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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票与邮票相似,具有精美的设计图案,文学价值很高,有着一定的面值,可以作为一种有价格的票据。印花税票在近几年的收藏市场大放光彩,吸引更多资金投入市场,受到很多收藏品爱好者的青昧。
上世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先后发行了以下三套印花税票。
一、第一套印花税票
1949年11月,财政部税务总局发行了第一套“旗球图”印花税票。主图是在两根柱子之间由齿轮和麦穗衬托下的五星红旗飘扬在地球上,票上方从右至左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票”,地球的左右及下端饰以麦穗、齿轮,主图下部为面额和年份1949、1950。
由于当时有些地方刚刚解放或未解放,由中央统一印发印花税票,在印量、运输等方面均有问题,于是采取了统一制定铜版颁发各大行政区,由各大行政区税务管理局依式印制的办法,共有8种版别,即中央版、华东版、西南版、中南版、蒙古版、西北版、东北版和新疆版。
华东版-旗球图
西南版-旗球图
中南版-旗球图
蒙古版-旗球图
其中东北版旗球图印花税票以“东北币”为票面面值,刚印出来就遇到中央政府统一币值,因此后来票面上大都加盖改为人民币币值的印记。
东北版-旗球图-加盖人民币币值
东北版-旗球图--加盖人民币币值
1950年8月,新疆版的旗球图印花税票发行,票面书有“新疆币 1950”字样。1951年,新疆统一使用人民币,于当年10月1日印制发行了1949年版旗球图印花税票,票面书有汉、维两种文字和“1949”字样,这样新疆就出现1950年版印花税票早于1949年版使用的特殊情况。
新疆版-旗球图(1950)
新疆版-旗球图(1949)
二、第二套印花税票
1952年7月1日,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发行了建国以后第二套印花税票,与1949年版一并通用。第二套印花税票分为两种:一个是“机器图”,主图为面值10元至2000元的拖拉机、压路机、发电机图案,下方有“1952”字样。
华东版拖拉机
华东版拖拉机
中南版压路机
华东版压路机
中南版发电机
西南版发电机
第二个是“鸽球图”,主图为面值5000元至50000元的和平鸽环绕地球图案,下方同样也有“1952”字样。
东北版-鸽球图
西北版-鸽球图
华东版-鸽球图
西南版-鸽球图
此套印花税票也是按当时的大区来分别印制、发行和使用的。1955年,国家币制改革后,曾在该套印花税票上加字改值使用。新中国第一、二两套印花税票及其加盖票一直使用到1958年全国税制改革,印花税并入工商统一税,印花税票随即停止使用了30年。
三、第三套印花税票
1988年8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以11号令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重新在全国统一开征印花税,并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恢复征收。此后,国家税务总局监制发行了建国以后第三套印花税票,由北京邮票厂印制。
1988年版的有壹角至拾元七种:壹角、贰角、伍角票为宇宙航天图;壹元、贰元票为石油钻井图;伍元票为海陆空交通图;拾元有1988年版、1989年版两个版本为炼钢高炉图;伍拾元、壹佰元两种为1989年版,伍拾元票为联合收割机图,壹佰元票为大学校门图,该套票被称为“建设图”印花税票。
航天图
航天图
航天图
钻井图
钻井图
交通工具
炼钢厂
收割机
高校大门
2023年11月1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根据征求意见稿,印花税统一实行申报纳税方式,不再采用贴花的纳税方式。
清朝末年,列强侵略,割地赔款,农民起义此起彼伏,国库入不敷出,为了增加财政收入,老佛爷慈禧召集臣僚们想办法。不愧是庙堂之上饱读诗书的精英分子,经过朝议,户部拿出了两个方案,1.征收厘金。2.印花税。慈禧太后当即让光绪帝下发诏书,试行第一个方案,征收厘金。简单介绍一下,那年月,交通不是很发达,官道,水道就那几条,在重要物质转运点设立关卡,对运输货物加收过路税,就是所谓的厘金。是不是很熟悉啊,对了,没错,“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万恶的旧社会,朝廷就是土匪,只不过是合法的。谁来买单呢?贩运货物的商人们不需要,比如山西商人把福建的铁观音贩卖到内蒙,再贩卖到俄罗斯,一路上千山万水,不知道要通过多少关卡,加多少厘金。商人不会出这个钱的增加成本的,最终只会提价让消费者为厘金买单。换成现在的时髦话,就是消费税。这个方法短期内是不错,国库马上多出来很多白花花的银子。可是接下来问题来了,大的方面,俄罗斯人受不了了,茶叶一下子贵了这么多,而且本来对大清国就是贸易逆差,这样逆差越来越大,硬通货都流到了中国(那时候国家间货币还不以某个国家货币为单位,国际贸易只能以黄金白银结算)作为脂肪高民族,不喝茶是不行,怎么办?近代史上一向不讲理俄罗斯民族不跟你谈判桌上耗时间,直接在汉口建立茶叶场,收购茶叶,运回国内。因为英美俄日对中国始终是贸易逆差,也就是说,外国货在我们自给自足的小农社会始终卖不动,为了照顾外国商人,厘金当时是不向外国人征收的,是不是很像我们现在的出口退税补贴?这下好了,本来指望厘金多收点钱,最后不但影响了海关收入,还害死了一大批以经营茶叶为生的晋商,这就是晋商没落的第一个标志。当然,京城的有钱人,官老爷,八旗贵胄,蒙古的王公贵族也受不了茶叶的大幅度涨价,纷纷上书要求取消厘金。朝廷为了不给人朝令夕改的印象,没办法,部分取消了厘金制度,什么叫部分取消呢?就是瓷器,花石,茶叶,珍珠凡是高消费群体需要的东西取消厘金,老百姓呢?该收照收。实际上厘金制度就客观上宣告了失败,因为财政收入并没有太大起色。一计不成,再来一计,慈禧下令朝议,试行印花税,简单介绍下印花税,古代民事纠纷很多,原因就是过去识文断字的人不多,纠纷双方所立字据,文书会有些漏洞,因为作为效力不大的一纸文书,很容易被人毁约。换言之,就是文书契约没有合法的保人,就算是有些乡间精英会作保,保人的道德诚信和死亡,迁徙也为契约文书增加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为了降低这种纠纷事件发生率,官府在契约上加盖印花印章,这样,契约的约束力大大增加,客观上减少了民间纠纷。但是,官府的印章不是白盖的,收税,这就是印花税的由来。在印花税的范围上,官员们发生了分歧,因为,官府和民间的契约文书也很多,比如,收个人头税啊,征用民间物质啊,凡此种种,一派官员认为,为了增加收入,统一都要收税。另一派官员认为,官府出具的文书本来就具有效力,不必为此再增加人民负担。就在此刻,虽为傀儡,但仍然是帝国最高统治者的光绪皇帝发话了“为区区几文钱,徒增民怨,官方文书还是不收为好”。后来随着大清朝的临近终点,此事也不了了之。虽然印花税没有实质的实行,但是,他也为我们现在的印花税做了最好的注解。当你在买卖股票的时候,也不会为了印花税到底是什么而疑惑。可是当我买卖股票的时候,发现我们的a股,也就是所谓的官方经营机构也要收取印花税
,我才醒悟,原来这就是我和官方的买卖文书上加盖的印章所收取的那区区几文钱。虽然电脑时代,那些东西我们看不到。
2023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正式施行。此次立法按照“税制平移”原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同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征管实际,对印花税制度进行了部分调整完善。为落实好《印花税法》,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制发《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以下简称《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关于印花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3号)(以下简称《优惠政策衔接公告》)。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制发《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简称《实施印花税法公告》)。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法》施行后有哪些变化,纳税人需要重点了解什么,本文对此予以解读。
一、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印花税法》对纳税人和征税范围的规定,基本维持《暂行条例》范围不变。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二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
对于第一种情况的征税范围,《印花税法》第二条、第三条作了具体规定: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证券交易是指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
对于第二种情况的征税范围,《政策执行口径公告》依据应税凭证标的不同,分四类情形作了具体规定:一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不动产的,该不动产在境内;二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股权的,该股权为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三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的,其销售方或者购买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使用的动产或者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四是应税凭证的标的为服务的,其提供方或者接受方在境内,但不包括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提供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对涉及以上两种情况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规定缴纳印花税。为规范纳税人申报缴纳印花税,《实施印花税法公告》规定纳税人应当根据书立印花税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情况,填写《印花税税源明细表》,进行财产行为税综合申报。
二、应税凭证和税目税率
前文提到,印花税的应税凭证为《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基本延续了《暂行条例》规定范围以及正列举方式。为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衔接,《印花税法》修改了部分应税凭证名称,包括将购销合同修改为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修改为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修改为运输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修改为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拆分为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
《政策执行口径公告》规定了部分凭证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规定,包括: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所属部门按照行政管理权限征收、收回或者补偿安置房地产书立的合同、协议或者行政类文书;总公司与分公司、分公司与分公司之间书立的作为执行计划使用的凭证。但上述不属于印花税征收范围的凭证,仅是部分征管实践中问题较为集中的凭证,《政策执行口径公告》没有也无法对所有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凭证进行列举。
与《暂行条例》相比,印花税税目由原来的13个调整为4个税目17个子税目;税率由4档比例税率和1 档定额税率调整为5档比例税率,同时降低部分税目的税率。具体包括:一是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合并为建设工程合同,并将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和万分之三统一调整为万分之三,将承揽合同、运输合同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下调为万分之三;二是将商标专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书据适用税率由万分之五下调为万分之三;三是将营业账簿中资金账簿适用税率由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的万分之五降为万分之二点五,对其他账簿不再征税;四是删除了权利、许可证照税目;五是增加融资租赁合同税目;六是增加了证券交易税目。
《印花税法》对税目税率表部分内容进行备注说明,进一步明确了征税范围。比如,合同税目备注“指书面合同”,明确不对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合同征税;买卖合同税目备注“不包括个人书立的动产买卖合同”,具体是指动产买卖合同的书立人中有个人的,那么该动产买卖合同不属于征税范围,该动产买卖合同所有书立人均不缴纳印花税。
例1:
个人张三与甲企业书立车辆买卖合同,购买乘用车1辆,合同所列金额2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车辆买卖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个人张三和甲企业均不缴纳印花税。
例2:
甲企业与乙企业书立车辆买卖合同,甲企业向乙企业销售乘用车20辆,合同所列金额6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由于该车辆买卖合同书立双方均为企业,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甲企业和乙企业应各自缴纳印花税1800元(600万元×0.3‰)。
三、税收优惠
《印花税法》第十二条规定了8项法定免税优惠,相比《暂行条例》新增了4项法定免税优惠规定。一是为支持国防建设,增加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免征印花税规定;二是为支持农业发展,增加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规定;三是为支持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增加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规定;四是为支持电子商务经济发展,增加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免征印花税规定。
《政策执行口径公告》对免税优惠涉及的主体作了具体规定:一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家庭农场,具体范围为以该家庭为基本经营单元,以农场生产经营为主业,以农场经营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从事农业规模化、标准化、集约化生产经营,纳入全国家庭农场名录系统的家庭农场;二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学校,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大学、中学、小学、幼儿园,实施学历教育的职业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专门学校,以及经省级人民政府或者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成立的技工学校;三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社会福利机构,具体范围为依法登记的养老服务机构、残疾人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四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慈善组织,具体范围为依法设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规定,以面向社会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的非营利性组织;五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具体范围为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六是享受印花税免税优惠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具体范围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有关规定执行。另外,《政策执行口径公告》还规定,对应税凭证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书立该应税凭证的纳税人均可享受印花税减免政策,明确特定纳税人适用印花税减免优惠的除外。
例3:
农民李四向丙企业购买复合肥料2吨,书立化肥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6000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该化肥买卖合同符合《印花税法》规定的法定免税优惠条件,农民李四和丙企业免纳印花税。
例4:
北京冬奥组委与丁企业书立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合同所列金额100万元(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2 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60号)规定,对北京冬奥组委使用的营业账簿和签订的各类合同等应税凭证,免征北京冬奥组委应缴纳的印花税。因此,北京冬奥组委免纳该体育器材买卖合同印花税,而丁企业应缴纳印花税300元(100万元×0.3‰)。
《印花税法》施行后,印花税现行优惠政策如何衔接问题,《优惠政策衔接公告》作了具体规定,按继续执行、废止和宣布失效三种方式分类处理。
在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方面,《实施印花税法公告》明确纳税人享受印花税优惠政策,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纳税人对留存备查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等税制要素
《暂行条例》对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等规定较为原则,纳税方式主要为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在征管实践中易出现纳税地点争议、滞纳金起算时间无法确定、完税方式与其他税种不一致等问题。《印花税法》对纳税地点、纳税期限、纳税方式等税制要素进行了完善,明确单位纳税人的纳税地点为纳税人机构所在地、个人纳税人的纳税地点为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不动产产权发生转移的纳税地点为不动产所在地;明确印花税按季、按年或者按次计征;明确印花税可以采用粘贴印花税票或者由税务机关依法开具其他完税凭证的方式缴纳。通过完善上述税制要素,避免出现重复征税问题,且与主要税种纳税期限、纳税方式保持一致,便利纳税申报和征收管理。
例5:
2023年1月,机构所在地位于a市的戊企业在b市书立了一份技术合同,根据《暂行条例》规定,戊企业既可以在a市缴纳印花税,也可以在b市缴纳印花税,易引起a、b两市税务部门管辖争议。《印花税法》实施后,戊企业机构所在地位于a市,其纳税地点即为a市,戊企业在a市以外书立应税凭证,也均应在a市缴纳印花税。
五、证券交易印花税规定上升为法律
《印花税法》将现行证券交易印花税相关政策统一梳理,在延续现行政策的基础上,完善相关规定,一并上升为法律,包括:明确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且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不对受让方征收;征税范围为转让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所、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交易的股票和以股票为基础的存托凭证;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扣缴义务人为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且按周解缴。同时还对证券交易无转让价格的情况如何确定计税依据等进行了规定。
来源:中国税务杂志社
郭庆宇
印花税在中国的发行,始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至今已有131年的历史。印花税票是中国仿行西方税制的第一个税种。
近日,笔者偶然看到两枚上个世纪20年代末,营口民国时期的印花税票,背面且带有岁月的微黄感。
其中一枚印有“中华民国奉天印花税票”的字样。奉天在1929年发行了一种城楼门图印花税票,赭色,1分面值,无齿孔,长2.5厘米、宽2.3厘米。税票左右加盖红色繁体“现洋”两字,中间加盖黑色繁体字“营口县”,底边英文“revenue stamp moukden ”(奉天印花税收),己盖销。此税票是限制在营口县区域内使用的印花税票,仅使用于北洋军阀政府所控制的本省和地区。该无齿孔营口印花税票发行量小,使用时间较短,存世量也稀少。
奉天,是沈阳旧称。1928年底,张学良宣布东北易帜,服从于南京国民政府;自1929年起,改奉天市为沈阳市,并改奉天省为辽宁省。营口县为营口市当时的地方行政建制,清同治五年(1866年)置营口厅。宣统元年(1909年)升为直隶厅。1913年改厅为县。1929年属辽宁省。1938年升营口县为市。
另一枚,是国民政府印花税票,1分面值,赭色,有齿孔,尺寸同上,底边有icent英文(一分),中间加盖黑色繁体字“辽宁营口税局”6个字,己盖销(红色印花字戳)。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决定统一全国印花税票式样,废除北洋政府所有印花税法规,制定了《国民政府财政部印花税暂行条例》。1927年11月1日新税票开始发行,其图案为中华民国地图叠加青天白日旗,此票习称“地图旗税票”,这套票的面值与颜色为1分、赭色,2分、绿色,1角、红色,5角、紫色,1元、蓝色。
印花税票是印花税的完税证明,也是一种非常重要的收藏品。它的外形、尺寸与邮票很相似,图案在设计上都很精美、有凿打齿孔和无齿孔两种。涂刷背胶,两者都有不同的高、低面值,同属国家的有价票证。在一些国家的特殊时期,往往有邮票和印花税票通用的现象。所以在集藏界,人们将二者称之为“姐妹花”。1991年,国际集邮联合会正式将税票列入竞赛级展品,成为集邮的一个类别。
目前市场上,清代、民国和解放区的老印花税票的价格不菲。因此,这些印花税票,特别是当地的老印花税票,别说是品相好、成套的,就连单枚的,对于一般的投资者和收藏者来说,集藏的难度也不小。
这两种近百年历史、不同图案的民国时期“营口”的老印记印花税票,见证了营口印花税票的发展脉络,对于研究营口的历史和文化均有一定的史料价值和收藏价值。
(作者系营口市历史学会会员)
来源 营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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