工商户所售出的。然而在我国的相关经验的不管是个体还是企业都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款,同时其税种繁多,税率较大。

企业缴纳相应的税款是企业应尽的义务,但在合法的范围内减轻相应的税负压力,从而实现企业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也是属于企业的合法权利。

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要缴纳的税种中,增值税、附加税和个人所得税。其中从2023年小规模纳税人开取增值税普票是可以享受增值税免征,意思是不需要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增值税不需要缴纳后附加税也是不需要缴纳的,这样个体工商户就剩下个人所得税,那个人个体户个人所得税税率最高在35%,税负压力是极大的,该如何合法的减轻呢?

在税收洼地园区,小规模个体工商户能享受核定征收,享受核定征收后个体工商户能较大程度上减轻在个人所得税上的税负压力,实现最大的经济利润化价值!

那在税收洼地园区能减轻多少个人所得税税负压力呢? 不同的税收洼地园区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不一样的,一般情况下首先要考虑到的就是园区内的税收优惠政策能减轻多少所得税税负压力,这才是享受核定征收的最终目的。

如在税收洼地园区重庆,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独资企业能享受个人所得税0.75%的核定征收,极大地减轻所得税的税负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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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篇】小规模纳税人是个体户吗?

小规模纳税人不是个体户。个体户也不全是小规模纳税人,两者概念范围不同。两者是交叉关系。个体户是个体工商户的俗称。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

具体分析一下小规模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

一、小规模纳税人是增值税纳税人的一类

小规模纳税人是根据增值税纳税人身份划分的,是税务部门从纳税的角度对纳税人身份的划分。增值税纳税人是指税法规定负有缴纳增值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我国境内销售、进口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应税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按照经营规模的大小和会计核算健全与否等标准,增值税纳税人可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达不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标准,可以成为小规模纳税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含)以下的,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不动产的销售额不纳入年度销售额。

并不是所有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的单位都要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对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也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登记。

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必须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二、个体工商户是经济组织形式之一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span>

因此,个体工商户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法规定要求,是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的。两者概念范围不一致,没有可比性。

三、个体工商户的特点

个体户也需要记账。《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个体户也得建立账本,而且和公司建立的账本一样。如果实在达不到建账标准的个体户,也得经过税务机关批准,建立收支凭证粘贴簿、进货销货登记簿等。当然,个体户也可以聘请会计代理记账机构代为建账和办理账务事宜。在债务方面,个体工商户对外债务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个体工商户不能转让。如果你想变个体的经营者,不能像公司一样,找到合适的人就可以转让出去。因为个体的经营者一般是不能变更的,要变也只能是组成形式是家庭经营的才可以,在已备案的参与经营的家庭成员范围内变更。

因此,个体工商户既可能是小规模纳税人也可能是一般纳税人。尽管实务中,大部分的个体工商户是小规模纳税人。但是,个体工商户会计核算体系健全,或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超过500万需要强制转登记为一般纳税人。

【第8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节税

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方法技巧是什么?具体怎么做?这些问题在会计实际工作中较为常见,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而言,掌握合理避税方法技巧能够减轻税收负担,本文就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方法技巧做一个相关介绍,来跟随会计网一同了解下吧!

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方法有哪些?

1、对于所有的经营开支都要求开具发票。这是比较基本、有效的节税方法。

2、对于所有的人工费用,都可以走工资薪金支出,灵活用工走劳务派遣。这样一来,人员开支方面就可以进行税前扣除。

3、对于不好取得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前往税务局申请核定征收所得税。这样即使在缺少费用的情况下也不会多缴纳所得税。

4、没有债务风险并且收入规模较小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通过注册个体工商户的方式合理避税。企业所得税无需缴纳,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全部核定征收。

5、可以利用税收减免政策,合理合法少交税。

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具体可以怎么做?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合理避税

1、可以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多积累一些费用票。例如复印纸、墨盒、洗涤用品等各种费用发票。平时对于饭费及礼品费这类不能全额抵扣的费用尽量避免;对于企业一些没有正式发票只有一张收据的正常费用支出,可以尽量减少。

2、对于工资方面,可以按照当地企业所得税的计税标准编制工资表。若是领取工资人员是具有退休证的返聘人员,那就更好不过了,这样就可以少按人数缴纳残疾人保障金。

(二)增值税方面合理避税

1、销货时,对于收现和不要正式发票的业务可以采取回避态度,将其计入往来账或者可以不入账进行处理。

2、进货时,对于没有正式发票的进货,即使买票的也要资金支出有相应的发票,这样一来就可以增大成本、减少毛利。

小规模纳税人实现合理避税,这几点尤其重要:

1、合理选择纳税期限;

2、专用发票尽量少开;

3、对于发票开具时间要合理规划。

税收筹划的目标是什么?

1、税收筹划可以减轻税收负担;

2、可以实现涉税零风险;

3、可以获取资金时间价值,也可以提高自身经济利益。

电商企业如何做好税务筹划?

以上就是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方法技巧是什么?具体怎么做的全部介绍,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会计网后续也会更新更多有关小规模纳税人合理避税的内容,请大家持续关注!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慕溪

【第9篇】小规模升一般纳税人

纳税义务人主要分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两种类型,一般公司注册成功后默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当满足一定条件后可申请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请为一般纳税人呢?接下来企顺宝小编做了相关整理。

一、成为一般纳税人的条件

根据2023年最新政策,一般纳税人在2023年12月31日前符合规定的,允许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2月31号之前,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此政策执行期已到。每年的政策不同,具体要根据政策进行转变。申请一般纳税人常见的有以下2种情况

1、自行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

符合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资格

注:个体户是不能自行申请的,个体户连续12个月开票额达到条件可被认定成一般纳税人资格,

2、被责令成为一般纳税人

被认定成一般纳税人须符合以下条件:

企业连续12个月开票额达到:

(1)服务业500万

(2)生产业500万

(3)贸易业500万

注:以上都是不含税的

二、申请一般纳税人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正本或者副本)

2、公章,发票章,私章

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4、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三、申请为一般纳税人的流程

1、向主管国税机关出具书面申请报告;提供相关资料(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合同、协议书、会计帐簿、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以及会计人员的会计证、国税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证件、资料);

2、主管国税机关审核;填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认定表》;

3、等待相关国税机关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即可被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由此可见一般纳税人申请有两种常见的方式,如果如果是新办公司,那么在注册成立后,可以申请成为一般纳税人。但要注意的是,必须要主动申请,否则就默认为注册成小规模纳税人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如何清卡

国庆节期已经结束一段时间了,不知道会计朋友们这个月申报怎么样了,再次提醒,10月份又是大征期,季报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体户)本月必须申报成功后才能清卡,具体操作看这里!

一定要按照正确的操作流程进行

请先登录开票软件,执行上报汇总

登录申报平台进行报表申报

登录开票系统执行远程清卡

上报汇总

我们以金税盘用户为例

双击开票软件,然后进行登陆,这时候,系统会自动进行上报汇总,并提示上报汇总已成功,点确认,进入开票软件,在开票软件右下角会出现如下提示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看到,上报汇总已完成,并提示进行申报,申报成功以后才可以进行清卡操作,而且要求必须在10月25日以前完成,否则将无法开票。

我们通过开票软件的状态查询来看一下当前的状态

通过上图,我们可以看出,锁死日期是本月25号,报税资料是“有”,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25号以前完成清卡操作,否则系统将会锁死无法使用。

小规模增值税申报流程

一、登录电子税务局(我们以山东为例,其他省市除了网址不一样,操作基本类似):https://etax.shandong.chinatax.gov.cn/ 打开电子税务局以后,点击“我要办税”,然后点证书登陆

这时候,需要插入金税盘,输入金税盘证书密码,登录即可!

登录进来以后,我们可以看到,在“我的待办”下面,有两项需要待办的事情,我们今天主要是进行增值税申报,因此,在增值税申报的后面,我们点一下“办理”,即可打开小规模增值税申报表

我们找到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然后在本期数填上税局给我们设定的季度定额。例如我上面这个,税局设定的是季度6万,虽然我本季度开票数据达不到6万,但是在本期数这地方,也要输入定额60000。输入以后,点下面的“保存”即可。

保存以后,左边选择增值税申报表确认申报,如下图

点击以后,右边出来确认提醒

我们点击“确认申报”即可完成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申报工作。

确认申报以后,我们返回主界面,就会看到,增值税申报后面提示“申报成功”。

小规模纳税人清卡

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成功以后,我们可以关闭申报平台,再次打开开票软件,在登录开票软件的时候,系统就会出现如下提示:

系统检测到该纳税人已经申报成功,会自动完成清卡操作,点确认,我们进入开票软件,再次点击状态查询,我们可以看到下图

通过上图,我们看到锁死日期已经变成了11月16日,报税资料也变成了“无”,这就说明开票软件已经清卡成功。

有些定额征收的个体户(一般定额在2万以内),税局可能会在后台统一进行申报,如果是这样的,那么开票软件在第一次进入开票的时候,就会自动抄税清卡,无需再申报

还不会申报,我们给大家提供了全方位的财务一体化解决方案,大家可以识别下图二维码,全面了解!

来源:职业会计人,税学。内容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工作依据!

【第11篇】增值税纳税人以及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规定

一、增值税纳税人以及扣缴义务人

对谁纳税?答: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强调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纳税人的特殊规定:

1、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发包人为纳税人,除以发包人名义经营的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2、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扣缴义务人

营改增业务和原增值税业务的相关规定存在差异:

纳税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未设立经营机构的

业务:1)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

扣缴义务人: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者为扣缴义务人。

2)在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扣缴义务人: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以及管理

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

注:自然人不能注册成为一般纳税人,销售额超500万元,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应税销售额包含:1)纳税申报销售额(自行申报的全部应税销售额、包含免税销售额和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2)稽查查补销售额

3)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2)、3)项查补税款计入当月或当季的销售额,不计入税款所属期销售额(不进行追溯调整)

【第12篇】小规模纳税人记账

深圳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做账?在深圳创业后公司做账、纳税这一块是老板最为重视的,不少创业者对深圳小规模纳税人做账流程不是很了解,那么深圳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做账?下面就随深圳知行财汇小编一起来了解下吧!

1. 审批会计原始凭证,定编记账凭据:财务会计依据财务出纳掉转来的会计原始凭证开展有关审批,确定沒有不正确之后开展定编记账凭据的工作中;

2. 依据记账凭据备案明细分类账;

3. 月底作记提、摊销费、结转成本记账凭据,对全部记账凭据开展归纳,定编记账汇总凭证,依据记账汇总凭证备案总帐;

4. 开展结帐、查账工作中:结帐和查账要保证帐证相符合、帐帐相符合、帐实相符合;

5. 定编财务会计报表,保证数据精确、內容详细,并开展剖析表明;

6.将记账凭据装订好,妥当存放;7.税务申报工作中。

以上是深圳小规模纳税人做账流程的简略详细介绍,而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财务核算也是有实际的会计账务处理流程,关键包含以下几点:

1.拿货;借:生产成品,贷:存款等。

2、市场销售全过程的结转;(1)市场销售时,借:存款(或应收帐款等),贷: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贷:应交税费--所得税,(2)结转成本销售毛利:借:主要经营的业务成本费,贷:产成品。

3、月底损益表结转成本:(1)结转成本各类收益;借:主要经营的业务收益、别的经营收入、营业外收入,贷:本年利润

(2)结转期间的费用;借:本年利润,贷:期间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

(3)结转成本支出;借:本年利润,贷:主要经营的业务成本费、别的业务流程开支、营业外支出

(4)结转税金;借:本年利润,贷:主要经营的业务税金及附加、企业所得税

4、年终利润的结转:(1)假如盈利;借:本年利润,贷: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

(2)假如亏本;借:分配利润--未分配利润,贷:本年利润

以上是深圳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做账的相关内容,相信大家都已经了解得差不多了,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深圳代理记账、公司注册、商标注册等相关内容可咨询深圳知行财汇,一站式企业服务平台让您更省时、更高效、更稳健!

【第13篇】小规模纳税人经营范围

税务局刚刚发布: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

来源: 税政第一线、国家税务总局红河州税务局

年末了!

150个常见涉税风险点:一般纳税人80个,小规模纳税人70个!

一般纳税人

一、增值税

1、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2、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3、既有适用简易计税的业务,同时有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业务但未分开核算,计税方法混淆不清。

4、增值税申报收入与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5、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6、发票开具金额大于申报金额。

7、《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进项税额转出为负,或一般纳税人进项抵扣税率异常。

8、《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未开具发票销售额填报负数且无正当理由。

9、《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分次预缴税款栏次填报数据大于实际预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栏次填报数据与实际不符。

10、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11、当期填报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

12、纳税人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13、出口退(免)税备案内容发生变化,但未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变更。

14、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业务后15日内,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

15、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免)税后,在次年申报期截止之日前仍未收汇。

16、外贸型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与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或税收缴款凭证上注明的金额不相符。

17、生产型出口企业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与出口发票的离岸价(fob)金额不相符(进料加工复出口货物除外)。

二、企业所得税

18、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支出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付对象、规定范围、确认原则和列支限额等,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已计提但未实际发生,或者实际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超过列支限额未作纳税调整。

19、更正申报以前年度增值税,未调整对应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

20、错误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导致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1、申报时,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未享受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22、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24、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25、纳税人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26、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7、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未做纳税调增。

28、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29、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30、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三、个人所得税

31、发放非任职于本公司的独立董事报酬,未按“劳务报酬”所得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32、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3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34、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5、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36、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

37、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8、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9、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四、房产税

40、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41、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42、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43、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44、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45、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46、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五、土地增值税

47、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8、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9、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未视同销售申报纳土地增值税。

50、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51、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52、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53、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54、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5、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六、契税

56、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57、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8、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9、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七、印花税

60、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61、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62、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63、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64、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65、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66、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八、城镇土地使用税

67、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8、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9、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70、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71、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72、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九、城市维护建设税

73、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74、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十、车船税

7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7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77、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一、资源税

78、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79、残疾人就业保险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8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2

小规模纳税人

一、增值税

1、连续12个月应税销售额超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但在超过标准的月份(或季度)的所属申报期结束后15日内未提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者提交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的情况说明。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本期预缴税额栏次填列的预缴 税额大于实际预缴税额 。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 人适用)》应纳税额减征额填报不实。

4、存在混合销售或兼营业务,未进行有效区分或人为将混合销售作为兼营。

5、同一纳税人生产经营范围涉及多个税率, 将高税率经营项目使用低税率申报。

6、未发生经营业务但开具发票,或开具发票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

7、申报的销售(服务)额小于对应属期开具发票销售额与未开票销售额之和。

8、增值税年度累计销售(服务)额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收入差异过大。

9、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集体福利、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 、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0、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的计税收入额不匹配。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及附加

11 、未按依法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为计税依据计算申报缴纳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

12、城市维护建设税申报缴税税目税率未按所在地区适用税率申报纳税,混淆适 用税率进行纳税申报。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纳税人所在地在县 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企业所得税

13 、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录入有误导致应享未享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

14、 是否国家禁止性行业、是否高新企业选择错误导致应享未享税收优惠政策,或不应享受税收优惠政策而进行了享受。

15、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未依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税前扣除,超出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16、加计扣除超出规定标准和范围 。

17、企业所得税预缴及汇算清缴收入额明显小于同期增值税申报收入额。

18、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 奖励、分配给股东或投资入股、拍卖、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资产等,未视同销售申报纳税。

19、罚没支出、赞助支出等不应税前扣除而进行了扣除。

20、捐赠支出不满足税法规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条件,或者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 (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 外)未做纳税调增

21、当年发生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除到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超过部分未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 。

22、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没有按照税前扣除标准(不超过发生额的60%且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进行申报,超过部分未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23、关联企业成本、投资者或职工生活的个人支出、离退休福利、对外担保费用等与生产经营无关的成本费用,以及各类代缴代付款项(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委托加工代垫运费等)在税前扣除,未进行纳税调整。

四、个人所得税

24 、支付工资薪金但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未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申报。

25、支付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未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6、自然人投资方股权变更交易发生增值的, 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资方变更前未进行个人所得税的申报缴纳。

27、专项附加扣除应享受未享受、或不应享受而进行了享受、或填写扣除信息不真实。

28、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办法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多次使用。

29、个人多处取得的收入未合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30、企业解除劳动关系而支付给个人的一次性补偿金,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的部分未按工资、薪金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31、发放给职工的各类补贴、奖金、实物、购物卡 礼品等,未折算价值作为工资薪金并按税法规定减除费用扣除标准后,按'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32、 企业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 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超过允许标准的部分未扣缴个人所得税。

五、房产税

33、纳税人取得以房屋为载体,不可随意移动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的价款未按规定计入房产原值申报缴纳房产税。

34、房屋租金收入未申报或未按期申报、未如实申报。

35、免税单位将其自用房产用于非免税用途(出租等)未进行申报缴税。

36、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

37、企业同时存在应税和减免税房产,征免界限划分不清,导致错误申报缴税。

38、申请享受房产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39、跨区房产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房产税漏缴。

六、土地增值税

40、申请注销前未按土地增值税相关应税项目进行清算,并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1、在预售房地产时未按房地产类型和预征率分别申报预缴土地增值税。

42、预缴过程中有增值税但无土地增值税预缴。

43、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预缴计税依据不匹配。

44、达到应清算或可清算条件而未进行清算。

45、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未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46、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时,对未办理土地使用权证而转让土地的情况,未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47、在转让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少申报缴纳土地增值税。

七、契税

48、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未对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和其他出让费用等补缴相应契税。

49、将国有划拨用地改变土地性质为出让地时,未以补缴的土地出让价款为计税依据缴纳相应的契税。

50、在转让房屋和土地权属时,转让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导致少申报缴纳契税。

51、按规定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市政建设配套费等未纳入计算缴纳契税。

八、印花税

52、签订购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包括供应、预购、采购、购销结合及协作、调剂、补偿、易货等合同)在签订时未按购销金额依“购销合同”税目计税贴花。特别是调剂和易货合同,未包括调剂、易货的全额(另有规定的除外)。

53、房屋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转让合同未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申报印花税。

54、投资方股权变更,到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股权变更登记的,未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55、企业签订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作合同,合同中不划分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没有按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在签订时未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购销合同”计税合计贴花。

56、企业已贴花的应税合同,在修改后增加所载金额的,未对增加金额部分补缴印花税。对已签订但未履行的合同未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57、税率税目适用错误风险。同一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而适用不同税目税率的,若分别记载金额的,应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若未分别记载金额的,按税率高的计税贴花。

58、签订无金额的框架合同时未贴印花税或仅贴5元印花,实际结算时未按规定补贴印花税。

九、城镇土地使用税

59、取得土地使用权后,未按规定及时、准确进行税源信息登记,未申报城镇土地使用税。

60、申报的城镇土地使用税面积少于土地信息登记面积或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未及时报告修改税源信息,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申报不实。

61、企业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应依法终止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未及时办理义务终止。

62、企业同时拥有应税土地和免税土地,征免界限划分不清,错误申报缴税。

63、申请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优惠的,没有按规定办理减免税核准手续,自行少计算缴纳税款的。

64、跨区土地税源未进行信息报告,导致城镇土地使用税漏缴。

十、车船税

65、挂车等无需购买和未及时购买交强险的车辆,未申报缴纳车船税。

66、车船用于抵债期间,持有抵债车船方,未申报车船税。

十一、资源税

67、开采或者生产能源矿产、金属矿产、非金属矿产、水气矿产、盐未申报资源税。

十二、车辆购置税

68、免税车辆因转让、改变用途等原因,其免税条件消失的,未在免税条件消失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纳税。免税车辆发生转让,但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方未自购买或取得车辆之日起60日内到主管税务机关重新申报免税。

十三、残疾人保障金

69、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应申报未申报。自2023年1月1日起,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1.5%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70、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单位职工人数、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申报信息不匹配。

【第14篇】小规模纳税人申请专票

大部分的小规模纳税人都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的话,就要去税务局代开

现在代开专票的话,也不用再去人工窗口办理了,在家里进行网上申请,然后凭借申请码去税务局机器上打印即可。

签订了三方协议的,发票上的涉及的增值税费、附加税可以从公司银行账户划扣。注意!即使你是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票的税费也是不能减免的!

获得文书码后,回到首页,在下方“我的待办”里点击“查看”,如果你刚申请开具的发票“审核状态”栏显示“审核通过”,就表示可以去机器上自助打印了。通常要等申请后几分钟到十几分钟才会显示通过。

在机器上打印发票的过程比较简单,按照提示一步步来就ok~

先看首页左下角红色文字,确保机器中有剩余发票,然后在首页点选“增值税专用发票”。

接着把办税人身份证放在识别区域,点击确定。

输入申请时获得的文书序号

核对开票信息,点击继续。

核对税额,选择缴款方式——三方协议或者pos机银行卡现场缴款,点击“缴款”。

再次确认开票信息,点击“打印”。

【第15篇】新政下小规模纳税人如何做账及报税?

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1 号(以下简称1号公告)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第五条对开票做了相应的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适用1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人可就该笔销售收入选择放弃减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在该政策下免征的增值税和未免征的增值税怎样做账和报税呢,下面我们来举例说明:

例1: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主要从事x产品销售,假设第一季度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3年1月不含税销售额为80,000元;2023年2月不含税销售额为90,000元;2023年3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

假定1-3月货款全部收到,第一季度销售已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a公司增值税按季度申报,账务处理上暂时不考虑货物成本。

解析:2023年第一季度销售额合计320,000元, 季度销售额超过300,000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但可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1-3月应缴纳的增值税=320,000*1%=3,200(元)

账务处理:

(1)2023年1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80,8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8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800

(2) 2023年2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0,9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00

(3)2023年3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4月申报缴纳第一季度增值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3,200 贷:银行存款 3,200

在申报增值税时,减按1%征收率销售额320,000元应当填写在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第1栏次和第3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金额是6,400(320,000*2%),填写在第16栏。

(点击图片即可放大)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6,400元填写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点击图片即可放大)

例2: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主要从事x产品销售,假设2023年第二季度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3年4月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0元;2023年5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2023年6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

假定4-6月货款全部收到,第二季度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选择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a公司增值税按季度申报,账务处理上暂时不考虑货物成本。

解析:2023年第二季度销售额合计350,000元,季度销售额超过300,000元。不能享受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账务处理如下:

(1)2023年4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0

(2)2023年5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3)2023年6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在申报增值税时,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0,000元填在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中第2栏次。其他发票或未开票合计290,000元填在第3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金额是7,000(350,000*2%),填写在第16栏。

(点击图片即可放大)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7,000元填写在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点击图片即可放大)

例3:a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主要从事x产品销售,假设2023年第三季度的销售情况如下:

2023年7月不含税销售额为50,000元;2023年8月不含税销售额为95,000元;2023年9月不含税销售额为150,000元。

假定7-9月货款全部收到,第二季度已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60,000元(选择按1%征收率开具发票)。a企业增值税按季度申报,账务处理上暂时不考虑货物成本。

解析:2023年第三季度销售额合计295,000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0,000元,开具销售额60,000元专用发票需要缴纳增值税,剩余金额235,000免征增值税。

(1)2023年7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50,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500

(2)2023年8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95,950 贷:主营业务收入 95,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950

(3)2023年9月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151,5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5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1,500

根据财会〔2016〕22号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小微企业在取得销售收入时,应当按照税法的规定计算应交增值税,并确认为应交税费,在达到增值税制度规定的免征增值税条件时,将有关应交增值税转入当期损益。第三季度销售额小于30万元,开具普票的销售额235,000可享受增值税免征,免征的增值税2,350,需要转到损益类科目。

在增值税申报时,免征销售额235,000填写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3、10或第11栏次,如果没有其他免税项目,则无

(点击图片即可放大)

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1,200元填写在表《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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