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征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红刊财经 综合整理 陈瀚
1.欧佩克8年首限产 国内成品油降价恐落空
据媒体报道,北京时间9月29日凌晨,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英文缩写:opec)非正式会谈终于修成正果。欧佩克通过电邮发布的声明称,该组织在阿尔及尔就3250万桶/日~3300万桶/日的产量目标达成一致,以加速去库存令市场重新平衡。这是opec国家八年来首次降低原油输出。此前不被外界抱太大希望的限产协议竟意外达成,消息传出后,原油市场大受提振,国际油价盘中直线拉升。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改委油价调整窗口今日开启,面对欧美原油期货暴涨,有分析指出,国内汽柴油价格本轮恐无望下调。
2.页岩气发展规划印发
据媒体报道,国家能源局印发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3年),部署了大力推进科技攻关、分层次布局勘探开发、加强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及市场等四大任务。根据规划,2023年目标完善成熟3500米以浅海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突破3500米以深海相页岩气、陆相和海陆过渡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在政策支持到位和市场开拓顺利情况下,2023年力争实现页岩气产量300亿立方米。
3.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税率由30%降至15%
据财政部30日消息,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23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4.发改委拟大幅下调光伏电价补贴控制光伏过热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下调补贴力度。业内人士称,新政对光伏企业盈利提出了挑战。份关于新能源电价调整的“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到了三类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变化,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光伏电价。“征求意见稿”称,地面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光伏上网电价拟调整为0.55元、0.65元和0.75元,比现行电价标准分别降低了0.25元、0.23元和0.23元,即降幅分别为31%、26%和23%。新政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5.巴宝莉中国降价25%走向平民化
近日,英国老牌奢侈品burberry在中国香港及大陆调价的消息甚嚣尘上。据媒体记者调查发现,burberry此次调价主要涉及包袋和冬装,变动比例高达25%。店员称降价主要系受中国进口关税降低影响。随着跨境电商和代购市场的崛起,奢侈品全球价格一体化已经是行业趋势,中国消费者消费观念逐渐成熟,越来越少的人为奢侈品牌在中国市场的昂贵价格买单。但由于生产数量极少或成本较高等限制,有的品牌无法通过降价拉高销量来自救,对降价仍持观望态度。是继续保持价格定期上涨,还是紧跟潮流降价,将成为奢侈品行业一个两极分化现象。
6.规避借壳还能脱胎换骨 三爱富打出重组三板斧
据媒体报道,上海国资整合的最新案例正式出炉。三爱富今日公布了详细重组预案,先以现金方式收购教育类资产、然后向大股东及关联方出售氟化工相关资产,最后大股东将20%股权转让给央企中国文发。有意思的是,该组合拳环环相扣,一旦打完,公司就实现了变更主业兼“易主”,如此“脱胎换骨”行为竟然还不构成重组上市(俗称借壳)。按照预案,三爱富重大资产重组与股份转让的交割先后顺序为重大资产购买交割、重大资产出售交割、股份转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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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白酒消费税,对于白酒企业而言,是一项影响企业盈利的“负面消息”。但是长期来说,白酒消费税政策的实施有利于为优势企业创造良好的经营范围。
白酒行业什么环节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并实行单一环节征收,一般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售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
白酒行业如何征税消费税?
国家收取白酒消费税,实际上是向生产厂家征收,但是眼下一些白酒企业却把这部分税收转嫁到了消费者的身上,有律师认为,这样的做法与国家制定政策的初衷背离。
采访中不少消费者对于白酒涨价并没有太多意见,反映比较平静。消费者:按一定比例幅度调整应该能接受吧,日常无论应酬还是生活,都要消费都要用。
但也有消费者认为,这样的涨价不合理。消费者:国家出台这个政策应该是合理的,但是企业把消费税转嫁到我们消费者身上应该是不合理的,国家应该出台一些政策规范一下。
中国目前对白酒行业征收的税目主要是消费税,此项政策必然会使白酒企业利润降低,所以企业涨价也是势在必行了。
定期定额征收大家应该都知道是小规模纳税人的征税方式,那么有关定期定额征收的知识点你了解多少呢?今天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定期定额征收的含义
是由税务机关对纳税人一定经营时间核定其应纳税收入或所得额和应纳税额,分期征收税款的一种征收方式;一般是对账簿不健全或者没有记账能力的,税务机关无法查实营业额的小型个体户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和营业税以及所得税的其他税种的合并,按期核定,分月预征的小规模纳税人。由纳税人先自行申报,再由税务机关调查核实情况,经民主评议后,由税务机关核定其一定期间内应纳的各项税额,分期征收。
定额的核定工作由税务机关负责,按照税收征收管理范围的划分,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经营额由国家税务局负责核定;缴纳营业税的定期定额户的应纳税营业额和收益额或者附征率由地方税务局负责核定;
这种征收方式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确实没有建账能力,经过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报经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设置账簿或者暂缓建账的个体工商户。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的税率是多少?
个体户的定期定额的综合税率大约是4.5%左右。增值税税率3%,个人所得税税率1%-2%,其他附加税大约0.5%,个体户使用简易征收3%的征收率。
核定征收和定期定额征收有什么区别?
1、核定范围不同
定期定额征收只有个体工商户,核定征收包括个体工商户,公司以及企事业单位;
2、核定前提不同
核定征收是在申报之后,定期定额征收是在申报之前
3、核定程序不同
定期定额征收比核定征收多了公示和公布这两个程序
4、申报方式不同
定期定额征收方式在申报方面有一些优惠,可以实行简易申报,核定征收不享受。
以上就是有关小规模定期定额征收方式以及税率的知识点,想了解更多有关会计的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导读:很多会计新手在刚接触财务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环节?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熟练的掌握这个层面的财务知识,小编已经在下文中整理出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你们能够有所启发。
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环节?
化妆品在生产环节(包括自产自销)、委托加工环节和进口环节缴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化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1、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2、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3、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4、生产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的生产企业征收消费税,消费税的税率统一为30%。
化妆品消费税如何计算?
1.从价定率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税率
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17%、13%)
2.从量定额(成品油、啤酒、黄酒)
应纳消费税=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纳税人如果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自产消费品的,应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3.复合征收(白酒、卷烟)
应纳消费税=销售额×适用税率+课税数量×单位税额
4.用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规定
用外购下列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
(1)以外购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外购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已税石脑油为原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6)以外购已税润滑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
(7)以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10)以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11)以外购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导读:很多会计新手在刚接触财务的时候经常会遇到这种问题:成品油生产企业对成品油是否征收消费税?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熟练的掌握这个层面的财务知识,会计学堂的小编已经在下文中整理出了一些相关内容,希望你们能够有所启发.
成品油生产企业对成品油是否征收消费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财税[2010]98号)第一条规定,从2023年1月1日起,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对用于其他用途或直接对外销售的成品油照章征收消费税.
第二条规定,从2023年1月1日到本通知下发前,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已经缴纳的消费税,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予以退还.
销售成品油是否要计提交纳消费税?
销售成品油是要计提交纳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税率为'从量定额'.
生产企业生产销售的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征收消费税.其中: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燃料油、航空煤油为2006年4月1日新开征的.
注意征收环节是在生产环节,在成品油零售环节是不征消费税的.
税率分别为:
汽油单位税额:含铅0.28元/升,无铅0.20元/升;
柴油单位税额:0.1元/升;
石脑油单位税额:0.2元/升;
溶剂油单位税额:0.2元/升;
润滑油单位税额:0.2元/升;
燃料油单位税额:0.1元/升;
航空煤油单位税额:0.1元/升.
计算方法: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美国国税局6月24宣布,它已经为121种应税物质规定了税率,这些物质需缴纳《国税法》(代码)第4671(a)条规定的超级基金化学消费税。
应税物质是指法规第4672(a)(3)条或2021-66号通知中列出的物质。以后可能会从应税物质清单中添加或删除物质。
具体而言,该法案对应税化学品的制造商、生产商或进口商销售或使用应税化学品企业征收消费税。
应税物质
每吨税率 (单位:美元)
1,3丁二醇
7.28
1,4丁二醇
4.68
1,5,9-环十二碳三烯
9.74
2-乙基己醇
7.16
丙烯酸2-乙基己醇
7.34
丙酮
20.06
乙炔黑
10.52
丙烯酸树脂
5.65
甲基丙烯酸树脂
14.94
丙烯腈
9.38
己二酸
6.13
己二腈
8.57
烯丙基氯
10.38
α-甲基苯乙烯
9.93
硝酸铵
1.49
苯胺
9.40
苯甲醛
8.47
苯甲酸
7.31
双酚a
10.23
丁醇
6.31
丙烯酸丁酯
6.84
邻苯二甲酸丁苄酯
12.15
四氯化碳
10.62
氯化聚乙烯
10.25
氯仿
10.51
铬酸
4.37
异丙苯
9.74
环十二烷醇
9.05
环己烷
10.02
十溴二苯醚
17.99
邻苯二甲酸二乙基己酯
7.37
二乙醇胺
6.01
双酚-a二缩水甘油醚
13.86
二异丙醇胺
12.76
对苯二甲酸二甲酯
5.91
2, 6-萘二甲酸二甲酯
6.81
己二酸二正己酯
8.23
二苯醚
13.73
二苯胺
10.28
环氧氯丙烷
12.89
丙烯酸乙酯
4.09
非饮料用乙醇
5.94
氯乙烷
4.52
乙基甲基酮
7.60
乙苯
9.74
二溴化乙烯
9.03
二氯乙烷
6.62
乙二醇
4.38
环氧乙烷
6.23
铬铁ov 3 pct碳
4.83
铬铁nov 3 pct
4.83
六溴环十二烷
9.11
六亚甲基二胺
8.93
乙酸异丁酯
4.47
间苯二甲酸
6.23
乙酸异丙酯
4.54
异丙醇
6.82
线性α烯烃
9.74
马来酸酐
5.75
三聚氰胺
4.28
丙烯酸甲酯
5.39
甲基氯仿
6.37
甲基异丁基酮
23.65
甲基丙烯酸甲酯
14.75
二氯甲烷
10.33
一氯苯
10.12
单乙醇胺
5.96
单异丙醇胺
11.74
氧化镍
7.03
乙酸正丁酯
4.47
乙酸正丙酯
3.37
尼龙6,6
8.67
邻二氯苯
10.35
邻硝基氯苯
7.49
对二氯苯
10.35
对硝基氯苯
7.49
对硝基苯酚
8.59
季戊四醇
3.86
全氯乙烯
10.89
苯酚
12.47
酚醛树脂
9.86
五硫化二磷
2.49
三氯化磷
6.21
邻苯二甲酸酐
7.01
聚对苯二甲酸 1,4 丁二醇酯
7.21
聚(丙)二醇
10.38
聚(丙烯/乙烯)乙二醇
8.84
聚(丙氧基)蔗糖
2.04
聚(丙氧基/乙氧基)蔗糖
2.57
聚α烯烃
11.37
聚丁二烯
9.74
聚异丁烯
9.74
聚丁烯
9.74
聚丁烯/乙烯
9.74
聚碳酸酯
10.84
聚乙烯树脂
9.74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颗粒
6.82
聚丙烯
9.74
聚丙烯树脂
9.74
聚苯乙烯均聚物树脂
9.93
聚氯乙烯树脂
7.46
丙醇
5.47
丙二醇
10.38
环氧丙烷
13.60
苯乙烯
9.93
丁苯胶乳
9.84
合成线性脂肪醇乙氧基化物
7.12
合成线性脂肪醇
9.29
对苯二甲酸
6.23
四溴双酚a
14.79
四氯苯酐
8.95
四氢呋喃
5.78
甲苯二异氰酸酯(tdi)
10.85
甲苯二胺
9.18
三氯乙烯
10.79
三乙醇胺
6.04
三异丙醇胺
12.84
三羟甲基丙烷
4.63
尿素
3.01
醋酸乙烯酯
3.83
氯乙烯
7.46
消费税在什么环节征收。先理解一下消费税这个最最最通俗的说法就是,我把这个商品销售出去了,然后这个商品和我没有任何关系了,换言之就是谁是这个商品的最终继承者,谁就承担了消费税。消费税的征税环节主要在生产环节,只有少数在进口环节和零售环节以及批发环节。
消费税征收的生产环节征税情况下是:
(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4)委托单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5)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2.进口环节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缴纳关税、进口消费税和进口增值税,由海关代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3.零售环节
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等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1)纳税人从事零售业务(含以旧换新)的,在零售时纳税;
(2)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时纳税;
(3)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在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4)代表的有金银钻及其装饰品征税和超豪华小汽车
4.批发环节
自2023年5月1日起,在卷烟批发环节加征一道从价计征的消费税。
消费税具体的纳税具体缴纳条款和具体计算公式国家法律也有明确规定,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进行参考。
成品油市场将受何影响?
国务院印发《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提出三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1、保持增值税“五五分享”比例稳定
2、调整完善增值税留抵退税分担机制
3、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
其中,前两项改革措施是增值税改革的延续,而第三项关于消费税改革,市场较为关注。
第三项政策措施包含两方面含义
一方面是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就是将部分在生产(进口)环节征收的现行消费税品目逐步后移至批发或零售环节征收。
另一方面是将此权限下放到地方政府,为的是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增量部分原则上将归属地方。目前消费税收入全部归中央所有,将增量消费税下划地方将为地方政府带来新的收入来源。
目前,成品油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那么成品油消费税征收后移对市场影响如何?
从终端消费角度来看
国内目前的加油站已达10余万座,但一半以上为民营加油站,相对而言,民营加油站税控监管难度较大,这也是此前每次提出将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却总是未能兑现的主要原因。而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如果税率和计税方式不变,势必会提高总消费税税额,商品从出厂开始,经过流通环节,最后到零售环节,销售价格会逐步上升。
从厂商角度来看
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之后,炼厂不必再承担消费税垫付成本,会适度减轻自身运营成本、增加现金流,从而对企业进一步拓展业务领域有一定助力。但是这种受益预计是短期内的,随着消费税上升,带来的将是抑制最终消费和商品销量。分析认为,消费税改革后,一方面大企业的产品定价权加强,而同时中小企业的税负将难以隐藏,和大企业形成“负竞争”。中小企业和低端企业的生存难度显著增加。
不过,真正能够实现成品油消费税改革还需要一段时间,因为除了需要理顺国内成品油上下游市场经营秩序,还需要进行税控系统更新、以及对生产、储运、销售等关节实行特别税收监管制度,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市场终端“无票”经营也给消费税征收带来了一定考验。而且中央和地方税收博弈问题仍未解决,因此改革也不是一蹴而就的。
导读:复合消费税的计算公式?一共有两种其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其二: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小编已经把相关的会计处理方式整理在下文了,感兴趣的的小伙伴可以来看看,如果你有更好的处理方法欢迎来跟我们多多交流探讨。
复合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两种计税方法。
(一)以价定率应纳税额的计算
采用从价定率方法计算应纳税额,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消费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当应税消费品的适用税率已定时,应纳税额的计算是否正确,关键取决于销售额的确认。而销售额的确认又因销售额形成的方式不同而有所区别,现分述如下:
1.销售自制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应税销售额的确认。纳税人对外销售其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其销售额为依据计算纳税。这里的销售额包括向购货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采取价税合并形式收取货款的,在计算消费税额时,应换算成不含增值税额之后再行计算,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税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这里所说的价外费用与增值税规定的价外费用相同。
应纳税额的计算。当纳税人当期销售额确认之后,即可按规定的计算公式计算应纳税额。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用于连续生产,继续加工成应税消费品。例如,以自产的烟丝继续加工成卷烟,只需就最终产品卷烟缴纳消费税,而作为中间产品的烟丝则不需缴税。另一种则是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除生产以外的其他方面,这种情况就应在自产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时计算缴纳消费税。计税时,应以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为计税依据,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可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这里“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应是当月销售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如果当月同类消费品各期销售价格高低不同,应按销售数量加权平均计算(但销售价格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或无销售价格的情况应除外)。如果当月无销售或者当月未完结的,应按照同类消费品上月或最近月份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怎样计算豪华车加征10%消费税?
计算加征的消费税,应该先将含税价换算为不含税价。这里,含税、不含税的“税”指的是增值税。不含税价=含税价÷(1+17%)应纳消费税=不含税价×10%。
消费税是什么,你有了解吗?今天我们来一起走进消费税吧。
消费税是什么?
消费税(特种货物及劳务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征收环节单一,多数在生产或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消费税的纳税人有哪些?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批发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具体包括:
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鞭炮,焰火,高档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摩托车,小汽车,电池,涂料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消费税的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如下
一、汽油
汽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辛烷值不小于66的可用作汽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含铅汽油是指铅含量每升超过0.013克的汽油。汽油分为车用汽油和航空汽油。
以汽油、汽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甲醇汽油、乙醇汽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二、柴油
柴油是指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倾点或凝点在-50至30的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各种轻质油和以柴油组分为主、经调和精制可用作柴油发动机燃料的非标油。
以柴油、柴油组分调和生产的生物柴油也属于本税目征收范围。
三、石脑油
石脑油又叫化工轻油,是以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化工原料的轻质油。
石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除汽油、柴油、航空煤油、溶剂油以外的各种轻质油。非标汽油、重整生成油、拔头油、戊烷原料油、轻裂解料(减压柴油vgo和常压柴油ago)、重裂解料、加氢裂化尾油、芳烃抽余油均属轻质油,属于石脑油征收范围。
三、溶剂油
溶剂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涂料、油漆、食用油、印刷油墨、皮革、农药、橡胶、化妆品生产和机械清洗、胶粘行业的轻质油。
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四、航空煤油
航空煤油也叫喷气燃料,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作喷气发动机和喷气推进系统燃料的各种轻质油。
六、润滑油
润滑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的用于内燃机、机械加工过程的润滑产品。润滑油分为矿物性润滑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
润滑油的征收范围包括矿物性润滑油、矿物性润滑油基础油、植物性润滑油、动物性润滑油和化工原料合成润滑油。以植物性、动物性和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混合掺配而成的“混合性”润滑油,不论矿物性基础油(或矿物性润滑油)所占比例高低,均属润滑油的征收范围。
七、燃料油
燃料油也称重油、渣油,是用原油或其他原料加工生产,主要用作电厂发电、锅炉用燃料、加热炉燃料、冶金和其他工业炉燃料。腊油、船用重油、常压重油、减压重油、180cts燃料油、7号燃料油、糠醛油、工业燃料、4-6号燃料油等油品的主要用途是作为燃料燃烧,属于燃料油征收范围。
答: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1994)财税字第95号)规定:“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关于对部分成品油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的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为维护公平税收秩序,根据国内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5000,且20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芳烃以体积计小于95%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二、对归入税则号列27079990、27101299的进口产品,视同石脑油按1.5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三、对归入税则号列27150000,且440摄氏度以下时蒸馏出的矿物油以体积计大于5%的进口产品,视同燃料油按1.2元/升的单位税额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
四、本公告所称视同仅涉及消费税的征、退(免)税政策。
五、本公告自2023年6月12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2023年5月12日
一、消费税
汽车消费税是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的一个税种,被列入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08年8月13日发布通知,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汽车消费税政策,提高大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降低小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通知表示,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税率由15%上调至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税率由20%上调至40%;降低小 排量乘用车的消费税税率,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税率由3%下调至1%。汽车消费税是价内税,是针对厂家征收。
二、进口关税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关于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18〕3号规定:自2023年7月1日起,降低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进口关税。将汽车整车税率为25%的135个税号和税率为20%的4个税号的税率降至15%,将汽车零部件税率分别为8%、10%、15%、20%、25%的共79个税号的税率降至6%。
三、增值税
税率16%
四、车辆购置税
税率 10%
优惠政策
(一)自2023年10月1号实施1.6l及以下排量乘用车购置税减半政策以来,从2023年1月1号起,对1.6升及以下排量的乘用车,将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2023年恢复按10%的法定税率征收。
(二)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政策适用范围和条件:
①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外交人员自用的车辆;
②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部队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③防汛和森林消防部门购置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指定型号的用于指挥、检查、调度、防汛(警)、联络的专用车辆;
④已列入免税车辆图册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
⑤农用三轮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⑥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含香港、澳门地区)购买的1辆国产小汽车;
⑦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1辆小汽车。
(三)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
税目与纳税环节的结合
一般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
卷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金银铂钻,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卷烟贡献大,从无到有征一次,批发还要再加征;
半支烟里都是税,与之媲美是超小,零售环节再加10;
15大类排排坐,金银铂钻最耐心,等你臭美才征税。
税率
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特殊情况: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复合计税。
啤酒、黄酒、成品油,定额税率,从量征收,甲类啤酒250元/吨。
卷烟(包括批发环节)、白酒,复合征税,从价+从量,甲类卷烟:56%+0.003元/支,白酒:20%+0.5元/斤。
其他应税消费品,比例税率,从价征收,高档化妆品15%。
实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应税消费品从量定额销售数量的确定: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
销售额=不含税价=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13%或3%)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即: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价款不包括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增值税一样,价外费用都默认为含税价。
白酒“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
关于包装物,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一般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增值税,逾期时征收增值税,收取时不征消费税,逾期时征收消费税。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增值税,逾期时征收增值税;收取时不征消费税,逾期时也不征消费税。
白酒、其他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征收增值税,逾期时不征增值税;收取时征收消费税,逾期时不征消费税。
啤酒和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押金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就要并入销售额,无需等到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押金时并入销售额;逾期的高档化妆品包装物押金,应计入计税依据;单独核算收取一年以内,且未逾期的卷烟包装物押金,不计入计税依据中。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
纳税人资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换抵投消费找最高,增值找平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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