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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筹划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第1篇】税收筹划的一般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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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税收筹划18种方法?

一.1. 辅助线的方法:目的主要是根据国家税法的一些行业特别规定,合理控制成本的比例,选择适合自己满意的税收政策和税率;2. 划分方法:其目的是通过法律手段,每个企业收入缩水,降低税务风险‘3.产品分拆方法:目的是通过研究产品的组成部分,或企业,合法降低税收。

二.1. 分工的规划方法:目的是建立根据税收法律的特别规定,两个公司,降低税收负担,与此同时,税收激励;2. 优惠的技术方法:目的是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创造条件满足的前提下,税收优惠和程序性要求;3.的改革过程形式:目的是通过减少税收收入的形式转换,或降低税率的目的。

三.合法性:1。国家制定的税收法律法规,税收筹划行为的预期,并希望通过税收筹划行为的指导整个社会的资源有效配置和合理分布的税,为了实现国家宏观政策。因此,税收筹划不仅是合法的,但随着纳税人的权利受到国家的保护。2. 诚信:诚信是指纳税人税收筹划的最基本目的是税后财务利益最大化,即使个人税收经济利益最大化,企业价值最大化和股东财富最大化,不仅减少税收黄金,使个人税税或减少纳税人整体税负。3.高级:“计划”是规划、设计,事先安排。税收筹划是税收,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影响纳税人的收益,在投资、金融、商务活动的规划、设计、安排提前。

总之,只有从纳税人的财务规划,税收筹划企业规划整体利益,缓解和综合决策可以真正实现一个目标。

什么是税收筹划?是做什么的?

我们所说的税务筹划,其实就是指在税法规定的界限内通过对公司的经营、理财、投资等财务活动进行事先的规划和安排,帮助企业减少税务开支起到节税的目的。

作为财务人员要考虑的事情更多要更全面,知道税务筹划的好处和方法也要知道税务筹划的风险和规避措施。

税务筹划的3种方法

1.企业注册地的选择

每个地区的税务扶持力度不同所以对各个产业的扶持也不同,合理有效的利用当地的招商引资减免税务的有利政策,那么公司注册地的选择就很重要了,选择那些能给企业带来长远利益的地方。

2.企业身份的正确选择

纳税人身份的不同所产生的税务费用也不一样,所以要选择适合自己的纳税人身份,这是税收筹划的重要内容。

3.企业业务流程再造的设定

拆分业务流程,利用税收的优惠政策,使得业务流程再造,从而让企业符合税收的优惠条件或减免条件,减轻企业的负担。

税务筹划有哪些风险

1.成本风险

再进行税务筹划的时候,老练的财务人员都会在成本控制方面有所计划,但是再具体执行过程中却因为没有考虑到的一些因素导致筹划失败或者是将省下的钱又投入到新面临的问题当中,那么这种情况就属于失败的。

2.政策性风险

做财务筹划一定是要制定一个方案,如果这个制定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问题,或者没有达到目标,这个税务筹划就属于失败。财务筹划政策的把握和内容条件的清晰以及执行性的可操作,都是非常重要的。

当然我们所说的上述情况是我们目前完全可以避免的风险。筹划的成功与否,主要在于筹划者本身的业务素质水平,即对于税法政策的了解程度,以及税收筹划的经验,税收筹划的制定的合理程度。

企业所得税筹划技巧介绍

1、取得合法合规的票据

所得税的扣除方法就是:收入减费用乘以相应的税率。而费用是凭票扣减,也就是说你要取得合法合规的票据才能抵扣。对于企业平时发生的费用支出,都需要及时取回的票。

如果企业和个人合作,对方是无法自行,可以让对方去税局让工作人员帮忙开具,不过这有点麻烦。所以尽量和企业合作,取得合法合规的票据。

2、固定资产一次性入费用

固定资产一般都是按年限扣除,这就会造成钱花了,费用却不能相应的扣除。但是如果购买的是5000块以下的东西,就可以一次性扣除所得税,所以平时采购的时候计算好价格,可以有效的筹划企业所得税。

除了价值5000块以下的固定资产,可以一次性计入费用,新购进用于研究开发的设备仪器,价值100万以下也可以一次性扣除,如果自己是租赁别人的机器,还不如自己购买,直接就可以减少企业所得税。

3、控制税前扣除标准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不是说所有的费用只要有票就能扣除。有些费用是有标准的,比如说业务招待费,按收入的5‰,和实际发生的60%孰低法扣除。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工资薪金的税收筹划有哪些基本方法?

1、工资、薪金福利化筹划。取得高薪是提高一个人消费水平的主要手段,但因为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的税率是累进的,当累进到一定程度,新增薪金带给纳税人的可支配现金将会逐步减少,所以,把纳税人现金性工资转为提供福利,照样可以增加其消费满足,却可少缴个人所得税。比如,由企业员工提供住所、假期旅游津贴、福利设施等。

2、纳税项目转换与选择的筹划。由于相同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所适用的税率不同,因此利用税率的差异进行纳税筹划是节税的一个重要思路。在某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分开,而在有些情况下将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就会节约税收。在特定情况下,需要将收入在工资、薪金与劳务报酬之间转换以节约纳税。

3、利用“削山头”法进行筹划。对于适用于累进税率的纳税项目,应纳税的计税依据在各期分布越平均,越有利于节省纳税支出。利用“削山头”的方法,将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在各期进行分摊,可以起到降低边际税率、节约纳税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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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篇】公司如何做税收筹划

现如今国内经济市场发展快速,不少企业对于相关的税务问题变得越加的关注。但是也有不少企业走错了路,导致公司被相关部门所纠察。那么如何做企业税收筹划?常见方法都有什么?

如何做企业税收筹划?常见方法都有什么?

第一,合理运用税收优惠政策节税

目前除了国家的普惠性政策,可以让企业税收部分诚免,降低企业税负压力,还有一些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当地政府出台的政策,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招商引资,让企业入驻在园区内,产生税收,享受税收优惠,企业有奖励,园区有税收。这样,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有利,对企业的发展也有利。

税收优惠政策:

主要是增值税的返还,该返还是当地财政局给到企业返还,当地的增值税地方留存是50%,可以给到企业的比例在70%-85%之间,返还周期比较短,一月一返还,当月纳税,次月进行返还,对企业来说很靠谱。

企业所得税也是能得到返还的,所得税的地方留存是40%,给到企业的返还比例为70%-85%。

第二,可以通过捐赠合理节税

企业通过捐赠,在纳税之前可以降低税收。个人可以通过一些团体机构给贫困地区等需要帮助的地区进行捐赠,金额没有超过纳税人所申报的所得额30%那一部分。可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进行扣除。

第三,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

企业设立与主体公司配套的个人独资企业,是可以核定征收的,所得税方面可以节省大量的税收。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主要解决的就是所得税的税负压力,核定利润率一般为10%,企业核定所得率0.5%-2.1%,计算企业的综合税率在3.16%左右,具体和企业的开票量有关。

第四,企业可以选择自然人代开的方式

这种方式企业不需要成立企业,要有身份信息和合同,除了一些特殊的行业外,开票一般没有限制,不需要亲自到场。

扩展阅读:

近年来,信息技术的发展日新月异,各种新技术、新名词不断涌现,现在国家和地方政府推出强有力支持政策的情况下,掌握核心技术的企业,特别是头部企业,将会迎来巨大的发展机会,可以获得大量的订单,在税收、资金支持和人才引进等方面获得极具吸引力的优惠条件。

而新技术的价值被过度放大和由于信息技术产业的创新性使得它具备了与传统企业不同的税务痛点,比如低成本高费用的层本模式造成的高毛利现象,以及行业高水平待遇带来的高个税及用工成本问题。

对比传统企业的产品售价以成本占主导地位,毛利收入比较少;信息技术服务业提供的大部分为无形产品,这类产品通常附加值较高,支出费用中销售以及研发费用占据了主导地位。

与传统企业的价值链不同,信息技术企业的基本活动包括产品设计、软件市场营销、应用服务以及客户服务等。再加上传统价值链中作为支持活动的技术开发,这些模块构成了信息技术企业最为主要的利润创造点。

大部分的信息技术企业都具有轻资产重技术的特点,企业的主要资产除了技术及品牌等无形资产外,更重要的—部分便是员工资产。

信息技术行业的从业人员往往具备较强的技能水平,希望以较高的效率将技术转化为有型的资产,因此较之传统行业也拥有较高的工资和优厚的待遇。这一特征也从职工薪酬及福利上得以体现。

如何做企业税收筹划?常见方法都有什么?看完上文内容您对于这两个问题是否了解清楚了呢?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第3篇】软件企业税收筹划

全民进入互联网时代,市面上软件开发的公司也是多如牛毛,有需求才会有市场,邹邹做税务筹划也有几个年头了,软件行业前期投入还是蛮大,后期的基本维护和人员成本都不多,所以科技行业的利润还是相当可观的,不过有了利润不做税务筹划也是行不通的,我们实际利润也只有账面利润的60%,而那虚高的40%是没有办法找到成本票进行抵扣的,所以我们才需要做税务筹划。

怎样合理地取得成本发票是关键,目前在税收筹划圈有两种方案可以合理合法地取得成本发票。

一 自然人代开,以委托代征的名义在山东,湖南等地的税收洼地进行代开业务,目前综合税率是1.56%,个人与企业有业务往来,有正式的合同和资金流水证明业务的真实性,该园区代开额度高达5000万,还出完税凭证。

二 个人独资核定征收,个税核定0.6%,综合税率低至1.66%,园区属于总部经济招商,不限制区域,全国各地的企业都能入驻,行业基本不限,最重要的是该园区出具核定通知书。

节税方案分析:一家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李先生主营业务是激光笔,绿光笔,还有电子笔等,其中软件部门的核心指导人员陈先生离职了,他在重庆园区注册了一家个人独资做软件开发业务,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就分包了部分业务给个人独资,他们的业务合同,资金流水都是一致,一年的业务量380万左右,个人独资完税:380/1.01*1.66%=6.25万,个人独资完税后资金可以随意支配。

企业与个人独资是可以有业务往来的,只要业务是真实存在都没问题,有想要了解更多税收问题的朋友关注《邹邹说税》,我们一起学习进步。

【第4篇】税收筹划的主要方法

关于瑞立诺:

创办15年 瑞立诺累计为1000余家企业提供涉税服务,行业涉及房地产,互联网 ,金融 , 影视,高新科技,新能源等多个领域.

前两天跟一个财税朋友在聊天,说到薪资的事很是不爽,从进企业到现在已经快5年了,没提过升职加薪,日常工作中很努力也很负责,在一次单独汇报工作的时候,找老板提起此事,职业没升,薪也没加,还被老板数落一顿,原因是的这位朋友,不懂税收筹划,我整理了下税收筹划的10大及本办法。分享了给他。今天把这个十大税筹方法同时也分享给大家,希望在未来的工作中能有所帮助。

01 纳税人筹划法

纳税人筹划法是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为某类纳税人。

1.纳税人不同类型的选择

个体工商户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法人企业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人企业按照税法要求需要就其经营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法人企业对自然人股东实施利润分配,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不同纳税人之间的转化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类型纳税人在征收增值税时,计算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使用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实行进项抵扣制。

3.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

税法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而对于房产界定为房屋,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娱乐、居住或者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停车场、室外游泳池、喷泉等,不属于房产,若企业拥有以上建筑物,则不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将停车场、游泳池等建成露天的,并且把这些建筑物的造价同厂房和办公用房等分开,在会计中单独核算,从而避免成为游泳池等的法定纳税人。

02 税基筹划法

1.控制或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

(1)税基推迟实现

(2)税基均衡实现

(3)税基提前实现

2.分解税基

通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

3.税基最小化

合法降低税基总额

03 税率筹划法

1.比例税率筹划法

通过比例税率筹划法使得纳税人适用较低的税率。

2.累进税率筹划法

防止税率攀升:注意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累进税制对税负的影响。

04 税收优惠筹划法

1.税收优惠

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

2.税收优惠的形式

(1)免税 (2)减税 (3)免征额 (4)起征点

(5)退税 (6)优惠税率 (7)税收抵免

3.创造条件适用优惠政策

【案例】霍尔果斯案例

全民关注的电影《xx狼》,2023年票房高达54.6亿元,雄踞票房榜首。导演兼主演吴某在新疆霍尔果斯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即xxx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企业。而霍尔果斯是目前为止税收优惠最全面的地方,最大的优惠就是好文化业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五年之内全免。

【案例解析】

按照《xx狼》54.6亿元的总票房来算,根据协议,吴某分得18.4亿元,如果没有享受税收优惠,那么本例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项目金额为2.7亿元。

根据国家税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则为:(18.4-2.7)*25%=3.93(亿元)

如果注册在霍尔果斯的企业应纳税款则为:(18.4-2.7)*0%=0

吴某通过霍尔果斯的安排节省了3.93亿元的企业所得税。

提示:通过以上安排,纳税人确实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到实质与形式相吻合,否则将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税务风险。

05 会计政策筹划法

1.分摊筹划法

无形资产摊销、待摊销费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间接费用分配。

2.会计估计筹划法

有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些项目不能精准计算,而只能加以估计,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对尚在延续中、其结果未确定的交易或事项需要估计入账。这种会计估计会影响计入特定时期的收益或费用的数额,进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

06 税负转嫁筹划法

税负转嫁筹划的操作平台是价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筹划能否通过价格浮动实现,关键取决于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大小。 分解的手法不拘一格,则更为巧妙。

1.税负前转筹划法

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式,将其所负担的税款转移给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

2.税负后转筹划法

纳税人通过降低生产要素购进价格、压低工资或其他方式将其负担的税收转移给提供生产要素的企业。

【案例】白酒厂商生产的白酒产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白酒厂商为了保持适当的税后利润,通常的做法是相应提高出厂价,但这样做一方面会影响市场,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从价定率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攀升。有没有实现税负转嫁的筹划办法呢。

【案例分析】

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酒厂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利用增加流通环节的办法转税负。由于酒类产品的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计征,即按产品的出厂价计征消费税,后续的分销、零售环节不再缴纳。

这种情况下,引入独立的销售公司,便可以采取“前低后高”的价格转移策略,先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再由销售公司以合理的高价进行层层分销,这样便可在确保总体销售收入的同时降低消费税负担。

07 递延纳税筹划法

1.推迟确认收入

不同的结算方式:委托代销

2.提前支付费用

需要支付的费用提前支付

【案例】江南造纸厂7月份向好学生文具店销售白纸板113万元(含税价格),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好学生商店10月份只汇来货款33.9万元。对此类销售业务,该造纸厂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呢?

【案例分析】此笔业务,由于购货方是商业企业,并且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因此可以选择委托代销模式,即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该造纸厂7月份可以不计算销项税额,10月份按收到代销单位的销货清单后确认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33.9/(1+13%)]*13%=3.9(万元)对尚未收到销货清单的货款可以暂缓申报、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处理,则应计提销项税额:[113/(1+13%)]*13%=13(万元)

因此,对此类业务,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可以实现递延纳税。

08 规避平台筹划法

在税收筹划中,常常把税法规定的若干临界点称为规避平台。规避平台建立的基础是临界点,因为临界点会由于“量”的积累而引起“质”的突破,是一个关键点。当突破某些临界点时,由于所适用的税率降低或优惠增多,从而获得税收利益,这便是规避平台筹划法的基本原理。

1.税基临界点筹划

起征点、扣除限额、税率跳跃临界点

2.优惠临界点

绝对数临界点、相对比例临界点、时间临界点

【案例】张先生在上海市拥有一套普通住房,已经居住满1年零10个月,这时他在市区找到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需要出售该住房,张先生应该如何筹划呢?

【案例分析】增值税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部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显然,如果张先生再等2个月出售该住房,便可以适用购买满2年享受增值税免征待遇,而如果马上出售,须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因此,最好是将住房在2个月后再转让。

当然,如果这时遇到合适的买主,也可以出售,即变通处理,利用时间临界点筹划方法,可以采取和买主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远期合同(2个月之后正式交割房产);另一份是为期2个月的租赁合同。这样买主可以马上住进去,房主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09 资产重组筹划法

1.合并筹划法

是指企业利用并购及资产重组手段,改变其组织形式及股权关系,实现税负降低筹划方法。

(1)企业合并可以进入新的领域、行业,享受新领域、新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并购大量亏损的企业,乐意盈亏补抵,实现成本扩张;

(3)企业合并实现关联性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流通环节减少,合理规避流转税和印花税;

(4)企业合并可能改变纳税主体的性质,譬如由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由内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

(5)企业合并可以利用免税重组优惠政策,规避资产转移过程中的税收负担。

2.分立筹划法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立的企业,被分离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实现企业的依法拆分。分立筹划法利用拆分手段,可以有效地改变企业规模和组织形式,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1)分立为多个纳税主体,形成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群,实施集团化管理和系统化筹划;

(2)企业分立将兼营或婚姻销售中的低税率或零税率业务独立出来,单独计税,降低税负;

(3)企业分立使适用累进税率的纳税主体分化成两个或多个适用低税率的纳税主体,税负自然降低;

(4)企业分立增加了一道流通环节,有利于流转税抵扣及转让定价策略的运用。

10 业务转化筹划法

业务转化筹划法手段灵活,注入购买、销售、运输、建房等业务,无形资产转让可以合理转化为投资或合营业务……

【案例】科研人员李某发明了一种新技术,该技术申请了国家技术专利。由于该专利实用性强,许多企业拟出高价购买。其中,甲公司开出了100万元的最高价。这种情况下,张某是否应该转让其技术专利呢?

【案例分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转让专利技术是销售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申请免征增值税合同须经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转让专利使用权属于特许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计入综合所得,参与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取得该笔收入是应预交个人所得税为:

100*(1-20%)*20%=16(万元)

真正的税务筹划,不是拿这一堆文件,想这怎么把税率降低,增加成本,税收筹划是一件很专业的事情,我们一定要根据我们经营的业务情况,结合税收优惠政策,通过专业的税务机构来合理合法合规的完成每个业务阶段的筹划,瑞立诺专业做税务筹划,有着10年的税务筹划客户服务经验,如果您企业正在为税务筹划不知所措,咨询联系我们,我们将为您提供可落地的筹划方案。

【第5篇】税收筹划经典案例

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九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第50号)第三十八条规定,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具体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3.《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注:按照财税【2017】58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取得预收款时,不产生纳税义务,但需要在机构所在地预缴税款。 此政策的筹划节点是:如果甲方不急于要发票,总包方(或乙方)可以先开具收据,纳税义务将推迟到开具发票时点,或推迟到冲抵后期工程进度款的时点。

案例1:d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企业,采用直接收款的方式销售商品,2023年6月26日接到当地主管国税所的通知,要求接受税务所的日常检查,税务所两名税收管理员通过存货账实查询,发现账实不符,账上记载w商品数量100万箱,单价80元,而实际库存商品数量50万箱,企业财务人员的解释是上月销售给b公司的50万箱(单价113元)由于没有收到货款没有确认收入,税务人员便要求d公司补缴税款和滞纳金,理由是货物已经发出,合同已经签订,合同中已经约定b公司收到货物的5日内付款,问:企业一定要补缴税款和滞纳金吗? 解析: 1.是否实现纳税义务 (1)政策依据:直接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实现时间,无论货物是否发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凭据当天。 (2)本案实际:货已发出,未收到钱,签订了应收钱日期的合同,日期已过。 2.应纳增值税额=110×50/1.13×13%=632.74(万元) 应纳城建及附加=632.74×(7%+3%+2%)=75.929(万元) 应税所得额=100×50-80×50-75.929=924.07(万元) 应纳企业所的税额=924.07×25%=231.02(万元)

3.税收筹划节点分析 (1)账大于实,未必需要缴税。 直接收款方式,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货物是否发出没有必然联系。与是否收款,是否开票,合同中是否约定付款条件以及条件是否实现有关。 (2)本案例,筹划节点是直接收款方式是否被税务机关认同?如果认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是否实现?未收款未开票情况下不签订合同是否可行? (3)签订了合同,不约定付款条件是否可行?这里需要大家灵活判断,理论上具备一定操作可能性,但是实际上也存在资金风险,如未约定付款条件客户不付款或者严重拖欠款项等等风险

案例2.a公司代b公司代销货物,2023年6月1日a公司代销b公司w货物数量1000公斤,单价100元,适用税率13%,代销手续费按每公斤1元支付,约定每半年结算一次,由于商品滞销,直到2023年12月31日仅销售500公斤(单价100元),b公司按实际与a公司结算了货款和代销手续费。剩下的500公斤货物继续代销,直到2023年5月25日全部代销完毕,正常结算了货款和代销手续费。 1.a公司税金实际计算过程: (1)a公司以实际收到代销清单的日期确认收入并与b公司结算代销手续费 (2)a公司2023年12月31日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500×100×13%=6500元 (3)a公司2023年5月25日确认收入并计提销项税额=500×100×13%=6500元; (4)2023年12月31日计算城建税及附加=6500×(7%+3%+2%)=780元 (5)2023年5月25日计算城建及附加=6500×(7%+3%+2%)=780元

2.税收筹划节点分析 (1)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除了收到代销清单的日期以外,还有收到代销款或代销日期超过180天的当天。 (2)本案例,仅仅按照收到代销清单日期的当天确认收入延迟了代销货物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 (3)本案例实际确认收入的时间是2023年11月28日,6月30天,7月31天、8月31天、9月30天、10月31天、11月30天、12月31天。(29+31+31+30+31+28=180) (4)2023年11月28日应纳增值税=1000×100×13%=13000元 应纳城建及附加=13000×12%=1560元; (5)应补缴滞纳金=(增值税+城建税)×0.0005×滞纳天数。

(6)在代销货物满180天之前仍未销售的货物退回,避免纳税义务实现而货物并未实际销售承担税金。 (7)退回货物可以只在账务中体现,货物并不移动,以减少成本。 (8)稳健起见,事前和主管税务机关沟通,只做账务处理并不实际退货是否被认同? (9)代销合同中是否约定退货权利义务条款? (10)代销方式将影响退货的可行性,比如买断方式代销能否退货?代销合同中约定条款是否明晰?

【第6篇】税收筹划业务规则

递延纳税是企业开展税务筹划的目标之一,是指企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延迟一定时期后再缴纳本期应纳的税款,递延纳税虽然不能直接减少企业应纳税款,但由于货币存在时间价值,递延纳税就如同纳税人从政府取了一笔无息贷款,可以在本期有更多的资金用于投资和再投资以获得更大的投资收益或可以减少企业的筹资成本,相对降低了税收负担取得了收益。因此,纳税人可合理合法地运用各种税务筹划方法,以获取递延纳税的税收利益。

递延纳税一般有两种方法:一是推迟收入的确认。如:分期收款销售、预售账款销售、委托代理销售、现款现货交易等;二是提前支付费用,即需要支付的费用提前支付。

下面给大家讲几个有关递延纳税筹划的案例。

案例一:

某造纸厂7月份向汇文文具店销售白纸板113万元(含税价格),贷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汇文商店10月份只汇来贷款33.9万元。对此类销售业务,该造纸厂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呢?

做法:

因此笔业务是由于购货方式商业企业,并且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因此可以选择委托代销模式,即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该造纸厂7月份可以不计算销项税额,10月份按收到代销单位的销货清单后确定销售额,并极端销项税额为:[33.9/(1+13%)]×13%=3.9(万元)

对尚未收到销货清单的货款可以暂缓申报、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处理,则应计提销项税额为:[113/(1+13%)]×13%=13(万元)

因此,对此类业务,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可以实现递延纳税。

案例二:

某公司为搞活经营,占领市场,在外设立了多个销售分支机构。按照税收政策规定,公司发往外地销售机构的货物,应当视同销售,计算缴纳增值税。

做法:

寻求经销伙伴来代销公司产品。以经销贸易公司代替公司自己的销售机构,委托方不单独向受投方支付手续费,受委托方所取得的手续费知识产品或者商品的实际销售价与对方委托销售价的差额。

这样,公司就可以按相关文件的规定,推迟确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既获得了增值税递延交税的好处,又降低了销售机构的运营成本。

以上就是有关递延纳税的案例方案啦~

但需要注意的是递延纳税政策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或者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另外,递延纳税筹划对企业有三大好处。

(1)有利于企业减少筹资成本

当企业需要运营资金的时候,虽然可以通过融资解决,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资利息。由于递延纳税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实现的,无须受到任何惩罚,减少了融资成本。

(2)有利于企业抓住投资机会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好的投资机会可能稍纵即逝。当机会来临的时候,如果缺乏投资资金,就只能眼看着机会溜走。尽管可以通过融资来解决,而任何的融资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机会却不等人。

(3)有利于解决企业资金周转的需要

任何企业保持通畅的现金流是非常重要的。若是能够实现递延纳税,就可以解决或缓解企业资金周转方面的燃眉之急。

【第7篇】股东分红税收筹划

是某挂牌公司a公司(新三板公司)的股东,持股期限超过1年,2023年取得从a公司的分红1000万元,是免征分红的个人所得税。

情形四:个人持有的上市公司股票分红,为了鼓励股民长线投资、价值投资,出台了差别化交税的政策,也就是股票持股时间超过一年,分红免税。

案例分享如何解决股东分红的个税

案例:

自然人张某是青岛a有限公司的股东,该公司注册资本100万,近两年账上未分配利润累计有1000万,即公司盈利1000万,年底要进行分红,个税分红需要缴纳个税=1000*20%=200万,这种情况怎么做自然人分红个税筹划?张总成立在园区个体户进行核定征收把发票给到该公司 ,可行吗? 不可行,这样子涉及虚开发票,不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而且本身就是关联交易。那张总直接把这1000万分红变成借款,永远不还可行吗?不可行,这种情况视同股息红利,照样有风险。

那么要怎么做呢?

青岛a有限公司注册100万,未分配利润1000万,王总成立一家管理公司,让这家管理公司认缴增资900万到a公司,原来a公司是100万的注册资金,现在变成1000万的注册资金,通过增资,稀释了自然人张某的股份,由原来的100%变成占股10%,王总的管理公司占股90%,完成这样操作再进行分红,张总的分红只有100万,那就仅需要缴纳20万的个税,而王总的管理公司分红900万,因法人股东之间的分红是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所以900万就免税了。

这里我们可以这样理解,王总相当于张总的股份代持人,替张总持有这家公司的股权,管理公司相当于李总的钱包,从管理公司把钱转给李总,也是需要缴税的,那么李总需要花钱就直接从管理公司支付,不需要再转出去。持股的管理公司还可以作为对外投资的主体公司。

自然人持股转换成法人持股:学会自然人股东与法人股东的转换,让更多的红利分配给法人股东,从而节省分红的个税!

【第8篇】房地产企业税收风险防范及纳税筹划

根据当前税务机关的税收征管口径,结合各类企业在生产经营中易发的各种涉税风险,针对企业销售合同签订、约定税金负担、代持股份协议、公司简易注销、增值税发票的开具和管理、个税的扣缴与申报、财政补助的获取与纳税、固定资产的管理、企业融资及投资等经营环节和关键业务,梳理其中隐含的各项涉税风险,逐一解读风险背后的法理、法规,揭示引发风险的源头,并给予防范措施和建议。内容涵盖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核心税种的法律规范,将税收规定融入到企业经营环节,形成实用性强、结构紧凑的内容体系。

本期学习附带大量案例,以强化实用及落地操作的效果。同时就外部用工政策及票据获取渠道风险分析、个人津补贴及福利纳税争议、工程挂靠的税务管理、股东分红问题等多项热点话题展开分析,并且开设“现场答疑”以解决大家经营中独有的问题,协助大家做好企业经营风险评估与应对工作。

课程内容

一、销售(服务)合同涉及的税务风险与防范

(一)“四流不一致”的问题如何解决

(二)合同中关于发票、税率等如何约定

(三)掌握价外费用计税规则,避免多缴冤枉税

(四)从折扣到代金券,企业营销措施中隐含的税金

(五)合同约定付款时间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联系与区别

二、法律外观主义引发的涉税风险

(一)约定所有税金由对方承担,是否可行

(二)司法拍卖引发的税收难题

(三)代持股份,是否会导致重复征税

(四)公司注销,税务问题并非万事大吉

(五)施工挂靠,五大风险点的识别与防范

三、增值税发票的管理与风险防范

(一)税务部门如何界定“虚开增值税发票”

(二)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免责范畴

(三)如何防范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刑事追责

(四)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的管理

四、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热点问题

(一)免税的保险费、免税的津补贴以及免税的福利费,实务中如何把握政策

(二)劳务报酬预扣个税的热点问题

(三)外部用工票据常见获取的五种渠道和风险管理

五、财政补贴的全税种处理

(一)财政补贴,需要纳税吗

(二)如何区分应税的财政补贴与不征税的财政补贴

(三)如何区分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

(四)政府补贴、政府免税,政策风险大不相同

(五)财政补贴的增值税处理

六、固定资产管理的税务问题

(一)不予抵扣进项税金存在的税收风险

(二)固定资产一次性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运用

(三)房抵工程款后二次处置未足额缴税的风险与纳税规划

(四)房产税的常见的税收筹划与涉税风险

(五)土地使用税常见的涉税风险

七、企业融资的涉税热点问题

(一)利息费用所得税扣除之利率限制

(二)利息费用所得税扣除之债资比限制

(三)无偿借贷的税收风险

(四)向自然人融资的税务处理

(五)明股实债的界定和税务处理

(六)非典型性担保的税务处理

八、投资行为内涵的税务问题与解决技巧

(一)货币出资,还是非货币出资的权衡

(二)非货币出资的税负与政策解读

(三)不公允出资是否可行

主讲专家

李刚老师:国家税务总局党校、国家税务干部学院副教授(兼职);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协会专家团成员;北京财税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西安财经大学特聘教授、西北大学、陕西省税务干部学校、西安市税务学校等多所院校特聘教师;陕西省房地产行业协会税务顾问;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合伙人。研究领域多元化、教学经验丰富、注重理论联系实际。

李老师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丰富的税务实务经验。其讲授的内容逻辑严谨、结构合理;授课风格深入浅出、风趣幽默;授课态度认真负责,富有激情;善于将复杂的法条简单化、情景化,这一点深受学员认可。

【第9篇】利用税收优惠进行纳税筹划的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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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筹划思路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 30 条规定:“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 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 工资。”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安置残疾人员就业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的 通知》(财税〔2009〕70号)的规定,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 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 除。

企业就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 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依照上述规定计算加计扣除。

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 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2 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限额标准最高可上浮20%,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限额标准。纳 税人年度应缴纳税款小于上述扣减限额的,减免税额以其实际缴纳的税款为限;大于上述 扣减限额的,以上述扣减限额为限。

上述人员具体包括:①纳入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②在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③零就业家庭、享受城市居 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劳动年龄内的登记失业人员;④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 生,是指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 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 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 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 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定具体定额标 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 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上述标准计算的税收扣减额应在企业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 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税额中扣减,当年扣减不完的, 不得结转下年使用。上述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 单位。

国务院扶贫办在每年1月15日前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供给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相关信息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

企业招用就业人员既可以适用本通知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又可以适用其他扶持就业 专项税收优惠政策的,企业可以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得重复享受。

上述人员,以前年度已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满3年的,不得再享受上 述税收优惠政策;以前年度享受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未满 3 年且符合上述规定 条件的,可按上述规定享受优惠至3年期满。

纳税人可以充分利用国家针对下岗失业人员的税收优惠政策来进行纳税筹划。 法律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23年2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 一次修正,2023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次修 正)。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2007年12月6日颁布,国务 院令〔2007〕第512号,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 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纳税筹划图

纳税筹划案例

图13-3 纳税筹划图

【例13-3】 某个人独资企业性质的餐馆2023年度招收了10名工作人员,2023年度的 销售额为200万元,属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各项可以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为 50万 元。请计算该企业2023年度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及其附加,并提出纳税筹划方案。

筹划方案

该企业首先应当缴纳增值税:200×3%=6(万元)。应当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

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5×(7%+3%+2%)=0.72(万元)。

如果该企业在招用工作人员时选择下岗失业人员,每人每年可以抵扣6 000元的税 款,2023年度可以抵扣:6 000×10=60 000(元)。这样,该企业应当缴纳的增值税及其 附加6.72万元可以抵扣6万元,但0.72万元的附加仍需要缴纳。由此,该投资者即可少缴增 值税6万元。

【第10篇】税收筹划的概念和特点

税务筹划其实并不是一个新兴领域,它已经有十多年的发展历程了。自诞生起,它便经久不衰,因为税务成本的不可回避性,税务筹划一直死死地捏在企业的痛点上。但提起税务筹划,还是有很多人把它和买假发票、搞两套账联系在一起,其实这些不正规的手段不能叫税务筹划,那是偷税漏税。随着金税四期时代的到来,在“以数控税”的大背景下,税务机关征管能力会空前加强,那些不正规的手段一定会给企业带来巨大的风险。

那什么是真正意义上的税务筹划呢?我们来看一下税务筹划的定义——税务筹划,是纳税人在合理利用现有税务规则的前提下,为实现减轻税收负担和降低税收风险目的而对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行为进行的各种事先安排。

税务筹划,就需要筹划者对税务规则有深入、透彻地理解,有庖丁解牛式的解读和领悟。我们就把税务筹划的概念看作税务规则,来深入的、全方位地解读下这个规则。

一、税务筹划的主体、客体与内容

1、主体

“税务筹划,是纳税人……”说明税务筹划的主体是纳税人。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讲,税务机关也会根据需要进行一定的筹划,最常见的就是税务局今年的征收指标完成了,告知企业先不要交税。税务机关的这种筹划不具有市场价值,不属于我们讨论的税务筹划范畴。

2、客体

“对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行为……”这里体现出税务筹划的客体是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行为。

3、内容

“……进行的各种事先安排”体现出税务筹划的内容是各种安排。

二、税务筹划的特点

1、非违法性

“在合理利用现有税务规则的前提下”,意味着税务筹划需要在符合现有规则的前提下行事,税务筹划不能违反税务规则。也就是说税务筹划一定得是正规的,那些不正规的勾当,是容易被扫黄大队给扫的,不对,串台了,是容易被税务稽查的。税务筹划的底线就是要不违反现有的税务规则,之所以说是不违反,而不是说合乎规则,因为纳税筹划的方法中,有一些是体现着立法精神的,比如说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这里是体现着国家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的立法意图,企业通过加大研发投入来进行纳税筹划,这是和立法意图相一致的,也是国家鼓励的行为。但同时也有一些纳税筹划的方法是和立法意图相违背的,比如个人所得税是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制的,工资数额不同,可能就适用不同的税率,而企业通过人为调节工资额,使本应该适用高档税率的可以适用低档税率了,这些操作就是和立法意图相违背的,但这些操作是不违法的,也是正规的。税务筹划的底线就是不违法,逾越了这个边界,可能就迈入了偷逃税的深渊。

2、时效性

“利用现有税务规则”里有“现有”两个字,这里就体现了税务筹划的一个时效性特点。规则是随时变动的,随着时间的流逝,总有新的规则产生,也会有旧的规则不再适用,税务筹划就是要利用现行有效规则来进行筹划。同样的税务筹划手段,随着规则的变化,可能也就不再适用。

3、收益性

“为实现减轻税收负担和降低税收风险目的”明确说明了税务筹划的两个目的,一个是减轻税收负担,一个是降低税收风险,无论哪个目的,均体现了收益性的特点。需要说明的是,实践中存在着一种反向税筹现象,也就是企业故意地多交税,这并不是企业傻了,而是因为税收成本只是企业的成本之一,当税收成本与其他成本统筹考虑时,增加的税收成本可以有效减少其他方面的成本。典型的例子就是存在业绩对赌时,企业为了完成业绩指标,企业宁肯多做利润多交税,也要满足对赌条件,从而避免触发补偿条款。这种反向税筹是企业为了避免更大的损失,仍然体现着收益性的特点。

4、全局性

“对纳税人的各项涉税行为”,意思是指税务筹划并不是简单地针对某一个具体的税种进行筹划,它需要充分考虑各个税种之间的联动关系,不能在税筹时减少了这个税种的应纳税额,最终却导致另一个税种的应纳税额增加,典型的如只筹划增值划导致企业利润增加,从而增加了所得税的应纳税额。这里就体现出了税务筹划的全局性特点。

5、事前性。

“进行的各种事先安排”,这里的“事先”体现着税务筹划事前性的特点。纳税义务大多在合同签订时就产生了,而不是在事后的财务反映阶段。这就要求税务筹划必须在业务开展前即进行相关安排,包括交易对象安排、交易结构安排、付款方式安排等。

三、税务筹划的目的

从税务筹划的概念中我们可以看到税务筹划的目的有两个,一个是减轻税收负担,一个是降低税收风险。

减轻税收负担从风险角度理解可以认为是多交税的风险。企业为什么会多交税呢?一来可能是因为企业不知道有优惠政策可以享用。二来可能是因为企业没有进行税务筹划或没有进行恰当地税务筹划从而无法享用税收优惠政策。有的税收优惠政策是需要企业进行申报认定才能享用的,有些税收优惠政策是需要企业创造条件去符合税收优惠政策的要求后才能享用的。另外,税务筹划是需要注意很多细节的,企业税务筹划不当也会导致企业无法享用税收优惠政策。

降低税收风险中的风险主要就是指企业少交税的风险。可能有些企业觉得自己该交的税都交了,但企业可以扪心自问,我们的企业经不经得起有矛盾的员工尤其是财务人员的举报?经不经得起税务机关的稽查?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接下来便会有补交税款、滞纳金、罚款等一系列支出,严重的可能会让企业老板背上刑事责任,身陷囹圄。

税务筹划,大多都是对税务规则的利用,而利用规则就要深入、透彻地理解规则。税务筹划的每一个规则,都应该像剖析税务筹划概念一样去深度理解。

本文是根据本人于2023年10月20日在盈科直播间的讲课内容整理、补充而成的,后续还会有系列文章发布,将不定期更新,欢迎大家关注!

课程链接:

时间:2023年10月20日19:30-21:00

主题:企业经营全流程税务筹划

主讲人:刘旭旭,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税务师

课程简介:以企业设立、采购、生产、销售、经营成果分配为脉络,介绍税务筹划的基本理念、常用方法以及每个阶段需注意的筹划要点。

直播链接:

https://fuw.h5.xeknow.com/s/p8kfp

【第11篇】个人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梅梅谈税》专注于企业股权转让税务筹划!助力企业合理、合规、合法进行节税税收筹划!

临近年底、每个企业都会给自己企业的员工发放年终奖金、年终奖金也是能够做个税筹划的,正确的进行年终奖筹划,少则可以合规节税几千元,多则可以合规节税几万甚至几十万元。

小编先分享下个人工资薪金关于个税的缴纳方式:

个人薪金税额=(当年度工资薪金收入总额-5000元x一年12个月—当年五险一金的社保费用—各种专项附加速算扣除)x对应的税率—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个人薪金汇算清缴的时候,年终奖金的个税计税方法,一般有二种办法:纳税人应当将自身收入的实际数据和金额,分别进行测算,看哪种计算出的结果可以少缴个税,就选用这种方法来计算自己的个税、以及缴纳个税。

一、个人薪金的税收筹划

我们举个例子进行说明:张经理每个月固定薪水12000,五险一金每个月扣除1000左右,(假如不存在上面说到的其它专项扣除項目,参考具体的个税抵扣政策。)张经理的年终奖金为10000元。

1、年终奖金单独计算,不并入工资薪金。(不并入)

张经理的工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12000*12-5000*12-1000*12=72000,按72000去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张经理工资薪金当年度应该缴纳的个人薪金所得税为:72000*10%-2520=4680元

张经理年终奖金部分:10000/12=833.33(12为全年度月份数),按833.33去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税率为:3%,此税率档没有速算扣除数。

(有一个问题需要注意:五险一金扣除項目在个人薪金部分已经提前抵扣过,就不可以再做为张经理年终奖金的抵减项了。)

张经理年终奖金应纳税额为:10000*3%=300元

综合上面说到的两个部份,张经理在这一年度合计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4680+300=4980元

2、年终奖金合并工资薪金综合计算个税。(划入模式)

小编举例进行说明:

年度应纳税个人所得税额=12000*12-5000*12-1000*12+10000(年终奖金部分)=82000

82000部分去税率表中查得适用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

张经理当年度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为:82000*10%-2520=5680

3、从上面两种征收模式得出的计算结果来讲,4980少于5680,张经理如果采用”第一种不划入模式“的方法解决年终奖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张经理的年终奖金在申报交纳个税时应单独计算,不会划入工资薪金进行统一的汇总计算。

有两点需要特别注意:

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在进行汇算清缴时,尽管固定扣除的60000元,是5000×12个月计算出来的,但需要考虑张经理是什么时间入职的,工作的时间有没有满12个月,如果没满12个月按照12个月来进行计算的换存在着一定的不合理性

2、年终奖金如果单独计算个人所得税,不并入工资薪金汇总计算时:用年终奖的具体金额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再去找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不论张经理是什么时候入职的,在企业有没有满12个月,都是除以12个月再去找适合对应的个人所得税税率,而不是除以实际上班的时间有多少个月。

版权声明:文章转自《梅梅谈税》公众号,股权转让税务筹划请移步《梅梅谈税》!

【第12篇】如何进行税收筹划

01纳税人筹划法

纳税人筹划法是进行纳税人身份的合理界定和转化,使纳税人承担的税负尽量降低到最小程度,或直接避免成为某类纳税人。

1.纳税人不同类型的选择

个体工商户 独资企业

合伙企业 法人企业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人企业按照税法要求需要就其经营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法人企业对自然人股东实施利润分配,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不同纳税人之间的转化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类型纳税人在征收增值税时,计算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使用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实行进项抵扣制。

3.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

税法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而对于房产界定为房屋,即在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娱乐、居住或者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停车场、室外游泳池、喷泉等,不属于房产,若企业拥有以上建筑物,则不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将停车场、游泳池等建成露天的,并且把这些建筑物的造价同厂房和办公用房等分开,在会计中单独核算,从而避免成为游泳池等的法定纳税人。

02税基筹划法

1.控制或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

(1)税基推迟实现

(2)税基均衡实现

(3)税基提前实现

2.分解税基

通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

3.税基最小化

合法降低税基总额

03税率筹划法

1.比例税率筹划法

通过比例税率筹划法使得纳税人适用较低的税率。

2.累进税率筹划法

防止税率攀升:注意个人所得税、土地增值税等累进税制对税负的影响。

04 税收优惠筹划法

1.税收优惠

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

2.税收优惠的形式

(1)免税

(2)减税

(3)免征额

(4)起征点

(5)退税

(6)优惠税率

(7)税收抵免

3.创造条件适用优惠政策

【案例】霍尔果斯案例

全民关注的电影《战狼2》,2023年票房高达54.6亿元,雄踞票房榜首。导演兼主演吴某在新疆霍尔果斯成立了一家文化公司,即登峰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人企业。而霍尔果斯是目前为止税收优惠最全面的地方,最大的优惠就是好文化业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五年之内全免。

【案例解析】

按照《战狼2》54.6亿元的总票房来算,根据协议,吴某分得18.4亿元,如果没有享受税收优惠,那么本例按照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缴纳税款,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项目金额为2.7亿元。

根据国家税法,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则为:(18.4-2.7)*25%=3.93(亿元)

如果注册在霍尔果斯的企业应纳税款则为:(18.4-2.7)*0%=0

吴某通过霍尔果斯的安排节省了3.93亿元的企业所得税。

提示:通过以上安排,纳税人确实可以实现节税的目的,但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在进行税收筹划的过程中要尽量做到实质与形式相吻合,否则将可能会面临更大的税务风险。

05会计政策筹划法

1.分摊筹划法

无形资产摊销、待摊销费用摊销、固定资产折旧、存货计价方法、间接费用分配。

2.会计估计筹划法

有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一些项目不能精准计算,而只能加以估计,因此,在会计核算中,对尚在延续中、其结果未确定的交易或事项需要估计入账。这种会计估计会影响计入特定时期的收益或费用的数额,进而影响企业的税收负担。

06税负转嫁筹划法

税负转嫁筹划的操作平台是价格,其基本操作原理是利用价格浮动、价格分解来转移或规避税收负担。税负转嫁筹划能否通过价格浮动实现,关键取决于商品的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大小而jiag诶桥面。 分解的手法不拘一格,则更为巧妙。

1.税负前转筹划法

纳税人通过提高商品或生产要素价格的方式,将其所负担的税款转移给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

2.税负后转筹划法

纳税人通过降低生产要素购进价格、压低工资或其他方式将其负担的税收转移给提供生产要素的企业。

【案例】

白酒厂商生产的白酒产品是一种特殊的消费品,需要缴纳消费税。白酒厂商为了保持适当的税后利润,通常的做法是相应提高出厂价,但这样做一方面会影响市场,另一方面也会导致从价定率消费税与增值税的攀升。有没有实现税负转嫁的筹划办法呢。

【案例分析】

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酒厂设立独立的销售公司,利用增加流通环节的办法转税负。由于酒类产品的消费税仅在出厂环节计征,即按产品的出厂价计征消费税,后续的分销、零售环节不再缴纳。

这种情况下,引入独立的销售公司,便可以采取“前低后高”的价格转移策略,先以相对较低的价格卖给自己的销售公司,然后再由销售公司以合理的高价进行层层分销,这样便可在确保总体销售收入的同时降低消费税负担。

07递延纳税筹划法

1.推迟确认收入

不同的结算方式:委托代销

2.提前支付费用

需要支付的费用提前支付

【案例】

某造纸厂7月份向汇文文具店销售白纸板113万元(含税价格),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汇文商店10月份只汇来货款33.9万元。对此类销售业务,该造纸厂该如何进行税收筹划呢?

【案例分析】

此笔业务,由于购货方是商业企业,并且货款结算采用销售后付款的方式,因此可以选择委托代销模式,即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进行税务处理:该造纸厂7月份可以不计算销项税额,10月份按收到代销单位的销货清单后确认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

[33.9/(1+13%)]*13%=3.9(万元)

对尚未收到销货清单的货款可以暂缓申报、计算销项税额。如果不按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处理,则应计提销项税额:

[113/(1+13%)]*13%=13(万元)

因此,对此类业务,选择委托代销结算方式可以实现递延纳税。

08规避平台筹划法

在税收筹划中,常常把税法规定的若干临界点称为规避平台。规避平台建立的基础是临界点,因为临界点会由于“量”的积累而引起“质”的突破,是一个关键点。当突破某些临界点时,由于所适用的税率降低或优惠增多,从而获得税收利益,这便是规避平台筹划法的基本原理。

1.税基临界点筹划

起征点、扣除限额、税率跳跃临界点

2.优惠临界点

绝对数临界点、相对比例临界点、时间临界点

【案例】

李先生在北京市拥有一套普通住房,已经居住满1年零10个月,这时他在市区找到一份薪水很高的工作,需要出售该住房,李先生应该如何筹划呢?

【案例分析】

增值税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部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适用北上广深四个城市)。显然,如果李先生再等2个月出售该住房,便可以适用购买满2年享受增值税免征待遇,而如果马上出售,须按照5%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因此,最好是将住房在2个月后再转让。

当然,如果这时遇到合适的买主,也可以出售,即变通处理,利用时间临界点筹划方法,可以采取和买主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远期合同(2个月之后正式交割房产);另一份是为期2个月的租赁合同。这样买主可以马上住进去,房主也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待遇。

09资产重组筹划法

1.合并筹划法

是指企业利用并购及资产重组手段,改变其组织形式及股权关系,实现税负降低筹划方法。

(1)企业合并可以进入新的领域、行业,享受新领域、新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2)并购大量亏损的企业,乐意盈亏补抵,实现成本扩张;

(3)企业合并实现关联性企业或上下游企业流通环节减少,合理规避流转税和印花税;

(4)企业合并可能改变纳税主体的性质,譬如由小规模纳税人变为一般纳税人,由内资企业变为中外合资企业;

(5)企业合并可以利用免税重组优惠政策,规避资产转移过程中的税收负担。

2.分立筹划法

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立的企业,被分离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实现企业的依法拆分。分立筹划法利用拆分手段,可以有效地改变企业规模和组织形式,降低企业整体税负。

(1)分立为多个纳税主体,形成有关联关系的企业群,实施集团化管理和系统化筹划;

(2)企业分立将兼营或婚姻销售中的低税率或零税率业务独立出来,单独计税,降低税负;

(3)企业分立使适用累进税率的纳税主体分化成两个或多个适用低税率的纳税主体,税负自然降低;

(4)企业分立增加了一道流通环节,有利于流转税抵扣及转让定价策略的运用。

10业务转化筹划法

业务转化筹划法手段灵活,注入购买、销售、运输、建房等业务,无形资产转让可以合理转化为投资或合营业务……

【案例】

科研人员张某发明了一种新技术,该技术申请了国家技术专利。由于该专利实用性强,许多企业拟出高价购买。其中,甲公司开出了100万元的最高价。这种情况下,张某是否应该转让其技术专利呢?

【案例分析】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相关规定,转让专利技术是销售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这里所说的“技术”包括专利技术和非专利技术。申请免征增值税合同须经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认定并出具审核意见证明文件,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查。

根据新个人所得税的相关规定,转让专利使用权属于特许权属于特许权使用费收入,应计入综合所得,参与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取得该笔收入时应预交个人所得税为:

100*(1-20%)*20%=16(万元)

如果采用业务转化筹划技巧,张某不转让技术专利使用权,而是将技术专利进一步开发,以技术服务的形式将专利技术应用于甲公司生产经营中。按甲公司的经营状况测算,张某每年预计可从甲公司获取10万元技术服务收入。

若张某愿意采取技术服务形式,则其所负担的个人所得税实现递延缴纳:

(1)纳税人提供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2)按照个人所得税有关规定,个人取得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得,应于取得所得的当月按照20%的比例税率预缴个人所得税,同时并入综合所得于年终汇算清缴。张某应预交个人所得税10*20%=2(万元)。这种筹划法主要好处在于可以递延纳税。

若采用技术投资入股形式。技术投资入股的实质是转让技术成果和投资同时发生。按照财税[2016]36号文相关规定,转让技术成果是销售无形资产,免征增值税。根据[2016]101号文,个人技术投资入股,被投资企业支付的对价全部作为股票(权)的,企业或个人可选择适用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经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投资入股当期可暂不纳税,允许递延至转让股权时,股权转让收入减去技术成果原值和合理税费后的差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13篇】房地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

近些年我国的房地产行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就行业特点而言,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建设过程本身具有复杂性,需要房地产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

而房地产开发的建设周期长,并且房地产企业在经营活动中也需要考虑诸多税种的影响,如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的印花税等。

税收筹划则是指企业在遵守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企业的一系列经营活动做安排与筹划,达到降税负的目的,对于企业长远发展的意义重大,值得关注。

房地产行业与国家财政挂钩的费用,主要有两项:一是土地出让金,二是与房地产有直接关系的税。

目前来看,土地出让金是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2023年全国土地出让金8.4万亿,占地方本级财政收入的84%。

不过,从长远来看,随着城镇化进程放缓,新房成交逐步萎缩,未来地方财政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势必也会随之减轻。

那么,与房地产行业有关的税费,将成为财政要抓的重点。与房地产有直接关系的税,包括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中,土地增值税是最主要的税费。

房地产企业该如何做好税收筹划?

今天给大家分享一些筹划思路。

利用土地临界点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如果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话,免征土地增值税。

普通住宅的标准为:住宅小区的建筑容积率在1.0 以上,单套建筑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各省市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浮动。

因此,企业建造普通标准住宅进行出售的话,如果增值额略超20%这一临界点,就应当适当降低销售价格,以达到免税标准。

增加可扣除的项目

上一条说到,土地增值税在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增值率不超过20%的情况下可以免征。如果企业的增值率超过20%临界点较多的话,可以通过增加扣除项目,使得房地产的增值率不超过20%,从而享受免税待遇。

利用不同的利息扣除方式

虽然现行政策限制贷款流入房地产,但只要是房地产开发,就肯定会涉及到大量贷款。关于利息支出的扣除,我国税法规定了一些限制。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财务费用中的利息支出,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

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

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也就是说,要么提供金融机构证明,要么在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的限度内据实扣除;要么与其他费用一起,按税法规定在房地产开发成本的10%以内扣除。

这两种不同的扣除方式,给了企业税收筹划的空间。一般来说,所发生的能够扣除的利息支出占税法规定的开发成本的比例,如果超过5%,则提供证明比较有利;如果没有超过5%,则不提供证明比较有利。

政府代收费用的处理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售房时代收的各项费用,如果代收费用是计入房价中向购买方一并收取的,可作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计税;如果代收费用未计入房价中,而是在房价之外单独收取的,可以不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

对于代收费用作为转让收入计税的,在计算扣除项目金额时,可予以扣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在计算增值额时不允许扣除代收费用。

企业是否将该代收费用计入房价,对于企业的增值额不会产生影响, 但是会影响房地产开发的总成本,也就会影响房地产的增值率,进而影响土地增值税的数额。

利用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纳税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住房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财税〔2008〕137号)。

除了这些法定的政策以外,还有很多政策性的减免。

开发多处房地产时的核算方式

房地产公司在同时开发多处房地产时,可以分别核算,也可以合并核算。这两种方式所缴纳的税费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合并核算的税收利益大一些。但如果开发项目中同时包含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分别计算增值额的收益会更大。

分解房地产销售价格降低税率

房地产销售所负担的税收主要是土地增值税和所得税,而土地增值税是超率累进税率,即房地产的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税率也越高。

因此,如果有可能分解房地产销售的价格,从而降低房地产的增值率,则房地产销售所承担的土地增值税就可以大大降低。

由于很多房地产在出售时已经进行了简单装修,因此,可以从简单装修上做文章,将其作为单独的业务独立核算,以降低所适用的税率。

.转换房产税计税方式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两种方式计算出来的应纳税额有时候存在很大差异。企业可以适当将出租业务转变为承包业务,从而避免采用依照租金计算房产税的方式。

来源:今日观察员

【第14篇】所得税的税收筹划

近年来,随着税收筹划的日益普及,由于税收筹划的安全性和可操作性,许多高收入个人会要求合理合法的税收筹划。那么,个人所得税筹划的思路和方法有哪些呢?下面就带你浏览一下这篇文章吧!

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与方法

一般来说,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有基本的思路和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个人所得税筹划的基本思路

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提高员工福利水平,降低名义收入;

(2)平衡月工资收入水平;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2.个人所得税筹划的主要方法

具体来说,这些方法主要包括:

(1)通过非货币支付减少个人工资名义收入。我国政府对纳税人的工资薪金征税时,只是按照固定费用扣除标准扣除。所以工资越高,交的税就越高。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纳税人所在的企业可以通过提供一系列福利待遇(包括住房、食堂、班车等)来弥补。),从而减少个人工资的名义收入和税收支出。

(2)平衡年度工资收入,避免工资薪金收入大幅波动。由于工资薪金适用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其特点是收入越高,边际税率越高,税式支出增加越大。因此,如果员工的收入因一次性收入而在不同时期波动较大,有的月份过高,有的月份过低,就容易造成员工在收入高的月份被征收较高的个人所得税税率。

(3)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降低税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企业和个人按照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比例提取和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不计入个人当期工资、薪金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所以企业为了减少纳税,也可以和员工约定提高住房公积金、社保、医保等的基数。以减少个人所得税的缴纳。

以上就是兴悦达助力财税小编对个人所得税税收筹划的基本思路与方法的详细解答,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公司注册,代理记账的小知识,欢迎大家关注小编,小编会持续更新的。

【第15篇】企业所得税税收筹划方案

《税晓通》专注于园区招商、企业税务筹划,合理合规助力企业节税!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是非常有必要的,税务筹划不是偷税漏税,而是提前对企业的业务进行划分,将企业的利润进行投资,合理的利用一些税收优化政策,在合理合规的情况下进行税收筹划,实现企业的利润最大化。

企业一般是因为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一些成本发票难以取得,导致企业账面利润虚高,企业需要缴纳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进一步增加,企业的利润就减少了,企业的实际周转资金变少,企业可能完税后,根本不赚钱,甚至于企业是亏损的。

那么企业税负重,常见的税收筹划方案有哪些?

一、企业可以合理地选择纳税人身份,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不同的身份需要缴纳的税种税率不同,比如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6%、9%、13%。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税率3%(目前减按1%征收)

二、企业可以合理地利用不同的组织形式,不同的组织形式需要缴纳的税款也不同,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跟有限公司相比,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就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通过改变会计处理方法达到税收筹划的目的,选择不同的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年限、方法的选择等,达到多扣费用、成本,缩小应纳税所得额,从而达到当期少纳税的目的,提高企业的利润

四、企业还可以选择延递纳税的方式来实现降低企业的税负的目的,通过处理使得当期的会计所得大于应纳税所得,出现递延所得税负债,即可实现纳税期的递延,获得税收上的好处。

五、企业合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除去国家每年出台的普惠性政策,还可以利用地方性的税收优惠政策,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会出台一些税收优惠政策,降低企业税负压力。

具体财政扶持奖励政策:

园区在地方财政留存的基础上对企业进行高额的财政奖励返还,企业增值税地方财政留存50%,企业所得税地方财政留存40%,奖励比例75%-90%,企业当月纳税,财政奖励次月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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