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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备案政策(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23 10:45:05 热度:50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备案政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退税备案政策

【第1篇】出口退税备案政策

(一)备案单证的基本要求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第二条优化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管理:

(一)纳税人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下列备案单证妥善留存,并按照申报退(免)税的时间顺序,制作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单证存放方式,以备税务机关核查。

1.出口企业的购销合同(包括:出口合同、外贸综合服务合同、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等);

2.出口货物的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发票,出口企业承付费用的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服务费发票等);

3.出口企业委托其他单位报关的单据(包括:委托报关协议、受托报关单位为其开具的代理报关服务费发票等)。

纳税人无法取得上述单证的,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资料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纳税人发生零税率跨境应税行为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二)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选择纸质化方式的,还需在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目录中注明备案单证的存放地点。

(三)税务机关按规定查验备案单证时,纳税人按要求将影像化或者数字化备案单证转换为纸质化备案单证以供查验的,应在纸质化单证上加盖企业印章并签字声明与原数据一致。

(二)未按规定进行备案单证管理适用免税政策的情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2号)第五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提供虚假备案单证适用征税政策的情形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2号)第五条: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有以下情形的,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后,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1)出口货物的提单或运单等备案单证为伪造、虚假的,

(2)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货物名称、数量与供货企业的发货单、出库单及相关国内运输单据等凭证上的相关内容不符,数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

(3)出口货物报关单上的商品名称、数量、重量与出口运输单据载明的不符,数量、重量属合理损溢的除外;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12号)第五条: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出口业务存在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发票、海运提单等出口单证的商品名称、数量、金额等内容与进口国家(或地区)的进口报关数据不符的,该笔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65号)第十三条: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对出口货物相关事项实施监管核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中,属于申报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备案单证的,如果上述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为虚假或其内容不实的,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5.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出口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2)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四)备案单证管理对分类管理等级的影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

1.第七条出口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的,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2.第十三条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发生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动态调整为四类。一类、二类出口企业不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以及未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免)税凭证及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动态调整为三类。

【第2篇】出口货物增值税退税率是

关于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头疼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到什么是出口退税?以及流程,或者退税的条件等等,今天呢,我们就借助这篇文章一起来说一下吧

一,什么叫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顾名思义就是货物成功跨境出口之后,可以申请退还在国内的费用,例如增值费等等,这样既有利于增加企业之间的促活力,其采用的原理则是杠杆奖励,进而增加我国竞争力。

二,出口退税的流程

送检相关证件,领取登记表。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出口产品经营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后,应在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根据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受理登记。

3.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向企业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表》。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三,退税的条件

一,必须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征收消费税的烟、酒、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这一条件是必要的,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退还或免除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的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免征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有征不退”的原则。

二,必须是申报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出口关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两种形式。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除另有规定外,凡在境内销售且未申报离境的货物,无论出口企业以外汇还是人民币结算,也无论出口企业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均不得作为出口货物办理退税。

四,出口退税的好处

一,从企业的角度。

退税可以增加出口收入,有时出口商品的利润大部分是出口退税收入;其次,由于国家退税,一些企业可以以成本价出口商品,大大提高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最后,容易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占据价格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从国家角度看。

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国家将退还国内出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使国内货物进入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最终形成大量出口外汇。

三,加快资金周转率出口退税会加快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需要资金。有两种原因:原材料贵,需要大量劳动力。这两点对资金的需求很高。退税资金可以保证他们没有生产和出口的中断。生产-出口-获得生产资金-生产。

4.促进贸易增长和调整产业结构。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很大,增长速度很快。因此,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改革企业自身,提高生产效率,避免被市场淘汰,中国一直在调整出口退税率。

关于跨境电商出口关税问题,我们就讲到这里,如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在下面评论!

【第3篇】出口退税操作流程

没有操作过出口退税的小伙伴,看了这篇文章,处理这块业务完全不是问题。有讲解,有截图。对本期内容有任何疑问,在日常的业务中有问题可以在此内容下留言,我会一一解答。

退税数据采集

首先登录出口退税的软件(以江苏省的擎天科技为例),月底申报前需要做的是退税数据的采集,录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明细表,操作界面见下图。如果公司的业务量不是很大,可以手工录入;如果业务量较大,可以购买升级版的软件,实现更智能的匹配。

自检申报

当月免抵退出口退税明细录入完之后,就可以进行月底的申报了。首先我们需要进行自检申报,先查看是否有需要调整的疑点。这里的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填写我们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生成离线数据

这是我们选择离线申报,会产生对应的离线数据包。我们选择好数据包存放的位置。记住该存放位置,待会儿申报时还会需要选用。

生成数据包

国税局网站离线申报

登录国税局的网站后,在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数据自检申报~选择数据包存放的位置

出口退免税申报

离线申报

自检申报

检查核查调整疑点

然后下载数据自检的反馈表(直接在网站上查看也可以),根据自检的反馈表,在出口退税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检查核查调整,然后重新自检申报,待没有可以调整的疑点时可以点击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后等待审核结果

正式申报完成以后,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等待审核结果反馈,相应的疑点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4篇】增值税出口退税属于政府补助吗

根据2023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适用科目:

1、先计入2721-专项用途政府补助资金

2、再转入-其他收益 or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补助特征:

1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无偿性

补助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应'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或者确认'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应按资产寿命分期确认。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递延收益,期间资产出售,将剩余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1以外的政府补助

①补助以后期间成本费用、损失的,确认'递延收益',分期冲减损益、成本

②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同时包含资产相关和收益相关,且不能区分的,全部计入收益相关

3以上均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11条)

不适用的准则:

1如果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密切相关,且是商品、服务对价或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准则14号-收入

2所得税减免,适用准则18号-所得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适用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情况界定:

适用条件一:

常见类型:常见的政府补助类型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适用条件二:

1、符合补助特征

2、政府补助准则原文中“不适用准则”的规定条款,即征即退不适用

【第5篇】出口退税额计算公式

什么是出口退税额?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

出口退税额怎么计算?

出口货物的消费税应退税额的计税依据,按购进出口货物的消费税专用缴款书和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确定。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金额;属于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为已征且未在内销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中抵扣的购进出口货物数量;属于复合计征消费税的,按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分别确定。消费税应退税额=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比例税率+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退税计税依据×定额税率。

出口退税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生产或出口的货物必须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或产品。2、其货物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3、其货物必须是所在公司财务上做出口销售的产品。4、其货物必须是已经收汇并经核销的产品。

【第6篇】出口退税税务申报表

出口退税过渡期截止6月30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23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附最新增值税思维导图↓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大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四、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1,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同时废止。

新纳税申报表该怎么填?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情况

(一)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

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删除第3栏“13%税率”;

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本公告施行后需注意的事项

(一)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税率调整后加计抵扣、发票衔接怎么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八、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

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发票?

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日以后因履行跨期销售业务合同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说一下基本原则。

一是,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标志,在税率调整前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调整前的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以该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在税率调整即新税率施行之日起,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新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以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

二是,原则上是以发票开具日期来确定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税率调整前已经做了“未开发票收入”的纳税申报,只是没有开具发票的,则在新税率实施之日以后开具发票时,对于已申报的无票收入部分对应的业务仍可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因种种原因非要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但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前,相应的销售额又没有作“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的,则等于是延期缴纳了税款,在以原税率开具发票后,该部分增值税需要加收滞纳金。

三是,至于履行合同的问题,关键还是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是签订的以含税价格还是以不含税价款交易。如果是以含税价格交易又未约定税率调整对交易价格的相关影响事项,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那就是以原含税价款按新税率换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及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按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是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交易,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则应以新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再以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加增值税为价税合计价款。

总之,对于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的发票(税率),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决定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适用税率,再以此来决定发票开具的税率及计算销项税额,也就是该项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如何适用税率计税就如何开具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但还应满足相关条件,否则将面临滞纳金的问题。

此外,提醒注意,4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跨期销售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总之,这个4月,应该是会计人忙且充实的一个月了!且忙且珍惜吧!

【第7篇】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密码忘了

目 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4

1.1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4

1.2 申报系统安装4

1.3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11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13

2.1 系统初始化13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14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15

2.4 系统数据备份15

2.4.1 云备份数据15

2.4.2 本地数据备份17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23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23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26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8

3.1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28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29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29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30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31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33

3.2 一般贸易流程33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34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35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36

3.2.4 汇总数据采集38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39

3.2.6 申报反馈41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43

3.3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45

3.3.1 申报数据采集46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47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49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50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52

3.4 单证向导流程53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55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55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56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58

3.5 进料加工业务流程59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61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61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 62

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62

4.2 向导63

4.3 索引区64

4.4 数据编辑区域66

4.5 数据项说明66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67

l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1.1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本次升级涉及到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2 申报系统安装

如果您的机器上是第一次安装本软件,可按照如下的详细步骤进行安装:进入http://www.taxrefund.com.cn/,然后进入网站点击右上角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若非首次安装本软件,请预先在旧版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下做好数据备份(数据备份请参考2.4章节),将旧版系统完全卸载后方可安装运行新版申报系统。

注意事项:

1. 安装路径中不能含有空格,建议先将杀毒软件等防护系统关闭,以免造成系统无法完整安装;

2. 双击运行安装软件,安装路径建议为系统默认路径“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3. net版本申报系统初次安装之前,要求电脑运行环境包含net.framework.4.0及以上版本;

4. 硬件要求(最低):中央处理器:至少pentium 1 ghz以上,内存:1gb ram 以上;

5. 最小可用系统磁盘空间:x86 – 850 mb以上;x64 – 2 gb以上;

6. 必备组件:

a. 电脑上必须已安装以下组件后才可安装framework4.0

b. windows installer 3.1 或更高版本

c. nternet explorer 5.01 或更高版本

安装流程:

1. 系统自动解压安装,如图:

图 1-1

2. 出现安装画面,点“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2

3. 显示正在进行安装的信息,如图:

图 1-3

图 1-4

4. 系统提示选择安装路径,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5

5. 安装程序提示选择文件夹,建议选用系统默认文件夹,点击“下一步”继续,如图:

图 1-6

6. 此时系统提示选择功能选项,建议选择默认选项,如图:

图 1-7

图 1-8

7. 按照提示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提示安装成功,点击“完成”退出,如图:

图 1-9

1.3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申报系统安装好后,在windows桌面上找到快捷方式:“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双击运行,如图:

图 1-10

运行后弹出登录界面,登录默认用户名为小写sa ,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1-11

登录后即可进入“登记企业信息”界面,在此界面配置“企业海关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或者通过“企业信息导入”按钮,选择备份数据来导入企业信息。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登录所属期应与纳税所属期一致,格式:年+月(例:201801)。如图:

图 1-12

图 1-13

注意事项:

如使用“企业信息导入”按钮导入备份时,需选择备份文件夹中的“jsdotnet.db”文件进行导入,“企业信息导入”只导入备份中的企业相关信息,而不导入备份数据,并且企业信息设置后,便无法进行修改。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2.1 系统初始化

初次进入申报系统,建议进行“系统初始化”操作。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初始化”项,在弹出对话框中录入“yes”并按“确定”按钮,即可完成系统初始化操作,并重入系统(仅在系统装入或第一次正式使用该系统时需执行)。如图:

图 2-1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若需进行企业信息的查询,可到“系统维护”菜单下选择“系统配置”项下的“系统配置信息”中查询,如图:

图 2-2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配置”项,打开“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行系统参数的相关设置与修改,如图:

图 2-3

注意事项:

业务方式中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应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一致。

2.4 系统数据备份

2.4.1 云备份数据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备份”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如图:

图 2-4

显示备份数据成功,数据备份到云端,如图:

图 2-5

2.4.2 本地数据备份

2.4.2.1 完全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6

选择“完全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7

确认后,弹出“系统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2-8

点击“确认”按钮,进行备份数据路径选择,系统默认备份数据路径为“ 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如图:

图 2-9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此时系统完成完全数据备份,并提示备份数据路径,如图:

图 2-10

完全备份的文件类型为“.db”格式文件,如图:

图 2-11

2.4.2.2 业务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12

选择“业务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13

确认后,可自行选择备份数据存放路径,如图:

图 2-14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备份数据存放路径,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如图:

图 2-15

业务备份的文件类型为“.zip”格式的压缩文件,如图:

图 2-16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导入”按钮,如图:

图 2-17

图 2-18

选择“确认”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19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0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导入”按钮,如图:

图 2-21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项,在弹出窗口中点击“选择统备份数据”选择备份文件存放的路径(选择的备份文件应为“.db”格式或者“.zip”格式的数据库文件),点击“导入”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22

点击“导入”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3

注意事项:

为防止数据重复,建议企业导入数据时,勾选“导入前清空数据库”选项。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3.1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企业退(免)税备案简易流程图)

图 3-1

(备案操作流程向导)

图 3-2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如果为新办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申请。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一步“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中的“出口退(免)税备案”,点击“增加”按钮,根据企业真实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图 3-3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二步“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三步“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生成,如图:

图 3-5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提示“申报数据列表”,如图:

图 3-6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7

注意事项: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若发现申报退(免)税备案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四步“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撤销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8

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系统会弹出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3-9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提示撤销成功,如图:

图 3-10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五步“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进行相关数据查询,如图:

图 3-29

3.2 一般贸易流程

(一般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11

(向导流程图)

图 3-12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根据报关单数据录入明细数据,即向导第二步,其中特殊业务可根据企业的相关业务自行选填(若有电子口岸设备及ic卡的企业可以进行第一步操作,从海关下载报关单在此读入,没有可以直接跳过)。

选择申报系统“退税向导”第二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图 3-13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在向导第三步,对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无误后则确认免抵退明细数据,如图:

图 3-14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数据检查通过后,通过向导第三步第二项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做明细数据的确认,如图:

图 3-15

点击“确定“按钮进行确认操作,如图:

图 3-16

点击“确定”进行下一步,如图:

图 3-17

明细数据确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此时,明细数据将不再显示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中。

3.2.4 汇总数据采集

向导第四步,采集汇总表数据,输入所属期,会带出退税汇总计算的对话框,如图:

图3-18

填写之后就可自动计算出免抵退税汇总表数据,同时汇总附表自动带出。同理,免抵退资料情况表录入,点击“增加”输入所属期敲回车确定,可自动带出情况资料表数据,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如图:

图 3-19

图 3-20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向导第五步第一项,进行一致性检查,如图:

图 3-21

向导第五步第二项,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2

向导第五步第三项,打印正式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3

将生成的免抵退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撤销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再次进行审核直到无疑点撤销申报数据,重新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将生成的免抵退申报数据,连同整套报表、原始凭证到退税部门进行正式申报;若退税部门未通过审核,则取回纸质申报资料重新作整个流程。

若有错误,则需要撤销数据重新修改后申报,先撤销免抵退汇总数据,再撤销明细数据(向导第六步第四项)撤销操作如图:

图 3-24

撤销后,数据恢复到明细录入状态,可进行修改,重新申报。

3.2.6 申报反馈

若审核通过,则在向导第六步第一、三项读入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点击“向导”功能,选择第六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按钮,选择从税务机关拷贝回来的反馈信息的文件夹;如图:

图 3-25

提示读入成功后,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如图所示:

图 3-26

点击“是”,反馈信息处理成功,完成数据更新。如图所示:

图 3-27

注意事项:

1. 如果生产企业当月没有任何业务发生,可以不申报;

2. 要做好备份,以防本系统或者微软操作系统出现崩溃;

3. 进料加工企业须在出口明细中录入进料加工登记册号。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3.2.7.1 前期数据的冲减

前期数据冲减,做正常冲减,操作如下:

在向导第二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中前期数据点击冲减出口,系统会自动在出口明细中生成序号为z000的负数数据,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点击序号重排即可进行申报。

若前期数据中因金额报错或是有其他问题,电子信息不齐或者单证不齐,导致免抵退税年月为空,未参与过汇总计算的数据,需要进行冲减的操作,操作如下:

在向导第二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中前期数据点击冲减出口,系统会自动在出口明细中生成序号为z000的负数数据,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修改序号为z000的数据,将“征税率”字段值改为“征退税率之差”,“退税率”字段值改为“0”,保存后进行申报。

3.2.7.2 收汇申报(已认定)

如企业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根据要求在企业收到收汇凭证后,申报出口明细以及“出口货物收汇(已认定)”的表单,如不能收汇,则需填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已认定)”的表单。未被认定为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

(收汇明细简易流程图):

图 3-28

收汇申报流程:

1. 出口货物明细录入;

2. 出口货物收汇/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

4.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5. 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及打印;

6. 审核反馈读入处理 。

此操作与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一致,可参考一般贸易流程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1. 分类管理类别为第四类的企业都属于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

2. 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局的预审反馈得知自己企业申报收汇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该数据反应在“企业扩展信息”中;

3. 未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同出口货物明细一样,到次年4月30日之前的纳税申报期,按照规定提供收汇资料,如果属于不能收汇的,提供的是“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未认定)的表单;

4. 被认定需要提供收汇的企业收汇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一并生成,未被认定需要提供收汇的企业收汇数据是单独模块生成。

3.3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其他业务简易流程图)

图 3-30

(向导流程图)

图 3-31

3.3.1 申报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一步“其他申报数据采集”,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填写对应的表单,如图:

图 3-32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二步“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根据企业录入的对应表单,选择对应的生成数据的端口进行生成,如图:

图 3-33

图 3-34

图 3-35

注意事项:

1.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时需要选择对应的模块进行数据生成;

2. 生成收汇申报数据(未认定)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

3. 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信息查询录入”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表单;

4. 生成其他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录入”、“购进自用货物申报录入”和“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录入”表单;

5. 生成数据时,需注意生成数据的所属期和批次。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三步“打印其他申报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36

图 3-37

注意事项:

1. 打印申报表中打印的为“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并且打印选项中选择“未认定”;

2. 打印信息及其他申报报表中打印的为剩下其他申报数据。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四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进行反馈信息处理。此项中提供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处理以及撤销在申报系统中已经生成正式申报的相关数据;如对其他申报数据审核通过后税局给予反馈信息,可以通过审核反馈处理中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进行反馈读入,如图:

图 3-38

如对于已经生成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可在此项中进行对应数据的撤销,

图 3-39

注意事项:撤销数据时,需要留意撤销数据的所属期。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五步“其他申报数据查询”,选择对应的表单进行查询,如图:

图 3-40

3.4 单证向导流程

(企业单证申报简易流程图)

图 3-41

(单证操作流程向导)

图 3-42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根据自身业务选择对应表单进行录入,数据保存后,进行设置标志的操作,如图:

图 3-43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三步“打印单证申请表”中的“打印单证申报报表”,选择对应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4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四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选择对应表单进行生成,如图:

图 3-45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弹出生成数据列表,如图:

图 3-46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47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

若发现单证申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六步“撤销单证申报向导”,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48

3.5 进料加工业务流程

(进料加工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49

申报系统升级后,进料加工业务有了单独的操作流程,也就是在向导中加了一个单独的模块“进料加工向导”,以下所有操作均在此模块中进行。

(进料加工操作流程向导)

图 3-50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

1.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向导第一步)

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点增加按钮填写需要做备案的手册号,币种应对于手册备案的进出口币种不同的,折算成同一币种填写。

2.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向导第二步)

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时按申报的所属期,点击确定,生成数据,再点击浏览选择路径,生成的是文件夹,里面有.zip格式的文件,把文件夹拷贝到优盘到税局进行本地申报。

3. 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向导第三步):

打印的所属期与计划分配率备案所属期一致,选择需要打印的进料加工业务报表

4.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在“税务机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读入从税局的反馈文件夹

5. 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向导第五步):

确认与申报的是否一致。

注意事项:

1. 企业只备案一次;

2. 计划分配率备案通常都是本地申报,如有不同之处,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3. 反馈文件可以是单独的文件夹,也可以与一般贸易的预审或正审反馈在一起;

4. 计划分配率数据查询:确认与申报的是否一致;

5. 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按照企业2023年07月01日以后首份进料加工手册填写。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1.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在“税务机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读入从税局的反馈的海关加贸数据的反馈后,查看企业在税务机关的手册信息;

2.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中“手(账)册号”录入上年度海关核销的全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账册编号;

3.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向导第二步):

同计划分配率备案生成数据一致;

4. 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向导第三步):

打印所属期应与申报核销所属期一致,选择需要打印的进料加工业务报表;

5.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审核通过,在向导第四步读入反馈信息;

6. 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向导第五步):

查询进料加工相关表数据。

注意事项:

1.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业务建议在每年的1-4月之间进行核销;

2. 系统会根据企业读取的海关加贸数据的反馈及填报的报关单时调整数据,自动计算相应手册、账册的实际分配率、应调免抵退税额、应调不得免抵税额;

3. 对前期已核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根据规定发起申请,再次进行核销。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

横向的动态选项卡菜单,在任意操过程中实现不同业务窗口的切换。当户编辑或查询数据时,可随意切换选项卡,不影响界面的操作。当用户不需要当前的选项卡,点击按钮或右侧的图标,甚至在选项卡上单击右键,都会按照用户的选择关闭。如图:

图 4-1

图 4-2

在选项卡上右键,可选择关闭多个选项卡。

4.2 向导

向导栏采用停靠选项卡的方式出现在系统中,便于用户的操作及业务流程的切换。如图:

图4-3

如不需要使用向导,点击图标,向导将隐藏。点击图标,向导将完全消失。当点击右上角图标时,向导会重新出现并收缩到系统左侧。

4.3 索引区

分页显示:索引区的数据以每500条为一页的规则显示,提高大数据量的加载速度。用户可以点击翻页按钮查看数据。

任意排序:在编辑界面索引区增加排序功能,用鼠标单击对应字段项的标题栏,即可实现对数据的排序,再单击一次数据将以相反的顺序进行排序。

字段项显示配置:用户点击“设置”按钮,将弹出配置界面,用户可以将索引区的显示字段项任意设定。

数据纵览:用户可将索引区字段设定后,拖动左侧的黑线,来纵观的查看最多500条的数据,无需将数据导出查看。如图:

图 4-4

图 4-5

图 4-6

4.4 数据编辑区域

系统对于数据有严格录入格式校验,对于用户错误录入的数据,系统在编辑字段项光标离开时将以两种方式提示:编辑字段项的边框颜色改变。当颜色为红色时表明,系统对用户录入的数据不认可,这时将鼠标停留在错误的字段项中悬浮,会出现相应的错误提示,供用户参考。当用户修改通过后,将变回默认的颜色;右上角将以滚动的方式输出错误提示。如图:

图 4-7

4.5 数据项说明

“数据项说明”对于初次使用系统,或对系统不了解的用户是一个使用助手,它对用户录入字段项的含义做一个全方位的解读。当录入的编辑字段项过多(需要拖动滚动条才可完全编辑)或用户不再需要数据项说明时,可点击数据项说明后的小图标,以隐藏“数据项说明”。当再次点击图标,“数据项说明”将显示。如图:

图 4-8

注:系统内每个编辑界面都有一个“记忆”功能,上述的每一个对编辑界面显示结构修改的操作,都会被系统记录,当再次打开界面时,展现在用户屏幕上的界面布局结构与上次关闭时保持一致。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

数据导出

在系统内每个录入、查询界面都有一个相同的功能按钮“导出”。点击此功能按钮,可以将系统内数据以excel的方式输出,并在输出的过程中,用户可以手动选择输出字段项。进行报表打印,如图:

图 4-9

单击工具栏“打印”按钮,用户可选择输出纸张大小。

点击工具栏“导出”按钮,可将系统报表以不同形式存储。

【第8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本文为各位会计整理的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流程,不懂得出口退税的小伙伴,近日就跟随着小编一起看看吧。今天从4个方面来阐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过程:一,生产型企业的免抵退税,二、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三、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凭证管理,四是生产型企业的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第一、看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基本政策

1、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步骤

2、自营出口货物的退税特点和退税的规定

3、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整个流程

第二,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流程

1、出口电子数据的传输详细环节流程

2、生产企业出口的收入申报

3、收入申报的申报表主表的填写(一般纳税人适用)

申报表附表一的填写

生产型企业出口的退税申报

申报表附表二的填写

……

第三,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凭证管理

第四,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流程

……

受篇幅限制,今天有关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全流程就先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若在工作中对出口退税的处理有疑问的,可以参考上述内容。

【第9篇】出口退税什么意思

在经营外贸的企业中,是在如今外贸大环境中比较常见的一种惯例,不管是国内,亦或是国外都会对外汇企业实施的一种措施,其主要的是为了帮助进出口的企业在产品的物价上得以平衡,那么对于出口退税来说具体是什么呢?出口退税应该怎么去操作呢?一起和小编来了解一一下。

一、出口退税是什么意思

出口退税在国际的贸易业务中货物输出国对输出境外的货物免征其在本国境内消费时应缴纳的税金或退还其按本国税法规定已缴纳的税金,主要是包括增值税和消费税。其目的主要是避免企业在本国和贸易国双重纳税,减少企业经营压力,增加本国企业竞争力,那么出口退税怎么操作呢?

二、出口退税怎么操作

1、送验有关证件材料及领取登记表

企业申请出口退税,然后按照要求送相关的证件材料进行验证,然后领取出口退税登记表,企业需要取得有有关部门批准进出口的产品业务以及工商管理部门的工商登记证明。

2、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

在领取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企业按照登记表的内容进行填写,然后注意加盖企业的公章和相关人员的印章,接着再携带出口经营的许可证件,工商登记证明等相关材料一起报送到税务机关,等待审核。

3、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

在税务部门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后,就可以等待税务部门的审核,在审核无误后,就会给企业核发出口退税登记。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

如果企业的经营信息或某些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后,企业需要注意按照实际的信息进行变更或注销出口退税登记。

以上就是出口退税是什么的一个介绍了,以及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如果您还有什么关于出口退税的问题,也是可以来咨询,我们随时可以为您解决以上问题,也可以为您提供出口退税指导,确保出口退税工作的正确进行。

【第10篇】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

没有操作过出口退税的小伙伴,看了这篇文章,处理这块业务完全不是问题。有讲解,有截图。对本期内容有任何疑问,在日常的业务中有问题可以在此内容下留言,我会一一解答。

退税数据采集

首先登录出口退税的软件(以江苏省的擎天科技为例),月底申报前需要做的是退税数据的采集,录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明细表,操作界面见下图。如果公司的业务量不是很大,可以手工录入;如果业务量较大,可以购买升级版的软件,实现更智能的匹配。

自检申报

当月免抵退出口退税明细录入完之后,就可以进行月底的申报了。首先我们需要进行自检申报,先查看是否有需要调整的疑点。这里的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填写我们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生成离线数据

这是我们选择离线申报,会产生对应的离线数据包。我们选择好数据包存放的位置。记住该存放位置,待会儿申报时还会需要选用。

生成数据包

国税局网站离线申报

登录国税局的网站后,在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数据自检申报~选择数据包存放的位置

出口退免税申报

离线申报

自检申报

检查核查调整疑点

然后下载数据自检的反馈表(直接在网站上查看也可以),根据自检的反馈表,在出口退税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检查核查调整,然后重新自检申报,待没有可以调整的疑点时可以点击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后等待审核结果

正式申报完成以后,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等待审核结果反馈,相应的疑点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的资料。

【第11篇】2023石材出口退税率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提高部分产品的出口退税率。2023年3月20日起(以出口货物报关单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包括“已加工板岩及板岩制品”等5个税则号的石材产品在内(表一),共有1084个税则号的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出口退税率的提高,将极大提振广大出口企业的信心,增强企业竞争力,更加积极的拓展海外市场。

从石材行业来看,加上原有10个税则号出口退税率为13%的石材产品(表二),已有15个税则号的石材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13%。15个税则号的石材产品2023年的出口量和出口额分别占到石材出口总量的76%和出口总值的88%。

为支持实体经济发展,鼓励制造业转型升级,国家不断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促进制造业的高质量发展。随着增值税改革的不断深化,制造业的增值税适用税率先由17%调整为16%,2023年4月1日又降至13%。也就是说,企业出口退税率为13%的产品时所缴纳的增值税将全部退回。

当前,为帮助以中小企业为主的众多外贸企业应对当前的经营困难,减轻企业税赋,加快企业资金周转,国家在加大减税降费力度的同时,出口退税手续持续简化,退税审批速度不断提高,税款到帐时间大幅缩短。

近期,为缓解突发疫情给企业带来的各种困境难,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规模更大、针对性更强的减税降费举措。在国家积极采取措施帮助各类企业纾危解困,尽快复工复产的同时,我们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再好的政策也只能帮你一时,企业的长久发展必须要靠自己。

打铁须得自身硬,在中国经济转向高质量发展、行业亟待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希望有更多的石材企业,敢于创新,乐于创新,不仅仅满足于提供优质的产品,更要致力追求卓越的服务能力-致力打造以服务为核心的品牌竞争力,即使历经风雨,依然笑傲江湖!

【第12篇】出口退税备案资料6

出口退税需要什么资料?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

1、报关单。报关单是货物进口或出口时进出口企业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以便海关凭此查验和验放而填具的单据。

2、出口销售发票。这是出口企业根据与出口购货方签订的销售合同填开的单证,是外商购货的主要凭证,也是出口企业财会部门凭此记帐做出口产品销售收入的依据。

3、进货发票。提供进货发票主要是为了确定出口产品的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计量单位、数量,是否是生产企业的销售价格,以便划分和计算确定其进货费用等。

4、结汇水单或收汇通知书。

5、属于生产企业直接出口或委托出口自制产品,凡以到岸价cif结算的,还应附送出口货物运单和出口保险单。

6、有进料加工复出口产品业务的企业,还应向税务机关报送进口料、件的合同编号、日期、进口料件名称、数量、复出口产品名称,进料成本金额和实纳各种税金额等。

7、产品征税证明。

8、出口收汇已核销证明。

9、与出口退税有关的其他材料。

外贸公司申请出口退税的资料装订要求是什么啊?

外贸公司申请出口退税的资料装订要求是:

1、备案表、外贸企业换汇成本异常说明表、外贸企业未交收汇核销单申报明细之类表格的不装订,单独放在一起,统一交出口退税税务管理员。

2、出口退税专用袋或档案袋(上面标明公司名称、海关编号、申报年月和批号)。

3、用出口退税日常申报(明细)表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里面一般把出口退税汇兑申报表、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订在一起)。

4、用出口企业出口退税报关单、外汇核销单、出口发票装订封面和封底装订成册(里面一般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有计量单位换算表的,放在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前面)、外汇核销单出口退税联、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出口发票出口退税联按关联号依次装订)。

出口货物退税,简称出口退税,指对出口商品已征收的国内税部分或全部退还给出口商的一种措施,这也是国际惯例。其基本含义是指对出口货物退还其在国内生产和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出口退税(exportrebates)制度,是一个国家税收的重要组成部分。出口退税主要是通过退还出口货物的国内已纳税款来平衡国内产品的税收负担,使本国产品以不含税成本进入国际市场,与国外产品在同等条件下进行竞争,从而增强竞争能力,扩大出口创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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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出口未申报退税转内销

你好,大白菜老师。

我想问下,我们公司正常出口报关的货物,都得申报出口退税吗?如果进项税不足,能不能不申报退税?

关于你的问题,大白菜答复如下:

对于出口报关的货物,我们可以总体分为以下三种情形:不免税不退税、免税但不退税、免税+退税。

1、属于政策上不免税不退税的出口货物,需视同内销计提销项税额,当然就不需要进行出口退税申报了;

2、属于政策上免税但不退税的出口货物,也不需要进行出口退税申报,但需要作免税申报。不过全国除江苏省以外,该免税申报仅需在增值税纳税申报的表一第18行填写免税销售额即可,不用再操作退税申报系统。如果还货物进项税抵扣了,其相应进项税额应作转出计入成本;

3、排除以上两种情况,则属于免税+退税的出口货物。对这类货物,你公司需在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如2023年的业务要在2023年4月18日前完成退税申报);如果逾期,需在出口之日的次年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进行出口免税申报;如果再逾期,即超过上述退免税申报期限的,则视同内销计提增值税销项税额。

总结下来,你企业的货物即使符合免税+退税的条件,如果超过了退税申报期,也是可以按免税或征税申报的。这里需要一个平衡点的计算,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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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篇】出口退税免抵退理解

出口退税很头疼!只要掌握免抵退这三个环节就行,每一步都很详细!

出口退税议案分为免、抵和退这三个环节,只要掌握了就不怕出口退税了,今天给大家整理好了这三个环节的申报流程,一共包含了156页ppt模板资料,每一部讲解的都十分的详细,新手会计也能很快学会【文末可领电子版资料】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申报业务讲解

、系统升级调整变化

、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介绍

、出口退税管理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备案业务数据采集

、离线版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口退(免)税申报

······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资料,由于内容过多,展示有限,就不全都展示出来了,想要完整版资料的可以按照下图操作步骤:

【第15篇】出口退税延期申报2023年

大白菜点评:今天得给国家税务总局一个大写的赞!

关于延长2023年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申报期限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

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进一步优化服务,支持出口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税务总局经研究决定,延长2023年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的申报期限。具体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2023年1月1日以后出口的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和服务,申报出口退(免)税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逾期申报的,主管国税机关不再受理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申报,出口企业应于2023年7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之内按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免税;未按规定申报免税的,应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大白菜点评:原来退税申报的最后期限分别是退税截止期为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逾期申报的执行免税,免税申报截止期为5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免税申报再逾期的执行征税,征税截止期为6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现在相当于全部白后移动至6-7-8月!真够意思!这个政策最方便纳税人2023年11月份-12月份出口的业务,特别是外贸企业,因为原文件也是退税申报截止期为4月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对于11-12月份出口的企业来说,有时采购发票的取得、认证与信息传递可能略显紧张!

二、出口企业从事进料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23年度进料加工业务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20日。

大白菜点评:也是延长2个月!这些天,从事加工贸易的同学咨询我的比较多,因为加工贸易核销比较繁琐,时间也比较紧张。这下好了,可以松口气了!

三、出口企业从事来料加工委托加工业务的,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办理2023年度来料加工出口货物免税核销手续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7月15日。

四、委托出口货物的,受托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6月15日。如果属于按规定需要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委托方向主管国税机关申请开具《委托出口货物证明》的期限延长至2023年5月15日

大白菜点评:也是延长2个月!

五、本公告所称出口企业是指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出口企业、其他单位和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4月7日

本来今年学习营改增就够累的,日益到期的退税申报更让大家喘不过气来!这下好了,大家把退税申报和营改增学习慢慢理顺吧!大白菜会计旗舰店继续陪你好好学习!

这是会计实战讲师大白菜,2023年在今日头条给大家整理发布的第8条专业文章【累计第54条】,希望大家喜欢!一个人力量有限,如文中叙述有错误,欢迎大家共同探讨指正!大白菜qq:18906341827

大白菜,会计师,正保教育开放平台讲师、汉唐财税在线实战讲师,专注会计实战教育。原创的《大白菜会计实战教程》,已经在山东省版权局获得登记,详情可访问《大白菜会计旗舰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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