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企业税率哪里查询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企业所得税税率:25%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二: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20%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改为50万。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 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2、从业人数≤100人
3、资产总额≤3000万元
其他企业:
1:年度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
2、从业人数≤80人
3、资产总额≤1000万元
财税〔2017〕43号
三: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15%
1、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 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以境内、 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财税2023年47号
3、自2023年1月1日起,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5〕63号
4、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后, 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注明的发证时间所在年度起申报享受税收优恵,并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企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在年底前仍未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应按规定补缴相应期间的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15%
自2023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实行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已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职工教育经费支出: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税〔2017〕79号
五: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财税〔2014〕26号
六: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1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
七:线宽小于0.25微米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15%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
九: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10%
财税〔2012〕27号、财税〔2016〕49号、发改高技〔2016〕1056号
十: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财税小侦探》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我国税法还是比较健全的,一般情况下,企业只要有了利润,那就需要纳税,企业利润越高,所缴纳的税收也就越高。如果是实际利润高,那多纳税也不是不能接受,可如果是虚高利润,那只会加重企业税收负担,想要长远发展,企业不可忽视税务规划,这是最直接也最直观的反映企业利润的多少。税收上得到了控制,企业的税负压力自然也就有所减轻,前提是要合理合法合规。
像正常的停工损失,企业可以计入营业外支出,根据相关规定,因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或停工产生的损失,可以按照营业外支出核算,还有企业应收入的包装物品押金,也是可以按照营业外支出核算。这样减轻税负压力虽然合理合法,但也要真实发生才行,最好的还是利用地方税收优惠政策,注册成立新机构、分支机构去享受,分摊主体企业税收负担,减轻税负压力。
比如我们在税收洼地成立一般纳税人有限公司,可以享受当地财政给予的税收扶持奖励,可以得到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两者地方留存部分50%~80%税收返还,地方留存肯定不能低,属于一级留存,可以有效缓解企业增值税进项压力,同样解决利润虚高问题。
在税收洼地同样可以成立小规模纳税人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核定征收,主体企业可以将一些不易取得相应发票的业务交由个独企业、个体户去完成,以此取得相应发票入账,解决企业利润虚高问题。核定后的个独企业、个体户不需要考虑成本,需要缴纳的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税率也仅只有0.5%,一年500万的营业额也只需要缴纳3万不到的经营所得税。
想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持续关注笔者动态,或关注《财税小侦探》了解详细内容。
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近日终于公布了。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
房地产开发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也是中国老百姓极为敏感的行业,实施营改增之后,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的财税处理有何变化呢?下面将为大家一一介绍。
一、会计处理的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税率为5%。
假设企业销售商品房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3%、2%。则企业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100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50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6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3.5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1.5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
营改增后,房地产开发企业适用11%的增值税税率。同样的条件,相关的会计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900.9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99.10
不考虑当月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情况下: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11.89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94
应交税费——应交教育费附加2.97
应交税费——应交地方教育附加1.98
二、会计利润的变化
仍引用上述的例子,通过分录可以看出,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不影响会计利润,因此缴纳增值税下,企业确认收入900.90万元,而缴纳营业税情况下,企业确认收入1000万元,销售收入下降9.91%。
假定不考虑营业成本,则缴纳营业税情况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1000-50-6=944(万元)
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下:
对利润总额的影响=900.90-11.89=889.01(万元)
由此可见,在不考虑营业成本的情况下,营改增后,企业的会计利润有所下降。而如果考虑营业成本这一因素,则在采购环节的进项税额能否抵扣变得尤为重要。如果在采购环节企业无法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相关的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相应的税金则计入房地产开发成本,税金会进一步增加购入成本,从而进一步减少会计利润。而如果在采购环节能够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的话,则企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则为不含税价款,而原缴纳营业税时,采购环节的购买价款中已经包含了施工方的营业税额,因此,营改增会导致房地产开发企业的采购成本降低,相应的利润总额会有可能高于原缴纳营业税的情况。企业的可抵扣成本比例越高,毛利率的提高幅度也会越大。
三、税负变化
营改增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涉及到的税种主要有营业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中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是房企的3大税种,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收费项目有几十种。营改增后,税种由营业税改为增值税,其他税种不变,税率由原来的营业税5%改为增值税11%,单从税率方面看,税率有较大提高,但是由于增值税存在抵扣链条,只对增值额征税,而营业税是对全部营业额征税,所以从理论上讲,最终会降低整体税负。不过,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无法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则可能会导致企业整体的税负增加。因此,能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今后的土地出让金能否可以纳入增值税抵扣范围将是企业税负增减的重要因素。
四、发票管理的变化
原营业税税制下,营业税发票仅作为购入方相关资产或费用的确认依据,而不作为抵扣凭证。在增值税税制下,增值税发票的管理尤为重要,由于一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会涉及到下游企业的抵扣,增值税形成整个行业完整的闭环链条,因此销项发票的领购、开具、保管、作废,进项发票的取得、认证、抵扣等都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在营改增后,应更加重视发票的管理,同时在选择供应商时,应注意选择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便相应的进项税额可以抵扣,减少企业的应纳税额。
营改增是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举措,关乎国计民生,因此企业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做好万分准备,相信营改增定会给企业带来福音。
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一样的吗?
答: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也就是说:只要是符合小微企业,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税率是一样的,都是25%。
就是到2023年12月31号前。两种模式的企业,企业所得所都是按20%交纳,那个减按25%和50%是什么意思?
答: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 实际企业所得税税率是5%;超过100不超过300万企业所得税税率10%。
比如说应纳税所得额是50万,减按25%就是按照50万*25%=12.5元;
纳税再乘以20%实际缴纳企业所得税2.5万元;
所以实际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是5%;
财税问题一百问,百问百答,直击要害,希望能帮到大家。
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企业类型,它们在经营理念、市场定位、技术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区别,两者可以享受到的税收优惠政策也是不同的。今天小编就来重点分享一下这两者之间的区别。
一、定义之间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小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二、技术创新方面的区别
首先,高新技术企业是以技术为核心的企业,一般涉及科技研发、技术转化、高新技术产品制造等领域,通常具有高度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而小微企业则主要从事传统行业,如农业、制造业、小商贩等领域,不具备高新技术企业的技术优势。
三、市场定位方面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的市场定位是高端市场,主要服务于高端客户,产品价格相对较高。而小微企业则主要面向中低端市场,产品价格相对较低,以争夺市场份额为主要目标。
四、人才培养方面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的人才培养是重点,通常拥有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专门负责技术研发和市场营销。而小微企业则人才培养相对较为薄弱,只能招聘一些基础技能较强的员工,无法吸引高水平人才。
五、实力与资源方面的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具备较强的资金实力和市场资源优势,可以通过技术创新和市场营销实现快速发展。而小微企业则由于资金和市场等方面的限制,发展相对较为缓慢。
六、税收优惠政策方面区别
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利企业的税收政策有所不同。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高新技术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另外,国家针对一部分优质高新技术企业实施“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政策,即在前两年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第三年至第五年应纳税所得额减半计算。
小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综上所述,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微企业在多个方面存在着明显的差异。虽然二者都是企业,但其经营模式、发展路径、市场定位以及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存在着很大的不同,高新技术企业其具有的各方面的优势都是小微利企业无法超越的。
好了,今天的内容就分享到这里,大家如有相关问题欢迎评论区留言,科德小编会全力帮忙解答,更多精彩敬请期待下期分享。
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1.5%,增值税最低3%,增值税降低40%
现目前国内有许多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等税收洼地,在这些税收洼地中针对企业都有一些税收上面的奖励政策。每个经济开发区或是工业园区的税收优惠都是有差异的,除了当地的税收优惠政策不同还有针对的企业性质及类型等也有所不同。因此在企业选择税收洼地时也因将这些元素放在考虑范围之中,不应单看税收优惠政策的奖励比例!
企业在选择税收优惠政策时因确认一下几个考虑重点:
一、经办人:税收优惠政的奖励,税收洼地都会“间接性‘’告诉企业税收奖励,例如:地方留存部分,其余部分的,地方剩余部分等字眼。企业应深究“地方留存”到底留多少?下面介绍一下小编所在园区的税收政策 增值税地方留存为50%,其余50%上缴于国家,不用再交上级财政,企业缴纳增值税可享受地方留存40%——70%的奖励。也就是增值税总纳税额的25%——35% 企业所得税地方留存为40%,其余60%是上缴于国家财政,不用再上缴于上级财政了,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可享受地方留存40%——70%的税收奖励,相当于企业所得税纳税总额的20%——28%的奖励。 注:纳税大户,一事一议
二、核定征收 针对企业享受核定征收,目前只有个人独资企业享受地方性的核定征收(132+7193+5807 甜),个人独资企业是鉴于有限公司及个体工商户之间的一人独资企业,由于个人独资企业无健全的账目,交易金额小,因此享受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的税种为: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及附加税 个人独资企业目前享受核定征收税率为:1.5%或2%(由于园区不同,因此税率有所不同)
三、税收洼地的稳定性及真实性 财政局做招商引资基本不会自己招商,而是会找专业的招商平台与招商平台签订招商引资协议书,但是也有许多招商平台会找二级代理或是三级代理来代理招商。
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2023年1月17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年13号),通知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此,对于查账征收的企业来说,所得税的税率变得 更加多样。
今天,大白菜会计学堂给大家作个总结:
一、税率25%的:
1、居民企业
2、在境内设有机构、场所且取得所得与所设立的境内机构场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二、税率15%的: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2、经认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含服务贸易类,参照财税[2017]79号 和财税〔2018〕44号】
3、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企业
4、线宽小于0.25微米、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5、广东横琴、福建平潭、深圳前海等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三、税率10%的:
1、取得所得与所设立境内机构场所没有实际关联或未设立境内机构场所的非民民企业【法宝税率20%,现减按10%】
2、国家规划布局内集成电路设计企业
3、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四、浮动税率5-8.33%:这是大白菜自已定义的一个税率,是指所得额超过100万但未超过30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税2023年13号通知,所得额中100万的部分减按25%*法定税率20%,实质税率为5%;而超过100万低于300万部分则减按50%*法定税率20%,实质税率为10%;这种情况下企业计算出的税率是浮动的,居于5-10%之间。
五、税率5%:指所得额不超过100万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额减按25%*法定税率20%后,实质是5%。
大白菜会计学堂,伴你成长!
跟大白菜一起,做个好会计!
详细讲解请访问“更多链接”
持续系统学习,成为财务经理!
文化企业和文化体系建设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19-05-20 11:27:00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一、对电影主管部门(包括中央、省、地市及县级)按照各自职能权限批准从事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的电影集团公司(含成员企业)、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企业取得的销售电影拷贝(含数字拷贝)收入、转让电影版权(包括转让和许可使用)收入、电影发行收入以及在农村取得的电影放映收入,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税收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详见《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
二、对广播电视运营服务企业收取的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和农村有线电视基本收视费,免征增值税。 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继续实施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7号)
三、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执行下列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
(一)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中国***和各民主党派的各级组织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各级人大、政协、政府、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科协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新华社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军事部门的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
上述各级组织不含其所属部门。机关报纸和机关期刊增值税先征后退范围掌握在一个单位一份报纸和一份期刊以内。
2.专为少年儿童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中小学的学生课本。
3.专为老年人出版发行的报纸和期刊。
4.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
5.盲文图书和盲文期刊。
6.经批准在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五个自治区内注册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
7.列入本通知附件1的图书、报纸和期刊。
(二)对下列出版物在出版环节执行增值税先征后退50%的政策:
1.各类图书、期刊、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但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出版物除外。
2.列入本通知附件2的报纸。
(三)对下列印刷、制作业务执行增值税100%先征后退的政策:
1.对少数民族文字出版物的印刷或制作业务。
2.列入本通知附件3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印刷企业的印刷业务。
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 )
四、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增值税。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3号 )
五、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
(一)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可继续免征五年企业所得税。
(二)由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文化单位转制为企业,自转制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对其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2023年12月31日之前已完成转制的企业,自2023年1月1日起对其自用房产可继续免征五年房产税。
(三)党报、党刊将其发行、印刷业务及相应的经营性资产剥离组建的文化企业,自注册之日起所取得的党报、党刊发行收入和印刷收入免征增值税。
(四)对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中资产评估增值、资产转让或划转涉及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契税、印花税等,符合现行规定的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详见《财政部 税务总局 中央宣传部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6号)
六、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动漫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主开发生产的动漫软件,按照1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动漫软件出口免征增值税。 (财税〔2018〕38号 )
七、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其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
动漫企业和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的认定标准和认定程序,按照《文化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动漫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市发〔2008〕51号)的规定执行。
详见《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八、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65号)规定:经认定的动漫企业自主开发、生产动漫产品,可申请享受国家现行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营改增之后对于在异地进行施工的工程施工企业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我们今天通过一个案例的形式来和大家介绍一下具体的会计处理方式:
a省某建筑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 年10月分别在b省和c省提供建筑服务(非简易计税项目),当月分别取得建筑服务收入(含税)1665万元和2997万元,分别支付分包款55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55万元)和777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77万元),支付不动产租赁费用111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1万元),购入建筑材料1170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170万元)。假设a省、b省和c省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均为5%。在11月纳税申报期,该企业如何申报缴纳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分析如下:
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省和c省就两项建筑服务分别计算并预缴税款:
1.就b省的建筑服务计算并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增值税。当期预缴增值税税款=(1665-555)÷(1+11%)×2%=20(万元)。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 号)“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该建筑公司应当在b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20×5%=1(万元)。
2.就c省的建筑服务计算并预缴增值税:当期预缴税款=(2997-777)÷(1+11%)×2%= 40(万元)。
根据财税〔2016〕74 号文件的规定,该建筑公司应当在c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40×5%=2(万元)。
3.分项目预缴后,需要回到机构所在地a省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当期应纳税额=(1665+2997)÷(1+11%)×11%-55-77-11-170=149(万元);
当期应补税额=149-20-40=89(万元)。
根据财税〔2016〕74 号文件“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规定,该建筑公司应当在a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89×5%=4.45(万元)。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财税〔2016〕74 号文件规定,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缴纳,按城建税的规定执行。
专才网是企业单位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专注于知识产权申请、项目申报、资质办理、体系认证等服务,0元注册商标,0元注册公司,为企业申请资金补助金额近10亿,为企业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减免的所得税优惠达6亿,可到:【专才网】,进行查询评估与合作。
高新技术企业对于企业的价值
1、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公司年税率已从25%降至15%,这相当于标准税率降低了40%。在三年期结束时,你可以要求进行审查,并在审查批准后的三年内继续享受税收抵免。
2、科研经费支持和财政拨款
获得认定后,将享受国家、省、市的相关优惠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批准文件,便于获得国家、省、市的资金和财政拨款;高新技术企业也是参与财政支持和贷款等多项政策考核的条件之一。
3、国家级企业荣誉
高科技产品本身就是最容易获得的国家资质,其影响力与中国品牌产品、中国知名品牌、全国性的未经检验的产品处于同一水平。
4、树立企业品牌形象
产品和服务是公司的标签,但高崎的代言将大大提升品牌的形象,无论是广告还是产品推广项目,都是非常有利的。
5、转型升级里程碑
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是一项指导性政策,引导企业采取激励措施,实现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抓住了最佳的机会,利用了这一飞跃。
除上高新技术企业的详情外,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将带动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加强知识产权申请和应用,引导企业依靠科技创新不断提升核心技术竞争力。企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意味着企业的创新能力得到了认可,这对提升企业的形象和影响力也十分有帮助,申报高企可以为自己的企业带来极大的优势
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
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需符合什么条件
(一)企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拥有知识产权;
(三)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
(四)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最近三个财务年度的总销售收入(如果实际活动期少于三年,则按实际活动期计算,下同),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所占的比例应满足如下要求:
1. 企业近一年销售收入水平低于5,000万元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所占的比例不低于5%;
2. 企业近一年销售收入水平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所占的比例不低于4%;
3. 企业近一年销售收入水平在2亿元以上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所占的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的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中,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所占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企业总收入中,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所占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在申请认可的前一年,没有发生过重大的安全或质量事故或严重的环境违规行为。
2023年广州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补贴政策
1、广州市:①在完成了加计扣除的前提下,研发费<200万,补贴30万;1000万>研发费≥200万,补贴50万;研发费≥1000万,补贴100万。②纳入统计的规上企业奖励100万。
2、南沙区:奖励30-135万。
3、增城区:①高企认定:规模以下的30万,规模以上的100万;②高企营业收入达到5000万以上、2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上的分别给予50万、100万、200万奖励。
4、海珠区:奖励20万。
5、天河区:纳入本区规模以上企业研发经费支出统计的,经统计部门核算反馈,上一年度研发经费支出达1亿元以上的再给予50万元一次性支持。
6、白云区:鼓励高新技术企业“纳统”,对我区纳入“四上”企业库的高新技术企业超过一个自然年且营业收入增速达15%,年度纳税总额保持正增长的,一次性补贴5万元。
7、荔湾区:对2023年1月1日后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且年营收超过5000万元(含)的,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专才网是企业单位综合性一站式服务平台,专注于国际专利申请、知识产权申请、项目申报、资质办理、体系认证等服务,可到:【专才网】,进行查询评估与合作。
最新最全!2023年版
企业所得税税率表
一
25%基本税率
基本税率
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条
二
适用20%税率
小型微利企业
三
适用15%税率
1.高新技术企业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平潭综合实验区符合条件的企业
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对设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1〕29号)第一条、第五条
4.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
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自2023年1月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海南自由贸易港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1号)第一条、第四条
5.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对设在西部地区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新增鼓励类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有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第一条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6.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
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
自2023年1月1起,对新片区内从事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民用航空等关键领域核心环节相关产品(技术)业务,并开展实质性生产或研发活动的符合条件的法人企业,自设立之日起5年内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临港新片区重点产业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38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
适用10%税率
1.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起,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续年度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鼓励的重点集成电路设计和软件企业清单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等相关部门制定。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5号)第四条、第十条
2.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
2023年最新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
哪些费用可以税前扣除?哪些费用不可以税前扣除?费用扣除比例、扣除限额又是如何规定的?
常用的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2023年版)
费用
类别
扣除标准、限额比例
说明事项
工资薪金支出
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劳动保护支出
据实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职工福利费
14%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工会经费
2%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职工教育经费
8%
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部分企业职工培训费用据实扣除
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符合条件软件企业(动漫企业):单独核算、据实扣除
航空企业实际发生的飞行员养成费、空中保卫员训练费、飞行训练费、乘务训练费等空勤训练费用,可作为航空企业运输成本据实扣除
核力发电企业为培养核电厂操纵员培训费用,与职工教育经费严格区分并单独核算的,可作为企业的发电成本据实扣除
各类基本社会保障性缴款(五险一金)
据实扣除
按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补充养老保险
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补充医疗保险
5%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5%的部分,准予扣除
责任保险费
据实扣除
企业参加雇主责任险、公众责任险等责任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业务招待费
60%,5‰
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
15%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0%
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30%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不得扣除
烟草企业
公益性捐赠支出
12%
全额扣除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北京2022 年冬奥会、冬残奥会、测试赛的物资、资金、服务支出
全额扣除
对企业、社会组织和团体赞助、捐赠杭州亚运会的资金、物资、服务支出
扶贫捐赠支出
据实扣除
自2019 年1 月1 日至2022 年12 月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
防疫捐赠支出
全额扣除
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等国家机关,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现金和物品
自2020 年1 月1 日至2021 年3 月31 日,企业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
手续费和佣金支出
5%
其他企业按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中介服务机构或个人(不含交易双方及其雇员、代理人和代表人等)所签订服务协议或合同确认的收入金额的5%计算限额
除委托个人代理外,企业以现金等非转账方式支付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18%
保险企业发生与其经营活动有关的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当年全部保费收入扣除退保金等后余额的18%(含本数)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允许结转以后年度扣除
5%
电信企业在发展客户、拓展业务等过程中(如委托销售电话入网卡、电话充值卡等),需向经纪人、代办商支付手续费及佣金的,其实际发生的相关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不超过企业当年收入总额5%的部分,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据实扣除
从事代理服务、主营业务收入为手续费、佣金的企业(如证券、期货、保险代理等企业),其为取得该类收入而实际发生的营业成本(包括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
不得扣除
企业为发行权益性证券支付给有关证券承销机构的手续费及佣金不得在税前扣除
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
1%
纳入管理经费的党组织工作经费,实际支出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罚款、罚金和被没收财物损失;税收滞纳金;赞助支出
不得扣除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
不得扣除
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财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3
全了!2023年
企业所得税最新优惠政策!
今年国家发布的优惠政策很多,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可以享受?
1、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
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实际税负从10%将至5%。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2、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按一定比例一次性扣除
自2022.1.1-2022.12.31,对中小微企业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10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50%可在当年一次性税前扣除,其余50%在剩余年度计算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3、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优惠
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4、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扣除比例提高至100%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3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3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
政策依据:《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公告2023年第16号)
5、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交企业所得税
申报
方式
所属期
原缴款期
现缴款期
按月
申报
2023年10月
2023年2月
2023年8月
2023年11月
2023年3月
2023年9月
2023年12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1月
2023年2月
2023年8月
2023年2月
2023年3月
2023年9月
2023年3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4月
2023年5月
2023年11月
2023年5月
2023年6月
2023年12月
2023年6月
2023年7月
2023年1月
按季
申报
2023年10-12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1-3月
2023年4月
2023年10月
2023年4-6月
2023年7月
2023年1月
政策依据:《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国家税务总局 财政部关于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
创新是企业发展的根本动力,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政策是一项引导政策,目的是引导企业调整产业结构,走自主创新、持续创新的发展道路,激发企业自主创新的热情,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执行15%的优惠税率,此外并在融资贷款,产业升级、品牌提升等方面有着重大优势。因此,越来越多的企业积极申请成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避的税务风险》系统介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应防范的“雷区”、条件解析和认定中需要注意的各项风险,提前做好防范预防。
2023年最新的增值税、印花税、
个税、企业所得税税率大全!
赶紧收藏学习起来。
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税 率 表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按应税行为类型划分销售货物
销售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服务
销售不动产
销售无形资产
按税率档次划分
增值税税率一共有4档:13%,9%,6%,0%。
13%
这里看似比较散乱,但是从记忆角度,我们可以找一些规律,13%的税率基本都是和货物相关的,比如货物的销售、货物的加工、修理修配、货物的租赁、货物的进口。
所以,我们可以这样来记忆,但凡货物相关的一些行为,除特殊货物或者特殊货物的特殊行为外,都适用13%的税率。
特殊情况主要有下面:
1.涉及货物的这种特殊行为,那就是出口,税率0%。
2.下面23类特殊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税率9%。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9%
9%涉及行为比较全面,有货物、服务、不动产、无形资产,但是主要还是服务。9%的税率主要和货物没有太大关系,大部分都是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中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动产的。
当然,不是所有的服务都是9%税率。
1.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它适用13%
2.除了9%正列举的服务和有形动产的租赁服务的其他服务,适用6%。
3.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0%。
9%也不是完全不涉及货物,我们23类的货物销售或进口行为,就适用9%的税率。
6%
0%
2020 最 新 增 值 税 征 收 率 表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一、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
政策规定: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到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
政策要点:
1.无论是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只要属于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享受支持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12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和出租不动产适用5%的征收率,不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政策。
二、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纳税人应当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再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政策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5%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三、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第2点
政策规定:
2.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第二条
四、按照5%征收率的项目
政策规定: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不含个体工商户销售购买的住房和其他个人销售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该项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5点
政策规定: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自建的不动产,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6点。
政策规定:
3.小规模纳税人出租其取得的不动产(不含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的不动产,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不动产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九)项第4点。
政策规定: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第一条第(八)项第8点
政策规定:
5.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第一条第二款
政策规定:
6.纳税人提供安全保护服务,比照劳务派遣服务政策执行。
政策依据:
《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再保险、不动产租赁和非学历教育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68号)第四条。
一般纳税人5%征收率
3%征收率(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2%(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3%减按0.5%(双击图片可放大看)
5%减按1.5%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2020 最 新 企 业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一、基本税率25%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第四条
二、适用20%税率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企业:
1.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
2. 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
3. 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
无论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优惠。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第一条、第二条
三、适用15%税率
1.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
概述:
国家需要重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
2.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概述:
对经认定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商务部 科技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第一条
3.横琴新区等地区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
概述:
对设在横琴新区、平潭综合实验区和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 (财税〔2014〕26号)第一条
4.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本条所称鼓励类产业企业是指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60%以上的企业。
政策依据:
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3年第23号)第一条。
5.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
概述:
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微米或投资额超过80亿元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经认定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二条
6.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
概述: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对符合条件的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关于从事污染防治的第三方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公告2023年第60号)第一条、第四条
四、适用10%税率
1.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特定情形
概述: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第四条
2.非居民企业特定情形所得
概述:
非居民企业取得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五)项规定的所得,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
2020 最 新 印 花 税 税 率 表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使用的应税经济凭证所征收的一种税。应纳税凭证书立或者领受时间就是印花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
印花税虽小,但是申报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2020 最 新 个 人 所 得 税 税 率 表
预扣率表
近年随着我国税制改革的不断向前推进,各税种的税率也在不停的变更,另外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各类税收优惠政策也在陆续出台,税收政策一直呈现着一种动态的变化,这就要求税务工作者必须实时跟进学习税收政策以及相关税种税率的变化。
来源:网络
每日说税,直击财税要闻,紧跟政策法规,结合实务说风险,大家好,欢迎收听今天的每日说税。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经常需要通过“打广告、做宣传”等提高企业的知名度,扩大企业销售额。比如在电梯间、公交车车体等投放广告,电视、app等新媒体播放企业产品介绍,也有一些企业会将印有企业的logo的小礼品分发给客户,在财税处理中纳税人经常会产生误区,认为这些支出都属于广告、宣传费,均应取得适用税率6% 的广告服务发票进行列支,实际上取得何种品名的发票要区分具体的情形,我们就常见的投放广告形式进行梳理:
一、广告策划和投放全部委托广告公司
企业将前期的广告策划活动和后期的广告投放工作全部委托广告公司进行相关的处理,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所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对于此种广告宣传方式,企业应取得适用税率6%,品名为“广告服务”发票进行列支。
二、企业广告策划及投放自行处理
企业有专门的广告策划部门,对将要宣传的产品进行自行策划,后期找广告位招商方进行洽谈,按照不同的投放方式进行取得何种税目税率的发票。
(一) 在电梯间、户外墙面等张贴广告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企业在电梯间、户外墙面等张贴广告,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所附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对于此种方式广告投放,企业应取得适用税率为9%,品名为“不动产租赁”发票进行列支。
(二) 公交车车体张贴企业海报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看到企业在公交车、地铁等张贴广告,按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所附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将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或者飞机、车辆等有形动产的广告位出租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用于发布广告,按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由于公交车、地铁等属于动产,对于此种方式广告投放,企业应取得适用税率为13%,品名为“有形动产租赁”发票进行列支。
(三) 印有企业的logo的小礼品分发给客户
公司将印有企业logo的小礼品比如抽纸巾、文具袋等发给潜在客户,用于增加企业的知名度,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条例第一条所称销售货物,是指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公司从广告公司购入印有公司logo的宣传品,该宣传品为有形动产属于货物,购入后宣传品的所有权也转移给公司,广告公司属于销售货物行为,不是提供广告服务,公司应取得销售货物发票,税率为13%。
今天每日说税就到这里,我们下期再见。
更多财税详情请搜索大象慧云官网咨询!
记者从中行山西省分行了解到,中行大同市分行1月20日为两家境外企业成功办理全省首笔境外企业跨境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金额合计728.87万元。这是自2023年以来我省办理的首笔此项业务,实现了该业务在我省“零”的突破,为全省及全国其他地区开展境外企业跨境使用人民币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提供了借鉴。
1月初,两家境外企业间接转让中国6家公司股权,其中灵丘县某客户为间接受让方。根据相关规定,股权转让时境外企业需向国家税务局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境外企业跨境缴纳税款在我省尚属首次。基于此,人民银行太原中心支行高度重视,迅速启动省、市、县“三级联动”机制,梳理相关政策,与人民银行大同市中心支行共同指导经办银行对客户信息及交易背景开展尽职调查,明确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同时,配合国库部门,为境外纳税人及税务局拟定了税款缴纳入库流程。在多部门的共同努力下,仅用一天时间就完成了全省首笔境外企业跨境缴纳企业所得税业务。
山西经济日报记者 马永亮
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企业租入房屋后,有时会将房屋再转租,那么如何处理相关涉税问题?
企业转租房屋,需要缴纳增值税及相关附加税费、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不需要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
一、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企业转租房屋,是在约定时间内将不动产转让他人使用且房屋所有权不变更的业务活动,需要按照“经营租赁服务——不动产租赁”缴纳增值税。
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企业为一般纳税人的,按照9%税率计算销项税额,相应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租入房屋,属于企业取得不动产的一种方式,如果企业将2023年4月30日之前租入的房屋对外转租的,可选择简易办法征税,也就是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24号)规定,如果企业为住房租赁企业,即按规定向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进行开业报告或者备案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企业,同时企业租入住房后向个人转租住房的,适用如下政策:企业为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依9%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企业为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房屋所在地与企业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市、区)的,应向房屋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再向企业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房屋所在地与机构所在地在同一县(市、区)的,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企业转租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免租期的,不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相应地,企业还要以缴纳的增值税为计税依据计缴城市建设维护税、教育费附加以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印花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财产租赁凭证为印花税应纳税凭证。
另外,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企业转租房屋,与承租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需按“财产租赁合同”贴花,按租赁金额的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1元,按1元贴花。
三、房产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因此,企业承租房产后再转租的,由于转租者不是产权所有人,取得的房产转租收入不缴纳房产税。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因此,城镇土地使用税是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企业通过租赁方式取得房屋,并不拥有房屋对应土地使用权,企业转租房屋原则上不缴纳土地使用税。
五、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企业的收入总额包括租金收入。因此,企业转租房屋取得的收入,属于租赁收入,需要计缴企业所得税。
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如果交易合同或协议中规定租赁期限跨年度,且租金提前一次性支付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收入与费用配比原则,出租人可对上述已确认的收入,在租赁期内,分期均匀计入相关年度收入。
作者:邱晓玲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