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负担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收负担的影响因素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1.税收负担转嫁与税收负担归宿的区别是什么
税收负担转嫁是税收负担不断地运动过程,纳税人通过该运动将自己缴纳的税款转嫁给实际负税人的过程。
税收负担归宿是对纳税人和负税人而言,纳税人是法律上规定的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负税人是实际承担税务的一方。由此,税务负担归宿包括:法定税收负担和经济税收负担。
2.税收转嫁是如何发生的,其受哪些因素的影响?
政府征税会影响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这时利益机制就发生作用,纳税人会想方设法地将这部分损失转移出去,因此就会产生纳税人与负税人的分离,税收在纳税人和负税人之间发生再分配,由此就发生了税收转嫁。
税收转嫁一定会发生吗?不一定。税收负担能不能转嫁以及转嫁多少最主要的是看供需弹性的影响。
3.税收负担转嫁程度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主要包括:供需弹性、市场结构、税种的性质、征税范围。
税收负担转嫁程度衡量工具是供给曲线和需求曲线。
供需弹性的结论是:哪条曲线越有弹性,对价格的敏感性越强,就不容易被转嫁。
市场结构包括:完全竞争市场、完全垄断市场、寡头垄断市场、垄断竞争市场。
完全竞争市场需要在征税一定缓冲期后重新完成税负的转嫁,转嫁不是由单个厂商的力量决定,而是由整个行业决定。完全竞争市场的分担程度依然要看弹性程度。价格由市场供需决定,厂商只能被动地接受价格。
完全垄断市场:首先厂商有绝对的定价权,一般按照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入来确定价格;其次政府征税使企业调整产量到新边际收入和边际成本的交点处,价格也对应增加;最后厂商和购买者分摊税收负担,分担程度仍然取决于弹性大小。
税种的性质:一般认为商品税比较容易转嫁,所得税和财产税不容易转嫁,因为商品税与经济交易直接联系,商品税有增值税、消费税、销售税、关税、周转税、劳务税。
税收筹划是指纳税人站在企业战略管理的高度,在符合国家法律及税收法规的前提下,选择最优涉税方案,处理生产、经营和投资、理财活动,以实现企业价值或者股东财富最大化的一种企业涉税管理活动。
每个企业要合法避税,必须做好税收筹划。不过税收筹划是一项非常庞杂的工作,从业者不仅需要熟知各项法律条款政策,还需要具备专业知识技能与素养。今天创易君就和大家分享一下,关于税收筹划的一些基本方法。
纳税人筹划法
1、纳税人有哪些类型?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法人企业
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的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法人企业按照税法要求需要就其经营利润缴纳企业所得税,若法人企业对自然人股东实施利润分配,还需要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2、不同纳税人之间如何进行转化?
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种类型纳税人在征收增值税时,计算方法和征管要求不同。一般纳税人实行进项抵扣制,而小规模纳税人必须按照使用的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且不实行进项抵扣制。
3、如何避免成为法定纳税人?
税法规定,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房产,而对于房产界定为房屋,即有屋面和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娱乐、居住或者储藏物资的场所;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停车场、室外游泳池、喷泉等,不属于房产,若企业拥有以上建筑物,则不成为房产税的纳税人,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企业在进行税收筹划时可将停车场、游泳池等建成露天的,并且把这些建筑物的造价同厂房和办公用房等分开,在会计中单独核算,从而避免成为游泳池等的法定纳税人。
税基筹划法
税基式纳税筹划法是指纳税企业用过缩小税基的方式来减轻纳税的筹划方法。应纳税额是计税依据乘以税率得出来的,所以想要降低纳税额。主要就是要减少税基。在税率不变的情况下,税基越小,纳税人实际缴纳税款越少。
那么税基筹划法具体要怎么操作呢?
1、控制或安排税基的实现时间
(1)税基推迟实现
推迟税基实现时间可以获得递延纳税的效果,获取货币的时间价值,等于获得了一笔无息贷款的资助。在通货膨胀的环境下,税基推迟实现的效果更为明显,实际上是降低了未来支付税款的购买力。
(2)税基均衡实现
税基均衡实现即税基总量不变,在各个纳税期间均衡实现。在使用累进税率的情况下,税基均衡实现可实现边际税率的均等,从而大幅降低税负。
(3)税基提前实现
提前实现税基即税基总量不变,税基合法提前实现。在减免税期间,税基提前实现可以享受更多的税收减免额。
2、分解税基
通过分解税基,使税基从税负较重的形式转化为税负较轻的形式。
3、税基最小化
税基最小化即通过合法降低税基总量,减少应纳税额或者避免多缴税。
【案例-税基最小化】
某日用化妆品厂,将生产的化妆品、护肤护发品、小工艺品等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每套消费品由下列产品组成:化妆品包括一瓶香水120元、一瓶指甲油40元、一支口红60元;护肤品包括两瓶浴液100元、一瓶摩丝32元;化妆工具及小工艺品10元、塑料包装盒5元。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30%,上述价格均不含税。
该企业从税收筹划的角度思考,采用成套销售是否有利?
成套销售应交消费税:(120﹢40﹢60﹢100﹢32﹢10﹢5)×30%=110.1(元)
先销售后包装消费税:(120﹢4000﹢60)×30%=66(元)
由此可见,如果改成“先销售后包装”方式,每套化妆品消费税税负降低44.1元,而且增值税税负仍然保持不变。
因此,企业从事消费税的兼营业务时,没有必要成套销售的,最好单独销售,尽量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
税率筹划法
税率是决定纳税人税负高低的主要因素之一。一般情况下税率低,应纳税额少,税后利益就多;税率高,应纳税额多,税后利益就少。但是税率低不一定等于税后利益最大,所以对税率进行筹划,可以寻求税后利益最大化的最低税负点或者最佳税负点。
税率筹划法分几种?
(1)比例税率筹划法
比例税率是指对应同一征收对象,不分数额大小,规定相同的征收比例。我国的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采用的是比例税率。一种税种会有不同的比例筹划,比如,我国的营业税有3%、5%、20%的税率。可以对比例税率进行筹划,进行最佳的税负点。
(2)累进税率筹划法
累进税率又分为超额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全额累进税率。
超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收对象按照数额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级,每一等级分别规定一个税率,税率依次提高;但纳税人的征收对象则以所属等级同时使用几个税率分别计算,将计算结果相加得出应纳税额。我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采用此方法。
超率累计税率是指按照征税对象数额的相对率划分为若干级差,分别规定相应的差别税率,相对率每超过一个级差,对超出部分按照高一级的税率计算征税。我国土地增值税征收采用此方法。
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按照征收对象的全额来确定所属等级,征税对象的全额都按照高一级的税率计算税款。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比较,有三个特点:①计算较简便;②取得的税收较多;③负担不尽合理,主要变化在累进分界点上下负担悬殊。
【案例-全额累进税率】
某纳税人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万元,适用税率是27%,应纳税是27000元。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是100001元,适用税率是33%,应纳税是33000.33元。所得额超过1元,应纳税额超过33000.33﹣27000=6000.33元。如果通过合法合理的安排,减少1元的所得额,就会少纳税6000.33元。
税收优惠筹划法
1、税收优惠是什么?
特殊行业、特定区域、特定行为、特殊时期的税收优惠。
2、税收优惠的形式有哪些?
(1)免税
(2)减税
(3)免征额
(4)起征点
(5)退税
(6)优惠税率
(7)税收抵免
【案例】
某公司满足小微企业的认定条件,2023年情况如下:收入150000元,成本支出100000元。
企业所得税:50000×25%×20%=2500元
若是个体户个人所得税:50000×10%﹣1500=3500元
此案例就是产业税收优惠政策,因为某公司满足的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比个人所得税少缴纳1000元。
税收筹划对于公司的经营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有利于企业经济行为有效率的选择,增加企业可支配收入,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有利于实现国家税法的立法意图,充分发挥税收杠杆作用,增加国家收入。
税收负担的含义
税收负担:简称“税负”,是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所承受的经济负担。税负不一定表现为税率。
宏观税收负担:是从国民经济总体看的税收负担水平,反映一国社会成员税收负担的整体状况。简单表示为:税收收入/gnp(gdp)
微观税收负担:是从纳税人个体看的税收负担水平,反映具体纳税人因国家课税而做出的牺牲。一般表现为所得税负担、流转税负担、总的企业综合税收负担。一般是为了比较个体之间的税负差异。
名义税收负担:从税制规定看的纳税人应承担的税收负担水平,表现为纳税人依据税法应向国家缴纳的税款与课税对象的比值。这是从税收制度来看的。
实际税收负担:在税收征管过程中考虑影响纳税人向政府实际缴付税款的各种因素后,纳税人实际承受的税负水平,一般表现为纳税人实际纳税额与课税对象的比值。
合理的税负水平
合理的税负水平可以从经济发展标准和政府职能标准来判断。
1,经济发展标准。
税收负担影响纳税人的收入水平,进而影响经济主体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以及投资和消费水平。因此,一般来说,税收负担水平过高,是不利于经济增长或发展的。对此,从斯密、萨伊到现代供给学派的理论,都对轻税政策与促进经济发展的关系,作了较为深入的分析。
美国供给学派代表人物阿瑟·拉弗所提出的“拉弗曲线”较为形象地说明了经济发展、税收收入和税率之间的内在联系。(拉弗曲线说明了:取得同样规模的税收收入,可以采取低税率和高税率两种税率结构,顶点即税收最大化是一个范围,不一定是50%。)
2,政府职能标准。
筹集财政资金,满足政府需要,是税收的基本功能。政府的职能范围不同,对税收的需要量也不一样。因此,一国整体税负水平的高低,还要视政府职能范围的大小而定。
从各国的实践来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政府职能范围会有所扩大,公共支出需要也不断增加,而税收作为筹集财政资金的主要手段,相应呈现了一种日益增长的趋势。尤其对于发展中国家,由于政府面临着经济建设、社会管理、宏观调控等艰巨任务,税负水平随经济增长而逐步提高是必然的。但在经济发展达到一定高度后,税负水平也会出现相对稳定的状态。
税负转嫁与归宿
税负转嫁:是指纳税人将其所缴纳的税款以一定方式转嫁给他人承受的过程。
税负转嫁方式包括以下几种:
1,前转:即纳税人在经济交易过程中通过提高其所提供的商品或生产要素的价格的方法,将其所缴纳的税款向前转移给商品或生产要素的购买者或最终消费者负担的一种方式。也叫顺转或向前转嫁,是税负转嫁最典型和最普遍的方式,多发生在流转税上。
2,后转:即纳税人在经济交易过程中通过压低生产要素的价格,将税负转嫁给生产要素的提供者或生产者的一种方式。又称逆转或向后转嫁。
3,消转:即在现实经济生活中,转嫁形式不可能是纯粹的前转或后转,往往是同一税额,一部分通过前转转嫁出去,另一部分则通过后转转嫁出去。
4,税收资本化:也称为“资本还原”,即生产要素购买者将所购买的生产要素(主要指土地、房屋、机器设备等)未来应纳税款,通过从购入价格中预先扣除(即压低生产要素的购买价格)的方式,向后转移给生产要素的出售者的一种方式。
影响税负转嫁的因素包括:税种因素、商品的供求弹性以及课税范围三种因素。
1,税种因素:
税负转嫁与商品价格变动存在直接关系,因此,对于课税对象与商品价格的联系较为紧密的税种,其税负较容易转嫁,而与商品价格的联系不密切或不直接的税种,其税负则较难转嫁。
一般来说,商品课税容易转嫁,如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关税等,而所得课税难以转嫁,如个人所得税和公司所得税。
2,商品的供求弹性:
商品的供求弹性:是指商品价格变动对商品供给或需求量变动的影响程度,具体为商品价格变动程度与商品供给量变动程度(供给弹性)或与商品需求量变动程度(需求弹性)的比值。
从税负转嫁的角度看,对供给弹性大的商品课税,税负较易转嫁,相反,则税负较难转嫁;对需求弹性小的商品课税,税负较易转嫁,相反,则税负较难转嫁。烟酒的需求弹性较小,其税负容易转嫁。
当供给弹性大于需求弹性时,销售方的大部分税负可以转嫁出去;而供给弹性小于需求弹性时,销售方的大部分税负只能由自身承受。在个别情况下,若供给弹性等于需求弹性,则税负由销售方和购买方等量承担。
3,课税范围:
一般来说,课税范围广的商品税容易转嫁,课税范围窄的难以转嫁。若一种税对所有商品都同等课征,购买者无法找到不征税的替代商品,只能接受应因课税而形成的商品加价,因而税负容易转嫁;若一种税只对部分商品课征,且购买者可以找到不征税的替代商品,则这种税的税负难以转嫁。
研究税负转嫁与归宿的意义:税负转嫁是与商品经济活动相联系的一种经济现象,因此,对税负转嫁与归宿进行分析构成了税收理论的一项重要内容。研究税负转嫁和归宿问题,不仅能了解税负的运动过程和最终的分布状态,明确因政府课税而引起的各经济主体之间的利益关系变化,以及这种变化对社会经济活动产生的影响,同时对制定税收政策和设计税收制度也是十分重要的。
税负转嫁与归宿:局部均衡分析
1,由于存在供给弹性,政府对生产商的征税,会使生产商在既定需求下减少产量,从而使供给曲线上移,商品市场出现新的均衡。在新的均衡中,均衡价格由p0上升至p1,均衡产量则由q0下降至q1,这是政府征税对市场的扭曲。
2,与税前均衡相比,消费者剩余减少的面积为梯形p0e0e1p1,生产者剩余减少的面积为梯形p0e0cb,政府的税额为矩形cbe1p1的面积。税后社会福利(总剩余)减少了⊿be0e1(哈伯格三角形),这就是我们在税收原则中分析的额外负担。
3,政府征税后,由于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的共同作用,商品的均衡产量与均衡价格发生了变化。这时,从税负的归宿来看,政府对生产商的征税额(矩形cbe1p1的面积)由生产商与消费者共同分担,消费者负担的税额为矩形p0ae1p1的面积,生产商负担的税额为矩形 p0abc的面积。这实际上等于生产商通过提高商品售价将一部分税负转嫁给了消费者,是一种顺转。
4,生产商与消费者分担税负的比例是由各自的价格弹性决定的,用公式表示为 :
ts/td=ed/es
上式中,ts、td分别代表生产商与消费者负担的税负,es、ed则分别是供给弹性与需求弹性。从公式中我们可以看出,生产商与消费者负担的税额比例是他们的价格弹性之比的倒数。
如果政府对消费者征税,在其他条件(征税幅度、供求弹性)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局部均衡分析,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即与对生产者征税相比,均衡产量水平、社会的额外负担额不变,供求双方的剩余减少幅度、税负分担份额不变,唯一改变的是均衡价格,此时,它不是上升,而是下降,但下降的幅度与先前上升的幅度相同。即税负转嫁是一种逆转。
“无关性定理”:即在完全市场竞争中,均衡产量水平、交易主体的税负和额外负担与政府选择的征税对象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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