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销售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销售发票有几种业务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纳税人在开具蓝字发票时,如果发生销售折扣,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已填的项目信息添加折扣信息,勾选项目信息后,点击“添加折扣”。
弹出添加折扣页面,折扣方式可选择按金额折扣或按比例折扣,折扣录入方式可选择批量折扣录入或逐条折扣录入。
折扣信息填写完毕后,会在项目信息明细内显示。
在项目信息填写完毕后,如所填的信息有误,可勾选项目信息点击“删除”,在弹出的删除确认弹框点击“确定”后即可删除所选项目信息明细。
也可点击“清空重填”,在弹出的清空确认弹框点击“确认”后即可批量清空项目信息明细。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单价和金额属于不含税或含税,按钮默认“含税”颜色为蓝色,点击之后变成不含税按钮颜色灰色,按钮旁边可设置默认,单价和金额将在表头显示对应的含税或不含税标识。
若该发票属于特定业务,还需填写特定业务对应的特定要素。以旅客运输服务为例,纳税人必须填写出行人、出行日期、出行人证件类型、出行人证件号码、出发地、到达地、交通工具类型、等级等特定要素。
可根据实际需求在备注信息中填写“备注”的内容,或者点击“选择场景模板”,在带出的附加信息中填写内容。
若场景模板中的附件内容还未满足需求,可点击“添加附加内容”,在弹出的选择附加信息页面选择已维护的附件要素。
也可以点击“新增”,手工添加附加信息,填写对应的内容。
信息填写完毕后,可以点击“保存草稿”,保存所填信息并同步到发票草稿模块;点击“预览发票”,预览正式票样发票内容。
温馨提示:
一、纳税人基础信息“登记自定义类别”为特定业务相关企业时,才允许选择开具含有特定要素的发票。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允许开具免税、不征税、零税率的发票。
信息来源:四川税务
导读:一般情况下,发票未到是不会进行结转的,但如果出现了相反的情况,作为一名会计,成本发票未到你会如何结转成本呢?下面是会计学堂的老师做出的回答,感兴趣的话就接着往下阅读吧!
成本发票未到如何结转成本?
已开票销货,但成本发票未到,成本物资应暂估入帐,再按存货发出核算方法,如加权平均成本计算已销商品的销售成本.具体账务处理如下:
1、月底成本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
2、商品销售时,
借:应收帐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结转已销商品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4、下月初,冲回暂估入账
借:库存商品(红字)
贷:应付帐款-暂估应付款(红字)
5、收到发票后,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应付帐款等
同时,根据实际成本价与暂估价差额,计算调整已销商品成本,借记或贷记主营业务成本(差额部份).
1、开具红字发票,哪种情况销售方申请开具信息表?
根据《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销售方开具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以及购买方未用于申报抵扣并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的,销售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销售方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2、车辆购置税逾期申报需要加收滞纳金吗?
根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后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60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3、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需要缴纳房产税吗?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包括自有和承租,下同)专门用于经营农产品的房产、土地,暂免征收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同时经营其他产品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使用的房产、土地,按其他产品与农产品交易场地面积的比例确定征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4、纳税人存在哪些情形暂停办理留抵退税?
根据《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的相关规定,纳税人存在以下情形的,暂停办理留抵退税:一、存在增值税涉税风险疑点的;二、被税务稽查立案且未结案的;三、增值税申报比对异常未处理的;四、取得增值税异常扣税凭证未处理的;五、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5、员工流动性比较大,一年换几个城市租赁住房,怎么申报住房租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对于单位为外派员工解决住宿问题的,不应扣除住房租金。对于外派员工自行解决租房问题的,对于一年内多次变换工作地点的,个人应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更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相关信息,允许一年内按照更换工作地点的情况分别进行扣除。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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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有经验的财务人员都知道运费一般可以计入到原材料成本中进行相应的核算,具体的发票开具内容小编会在下文中做出详细的解答。如果你也有兴趣了解更多的话,不妨仔细阅读全文。
销售产品并收取运费如何开票?
答:可以直接计入到原材料的成本当中.
会计分录:
借:原材料(购买价款加上扣除进项税额以后的合计金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取得运输发票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原材料购买价款与运费的合计金额)
销售商品时运费由销售方承担,销售方支付给运输单位的相关运费,根据获得的运输单位开具的运输发票,确认销售费用及增值税进项税
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运费开运输发票后怎样交税?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 (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
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所以,在没有明确是否为代垫运费的情况下,随同货物销售收取的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照销售货物计算交纳增值税.
前言:
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了自主创业,为啥打工有时候很扎心啊,付出和收获不成正比,所以大家选择了创业。那么话又说回来了,创业做什么好?小编推荐农产品,为什么?首先因为农产品免税啊,不管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其次,农产品是生活消耗品,如果你是做电商的,那么你会慢慢累积固定的客户,越做越好。那么既然说到农产品创业,我们就不得不说一说购进农产品如何取得发票?如果你是农产品加工,又如何进行进项抵扣?
如何取得农产品发票
上一篇的文章中,我们有详细介绍过了,在这边我们就简单的再说一说,国内农产品的发票分为三种,一种是“农产品的收购发票”,还有一种是“农产品的销售发票”,最后一种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如果是国外进口农产品,那么发票就是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发票。大致是有这四种发票的,那么接下来,我们详细介绍一下这四种发票:
一、农产品的收购发票:
是由农户向村委会申请,并开具村委会证明,证明某农户生产某种产品,在某段时间内,该农户与某企业合作,如果是跨区域的,这份证明还需要该农户地方税局备案,然后该企业就可以拿着这份证明去所属税务局备案,备案后与该农户的交易可以自行开具发票,你没有看错,是企业自行开具发票的。
看到这里可能有些企业就有些心思了,我是不是可以多开点,喜欢你就多开点吧【捂脸】,但农户的销售金额一般税务是有规定的,毕竟一月100w啥的也不现实。总的来说现阶段农产品的税收政策,是所有行业当中最宽松的,有要创业的小伙伴们不要错过。
农产品收购发票
二、农产品的销售发票:
这个发票是由农产品的销售方开具的,他们可以是农商社,几个农户合起来向税务局申请,然后可以由税务局代开发票,或者是申请个体户的农户,当然也有申请小规模纳税人的电商,他们是可以直接开具农产品普通发票。
农产品普通发票
注意:区别“农产品收购发票”和'农产品销售发票”,可以看发票左上角,看看有没有收购两字。它们也有个共同点,那就是均为普通发票。
三、农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农产品除了以上两个普通发票以外,农产品还有专用发票,农产品的专用发票是有一些农业企业开具的,他们本身就是一般纳税人,当然可以开具1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过购买方抵扣的话可以抵扣12%具体的计算,小编会在下一篇文章里面说明。
农产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海关进口增值税发票:
海关进口增值税发票和农产品增值税发票一样是属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范畴,这个发票是你在报关进口后,海关会出具的,它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一样的地方是,报关进口10%,但是企业可以抵扣的是12%。
这边文章向大家简单的介绍了与农产品有关的发票,如何取得,或者说是如何开具的。然而会有不少朋友会疑惑,购买方如何抵扣?那么不要着急,下一篇文章,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下以上这四种农产品发票如何抵扣?抵扣额是多少?喜欢的朋友加关注哦,有其他财税方面想了解的也可以给小编发评论或者私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17修订)第二条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适用税率为11%;根据第十五条规定,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另外,如果销售深加工农产品,适用税率为17%。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销售农产品纳税形式有三种:免税、按11%税率纳税、按17%税率纳税。那么到底如何纳税,如何开票呢,笔者分析如下:
(一)销售自产农产品
根据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这里要注意以下几点:
1、哪些产品属于初级农产品?《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根据财税 [1995]52号、财税[2009]9号规定,由《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确定初级农产品的范围。
2、何为农业生产者?这里的农业生产者,既包括企业,也包括农业合作社和个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
3、如何开票?根据规定,销售免税农产品,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选“免税”。如果购货方是企业的话,还需要填写购货方纳税人识别号,否则对方无法抵扣进项税,成本也可能不得税前扣除。
(二)销售非自产农产品
这里指的是在流通领域销售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主要是零售和批发环节。此时,销售农产品不免征增值税,应该按适用11%的税率计征增值税。
如果销售方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11%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局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了,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话,是无法抵扣进项税的。
(三) 销售非初级农产品
这里的非初级农产品,指的是对农产品深加工后形成的产品,具体范围参照《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此时,不管在哪个环节销售,适用税率都是17%。
如果销售方是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17%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申请税局代开3%增值税专用发票。当然了,也可以开具普通发票,如果购买方是一般纳税人的话,是无法抵扣进项税的。
以上给大家总结了销售农产品如何开票,如何纳税,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公司采购材料没进项该怎么办?很多公司采购材料都会面临没发票的情况,因为供货商为个人,或者是在街边门店进行采购,所以无法获得采购发票。还有种情况就是,采购材料如果要发票,材料的价格就会高出很多,所以很多公司采购材料为了节省成本就选择不要发票。但是公司采购材料没发票,就无法作为进项进行税前抵扣,公司的税负就会过高。
那么公司采购材料没发票该怎么办?
公司可以将采购业务分包出来,再在能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地区,也就是税收园区,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将采购业务交给个人独资企业去采购,个人独资企业再将材料销售给公司,个人独资企业给公司开材料发票,这样就解决了公司采购没发票的问题。
个人独资企业是以经营所得,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没有企业所得税,也没有分红个税,只需要缴纳增值税,附加税,个人经营所得税等三个税种。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在税收园区,其个人经营所得税还可以享受核定征收,年开票500万以内,1%税率核定,加上增值税1%,附加税0.06%,综合总税率2.06%左右;
例如:以个人独资企业开票500万为例,在没有任何进项成本票的情况下,需要缴纳的税费为:
增值税:500万/1.01*1%≈4.95万
附加税:4.95万*6%≈0.29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万/1.01*1%≈4.95万
总纳税:10.19万
个人独资企业开票500万,享受核定总纳税10.19万,算来下综合税率非常低。不过需要注册,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在税收园区享受核定,要求必须业务真实,且年开票不能超过500万,超过500万就会强制升为一般纳税人,不再享受核定征收政策。
另外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在税收园区,不需要实地办公,注册不需要本人到场。税收园区,税收政策,以及更多税筹疑难问题,详情关注了解
第三只眼
财税【2017】37号文件规定: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按下列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一)除本条第(二)项规定外,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从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第三只眼注:这儿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到底“长”的什么样子呢?与增值税普通发票有何区别呢?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维持原扣除力度不变。
(三)继续推进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纳税人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已实行核定扣除的,仍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部分行业试行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的通知》(财税[2012]38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的通知》(财税[2013]57号)执行。其中,《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2]38号印发)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11%;第(三)项规定的扣除率调整为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执行。
(四)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五)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应当分别核算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7%税率货物和其他货物服务的农产品进项税额。未分别核算的,统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或以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二款第(三)项和本通知所称销售发票,是指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
依照2023年第19号公告,纳税人通过新系统使用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收购发票,系统在发票左上角自动打印“收购”字样。好了,这是收购单位向自产农产品的农业生产者个人开具的,有收购两个字,才允许。但是如果其本身掺杂了不是自产的,比如个人自己收购了别人的,可能还真不好检查,比如有一个些个承包了一个村的收原奶的业务,此时是经销了,并不是自产了,但现实当中这个确实难以确定的那么明确。
那对于农产品销售发票呢?主体当然是农业生产者(不是个人)开具的,包括一般纳税人,也包括小规模纳税人,是免税的,此时税率栏多是0或*等体现,但这个跟“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有何差别呢?目前来看,小编落实的结果还真不好看。不过对于购买方来讲,单位的名字或许是有提示作用的,如农场之类,不是商贸公司之类,但其他的区别方式呢?比如销售方就说是自己自产的,购买方如何应对呢?目前来看,这个还真是一个需要完善的问题,听有的老师解释,财税部门可能会对此进行标识处理,以作出区分方便购买方抵扣,而现在的抵扣有时真的是没有底的。
用折让手法定价就是用降低定价或打折的等办法,来争取顾客购货的一种售货方式。折扣销售就是销售方为达到促销的目的,在向购货方销售或提供劳务时,想念购货方信誉好,而给予对方的一定的价格的优惠销售形式。如:购买10件,折扣10%,购购买20件,折扣20%。
折扣销售
日本东京银座“美佳”西服店,为了提高销售额采用了一种折扣销售方法,颇为成功。具体方法是这样:先发一个公告,介绍某种款式西服的品质、性能等一般情况,再宣布打折扣的销售天数及具体日期,最后说明打折方法:第一天打九折,第二天打八折,第三、四天打七折,第五、六天打六折,以此类推,到第十五天、十六天打一折,这个销售方法的结果是第一,二天的顾客不多,来者多半是来探听虚实和看热闹的,第三、四天渐渐多起来,第五、六天打六折时,顾客像洪水般地拥向柜台争购。
折扣销售
以后连日爆满,没到一折售货日期,商品早已售罄,这是一则成功的折扣定价策略,妙在准确地抓住顾客购买心理,有效地运用折扣方法销售。人们当然希望买质量好又便宜的货,最好能买到二折、一折价格出售的货,但是有谁能保证到你想买时还有货呢?于是出现了头几天顾客犹豫,中间几天抢购,最后几天买不到的惋惜的情景。
根据税法规定,采取折扣销售方式,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可以以销售额扣除折扣后的作额为计税金额;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不在同一张发票上体现,那么无论企业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将折扣额从销售额中扣除。
销售免税货物并提供运输的混合销售如何计税?发票如何开具?
从事货物生产,批发零售的企业的混合销售行为中,如果所销售的货物享受免税,如何计算销售额和税额。如果销售鲜活肉蛋产品(免税)并提供运输服务,销售额应该是多少,如何开具发票。
解答: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条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本条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销售服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因此,在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在销售货物(免税的鲜活肉蛋产品)同时提供服务(运输服务),应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由于销售货物是免征增值税,因此混合销售中的运输服务也跟随免征增值税。
发票开具有两种形式:
1.混合销售只体现(开具)货物销售的金额,不单独开具运输服务费用的金额;
2.分别开具货物销售与运输服务的金额,货物销售按照免税开具,运输服务按照正常的税率(或征收率)开具,然后在同一张发票上以负数开具一栏折扣,金额、税率、税额与运输服务完全一致,最终税额正负抵消。
一会计咨询,收到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同时存在销售、运费。开票是生产企业,这张发票合理吗,可以抵扣吗?
可以抵扣,这个属于混合销售。从主营,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文件出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三十九条 纳税人兼营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应当分别核算适用不同税率或者征收率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的,从高适用税率。
第四十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为混合销售。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根据上述判断:
1、销售方自己运输(前提自己有运输资质,运输属于许可经营):因为属于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所以运费作为价外费用,按货物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所以销售方开具了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
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只能有一个税率。
因为混合销售的存在,所以许多企业把运输部门拨离,独立成立运输企业。因为销售货物是17或13%的税率,而运输只有11%的税率。这样可以把运费的部分税率降下来。
2、销售方自己不运输,委托其他运输企业。分两种情况:
(1)收取运费,按全部金额开发票给购买方。运输企业的发票开具给销售方。
(2)收取运费,按扣除运费的销售额开具发票给购买方,而运输企业的发票直接开具给购买方。
显然上述企业,如果不是自己运输,选择的是方法一。
同一张增值税发票专用发票只能有一个税率。
但是前几天有一会计,提供一张同时有17%销售,11%的运费发票给我看。新版防伪税控可能对此进行了修改,确实开具出来了。但是销售货物同时提供运输,属于混合销售,应该按17%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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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公司收购农产品一批,需要开发票,开票方是自然人,那么自然人能否开发票呢?
自然人是可以申请代开发票的,自然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发票且符合开具条件的,由业务发生地或居住地税务机关为其代开增值税发票。
那么自然人可以通过什么途径申请呢?有以下三种方法可以申请:
1、通过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网页端申请;
2、通过广东省掌上税务局(粤税通)申请;
3、通过广东税务app申请。
那么需要提交什么资料呢?
1、《代开增值税发票缴纳税款申请报单》,
2、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如果是委托他人代开的,还需要提交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授权书或注明委托事项的协议,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3、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去他委托资料。
这个公告已经出台,物流运输企业要注意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9号
为规范增值税发票管理,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税务总局决定停止使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货运专票),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发票时应将起运地、到达地、车种车号以及运输货物信息等内容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如内容较多可另附清单。
二、为避免浪费,方便纳税人发票使用衔接,货运专票最迟可使用至2023年6月30日,7月1日起停止使用。
三、铁路运输企业受托代征的印花税款信息,可填写在发票备注栏中。中国铁路总公司及其所属运输企业(含分支机构)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可自2023年11月1日起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所开具的铁路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可作为发票清单使用。
四、除本公告第三条外,其他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运输和邮政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发票及税控系统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76号)第一条第一项、第二条、第三条同时废止。
大白菜点评:关于货物运输发票,在我国已经经历了多种形式,最早的是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下图一】,可以抵扣票面金额的7%;然后过渡到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提高至11%【下图二】;现在的又一次改变,相信也是为了和增值税发票税控系统相衔接,就象农产品采购发票纳入增值税普通发票一样,早晚要纳入税务的千里眼管理。那么问题来了,机动车的有可能将来纳入增值税税控系统吗?
这是会计实战讲师大白菜,2023年在今日头条给大家整理发布的第1条专业文章【累计第47条】,希望大家喜欢!一个人力量有限,如文中叙述有错误,欢迎大家共同探讨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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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电发票样式(15种)
日期:2022.5.5 来源:四川省税务局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普通发票
3.稀土电子发票
4.卷烟电子发票
5.建筑服务电子发票
6.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7.货物运输服务电子发票
8.不动产销售电子发票
9.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电子发票
10.农产品收购电子发票
11.光伏收购电子发票
12.代收车船税电子发票
13.自产农产品销售电子发票
14.差额征税电子发票(差额开票)
15.差额征税电子发票(全额开票)
企业购买商品或劳务过程中,如果发生的相关的支出,没有取得发票,列入成本费用或资产时,很难被税务机关认可,也就是说很难在税前扣除。
如果企业不能及时解决,可能会面临巨大的损失和处罚。当企业支出之后却取不到发票,结果到年底一核算,公司利润虚高,导致公司要支付一大笔的企业所得税,这无形中给企业带来很重的负担。
想要降低企业的整体成本支出,解决实际已经支出了,却无法取得发票怎么处理的问题,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解决。
1、企业利润类型
设立与原公司业务相适应的个人独资企业。原公司承接业务后,分包部分由个人独资企业完成。个人独资企业享受税务园区批准的征收政策,个人所得税税率为0.5%-2.1%。小规模增值税3%;附加税0.18%。
2、灵活用工平台
利用灵活用工平台提供的外包服务解决发票问题。企业通过与比安财穗灵活用工平台合作,在平台上进行不同项目的服务外包,利用平台上的200多项发票服务,有效地解决企业支出费用无法获得发票的问题,这样就能够帮助企业进行成本抵减,从而大幅度降低企业成本,减轻压力。
比安财穗平台尤其擅长为科技、物流、商贸、广告、文化传媒、企业管理、工程管理、设计、文化教育、服务业、旅游业、制造业、房地产、人力资源等领域的一般纳税人企业解决用工及财税难题,能够根据企业自身的实际情况,量身制定灵活用工解决方案、核定征收落地方案。平台的成功案例多,经验丰富,降本幅度大,深受企业信赖。
3、高级管理层和股东分红
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和员工的股息或佣金也可以通过设立与原公司业务相匹配的个人独资企业以业务形式获得;个人独资企业享受经批准的个人所得税征收政策。
发票在我国社会经济活动中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1.发票具有合法性、真实性、统一性、及时性等特征,是最基本的会计原始凭证之一;
2.发票是记录经济活动内容的载体,是财务管理的重要工具;
3.发票是税务机关控制税源,征收税款的重要依据;
4.发票是国家监督经济活动,维护经济秩序,保护国家财产安全的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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