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无忧网 > 公司运营 > 税务知识
栏目

出口退税风险内控制度(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3-12-18 18:13:03 热度:34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风险内控制度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出口退税风险内控制度

【第1篇】出口退税风险内控制度

编者按:在出口退税领域,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作为骗税的手段之一是严格打击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除了此类恶意虚开骗税的情形以外,外贸企业出口退税中尤为关注与“票”有关的法律风险,其中外贸企业被税务机关指摘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是最为常见的法律风险点。基于华税代理案件的实务经验和应客户咨询要求,本文就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的相关法律规定及面临的法律后果,外贸企业面临涉税争议抗辩的空间和维护出口退税权的救济路径作出探讨,以飨读者。

一、案例引入

a公司成立于2023年,系一家经营电子产品出口的外贸企业,其主管税务机关y市国税稽查局于2023年8月10日至2023年4月5日对a公司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的出口业务涉嫌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认定a公司取得上游供应商b公司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936份,其中3846份已向y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申报退税,取得出口退税款75426260.17元,90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申报未退税。2023年4月5日,y市国税稽查局作出y国税稽处【2018】45号《税务处理决定书》,根据《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12号)的规定,追缴a公司使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的出口退税款75426260.17元,并就a公司使用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的货物视同内销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追缴增值税73361832.54元及滞纳金,已申报未退税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予退税。

二、企业出口退税与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的风险

类似以上的案例中a企业所面临的情形,外贸出口企业采购上游供应商的货物出口申报退税,有的企业甚至已获得出口退税款,后来多半因上游供应商企业的走逃、失联或者其他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外贸企业受牵连。目前我国进销“连坐”、以票控税的税收征管理念,外贸企业很难不受牵连。在出口退税领域,若外贸企业被认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通常会面临承担如下法律后果:

1、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政策,视同内销征收增值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第(一)项第5目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增值税退(免)税凭证有伪造或内容不实的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按视同内销货物征税的其他规定征收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12号)第五条第(九)项第1目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的货物劳务,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进货凭证为虚开或伪造,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2、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范税收风险若干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112号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发生增值税违法行为对应的出口货物劳务服务,视同内销,按规定征收增值税(骗取出口退税的按查处骗税的规定处理)。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在本通知生效后发生2次增值税违法行为的,自税务机关行政处罚决定或审判机关判决或裁定生效之日的次日起,其出口的所有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货物劳务服务,一律改为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纳税人如果已被停止出口退税权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起始时间为停止出口退税权期满后的次日。

3、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暂扣出口退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第12号)第五条第(五)项第5目的规定,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的供货企业存在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需要对其供货的真实性及纳税情况进行核实的疑点,该笔出口业务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

如果企业出口业务涉嫌虚开、交易和出口的真实性存疑,其申报的出口退税将面临暂不办理的情形,已经办理取得出口退税款的,将面临已审核通过的其他应退税款暂扣或企业提供差额担保。

4、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于外贸企业而言,如果与上游供应商预谋恶意虚开进行骗税,则通常会被税务机关认定骗税,罚款自然少不了,而且会面临移交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刑事责任。

若不存在骗税的故意,外贸企业上游供应商被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此种虚开最常见的情况是上游供应商所销售的货物并非自产,其本身并无相应的生产能力或产能与销售并不匹配,被税务机关认定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外贸企业而言其存在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退税的问题,实践中,针对此种情况,税务机关会作出如本案案例中对a公司类似的处理决定。

5、停止出口退税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在规定期间内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十三条第(六)项规定,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按下列规定停止其出口退(免)税资格:

(1)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不满5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半年以上一年以下。

(2)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可以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以上一年半以下。

(3)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30万元以上不满150万元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一年半以上两年以下。

(4)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或因骗取出口退税行为受过行政处罚、两年内又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在150万元以上的,停止为其办理出口退税两年以上三年以下。

(5)停止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以省级以上(含本级)税务机关批准后作出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决定之日为起始日。

6、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四)项规定,虚开、伪造、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出口退税的发票为假报出口;第三条规定,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巨大”;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250万元以上的,为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该司法解释第四、第五条对“其他严重情节”和“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作出了规定。

综上,外贸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面临追缴已退税款、视同内销征税、免税、暂不办理退税、停止出口退税权、罚款以及追究骗税刑事责任的潜在不利法律后果。出口企业清楚知晓虚开行为所承受的法律后果的关键点在于,如何防范以及管理出口退税领域“虚开”的法律风险,以华税代理的案件以及为出口企业进行法律风险管理咨询服务的经验,建议企业从以下方面做好应对。

三、企业法律风险的应对

(一)清楚掌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定标准

出口企业涉嫌虚开或者被税务机关指摘用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申报出口退税时,企业首先必须清楚掌握税务机关认定增值税专用发票为“虚开”的标准,只有清楚知晓评价标准,企业才能有的放矢的进行出口权益的维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虚开发票行为:(1)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2)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3)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

在行政法上,上述条款通过列举的方式阐明了虚开发票的行为是指为他人开具、为自己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不符的发票。税务机关通常以“三流”是否一致为标准,即在货物交易环节中货物流、资金流、发票流要一致,一旦出现不一致的情形,即被认定为虚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第三款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发[1996]30号)对“虚开”所对应的发票情况有细化的规定,该司法解释第一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犯罪行为包括以下三类:①没有货物购销或者没有提供或接受应税劳务而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②有货物购销或者提供或接受了应税劳务但为他人、为自己、让他人为自己、介绍他人开具数量或者金额不实的增值税专用发票;③进行了实际经营活动,但让他人为自己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上述条款列明了,在刑法上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涉及交易不存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实际数量、金额不符以及代替他人开具发票三类虚开行为。

对照以上规定,外贸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需明确其与上游供应商的交易行为是否为以上认定的虚开情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9号)上游供应商向出口企业销售了货物、收取了货款并按规定向作为受票方的外贸企业开具了与交易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上游供应商合法取得、并以自己名义开具的,作为受票方的外贸企业取得符合上述情形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可以作为申报出口退税的退税凭证的。外贸企业应从交易的真实性和不存在虚开角度积极抗辩。

(二)运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规定有效降低损失

如果作为受票方的外贸企业不知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上游企业虚开的情况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87号)文的规定从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角度进行抗辩。国税发〔2000〕187号通知规定,购货方与销售方存在真实的交易,销售方使用的是其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注明的销售方名称、印章、货物数量、金额及税额等全部内容与实际相符,且没有证据表明购货方知道销售方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对购货方不以偷税或者骗取出口退税论处。购货方能够重新从销售方取得防伪税控系统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的,或者取得手工开出的合法、有效专用发票且取得了销售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已经或者正在依法对销售方虚开专用发票行为进行查处证据的,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应依法准予抵扣进项税款或者出口退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税款加收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1240号)规定,纳税人善意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追缴已抵扣税款的,不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情形,不适用该条“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的规定。

也就是说,作为受票方的企业在不知道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上游企业虚开的情况下,如本文案例中的a公司,首先抗辩的方向是向税务机关证实其与b公司之间业务的真实性,不存在虚开的情形,若最终被证实上游供应商提供的专用发票是以非法手段获得的,a公司应充分运用善意取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规定进行抗辩,所承受的损失为追缴已退税款,不再承受视同内销征税以及缴纳滞纳金的法律后果。

综上,对于外贸企业存在真实货物购销交易且善意取得虚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外贸企业应当积极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充分论证自身不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违法行为,避免承担行政处罚责任及刑事责任的风险,同时积极地向销货方追补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建立出口退(免)税法律风险管理制度

在企业战略管理中有一项很重要的制度,即企业内部控制制度,作为财会审计人员非常关注企业内控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可以有效防范企业经营风险。近年来,内控制度被广泛应用于各个领域,如自2023年起,中国对上市公司实施全面内控审计的序幕将正式拉开,为了有效地通过内控审计,企业首先需要提交一份合格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在出口退税领域,企业同样面临内控制度建立的要求。《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6号)明确提出申请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评定为一类的出口企业,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退(免)税企业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建设情况报告》, 2023年11月1日实施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5号)亦要求外综服企业从事代办退税业务的条件之一是已建立较为完善的代办退税内部风险管控制度并已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由此可见,国家层面大力提倡甚至某些方面强制要求企业建立内控制度,对企业自身风险管理角度来说,建立风险管控信息系统,对出口退税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风险识别、分析,并有针对性的提出解决措施,是将涉税风险降到最低的有效手段。

(四)专业对话抗辩涉税争议

根据《税务稽查工作规程》规定,税务机关有权在作出税务稽查结论之前就处理方案与当事人进行沟通,并要求当事人进行陈述、申辩。企业在税务稽查结论出具前,处于检查阶段时,企业应当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抓住每次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如果税务机关拟向企业作出处罚的决定,企业应充分利用听证权。检查程序结束,税务机关作出处理、处罚决定之后或者税务机关作出不予退税决定之后,建议企业充分利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救济途径。在当前依法治国、依法执政和税收法治的环境下,通过行政复议或诉讼进行权利救济不仅是企业维护合法权益最有效的手段,也是税务机关规避自身执法风险的合法途径。

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征管多由大量的部门规范性文件进行规范,规范性文件之间存在大量的矛盾和冲突,在执行税收规范性文件过程中,税务机关也是执法标准各一,就以往代理的实务心得来说,专业税务律师越早介入争议的处理过程,越能最大化的帮企业挽回损失,出口退税权益维护的也更为充分。

【第2篇】出口退税需要的资料

出口退税是指在国际贸易业务中,对我国报关出口的货物退还在国内各生产环节和流转环节按税法规定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即出口环节免税且退还以前纳税环节的已纳税款,最高可以退销售额的16%。

一、出口退税对企业的影响

企业合理利用出口退税,可有效降低成本,提高毛利,还可促进财务规范。一般跨境电商的热销品的退税率都在11%-16%之间,利润可以提高2-16%的利润。

二、出口退税需要什么资质

最首要的,必须是一般纳税人;其次,企业具有进出口权限并已经做好退税备案;第三,供应商可以给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出口退税的流程

1. 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

2. 办理进出口经营备案;

3. 开立外币账户;

4. 出口退免税备案;

5. 报关物流(取得报关单及运输单据);

6. 找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 收取外汇;

8. 退税申报(首次申报退税要核验经营场地及财务核算情况);

9. 税局审批通过(中途可能会对供应商进行函调);

10. 等待税款到账;

【第3篇】90章出口退税率

【政策要点】

1.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

2.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3.退税率调整设置了3个月的过渡期。

【适用对象】

出口企业

【适用条件】

符合出口退(免)税相关规定

【执行时间】

2023年4月1日起

【注意事项】

1.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

2.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23年6月30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

3.过渡期内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4.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政策依据】

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3.《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

【第4篇】软件产品出口退税

【1】

问:出口企业日常申报的时候有两个反馈数据是用的比较多的,一个是全年反馈数据,一个是加贸反馈数据,这两个数据分别是什么?如何下载读入呢?

答:

全年反馈

首先,我们来说一下全年反馈数据,这个实事上是出口企业申报后审核通过的历史数据,也就是我们申报给税务机关后,审核通过的数据内容,此外还包括我们备案时的企业基本信息,比如企业的海关代码、退税银行账号,以及企业的退税分类管理类别等。

因此,这个全年反馈数据一般是当我们在使用离线版申报软件时、更换电脑重新安装系统或者是在线版切换为离线版时、使用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做出口退(免)税的备案变更时都需要下载反馈读入,以确保我们的离线版申报软件中的原备案内容一栏是有的,这样才能进行变更的操作。

那么具体,如何下载呢?(以生产企业的操作为例):

步骤1: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

步骤2:点击“免抵退税申报”-“审核结果反馈”按照需要申请的年(月)来输入申报年(月);

步骤3:点击“申请”,申请成功后点击“下载”;

【2】

步骤4:进入”生产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正式版”,点击“审核反馈信息接收”-“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即可在查询里查看明细数据。

【3】

注意:建议读入反馈数据之前,撤销已经生成的明细数据,然后再读入反馈数据即可。最好读入反馈之前做好数据备份,以免数据丢失。

二、加贸反馈

加贸反馈,是指来自海关的加贸数据,主要是有进料加工业务的生产企业在做进料加工手账册核销前,需要下载的。

离线版申报软件下载加贸反馈需要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申请”-“离线申报”-“进料加工核销反馈”,输入所属年度,点击申请下载即可。

离线版申报系统中读入加贸反馈信息需点击“进料加工向导”里“审核反馈信息接收”中的“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中进行读入。

【4】

在线申报系统下载加贸反馈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步骤1:点击“进料加工业务核销申请”-“加贸数据查询”-“加贸数据下载”;

【5】

步骤2:点击“数据下载”,输入想要同步的年度数据,点击“确认”按钮;

【6】

步骤3:点击“加贸数据查询”界面即可查看“已核销手册数据查询”、“已核销账册数据查询”、“已核销进口报关单数据查询”、“已核销出口报关单数据查询”。

更多内容查看学苑的相关课程。

【第5篇】出口退税怎么骗的钱

一、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以假报出口或者其他欺骗手段,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骗取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纳税人缴纳税款后,采取前款规定的欺骗方法,骗取所缴纳的税款的,依照本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定罪处罚;骗取税款超过所缴纳的税款部分,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虚开的税款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虚开的税款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有为他人虚开、为自己虚开、让他人为自己虚开、介绍他人虚开行为之一的。

二、以虚开骗抵虚构发票流的方式骗取出口退税

非法获取用于骗税的抵扣凭证惯用手法较多,如农产品虚假抵扣、变票洗票、盗用海关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等。

近年来呈现新动向:一是利用市场(零售)销售环节的违规一般纳税人隐匿内销形成的“富余票”虚开。

二是准备注销的企业对长期节流的虚假存货增值税留底税额需要处理而“售票”虚开。

三是准备进入资本市场的企业在前期规范化运作过程中需要对结存的存货数据增值税留底税额进行消化“出票”虚开。

四是利用退税速度加快、税务机关对疑点扣税凭证核查需要规范推进的特点,采用时间差,对供票侧采取故意欠税,骗取退税后走逃(失联)作案。有案例反映部分移民国外人员返境虚设商贸公司虚开后走逃国外。

五是不法分子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违反发票管理规定,利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升级版开票软件对纳税人开票的信息清单监控不足的弱点,故意在开票时不列举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品名、规格型号、单价等信息,致使税务机关发票信息比对形成“盲区”,不法分子趁机改变发票品目信息对外虚开。六是利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只比对电子底册信息,采用“套打”手法篡改票面品名真票虚开。

来源:海运网

【第6篇】2023年出口退税延期申报

今天我们为大家梳理一下关于出口退税延期申报相关注意事项与政策要求。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发生增值税跨境应税行为,由于某些原因,导致无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口退税申报,但只要符合相关规定,便可在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提前办理延期申报。

符合以下八种情形的可以申请延期申报:

(一)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二)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被盗、抢,或者因邮寄丢失、误递;

(三)有关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或者检查中,扣押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四)买卖双方因经济纠纷,未能按时取得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五)由于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者擅自离职,未能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退(免)税申报凭证;

(六)由于企业向海关提出修改出口货物报关单申请,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海关未完成修改,导致不能按期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

(七)有关政府部门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前未出具出口退(免)税申报所需凭证资料;

(八)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第七条】。

例如:a企业2023年12月向国际某国的企业提供了一项技术服务,并获得《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在2023年4月份准备办理退税申报时发现《技术出口合同登记证》丢失需要补办,但由于补办需要一定时间a企业无法于2023年4月份增值税申报截止期前完成退税申报,这种情形下,a企业便可向所属的税务机关递交《出口退(免)税延期申报申请表》及其电子数据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资料办理延期申报。

【第7篇】出口退税增值税

我的前同事,前不久跳槽到一家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领导看了她做的会计核算及增值税申报,工资竟然直接涨了2000元!厉害啦!

我忍不住向她求教,今天,熬夜整理了这份生产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核算+增值税申报攻略,帮助大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文末可领取完整资料哦)

首先,我们来看生产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核算

(一)生产型企业会计核算原理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

(三)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四)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为了全面更直观的了解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流程,将一个案例分为2个月,我们具体来学习一下~

则当期退税计算与会计处理如下:

接下来,我们该确认外销收入了,会计处理如下:

这个月,税务部门该退给企业多少税呢?

第二步:抵税

此时要注意:计算退税结果的三种情况

……

接下来,开始进行对增值税申报填写说明:

……

篇幅有限,想要领取完整哒

领取方式:

1、下方评论区留言:学习,并转发收藏

2、点击小编头像,私我回复:资料。即可免费领取!

【第8篇】2023出口化工品出口退税率

在当前贸易环境复杂多变的情况下,促进稳外贸,国家积极的推出出口退税政策。

3月17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提高部分产品出口退税率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2023年第15号公告),将1084项产品出口退税率提高至13%,包含约700多种化工产品。相关调整自3月20日起实施。

注意事项

原来已经放弃出口退税,选择免税或征税的出口货物,由于这次新政策提高了其出口退税率,觉得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比免税或征税划算,则可以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不受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不得重新选择恢复出口退税的政策限制。

从清单中可以看到,化工行业涉及到的产品包含:乙烯、丙烯、1-丁烯、2-丁烯、异戊二烯、乙炔、环己烷、环氧树脂、聚酯、丁苯橡胶、聚苯乙烯、abs等,都调整了出口退税,并且出口退税率设置为13%。其中,乙烯首次由10%上调至13%,丙烯由9%上调至13%,苯乙烯由10%上调至13%。并且,多个化工品出现了3个点的上行幅度。

部分化工产品退税产品清单及调整幅度

海关总署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

(10日)从减免滞报金和滞纳金等四个方面推出新措施,进一步降低通关成本。

根据新措施,对于疫情发生前已运抵口岸但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以及企业复工后因疫情出现经营困难或者资金短缺等原因而无法及时报关的进口货物,均可根据海关征收进口货物滞报金办法向申报地海关申请减免滞报金。

因疫情原因在缴税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也可向申报地海关递交书面申请延期缴税,并提供最长3个月的缴税计划。

此外,对于4月底前申报进口,凭银行保函或关税保证保险等担保放行的货物,企业最长可申请延期3个月,海关暂不向担保机构索赔。同时,对疫情期间企业因延迟复工造成手册超期核销的,企业可向主管海关申请临时延长手册有效期;对外发加工、深加工结转、内销等申报业务超过规定时限的,企业均可申请延期办理海关手续。

海关总署相关负责人日前表示,尽管新冠肺炎疫情短期内对外贸进出口造成一定冲击,但我国外贸发展韧性强,企业的适应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也很强,疫情对进出口的影响是暂时和阶段性的。

文章转自摩贝化工,如有侵权联系删除!

【第9篇】出口退税优惠风险

出口企业“备案单证不合规”对出口退税的实质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电子备案单证有利于减负降本增效,‬化解管理风险,避免经济‬损失,‬电‬子‬备‬案‬单‬证‬好处多多。

一是符合政策规定。税务总局2023年第9号公告明确,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纸质化、影像化或者数字化方式,留存保管上述备案单证。取消了报税务机关同意的要求,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备案单证留存方式,税务机关推行和鼓励出口企业电子化备案单证,方便线上税企互动,实现网上传递核查。

二是减少人力成本。电子化方式留存备案单证,可直接将已经无纸化的单证,如电子合同、电子发票、委托报关协议等直接归档备案,像提单、收汇凭证,举证材料等取得的是数字化或影像化的也可转换成pdf文件直接归档,这样大大减少了纸质复印归档装订的人力成本,还节约纸张,绿色环保,也节省非常多的时间和精力。

三是规范便捷易用。按所属期批次智能化生成备案单证目录,自动生成《岀口退税收汇情况表》并将对应举证材料,智能化存储到电子化档案室留存备查。避免手工整岀现人为错误,确保退税申报后十五个工作日內完成备案单证工作,关联归集智能,备案方式灵活,存放保管安全,下载使用方便。

四是可以追根溯源。电子化留存备案单证方面确实会有优势,甚至做到巨细靡遗,尤其有利业务科室日常归集,从业务源头控制,确保备案单证管理‬到位。‬一旦出现问题,企业可以追根溯源,还‬原‬业务过程,‬证明业务真‬实‬性‬,‬避免经济‬损失。‬

五是适应数字经济大趋势。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刻不容缓,已‬经不再是技术问题,而是怎么转变思维和决策方面的问题。岀口企业备案单证电子化管理,实现数字化管理报关数据,发票数据,退税数据等,将为财务部门迎接财务数字化的变革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第10篇】最新出口退税政策详解与操作实务

对于想要进行上海出口退税的客户来说,需要了解具体的操作步骤和相关注意事项。以下是一个客户案例,以及退税的操作步骤。客户案例:小明是一家上海的电子产品公司的负责人,他希望能够申请出口退税来降低公司的成本,同时扩大国际市场。但是他并不熟悉相关流程和手续,因此他需要寻找专业的服务商来帮助他申请退税。操作步骤:准备材料在申请出口退税之前,客户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包括出口货物清单、报关单、发票、合同以及付款证明等文件。客户需要确保这些文件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登录海关网站客户需要登录海关的官方网站,点击“出口退税”按钮,填写相应的表格和申请书,并且上传所需的材料。审核材料海关将审核客户提交的申请材料,并且进行实地核查。如果材料齐全,符合要求,则会审核通过。缴纳税款客户需要按照海关的要求缴纳相应的退税税款,并且按照要求填写相应的申报表。领取退税海关将在审核通过之后,将退税金额打入客户的指定账户,客户可以按照要求领取退税。如果客户需要更多的帮助,可以寻找专业的服务商来帮助他们申请退税。这些服务商可以帮助客户准备申请材料,填写申请表格,缴纳税款,并且跟踪申请进度。而我作为专业的服务商,拥有专业的经验和知识,可以帮助客户更快捷、更便利地完成申请退税的流程。#上海出口退税##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代办##资讯服务##税务规划#

【第11篇】2023年出口退税政策解读

如果您是一位出口企业家,您可能已经知道了上海出口退税的重要性。上海出口退税是指在货物出口时,向相关部门申请退还部分或全部缴纳的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以减轻企业负担,提高国际竞争力。下面是一个客户案例,让我们看看如何操作上海出口退税:李先生是一位出口公司的老板,他在上海有一家出口工厂。他一直听说上海有出口退税政策,但不知道具体的操作流程。通过网络查询,他找到了我的资讯服务公司,并向我们咨询了有关退税的问题。我们为他提供了详细的退税流程和申请材料,并告诉他如何准确填写表格以确保申请成功。我们还向他解释了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和注意事项。李先生很满意我们的服务,并愉快地选择了我们的代办服务。我们为李先生提供了全程代办服务,包括收集材料、填写表格、提交审核和跟进退税进度。我们在整个过程中一直和李先生保持联系,并及时更新申请进度。最终,他成功获得了退税款项,这为他的公司带来了不小的财务收益。如果您也需要申请上海出口退税,我们很乐意提供帮助。我们的服务包括:为您提供详细的退税政策和操作流程,并解答您的疑问;为您准备退税材料并填写退税表格;提交审核并跟进退税进度;及时更新申请进度,确保退税款项及时到账;提供其他相关咨询服务,例如税务规划和企业咨询等。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帮助,请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并助您顺利获得退税款项。#上海出口退税##退税政策##出口退税代办##资讯服务##税务规划#

【第12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资料装订

maoebao.com告诉你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答: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答: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理申报退税?

答: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答: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申报退税除需符合一般出口退税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海关的证明章),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第13篇】增值税出口退税属于政府补助吗

根据2023年5月修订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

适用科目:

1、先计入2721-专项用途政府补助资金

2、再转入-其他收益 or 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补助特征:

1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2无偿性

补助分类:

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应'冲减资产账面价值',或者确认'递延收益',递延收益应按资产寿命分期确认。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确认递延收益,期间资产出售,将剩余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除1以外的政府补助

①补助以后期间成本费用、损失的,确认'递延收益',分期冲减损益、成本

②补偿已发生的成本费用、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③同时包含资产相关和收益相关,且不能区分的,全部计入收益相关

3以上均是与日常活动相关的,与'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11条)

不适用的准则:

1如果与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密切相关,且是商品、服务对价或是对价的组成部分,适用准则14号-收入

2所得税减免,适用准则18号-所得税

增值税即征即退,适用政府补助准则规定的情况界定:

适用条件一:

常见类型:常见的政府补助类型有财政拨款、财政贴息、税收返还(包括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适用条件二:

1、符合补助特征

2、政府补助准则原文中“不适用准则”的规定条款,即征即退不适用

【第14篇】各类产品出口退税率查询

出口退税率调整了哪些?税率调整之后,很多人都对出口退税率有了疑问,出口退税率要怎么适用呢?从4月1日起就要适用13%、9%的退税率吗,别急,现在小编为大家分析一下具体内容。

在3月2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一则关于税率的报告——《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为进一步简化税制、完善出口退税政策,对部分产品增值税出口退税率进行调整。

自2023年4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对于出口退税率的调整,业内人士表示,出口退税率的调整将对部分大宗商品出口贸易产生利好影响。

一、有利于促进传统大宗出口商品的产业结构优化

二、有利于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减少贸易摩擦

三、有利于企业降低成本和增强风险抵御能力

四、有利于提高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纳税人请注意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③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

来源:天天会计网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

下方评论区留言:想要学习,并收藏本文;私信小编:学习

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会计课程15天!

因领取人数太多,不能及时回复,请大家耐心等待。。。。

【第15篇】外贸出口退税怎么算

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2、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 3、综合所得收入额=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后多久可以到账

一般情况下是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至一个月。线上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退税的,如果显示退税已完成表示已完成退税的申报,此时如果申报记录提示是税务审核中则表示需要等待税务审核,税务审核通过后,等待退款即可。

办理退税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二)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三)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四)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有法律问题可以点击下方小程序咨询专业律师↓↓

《出口退税风险内控制度(15个范本).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方便收藏和打印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

最新加入范本

分类查询入口

相关范文

一键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