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个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6个税收宣传月主题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4月7日上午,云安区税务局举行第31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暨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宣讲会,正式拉开2023年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序幕。
据介绍,2023年税收宣传月以“税收优惠促发展 惠企利民向未来”为主题,将着重宣传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便民办税举措,展示近年来税务部门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取得的成效,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税收舆论氛围。
启动仪式后,区税务局税政部门有关人员围绕新出台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结合典型案例从增量和存量留抵税额区分、增值税留抵退税办理条件、留抵退税时间安排等八个方面进行深入讲解,让纳税人能够准确把握政策,充分享受税收优惠。办税服务厅的税务干部向纳税人详细讲解增值税留抵退税申报操作流程,并现场解答纳税人申报过程中的疑问。
纳税人代表:通过本次培训,我对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对我们企业今后的生产经营非常有帮助,希望以后税务部门多进行政策宣传,让我们申报纳税更合法合规、更便利。
云安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叶友法:在今后的工作中,云安区税务局将继续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落实落细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推行便民办税缴费,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的系列创新举措,办好惠民利企实事,助力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壮大,为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税务力量。
记者:潘理民
通讯员:潘毅
日常生活中我们经常会碰到一些“长得很像”的税收名词为此,我们推出“税收名词对对碰”专门为大家解读这些税收名词
今天给大家分享以下知识↓
一、“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的区别是?
1、什么是纳税人?
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什么是扣缴义务人?
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扣缴义务人在向您支付收入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您应当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并向您支付扣减个人所得税后的金额。扣缴义务人向您支付收入时所扣的个人所得税,需按照税法规定及时向税务机关办理申报缴税
例如:我们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是单位在发工资的时候帮我们代扣代缴了,那单位就是我们的“扣缴义务人”,而实际缴税的我们就是所说的“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可“扣除”的项目有哪些?
个人所得税税基的扣除主要包括四类:基本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1、什么是基本减除费用?
基本减除费用是最为基础的一项生计扣除,对全员适用,考虑了个人基本生活支出情况,设置定额的扣除标准,当前是5000/月
2、什么是专项扣除?
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
注意:这里指的是个人缴纳部分
3、什么是专项附加扣除?
专项附加扣除是在基本减除费用的基础之上,以国家税收和个人共同分担的方式,适度缓解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赡养老人等方面的支出压力。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赁、大病医疗、赡养老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等七项。
4、什么是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指由国务院决定以扣除方式减少纳税的其他优惠政策规定。包括个人缴付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年金、职业年金,个人购买符合国家规定的商业健康保险、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支出,以及国务院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项目
三、个人所得税“免税”和“减税”的情形分别有哪些?
1、哪些所得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4)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5)保险赔款
6)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7)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8)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9)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10)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2、哪些情形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1.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2.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3.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还有哪些税收名词大家觉得分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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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端新闻·河南商报见习记者 金萍 通讯员 程伊玲
4月4日,新乡市牧野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新,党委委员、副局长王海霞带领相关人员来到新乡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走访全国人大代表、河南省职工技协理事长孟祥忠。围绕第32个税收宣传月“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的税收宣传主题,征询孟祥忠对税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走访过程中,李新同孟祥忠参观了工厂车间,了解各项税费优惠政策的落地成效。座谈会上,李新详细介绍了税收的工作性质、功能作用,个人所得税、社保医保的政策内容以及国家支持企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等,并发放税收宣传页。同时,李新就企业经营状况、税收政策享受情况以及纳税服务举措等事项与孟祥忠进行了交流,问询需求、征求建议。
“税务部门在持续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精细服务上下功夫,用政策红利和办税便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作为企业也将多了解、学习,依法依规纳税。”孟祥忠说。
为扎实推动税收宣传月活动,下一步,牧野区税务局将紧紧围绕税收宣传主题,通过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税收工作成效、宣传优惠政策、了解办税缴费需求,持续开展多样化的税收宣传活动,真正做到便民、惠民、利民。
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会3月5日9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大会。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作政府工作报告。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
总理提到了哪些信用关键词?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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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完成国务院及地方政府机构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持之以恒推进触动政府自身利益的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放宽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单管理措施比制度建立之初压减64%,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多年来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1000多项,中央政府层面核准投资项目压减90%以上,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从60类减少到10类,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到不超过120个工作日。改革商事制度,推行“证照分离”改革,企业开办时间从一个月以上压缩到目前的平均4个工作日以内,实行中小微企业简易注销制度。坚持放管结合,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监管责任,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公正监管,规范行使行政裁量权。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改革反垄断执法体制。依法规范和引导资本健康发展,依法坚决管控资本无序扩张。不断优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集成办理,压减各类证明事项,加快数字政府建设,90%以上的政务服务实现网上可办,户籍证明、社保转接等200多项群众经常办理事项实现跨省通办。改革给人们经商办企业更多便利和空间,去年底企业数量超过5200万户、个体工商户超过1.1亿户,市场主体总量超过1.6亿户、是十年前的3倍,发展内生动力明显增强。
关键词二:加大出口退税、信保、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
推动进出口稳中提质。加大出口退税、信保、信贷等政策支持力度,企业出口退税办理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优化外汇服务。发展外贸新业态,新设152个跨境电商综试区,支持建设一批海外仓。发挥进博会、广交会、服贸会、消博会等重大展会作用。推进通关便利化,进口、出口通关时间分别压减67%和92%,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明显下降。关税总水平从9.8%降至7.4%。全面深化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推出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
关键词三: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基层治理,优化社区服务。支持社会组织、人道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公益慈善等健康发展。深入推进信访积案化解。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严格食品药品疫苗监管。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改革和加强应急管理,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洪涝干旱、森林草原火灾、地质灾害、地震等防御和气象服务。深入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持续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严惩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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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此全国两会正式召开之际,一起回顾过去几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信用要点↓↓↓
2023年
推进涉企信用信息整合共享,加快税务、海关、电力等单位与金融机构信息联通,扩大政府性融资担保对小微企业的覆盖面,努力营造良好融资生态,进一步推动解决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要加大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规范商业承兑汇票使用,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清欠。
加快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提高监管效能。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对中小微外贸企业的覆盖面,加强出口信贷支持,优化外汇服务,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帮助外贸企业稳订单稳生产。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2023年
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弘扬诚信文化,建设诚信社会,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
加快信用信息共享步伐。
引导银行扩大信用贷款、持续增加首贷户,推广随借随还贷款,使资金更多流向科技创新、绿色发展,更多流向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受疫情持续影响行业企业给予定向支持。
完善分级分类监管政策,健全跨部门综合监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加大失信惩处力度,以公正监管促进优胜劣汰。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弘扬科学精神,营造良好创新生态。
加强对中小外贸企业信贷支持,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优化承保和理赔条件,深化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2023年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
促进涉企信用信息共享。
完善社会信用体系。以公正监管维护公平竞争,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限期完成清偿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的任务。
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
2023年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监管,推行信用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改革,优化环保、消防、税务、市场监管等执法方式,对违法者依法严惩、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各类市场主体守法诚信经营。
加强科研伦理和学风建设,惩戒学术不端,力戒浮躁之风。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健全社会信用体系。
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守契约,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对拖欠企业的款项年底前要清偿一半以上,决不允许增加新的拖欠。
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快转职能、提效能,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
2023年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 整体通关时间再压缩三分之一。
要以保护产权、维护契约、统一市场、平等交换、公平竞争为基本导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要信守承诺,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深化机构改革,形成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
2023年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对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政府要带头讲诚信,决不能随意改变约定,决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强化督查问责,严厉整肃庸政懒政怠政行为,坚决治理政务失信。
2023年
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企业信用信息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
增加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实现成套设备出口融资保险应保尽保。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坚持勤勉履职,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
2023年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健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一张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和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保护企业和个人信息安全
。
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规模,对大型成套设备出口融资应保尽保。
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健全劳动监察和争议处理机制,让法律成为劳动者权益的守护神。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3年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坚持放管并重,建立纵横联动协同管理机制,实现责任和权力同步下放、放活和监管同步到位。推广一站式审批、一个窗口办事,探索实施统一市场监管。
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推进政府信息共享,推动建立自然人、法人统一代码,对违背市场竞争原则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
各级政府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按照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努力为人民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来源:信用黄石
近年来明星、主播逃税事件频发,再次让税收筹划成为大众讨论的热点,原本的许多惯用的税收筹划行为却被税务机关认定为税收违法行为,让我们不得不反思:什么是税收筹划行为?税收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的界限是什么?实务中应当如何准确把握税收筹划行为的合理合法?
邓伦逃税案
薇娅逃税案
上述薇娅、邓伦都是通过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或合伙企业形式经营所得的方式偷逃税款,税率分析如下:
(一)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最高为45%。居民个人每一纳税年度的综合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适用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从综合所得适用税率表可以看出,只要个人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60000元,超过的部分就适用45%的税率,这是引起明星、主播等高收入人群产生避税动机的原因之一。
(二)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最高为35%。以个人独资企业为例,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管中,凡实行查账征收的,其税率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方式的,按照应纳税所得率计算其应纳税所得额,再按照应纳税所得额的大小,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从经营所得适用税率表可以看出,个人独资企业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00000元的部分,适用税率为35%。也就是说,经营所得相比综合所得,在名义税率上的相差可达到10%,这对于明星、主播等高收入人群而言,是比不小的数字。
(三)“税收洼地”的存在。“税收洼地”可以分为核定征收式、税收返还式和降低税率式。当前有很多地方政府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采用招商引资的灵活手段,在一些指定园区对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优惠政策,个人独资企业不再根据收入和支出的差额确定其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而是直接根据固定的推算利润率来确定其应缴纳的所得税,不少地方的核定征收税率都只有1%。另外,在税收返还式“税收洼地”中,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推出一系列的税收返还政策,名为税收返还,其实是一种财政补贴,有些地区的税收返还额高达30%以上。这些做法都大大降低了经营所得的实际税负,更加推动了许多明星、主播利用收入形式的转换来降低税负。
正是因为存在大幅降低税负的好处,许多明星、主播才会采取这样的形式进行税筹安排,这在以前的税收环境下或许可以行得通,但是在当前的税收严查阶段,此种“税收筹划”方式的风险极大,一旦行为人被查处,不但无法节税,甚至还会遭到税务机关的处罚。因此,需要严格把握税收筹划与税收违法行为的界限。
一、如何理解税收筹划
税收筹划,又称合理避税,其规范性定义为“在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通过对经营、投资、理财等活动的事先筹划和安排,尽可能取得节税的经济利益。”税收筹划是企业的合理合法行为,是企业财务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其实质就是纳税人为了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股东权益最大化,对多种纳税方案进行最优化选择的一系列行为。正确理解税收筹划应当从如下几个角度:
(一)合法性原则
税收筹划的前提条件是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税收筹划之所以有别于偷逃税款行为,就在于其是遵守了国家相关税收法规的前提下的合法行为。实务中税法的规定极其繁杂,不但税种较多,税基、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税率、纳税主体等方面也各有差异,加之我们国家税法体系还不是很健全,还无法将每项应税事项规定的很死,这也为税收筹划留下了较大的空间,其中不乏可通过调节业务行为,来降低企业税负的事项。但无论出于何种原因,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前提就是合法,所有的违法行为都不可能称之为纳税筹划。
(二)事前筹划原则
税筹筹划的发生必须是在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开展之前,企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生,企业的各项纳税义务也就随之产生,此时纳税人再做筹划,无非就是改变原有的一些单证,业务履行的时间、地点、计价方式或编制虚假业务,都难以避开偷漏税之嫌,在当下的税收大环境下,这种所谓的税收筹划也根本经不起税务部门的检查。因此,纳税人只有在事前计算好不同业务行为的综合税负,事前调节好经营活动的方式方法,才能在不违法的前提下降低企业税负。
(三)实质课税原则
合理避税的效果应当建立在经济活动实质的基础之上,这与税收实质课税原则一致,对于某项业务不能仅依据其外表和形式确定是否应予课税或课以哪一税种,而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尤其应当根据其经济目的和经济生活的实质判断如何课税,以求公平、合理、有效。为何薇娅、邓伦等人会被税务机关认定为偷逃税款?究其原因在于,其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外在形式的经营所得,与其收入来源的性质不符,与实质课税原则相悖,因而被定性为税收违法行为。
二、如何理解“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邓伦、薇娅等人的行为之所以违背了实质课税原则,本质原因还是在于其税筹安排“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不当的减少了其应纳税额,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那么我们应当如何理解“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一百二十条明确: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七条所称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是指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对于纳税人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认定,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立法起草小组明确应该满足三个条件:(1)必须存在一个安排,是指人为规划的一个或一系列行动或者交易;(2)企业必须从该安排中获取“税收利益”,即减少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3)企业将获取税收利益作为其从事某种安排的唯一或主要目的。
实践中,对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应该如何解释和掌握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很难找到一刀切的办法。因此,条例将“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解释为“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可以从以下三个层面来理解:
首先,获取税收利益只是构成避税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有些安排虽然存在税收利益,但是它是税法允许甚至鼓励的,即不违背立法的意图,这就不是税法第四十七条所要规制的对象。
其次,安排的主要目的是否为了获取税收利益,没有统一的辫别标准,应该按照具体的事实和情况来考察,不能根据纳税人的陈述而定,也不应该只凭主观臆断,或者简单地采用若干指标来判断。因此,在适用一般反避税条款时,对目的的判断要建立在对所有相关的事实和情境进行客观考量和合理推断的基础上。
最后,税收利益要通过与正常情况下或者名义上应付的税额进行比较来确定,有些情况下确定税收利益可能比较复杂,甚至找不到明显的税收利益,因此需要对税收利益进行宽泛的定义。
当前税收征管实践中,对纳税人商业交易安排是否是以获取税收利益为唯一或主要目的,税企双方均通过该商业安排的商业实质从该商业安排的目的、结果,涉及企业及关联方财税状况变化等诸多方面进行论证。应该说,纳税人商业交易安排中出现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的结果并不能说明该商业交易安排一定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但如能认定该商业交易安排以减少、免除或者推迟缴纳税款为唯一或主要目的,就一定会被认定为“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如,国家税务总局对个别纳税人利用股权转让行为规避土地使用权转让而确定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就符合税收法律规范的以免除缴纳税款为主要目的原则,遵循了实质课税的精神,是对避税行为的遏制,这一规定并不违背税收法定原则。
个人认为,对纳税人商业交易安排是否“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应该视具体行为来考证,特别是对纳税人明确或者隐含但实际执行的交易合同、协议、承诺、保证等交易行为依据进行全面考证,从而认证该商业交易安排对税务处理结果的影响。明星、主播通过设立工作室的形式降低税负本身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明星、主播成立的个人工作室或公司没有实质性的经营活动,纯粹成为了“虚假合同”“虚假入账”的空壳企业,相关投资人借助空壳企业违规隐匿个人收入、改变收入性质等方式少缴税款,就属于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
三、如何把握税收筹划
上述分析可知,税收筹划行为与税收违法行为存在本质区别。税收筹划应该是在企业权利的边界内或边界线上,纳税人越界行使税收筹划权进行避税的行为必然构成权利滥用,侵犯国家税权。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时为防止越界,需严格把握上述税收筹划的三个原则,禁止权利滥用。现如今我国税收法律体系以实质课税原则构建起了一套防治滥用税收筹划权进行避税的制度,若纳税人筹划的行为以获取税收利益为唯一或主要目的、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交易形式与经济实质不一致的,则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滥用权利进行避税。
个人认为,要做好税务筹划,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把握:
(一)税收筹划不仅是需要深刻了解税收政策、税法、其他相关的一些法律法规等,还要注重与所在地税务局沟通,了解相关税务处理的征管口径。有些人拿到税收优惠政策,会生搬硬套地运用,结果往往是漏洞百出、麻烦不断。要知道税务筹划不是天花板,必须要落地才可以!能够落地,需要每一步都经得起推敲,税企能够达成共识的方案,往往是容易落地的方案。
(二)税务筹划要提前进行,不要事后,事后的往往不是合法的筹划,而是违法的操作。无论纳税人通过何种方式进行税收筹划,企业经营活动一经发生,各项纳税义务也就随之产生,此时要作任何筹划都是徒劳,很难避开偷逃税之嫌。随着税收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和税收大数据威力的日益显现,这种打擦边球的“点子”风险极大,也会给纳税人造成巨大的损失。
(三)税收筹划从来就不是单纯的财税技术问题,而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工程,需要自上而下地进行设计,考验综合评判分析能力。真正的筹划一方面是规避公司基本业务的税收风险,让税收成本符合公司的经营情况,另一方面也要在这个基础上通过该业务情况的合理安排充分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一个好的税收安排应当是功夫在“税”外,将税收优惠政策嵌入到企业的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去。
结束语:
总之,税收筹划是选择或改变税收法律事实,进行税收处理所依据的税收法律事实是符合事实的,并且是符合法律规定的。而税收违法行为是掩饰已经发生的税收违法事实真实情况,或伪造并未发生的税收法律事实,或对已经发生的税收法律事实的处理不符合规定。纳税人采用非违法手段,利用税法中的漏洞、空白获取税收利益与税收违法行为存在着本质区别。
01【2023年前7个月个税收入9225亿元,已超2023年全年个税收入】
据财政部国库司,1-7月累计,国内增值税38902亿元,同比增14.9%。 国内消费税7773亿元,同比增16.2%。企业所得税29197亿元,同比增13.4%。 个人所得税9225亿元,同比增20.6%。城市维护建设税2990亿元,同比增15.3%。 车辆购置税2082亿元,同比增15.3%。 印花税1500亿元,同比增8.7%。其中,证券交易印花税747亿元,同比增6.6%。 资源税1007亿元,同比增25.4%。 环境保护税97亿元(今年新开征)。
02【a股“入富”评估倒计时msci引水迎第二季】
msci将进入纳入a股的第二步,有望带来约165.4亿美元的增量资金。与此同时,富时罗素届时也将决定是否将中国内地股票纳入其旗舰指数,a股国际化进程加速。第二步在8月季度指数评审时纳入剩下的2.5%,总计5%纳入因子。
03【专家称房地产发展空间仍然很大】
近期在海南举行的2023年博鳌房地产论坛上,与会嘉宾认为,尽管中央有对房价明确的抑制政策,增量时代的需求在逐步放缓,但是对于房地产行业的主体而言,未来十几年,房地产发展的空间仍然很大。
04【地方楼市调控现新着力点,七城限制企业等主体购房】
8月13日,南京下发通知称,自即日起在南京范围内暂停向企事业单位及其他机构销售商品住房。至此,南京成为继深圳、西安、长沙、杭州、上海、江阴之后的第七个出台限制企事业单位购房的城市。
05【银行放贷提速,7月新增贷款1.45万亿】
7月新增人民币贷款达到1.45万亿元,超出市场预期。广义货币(m2)增速也实现触底反弹,较上月提高0.5个百分点至8.5%。业内普遍认为,人民币信贷超预期增长,表明银行放贷能力和意愿增强。
06【土耳其货币汇率一周暴跌超20%,外国游客抢购奢侈品】
在过去的三周里,土耳其里拉与美元的兑换汇率已经下跌了27%,仅过去一周就暴跌了21%。土耳其伊斯坦布尔的购物中心istinyepark里,路易威登、香奈尔、爱马仕等奢侈品门店前排队的外国游客,有望成为最大赢家。
07【香港楼市出招?今天起香港银行大幅提高按揭利率】
今日起,香港三大发钞银行汇丰控股、中银香港和渣打香港,将提高与香港银行间利率挂钩的按揭贷款利率上限至2.35%,提高以最优惠利率为基准的按揭利率至2.25%,多家香港商业银行跟随。
08【一天三爆雷!央企中城投六局实质性违约】
房地产风险蔓延,波及建筑业!央企中城投六局实质性违约!国企新疆建设兵团下属企业发生债券违约!“15城六局”应于8月13日兑付回售本金10.5亿元和债券第三个付息年度利息7350万元;由于公司目前的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且流动性较为紧张,无法按期偿付本期债券到期应付的回售本息。
09【首批养老目标基金将在多个互联网渠道开卖】
首批14只养老目标基金在完成必要程序和准备工作后,将进入发售阶段。首批养老目标基金的准备工作主要包括与渠道洽谈发行档期、准备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教育等,其中,互联网渠道将成为基金公司发力销售的渠道之一。
10【土耳其里拉走弱,业内人士称对中国市场影响有限】
从上周后半段开始的土耳其里拉危机,在本周一开盘后继续蔓延。有专家指出,对于中国市场而言,业内人士认为,土耳其因素所带来的直接冲击比较小,更多是对短期市场情绪有所影响。
春风送惠暖人心。3月30日,在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来临之际,山西晋城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图为晋城市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启动仪式现场。记者宋岳廷 摄
图为税费宣传人员发放宣传资料,面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涉税热点、难点。记者宋岳廷 摄
“我们专门成立了‘晋心办’税费服务品牌,‘晋心办’税费服务先锋队员将通过共享单车骑行的方式,送政策进社区、入商户,全力以赴打通减税降费落实的最后一公里。”晋城市税务局工作人员介绍,“我们想通过更多样、百姓更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活动,让更多人通过轻松便利的途径了解到国家税收政策,享受到改革红利。”
骑行单车贴有“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宣传语。记者宋岳廷 摄
青年税务工作人员为社区内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居民个人量身定制有针对性的宣传辅导、切实做到宣传辅导广覆盖,政策落实无死角。记者宋岳廷 摄
在税收宣传月期间,晋城税务部门将围绕“税惠千万家 共建现代化”主题,全方位树立“精益求精”工作理念,深入落实“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两批53项“硬措施”,精心组织开展9类17项形式新颖、富有地方特色的税收宣传活动,进一步落实各项税费政策,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
【编辑:彭欣】
一、 个人所得税定义
个人所得税是以自然人取得的各类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个人取得的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或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前四项即“综合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后四项即“分类所得”
二、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累计满183天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累计不满183天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说明
应纳税所得额 = 税前收入总额 - 社保及公积金(个人部分)- 起征点(目前是5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费用
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四、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年度综合所得)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6000元的
3
0
2
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部分
10
2520
3
超过144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6920
4
超过300000元至420000元的部分
25
31920
5
超过420000元至660000元的部分
30
52920
6
超过660000元至960000元的部分
35
85920
7
超过960000元的部分
45
181920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月度综合所得)
级数
月度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元的
3
0
2
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
10
210
3
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
20
1410
4
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25
2660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30
4410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35
7160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45
15160
年度计算个人所得税基本公式: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 = 年度收入额 - 基本扣除费用60000元 - 专项扣除(五险一金)- 专项附加扣除 - 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二)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时,应当按次或者按月预扣预缴税款。
未超过四千元
1.劳务报酬所得 =收入-800元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800元
3.稿酬所得=收入*70%-800元
超过四千元
1.劳务报酬所得 = 收入 * (1-20%)
2.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 收入 * (1-20%)
3.稿酬所得 = 收入* 70% * (1-20%)
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适用)
级数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预扣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20000元
20
0
2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居民个人办理年度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应当依法计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收入额,汇总到年度综合所得,一并计算应纳税额,税款多退少补。
上述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这四项统称“综合所得”,综合所得需要进行年度汇算清缴的,应于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三)经营所得适用
个人所得税税率表 (适用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和企事业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级数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30000元的
5
0
2
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
10
1500
3
超过90000元至300000元的部分
20
10500
4
超过300000元至500000元的部分
30
40500
5
超过500000元的部分
35
65500
(四)特定所得的基本计算
注:特定所得包括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税率都是20%。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财产租赁所得
按照每次租赁收入的大小,区别情况计算:
① 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费用800元)×20%
② 每次收入超过四千元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1-20%)×20%
财产转让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转让财产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20%
偶然所得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每次收入额×20%
以上就是目前适用的个人所得税具体税率,下面再聊聊几个最常见的问题:
问:为什么工资不变,个税每月却越扣越多了?
答:当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万元、14.4万元、30万元、42万元、66万元、96万元等临界点时,“税率跳档”就会出现。
随着当年累计应纳税所得额的提高,最多会产生六次跳档,从而导致每月预扣的个税金额会有所不同。
例如:3月份的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21000元,适用税率为3%;到了6月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42000元,超过36000元,税率跳到第二档,变为10%,个税开始上涨。
以此类推,累计收入越高,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也越高,预扣率也会按档上调,所以,在月度工资不变时,我们发现,年度内扣除的个税金额会呈现“前低后高”趋势,即1月份预扣个税最少,12月份预扣个税最多。
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类别及标准
答:请参考下表
2023年新增了照护三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目前一共有七项专项附加扣除。
整理了一批非常专业的财税资料,涉及建筑、房地产、高新企业、医疗医药、风电企业、文化产业等47个行业。
个税扣款了是可以更正申报.
如税款多缴,这种情况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税或者在下个月进行抵扣,但必须事先向税务机关报告.具体需与当地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处理.
申报错误后处理方法:
1、个人所得税申报的应税收入有误:
发现过去的申报数据错误和部分员工未申报的情况,需进行更正申报.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办理纳税申报后,发现申报表存在错误,完成修改更正.更正申报需全员全额申报,差额扣款.
申报错误更正后,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需提供收入凭证等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或者网上办税服务厅办理相关流程.
2、个人所得税申报时自然人信息有误:
在核对申报信息时发现自然人信息错误,如身份证件号码、姓名、国籍等,目前可以通过自然人多证同用并档来操作.并档需前往办税务厅进行处理,处理前需先采集《个人年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
3、自然人存在不止一处个税申报记录:
自然人在查询过往个人所得税申报记录时,若发现存在同一时间段内不同单位分别以工资薪金的品目为其扣缴个人所得税的情况,需进行合并申报.不同单位分别为其申报工资薪金,会存在重复扣除减除费用3500元的情况.
因此纳税人需携带收入证明等凭证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需填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如涉及补缴税款,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个税申报中养老保险费怎么填
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扣除养老保险个人缴纳部份,与单位缴纳的无关.
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额是指什么?个人所得税申报表上的收入额怎么填?
1、收入额:应发工资额.
2、免税收入额:只适用于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其他所得项目不得填列.按照国家规定,单位为个人缴付和个人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按照国务院规定发给的政府特殊津贴、院士津贴、资深院士津贴和其他经国务院批准免税的补贴、津贴等按照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免于纳税的所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保险费 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0号)第一条'企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免征个人所得税;个人按照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缴费比例或办法实际缴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规定,个人在社保中心缴纳的社保费可以在计算个税前扣除.
申报个税抵扣时间规定
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因此,扣缴义务人2023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23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即:填报《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也就是通常所称的'明细申报')并缴纳税款,此时该笔税款的税款所属月份应为2023年1月.
同时,扣缴义务人自2023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资并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自2023年2月1日起扣缴客户端才会支持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的提交上传功能.因此,也要求扣缴义务人2023年1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应当在2023年2月征期进行扣缴申报并缴纳税款.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回复:
一、对于此前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办理扣缴申报,且2023年12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并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已于2023年12月征期扣缴申报并缴款(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23年11月')的扣缴义务人,请在2023年1月征期进行零申报(税款所属月份选择'2023年12月').同时,于2023年1月7日至1月31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扣缴申报时间信息登记'功能下进行登记.如果贵单位继续不按规定的时间办理扣缴申报,将会对本单位纳税人2023年度综合所得的汇算清缴产生重大影响.
二、如果贵单位此前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办理扣缴申报,请忽略该通知的内容,也无需按照第一条的'请于2023年1月7日至31日内登录……进行登记'的要求进行操作.
2、解释
扣缴义务人自2023年1月1日起向员工发放工资并计算和预扣个人所得税时,可以扣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请扣缴义务人一定按新政策执行.
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所以扣缴客户端自2023年2月1日起才会支持新的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表的提交上传功能.
对于此前未按照上述规定时间办理扣缴申报,且2023年12月份实际支付'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并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已于2023年12月征期扣缴申报并缴款(税款所属月份误选为'2023年11月')的扣缴义务人,请在2023年1月征期进行零申报(税款所属月份选择'2023年12月').并请您一定于2023年1月7日至1月31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其他服务事项-扣缴申报时间信息登记'功能下进行登记.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讯 31日下午,国家税务总局泰安市税务局通过山东省税务门户网站在线访谈室,举办“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在线访谈活动,向社会各界介绍我市税务部门税收宣传月活动方案及“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有关安排,并在线解答网友提问,正式拉开了我市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系列活动的序幕。
据了解,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期间,我市税务部门将组织开展“深学细悟二十大、税收服务现代化”系列宣传报道,在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省税务局规定活动的基础上,通过央广网、大众网、泰安日报、泰安电视台等媒体平台开设“促发展、惠民生,服务现代化”主题宣传专栏,多角度解读税费优惠政策和惠企便民服务措施,帮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知税惠政策,应享尽享发展红利;推出“民生税事你问我办”系列短视频、“走基层话税收”全媒体采风等特色宣传活动。此外,我市税务部门还将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开展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税法伴我行”系列税收普法活动。
此次在线访谈活动还介绍了市税务局2023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推出的便民办税缴费措施。我市税务部门紧扣“办好惠民事·服务现代化”主题,围绕“诉求响应提质”“政策落实提效”“精细服务提档”“智能办税提速”“精简流程提级”“规范执法提升”6个方面,分两批接续推出了42条便民办税缴费举措,有效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维护了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同时,此次在线访谈活动还突出智慧税务建设,介绍了提升办税缴费便利化水平的具体措施,引导纳税人缴费人采取多种线上渠道办理税费业务,提高办税缴费效率。
“今年4月是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我们将围绕‘税惠千万家、共建现代化’主题,推出有广度、有深度且丰富多彩的税费宣传辅导活动,以更大力度、更优服务,精准落实各项税费政策,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推动办税缴费智能化、便利化,持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为助力经济运行整体好转贡献税务力量。”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孙永祥说。
【泰安日报社·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白露 通讯员: 牛振华 李华】
4月1日,北辰区启动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今年的主题是“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区税务局按照“优惠政策落实要给力、‘非接触式’办税要添力、数据服务大局要尽力、疫情防控工作要加力”的要求,在惠企政策落实、促进企业复工复产、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开展宣传活动。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第29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今年自4月1日至5月20日集中开展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活动期间,区税务局将坚持党建引领,加强统筹指导,狠抓工作落实,充分展现税务部门疫情期间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优化服务举措,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大局的责任与担当。
陈岩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北辰区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岩说:“疫情期间,我们批准企业延期申报320户,审批延缓缴纳税金1700余万元,有效缓解了企业压力。截止到昨天,企业增值税发票开具户数已达到去年同期的90%左右,开票户数和金额在持续上升,企业复工复产呈现积极向好态势。随着减轻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负担和稳外贸稳外资的政策实施,企业享受减税降费规模还将进一步扩大。”
下一步,区税务局还将以此次税收宣传月为契机,简化税收优惠办理程序,拓展网上办税缴费渠道,开展互动式政策宣传辅导,认真细致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为企业渡过难关提供税收支持。
陈岩表示,区税务局加大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协调解决企业在复工复产、享受优惠中遇到的难点、堵点,持续优化纳税服务措施,确保将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真金白银及时送到纳税人和缴费人的手中,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税务部门的一份力量。
自然人可以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系统,查询和申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
操作步骤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
1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右上角【登录】按钮,选择“实名登录”。输入用户名、密码和验证码可直接进入系统。
2
实名登录后,进入办税身份选择对话框。
选择【自然人办税】后,点击【确认进入】按钮,登入电子税务局。
财务工作中,你是否遇到焦头烂额不知如何解决的问题呢?
3
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查询和申请,进入对应功能。
4
选择要申请纳税清单的税款所属期范围,点击查询,即可查询到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信息,点击“纳税清单下载申请”按钮,即可下载纳税清单pdf文件。
注意事项
1.目前,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只支持开具2023年12月31日以前(含)的数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5号,若您需要开具2023年1月以后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情况,您可前往全市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开具《纳税记录》。
2.原个人网上办税服务厅已停止使用,相关功能已迁移至电子税务局,欢迎大家使用。
来源: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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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发布的7月份财政收支情况刷屏了朋友圈,其中主要一项数据,个税收入和增幅引发关注。◢
财政部公布2023年7月财政收支情况,其中1-7月累计个人所得税达9225亿元,同比增长20.6%。这个数据已经超过了2023年全年8618亿元的个税收入。
个税收入同比连年增加
来看看这几年个税的增幅:
2013年个税收入为6531亿元,同比增长12.2%;
2014年个税收入为7377亿元,同比增长12.9%;
2015年个人所得税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主要是居民收入增加,以及财产转让所得税大幅增加;
2016年个人所得税10089亿元,同比增长17.1%,其中二手房交易活跃等带动,财产转让所得税增长30.7%;
2017年个人所得税11966亿元,同比增长18.6%;
2018年1-7月份,个人所得税9225亿元,同比增长20.6%。
可以看出,个税的同比增幅呈现增加趋势,前7月的个税收入在超过2023年全年数据的同时,也达到了去年个税总收入的77%,按此趋势今年个税收入超过去年是大概率事件。
上述数据说明什么?说明我们现在个税的税率已经非常不适应。
个税改革事关消费增长
7年过去了,今年个税起征点终于迎来了变化。《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正在紧锣密鼓的修订阶段,征求社会意见的阶段已过,从全国人大公布的消息来看,草案征集意见超过13万条,关注度远高于同期征求意见的其他三部法律草案。
根据草案,起征点拟从现行个税法规定的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6万元/年),可这仅仅1500元的提升,实际上根本无法阻挡个人所得税的持续高增长。
个人所得税的方案设计是否科学、合理,是否适应本国国情,直接关系到个人所得税功能的发挥。在消费、投资、净出口“三驾马车”中,消费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主动力。
今年上半年,最终消费支出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为78.5%,比上年同期提高了14.2个百分点。扣除个人所得税后的可支配收入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消费支出,从这个意义上讲,如何改革个人所得税,要从进一步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上进行通盘考虑。
虽然草案建议起征点为5000元/月,但也并非没有可能变动。2023年个税草案起初建议起征点提高至3000元,经过听取各方意见后,全国人大常委会最终将起征点提高至3500元。
而在草案一审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建议将起征点提高到6000元至10000元不等。有不少民众表示,5000元每月的个税起征点偏低,应该从8000元起征。
也有的认为,不同地域应该有差别,上海、深圳的免征额与西部城市一样,这显然不太合理,至少得有所差异才对。还有的认为,起征点无论定多少,都应该是平均工资以上才合理。
各位开鑫果,你们认为起征点在多少才合理呢?
来源:综合中国新闻网、券商中国、占豪
- end -
目前扣缴端申报密码的首次获取和重新获取都需要前往税务大厅进行办理。为了方便扣缴单位重置申报密码,在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增加申报密码获取和重置功能。该功能开放后,扣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和web端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一、能自己重置本单位密码人员身份要求:
该功能仅限于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使用。
二、业务规则
1. 申报密码设置规则
申报密码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
2. 不存在已绑定手机不能重置申报密码
当账号存在已绑定的手机时,才可以直接进行申报密码的重置,如果没有,提示用户先前往安全中心绑定手机,绑定成功后才可以重置申报密码。
三、web端操作指南
四川省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址:https://its.sichuan.chinatax.gov.cn/
1.重置申报密码触发页面
1)屏幕截图
2)页面描述
①用户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查看详情页面,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②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2.获取和重置申报密码页面
1)屏幕截图
2)页面描述
①密码的格式要求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
②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
③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
④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四、app端操作指南
1.重置申报密码触发页面
1)屏幕截图
2)页面描述
①用户通过个人中心,进入企业办税权限,当角色是法人或财务负责人的时候,点击某个企业,可以进入重置申报密码的触发页面;
②点击重置申报密码,判断该账号是否有绑定的手机。如果没有,提示信息“您账户的手机号码尚未绑定,请先进入安全中心绑定手机”;如果有,则进入申报密码重置页面,扣缴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可通过该功能来获取或重置申报密码。
2.获取和重置申报密码页面
1)屏幕截图
2)页面描述
①密码的格式要求为:大小写字母与数字8-20位的字符组合,不允许含有空格;
②点击“获取短信验证码”,接收短信;
③两次密码填写一致且验证码输入完成后,确定按钮点亮;
④短信验证码正确则重置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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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赋码前检查
软件版本是否符合要求
点击软件的【帮助】-【关于】,查看软件版本,本文以最新版本v2.0.17 171214软件为例,讲解智能赋码功能。
使用智能赋码前,需要检查百旺发票助手是否正常启动
电脑右下角查看是否有百望发票助手的图标。
如果没有该图标,则表明未正常启动,那智能赋码的模块在软件中是找不到的,可以右击软件图标,在根目录下找到名称是:kjkp的文件夹,双击运行bwkp.exe程序,即可出现此功能模块。
正常启动状态下显示如图所示。
需要联网
智能赋码功能需要在联网正常的情况下才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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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使用智能赋码
打开软件
进入系统设置-基础编码设置-增值税类商品编码-智能赋码
商品编码的显示
◉ 在进入智能赋码界面后,会将开票软件中的所有增加的编码同步过来。包括已经赋码成功的和未赋码的。同步已赋码的货物名称主要原因是此界面可以对之前增加的编码进行校验,检测与智能赋码数据库中的类型是否一致,如果不一致可以进行修改等操作。
◉ 如果在增值税类商品名称中增加的货物名称较多,可在商品名称处输入需要操作的货物名称,点击搜索。
智能赋码检测界面的操作流程——(1)检测商品
检测全部商品:是针对于开票软件中所有的货物名称进行检测,相当于全部搜索;
检测选中商品:是针对于对部分勾选的货物名称进行检测;
检测本页商品:是针对于显示当前页中的货物名称进行;
检测点击后会出现进度条提醒,是系统正在提取数据。
智能赋码检测界面的操作流程——(2)优化商品
检测完毕后,系统会将已经赋码且赋码正确的货物名称筛选出去,页面只保留与系统不匹配和未赋码的货物名称;右上方菜单栏显示检测结果:原有商品编码待优化:2条;
当自行增加的商品编码与数据库中推荐的不一致时,该项背景色将标记红色,在操作一列中会出现优化编码的字样。
优化选中商品:将需要优化商品前点打钩,如图1;点击优化选中商品按钮,校准成功如图2;
优化本页:当前页显示的所有商品全部校准;
全部优化:除当前页显示的商品外,未显示的商品也进行校准,即优化所有检测到的商品。
点击全部还原,操作过优化本页、全部优化的商品均可恢复到操作前的状态。
注意:如果在操作后点击保存优化,此时页面将自动关闭,系统无法通过全部还原撤销之前的操作。
编码优化界面中操作模块功能——(3)手工逐条调整编码啊优化
操作需求:1、无需系统统一调整,需要手动逐条优化;2、需要查看系统推荐的更多商品编码分类;3、认为自行添加的分类正确,不想再次被系统检测到。
此时可在上图红色选框—操作列中进行调整。
优化编码:(可对检测不一致的商品编码手工逐条进行优化)
在红色区域点击优化编码,此时编码校准成功,红色区域变白色;如需还原,可点击还原编码。
修改:(系统推荐的分类与实际情况不符,需要查看系统推荐的更多商品编码分类)点击上图1中的修改按钮,弹出图2界面,在图2中可修改优惠政策、税率、等内容,如需修改或查看更多税收编码,点击图2中蓝色修改键。
系统推荐:(查看系统推荐的更多商品编码分类,系统推荐只显示匹配度最高的前三项)可根据实际分类进行人为判断,选择符合实际的一项编码点击操作列的选择;
手动选择:点击手动选择后,将弹出所有商品编码分类,可根据需求自行选择。
不再检测:(系统检测的结果与实际不匹配,需要维持原有商品编码)
点击不再检测按钮,系统再次进行筛选时将默认此项为正确分类。同时“不再检测”将切换至“恢复检测”,同时字体变红色。
完成
保存优化:当完成所有操作后点击保存优化按钮,此时智能赋码的所有操作生效。
注意:智能赋码操作未点击保存优化按钮,直接关闭智能赋码页面时,一切修改不会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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