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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管服税收征管调研(11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25 21:25:03 热度:6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1篇优质的放管服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放管服税收征管调研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放管服税收征管调研

【第1篇】放管服税收征管调研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了解福建省增值电信企业经营情况,征集企业意见建议,近日,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黄子河带队赴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展“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增值电信行业高质量发展”专题调研。

黄子河一行首先参观了中国福建vr体验中心,了解了vr相关新技术在教育、游戏、家居、旅游等多领域的新应用发展情况,体验了网龙公司研发的系列vr新技术、新产品。

期间,黄子河与企业开展座谈,详细了解企业增值电信业务发展历程和未来业务发展计划,听取企业当前业务发展遇到的制约因素以及在惠企政策、人才保障等方面的需求,共同研讨如何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以更优营商环境培育、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增值电信企业高质量发展。

黄子河表示,近年来,省通信管理局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压缩增值电信业务审批时限,目前审批时长已缩短为法定时限规定的30%,后续还将进一步研究优化电信业务审批制度,着力为企业“减负松绑”。同时指出,福建网龙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福建本土互联网行业的龙头企业,要积极发挥龙头引领作用,为数字福建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第2篇】税收放管服改革分类

本微讯 今年以来,临洮县税务局结合“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任务事项,因地制宜,从放、管、服“三向”发力,推出一系列务实便民办税措施,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释放市场主体活力。

“放”出活力,减负成效再提升

按照市税务局“春风行动”有关安排,临洮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优化享受方式”“拓展网上办税”“关注特殊群体”“提速退税办理”等10类任务事项,从细落实百条具体措施,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带来办税新体验。

针对纳税人享受政策上的“赌点”,大力推行备案改备查、“不来即享”等举措,依托电子税务局实施 “自行申报、网上处理、先行享受、后续监管” 的税收优惠政策享受模式,确保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切实为纳税人缴费人减负。“以前办理退税需要提交各类复印资料,审核时间长,现在不仅实现‘无纸化’而且第二天就收到退税,真的是便捷了很多。”恒通会计公司王女士办理完一笔退税业务后高兴地说道。

“管”出动力,征管效能再提高

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工作中,积极落实分类分级管理,科学配置现有征管资源,进一步强化对金融、房地产、建筑业、制造业等重点行业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征管效能进一步得到提升。

为全面落实“精细服务”工作要求,针对建筑业重点项目涉税需求,全面推行“项目管家”服务。切合实际,组建“项目管家”团队,建立“征集需求、按需服务、全程监管、风险防控”于一体的全流程税收管理服务机制,为项目提供个性化、精准化的涉税服务和政策支持。“税务局的精心指导给了我们极大的支持,有效降低了涉税风险,大幅度提高了施工效率。”定临高速施工方中铁八局负责人朱光德满意地表示。

“服”上尽力,营商环境再优化

为进一步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临洮县税务局聚焦办税便利化改革,大力推行电子税务局、app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模式,采用立体化宣传辅导,帮助纳税人缴费人熟练掌握“非接触式”办税实操,全方位提高办税效率。与此同时,倾力关注特殊办税人群,坚持推动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服务方式并行,针对老年人等特殊群体创新推出“授权办”“上门办”等办税举措,确保服务对象无漏洞。

在推进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税降费政策落实落细工作中,积极落实“不来即知”服务,通过举办纳税人学堂、在线辅导、上门“一对一”服务等方式,开展分层分级、多种形式的滴灌式政策宣传,确保优惠政策直达快享。针对小微企业发展,重点落实“春雨润苗”行动,为小微企业“送政策、优体验、助成长”,建立助办工作机制、推行寄送“幸福账单”等“惠苗”“助苗”“护苗”措施,切实助力小微企业行稳致远、发展壮大。

【第3篇】税收征管中的放管服

重庆作为中央确定的五个税收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如何适应征管体制改革和税制改革需要,全面落实“放管服”。成为了所有纳税人热切关注的新亮点。

今天,不妨跟着渝小娜,

一起去听听重庆市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黄玉林,

解读重庆在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上的创新作为

一、16字思路,“三步走”部署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重庆市委、市政府提出了建立'五大体系'的改革要求,即权责清晰的税费征收体系、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体系、科学严密的税收征管体系、现代化的税收共治体系和廉洁高效的组织体系。重庆地税围绕其建设,确立了“吃透精神、搞好试点、平稳过渡、精准实施”的16字工作思路,作出了“三步走”的总体部署。

其中,“平稳度过”,确保改革有序实施显得尤为重要。

为此,重庆市地税采用了“弹钢琴”的方法,点面结合、统筹解决发展中的问题,用改革带动和推动各项工作。总共制定了84改革项目,其中10确定为“重点项目”,优先实施;其中7作为重庆特色的“创新项目”择机推广。同时,还选取10个单位示范改革项目,10个单位试点机构改革,不断总结改革经验,不断完善改革思路,提高改革整体效能,扩大改革效应。

、什么是“三步走”部署?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为有序推进各项改革任务完成,经调研、论证,结合地税实际将改革任务分三步走。

第一步:2023年,开展综合改革试点,到年底摸索出构建现代税收管理模式的经验。这一步目前已全面完成

第二步:2023年,全面深化五大体系建设,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实到位,为实现税收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正在进行中,目前五大体系建设已全面展开。

第三步:争取2023年前,各项制度体系全面建立,提前建成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匹配的现代税收征管体制,确保税收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为全国税务系统推开全面改革提供综合性改革经验。

三、征管体制改革成效及经验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改革以来,重庆地税突出重点狠抓改革。目前,各项工作进入“快车道”,71项改革事项已完成,占84项改革任务的85%,13项改革事项全力推进中,重庆地税事业实现了“四提升”

一是纳税服务的12项改革事项百分百完成,全新的纳税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纳税人办税更便利,“获得感”持续提升。

二是风险管理、数据交换取代传统“人盯户”“票管税”,数据管税成为新常态,税收征管质效显著提升。

三是通过金税三期工程把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执法、国地税合作等“规范”镶嵌在软件中,固化工作流程,实现不规范操作有提示、违法行为有阻断、处理流程有跟踪,智慧税务建设质量明显提升。

四是厘清税务机关各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权责清晰、配置科学、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税务组织架构不断完善,队伍活力全面提升。

2023年12月16日,重庆地税召开征管体制改革试点推进会,总结推广改革经验和试点成果。巴南区地税局重新设定岗位职责、梳理工作流程,建立了纳税服务体系、风险管理体系、执法监督体系,形成一系列操作手册,打造了全新征管新模式。璧山区地税局建立自然人税收信用评价体系,制定办法、开发软件,对欠税单位、非正常户法定代表人和“两代表一委员”候选人进行税收信用评价。万州区地税局探索了行政强制从申请、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到科学实施、拍卖变卖的完整流程,使用了全过程记录等先进的执法手段,运用说理式文书,让被执行人心服口服。九龙坡区地税局税种管理、合川区地税局非税收入管理、永川区地税局内控机制建设,也迈开步子、蹚出路子,具有较高的推广价值。

四、“放管服”的三管齐下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重庆地税将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作为征管体制改革的“先手棋”,为企业“松绑”,为市场“腾位”。

在“放”上做实,制定“清”、“简”、“控”的实施方案,推进简政放权工作。同时,主动作为,推行机构改革,优化部门职能职责,合理配置人力资源。

在“管”上转型,依托大数据,积极实践“信用管税、信息管税、合作管税”新模式,抓好事中事后管理,用“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分类分级管理”,取代传统的人海战术,防范税收流失。

在“服”上创新,构建全职能纳税服务中心,统筹管理全部纳税服务工作,全面实现“一窗通办”,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办理,实现办理时限承诺制等9个方面的便利化措施意见,提升了办税效率。

五、“3×3”工作机制力挺简化放权改革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在简政放权改革中,重庆地税确立“3×3”工作机制,保证权力既“瘦身”,又“不反弹”。

三项措施“确权”,一是清理政策文件,废止了59项不利于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二是清理涉税证明,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19项涉税证明,一律取消。三是清理审批权限,将所有减免税、资格认定事项,由事前审批调整为事后备案管理,仅保留4项税务行政许可事项。

三项措施“放权”,一是简化管理层级,取消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困难减免等7项审批权,将135项依申请事项,由税务机关、税务所前移办税服务厅,实行窗口统一受理。二是简化资料报送,通过税务身份认证的纳税人,免报纸质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办理许可类、认定类涉税事项,不再要求重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三是简化审批流程,对68万商事主体全面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和“两证”整合改革;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次数,对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税费,实行按季申报和免于零申报;对小型微利企业,实行按季度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项措施“控权”,一是建立内控工作机制,对政策制定、税收执法、行政管理和廉政风险进行有效防控,确保放而不乱。二是建立绩效管理机制,对行政审批工作,从组织领导、运行机制、电子监察、监督评议和创新创优等5方面38项指标,进行评价考核,确保审批效率。三是建立督查追究机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超时审批责任追究机制,对由于相关环节、部门工作不到位导致审批超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执法责任。

六、“互联网+”助力管税实践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互联网+”时代,大数据的应用在地税工作中作用愈加突出,尤其是“信用管税、信息管税、合作管税”等方面的实践。

信用管税方面。我们利用“金三税收系统”及互联网,拓宽税收管理思路,通过制度保障平台的建设,将纳税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纳入信用评价范围,初步建立自然人信用管理体系以及相应的大数据。

信息管税方面。以《地方税收保障办法》为依托,强化与财政、人社、国土等部门的涉税信息分享、交换、协作,拓宽信息采集渠道,让“大数据”为税收征管、税务稽查、纳税评估、风险管理等工作提供支撑。

合作管税方面。运用“互联网+”思维,探索建立的多部门协同治税机制,建立健全了“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格局,拆除部门综合治税的“隔离墙”。

七、纳税人尽享科技办税之便利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改革以来,重庆地税坚持从纳税人需求出发,推出5类16项便民办税举措,打造“互联网+税务”服务品牌,让纳税人尽享科技办税的便利。

一是实施国税地税联合服务。国税、地税共建办税服务厅,实行“六统一”服务。推行“前台一家受理、后台分别处理、限时办结反馈”服务模式,基本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税”,纳税人排队时间平均缩短近40%。整合升级国地税纳税服务热线,为纳税人提供政策咨询、办税指南等12项服务,满足纳税人多样化的咨询需求

二是打造高效便捷的智能办税系统。全新开发的电子税务局,已向纳税人提供申报缴款、网上涉税事项申请、涉税资料报送、涉税信息查询、系统设置等5部分39个功能。启用二维码和电子印章,相关涉税服务实现了“非接触、无纸化、全市通、网上办”。积极推行财税库银联网缴税、多元化申报缴税方式,达到纳税人足不出户就办税的效果。

三是实施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去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涉税事项同城通办,截至目前,共办理全市通办业务27.67万笔,涉及40个区县局。今年全市通办的业务范围由原来的四大类14项扩大到五大类34项。扩面后的全市通办项目占到涉税事项的95%,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不受地域限制就近办税

四是提供免填单服务。实行纳税人提供资料“一次报送、多次应用”,对单位纳税人新设立登记、变更税务登记,个人二手房交易中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发票验旧申请,个人发票代开申请,提供免填单服务,二手房交易每户节省5—10分钟等候时间,申报征收、税务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当场办结率高达95%,有效提升了办税服务效率。

八、以税收“减”法助推供给侧改革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2023年,全市地税系统紧紧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积极推进“营改增”等各项税收改革,并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企业减负30条”等政策。截至2023年底,将减税降费惠及面拓展到11大类,为企业减负408.46亿元,以税收“减”法赢得企业发展和经济结构转型的“加”法,有力助推了重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值得一提的是,去年,全系统共计1798户企业备案享受西部大开发优惠政策,共计减免企业所得税44.05亿元,较同期增长184.19%。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面,自2023年政策调整以来,全市地税系统实际受惠面达到了100%。针对一些产品科技含量高、研发投入较大的企业,重庆地税积极向该类企业开展税收优惠等政策宣传,鼓励企业开展自主高端品牌的研究开发,提高市场竞争力。

今年,全市地税系统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确保减负政策精准落地,深入推进重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一是全面落实税收普惠政策,促进新兴产业持续发展。重点是以落实西部大开发减率征收政策为核心,着力打造重庆政策优惠洼地,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加大创业就业政策扶持力度,积极帮助引导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三是积极落实市委创新驱动战略规划,助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落地。重点是抓好高新技术企业减率征收、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专项政策,促进“双创”产业落地生根,实现税收政策效应最大化。

四是围绕供给侧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继续落实好商品房去库存和二手房交易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国家大学科技园、科技企业孵化器、非营利性科研机构优惠政策,助推创新驱动发展。抓好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老年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教育行业、农村饮用水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等优惠政策落实,助力企业,服务民生。

五是切实抓好税收宣传和后续管理,进一步提升政策服务水平。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并对基层单位落实政策情况开展督导,深入走访重点企业,广泛收集纳税人意见和建议,完善相关政策和措施。引导企业增强规范意识,加强税收优惠政策后续管理,完善优惠政策的事中事后管理,切实确保减负政策精准落地。

九、强化社保费征缴工作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近年来,面对经济转型、企业经营困难、社保费收入增长乏力,重庆地税多方面狠下功夫,全力保障社保费征收顺利开展

一是加强信息化建设,缴费方式逐渐多元化。特别是通过全面推进tips财税库银电子缴库横向联网系统和应用,实现了三方协议网上办费、银行端查询缴费、pos机刷卡缴费等多项电子缴费服务方式,电子缴费业务量占比已超过93%。既实现了多部门的密切配合,又大幅度提升了缴费人满意度。

二是加大欠费催缴力度,切实维护参保职工权益。重庆地税已开通社保欠费电子提醒系统。仅2023年一年就累计发送欠费提醒短信205116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对于欠费催缴入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同时,对欠费企业,要求各区县局下达书面催缴文书,并完善送达手续。2023年至2023年,累计追缴欠费30.31亿元。

三是与社保部门密切配合,主动扶持小微及困难企业发展。2023年,重庆地税与社保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对小微企业、困难行业企业等减负政策和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共计为企业减负113亿元,有力地支撑了全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今年以来,加强社保费等非税收入征管是地税部门今后的重点努力方向之一。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社保费征收,切实为惠民生、促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十、下一步,重庆该如何深化改革

税收征管体制改革

未来一段时间,重庆地税的改革工作,将着力按照“135”工作部署推进,确保改革落地,立足解决税收治理的热点、办税服务的痛点、税收管理的难点这三大问题。

着力加快“五大体系”的构建,努力打造一批在全国可复制、可移植、可推广的经验成果,为加快实现税收现代化凝聚智慧、贡献力量。具体的着力点:

一是以优化服务为抓手,制定《纳税服务中心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和《纳税服务体系工作指引》,推进纳税服务中心建设,不断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二是以转变征管方式为重点,修订《数据管理办法》,完善税收风险管理机制,不断提高风险管理水平。

三是以信息化为支撑,建设以电子税务局为载体的智慧税务系统,强化税收数据集中管理和应用能力,不断提升信息聚合度。

四是以税收共治为突破,提请各级政府建立常态化税收治理机制,拓展涉税部门合作,完善涉税信息传递与交换平台,不断完善综合治税体系。

【第4篇】税收放管服改革研究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分工方案》),对下一阶段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出部署。

《分工方案》明确了五个方面25项重点任务。其中涉税内容主要为:

一、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一)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

2.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督促中央执收单位和各地区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

3.2023年底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

(二)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

3.完善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

二、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

(十)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

1.2023年6月底前修改完善《企业注销指引》,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试点地域范围。

四、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

(十六)2.优化完善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

(二十一)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放开口岸服务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收费标准。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

2.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2023年全面推广无纸化单证备案。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国办发〔2020〕4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

2023年11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2023年9月11日,李克强总理在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部署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为确保会议确定的重点任务落到实处,现制定如下分工方案。

一、把实施好宏观政策和深化“放管服”改革结合起来,提高宏观政策实施的时效性和精准性

(一)研究将财政资金直达机制实施中的好做法制度化,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为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提供支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及时总结财政资金直达基层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优化完善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功能,督促各地区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控,确保资金落实到位、规范使用。(财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简化税费优惠政策适用程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甄别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精准推送优惠政策信息。督促中央执收单位和各地区加强非税收入退付管理,确保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及时落实到相关企业和个人。(财政部、税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2023年底前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对公用事业、港口物流等领域涉企收费开展检查,整治部分园区、楼宇、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主体违法加价等行为,坚决避免减税降费红利被截留。(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海关总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清理规范中小企业融资中的不合理附加费用,整治银行强制搭售产品、超公示标准收费、收费与服务项目不符等违规行为。加强银行服务项目和收费公示,建立健全银行业违规收费投诉举报机制。(银保监会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2023年底前组织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全面自查,2023年3月底前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自查、退还违法违规所得等情况开展检查,确保乱收费问题整改到位。(市场监管总局、民政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更加便利、更加优惠,推动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创新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模式,利用大数据等技术解决“首贷难”、“续贷难”等问题。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做到应延尽延,并引导金融机构适当降低利率水平。加强水电气、纳税、社保等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为增加普惠金融服务创造条件。(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鼓励商业银行运用大数据等技术建立风险定价和管控模型,优化再造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发放流程和模式,推行线上服务、“不见面”审批等便捷信贷服务。(人民银行、银保监会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商业银行绩效评价,督促商业银行改进贷款尽职免责标准和流程,引导商业银行落实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政策。督促金融机构公开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操作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做到应延尽延。(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水电气、纳税、社保等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充分运用各类信用信息平台,加强相关信用信息共享以及在信贷发放方面的应用,支持普惠金融更好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稳定和扩大就业,破除影响就业特别是新就业形态的各种不合理限制,加快调整相关准入标准、职业资格、社会保障、人事管理等政策,适应并促进多元化的新就业形态。把灵活就业、共享用工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对设立劳务市场或零工市场给予支持、提供便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简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手续,推动取消应届高校毕业生报到证,并加强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安等部门业务协同和就业信息共享,做好就业保障和服务。对非公单位接收应届高校毕业生,取消由所在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在就业协议书上签章的环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就业服务供给,督促地方清理对职业资格培训和技能培训类民办学校在管理人员从业经验、培训工种数量等方面设定的不合理要求。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信息互联,加快推行“一点存档、多点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没有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可自主开发评价规范。获得企业发放的职业技能相关证书的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享受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优化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指导地方试点持人才签证的外国人才免办工作许可,授权副省级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科技主管部门受理签发外国高端人才确认函。(科技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继续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提高快速处置和精准管控能力,促进客运、餐饮、旅游、住宿等服务业加快恢复。动态调整优化外防输入管控措施,为中外人员往来创造安全便利的条件,提升国际货物运输保障能力。及时清理取消疫情防控中恢复或新增的审批事项,防止将一些临时性审批长期化。(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移民局、国家邮政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总结推广疫情防控中服务企业的经验做法,将行之有效、市场主体认可的做法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清理取消不合时宜的管控措施和临时性审批事项。(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适时调整优化精准防控措施,支持分区分级加快恢复客运服务,对出现散发病例的区域加强交通运输疫情防控,落实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消毒通风、人员防护、乘客测温等措施。(交通运输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2023年底前制定出台餐饮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指导意见,完善住宿业疫情防控指南,支持餐饮业、住宿业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尽快恢复发展。修订完善旅游景区、剧场等演出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娱乐场所恢复开放的疫情防控指南。(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放要放出活力、放出创造力

(五)系统梳理现有各层级审批和各种具有审批性质的管理措施并形成清单,分类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具体措施:

1.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出台规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规定,对清单内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23年6月底前建立健全行政许可设定审查机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等管理措施,加强对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的监督。(国务院办公厅负责)

(六)大幅精简各类重复审批,对重复审批进行清理,能整合的整合,该取消的取消,同时要强化责任意识,明确“谁审批谁负责”,绝不能“一批了之”。(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具体措施:

1.2023年6月底前研究提出新一批取消、下放和改变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化、整合投资项目报建手续,指导地方探索创新投资管理服务方式,不断精简优化审批程序、审批事项和申报材料。(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进一步压减中央层面、地方层面设立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和条件,精简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涉及的技术审查、中介服务事项,压缩审批时间。(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下决心取消对微观经济活动造成不必要干预的审批,以及可以由事前审批转为事中事后监管的审批。从放管结合的角度出发,加快清理不涉及重大项目布局又不触及安全底线的审批,切实改变“以批代管”的情况,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大幅压减涉及工业产品的行政许可事项和强制性认证事项,广泛推行产品系族管理,解决重复检验检测、重复审批认证等问题。(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控制强制性认证目录,推动将强制性认证目录中适用自我声明方式的产品种类扩大至30%以上,进一步整合划分过细的认证单元。增加指定的认证机构数量,对不涉及产品安全的变更无需申报,压缩认证时间和成本。(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药店开设审批,在全国范围内对申请开办只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零售企业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推动取消药品零售企业筹建审批,督促地方清理对开办药店设定的间距限制等不合理条件,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家药监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2023年底前制定出台深化汽车生产流通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有关意见。简化优化汽车生产准入管理措施,统一汽车产品准入检测标准,推行企业自检自证和产品系族管理,有序放开代工生产等。(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针对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事项数量多、条件高、手续繁问题,研究提出放宽数字经济领域市场准入的改革举措。推动实现移动应用程序(app)多部门联合检查检测,避免重复检测。简化优化网约车行业市场准入制度。(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中央网信办等相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清理规范公告备案、计划目录、布局限制、认证检测等各类管理措施,以及借信息化平台建设之名新增的审批环节,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具体措施:

1.编制公布中央层面设定的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推动制定行政备案条例,明确设定行政备案事项的权限,规范实施备案程序,严防以备案之名行审批之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系统梳理中央层面设定的企业年检、年报事项,分批次推进年检改年报,推动年报事项“多报合一、信息共享”。(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改革创新审批方式,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在生产许可、项目投资审批、证明事项等领域,广泛推行承诺制,实现政府定标准、企业或个人作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严惩戒,大幅提高核准审批效率。(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着力推进“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2023年底前在全国实现“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其中,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的事项力争达到100项以上,自由贸易试验区力争达到150项。(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明确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范围、适用对象、工作流程和监管措施等。对具备条件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司法部、国务院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在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最大程度尊重企业登记注册自主权。(市场监管总局及相关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强化税务、社保、金融、市场监管等环节协同办理,扩大简易注销范围,让市场主体进得来、退得出。(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2023年6月底前修改完善《企业注销指引》,推进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优化税务注销等程序,实现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进一步扩大简易注销试点地域范围。(市场监管总局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海关总署、税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探索开展长期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试点,明确强制注销的适用情形、具体条件和办理程序,并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退出效率。(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管要管出公平、管出质量

(十一)提高监管执法规范性和透明度,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有效做法,减少人为干预,压缩自由裁量空间,使监管既“无事不扰”又“无处不在”。增强监管的威慑力,降低企业合规成本、提高违规成本,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组织对各地区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有关情况开展抽查。2023年底前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加快明确执法裁量基准。(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指导地方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减少对守法诚信企业的检查次数。拓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范围,将更多事项纳入联合抽查范围。进一步充实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缓解基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问题。(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加强部分重点监管领域数据汇集,进一步完善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形成风险预警线索推送、处置和反馈机制,提升监管智能化水平。(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依法依规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底前制定出台进一步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的有关意见。(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加快完善各领域监管标准体系,实施标准“领跑者”制度,鼓励行业制定更高水平自律标准,推动产品竞争力提高和产业转型升级。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合理分配国家、区域、省市县之间的监管力量,加强薄弱环节建设。(国务院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督促国务院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三定”规定梳理明确重点监管事项,制定中央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逐步制订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制定完善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农业、文化市场等领域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从源头上减少不必要的执法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市场监管总局、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企业进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在更多领域推行企业标准“领跑者”机制,引入第三方机构科学评估企业标准的质量,推动企业标准水平持续提升。(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督促地方城市管理部门规范执法行为,制定公布城管执法标准和要求,加大对随意执法等行为的查处力度,降低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住房城乡建设部、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守好安全和质量底线,对疫苗、药品、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等领域实行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的严格监管。(应急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国家药监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加强疫苗全过程监管,向疫苗生产企业派驻检查员,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和督促整改。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对疫苗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监督检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对在产的疫苗生产企业进行100%全覆盖巡查和重点抽查。(国家药监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分析,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在生产环节对有投诉举报和涉嫌存在质量问题的生产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在使用环节对风险分析确定的重点设备使用单位实施专项检查,并加强对其他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重点整治定点医疗机构及其他服务机构的不规范诊疗行为,以及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违规支付医保待遇、拖欠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等问题。建立欺诈骗保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欺诈骗保行为加强部门联合排查。(国家医保局、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强化市场主体责任,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侵犯知识产权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现和惩处力度,对直接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领域,加快推出惩罚性赔偿和巨额罚款等制度。(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2023年底前制定完善行政执法过程中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加快在专利等领域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对侵犯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学生用品、成品油、汽车配件等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挂牌督办一批重点案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安部、司法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食品工业企业质量安全追溯平台功能,扩大婴幼儿配方乳粉质量安全追溯试点,便利消费者查询。(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移动应用程序(app)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专项治理,督促电信和互联网企业加强网络数据安全合规性评估,完善与企业投诉举报联动处理机制,及时核实处理用户投诉举报。(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相关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创新包容审慎监管,改革按区域、按行业监管的习惯做法,探索创新监管标准和模式,发挥平台监管和行业自律作用。在部分领域实施柔性监管、智慧监管等,对一些看不准、可能存在风险的,可以划定可控范围,探索试点经验再推广。(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相关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系统总结近年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经验做法,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2023年3月底前有针对性地研究提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新举措,加快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23年底前制定出台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探索开展“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包容审慎监管试点。(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2023年底前制定出台引导平台经济有序竞争的有关文件,为平台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依法查处互联网领域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交易、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引导企业合法合规经营。2023年6月底前制定出台网络交易监督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便利企业获取各类创新资源,加强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对专利权人有意愿开放许可的专利,集中公开相关专利基础数据、交易费用等信息,方便企业获取和实施。引导学术论文等数据服务提供商降低论文等资源获取费用,推动研究机构、高校等依法依规向社会开放最新研究成果信息。大幅压减网站备案登记时间。(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知识产权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互联网医疗发展环境,鼓励支持医疗机构对接互联网平台,开展互联网复诊、互联网健康咨询、远程辅助诊断等服务,研究制定互联网健康咨询流程和标准,探索根据病种分级分类实施互联网问诊管理,实现线上咨询、线下诊疗衔接。(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服要服出便利、服出实惠

(十六)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外,原则上都要做到网上全程可办。对现场核验、签字、领取等环节,可以采取电子认证、“快递+政务服务”等方式解决。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年底前地方和部门平台要与国家平台完成对接,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同时,兼顾好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众的需求,采取必要的线下补充手段,有针对性地提供人工指导和服务,绝不能出现歧视现象。(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具体措施:

1.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2023年底前实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部门政务服务平台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推动60种高频电子证照全国标准化应用,在更大范围实现“一网通办”。制定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移动端建设指引,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规范政务服务移动应用程序(app)建设。对限定仅线上办理等不合理做法及时进行纠正,允许企业和群众自主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并加强对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等群体的引导和服务。(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完善全国规范统一的电子税务局,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2023年底前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理。全面推行税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扩大将涉税资料事前报送改为留存备查的范围,减轻企业办税负担。(税务总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水电气暖网等公用事业服务,清理报装过程中的附加审批要件和手续,加快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上办。优化外线施工办理流程,对涉及的工程规划许可、绿化许可、路政许可、占掘路许可、物料堆放许可等环节实行并联审批,探索实行接入工程告知承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持续优化公证服务,加快推进高频公证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申请受理、身份认证、材料提交和缴费等各环节全程网上办。2023年3月底前研究制定降低企业公证事项和公证事务收费办法和标准。(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优化医疗服务,参保群众可自主选择使用社保卡(含电子社保卡)、医保电子凭证就医购药。推进居民健康档案及身份识别、电子病历、诊疗信息、报告单结果等信息在不同医院互通互认,并严格保护个人隐私,减少群众重复办卡,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推动政务服务“跨省通办”,推进标准化建设和电子证照跨省互认,从教育、社保、医疗、养老、婚育和企业登记、经营许可办理等领域入手,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2023年要有所突破,2023年底前要基本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机制,推动数据信息标准化,加快政务数据共享,并保障数据安全、保护隐私,防止滥用或泄露。(国务院办公厅牵头,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中央网信办等相关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加快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加强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跨省通办”服务能力,2023年底前实现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职业资格证书核验、学历公证、驾驶证公证等58项事项异地办理,2023年底前实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就医结算备案、社保卡申领、户口迁移等74项事项异地办理。加快实现相关高频政务服务事项“省内通办”。(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医保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23年底前制定出台关于建立权威高效的数据共享协调机制的指导意见。通过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国务院部门重点垂直管理业务信息系统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的对接,编制国家层面政务服务数据目录清单和第三批国务院部门数据共享责任清单。(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十八)推动更多事项集成办理,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等“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快实现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对多个关联事项探索实现“一件事一次办”,减少办事环节和所需证明材料。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力争做到“一号响应”。(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完善省、市、县、乡镇综合性政务大厅集中服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标准化水平,持续改进窗口服务,推进线上线下全面融合,普遍推行首问负责、一次告知、一窗受理、并联办理、限时办结等制度。2023年底前制定发布政务服务评价工作指南和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规范化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2.大力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从企业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将涉及的相关审批服务事项打包,提供“开办餐馆”、“开办旅馆”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公布标准化的办事指南和流程图,由一家牵头部门统一受理、配合部门分头办理,实行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避免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3.2023年底前研究制定整合非紧急类政务服务热线工作方案,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加快整合相关热线。(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不动产抵押贷款和登记业务协同,在银行等金融机构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便利企业和群众融资。2023年底前将全国所有市县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2023年底前在全国所有市县实现不动产抵押登记全程网上办。(自然资源部、银保监会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5.细化制定商标审查审理标准,提高商标实质性审查效率,明确近似商标判断、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认定等方面的具体规定。2023年底前将商标变更、续展业务办理时限压缩一半,分别减至1个月、半个月。(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

(十九)提供公平可及的基本民生保障服务,进一步简化社保参保、转移接续等手续,扩大养老、医疗、失业等保险覆盖面。建立困难群众主动发现机制,借助大数据筛选等办法,使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得到保障。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困难的群众,可以先行给予临时救助,绝不能发生冲击社会道德底线的事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应急部、国家医保局、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联等相关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2023年底前实现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一地办理”。推动将城乡各类用人单位全部纳入失业保险覆盖范围,研究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失业保险新模式,2023年底前制定出台失业保险关系转移办法。简化工伤保险领域证明材料和事项,压减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理时限,2023年3月底前研究建立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险制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2023年6月底前制定全国统一的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12月底前实现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推动实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线上办理。修订完善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办法,清理医保定点机构不必要的申请条件和要求,督促地方加快清理与医保管理无关的申请条件,缩短办理时限,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定点管理,并同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国家医保局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社会救助相关部门间数据共享,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临时救助对象、残疾人、教育救助对象、住房救助对象、医疗救助对象等信息进行大数据分析,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畅通困难群众求助热线,完善特殊困难残疾人访视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及时开展救助。(民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残联等相关单位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严格执行外商投资法及配套法规,清理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内外资企业一视同仁、公平竞争。落实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清单之外不得设限。采取有效措施吸引外资,进一步做好安商稳商、招商引商工作。(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开展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等专项清理。修订出台2023年版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进一步扩大外商投资范围。制定发布外商投资指引,便利外国投资者来华投资。(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外商投资“一站式”服务体系,联通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实现外资企业一次登录、一次认证、一次提交材料,即可办理企业注册、预约开户、外汇登记等高频事项。(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人民银行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相关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优化通关作业流程,放开口岸服务准入、引入竞争机制,提高服务效率并降低收费标准。完善出口退税、出口信贷、信用保险等政策,支持进出口市场多元化,扶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发展。推进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建设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发挥外贸综合服务企业作用。(海关总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国家外汇局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1.优化风险布控规则,推动降低守法企业和低风险商品查验率。推行灵活查验,对于有特殊运输要求的出入境货物,灵活采取预约查验、下厂查验、入库查验等方式,减少货物搬倒和企业查验等待时间。在有条件的海运口岸推行集装箱设备交接单、提货单、装箱单等单证电子化流转。(海关总署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压减至8个工作日以内,2023年全面推广无纸化单证备案。(税务总局、海关总署、人民银行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3.督促新增跨境电商综合试验区、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地区抓紧制定实施方案。总结并推广跨境电商企业对企业出口监管改革试点经验,完善跨境电商进出口退换货便利化管理措施。推动各类公共海外仓向跨境电商企业共享仓储容量、货物物流等数据信息,方便企业利用海外仓资源。(商务部、海关总署等国务院相关部门及各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银行提供跨境电商结售汇服务,缩短真实性审核时间,加快资金结算速度。(国家外汇局负责)

五、调动好各方面积极性,形成推动改革的工作合力

(二十二)提高改革协同性,下放审批监管事项时要同步下沉相关专业人员和技术力量,合理分配监管力量,创新监管方式,提升基层承接能力。部门之间要加强统筹协调,提升“放管服”改革的整体成效。(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二十三)支持地方探索创新,鼓励地方从当地实际出发,先行先试推进“放管服”改革。通过综合授权等方式,支持地方深化“放管服”改革,形成更多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推动全国营商环境优化。(国务院职能转变协调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相关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具体措施:

2023年3月底前设立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对标国际先进和最佳实践,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关切,在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推出一批有含金量的改革举措,支持试点城市先行先试,加快形成可在全国复制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并根据试点情况适时扩大试点城市范围。(国务院职能转变协调办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及相关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建立健全常态化政企沟通机制,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对企业诉求“接诉即办”。以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作为评判标准,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完善好差评制度,倒逼政府部门深化改革、改进服务。对改革进度慢、政策不落实的地区和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对严重损害营商环境和企业、群众利益的,要公开曝光、严肃问责。对锐意改革的地区和单位要表扬激励,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要尽快复制推广。(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二十五)发挥法治引领和保障作用,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政府部门要主动与立法及司法机构沟通协调,及时推动相关法律法规调整和授权工作。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巩固已有改革成果,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做法逐步上升为制度规范,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保障各项改革依法有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具体措施:

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2023年11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条例实施情况进行首轮评估,梳理分析条例执行中的经验做法和存在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在中国政府网设立“优化营商环境进行时”平台,及时宣介和通报营商环境改革相关情况。(国务院办公厅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各地区要完善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制,一体化推进相关领域改革,配齐配强工作力量,抓好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形成改革合力。国务院办公厅要发挥对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牵头抓总作用,强化统筹协调、业务指导和督促落实,定期对重点改革举措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年度报告制度,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并及时纠正改革中出现的跑偏走样等问题,确保改革取得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工作中取得的重大进展、存在的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来源:中国政府网

责任编辑:张越 (010)61930078

【第5篇】放管服优化税收环境工作方案

图为新闻发布会会场。

图为主持人: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政府新闻办主任 德吉卓嘎

图为新闻发言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经济师 李建群

24日下午,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今年全区“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及税务部门支持保护市场主体发展的总体情况和具体措施。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施方案》,全面推出13大类40项122条具体措施,并结合西藏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实际,创新推出了3大类10项27条更具西藏特色的便民举措,支持保护市场主体发展的5大类18项40条贯彻落实意见,努力打造纳税人缴费人“非常满意”的税收营商环境。

图为新闻发言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党委委员、总会计师 扎西平措

保护主体促发展。从强化政策保障、优化准入环境、营造良好环境入手,制定支持保护市场主体发展政策措施18项40条、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新办企业首次申领发票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等。

优惠政策直达享。从纳税人最关注的优惠政策出发,推出优方式、抓落地、强分析3项9条措施。如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果,深化运用“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减少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的纳税人退税相关证明材料、扩大税收优惠政策资料备案改备查范围。跟踪支持脱贫攻坚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情况等。

图为新闻发言人: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处长 平措

便捷办理优体验。从纳税人最直观的办税体验着力,推出优发票、简并报、减资料、拓网路、快退税、简注销6项25条措施。如拓展税费缴纳第三方支付,推广支付宝、微信、手机银行app支付;除退税特殊业务外,实施退税全程电子化;落实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申报;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其他纳税人,税务注销一般流程办理时限,进一步压缩至5个工作日等。

分类服务解难题。从满足纳税人“个性化”需求发力,推出帮助特殊人群、优化个税汇算、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服务大型企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5项21条措施。如办税缴费大厅设立“无健康码”进厅绿色通道;实施特殊事项办理全流程引导;设立个税年度汇算专区;进一步扩大商业银行合作范围,推进“信用共享,以信促贷”,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联合自治区相关部门,制定出台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认定管理规程。

执法维权显温度。从推行税务部门柔性执法落脚,推出“首违不罚”、推进柔性执法、加强维护权益3项6条措施。如推广“首违不罚”清单制度;实现违法信息自动提醒、处罚流程全程网上办、处罚结果实时传递;建立税务规范性文件权益性审核机制。

规范执法提质效。从严格税务部门执法规范抓起,推出执法标准统一、执法行为有度2项6条措施。拓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范围、加强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落实及违规征收“过头税费”问题的分析监控和监督检查。

信息互通减资料。从执法备案信息同步共享、扩大免填数据范围方面统筹,推出信息共享1项4条措施。如推进与地方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完善第三方信息共享制度,逐步丰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清单等。

部门协作促联办。从跨部门合作方面创新,推出协同共治1项5条措施。如加强部门协作共享,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企业开办、不动产交易等套餐式、主题式集成服务,推进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限时办结等。

强化整改促满意。从丰富税法宣传、保障信息准确、增强办税体验、提升热线质效、完善系统运维发力,推出强化税收政策宣传、扩大“非接触式”办税覆盖面的5项9条措施。如推出《卓玛说税》、《阿古顿巴云课堂》、《“丽丽”说税》等政策新媒体宣传品牌、提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际问题处理能力等。

获悉,4月份,全区税务系统上下将与全国同步,以“税收惠民办实事 深化改革开新局”为主题,开展第3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

来源:中国西藏新闻网

【第6篇】优化税收放管服改革

一流的营商环境是最好的“梧桐树”、最大的“吸铁石”。

4月3日,海口以市场机制改革、对外开放提升等2个方面的创新亮点入选央视“2022城市营商环境创新城市”。数据还显示,2023年海口新增经营主体超78万户、增长169.7%,占全省81%。

两则消息正好印证,营商环境好了,带来的是更充足的投资经营活力,更蓬勃的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海口高标准、严要求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一流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减税降费各项政策措施,全力做好助企纾困,努力让经营主体活力迸发,有效提振市场信心。

营商环境好了,海口国家高新区药谷工业园产业发展蒸蒸日上。海口日报记者 康登淋 摄

成色足

企业获得感增强

减少制度交易成本,是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一道必答题,同时也让经营主体“获得感”成色更足。

“现场一次就给我们办好了,全程用时仅需5分钟。”近日,拿到批复文件的海南和峰电力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李坚介绍,海口市推出的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告知承诺+秒批”服务,让审批时限从原来的4个工作日缩短到几分钟,大大提高了水、电、气网联动报装服务质量和效率。

在江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区,工作人员帮助企业负责人完成网上注册。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 苏弼坤 摄

“过高的门槛和程序、过多的管制和收费等制度性交易成本,必然会影响经营主体的创新创业活力。”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我市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为抓手,着力推进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目前,全市2811项政务服务事项已推行“信用等级审批制”服务模式,实现市、区、镇(街)、村(居)四级政务服务体系全覆盖。

行政审批效率的提升让企业信心倍增。另一方面,企业的获得感还来源于在海口创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的降低。

“我们公司经常在海口投标,过去每次投标都需要提交项目总额2%的保证金,退付时间较长,现在每次仅需花费200元购买电子保函,即可替代原有的保证金实现投标,减轻了公司流动资金占用的负担。”海口“区块链+电子保函”应用系统的推出,让重庆赛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投标经营人刘小玉连连称赞。

该系统以移动app的便捷化方式实现线上申请、核验、支付、提交、解密、承兑等让企业“一次都不用跑”。截至今年3月31日,共开具1392单电子保函,为企业减少资金占用约3.3129亿元。

切实为企业降成本、增便利、优服务一直是海口在营商环境工作上发力的方向。据悉,自实行无纸化电子招投标起至今年3月31日,海口已为13609家次投标企业节省约2721.8万元。

有温度

持续赋能企业发展

优化营商环境,“硬环境”看政策,“软环境”看服务。

日前,省营商环境建设厅问题核查工作小组进驻海口时,我市相关部门列出了一张清单:由省营商环境问题受理平台转至海口的核查办件一一罗列。经梳理发现,问题涉及财政欠款、市场准入及公平竞争、用地难等方面。问题到底“堵”在哪儿?问题核查工作小组与我市相关部门花了3天时间,对所有未办结问题逐一“解剖”、挨个“会诊”——

海口一公司名下的一块项目用地,与某单位一块已征收集体土地的所有权证存在用地界线重叠问题。因后者配合度不高、手续复杂等原因,导致相关变更登记手续迟迟未能完成。

“我们将在处理土地重叠问题的同时,尽快为该公司办理不动产关联及登记业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提出“1个月内办结此案”,并计划在6个月内抓紧完成全市已征收集体土地的注销和核发土地所有权证工作的目标。

在海口国家高新区,“企业秘书”制度的出台,高效助力各类难点堵点问题的解决,使企业权益更有保障。

在海甸岛的海口市社会保险服务大厅内,工作人员为市民办理相关业务。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 康登淋 摄

“每当我们遇到材料短缺、货物运输受阻等问题时,都有园区‘企业秘书’帮助解决。”近日,位于海口国家高新区的海南维力医疗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加工增值超30%免关税货物完成“二线出区”,为企业有效节省成本支出,该公司总经理贺勇慎万分感慨,除了政策利好,海口优良的营商环境让企业更加坚定信心,踏实发展产业,公司今年计划追加投资2000万元,新建1条生产线。

“‘企业秘书’是配备给企业、项目的‘保姆’、顾问、办事员、联络员,让企业在消除发展痛点难点堵点时不再‘多头跑、跑多趟’。”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柯法业介绍,通过全面推行“企业秘书”制度,为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优质服务。

破堵点

企业权益有保障

海口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旨在打造“强磁场”,用有温度的服务招引更多企业入驻。

在海口市民游客中心国际人才服务中心窗口,不少外籍人才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及居留许可。 杨忠凯 摄

“我们是一家总部经济企业,因公司业务涉及多个监管环节,经常与政府各个职能部门打交道。”海南国健高科技乳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伍苏国在一次次接触中发现,近年来海口各职能部门的服务态度渐渐由被动变为主动,“店小二”精神正迅速发扬。

“过去我们想申请什么政策扶持和补贴,得自己上门去问;如今是政策送上门,补贴帮代办。”伍苏国说,这让他真切地感受到“店小二”的“无事不扰”和“无处不在”。

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企业实实在在的感受,是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最好的褒奖。

在市政务服务大厅的24小时政务自助服务厅里,企业负责人何先生将身份证放置在企业机读档案查询打印一体机的感应区域内,按照提示简单操作不到几分钟,就打印好了所需的企业档案。

市政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蔡秋菊告诉记者,这里共有23台自助设备,24小时开放为企业群众服务,不受时间限制,若遇到不会操作,则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指导办理。

在龙华区政务服务中心的智慧政务服务大厅内,市民自助办理业务。海口日报融媒体记者 康登淋 摄

五年来,海口通过简化办理流程、实施告知承诺、加强事后监管等多种举措,实现各类政务服务事项“即报、即批”。目前全市上线运行“秒批快办”事项287项,实现62类高频电子证照“免证办”;“零跑动”可办率明显提升,截至去年底,全市“零跑动”事项全程网办率达89.1%,79个部门1759个事项实现掌上可办。

站在黄金机遇期和重要窗口期,海口正敞开怀抱,以一流的营商环境,热情欢迎全世界投资者和人才参与自由贸易港建设,奋力谱写改革创新发展海口新“答卷”。

数据见证这五年

新增经营主体

2023年,海口全年新增经营主体6.18万户、注册资金3848亿元,分别增长20%、63.4%。

2023年,海口新增经营主体超78万户,占全省81%。

政务服务“跨省通办”

2023年,我市实现与福建、广西等5个省份及广州、佛山、湛江、肇庆、郑州、哈尔滨等30个城市的“跨省通办”,在异地可办我市政务服务事项415项,在我市可跨省办理政务服务事项1646项。

电子证照共享

2023年,海口在全省首推“无实体证照”改革,强化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实现44类高频电子证照线上数据自动获取,线下免于提交实体证照,证照共享覆盖办件数量累计达60万件以上。

便民服务网点

截至2023年底,海口“政务便民服务站”累计布设站点达到186个;邮政政务服务帮代办网点共64个,可帮代办事项共34个。

五年•关键词

关键词

减税降费

减税降费作为激发经营主体活力的重要“先手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之一。五年来,海口持续开展减税降费,“放”出活力和动力。

2023年,海口减收8.54万家单位工伤保险及失业保险费21257.45万元。实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累计受理1893家单位缓缴申请,缓缴费用12703.68万元。推动税收政策“直达快享”“免申即享”,全市合计办理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达108.01亿元,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

关键词

“零跑动”改革

五年来,海口加快数据共享互助脚步,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以“一枚印章管审批”改革为抓手,着力推进政务服务“零跑动”改革。

截至2023年,海口“零跑动”事项全程网办率达89.1%,所有事项平均承诺办结时限较平均法定办结时限压缩了76.73%。实施智能审批事项11个,全流程无人工干预智能审批办件量超过35万件,企业群众办事更便捷。

关键词

“企业秘书”

2023年,海口国家高新区为企业量身定制了“企业秘书”,明确以企业实际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提供全生命周期专业服务,园区管委会实现从“管理者”到“服务员”的转变。

实施过程中,为避免企业办事过程中遇到部门间推诿扯皮、办事拖沓、办不成事等问题,管委会建立了问题处理“三直”机制,企业诉求直达“企业秘书”、“企业秘书”直通业务部门转办企业诉求、“企业秘书”直线联系管委会班子成员。2023年,园区高新技术企业总数达205家,占全市、全省比重分别达到22%、15%。

源 | 海口日报融媒体

【第7篇】税收营商环境放管服

今年,山丹县结合市、县“三抓三促”行动,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推进机制,强化要素保障,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打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不断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提升政府公信力、美誉度,开创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锚定一流目标,跑出比学赶超“加速度”。按时保质推进年度重点事项落实,不断巩固优势指标,提升中游指标,补强落后指标,推动各项指标“进位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年”行动,积极主动作为,大胆探索实践“创经验”。把准市场主体需求靠前服务,最大程度提高政府审批效率、资源配置效率,持续优化服务,实现赋能发展“增实效”。

强化用户思维,提高靶向发力“精准度”。围绕全周期“时时”着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进一步推动实现政务服务业务流程、办事流程的革命性再造。围绕全覆盖“处处”加力,统筹各类市场主体,有效兼顾各类大事、急事、小事、身边事,切实帮助市场主体解决“成长中的烦恼”。围绕全要素“件件”用力,加快构建形式更灵活、渠道更丰富、供给更精准的公共服务要素配置体系,重点解决好企业融资用工用地等难题。围绕全闭环“事事”聚力,持续开展“首席服务官”制,深入企业走访调研,主动为企业纾困解难,力保企业所需、群众所盼事项“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聚焦市场预期,增强综合配套“支撑度”。推动政策集成创新,认真执行国家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以及《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促进经济稳中有进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省委“八个赋能”部署要求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省、市配套政策措施落地落实,不断完善惠企政策体系,持续提振企业信心。厚植法治鲜亮底色,积极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治企、依法维权能力。提升城市发展品质,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提升城市人居环境,以开放包容、充满温情的城市品格和魅力,让广大客商近悦远来、顺心如意。

改进作风效能,展现担当作为“强硬度”。以硬责任强合力,领导小组及其成员单位充分发挥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各分管领导牵头落实集成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担当作为、通力合作,形成上下联动、横向协调的工作格局。以硬举措抓落实,以钉钉子精神攻坚克难,加强定期监测、用好督查考核,倒逼责任落地、工作落实。以硬纪律优作风,引导各级干部树牢“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主动意识,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的新型政商关系,不断放大我县“无难事、悉心办”营商环境品牌效应。(杨爱民)

【第8篇】放管服改革对税收征管的要求

近年来,我国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从管理型政府向服务型政府转变。各级各部门开展了一系列“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深入群众,亲自体验办事流程,化解干群矛盾,增强凝聚力。

开展体验群众办事流程活动,探索新的“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方式,是政府在向服务型政府转变过程中提出的正确政策导向,但是如何将活动执行好,见实效是我们的努力方向。具体而言,我认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加大宣传力度。有个别单位对此活动不够重视,为了完成任务而开展活动,存在作风虚化的问题,这不仅造成了资源浪费,更是严重影响了政府形象。可以通过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党史教育等方式,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深入开展,让地方政府与相关工作人员真正理解开展此活动的重要意义,提升干部素质与思想觉悟,提高地方政府的重视。

二,明确实施细则。活动开展要取得实效最大的难点在于难以做到真正的换位思考,这导致活动效果往往收效甚微。要想保障实施效果,听取民意,为民解忧,各单位可以制定活动具体实施细则,比如活动形式、目标、要求等,明确执行活动的各项标准,保障在开展此项活动时更加规范。

三,建立配套管理。有关部门需要建立开设活动配套的一系列监督管理制度,例如可以引入媒体与群众监督,加大党内监督,对于出现的一些形式主义的活动,及时予以曝光和严肃问责。

只有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突出智慧治理,才能助力提升政府建设水平,加快提升群众办事体验。

【第9篇】放管服税收征管改革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深入推进优化营商环境,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的工作部署,把提高审批效率和政务服务水平,以及深化“放管服”改革成果的落实,作为“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抓手,着力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全局坚持以“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为抓手,全面推广运用“全国建设项目环评网上申报审批系统”,扎实开展政务服务减时限、减材料、减流程、减环节,由之前的现场受理纸质版要件转变为网上申报、网上审核,精简所需要件,实现了即报即申、不见面审批,进一步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各项工作“规范、精简、提速”,提升环境保护服务效能。同时,对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事项完成精细化梳理,将《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优化职能职责优化工作流程清单(外部事项“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在局官网进行公布,实行清单式动态管理。

为继续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规范职责权限,促进行政权力运行规范、全程公开、服务便捷,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和营商环境。

【第10篇】税收放管服改革目标

丨来源:新华社

李克强在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强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 不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 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韩正主持

8月29日,国务院召开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会议。

8月29日,国务院召开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发表重要讲话。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主持会议。新华社记者 刘卫兵 摄

李克强说,今年以来,在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在复杂严峻环境中推动稳定发展。我们一方面运用适度规模财政货币政策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另一方面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增强发展内生动力,两者相辅相成,是应对冲击、推动经济持续前行的重要举措。坚持以“放管服”改革破发展难题、优营商环境,用“放管服”改革办法提升宏观政策效能,通过退税减税降费直达机制帮扶各类市场主体。深化“放管服”改革是为市场主体“改良土壤”,创新实施宏观政策是“浇水施肥”,两者结合产生倍增效应,经济顶住下行压力、运行在合理区间,又没有搞大水漫灌,保持了物价平稳。

李克强说,“放管服”改革实际是放开搞活、促进公平竞争,给群众经商办企业更多自由和便利。“放管服”改革重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既符合目标又好于预期的是目前市场主体1.6亿多户、比十年前增加近2倍,其中个体工商户1亿多户。众多大中小市场主体融通发展,支撑了经济总量翻番、财政收入增加近一倍,承载了就业创业基本盘。退税减税降费也涵养了税源,新办市场主体近些年累计缴税远高于同期减税。政府刀刃向内删繁除弊,重点放开制造业和一般服务业,守住安全底线。简政不减责,加强和创新监管,反对垄断,维护公平竞争。建设法治政府,政府的权力边界就是法律法规,维护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保护合法产权。优化和再造政务服务,努力让群众和企业办事不求人少跑腿。“放管服”改革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李克强说,二季度经济受到超预期因素影响,当前巩固经济恢复基础任务繁重。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我们针对新挑战果断推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政策,及时快速、有力有效。同时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要把这些政策落到位,不懈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稳住经济大盘、稳就业稳物价,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孙春兰、胡春华、刘鹤、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出席。发展改革委和四川省政府主要负责人发了言。

【第11篇】落实放管服税收任务

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军

■中国经济时报记者 刘慧

7月10日,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国家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在研讨会上表示,“十三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改革措施、惠企政策的滋养下,各类市场主体破土而出、蓬勃成长,呈现出欣欣向荣的局面。

王军用六组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据,说明了“十三五”时期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和发展壮大的情况。第一组数据:“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总计达5874万户,年均超千万户,较“十二五”时期增加2736万户,增长87.2%。“十三五”时期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截至2023年末仍存续的有4752万户,存续率超八成。

第二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中生产性服务业占比提升11.4个百分点,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十三五”时期,每年新办的涉税市场主体中,生产性服务业市场主体数量占比从2023年的26.2%提高到2023年的37.6%。

第三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户均销售收入年均增长25.6%,经营规模稳步扩大。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户均销售收入从2023年的101.4万元增长到2023年的253.3万元,年均增长25.6%,反映出“十三五”时期新办涉税市场主体不断成长,经营规模持续扩大。

第四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成立当年有税申报率近五成,经营活力持续增强。2023年至2023年,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成立当年的有税申报率分别为44.98%、48.07%、48.13%、48.32%和45.74%,除2023年受疫情影响略有回落外,总体呈现上升态势。

第五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缴纳税收超过7.8万亿元,为税收增长提供了新动能。“十三五”时期,税务部门组织的税收收入比“十二五”时期增加了18.5万亿元,同期新办涉税市场主体累计缴纳税收超过7.8万亿元,相当于“十三五”较“十二五”时期税收增量的42%,成为税收增长的重要源泉。

第六组数据:新办涉税市场主体2023年末的在岗从业人员为1.99亿人,有力支撑了就业市场稳定。“十三五”时期的新办涉税市场主体2023年末在岗从业人员合计1.99亿人,既为解决新增就业提供了大量的岗位,又为既有就业人员转岗腾挪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其中,新办涉税民营市场主体2023年末在岗从业人员1.95亿人,占比达98%。

王军表示,数据反映了“十三五”时期我国新办涉税市场主体数量多、结构优、成长快、活力强、贡献大等特征,展现了经济发展中新生力量的勃勃生机,全部涉税市场主体呈现出变大、变强、变优的良好态势。2023年末,全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达1127万户,较2023年初的601万户增长87.5%,其中七成左右由小规模纳税人发展壮大而来。年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企业户数从2023年初的16289户增加到2023年底的21272户,五年增长30.6%。企业所得税申报显示的盈利企业户数由2023年的552.7万户增加至2023年的834.7万户,年均增长10.9%。

王军表示,“十三五”时期,我国市场主体保持了强大的韧性和活力,既得益于一系列改革措施、惠企政策的科学精准和及时高效,也得益于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对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和倾心付出,得益于企业家队伍特别是青年创业群体的奋力开拓和企业家精神的弘扬光大。在这一过程中,税务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将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与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相结合,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税务总局始终贯彻以“减”为主基调,助力市场主体轻装上阵,“十三五”期间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累计超过7.6万亿元。

作为税务总局局长,王军的理念是,要想方设法把名义税率降下来,想方设法把实际征收率提上去,想方设法把偷逃税行为打击掉,决不能让“劣币”驱逐“良币”。依法打击偷逃税者是对广大遵纪守法纳税人最有力的支持、最强力的帮助,也是对法治、公平税收营商环境最大的推动、最好的保护。

税务部门带给市场主体的新体验和新活力只是孕育市场主体众多“活水沃土”中的“涓流片壤”。王军在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说,税务总局将深入学习领会***在庆祝中国***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不断深化税收“放管服”改革,倾力不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中贡献税务部门新的更大力量。

图片来源/培育市场主体优化营商环境研讨会

《放管服税收征管调研(11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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