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4篇优质的转变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如何转变税收征管方式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三个以:
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
以全电发票为突破口。
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解决三高问题(高集成,高安全,高应用)。
2....主要目标是:
双随机,(选案随机,人员随机)
一公开(系统公开)
3…监管:
以互联网+监管为重点监管,
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体系。
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
4…四个一:
纳税人——企业一户式,个人一人式。
税务人——全局一局式,专管一员式
5…三个全:
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
6…18个税种,12个已经立法。
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要求“双向”(既约束了纳税人,又约束了税务人)和“精确度”。
7…2023年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车,减少繁琐程序,实在三自助:
实现信息系统自助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款,自动预填申报。
缴费实现:横向合并,纵向合并。(十个小税种实现合并,加计扣除的辅助账)
8…建立信用加风险,(信用等级尽量是a或b,cd高风险,严重的可能涉及刑事)
加强重点领域(比如医美行业,高收入人群,股权转让等)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高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
(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收等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
需要社会和各部门的协同合作:
(1)银税互动
(2)某某市公安局派驻国家税务局,联合办案,直接带走。
(3)国际税收合作(与国外税务部门互换信息)
总之,一定要合规合法。
8月24日上午,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利锋深入市税务局调研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就推进全市税收征管工作进行研究指导。
张利锋指出,税务部门长期以来主动作为、履职尽责,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也要看到,今年以来税收增速与全市宏观经济走势不相匹配的问题还比较突出。市税务局和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分行业、分领域深入分析研究,找准问题症结,多措并举堵漏增收。要聚焦补考进位目标任务,抓住重点税种、重点行业、重点环节,完善征管机制,提高征管效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全面准确反映我市经济发展成果。在全力服务市场主体的前提下,依法精准开展欠税清缴,严厉打击偷税漏税行为,加强税源管控,强化信息共享,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等各项措施,为全方位推进晋城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记者:袁泉、闫凯)
新华社北京3月24日电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全文如下。
近年来,我国税收制度改革不断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持续优化,纳税服务和税务执法的规范性、便捷性、精准性不断提升。为深入推进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税务监管体系,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发展,现就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围绕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着力建设以服务纳税人缴费人为中心、以发票电子化改革为突破口、以税收大数据为驱动力的具有高集成功能、高安全性能、高应用效能的智慧税务,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大幅提高税法遵从度和社会满意度,明显降低征纳成本,充分发挥税收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性、支柱性、保障性作用,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坚持依法治税,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着力提升税收法治化水平;坚持为民便民,进一步完善利企便民服务措施,更好满足纳税人缴费人合理需求;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切实解决税收征管中的突出问题;坚持改革创新,深化税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的理念和方式手段等全方位变革;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各项改革措施,整体性集成式提升税收治理效能。
(三)主要目标。到2023年,在税务执法规范性、税费服务便捷性、税务监管精准性上取得重要进展。到2023年,基本建成“无风险不打扰、有违法要追究、全过程强智控”的税务执法新体系,实现从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转变;基本建成“线下服务无死角、线上服务不打烊、定制服务广覆盖”的税费服务新体系,实现从无差别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转变;基本建成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风险”监管为基础的税务监管新体系,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治税”分类精准监管转变。到2025年,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建成功能强大的智慧税务,形成国内一流的智能化行政应用系统,全方位提高税务执法、服务、监管能力。
二、全面推进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
(四)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着力推进内外部涉税数据汇聚联通、线上线下有机贯通,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进一步优化组织体系和资源配置。2023年基本实现法人税费信息“一户式”、自然人税费信息“一人式”智能归集,2023年基本实现税务机关信息“一局式”、税务人员信息“一员式”智能归集,深入推进对纳税人缴费人行为的自动分析管理、对税务人员履责的全过程自控考核考评、对税务决策信息和任务的自主分类推送。2025年实现税务执法、服务、监管与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深度融合、高效联动、全面升级。
(五)稳步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2023年建成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24小时在线免费为纳税人提供电子发票申领、开具、交付、查验等服务。制定出台电子发票国家标准,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2025年基本实现发票全领域、全环节、全要素电子化,着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六)深化税收大数据共享应用。探索区块链技术在社会保险费征收、房地产交易和不动产登记等方面的应用,并持续拓展在促进涉税涉费信息共享等领域的应用。不断完善税收大数据云平台,加强数据资源开发利用,持续推进与国家及有关部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2025年建成税务部门与相关部门常态化、制度化数据共享协调机制,依法保障涉税涉费必要信息获取;健全涉税涉费信息对外提供机制,打造规模大、类型多、价值高、颗粒度细的税收大数据,高效发挥数据要素驱动作用。完善税收大数据安全治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加强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常态化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和检查,健全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确保数据全生命周期安全。加强智能化税收大数据分析,不断强化税收大数据在经济运行研判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深层次应用。
三、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
(七)健全税费法律法规制度。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加快推进将现行税收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完善现代税收制度,更好发挥税收作用,促进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推动修订税收征收管理法、反洗钱法、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加强非税收入管理法制化建设。
(八)严格规范税务执法行为。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到位、征收“过头税费”及对税收工作进行不当行政干预等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结果网上查询,2023年基本建成税务执法质量智能控制体系。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及税费服务相关工作规范,持续健全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
(九)不断提升税务执法精确度。创新行政执法方式,有效运用说服教育、约谈警示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做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坚决防止粗放式、选择性、“一刀切”执法。准确把握一般涉税违法与涉税犯罪的界限,做到依法处置、罚当其责。在税务执法领域研究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坚持包容审慎原则,积极支持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以问题为导向完善税务执法,促进依法纳税和公平竞争。
(十)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推进区域间税务执法标准统一,实现执法信息互通、执法结果互认,更好服务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简化企业涉税涉费事项跨省迁移办理程序,2023年基本实现资质异地共认。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涉税涉费事项范围,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十一)强化税务执法内部控制和监督。2023年基本构建起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风险信息化内控监督体系,将税务执法风险防范措施嵌入信息系统,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强化内外部审计监督和重大税务违法案件“一案双查”,不断完善对税务执法行为的常态化、精准化、机制化监督。
四、大力推行优质高效智能税费服务
(十二)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2023年实现征管操作办法与税费优惠政策同步发布、同步解读,增强政策落实的及时性、确定性、一致性。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自行判别、自行申报、事后监管”范围,确保便利操作、快速享受、有效监管。2023年实现依法运用大数据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促进市场主体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十三)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积极通过信息系统采集数据,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着力减少纳税人缴费人重复报送。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拓展容缺办理事项,持续扩大涉税资料由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
(十四)全面改进办税缴费方式。2023年基本实现企业税费事项能网上办理,个人税费事项能掌上办理。2023年建成全国统一规范的电子税务局,不断拓展“非接触式”、“不见面”办税缴费服务。逐步改变以表单为载体的传统申报模式,2023年基本实现信息系统自动提取数据、自动计算税额、自动预填申报,纳税人缴费人确认或补正后即可线上提交。
(十五)持续压减纳税缴费次数和时间。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国际先进水平,大力推进税(费)种综合申报,依法简并部分税种征期,减少申报次数和时间。扩大部门间数据共享范围,加快企业出口退税事项全环节办理速度,2023年税务部门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对高信用级别企业进一步缩短办理时间。
(十六)积极推行智能型个性化服务。全面改造提升12366税费服务平台,加快推动向以24小时智能咨询为主转变,2023年基本实现全国咨询“一线通答”。运用税收大数据智能分析识别纳税人缴费人的实际体验、个性需求等,精准提供线上服务。持续优化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特殊人员、特殊事项的服务需求。
(十七)维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完善纳税人缴费人权利救济和税费争议解决机制,畅通诉求有效收集、快速响应和及时反馈渠道。探索实施大企业税收事先裁定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健全纳税人缴费人个人信息保护等制度,依法加强税费数据查询权限和留痕等管理,严格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及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严防个人信息泄露和滥用等。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因疏于监管造成重大损失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五、精准实施税务监管
(十八)建立健全以“信用+风险”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充分发挥纳税信用在社会信用体系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纳税缴费信用评价制度,对纳税缴费信用高的市场主体给予更多便利。在全面推行实名办税缴费制度基础上,实行纳税人缴费人动态信用等级分类和智能化风险监管,既以最严格的标准防范逃避税,又避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健全以“数据集成+优质服务+提醒纠错+依法查处”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依法加强对高收入高净值人员的税费服务与监管。
(十九)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和监管。对逃避税问题多发的行业、地区和人群,根据税收风险适当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对隐瞒收入、虚列成本、转移利润以及利用“税收洼地”、“阴阳合同”和关联交易等逃避税行为,加强预防性制度建设,加大依法防控和监督检查力度。
(二十)依法严厉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依托税务网络可信身份体系对发票开具、使用等进行全环节即时验证和监控,实现对虚开骗税等违法犯罪行为惩处从事后打击向事前事中精准防范转变。健全违法查处体系,充分依托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多元数据汇聚功能,精准有效打击“假企业”虚开发票、“假出口”骗取退税、“假申报”骗取税费优惠等行为,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对重大涉税违法犯罪案件,依法从严查处曝光并按照有关规定纳入企业和个人信用记录,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平台。
六、持续深化拓展税收共治格局
(二十一)加强部门协作。大力推进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信息化,通过电子发票与财政支付、金融支付和各类单位财务核算系统、电子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衔接,加快推进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持续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强情报交换、信息通报和执法联动,积极推进跨部门协同监管。
(二十二)加强社会协同。积极发挥行业协会和社会中介组织作用,支持第三方按市场化原则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服务,加强对涉税中介组织的执业监管和行业监管。大力开展税费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持续深化青少年税收法治教育,发挥税法宣传教育的预防和引导作用,在全社会营造诚信纳税的浓厚氛围。
(二十三)强化税收司法保障。公安部门要强化涉税犯罪案件查办工作力量,做实健全公安派驻税务联络机制。实行警税双方制度化、信息化、常态化联合办案,进一步畅通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工作机制。检察机关发现负有税务监管相关职责的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责的,应依法提出检察建议。完善涉税司法解释,明晰司法裁判标准。
(二十四)强化国际税收合作。深度参与数字经济等领域的国际税收规则和标准制定,持续推动全球税收治理体系建设。落实防止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严厉打击国际逃避税,保护外资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我国税收利益。不断完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支持发展中国家提高税收征管能力。进一步扩大和完善税收协定网络,加大跨境涉税争议案件协商力度,实施好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双边协定,为高质量引进来和高水平走出去提供支撑。
七、强化税务组织保障
(二十五)优化征管职责和力量。强化市县税务机构在日常性服务、涉税涉费事项办理和风险应对等方面的职责,适当上移全局性、复杂性税费服务和管理职责。不断优化业务流程,合理划分业务边界,科学界定岗位职责,建立健全闭环管理机制。加大人力资源向风险管理、税费分析、大数据应用等领域倾斜力度,增强税务稽查执法力量。
(二十六)加强征管能力建设。坚持更高标准、更高要求,着力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税务执法队伍,加大税务领军人才和各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力度。高质量建设和应用学习兴税平台,促进学习日常化、工作学习化。
(二十七)改进提升绩效考评。在实现税务执法、税费服务、税务监管行为全过程记录和数字化智能归集基础上,推动绩效管理渗入业务流程、融入岗责体系、嵌入信息系统,对税务执法等实施自动化考评,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促进工作质效持续提升。
八、认真抓好贯彻实施
(二十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调配合,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税务总局要牵头组织实施,积极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加强协调沟通,抓好贯彻落实。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税务系统实行双重领导管理体制的要求,在依法依规征税收费、落实减税降费、推进税收共治、强化司法保障、深化信息共享、加强税法普及、强化经费保障等方面提供支持。
(二十九)加强跟踪问效。在税务领域深入推行“好差评”制度,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和评估总结,减轻基层负担,促进执法方式持续优化、征管效能持续提升。
(三十)加强宣传引导。税务总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准确解读便民利企政策措施,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预期,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近日,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为“十四五”时期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确立了总体规划,推动税收征管由合作到合并再到合成的第三次变革。
据了解,前两次变革分别是,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推进国税地税“合作”;2023年中办、国办印发《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实施国税地税“合并”。此次要实现的“合成”是指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信息技术、数据要素、岗责体系的一体化融合升级。
“《意见》出台,显示出我国税收征管改革步伐将大幅提速,一张系统集成式的改革蓝图正在铺开,税收征管正向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快速迈进。 ”中国税务学会理事、安徽财经大学教授经庭如表示。
以数治税,开启税收征管新飞跃
《意见》指出,要充分运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实现从“以票管税”向“以数管税”分类精准监管新体系转变,驱动税务执法、服务、监管制度创新和业务变革。对此,经庭如认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税收征管改革经历了“以票控税”“信息管税”“以数治税”三个不同时期,三个阶段的迭代推进,推动着税收征管一次次重大飞跃。
“以数治税”是税务机关以先进信息技术为依托,通过组织涉税信息数字化并形成数据平台,对涉税事项进行智能化管理,既有利于增强纳税人缴费人的遵从度和获得感,也将为营造公平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有力支撑。经庭如说,此举的更深层次意义在于推动税收改革创新从渐进式到体系性集成的突破,并将全面助力数字政务发展。
智慧税务是此次税收征管改革的一大亮点,它更加重视纳税人缴费人的切实感受,各项操作和设计以纳税人缴费人的便利性为主。在税收征管数字化升级和智能化改造进程中,涉税数据的汇聚联通、线上线下的有机贯通是智慧税务建设的关键。今年以来,安徽省税务局积极整合内外部信息系统,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着力打造功能强大的网上税务局。
系统集成一小步,纳税人收获一大步。安徽曦强乳业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人员王琳通过电子税务局“十税合一”申报界面,一键完成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的申报,她感慨:“申报很便捷,办事效率提高了! ”
直达快享,探寻税费服务新体验
关于构建税费服务新体系,《意见》要求确保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进一步精简享受优惠政策办理流程和手续,切实减轻办税缴费负担。安徽中瑞华税务师事务所负责人程华好表示,“直达快享”对准了纳税人缴费人的实质性需求,体现了纳税服务精细化的转变,有利于节约纳税人的时间成本和决策成本,更有利于建立征纳良性互动的共治局面。
“过去税务方面遇到问题,我老觉得电话中说不清楚,经常要去办税厅咨询,现在通过税企直连互动平台随时随地咨询,方便快捷。”安徽君锐电力设备有限公司负责人李瑞说,他已经通过平台获解诸多疑问。李瑞所说的税企直连互动平台,是安徽省税务局开发的一款手机应用软件,它实现了纳税服务从“解答问题”向“解决问题”、从“被动等待咨询”向“主动信息推送”、从“人工服务”向“个性化+智能服务”转变。
税费服务向精细化、智能化、个性化服务的转变,有效推动了优惠政策直达市场主体。“出口退税不断提速,缩短了资金回流周期,大大缓解了我们资金压力。”铜陵兢强电子科技股份公司财务负责人陈银苏对“3天退税到账”的效率赞不绝口。今年,安徽省税务局全面推行出口企业“无纸化”管理,开通审批“绿色通道”,审核办理正常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确保市场主体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作为一名‘税费服务体验师’,我要把真实的体验感受提出来,把税务部门的服务产品完善好、宣传好。 ”六安金管家财务咨询有限公司闵远霞在体验后激动地说。“税费服务体验师”是今年税务部门推出的一项服务新项目,它是以电子税务局等线上税费服务产品为切入点,公开招募体验师,设置体验期,根据体验师的反馈情况进行改进,达到最优效果时再开放给纳税人缴费人使用。安徽省首批招募120名体验师,他们主要来自企业办税人员、财税学者、涉税中介机构从业人员等,通过对他们的意见建议进行系统分析,持续改进服务。安徽省税务局纳税服务处主要负责人赵怀德表示,我们根据体验师的意见建议,采集、分析纳税人缴费人个性化诉求,推出更多“适销对路”的服务产品。
柔性执法,追求公平正义新境界
《意见》指出,要不断完善税务执法制度和机制,创新行政执法方式,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中国法学会财税法研究会理事、合肥学院教授吴晓红说:“此次《意见》发布后,税务总局就公布了‘首违不罚’涉税事项第一批清单,这份清单体现了税收政策的严谨性与包容性、行政执法的公正性与人性化的统一,对于处于复杂环境下的市场主体,显得更加温情。 ”
“有了这次‘首违不罚’的经历,今后公司一定会按时申报纳税。 ”铜陵市某卫生用品有限公司办税人员沈慧琴得到不予处罚的结果感慨地说。首批确定的对纳税人10项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得到纳税人的一致好评。
公平正义是最优的营商环境。《意见》强调持续健全税收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安徽省税务局政策法规处处长钱奂认为,这将使税收行政执法更加精准、合理,税收执法的公平正义价值得以彰显。
管理有区域,服务无界限。 《意见》明确要持续扩大跨省经营企业全国通办事项范围,到2025年基本实现全国通办。跨省事项“加速办理”的背后,是各地税务部门服务、征管、信息的“一张网”式的“加速融合”。在加强税务执法区域协同方面,长三角区域先行先试走在全国前列。 2023年,沪苏浙皖等地税务部门联合发布并执行首批4类15项长三角区域通办清单。
安徽省税务局副局长李杰生表示,随着《意见》配套措施的陆续出台,征管改革的路径将愈发清晰,现代税收征管制度将更加完善定型,越来越多的利好将伴随改革呈现在纳税人缴费人面前。(来源: 安徽日报 作者: 汤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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