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率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城建税消费税税率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中国百分之八十的会计工作者主要工作地点为城市,很大一部分会计,在计算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时候理所当然的以为只有7%一个税率,其实是错误。事实上,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行政区域划分的,分为三档:
一般规定:
特殊规定:
计税依据
城市维护建设税,通常情况下,是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但也有几点需要注意,详见如下表:
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举个案例:
某位于市区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货物生产和销售。2023年1月按规定缴纳了增值税100万,同时补缴上年增值税10万元和滞纳金1.68万元,罚款30万,改企业本月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为=(100+7)*7%=7.7万元。
月末计提:
借:税金及附加 7.7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7
实际缴纳的时候: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7
贷:银行存款 7.7
是不是很简单,在案例中,不仅是本月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需要缴纳城市维护税,上年补缴的也是需要缴纳的,滞纳金和罚款不需要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税收优惠
1、城建税随同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减免而减免(出口退还的增值税、消费税的,不退还);
2、对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3、对国家重大水利建设基金从2023年5月25日起免征;
4、经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以其财产偿债时,对被撤销金融机构转让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免征;
2023年最新增值税税率思维导图来了,马上打印出来学习!
2023年最新最全税率表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3%。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9%: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税率的调整,由国务院决定。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以下13%货物易于农产品等9%货物相混淆
1、以粮食为原料加工的速冻食品、方便面、副食品和各种熟食品,玉米浆、玉米皮、玉米纤维(又称喷浆玉米皮)和玉米蛋白粉。
2、各种蔬菜罐头。
3、专业复烤厂烤制的复烤烟叶。
4、农业生产者用自产的茶青再经筛分、风选、拣剔、碎块、干燥、匀堆等工序精制而成的精制茶,边销茶及掺对各种药物的茶和茶饮料。
5、各种水果罐头、果脯、蜜饯、炒制的果仁、坚果、碾磨后的园艺植物(如胡椒粉、花椒粉等)。
6、中成药。
7、锯材,竹笋罐头。
8、熟制的水产品和各类水产品的罐头。
9、各种肉类罐头、肉类熟制品。
10、各种蛋类的罐头。
11、酸奶、奶酪、奶油,调制乳。
12、洗净毛、洗净绒。
13、饲料添加剂。
14、用于人类日常生活的各种类型包装的日用卫生用药(如卫生杀虫剂、驱虫剂、驱蚊剂、蚊香等)。
15、以农副产品为原料加工工业产品的机械、农用汽车、三轮运货车、机动渔船、森林砍伐机械、集材机械、农机零部件。
增值税征收率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及采用简易计税的一般纳税人(见附件)计算税款时使用征收率,目前增值税征收率一共有4档,0.5%,1%,3%和5%,一般是3%,除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
附件:一般纳税人(可选择)适用简易计税
(一)5%征收率:
1、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2、销售、出租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3、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
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购入未完工的房地产老项目继续开发后,以自己名义立项销售的不动产,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以围填海方式取得土地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围填海工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围填海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属于房地产老项目。(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财税〔2016〕68号、财税〔2016〕36号附件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号)
4、2023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
5、以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
6、转让2023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
7、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 ,财税〔2016〕68号)
8、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 )
9、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
(二)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11、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
12、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
1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
14、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5、经认定的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服务,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16、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收派服务和文化体育服务(含纳税人在游览场所经营索道、摆渡车、电瓶车、游船等取得的收入)。(财税〔2016〕36号附件2,财税〔2016〕140号)
17、以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财税〔2016〕36号附件2)
18、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签订的尚未执行完毕的有形动产租赁合同。(财税〔2016〕36号附件2)
19、公路经营企业收取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的车辆通行费。(财税〔2016〕36号附件2)
20、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总行及其各分支机构提供涉农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39号)
21、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在县(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提供金融服务收入。(财税〔2016〕46号 )
22、对中国农业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试点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也称县事业部),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财税〔2016〕46号)
23、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财税〔2016〕68号)
24、提供教育辅助服务。(财税〔2016〕140号)
25、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以及销售技术、著作权等无形资产。(财税〔2016〕140号)
26、非企业性单位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财税〔2016〕140号)
27、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8、以清包工方式提供、为甲供工程提供的、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①《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②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③《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未注明合同开工日期,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23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财税〔2016〕36号附件2)
29、纳税人销售活动板房、机器设备、钢结构件等自产货物的同时提供建筑、安装服务,应分别核算货物和建筑服务的销售额,分别适用不同的税率或者征收率。(总局公告2023年11号)
30、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1、销售自产、外购机器设备的同时提供安装服务,已分别核算机器设备和安装服务的销售额,安装服务可以按照甲供工程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42号)
32、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33、自2023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抗癌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8〕47号)
34、自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纳入“三农金融事业部”改革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分行下辖的县域支行,提供农户贷款、农村企业和农村各类组织贷款(具体贷款业务清单见附件)取得的利息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财税〔2018〕97号)
35、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城市电影放映服务,可以按现行政策规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财税〔2019〕17号)
36、自2023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上述纳税人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财税〔2019〕24号)
(三)3%征收率减按2%征收
1、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2、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8〕170号,财税〔2014〕57号 )
3、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纳税人销售旧货。(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6、发生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总局公告2023年1号 ,总局公告2023年第36号 )
7、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取得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财税〔2016〕36号附件2)
(四)减按0.5%征收
自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并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五)按照5%征收率减按1.5%征收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
(六)应当适用(非可选择)简易计税:
1. 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纳税人,向服务接受方收取的自来水水费,以扣除其对外支付的自来水水费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总局公告2023年第54号)
2.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为房屋建筑的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提供工程服务,建设单位自行采购全部或部分钢材、混凝土、砌体材料、预制构件的,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财税〔2017〕58号)
3.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财税〔2017〕56号)
4. 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天然气按实物征收增值税,征收率为5%。(国税发〔1994〕114号)
5.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财税〔2009〕9号)
6.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 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 (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本文来源:小颖言税,作者:严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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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性企业来说,其运营过程中主要涉及的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消费税和个人所得税,随着2023年5月1日多项新政策的颁布,整个政策环境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下面,我们就企业四大税种的最新税率、计算方法和最新优惠政策(重点)给大家做一个梳理,以支持到广大财税人的日常工作。本文主要梳理消费税。
最新税率、征收率和扣除率表
计算方法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纳税人
行为
纳税环节
计税依据
生产领用抵扣税额
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自产出厂
出厂销售环节
从价定率:销售额
在计算出的当期应纳消费税税款中,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额
从量定额:销售数量
复合计税:销售额、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不涉及
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用于在建工程;用于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从价定率:同类消费品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
从量定额:移送数量
复合计税:同类产品价格或组成计税价格、移送数量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规则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凡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应当纳税。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应纳税额=同类消费品销售单价×自产自用数量×适用税率(从价定率)
第二种情况,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比例税率)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特点和基本计税规则
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委托方;
不符合委托加工条件的应税消费品的加工,要看作受托方销售自制消费品,消费税的纳税人是受托方。
【重点归纳】委托加工的委托方与受托方之间关系见下表:
委托方
受托方
委托加工关系的条件
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收加工费和代垫辅料
加工及提货时涉及税种
①购买材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支付加工费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③委托加工消费品应缴消费税
①买辅料涉及增值税进项税
②收取加工费和代垫辅料费涉及增值税销项税
消费税纳税环节
①提货时受托方代收代缴(受托方为个人、个体户的除外)
②对于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含受托方为个人的),收回后由委托方缴纳消费税
①交货时代收代缴委托方消费税税款
②没有履行代收代缴义务的,税务机关向委托方追缴税款,对受托方处应收未收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代收代缴后消费税的相关处理
①以不高于受托方计税价格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②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新增)
③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后销售的,在出厂环节缴纳消费税,同时可按生产领用量抵扣已纳消费税(只限于规定的情况)
及时解缴税款,否则按征管法规定惩处
2.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计算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其中“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如果加工合同上未如实注明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但不包括随加工费收取的销项税额,这样组成的价格才是不含增值税但含消费税的价格。
3.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提货时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委托方要补交税款。委托方补交税款的依据是:已经直接销售的,按销售额(或销售量)计税;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尚未销售或用于连续生产的,按下列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补交: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进口应税消费品应纳税额的计算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由进口人或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自海关填发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一)适用比例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价定率办法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公式中的关税完税价格是指海关核定的关税计税价格。
(二)实行定额税率的进口应税消费品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三)实行复合计税方法的进口应税消费品的税额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由税务机关征收,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由海关代征。
已纳消费税扣除的计算
(一)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允许扣税的项目
对扣税规则的理解:
1.允许抵扣税额的税目从大类上看不包括酒类、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可用排他的方法记忆允许抵扣的项目。
2.允许扣税的只涉及同一税目中的购入应税消费品的连续加工,不能跨税目抵扣。
3.需自行计算抵扣。允许扣税的应税消费品按生产领用量抵扣,不同于增值税的购进扣税。
4.一般是从工业企业购进的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5.在零售环节纳税的金银(2003年5月1日起含铂金)首饰、钻石、钻石饰品不得抵扣外购珠宝玉石的已纳税款。
6.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扣税计算公式如下: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生产领用数量)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应税消费品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
买价是指发票上的销售额,不包括增值税税额。
关于珠宝首饰抵扣消费税与不得抵扣消费税的案例:
某首饰厂外购1000颗经过其他首饰厂加工的珊瑚珠之后的业务如下:
(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额的扣除
1.可抵税的项目有11项,与外购应税消费品的抵扣范围相同。
2.计算公式为:
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最新优惠政策(主要是2023年以来一些重大的政策变化)
2023年
从2023年4月1日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成品油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从4月份申报期起,纳税人申报成品油消费税时应填写新的《成品油消费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列资料。享受成品油消费税减免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时应同时填写《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消费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2号)公布的《本期减(免)税额明细表》。
2023年
序号
减免项目名称
政策名称
减免性质代码
1
横琴、平潭区内企业销售货物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横琴 平潭开发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4〕51号
02039901
2
节能环保电池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02061003
3
节能环保涂料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电池 涂料征收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5〕16号
02061004
4
废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0〕118号
02064001
5
用废矿物油生产的工业油料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废矿物油再生油品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3〕105号
02064003
6
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赛后再销售物品和出让资产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1
7
对北京冬奥组委、北京冬奥会测试赛赛事组委会委托加工生产的高档化妆品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2
8
对国际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3年冬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3
9
对中国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支付的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4
10
对国际残奥委会取得的与北京2023年冬残奥会有关的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5
11
对中国残奥委会取得的由北京冬奥组委分期支付的收入免征消费税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北京2023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60号
02102906
12
生产成品油过程中消耗的自产成品油部分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成品油生产企业生产自用油免征消费税的通知》 财税〔2010〕98号
02125204
13
自产石脑油、燃料油生产乙烯、芳烃产品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执行部分石脑油燃料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1〕87号
02125205
14
用已税汽油生产的乙醇汽油免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高成品油消费税税率后相关成品油消费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8〕168号
02125207
15
其他
其他
02129999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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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某啤酒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50元,其中包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5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商场,开具普通发票注明价款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元。该啤酒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是(c)元。
a.5000
b.6600
c.7200
d.7500
【答案】c
解析:(1)啤酒分为甲类啤酒和乙类咖酒,分别适用250元/吨和220元/吨的单位税额。啤酒分类以每吨出厂价的高低作为划分标准,每吨不含增值税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以上是甲类啤酒,3000元以下的是乙类啤酒。计算啤酒分类的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2)a型啤酒每吨出厂价=[58000+(3050-50)÷1.13]÷20=3032.74(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50元/吨;b型啤酒每吨出厂价=(32760+150)÷1.13÷10=2912.39(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3)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200(元)。
10.某酒厂(一般纳税人)2023年4月销售粮食白酒12000斤,售价为5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含税价格7006元;本月销售礼品盒6000套,售价为300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2斤、单价80元,干红酒2斤、单价70元。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d)元。
(上述货物单价均为不含税价格,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0.5元/500克,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
a.383000
b.378550
c.352550
d.391240=(12000×5+7006÷1.13)×20%+12000x0.5+6000×300×20%+6000×4×0.5
【答案】d
解析: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成套消费品的销售额或销售数量、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因此干红酒与粮食日酒组成套装的,要按照粮食白酒的规定征收消费税。白酒的定额税率为0.5元/斤。该酒厂当月应纳消费税=(12000×5+7006÷1.13)×20%+12000x0.5+6000×300×20%+6000×4×0.5=391240(元)。
11. 某烟草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4月进口卷烟500标准箱,海关核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400万元,关税税率为50%,则该烟草公司当月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为(0)万元。
a.754.41
b.211.88
c.771.14
d.780.68=(32+16+0.6)÷(1-56%)×56%×500×250+10000+500×250×0.6÷10000
【答案】d
【解析】(1)先计算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组成计税价格,确定该批卷烟适用的比例税率。按照规定,查找税率时先用36%的税率估算第一次组价。每标准条卷烟关税完税价格=400×10000÷500+250=32(元),每标准条卷烟进口关税=32×50%=16(元),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公式中消费税税率固定为36%,定额税为每标准条0.6元所以每标准条进口卷烟确定消费税适用比例税率的价格=(32+16+0.6)×(1-36%)=75.94(元)>70元,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为56%。
(2)之后按照适用税率数第二次组价并计算该烟草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定额税)÷(1-适用的消费税 比例税率)×适用的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定额税:(32+16+0.6)÷(1-56%)×56%×500×250+10000+500×250×0.6÷10000=780.68(万元)
25.某鞭炮厂2023年5月委托某厂家(一般纳税人)加工一批鞭炮、焰火,该鞭炮厂发给厂家的原材料成本为23250元。厂家当月加工完毕并于5月20日将该批鞭炮、焰火送交该鞭炮厂,收取含税加工费11300元、代垫辅助材料款含税价5650元,厂家无同类鞭炮、焰火的销售伦格,已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该鞭炮厂于5月底将该批鞭炮、焰火全部销取得不含增值税价款60000元,则该鞭炮厂当月应自行向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c)元。(鞭炮、焰火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
a.0
b.1058
c.2250
d.6750
【答案】c
解析: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计税依据=[23250+(11300+5650)÷1.13]÷(1-15%)=45000(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45000×15%=6750(元)
委托方收回后全部销售应缴纳消费税=60000×15%-6750=2250(元)。
36. 某自营出口的外贸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6月从生产企业收购高档化妆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3.25万元。当月该批高档化妆品全部出口取得销售收入35万元。该批高档化妆品增值税退税率为10%,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为15%。该外贸公司出口高档化妆品应退的增值税和消费税合计(a)万元。
a.6.25=25×(10%+15%)
b.8.75
c.7.25
d.7.75
37. 甲商贸企业委托乙外贸企业代理出口高档化妆品,2023年11月乙外贸企业代理额为20万元人民币,此业务应退消费税(a)万元。
a.0
b.6.00
c.3.40
d.10.00
【答案】a
解析:除生产企业、外贸企业外的其他企业(指一般商贸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应税消费品一律不予退(免)税。所以此业务不能退消费税应退消费税税额为0。
35.某卷烟批发企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5月,批发销售给卷烟零售企业6标准箱卷烟 取得含税收入120万元。销售给其他卷烟批发企业10标准箱卷烟,取得含税收入190万元。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d)万元。
a.57.52
b.37.01
c.57.59
d.11.83=120÷(1+13%)×11%+6×250÷10000
【答案】d
【解析】卷烟在批发环节复合计征消费税,税率为11%+250元/箱。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120÷(1+13%)×11%+6×250÷10000=11.83(万元)
6.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中,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de)
a.卷烟的零售环节
b.鞭炮焰火的批发环节
g珍珠饰品的零售环节
超豪华小汽车的零售环节
e.高档手表的生产销售环节
【答案】de
解析:选项a:卷烟在零售环节不征消费税;选项b:鞭炮焰火在批发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选项,选项c:珍珠饰品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原创:中国海关律师网
化妆品,已经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常用品。从2023年起,国家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全关通信息网给大家收集整理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并结合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跨境电子商务渠道进口化妆品的征税、监管规定进行举例说明。
一、征收范围“高档化妆品”
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具体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自2023年10月1日起,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
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5号明确了海关监管和征税的具体要求
(一)化妆品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二)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重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体积;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四)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商品净重申报第一法定数量;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的化妆品,征税和监管要点
(一)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增加为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增加为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不再适用跨境电商政策,应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
(三)举例:1.一套价值3000元的化妆品,以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关税为0,按11.2%的增值税率和10.5%消费税率征税。
2.超过5000元的单件化妆品但不超过该个人年度累计交易限值的,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但是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且扣减相应个人年度跨境电商零售交易总额。
3.超过个人年度累计交易限值的,按照一般贸易货物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附:
一、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部分商品范围的通知》(税委会﹝2016﹞26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5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二、调整的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进入2023年以来,成品油价格连续上涨,92号汽油已经涨到了8.7元左右!对广大车主和运输业主的影响更是明显!家用车以前每月油费5.6百,现在每月油费得七八百!家庭消费支出明显增加!疫情发生以来,对经济的冲击更是有目共睹。政府为提振经济,减轻广发中小微企业负担,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效果。但是成品油消费税从2023年以来一直未有变化。成品油消费税从2023年年末到2023年年初。每升1元的成品油消费税暴涨至1.52元每升。2023年年末的国际原油价格在40美元左右!截止今年五月份,国际原油价格翻了一番还多!无论是刺激经济发展还是减轻广大群众经济负担,消费税税率都到了该下调的时刻!
图片来自cnsphoto
日本政府自10月1日起正式将消费税提高至10%,这是自1997年来,日本第三次上调消费税,前两次分别是1997年4月从3%上调到5%,2023年4月从5%上调到8%。那么,对于赴日旅游的游客而言,消费税上调将会给他们带来多大的影响呢?
消费税提高后,日本大部分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将上涨,包括水电煤在内的公共服务价格也将相应上涨。有业内人士认为,日本经济在全球经济不景气、自由贸易体系受到破坏的现状之下,民众对未来的经济非常不安,消费税上调自然会对日本经济造成雪上加霜的影响。
鉴于提高消费税会给居民,尤其是低收入居民生活造成负担,日本政府决定,生鲜蔬菜、大米、肉类、鱼类、无醇啤酒等饮料食品,以及订阅的纸质版报纸等依然维持8%的税率。此外,日本政府还推出总规模达2.3万亿日元的临时政策措施,以减小增税对经济产生的负面影响。
一直以来,日本都是海外游客热衷的旅游目的地。尽管此次消费税上调2个百分点,但鉴于涉及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因此,势必会抬高游客的旅游成本。
购物,对于外国游客而言,或许是此次消费税上调中,对游客影响最微不足道的一个方面。自2023年5月1日起,日本观光厅将消耗品和一般商品的免税额下调至5000日元(约合人民币330元)后,只要外国游客购满指定限额,即可享受免税优惠。因此,有日本代购表示,只要买到免税的额度,总体来说游客的采购不受消费税上调影响。
而餐饮、住宿与出行方面,则明显会受到消费税上调的影响。当然,游客仅是在日本住一晚或者食一餐,那么影响可能并不明显。但是,这一结论的前提是,商家没有提价。遗憾的是,自年初以来,从乳制品、酒水饮料到日用品,都早已在消费税上调前悄悄涨价。
目前,价格已经上调的食品包括鱼类罐头食品(涨幅7%-10%)、鱼肉加工食品(涨幅5%-15%)、冰淇凌(涨幅6%-12%)、方便面(涨幅3%-8%)等。比如,明治公司、森永公司等旗下的冰激凌产品均有8-10日元不等的提价。此外,明治公司还从4月1日起上调了牛奶、酸奶等111种乳制品的价格。这是自2023年4月以来,时隔四年日本乳制品价格再次大幅度上涨。三得利公司也在4月宣布上调旗下瓶装饮料的价格,该公司上一次上调产品价格还要追溯到25年前。
在东京迪士尼餐厅就餐将按“堂食”标准收取10%的消费税,打包则仍为8%。在东京迪士尼餐厅就餐将按“堂食”标准收取10%的消费税,打包则仍为8%。
尽管在消费税上调细则中,日本的食品、非酒精饮料、报纸等日用消费品依旧维持在8%的消费税税率,但“堂食”与“外卖”的税率将有所区别,前者将上调至10%,后者保持在8%。比如,坐在诸如东京迪士尼、大阪环球影城主题公园内的餐厅中就餐,就按“堂食”的标准收取10%的消费税,而打包带走的话,消费税仍为8%。食其家、麦当劳等快餐厅在内的餐饮机构均为如此。
据日本旅游观光厅发布的数据,去年到访日本的中国游客突破900万人次,在日本消费了1.5万亿日元,相当于人民币956亿元,成为在日本消费额最高的外国游客。不过,如今日本旅游观光厅分析认为,签证措施放宽后中国游客往返日本更为便捷,单次消费额不一定会维持在高位。因此,日本旅游观光厅正致力于加强中国游客的旅游体验,更多展示日本特色的风俗。
(综合自:第一财经日报、新华社、北京商报)
1.计算公式
计税公式及税率形式
计税公式
从价计征
(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额(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税率
从量计征
(定额税率)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单位税率
复合计征
(比例和定额税率并用)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同类应税消费品价格、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2.适用项目
计税形式
适用项目
从价计征
除了啤酒、黄酒、成品油、卷烟、白酒以外应税项目
从量计征
啤酒、黄酒、成品油
复合计征
卷烟、白酒
3.特殊细节归纳
(1)从量征税的仅3类:黄酒、啤酒和成品油;
(2)复合征税的仅2类:卷烟和白酒;
(3)批发环节征税的仅1类:卷烟;
(4)零售环节征税的仅2类:金银铂钻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在我国的税种里面,消费税是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种,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消费税法,那就是消费税是对某些高消费产品或污染环境的商品额外征收的一道税,这样做的目地就是为了调节消费和保护环境。
从这里看,消费税也可以称为奢侈品税。下面虎虎就和大家好好地分析一下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以及具体的15个税目。对具体的详细内容,有兴趣的也可以直接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和增值税不同,增值税可以形成抵扣的链条,而消费税主要是单环节征税。具体来看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如下:
生产环节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一般而已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以后,在零售环节都不会再征税了。当然,在生产环节也会有很多具体的规定,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消费税的视同销售问题。同时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缴税依据,并不是生产数量,而是按实际的销售数量来计算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时候,也是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这里面需要注意的就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的,收回委托加工后再继续生产的时候,也会存在抵扣消费税的问题。这里基本和增值税就差不多了。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时候,消费税也是不能少的。这里面,也是导致进口高档消费品价格比国外高企的主要原因。毕竟,高档消费品生产的关税本身就不低,再加上增值税、消费税,它的价格能不高吗?
而在批发环节,需要加征消费税的就是烟了。这也是为了控制烟草的消费。在批发环节卷烟的消费税税率统一为11%加0.005元/支(250元/标准箱、1元/标准条)。
消费税也是存在零售环节征收的情况。在零售环节,比较特殊的就是金银首饰了。由于金银首饰流通性比较强,所以在生产环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消费税的15个税目及税率
烟
烟的下面还有三个子项,即卷烟、雪茄烟和烟丝。需要注意的是,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说实话现在烟的消费税税率还是很高的,再加上增值税,烟售价里面有一大半都是为国家税收为贡献了。
甲类卷烟的从价税率是56%,另外还有0.003元每支的从量税;乙类卷烟的从价税率是36%,也有0.003元每支的从量税。另外卷烟在批发环节还加征了11%+0.005元/支的消费税。
雪茄烟消费税的税率是36%,烟丝消费税的税率是36%。
酒
酒的下面可以分为,白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
其实酒和烟的情况也是差不多的,你喝酒就需要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做贡献。另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啤酒里面,也按照价格分为了甲乙两类。
白酒的消费税是20%加0.5元/500克;甲类啤酒的消费税税率是250元/吨,而乙类啤酒的消费税税率是220元/吨;黄酒的消费税是240元/吨;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是10%。
鞭炮和焰火
这个项目里面,需要我们注意的就是,体育上用的发令纸和鞭炮药引线,免征收消费税。而鞭炮和烟火消费税的税率是15%。
化妆品
这里面所说的化妆品,主要是指高档化妆品。而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和油彩。
只有化妆品的价格超过相关规定金额的时候,才需要缴纳消费税。税率为15%。
成品油
成品油主要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等。需要注意的是航空煤油,暂缓征收。什么意思呢?就是航空煤油本来属于征收范围之内,为了支持航空行业的发展,现在先不收了。
具体税率为:汽油1.52元/升、柴油1.20元/升、航空煤油1.20元/升、石脑油1.52元/升、溶剂油1.52元/升、润滑油1.52元/升、燃料油1.20元/升。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这里面主要包括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如黄金项链、钻戒)等。
在这里面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消费税的征收分为两类。黄金项链、钻戒等是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而珍珠、琥珀、珊瑚等是在生产环节征收10%的消费税。
高尔夫球及球具
这里面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的杆头、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杆身和
握把。高尔夫球及球具的消费税税率是10%。
高档手表
这里面就是对过规定售价的高档手表,征收20%的增值税。
这也是告诉我们,你既然选择奢华的生活,就需要为此额外支付成本。我们没有钱,千万不要打肿脸充胖子。
游艇
对于游艇而言,判断标准就是它的长度。这里规定,对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的游艇征收10%的消费税。
当然,这里的游艇肯定是私人游艇。说实话买起游艇的,这个钱还是出得起的。
木制一次性筷子
这里面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和未经倒角、打磨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木制一次性筷子的税率是5%。
说实话为了保护环境,我们还是少用木质的一次性筷子为好。
实木地板
需要注意未涂饰的白坯板、素板以及漆饰地板,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是5%。
实木地板还是很消耗木材的,所以对于实木地板征税也是出于保护环境的目的。
摩托车
对于摩托车而言只有气缸容量大于等于250毫升的时候,才需要征收消费税。而具体的税率也是气缸容量有直接的关系。
具体税率为:气缸容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3%,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10%。
小汽车
对于小汽车而言,座位数量不同征收的消费税也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这里面需特别注意的就是,电动汽车、沙滩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并不征收消费税。
具体税率为:
气缸容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1%;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乘用车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乘用车5%;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乘用车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乘用车12%;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40%;中轻型商
同时对于售价大于一定金额的超豪华小汽车,还需要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电池
这里面主要包括原电池、燃料电池和其他电池。消费税的税率是4%。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才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而在2023年之前,对铅蓄电池并不征收消费税。
涂料
对于涂料而言,也不是全征收消费税。只是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于420克/升(含)的涂料才征消费税。涂料的消费税税率是4%。而涂料,也是从2023年2月1日才开始征收消费税的。
消费税——税目与税率
税目(15个)
税率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
5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2)乙类卷烟
36%加0.003元/支(生产环节)
(3)批发环节
11%加0.005元/支
2.雪茄烟
36%
3.烟丝
30%
【解释1】每标准箱150元,每条0.6元,每支0.003元。
(每箱=250条,每标准条200支)
【解释2】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下的。
税目(15个)
税率
二、酒
1.白酒
20%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
2.黄酒
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
250元/吨
(2)乙类啤酒
220元/吨
4.其他酒
10%
【解释1】酒精不再征收消费税。
【解释2】甲类啤酒,指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含3000元,不含增值税);乙类啤酒是指每吨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
【解释3】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一个包括,一个不包括)
【解释4】果啤属于啤酒,按啤酒征收消费税。
【解释5】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解释6】葡萄酒,属于“其他酒”子目。
【解释7】配制酒的子类目和税率适用:
(1)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并且酒精度≤38度的配制酒;
(2)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20度的配制酒;
前两类,按“其他酒”10%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其他配制酒,按“白酒”适用20%税率加0.5元/500克(或500毫升)征收消费税。
【例题1·单选题】某啤酒厂销售a型啤酒20吨给副食品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3050元,其中包含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押金50元;销售b型啤酒10吨给宾馆,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取32760元,收取包装物押金150元。该啤酒厂应缴纳的消费税是( )。
a.5000元
b.6600元
c.7200元
d.7500元
【答案】c
【解析】a型啤酒:[58000+(3050-50)÷1.17]÷20=3028.21(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50元/吨;b型啤酒:(32760+150)÷1.17÷10=2812.82(元)<3000元,单位税额为220元/吨;应纳消费税=20×250+10×220=7200(元)。
【例题2·计算问答题】某市一娱乐公司2023年1月1日开业,经营范围包括娱乐,
【答案及解析】该娱乐公司销售自制啤酒应缴纳的消费税=180×250÷10000=4.5(万元);餐饮收入应缴纳的增值税=600×6%=36(万元)。
税目
税率
三、高档化妆品
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零售环节纳税)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生产、进口、委托加工提货环节纳税)
五、鞭炮、焰火
15%
【新增】高档化妆品的范围:
自2023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即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解释1】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
【解释2】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解释3】鞭炮焰火中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税目
税率
六、成品油
1.汽油
1.52元/升
2.柴油
1.20元/升
3.航空煤油
1.20元/升
4.石脑油
1.52元/升
5.溶剂油
1.52元/升
6.润滑油
1.52元/升
7.燃料油
1.20元/升
【解释1】航空煤油的消费税暂缓征收。
【解释2】取消车用含铅汽油消费税,汽油税目不再划分二级子目,统一按照无铅汽油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释3】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解释4】取消汽车轮胎的消费税。
税目
税率
七、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在1.0(含1.0)升以下的
1%
(2)气缸容量在1.0以上至1.5(含1.5)升
3%
(3)气缸容量在1.5以上至2.0(含2.0)升
5%
(4)气缸容量在2.0以上至2.5(含2.5)升
9%
(5)气缸容量在2.5以上至3.0(含1.5)升
12%
(6)气缸容量在3.0以上至4.0(含4.0)升
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
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含驾驶员座位在内的座位数≤23座)
5%
【解释1】排量小于1.5升(含)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属于乘用车;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车架)或用中轻型商用客车底盘(车架)改装、改制的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
【解释2】不包括:
(1)电动汽车;
(2)车身长度≥7米、并且座位10~23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
(3)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
税目
税率
八、摩托车
1.气缸容量在250毫升(只这一个容量)
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的以上的
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十、高档手表
20%
十一、游艇
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5%
十三、实木地板
5%
【解释1】取消气缸容量250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消费税。
【解释2】高尔夫球具范围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等。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解释3】高档手表,每只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10000元。
【解释4】游艇,8米≤长度≤90米,内置发动机,可以在水上移动,一般为私人或团体购置,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牟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税目
税率
十四、电池
4%
十五、涂料
4%
【解释1】对无汞原电池、金属氢化物镍蓄电池(又称“氢镍蓄电池”或“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和全钒液流电池免征消费税。
2023年12月31日前对铅蓄电池缓征消费税;自2023年1月1日起,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
【解释2】对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例题1·单选题】企业生产销售的下列产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2023年)
a.电动汽车
b.体育用鞭炮药引线
c.销售价格为9000元的手表
d.铅蓄电池
【答案】d
【解析】电动汽车、体育用鞭炮药引线和价格低于10000元的手表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例题2·单选题】下列行为涉及的货物,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
a.批发商批发销售的雪茄烟
b.首饰厂生产的金银镶嵌首饰
c.鞭炮加工厂销售田径比赛用发令纸
d.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
【答案】d
【解析】卷烟在批发环节征税;金银首饰在零售环节征税;发令纸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3·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2023年)
a.电动汽车
b.卡丁车
c.高尔夫车
d.小轿车
【答案】d
【解析】电动汽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例题4·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同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有( )。
a.批发环节销售的卷烟
b.零售环节销售的金基合金首饰
c.生产环节销售的普通护肤护发品
d.取得外国政府捐赠的进口小汽车
【答案】ab
【解析】选项c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属于增值税(和消费税)免税项目,因此选项d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例题5·多选题】下列经营业务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有( )。
a.涂料厂生产销售的涂料
b.烟草公司批发的卷烟
c.汽车加油站销售的汽油
d.汽车制造厂生产销售的卡车
【答案】ab
税率形式
应税消费品
比例税率和定额税率相结合的复合计税
卷烟(除批发):
定额税率:每标准箱收取150元
比例税率:调拨价为每条70元以上的,适用56%;调拨价为每条70元以下的,适用36%
粮食白酒、薯类白酒:
定额税率:每斤定额税率0.5元;
比例税率:白酒20%
定额税率
啤酒:250元/吨(出厂价3000元/吨以上)
220元/吨(出厂价3000元/吨以下)
黄酒:240元/吨
成品油
比例税率
除上述列举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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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涉及的内容还是比较多的,涉及的税目种类比较多,很多财务人员在工作中是很难区分清楚的。不光是财务人员,作为消费者我们自己也要弄清楚。下面就是清晰全面的消费税思维导图,一起看看吧。
一、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消费费的税目、税率以及计税价格
2.1烟的税率和计税价格
2.2酒的税率和计税价格
2.3高档化妆品的计税价格
2.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计税价格
2.5鞭炮烟火的计税价格
2.6成品油的计税价格
2.7摩托车的计税价格
2.8摩托车的计税价格
2.9高尔夫的计税价格
2.10高档手表的计税价格
2.11游艇的计税价格
2.12木制一次性筷子的计税价格
2.13实木地板的计税价格
2.14电池的计税价格
2.15涂料的计税价格
2.16兼营
2.17包装物的计税价格
三、消费税的计税依据
四、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
五、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六、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七、消费税的应纳税额计算
八、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九、消费税纳税地点
十、消费税税收优惠
十一、消费税征收范围注释
来源:思维导图学税法
好了,以上就是消费税的全部内容了,这下大家对消费税有更进一步的认识了吧!
消费税税率——两种税率形式,三种征税方式
消费品
形式
啤酒、黄酒、成品油
定额税率
卷烟(包括批发环节)、白酒
复合征税
其他应税消费品
比例税率
一 、烟
情形
税率
甲类卷烟
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56%+0.003元/支
乙类卷烟
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36%+0.003元/支
卷烟批发环节
从价税:11%+0.005元/支
备注: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批发企业在计算纳税时不得扣除已含的生产环节的消费税税款
雪茄烟
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调整为36%
二 、啤酒
类型
税率
甲类啤酒、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元/吨
乙类啤酒
220元/吨
三 、具体税目税率汇总(重要)
(一)、烟
1.卷烟
(1)甲类卷烟:56%加0.003元/支
(2)乙类卷烟:36%加0.003元/支
(3)批发:11%加0.005元/支
2.雪茄烟:36%
3.烟丝:30%
(二)、酒
1.白酒: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2.黄酒:240元/吨
3.啤酒
(1)甲类啤酒:250元/吨
(2)乙类啤酒:220元/吨
4.其他酒:10%
(三)、高档化妆品:15%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5%
2.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10%
(五)、鞭炮、焰火:15%
(六)、成品油
1.汽油:1.52元/升
2.柴油:1.2元/升
3.航空煤油:1.2元/升(暂缓征收)
4.石脑油:1.52元/升
5.溶剂油:1.52元/升
6.润滑油:1.52元/升
7.燃料油:1.2元/升
(七)、摩托车
1.气缸容量250毫升:3%
2.气缸容量在250毫升(不含)以上的:10%
(八)、小汽车
1.乘用车
(1)气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1%
(2)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
(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
(4)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
(5)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
(6)气红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
(7)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40%
2.中轻型商用客车:5%
3.零售超豪华小汽车:10%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10%
(十)、高档手表:20%
(十一)、游艇:10%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5%
(十三)、实木地板:5%
(十四)、电池:4%
(十五)、涂料: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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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国家发改委,新一轮成品油调价窗口将于8月20日24时开启。汽油每吨下调210元、柴油每吨下调205元。92号汽油每升下调0.16元;95号汽油每升下调0.17元;0号柴油每升下调0.18元。按一般家用汽车油箱50l容量估测,加满一箱92号汽油节省约8元。
2023年国内成品油价格历次调整回顾
2023年8月20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10元和205元
2023年8月6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80元和70元
2023年7月23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2023年7月9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0元和140元
2023年6月25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120元和115元
2023年6月11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465元和445元
2023年5月27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50元
2023年5月13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降低75元
2023年4月26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95元和185元
2023年4月12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155元和150元
2023年3月31日24时起 因成品油增值税税率调整,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降低225元和200元
2023年3月28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80元
2023年3月14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不作调整
2023年2月28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70元和260元
2023年2月14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50元
2023年1月28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分别提高245元和230元
2023年1月14日24时起 国内汽、柴油价格每吨均提高105元
在我国的税种里面,消费税是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种,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消费税法,那就是消费税是对某些高消费产品或污染环境的商品额外征收的一道税,这样做的目地就是为了调节消费和保护环境。
从这里看,消费税也可以称为奢侈品税。下面虎虎就和大家好好地分析一下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以及具体的15个税目。对具体的详细内容,有兴趣的也可以直接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消费税和增值税不同,增值税可以形成抵扣的链条,而消费税主要是单环节征税。具体来看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如下:
生产环节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一般而已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以后,在零售环节都不会再征税了。当然,在生产环节也会有很多具体的规定,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消费税的视同销售问题。同时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缴税依据,并不是生产数量,而是按实际的销售数量来计算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时候,也是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这里面需要注意的就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的,收回委托加工后再继续生产的时候,也会存在抵扣消费税的问题。这里基本和增值税就差不多了。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时候,消费税也是不能少的。这里面,也是导致进口高档消费品价格比国外高企的主要原因。毕竟,高档消费品生产的关税本身就不低,再加上增值税、消费税,它的价格能不高吗?
而在批发环节,需要加征消费税的就是烟了。这也是为了控制烟草的消费。在批发环节卷烟的消费税税率统一为11%加0.005元/支(250元/标准箱、1元/标准条)。
消费税也是存在零售环节征收的情况。在零售环节,比较特殊的就是金银首饰了。由于金银首饰流通性比较强,所以在生产环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消费税的15个税目及税率
烟
烟的下面还有三个子项,即卷烟、雪茄烟和烟丝。需要注意的是,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说实话现在烟的消费税税率还是很高的,再加上增值税,烟售价里面有一大半都是为国家税收为贡献了。
甲类卷烟的从价税率是56%,另外还有0.003元每支的从量税;乙类卷烟的从价税率是36%,也有0.003元每支的从量税。另外卷烟在批发环节还加征了11%+0.005元/支的消费税。
雪茄烟消费税的税率是36%,烟丝消费税的税率是36%。
酒
酒的下面可以分为,白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
其实酒和烟的情况也是差不多的,你喝酒就需要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做贡献。另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啤酒里面,也按照价格分为了甲乙两类。
白酒的消费税是20%加0.5元/500克;甲类啤酒的消费税税率是250元/吨,而乙类啤酒的消费税税率是220元/吨;黄酒的消费税是240元/吨;其他酒的消费税税率是10%。
鞭炮和焰火
这个项目里面,需要我们注意的就是,体育上用的发令纸和鞭炮药引线,免征收消费税。而鞭炮和烟火消费税的税率是15%。
化妆品
这里面所说的化妆品,主要是指高档化妆品。而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和油彩。
只有化妆品的价格超过相关规定金额的时候,才需要缴纳消费税。税率为15%。
成品油
成品油主要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等。需要注意的是航空煤油,暂缓征收。什么意思呢?就是航空煤油本来属于征收范围之内,为了支持航空行业的发展,现在先不收了。
具体税率为:汽油1.52元/升、柴油1.20元/升、航空煤油1.20元/升、石脑油1.52元/升、溶剂油1.52元/升、润滑油1.52元/升、燃料油1.20元/升。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这里面主要包括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如黄金项链、钻戒)等。
在这里面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消费税的征收分为两类。黄金项链、钻戒等是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而珍珠、琥珀、珊瑚等是在生产环节征收10%的消费税。
高尔夫球及球具
这里面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的杆头、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杆身和
握把。高尔夫球及球具的消费税税率是10%。
高档手表
这里面就是对过规定售价的高档手表,征收20%的增值税。
这也是告诉我们,你既然选择奢华的生活,就需要为此额外支付成本。我们没有钱,千万不要打肿脸充胖子。
游艇
对于游艇而言,判断标准就是它的长度。这里规定,对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的游艇征收10%的消费税。
当然,这里的游艇肯定是私人游艇。说实话买起游艇的,这个钱还是出得起的。
木制一次性筷子
这里面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和未经倒角、打磨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木制一次性筷子的税率是5%。
说实话为了保护环境,我们还是少用木质的一次性筷子为好。
实木地板
需要注意未涂饰的白坯板、素板以及漆饰地板,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是5%。
实木地板还是很消耗木材的,所以对于实木地板征税也是出于保护环境的目的。
摩托车
对于摩托车而言只有气缸容量大于等于250毫升的时候,才需要征收消费税。而具体的税率也是气缸容量有直接的关系。
具体税率为:气缸容量250毫升(含250毫升)以下的摩托车3%,气缸容量250毫升以上的摩托车10%。
小汽车
对于小汽车而言,座位数量不同征收的消费税也是有很大的差别的。这里面需特别注意的就是,电动汽车、沙滩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并不征收消费税。
具体税率为:
气缸容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乘用车1%;气缸容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乘用车3%;气缸容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乘用车5%;气缸容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乘用车9%;
气缸容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乘用车12%;气缸容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乘用车25%;气缸容量在4.0升以上的乘用车40%;中轻型商用客车5%。
同时对于售价大于一定金额的超豪华小汽车,还需要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电池
这里面主要包括原电池、燃料电池和其他电池。消费税的税率是4%。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才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而在2023年之前,对铅蓄电池并不征收消费税。
涂料
对于涂料而言,也不是全征收消费税。只是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于420克/升(含)的涂料才征消费税。涂料的消费税税率是4%。而涂料,也是从2023年2月1日才开始征收消费税的。
一、消费税税目
1、烟:包括子目
a、卷烟(包括进口卷烟、白包卷烟、手工卷烟和未经国务院批准纳入计划的企业及个人生产的卷烟)
a、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消费税
b、批发环节 加征消费税
b、雪茄烟
c、烟丝
2、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含果啤)、其他酒。(酒精、调味料酒不是应税消费品)
a、不同酒适用不同计税方法:
a、白酒:复合计税(20%+0.5 元/500 克)
b、 黄酒、啤酒:从量计税
c、 其他酒(如葡萄酒、配制酒):从价计税(10%)
b、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适用高税额)。
例1:甲企业将生产的食用酒精作为酒基,加入食品添加剂调制成配制酒(18 度),当月全部销售,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 18 万元、税额 2.34 万元。
解:应纳的消费税=18×10=1.8(万元)(以下按消费税税目税率表“其他酒”10税率征收消费税:(1)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酒精度低于 38 度的配制酒;(2)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 20 度(含)的配制酒)
例2:乙餐饮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21 年 8 月发生业务如下:店堂点餐消费收入 180000 元,其中:
(1) 销售瓶装啤酒 2 吨收入 5000 元;---买来的瓶装啤酒在零售环节不交消费税只交增值税
(2) 用自有设备现酿啤酒 0.4 吨收入 2000 元。----应缴纳消费税=250 元/吨×0.4=100(元)
3、高档化妆品
a、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不含增值税在 10 元/ 毫升或 15 元/片及以上)。
b、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包括以金、银、白金、宝石、珍珠、钻石、翡翠、珊瑚、玛瑙等高贵稀有物质以及其他金属、人造宝石等制作的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和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a、各种纯金银首饰及镶嵌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5%);
b、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10%);
c、出国人员免税商店销售的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5、鞭炮、焰火 不包括: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
6、成品油 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 7 个子目。
a、航空煤油暂缓征收。
b、变压器油、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征收消费税。
c、纳税人利用废矿物油为原料生产的润滑油基础油、汽油、柴油等工业油料免征消费税。
7、小汽车: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
a、包括:(1)用于各类乘用车(最多 9 座);(2)中轻型商用客车(10-23 座);(3) 改装车:排量小于 1.5(含)的乘用车底盘改装改制的属于乘用车。
b、不包括:(1)电动汽车(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2)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3)车身长度大于 7 米(含)、座位 10~23 座(含)以下的商用客车。
c、超豪华小汽车(每辆不含增值税零售价格 130 万元及以上),在零售环节需要 加征消费
8、摩托车:包括 2 轮和 3 轮 不包括: 气缸容量 250 毫升(不含)以下的小排量摩托车。
9、高尔夫球及球具
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高尔夫球包(袋)。高尔夫球杆的杆头、杆身和握把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10、高档手表
高档手表是指销售价格(不含增值税)每只在 10000 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1、游艇
长度大于 8 米小于 90 米,主要用于水上运动和休闲娱乐等非营利活动的各类机动艇。
12、木制一次性筷子 木材为原料且一次性使用。
13、实木地板
包括各种规格的实木地板、实木指接地板、实木复合地板;用于装饰墙壁、天棚侧端面的实木装饰板、未/p>
14、电池
包括:原电池、蓄电池、燃料电池、太阳能电池、铅蓄电池和其他电池。免征消费税的电池:对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
15、十五、涂料
免征消费税的涂料:施工状态下挥发性有机物(voc)含量低于 420 克/升。
例3:目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ad)。(高尔夫车、变压器油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
a.铅蓄电池
b.高尔夫车
c.变压器油
d.翡翠首饰
例4: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下列产品,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选项 a,属于燃料油,需要缴纳消费税;选项 b,燃料电池免征消费税;选项 c,航空煤油暂缓征收消费税;选项 d,导热类油等绝缘油类产品不属于润滑油,不征收消费税。)
a.船用重油
b.燃料电池
c.航空煤油
d.导热类油
例5:根据现行税法,下列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环节,既征收增值税又征收消费税的有(bd )。(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只有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征收消费税。
a.批发环节销售的白酒
b.零售环节销售的铂金首饰
c.加油站销售的成品油
d.申报进口的高尔夫球具
二、税率
1、比例税率:
适用于大多数应税消费品,税率从 1%至 56%。
2、定额税率:只适用于啤酒、黄酒、成品油。
啤酒
单位税额
说明
①每吨出厂价格在 3000 元以上的
250 元/ 吨
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押金不包括重复使用的塑料周转箱的押金
②每吨出厂价格不足3000 元的
220 元/ 吨
③娱乐业和饮食业自制的
250 元/ 吨
消费税按最高税额
3、定额税率+比例税率:白酒、卷烟 2 种复合计税。
应税消费品
环节
定额税率
比例税率
卷烟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150 元/箱
0.6 元/条
56%(每条价格≥70 元)
36%(每条价格<70 元)
批发
250 元/箱
1 元/条
11%
白酒
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每斤 0.5 元
(吨、公斤要换算)
20%
4、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有两种情况:
a、 纳税人 兼营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应当 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从高适用税率。
b、将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即使分别核算也从高税率)。
例6;某酒厂 12 月销售粮食白酒 12000 斤,不含税单价为 5 元/斤,随同销售的包装物价格 7006 元;本月销售礼品盒 6000 套,不含税单价为 300 元/套,每套包括粮食白酒 2 斤、单价 80 元,干红酒 2 斤、单价 70 元。该企业 12 月应纳消费税?
解:应纳消费税=[12000×5+7006÷(1+13)] ×20%+12000×0.5+6000×300×20%+ 6000×4×0.5=3912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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