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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政策在不停地更新,税率也在不断地改变,每次改变都有花费一段时间去记忆,而聪明人会想办法让事情变简单。
18税种应纳税额自动计算模板,每次税率变换时,只需更改数据即可,无需花时间去特意记每个税率数字的变化。应纳税额公式不会,还总是记不住,也无需担心,应纳税额公式也是设置好的,使用时只需要录入数据,应纳税额自动计算。
一份模板让工作变得简单,即使税率在变,工作量也不变;另外给大家也整理了税种计算公式以及最新版税费会计分录。
18税种应纳税额自动计算模板
18税种介绍
自动计算表
应纳税额公式已经设置好了,输入数据即可自动生成,税率单位税额可以根据税率变化自行更改。
增值税税率表
消费税税率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
所有税种计算公式
各税种的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最新128税种的会计分录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近日终于公布了。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中国老百姓极为敏感的行业,实施营改增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财税处理有何变化呢?下面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会计处理的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假设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则企业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5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同样的条件,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0
不考虑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94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97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98
二、会计利润的变化
仍引用上述的例子,通过分录可以看出,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会计利润,因此缴纳增值税下,企业确认收入900.90万元,而缴纳营业税情况下,企业确认收入1000万元,销售收入下降9.91%。
假定不考虑营业成本,则缴纳营业税情况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1000-50-6=944(万元)
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900.90-11.89=889.01(万元)
由此可见,在不考虑营业成本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企业的会计利润有所下降。而如果考虑营业成本这一因素,则在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在采购环节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相应的税金则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税金会进一步增加购入成本,从而进一步减少会计利润。而如果在采购环节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则企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则为不含税价款,而原缴纳营业税时,采购环节的购买价款中已经包含了施工方的营业税额,因此,营改增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相应的利润总额会有可能高于原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企业的可抵扣成本比例越高,毛利率的提高幅度也会越大。
三、税负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房企的3大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有几十种。营改增后,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最终会降低整体税负。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企业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
四、发票管理的变化
原营业税税制下,营业税发票仅作为购入方相关资产或费用的确认依据,而不作为抵扣凭证。在增值税税制下,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尤为重要,由于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涉及到下游企业的抵扣,增值税形成整个行业完整的闭环链条,因此销项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作废,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抵扣等都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营改增后,应更加重视发票的管理,同时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注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便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关乎国计民生,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做好万分准备,相信营改增定会给企业带来福音。
金税盘版
一、税率调整,开票软件版本升级方式?
答:会采取自动升级方式,或手工升级两种方式。
二、版本升级后,原来的商品编码库,是否需要重新赋码?
答:不需要重新赋码,开票软件升级之后,时间到达5月1日零时,重新进入开票软件,系统会自动将17%税率更新为16%、11%税率更新为10%。
三、开票软件升级之后,如果升级之前企业自建的商品编码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与新版税收分类编码表的编码号是否有变化?
答:开票软件升级之后,如果升级之前企业自建的商品编码对应的税收分类编码与新版税收分类编码表的编码号没有变化,5月1日之后系统会自动将17%和11%税率分别更新为16%和10%税率。
四、开票软件已升级,5月1日之后是否还可以开具17%和11%税率的发票?
答:对于5月1日之前发行的并生效的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升级之后,还可以使用17%和11%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和蓝字发票;对于5月1日之后生效的一般纳税人,无法使用17%和11%税率。
五、开票软件升级最新版之后,是否能直接开出16%和10%税率的发票?
答:5月1日之前不能开出16%和10%税率的发票。
六、5月底可以抄报税吗?
答:征期一般为每月1-15号,法定假会自动顺延,在此期间,您需要完成抄报和清卡工作。月底无法抄税!
七、开票时提示“已到锁死期不能开票”
答:点击“报税处理-状态查询-增值税专票发票及普通发票”,查看上次报税日期是否为2023年4月1日,报税资料:有,这种状态说明您征期内没有清卡,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到国税服务大厅清卡。
八、增值税普票跨月了,客户要求换票,不能直接作废吗?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跨月是无法作废的,需要开红字负数票。
小编提醒您,月底检查当月需要作废的发票,作废时选择管理员身份登录系统或开票员本人登录开票软件进行发票作废。
九、离线发票超限怎么处理?
答:打开发票管理-发票重新,检查发票的报送状态,有未报送的发票就会出现这样的提示。
先确定您的电脑网络和时间是正常状态,点击系统设置-参数设置-上传设置-安全接入服务器地址设置成https://tysl.bjtax.gov.cn测试成功后,点击发票管理-发票修复-退出系统重新登陆,查看发票查询中所有发票报送状态为已报送时则正常开票。
十、月底时点击上报汇总时提示,该版本不支持非征期上报汇总
答:当抄税起始日期为下月1日,且报税资料为无,说明您已经完成清卡,无须报税等操作。
十一、登录开票软件时提示:证书接口调用失败,事件代码36
答:请您核实金税盘是否在国税发行,如果已经发行,登录开票软件时出现此提示,您需要联系金税客服人员,获取“开票软件证书驱动”安装后解决。
税控盘版
一、软件升级
1、本次升级,税控设备硬件和开票软件是否均需要升级?如何升级?
答:税控设备硬件不需要升级处理;开票软件需要升级至v2.0.22版本,可在线自动升级或手工升级。
2、对于16%和10%税率需要携带税控盘前往税务机关实现税率变更吗?
答:无需前往税务机关变更税率,只要将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5月1日零时软件自动更新税率。
二、编码更新
3、原来的商品编码库,是否需要重新赋码?
答:开票软件升级后,5月1日零时,重新进入软件,税收分类编码将自动更新,即17%税率更新为16%税率,11%税率更新为10%税率,无需再重新赋码。
注意:若开票软件未升级,5月1日零时登录软件,系统虽然会自动更新税收分类编码,但原商品编码库中17%和11%的商品税率不会自动替换为16%和10%税率,需要手工批量修改。请您及时升级开票软件至v2.0.22版本。
4、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税收分类编码还显示17%或11%的税率吗?
答:5月1日之前税收分类编码还是显示17%和11%,5月1日零时开始进入开票软件税收分类编码显示16%和10%。
三、操作指南
5、开票软件升级到最新版本之后,是否能直接开出16%和10%税率的发票?
答:5月1日零时才能开出16%和10%税率的发票。
6、开票软件已升级,5月1日之后是否还可以开具17%和11%税率的发票?
答:对于5月1日之前发行并生效的一般纳税人,开票软件升级之后,还可以使用17%和11%税率开具蓝字发票;对于5月1日之后生效的一般纳税人,无法使用17%和11%税率。
7、销售方2023年3月份销售货物已按17%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现在购买方表示可能5月份要退货,请问到时候销售方该如何开具红字发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8号)第九条有关规定,纳税人5月1日以后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应按对应蓝字发票的税率开具红字发票。
8、5月1日后收到的17%和11%税率的进项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吗?
答:可以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5月1日以后取得的按17%或11%税率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含4月30日前开具的),仍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1号)第十条的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导读:营改增之前服务业是需要交纳营业税的,营改增之后服务业也需要交纳增值税。很多人习惯了计算营业税,在服务业转为增值税之后,不知道如何计算增值税。本文将介绍一下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计算增值税。
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算增值税
答:服务业 ,营业税改增值税后,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税率6%;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3%。
以不含税收入计算增值税。营业税是按照含税收入计税的。
不含税收入=含税收入-增值税=含税收入/(1+增值税税率)
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
一般纳税人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增值税进项税额
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不含税收入*税率
什么是营改增?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以上详细介绍了营改增后服务业怎么计算增值税,也介绍了什么是营改增。作为一名企业的财务会计,这是主管税务的会计,一定要明白,营改增之后服务业的增值税业务应该如何计算。如果你阅读了本文,不是很明白,那么咨询一下会计学堂在线老师吧。
【导读】:小规模纳税人指的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指的会计制度不太健全,规模比较小的企业,这样的一个企业,主要是会计制度不太健全,无法采取差额征税,只能选择核定征税的方式来缴纳增值税。那么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增加商品编码呢?
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增加商品编码
答:增值税发票的编码规则:
增值税专用发票左上角有10位代码,这10位代码是的含义,例如:3300044140。
前面四位3300是指地区代码(3300属于浙江省),与纳税人所在的行政区代码的前四位是相同的;
第五、六位是指发票制版年度(一般指年份,如上面的04);
第七位是指批次,如上面的3300044140是浙江省04年第四批;
第八位是代表版本的语言文字(分别用1、2、3、4代表中文、中英文、藏汉文、维汉文),上述发票的代码的第八位是1,说明是中文发票;
第九位代表发票的联次,上面发票的代码的第九位都是4,说明是四联式发票;
第十位,是指发票的金额版本号(手写发票分别用1、2、3、4代表万元版、十万元版、百万元版、千万元版,用“0”表示电脑发票),上述两个代码发票都是电脑版发票。
ps:电脑版发票是有限额的,一般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的申请,审核以后报地、市、州,省级税务机关审批,分别可以核定最大开票限额万元、十万元版、百万元、千万元。 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内容。
小规模的在税收分类编码怎么选
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分类编码按以下方法选择和检索:
(一)税收分类编码查询
进入开票软件后,点击“系统设置”-“编码管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在“检索”中可以输入要查询商品的名称(不要输入全称)。商品与服务税收分类和编码只能查看,不能进行增加、修改和删除操作。
(二)税收分类编码选择
1.税收分类编码部分编码税率和会计所需实际税率不一致,可以先调用出税收分类编码,然后【商品编码编辑】界面再修改税率。
2.需要开具混合类商品,比如超市开具的商品名称叫食品,但是实际商品是面包,饼干,牛奶等一系列商品的统称。税收分类编码因划分的比较细致,所以无法多个编码一起调用出来,建议会计按照实际商品填写名称再选择相应税收分类编码,或者让会计咨询主管税局是否允许统称开具,应选择哪个统称类别来代替
3.选择税收分类编码时,先要判断是销售商品,还是服务行业,这样有助于在类别里查找。建议先用检索搜关键字(不要输入全称)。例如:开具商品货架驻片,可以检索货架缩小范围;
4.如果需要开具的商品是统称,比如a单位开具的商品是固定资产,可以问下会计具体的固定资产是什么,车辆、办公用的电脑或者其他,然后根据具体商品名称搜索税收分类编码;
5.部分税收分类编码可能在最下级菜单目录找不到,但是在他的上一级菜单目录里有。例如:育苗这个商品。点“林业产品”下的3个子目录都找不到,但是点击“林业产品”就会出现.
本文详细介绍了小规模纳税人怎么增加商品编码,也介绍了小规模,在税收分类编码怎么选。作为一名小规模纳税企业的财务会计,一定要非常清楚,小规模纳税人增加商品编码的时候应该按照本文所示进行处理
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实施,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那么生活服务业的营改增将会给普通百姓衣食住行带来哪些变化?6月30日以后,所有餐饮、住宿等地税发票将全部改为国税增值税发票,那么,公务出差、差旅费报销以及日常消费索要发票方面市民应该注意些什么?日前,记者就一些普通百姓关心的问题采访了省国税局有关工作人员。
王静 蔡江萍制图
吃发票体现税金 别忘索要维权
营改增前,市民去饭店吃饭结账索要发票,取得的发票是地税发票,营改增后,取得的发票是国税发票。除了抬头不同,最大的区别在于,原来的地税发票饭费金额部分是价税合一的,比如消费500元开具直接是500元,而国税发票价税合计也是500元,但会分列出来,“金额”多少,“税额”多少,合计500元。
产生这种差别的原因是,原来这顿饭消费是按营业税征收,营业税是价内税,500元消费中,已经内含了税金部分。而营改增之后,增值税是价外税,虽然还是消费500元,但发票体现出来的是500=金额+税额。吃一顿饭,知道给国家纳了多少税,普通百姓也会蛮有成就感。
以前网络流传一种说法,去饭店吃饭特别是去“洋快餐”吃饭即使不报销也一定要索要发票,通过索要发票不让企业偷漏税。如今,税款直接体现在发票上,那么,索要发票和缴税到底有没有关系?换句话说,如果不要发票,是不是就不缴这笔税款了?
省国税局货物和劳务税处处长张锁林介绍,索票部分才缴税只是坊间的一种猜测。实际上,缴税额多少不取决于开不开发票,取决于企业依法如实申报。当然,以票控税会让税务部门有更多征纳依据,有利于后期税务部门管理比对。企业有义务和责任为消费者开具发票,税务部门鼓励消费者索要发票,发票是法定消费凭证,索要发票既对税收管理有好处,也是对消费者自身权益的保护。
营改增后,对于一般纳税人餐饮企业,其购进的蔬菜、瓜果,包括肉制品像猪肉、牛羊肉等有进项发票都可以抵扣,如果购进农产品取得收购或销售发票,按发票注明买价乘以13%计算进项税额。通过抵扣节约税金,降低成本,长此以往,随着增值税链条的打通,餐饮业税负有望下降,消费者也可以得到看得见的实惠。
5月15日,记者在太原市餐饮市场走访发现,目前一些饭店、快餐店依然使用的是地税发票,没有国税发票。据了解,6月30日前,饭店、快餐店的已经领取、还没用完的地税发票还可以正常开具,6月30日以后则必须全部使用国税发票。
住 住宿要分专票和普票二手房交易税金少了
5月1日零点,在山西湖滨国际大酒店,我省全面营改增后开出第一张住宿业增值税发票。按照规定,开具这张“山西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企业人员可以将发票带回进行抵扣,这是与以往开具营业税住宿发票不同的地方。
营改增后,酒店住宿提供发票有“山西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票”)和“山西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普票”)两种,消费者可以根据需要选择。那么,公务出差应该怎么选择呢?
张锁林介绍,如果所在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公派出差的住宿费可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为公司节约税收成本。但只有是一般纳税人的酒店才能开具“专票”。此外,开具“专票”的酒店客人所在企业也应该是一般纳税人,这样,开具的“专票”才能进入抵扣链条环节。同时,住宿客人应向酒店提供自己企业的企业名称和纳税识别号用于开票。同理,其他需要开具“专票”的企业都需要提供纳税识别号,只有号码对应,才能顺利抵扣。手续增加了,需要酒店及时提醒客户,并优化开票流程,尽可能缩短开票时间。不需要抵扣的小规模纳税人或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出差,开具“普票”就可以按照财务规定正常报销了。出差所支付的旅客运输支出、餐饮支出则只能取得“普票”,不能用于抵扣税款。
比如,某公司李先生公派出差,住宿支出742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额700元,增值税额42元。李先生所在的公司可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42元;餐饮支出300元,只能取得普通发票,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乘坐高铁支出车票款200元,同样不能用于抵扣增值税。
“五一”期间,外省个别酒店出现借口营改增涨价的情况,张锁林说,从酒店业整体看,税负是下降的。从税率上看,原来征收营业税时,税率为5%,如果酒店是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下的小规模纳税人,营改增后,税率为3%,税负下降40%。目前,市场酒店行业小规模纳税人占80%以上。而如果酒店是年销售额500万元以上的一般纳税人,税率虽然从5%提高到6%,但酒店的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服务采购、不动产购置和租赁、办公支出等诸多方面都可以获得进项抵扣。税率看似提高,实则税负下降。所以,借口营改增涨价的理由完全占不住脚。
按照二手房交易营改增政策规定,我省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因为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计税依据中不含税金,所以营改增后缴纳的税款会少于营业税制下缴纳的税款。目前,个人销售二手房,增值税发票由二手房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代开。
行 过路费可抵扣 旅游业税负降
在出行方面,原来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是地税发票,那么营改增后,有怎样的变化?记者了解到,门票、过路(过桥)费发票票样没变,5月1日起,由国税机关监制管理。原地税机关监制的,可以延用到6月30日。
张锁林介绍,一般纳税人5月1日到6月30日期间公司经营性运输支出的过路(过桥)费可以拿通行费发票直接抵扣(不含财政票据),但必须是经营性运输支出,火车票、机票等旅客运输服务不得抵扣,驾驶私家车产生的过路(过桥)费,目前不能抵扣。
营改增对旅游服务行业也有影响。实行营改增后,属于一般纳税人的旅游企业支出的机票、租车、住宿、餐饮,还有地接团费,以及新增的签证费用,都可以从营业收入中扣减后纳税。并且,旅行社的房租、咨询费、办公设备采购等费用取得专用发票后,可以作为进项抵扣,进一步降低税负。旅游业一般纳税人虽然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6%的增值税,但旅游业企业通过规范旅游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取得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完全可以实现整体行业税负下降。当然,旅游过程中产生费用的透明化、规范化,也能让消费者明白消费,放心旅行。
『新闻背景』
营改增即原来按营业税征收的行业,现在改为按增值税征收。营业税是对营业额征税,每交易一次,每取得一次收入,每经过一次流转都要进行征税。增值税是对增值部分征税,解决重复征收的问题。5月1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全面实施。至此营业税完全退出我国税制体系。此次全面推开的营改增,被认为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最深刻的一次财税改革。营改增通过统一税制,贯通产业间的抵扣链条,从制度上消除重复征税,不仅给企业减税,也有利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改革后“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据测算,2023年减税金额将超过5000亿元。
山西日报记者 高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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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后对于在异地进行施工的工程施工企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我们今天通过一个案例的形式来和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a省某建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10月分别在b省和c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假设a省、b省和c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均为5%。在11月纳税申报期,该企业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分析如下:
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省和c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就b省的建筑服务计算并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当期预缴增值税税款=(1665-555)÷(1+11%)×2%=2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5%=1(万元)。
2.就c省的建筑服务计算并预缴增值税:当期预缴税款=(2997-777)÷(1+11%)×2%= 40(万元)。
根据财税〔2016〕74 号文件的规定,该建筑公司应当在c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0×5%=2(万元)。
3.分项目预缴后,需要回到机构所在地a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当期应纳税额=(1665+2997)÷(1+11%)×11%-55-77-11-170=149(万元);
当期应补税额=149-20-40=89(万元)。
根据财税〔2016〕74 号文件“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该建筑公司应当在a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89×5%=4.4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财税〔2016〕74 号文件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缴纳,按城建税的规定执行。
央视财经(记者 张馨月)财政部近日公布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对房地产营改增税率做了具体规定: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上述政策仅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
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我国从税基、税率等方面一共进行了6次改革,直到2023年,增值税税率才逐渐形成了13%、9%和6%这3档税率的格局。
我国自1979年开征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目前,增值税已成为了我国第一大税种,其纳税人根据应税销售额和会计核算水平的不同可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称为税率,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称为征收率。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未有太大变化,实行简易计税,一般适用3%的征收率。
对于特殊情况如: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租赁;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时选择差额纳税等特定范围内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的征收率。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
而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税基、税率等方面进行了多次改革,其历程主要经历了6个关键时间节点,具体如下:
(1)1984年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拉开了我国增值税的序幕,征税范围只限于机器机械及其零配件、汽车、机动船舶、轴承、农业机具及其零配件、钢坯、钢材、自行车、缝纫机、电风扇、印染绸缎及其他印染机织丝织品、西药等12个税目。
增值税税率存在16%、14%、12%、10%、8%和6%等6档税率,最低为6%,最高为16%。
(2)1993年
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统一规定标准税率为17%,优惠税率为13%。
(3)2023年
由于增值税、营业税同时存在,存在重复征税,增加了企业的税收负担。
在减税降费的背景下,我国自2023年起开始推进“营改增”改革,开始实行4档税率,分别为:17%、13%、11%和6%(不包括零税率)。
(4)2023年
发布了《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为简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取消13%这档税率,增值税税率由4档变为3档,分别是17%、11%和6%。
(5)2023年
发布了《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为降低税费,将17%、11%这2档税率各下调1个百分点,我国增值税3档税率变为16%、10%和6%。
(6)2023年
为进一步深化增值税改革,税务总局于2023年3月发布了《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将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现行10%的税率降至9%,自此,我国增值税3档税率变为13%、9%和6%。
总结
税率是衡量税负轻重的重要指标,我国税务机关也在对增值税税率不断进行优化,由此可见,降低税率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一环,体现了“简税制,宽税基,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
今日遇到两个小伙伴问我报税相关的问题,一个问题是同学a问到的公司开票实习生在开票的时候将发票税率开错了,当发现时已经跨月了,应该如何处理?另一个问题时同学b问到的在报税时,税务系统出现了提示税控盘开票金额和填报金额不一致,应该如何处理?
开错发票了
今天我们先来说一说第一个问题,一家小规模纳税公司按照2023年12月的税收政策应该就专用发票开具3%的税率,但是开票的实习生发票税率开成了1%的税率。同时还有一个较为复杂的情况,2023年1月份小规模纳税公司的专票税率进行了调整,税率从2023年1月份开始变为了1%的税率。文件参考《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1号文件》
假设2023年12月份小规模纳税公司仅开了一张发票含税金额1万元,按照1%税率开具发票不含税金额为9900.99元,税额为99.01元。因为发现的时候是次月,所以无法作废重新开具发票,就只能在报税的时候进行特殊处理。
首先在2023年1月时我们报税需要按照3%的税率换算之后进行申报,在纳税申报表时按照不含税金额为9708.74元,税额为291.26元。申报时系统会提示和税控盘申报金额不一致,可以继续申报。在提交申报完成后,部分省区比如北京会让上传资料证明,其他的省区不用上传,但是税控盘无法清卡,所以需要到税务大厅人工清卡。这样2023年12月份报税、清卡就完成了。
但是到这里还没有完成,因为次月我们需要对此发票进行冲红处理,开具一张税率1%即不含税金额-9909.99元,税额为-99.01元的发票。同时再开一张正数的发票税率3%即不含税金额9708.74元,税额291.26元的发票。
此时1月份申报时也需要特殊处理,因为1月份我们正常应该开具的税率为1%,但是我们在1月开具了一张3%税率的发票。同样的在报税的时候我们需要将开具3%税率的发票换算为1%进行申报。同样申报后可能会出现无法清卡,需要我们去大厅清卡处理。
到这里大家是不是有点不明白,看看下面我们开票和纳税申报的数据,就会比较清楚一些。
这样不仅从纳税申报的口径,还是开票的口径,我们都只缴纳了应该缴纳的税额。大家都看明白了么?
言衡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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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有关营改增后机械租赁费税率和营改增后的好处,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了解更多会计有关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哪吒
自营改增试点全面推行以来,适用差额征税的情况显著增多,内容也更为复杂。为帮助纳税人准确掌握差额征税相关政策,小编专门对此进行梳理、汇总,供大家学习参考。
一、营改增差额征税基本政策
营改增差额征税是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的征税方法。
(一)纳税人发生营改增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其计税销售额应如何计算?
纳税人如发生上述需实行差额征税的增值税应税服务,应按以下方式计算应税销售额:
一般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
(二)选择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能够享受小微企业税收优惠?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23年第26号公告)的规定,适用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前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按月3万元(按季9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
(三)选择差额征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适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标准?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年应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含本数)的,应该登记为一般纳税人。适用差额征收政策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是指差额前的销售额。
(四)选择营改增差额征税的纳税人,可凭哪些有效凭证进行差额扣除?
差额扣除应当取得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有效凭证,否则不得扣除。所谓有效凭证指的是:
1、支付给境内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发票为合法有效凭证;
2、支付给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款项,以该单位或者个人的签收单据为合法有效凭证,税务机关对签收单据有疑议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的确认证明;
3、缴纳的税款,以完税凭证为合法有效凭证;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收费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价款,以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为合法有效凭证;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凭证。
二.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
(一)全面营改增后,目前可以选择差额征税的应税服务新增项目如下: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纪代理服务;
3、旅游服务;
4、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5、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房地产老项目除外);
6、一般纳税人销售其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
7、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
8、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的捐款;
9、劳务派遣服务;
10、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11、安全保护服务;
12、纳税人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13、融资租赁服务;
14、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
15、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16、签证代理服务;
17、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为境外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项目。
(二)全面推行营改增后,常见的差额征税项目应如何计算销售额?
1、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
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1)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2、劳务派遣服务
劳务派遣服务,是指劳务派遣公司为了满足用工单位对于各类灵活用工的需求,将员工派遣至用工单位,接受用工单位管理并为其工作的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择差额纳税的纳税人,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开具普通发票。
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3、旅游服务
纳税人提供旅游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饮费、交通费、签证费、门票费和支付给其他接同旅游企业的旅游费用后的余额为销售额。
4、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物业管理服务中收取的自来水水费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公告)的规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不动产(不含自建)转让(包括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自然人)
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
三、差额征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一)适用差额征税办法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自行开具或者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通过新系统中差额征税开票功能,录入含税销售额和扣除额,系统自动计算税额和不含税金额,备注栏自动打印“差额征税”字样,发票开具不应与其他项目混开。
(二)所有差额征税业务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全额开具。
(三)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形: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及后续文件的相关规定,以下差额征税项目不得全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金融商品转让;
2、经济代理服务,向委托方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3、提供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4、向旅游服务购买方收取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费用(如: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签证费、门票费等)。
5、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及其成员单位通过手机短信公益特服号为公益性机构接受的捐款;
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向用工单位收取用于支付给派遣员工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费用;
7、有形动产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向承租方收取的有形动产价款本金;
8、提供签证代理服务,向服务接受方收取并代为支付给外交部和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签证费、认证费;
9、教育部考试中心及其直属单位为境外单位在境内开展考试项目,代为收取并支付给境外单位的考试费。
【案情简介】
电子工程第二建筑工程中标了某生物有限公司实验室的工程建设项目,合同采用固定总价形式。合同专用条款12.2.5条约定,本合同价款不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调整。合同适用税率3.48%,为固定税率,国家税收变化价款不予调整。工程施工期间,正好遇到国家“营改增”。“营改增”之前适用的是营业税,加上城建税、教育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综合税率为3.48%,为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税率。“营改增”以后,根据财税[2016]36号文的规定,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营改增”生物公司向第二建筑公司发送了确认函,内容为我司按照“营改增”后的计税方法执行,望贵司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免给我司造成损失。请贵司确认自己的计税方法和适用税率。第二建筑公司回函“我司可以按照营改增后的计税方法执行,作为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为11%,可向贵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时,双方发生争议,第二建筑工程认为应当按营改增以后11%的税率调整合同价款。生物公司则认为,根据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国家政策变化,税率调整合同总价不予调整。
【律师分析】
1、发包人要求明确计税方法和税率的确认函属于合同变更
按照生物公司与第二建筑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适用固定税率为3.48%,税率变化不调整合同价款。即税率变化的风险由承包人承担,而并非发包人;税率降低,承包人获得利益;税率提高,承包人的利益受损。本案中,要确定工程结算价款的税率是否调整,首先要认定“营改增”是否属于合同约定的税率变化不予调整合同价款的情形。答案是否定的。“营改增”并非是简单的税率变化,“营改增”是将原来征收的营业税改征收增值税,是用一种税收取代了另一种税收。无论从税种,还是从征收方式、计税方法来看,增值税都不同于营业税,因此,“营改增”不是简单的税率变化。比如将税率从11%降至10%,属于税率变化。而“营改增”则不属于本案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税率变化的情形,因此,“营改增”应当调整工程结算价款。同时,根据《民法典》第543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生物公司向第二建筑公司发函确认征收方式和税率,第二建筑公司给予回函确认。此行为,视同双方对“营改增”后的适用税率作出了变更,变更为11%,并且达成了一致的合意。因此,从合同变更角度来讲,“营改增”应当调整工程结算价款。
2、“营改增”后是否必须适用11%税率,调整工程价款的税金?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开工日期在“营改增”之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或;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营改增”前的建筑工程项目。本案中,生物公司与建筑第二公司的合同签订于“营改增”以前,属于建筑工程老项目,双方可以选择简易计税。选择简易计税的按照销售额(即工程价款)乘以征收率3%计税,对于建筑企业来说不得抵扣进项税额。除了增值税3%的征收率之外,再加上城建税、教育费附近、地方教育附加等附加税费,综合税率与“营改增”之前的3.48%基本一致。若按照此开票结算,双方不用调整结算价款。但生物公司与建筑第二公司在确认函中,以一般纳税人适用11%的税率计税开票,形成了合意,由此引发了工程结算时要调整税款的问题。
导读:建筑行业营改增前税率是多少?关于建筑行业增值税的缴纳核算问题,很多刚接触财务的新手都一知半解。在遇到类似情况时常常不知道怎么进行分析。如果你也有兴趣深入了解的话,建议大家仔细参考下文中小编的具体介绍。
建筑行业营改增前税率是多少?
答:建筑行业营改增前税率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3%
营改增全面推开,建筑业由营业税3%税率,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
允许试点前已签订合同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保持改革前后税负基本平衡.
对建筑业普遍存在的甲方供料,导致施工方进项税减少的问题,通过对施工方计税销售额中剔除材料价款的方法予以解决.
对在施工现场建设的临时设施等不动产,允许一次性抵扣所含进项税额.
对从事纯建筑劳务或清包工企业,允许其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
将现行商品混凝土简单计税办法调整为一般计税办法,增加建筑业可抵扣进项税额.
营改增后异地施工预缴的2%增值税如何缴纳?
答:预缴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在项目所在地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和所得税.再由总机构向机构所在地国税申报以上税种.总机构是一般纳税人的,由总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票,总机构是小规模的,可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缴税时需要带上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本人的身份证
导读: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他们都是开具劳务费发票的,只不过在税率上体现得不一样。那么对于这些企业而言。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所以我们现在就来说一说一般纳税人的相关问题。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
答:营改增后,所谓的“劳务”(传统劳务,不是营改增中劳务概念)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征收率如下:
1、劳务派遣服务(含安保服务)
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6%;差额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5%;
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2、建筑业劳务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1%;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主要看业务实质,提供的“劳务”属于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中的建筑服务内容,如纯修缮劳务、安装劳务。
3、其他以外的“劳务”(比如修理修配、咨询劳务等)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6%;简易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征收率3%;
建筑劳务公司应该交哪些税?
计提税金时:借:税金及附加
管理费用——印花税
管理费用——水利基金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城建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应交款——印花税
——水利基金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取得劳务费发票税率怎么算?具体的税率以及包括了小规模纳税人的税率的内容,今天会计学堂就讲到这个为止了,感谢大家的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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