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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全景视觉)
2023年6月15日,36个省级新税务机构统一顺利挂牌;7月5日,535个市级(包括地级市、开发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所辖区)新税务机构统一顺利挂牌。
7月20日,全国所有县乡新税务机构全部统一顺利挂牌,一律以新机构名称对外开展工作,标志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已取得全国省市县乡四级国税地税分步合并和新机构完成挂牌重要阶段性成效,税务机构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下一步改革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智方圆税务师事务所主管合伙人王冬生告诉记者,国地税合并,有助于降低征纳成本,提高征纳效率。
王冬生告诉记者,从征纳双方的成本效率看,一个税务局,无疑可以逐步大幅度降低税务局的总体征管成本,可以减少以前两个税务局并存导致的协调额配合方面的掣肘。另外,税务局干部需要全面学习和掌握所有税收法规,也有助于提高个人素质,进而提高征管效率。从纳税人看,由面对两个税务局改为面对一个税务局,有助于节约时间,降低遵从成本。比如纳税人在注销时,以前需要经过两个税务局审核,现在一个税务局即可。
纳税人的益处
全国省市县乡四级税务机构挂牌工作已全部完成。国地税合并对于纳税人来说有何益处?
在安徽铜陵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金震宇看来,国税地税合并首先减少了企业办税时间和成本。合并以前,培训辅导、纳税评估、专项稽查、调研走访,国税地税一般分别开展。合并后,办税再也不用“两头跑”了。
铜陵上峰水泥股份公司坐落于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区,是一家主营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生产销售的企业。
金震宇表示,以往虽然国税地税前台联合办税,但后台管理是分开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归原国税部门管理,个人所得税、资源税、环保税等归原地税部门管理,每到征期要在原国税和地税之间来回奔波沟通。税控器具、数字证书也都不同。合并后,所有涉税事项一个部门就办了,税控器具、数字证书一套就够了,办税平均时间比以前缩短50%。原来公司安排了两名会计办税,现在一个人就搞定了。
更令金震宇看重的是,国税地税合并彻底解决了合并之前国地税两家税务部门执法尺度不一给企业带来的困扰。
“就拿纳税评估来说吧,原来国税地税分头来,企业需要重复提供材料、反复解释说明,有时两家的政策执行口径还不一致,税企之间常有争议。国税地税合并后,这些问题就迎刃而解,再也不需要为此分散更多的精力了。”金震宇表示,作为一家省级重点税源企业,企业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对他们来说是项大的工程。在合并前,原国税局给他们做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整后,原地税局可能又会对资源税、环保税进行纳税调整。无论资源税和环保税作纳税调增还是调减,他们都不得不再回过头来调整企业所得税。如此种种,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和精力。合并之后,纳税人省去了来回沟通和反复调整账目的麻烦。
改革的下一步
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司长饶立新对记者表示,税务机构改革第一场攻坚战圆满收官,下一步改革将向逐级制定和落实“三定”规定、逐级接收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领域纵深推进。
国税地税机构合并是一场深刻变革,既涉及省、市、县、乡4级税务机构和80万税务干部,又需要保障10多亿纳税人和缴费人正常办税。
王冬生认为,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支柱,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重要作用,依赖于税收的收入功能和调节功能,尤其是税收的收入功能。将国地税两个税务局合并,有助于税务局独立依法行政,依法征税,保证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为财政发挥基础和支柱作用,提供有力的财力保证。在当前国内改革任务繁重,国际形势错综复杂的大背景下,两个税务局合并,有其更深刻的财政意义。
据经济观察网记者了解,税务部门制定了《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征管业务工作方案》及《征管业务作业图》,作业图共包括58个改革事项、328个具体任务。
根据《方案》要求,税务部门将征管业务和信息系统整合工作划分为新税务机构挂牌时、新税务机构“三定”到位时、改革任务完成时三个阶段。同时,规划设计了2023年上半年优化完善有关工作。
饶立新告诉记者,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是新税务机构挂牌乃至整个机构改革工作的关键内容,只有做好信息系统整合优化,确保征管业务顺畅、方便纳税人正常办税,才是税务机构改革成功的标志。信息系统整合优化需要经过省市县三级“挂牌”、三级“三定”、“管户”调整以及“金三”重新上线等八个阶段。
为确保在规定时点实现各项关键改革目标,税务总局网信办组织浙江基地,参照工程项目管理模式,事先模拟税务机构逐级“挂牌”、逐级“三定”等场景,通过沙盘式推演,对280多个业务事项、470项业务流程进行了全业务量、多维度测试,对1300多份表证单书、148个对外开具文书逐一提出分省、市、县三级修改的配置策略,对可能出现的问题障碍进行预判。
饶立新介绍,税务总局还将进一步推进税务机关内部管理事项和信息系统的整合优化工作,建成不分国税地税的一套制度体系、一套运行机制、一套岗责流程、一套信息系统,推动构建优化高效统一的税收征管体系。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日前,财政部联合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人民银行发布通知,明确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矿产资源专项收入、海域使用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四项政府非税收入统一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于今年7月1日起在河北、内蒙古、上海等地试点施行,并于明年1月1日起在全国全面推开征管划转工作。
政涉及体量巨大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引发广泛关注。背后有何深意?又将带来哪些影响?
“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现代税费管理的举措,有助于提高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更好统筹财政资源,加快治理现代化。”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指出,作为深化税收征管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四项政府非税收入转转税务部门只是落实改革方案,并不会增加税负,也不涉及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的调整。
◎为什么划给税务部门?
三大优势助征管增效率、降成本
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由来已久。早在202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提出合理确定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的范围,对依法保留、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项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逐步推进。
2023年,我国就明确将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也先后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
为什么这样划转?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教授朱清曾分析提出:“税务部门征收非税收入有其自身的优势。一是税务部门有一支专业的征收队伍,包括税(费)源分析、评估、稽查等专业人员,经验丰富;二是税务部门征收手段先进,税务与多个部门已经或即将联网,通过大数据、云计算等科技手段,可以大大提高非税收入的征管效率;三是税务机关与缴费单位常年打交道,在征税过程中对这些单位的基本情况早已了如指掌,征收非税收入时也十分便利和精准。另外,其他部门也可拿出更多人力、物力尽职尽责,这也会提高这些部门的工作效率。”
◎有什么好处?
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 加快“应收尽收”稳财力
今年3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将推动税收征管实现从合作、合并到合成的突破。李旭红指出,这规划了“十四五”时期我国现代税收征管改革的宏伟蓝图,开启了新时代我国税收治理的第三次变革。
其中,“合成”是重要的标志,也是真正实现新发展阶段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集中表现。她表示,“合作”是业务方式优化的探索,“合并”实现了组织及机构的保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而“合成”是执法、服务、监管的系统优化,也是业务流程、制度规范、数据要素等一体化融合升级。
“‘合成’重要的主线是‘以数治税’,既实现了在税费领域的数据连通,又实现了跨部门之间的数据共享,还能在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下实现数据信息的交换,将展现出我国现代税收征管技术的先进水平,构成我国治理能力现代化及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涵。”李旭红说。
《通知》正是落实这一系列改革的具体举措。“将土地出让金等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是我国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又一进程。”中山大学税收与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杨小强表示,此举体现了我国税收征管继续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提升整体税收营商环境;体现了税收征管体系化的思维,土地出让金等政府非税收入与部分税种征收有交集关系,如果统一由税务机关征收,能够更好地落实减税降费的联动关系。
他还提到:“同时还能增加国家财政收入的收支透明度,接受人民有效监督,也是我国以科学态度来管理政府税收收入和政府非税收入的表现。”《通知》要求,税务部门将按属地原则征收四项政府非税收入,实现办事缴费“一门、一站、一次”办理。不仅提高效率、降低成本,也进一步强化约束性,更好做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统筹稳定财力。
◎对地方财政、税负、房价有影响吗?
不涉及资金分配 土地出让金还是归地方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明确的是征管职责划转,并不涉及资金分配。特别是饱受关注的土地出让金,《通知》并未提及收入归属权更改,因此对地方财政没有影响。有关专家表示,鉴于土地出让金分配机制不变,收入还是归地方,因此对土地市场和房价基本无影响。
至于税负,也无影响。杨志勇表示,此次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不涉及非税收入具体制度的调整,划转不会增加缴费人的负担,只是缴费人打交道的部门变化而已。
同时,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主要是规范非税收入征管,也不意味着土地出让金制度的终结,与房产税也没有直接关联。“土地出让金是一定期限内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租金收入,未来开征的房地产税及现有税种是国家行使公共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等所强制无偿获取的收入,两种收入可以并存。”中国政法大学施正文教授在采访中说。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补充提到,划归税务部门征管确实可以减少土地出让收入领域的不规范现象。“经营城市、大规模举债、搞政绩工程、过度依赖未来土地出让等问题,将会得到缓减。此后土地出让收入仍旧是地方的重要收入来源,但作为公共资源,纳入税收征管后,有助于推动政府向公共服务型转变。”他说。
甘肃经济日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李辉)今年以来,兰州高新区税务局多措并举,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精细化、科学化,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落实。
兰州高新区税务局拓展申报方式渠道,进行线上线下联动申报,联合电子税务局、银行app等,为机关事业单位、企业职工和灵活就业人员提供线上办理多险种和非税申报缴纳服务。通过税企微信平台、qq联络群、手机短信平台等“非接触式”方式,及时向纳税人、缴费人宣传阶段性减免、缓缴政策等优惠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知尽享,全面提升政策落实水平。针对老年人缴纳社保、医保,在人数多、难度大、操作困难的情况下,办税大厅采用“绿色通道+专窗”的模式,线上服务和线下“绿色专窗”渠道并行,方便了老年人办税缴费。同时在疫情期间主动帮助老年人完成身份验证、体温测量等环节,引导老年人在休息区隔位就座等待办理业务。对工作中发现的疑点和难点问题,业务骨干在缴费现场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快速落实解决,为持续提升社会保险费和非税缴费服务工作做到了有力的保障,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贴心、便利、高效的服务中获得了更多的幸福感。
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人社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疗保障局在北京联合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坚决贯彻好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确保划转工作平稳落地进行统筹布置安排。税务总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军,财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程丽华,人社部党组成员、副部长游钧,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司监察专员聂春雷,医保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金甫出席会议并讲话。
王军强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是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促进政府职能转变、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国家治理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通过改革,构建起职责清晰、流程顺畅、征管规范、协作有力、便民高效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缴体制机制,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深化“放管服”改革和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奠定良好基础。各级相关部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恪守“两个维护”,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把这一重任扛牢抓实、落细落地,确保高质量、高效率完成改革任务。
王军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重。在各地区、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前期工作推进得比较顺利。下一步,请各省政府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纳入本省机构改革“大盘子”中统筹考虑、统筹安排,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统筹指导相关部门细化分工、密切配合,对表推进、到点验收。各级相关部门要以部委局合作为示范,全面加强合作,全程无缝对接,打造一个部门间深化合作推进改革的样板。划转前,要联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划转中,要联合确保顺利平稳如期交接;划转后,要联合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同时,要积极探索部门间关联业务“一站式”联办服务,共同推进顺畅高效履职、便民利民惠民,充分彰显新体制的新优势。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2023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王军要求各级税务部门要把按期圆满完成改革任务作为检验新税务机构战斗力的“试金石”,紧紧依靠各级政府的组织领导,紧紧依靠各相关部门的支持协作,尽职担当,主动作为,协力抓好划转交接、制度建设、信息系统搭建、征管服务改进等一系列工作,确保工作衔接到位、系统支撑到位、信息共享到位、规范运行到位,确保服务标准、服务水平、服务质量只升不降,以不断优化的缴费服务,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
程丽华要求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论证适宜划转的非税收入范围和项目,根据“成熟一批,划转一批”的原则,周密安排资料交接、账户设置、信息传递、退付退库、清欠清缴等工作,特别是要抓紧与税务部门共同制定非税收入管理系统互联互通的业务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及划转项目的征缴业务流程和规范,确保非税收入划转工作平稳有序,促进非税收入规范化管理水平不断提高。
游钧强调,各级人社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紧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社保费征收职责划转的具体方案。要加强与税务等部门密切协作,通过联合集中办公、联合开展业务培训等方式,建立常态化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交流解决职责划转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要从方便群众办事和优化协同高效的角度出发,厘清部门职责边界,充分发挥好各自优势,确保顺利完成好改革任务。
聂春雷指出,有关省(区)卫生计生部门要认真梳理新农合缴费情况,做好数据汇总,做到底数准确,并加强与人社、医保、税务等部门的沟通,建立相应工作联系机制,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尽快完成新农合缴费的征管业务交接工作。
陈金甫要求各省级医保部门要把握节奏、有序安排,制定好本省基本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征管职责交接工作方案,并加强对地市指导,积极配合税务部门做好划转工作。在征管职责划转前,各级医保部门要按照现有职责认真履职尽责,确保群众参保和待遇不受影响。
于春生在主持会议时强调,各级相关部门要联合向本级党委政府汇报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一系列部署要求,特别是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凝心聚力、开拓进取,拥护改革、支持改革,共同做好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确保改革平稳有序、如期完成,让党中央、国务院放心,让广大缴费人和社会各界满意!
重庆市财政局、山西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负责同志分别介绍了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的前期准备工作及下步打算。
国务院口专项协调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税务总局其他局领导和财政部、人社部、卫生健康委、医保局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省、市、县分管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的政府副秘书长,各级税务、财政、人社、卫生计生、医保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甘肃经济日报临夏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马迎瑞)自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来,临夏州税务局全面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并成立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协调工作小组,确保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临夏州税务局制定《临夏州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确定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同时,临夏州税务局主动与财政、社保、医保等多个部门协调衔接,对全临夏州社保费源和非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联合人社局召开临夏州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推进16项划转工作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甘肃经济网临夏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通讯员 马迎瑞)自社保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以来,临夏州税务局全面加强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工作,并成立了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协调工作小组,确保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及各项征收工作顺利开展。
为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临夏州税务局制定《临夏州税务系统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方案》及任务分工表,确定工作任务、责任人、完成时限。同时,临夏州税务局主动与财政、社保、医保等多个部门协调衔接,对全临夏州社保费源和非税收入情况进行调查摸底;联合人社局召开临夏州社会保险费征管职责划转工作联席会议,共同推进16项划转工作重点事项落地见效。
河南商报首席记者 王俊伟 通讯员 胡冰
7月20日上午,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河南省全省县、乡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
这标志和意味着,河南省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了省、市、县、乡全覆盖。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总体安排,税务系统机构改革将按照先挂牌再“三定”、先把省局改革做稳妥再扎实推进市局及县局改革、先合并国税地税机构再划转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的顺序推进。
先是在6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挂牌。之后在7月5日,全省市级新税务机构统一挂牌。此次全省县、乡新税务机构全部完成挂牌,意味着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河南省又迈出了扎实的一步。
在革命老区罗山县,国家税务总局第十六联络(督导)组常务副组长王道树、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联合党委书记智勐、信阳市副市长侯钦东出席了国家税务总局罗山县税务局挂牌仪式。智勐代表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各地党委政府、各有关部门的真诚帮助,对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及社会各界的关心理解,对全省广大税务干部职工的无私奉献勇于担当表示衷心的感谢。
智勐称,全省县级新税务机构挂牌是一个良好的开端,今后还有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等一系列改革责任,还有组织收入、税制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等一系列工作重任等着我们去担去扛。全省税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在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上下一心、同心筑梦、开拓进取、奋发作为,在推进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和各项税收工作中建功立业,在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中展现新作为,在全省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据了解,在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实现省市县乡全覆盖后,将继续深入推进办税服务厅整合,在实现“一厅通办”“、”“一网通办”、“一键咨询”等一系列便民办税成果的基础上,持续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利的服务,切实减轻纳税人办税负担,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不断提升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
(编辑 吕瑞天 华丽娟)
本报讯(记者 王瑞欣)12月18日,记者从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了解到,自2023年1月1日起,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将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据悉,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印发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推进非税收入征收职责划转改革,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政府非税收入项目征管职责划转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印发。《公告》明确了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后的征管事项,推进信息共享,以便缴费人了解相关流程,便捷高效地办理缴费业务。
《公告》中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等四项非税收入划转时间为2023年1月1日。划转项目的征收范围、征收对象、征收标准等政策仍按照现行规定执行。缴纳四项非税收入的缴费人按照属地原则确定主管税务机关,同时,四项非税收入中,既有按期缴纳的情形,也有按次缴纳的情形,申报缴纳方式也有区别,为此,《公告》按不同项目对缴费方式和期限等事项作出了规定。
为确保划转各项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省税务局组建了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专班,积极同水利、财政、生态环境、人防等部门对接筹划,统筹协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推进划转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划转工作任务落实落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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