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汽车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汽车消费税可以抵扣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2.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23年5月1日起执行。”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四、上述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税目与纳税环节的结合
一般应税消费品,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
卷烟,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批发环节加征消费税。
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
金银铂钻,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卷烟贡献大,从无到有征一次,批发还要再加征;
半支烟里都是税,与之媲美是超小,零售环节再加10;
15大类排排坐,金银铂钻最耐心,等你臭美才征税。
税率
基本形式:比例税率、定额税率。
特殊情况: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双重征收——复合计税。
啤酒、黄酒、成品油,定额税率,从量征收,甲类啤酒250元/吨。
卷烟(包括批发环节)、白酒,复合征税,从价+从量,甲类卷烟:56%+0.003元/支,白酒:20%+0.5元/斤。
其他应税消费品,比例税率,从价征收,高档化妆品15%。
实行从量定额的计税依据——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应税消费品从量定额销售数量的确定:
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应税消费品数量;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实行从价定率的计税依据
销售额=不含税价=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13%或3%)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包括销售应税消费品从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额。
即:一般情形下,计算消费税的销售额与计算增值税的销售额是一致的。
价款不包括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费,政府性基金,行政事业性收费。
同增值税一样,价外费用都默认为含税价。
白酒“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
关于包装物,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一般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增值税,逾期时征收增值税,收取时不征消费税,逾期时征收消费税。
啤酒、黄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不征增值税,逾期时征收增值税;收取时不征消费税,逾期时也不征消费税。
白酒、其他酒包装物押金,收取时征收增值税,逾期时不征增值税;收取时征收消费税,逾期时不征消费税。
啤酒和黄酒从量定额征收消费税,押金不计入消费税计税依据;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收到时就要并入销售额,无需等到逾期未退包装物没收押金时并入销售额;逾期的高档化妆品包装物押金,应计入计税依据;单独核算收取一年以内,且未逾期的卷烟包装物押金,不计入计税依据中。
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计算征收消费税。
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的规定
纳税人资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当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换抵投消费找最高,增值找平均)
一、纳税环节
(一)单一纳税环节
1、一般情况:
a、消费税分布于 3 个环节——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指定环节一次性缴纳,批发、零售环节不再缴纳。
b、【视为生产行为】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非生产企业)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 按规定征收消费税:
a、 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b、 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特殊情况——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a、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首饰仅限于:
a、 金银首饰: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
b、 钻石及钻石饰品。
c、 铂金首饰。
b、其他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在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缴纳消费税;
c、进口上述首饰进口环节不征收消费税,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二)、双纳税环节缴纳消费税
1、卷烟——批发环节加征
a、 正常缴纳消费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
b、 加征消费税——批发环节
c、批发纳税人销售给批发纳税人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卷烟于销售时纳税;批发纳税人之间销售的卷烟不缴纳消费税。
2、 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加征
a、正常缴纳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
b、加征消费税——零售环节
二、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基本同增值税)
1、 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 : 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2、 预收货款结算方式 : 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3、 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 发出应税消费品 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4、其他结算方式:收讫销售款或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5、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6、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移送使用的当天。
7、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报关进口的当天
例1:甲企业为白酒生产企业,3 月份采用分期收款方式向乙企业销售白酒 16 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 80 万元,本月应收取 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 10 日收取,由于乙企业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本月收取乙企业不含税货款 30 万元,甲企业按收到的货款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解:应纳消费税=80×60%×20%+16×60%×2000×0.5÷10000=9.6+0.96=10.56(万元)
三、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 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委托加工业务,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4、 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或委托外县(市)代销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发生退货的,其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可予以退还。
6、纳税人直接出口的应税消费品办理免税后,发生退关或者国外退货,复进口时已予以免税的,可暂不办理补税,待其转为国内销售的当月申报缴纳消费税。
例2:乙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高档化妆品,下列关于该业务缴纳消费税表述中正确的有(abd )。
a.甲企业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b.甲企业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 15 日内缴纳税款
c.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应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
d.甲企业使用该进口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高档化妆品准许扣除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例3:小汽车生产企业甲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 年 4 月相关业务如下:
(1)销售 100 辆电动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 18 万元/辆,款项已收讫。
解: 电动汽车不需要缴纳消费税。 体现的税收政策导向:为扶持电动汽车为代表的新能源汽车产业, 促进汽车行业节能减排。
(2) 将 80 辆 a 型燃油小汽车以“以物易物”方式与物资公司乙换取生产资料,a 型车曾以不含税销售价格 25 万元/辆、28 万元/辆进行销售。
解: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80×28×5%=112(万元)
(3) 上月以托收承付方式销售 100 辆 b 型燃油小汽车给贸易公司丙,不含税销售价格 11 万元/辆,本月发出 100 辆并办妥托收手续。 当月丙贸易公司将上述 100 辆小汽车全部出口,海关审定的离岸价格为14 万元/辆。
解: 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消费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 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因此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1 年4 月。甲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100×11×3%=33(万元)。
丙贸易公司可以享受消费税免税并退税政策。应退税额=11×100×3%=33(万元)。
抛砖引玉!点赞、关注、转发、交流!
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生产后直接销售
【案例】某小汽车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生产某型号小轿车2000辆,每辆市场不含税售价20万元。本月销售小轿车18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6000万元。由于部分轿车属于新研制的产品,为此,收取优质费452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本月销售电动轿车200辆,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5000万元。本月购进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3735万元,取得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60万元。已知该企业生产的小轿车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9%。
【案例分析】销售小轿车的同时收取的优质费应作为价外费用,电动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只缴纳增值税不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计税销售额=36000+452/(1+13%)=36400(万元);
应纳消费税=36400×9%=3276(万元)。
2.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3.组成计税价格
纳税人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视同销售等其他方面,没有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来计算消费税和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时。
①从量: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与组价无关)
②从价或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消费税成本利润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消费税税率)
应纳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注】应税消费品的组价中,一律使用消费税的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而非应税消费品在计算增值税的组价时,使用的成本利润率统一为10%。
【案例】某地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自产地板2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13万元,另将同型号地板200箱赠送给福利院,300箱发放给职工作福利,已知实木地板消费税率为5%。
【案例分析】将自产地板赠送给福利院和发给职工作福利,要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纳税,价格按当期同类消费品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应纳消费税=[160+113+(160+113)÷(800+500)×(200+300)]×5%=18.9(万元)。
【案例】某汽车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汽车不含税出厂价为12.5万元。本月销售小汽车8600辆,将2辆小汽车移送本厂研究所作破坏性碰撞实验,3辆作为广告样品,2辆移送加工豪华小轿车,向汽车拉力赛赠送2辆特制轿车,无同类轿车销售价格,成本为25万元/辆,特制轿车消费税税率25%,成本利润率8%。(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9%)。
【案例分析】2辆用于破坏性碰撞试验,属于生产经营的一部分,不交消费税和增值税。3辆作为广告样品和向汽车拉力赛赠送2辆特制轿车视同销售缴纳消费税和增值税。移送加工2辆豪华小轿车,属于连续加工应税消费品,移送时不交消费税,将来销售豪华小轿车时再交消费税。
应纳消费税=(8600+3)×12.5×9%+2×25×(1+8%)/(1-25%)×25%=9696.38(万元)。
【案例】某酒厂以自产特制粮食白酒2000斤用于厂庆庆典活动,每斤白酒成本12元,无同类产品售价。自产啤酒10吨,无偿提供给某啤酒节,已知每吨成本1000元,无同类产品售价。(成本利润率为10%,假设没有进项税,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啤酒消费税单位税额为220元/吨)
【案例分析】白酒应纳消费税=[2000×12×(1+10%)+从量消费税2000×0.5]÷(1-20%)×20%+2000×0.5=7850(元);啤酒应纳消费税=销售数量×单位税额=10×220=2200(元)。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规定:“三、超豪华小汽车零售环节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零售环节销售额(不含增值税,下同)×零售环节税率
国内汽车生产企业直接销售给消费者的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税率按照生产环节税率和零售环节税率加总计算。消费税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生产环节税率+零售环节税率)
四、上述规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执行。”
在了解二手小汽车账务处理之前,要明确三件事:
第一,销售的是小汽车(不仅仅指的是小轿车,而是消费税中的小汽车征收范围),还是货车、大客车之类的;第二,要知道自己的身份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第三,知道这个小汽车是哪年购买的。
为什么要明确这三件事呢?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我们销售小汽车的账务处理,继续来说,小汽车卖给谁给做账有关系吗?似有非有的关系!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无论小汽车是卖给其他公司、老板、老板的亲戚、员工、其他自然人,都要遵循以下原则:
第一,卖给自然人,不能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二,卖小汽车如果是不合理的低价,那么交增值税的时候税局会让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算销项税额,企业所得税方面也需要按照市场公允价值计算收入。
账务处理方面:
第一种情况: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小汽车。(如果是厢式货车,不交消费税,按2009.1.1的时间节点处理增值税问题)
分析:2023年8月1日以后购进的小汽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这个时候,2023年4月1日以后销售就要按照13%缴纳销项税。如果当时没有取得专票没抵扣进项,能不能简易征收呢?答案是否定的,属于是纳税人自己的原因未能抵扣进项的,不得简易征收。
相关政策: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附件2:《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二、原增值税纳税人[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称《增值税暂行条例》)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有关政策(一)进项税额。2. 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案例一: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售一辆小汽车,小汽车是2023年10月份购买的,购买的时候价格为15万,累计折旧为10万,2023年7月出售,售价为4.52万元
(1)先转入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10=5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15
(2)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4.52
贷:固定资产清理 4= 4.52/(1+1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0.52
(3)结转损失或者收益
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1=5-4
贷:固定资产清理 1=5-4
如果有净收益的话,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第二种情况:一般纳税人,销售的是13年8月1日之前购进的小汽车。
分析:这是由于政策原因,没能抵扣进项,因此可以按3%的征收率减按2%纳税,因为是按简易计税计算,因此,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果按3%的征收率按3%计算缴税的话,购买方不是自然人,则可以给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相关政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期间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适用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可以放弃减税,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并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案例二: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出售一辆小汽车,此车是2023年5月份购买的,购买的时候价格为15万,累计折旧为10万,2023年7月出售,售价为3.09万元。
由于本案例是2023年8月1日以前购进的小汽车,政策当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再销售的时候可以简易计税。
(1)先转入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10=5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15
(2)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3.09
贷:固定资产清理 3=3.09/(1+3%)
应交税费-简易计税(3%) 0.09
注意:根据财会2016 22号文的规定,“简易计税”明细科目,核算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发生的增值税计提、扣减、预缴、缴纳等业务。
(3)结转损失或者收益
如有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有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2=5-3
贷:固定资产清理 2=5-3
(4)减免的1%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1%) 0.03
贷:营业外收入 0.03
(5)缴纳: 借:应交税费—简易计税(2%) 0.06
贷:银行存款 0.06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小汽车呢?就不用区分是什么时候购买的了。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汽车应交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3%)×2%
案例部分见案例二,账务处理:
(1)先转入到固定资产清理科目
借:固定资产清理 15-10=5
累计折旧 10
贷:固定资产 15
(2)收回出售固定资产的价款、残料价值和变价收入等时,
借:银行存款 3.09
贷:固定资产清理 3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3%) 0.09
(3)结转损失或者收益
如果为净收益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营业外收入
如果为净损失
借:营业外支出 2=5-3
贷:固定资产清理 2=5-3
(4)减免的1%转入营业外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 0.03
贷:营业外收入 0.03
(5)缴纳: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2%) 0.06
贷:银行存款 0.06
再假设:甲公司(一般纳税人)出售的不是小汽车而是货车呢?
分析:根据政策,2023年1月1日后购买的货车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所以甲公司2023年4月1日以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的货车,不管当时有没有抵扣进项税额,均需按照适用税率13%征收增值税,账务处理同案例一;如果甲公司销售的是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货车,根据财税(2014)57号规定可以按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账务处理同案例二。
购买汽车的必要花费
购买汽车时,裸车价格是购买汽车所花费的金额是交给汽车经销商购买汽车的。其他还必须交地有以下这些:购置税,车船税,交强险,上牌费。
购置税
购置税是消费者购买汽车时缴纳的税收,一般是裸车价格的10%,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10% 计税价格。
现行的购置税的征收依据是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购置税的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等机动车。进口车购置税的计算是:购置税额=(关税完税价+关税+消费税)×10%。购置税只需要在买车时缴纳一次就可以了。
购置税
车船税
车船税是对车辆和船舶征收的税费,车船税属于地方税,因此每个地方的车船税是不一样的,车船税是每年都需要缴纳的,根据车船的排量划分不同的征税标准,譬如排量1l的汽车,每年征收240元的车船税,排量2.0l的,每年征收900元。其依据是2023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
车船税
上牌费
上牌费是新车上牌检测需要缴纳的费用,拓号照相的费用和牌照本身的费用。其他的如行驶证工本费,机动车临时登记证书工本费,机动车临时号牌费和装牌费等,一般总计500元左右
交强险
交强险:全名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购买机动车时法律要求必须强制购买的第三者责任险,所谓第三者责任险是指当合格的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时若发生了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依法赔偿部分由保险人按照合同中的保险条款给予补偿。其不分责任,驾驶员没有责任保险公司也需要赔偿,因此强制险有一定的公益性。且强制险是分项的,譬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w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w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k元人民币。交强险是一年交一次,不同的车型税率是不一样的。
交强险
以上就是购买汽车最基础的必须花费,除此外保险部分还有非常多的种类可以选择,不过其他的都不是必须的了。如上面可以看到交强险的保额比较低,现在更多的人会购买商业的第三方责任险作为补充,提升限额。对于新车还有人买车辆损失险和车身划痕险等,那又是额外的花费了。
导读:随着人们生活条件好转后,对于衣食住行等方方面面有了更高的要求,比如很多人在买车的时候会选择进口车而不是国产车。但买进口车的话需要出更多的税费,进口车的消费税如何计算?
进口车的消费税如何计算
①实行从价定率的(如烟丝)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
②实行复合计税的(如卷烟)
进口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汽车消费税的征收标准?
我国的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再次征收的税种,一般针对特定的消费品,主要目的为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在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中,新设置了汽车消费税一项,被列入1994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以往的汽车消费税从生产环节征收,小汽车按不同车种排气量的大小设置了三档税率:汽车排气量小于1.0升的轿车税率为3%,排气量大于或等于1.0升、小于2.2升的轿车税率为5%,排气量大于或等于2.2升的轿车税率为8%,轻型越野车排气量小于2.4升的税率为5%。
看了上面进口车的消费税如何计算后,在自己买进口车的时候也可以算算到底要出多少的消费税。买进口车除了要出消费税外,关税等税费也要留意,具体进口车的税费可以在会计学堂网找到详细内容。
车辆购置税是被定义为燃油车的车型必须缴纳的义务费用,现阶段绝大多数新能源汽车则免征收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所征收费用往往与购买车辆的价格成正比例关系,车子越昂贵所要缴纳购置税越多。下面详细看看车辆购置税税率。
车辆购置税税率是应税车辆计税价格的10%。要是按照发票上“价税总计”金额计算的话:购置税=价税总计÷1.13×10%。要是按照发票上“不含税价”金额计算的话:购置税=不含税价×10%。用不同的计税金额计算有不同的计算公式,千万不要混乱。
上述就是购车税费怎样计算的公式,将具体信息代入即可计算得到税额。例如,如果汽车发票上的裸车价为15万元,那么车主应该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15万÷1.13×10%=13275元;如果发票上不含税价为15万元,那么车主应该缴纳的汽车购置税为:15万×10%=15000元。
注意,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2023年5月31日最新公告:
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6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内且单车价格(不含增值税)不超过30万元的2.0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若裸车价为15万元车辆排量小于等于2.0l,购置税需缴纳6637.5元即可。
购置税缴纳常见三种方式:
1、纳税人前往当地办税服务大厅,到窗口申请缴纳车辆购置税,必须携带购车发票原件、购车发票报税联原件、产品出厂合格证原件和复印件、车主身份证及复印件、纳税申报表;
2、纳税人登录当地税务应用程序线上处理,节省时间和精力;
3、由4s店工作人员代为办理,但是要给4s店缴纳一定的手续费。
(此处已添加小程序,请到懂车帝客户端查看)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以及销售特定消费品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那么哪些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呢?今天我带大家了解下:
我们目前有十五类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1、烟,2、酒,3、高档化妆品,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5、鞭炮、焰火,6、成品油(汽油、柴油),7、摩托车,8、小汽车,9、高尔夫球及球具,10、高档手表,11、游艇,12、木制一次性筷子,13、实木地板 ,14、电池,15、涂料。
本人现在备考注册税务师课程,有关18大税种知识将持续更新,欢迎持续关注,有兴趣的可以加粉丝。
毫不意外的,我们又在执行零点之前几个小时,抛出了一项汽车新政——超豪华小汽车,加征10%的消费税。
常备不懈,严防突然袭击
前几次我们搞这样的事儿,比如突然限购、突涨油价,我还有点小兴奋。就像半夜加班回到家,一推开卧室的门,看到老婆穿着黑色丝袜在那妩媚一般,立刻提笔上马,来篇评论吐吐槽。但几次三番过去,若还是那条丝袜,未免也会产生审美疲劳。
不过这次的新政,与以往有所不同。以往新政,都是向咱屌丝开刀,这次是向土豪们伸手。想到这,我立刻又有点兴奋。攀附贵人的机会来了,必须要站在土豪们旁边,替他们发发声啊!说不定就此建立感情,他们洒点毛毛雨,从此我就走向人生巅峰了!
但我刚刚敲下「凭什么让富豪们多交钱,他们也是辛苦赚来」的标题,我的手机响了。拿起来一看,通讯录里唯一一位土豪,发了个朋友圈:
转瞬间,土豪便获得点赞无数,目测90%以上的头像,皆是天上人间级别的美女。
艾玛,我突然一拍脑袋,想明白了——这征的富豪税,绝壁不是坏事啊!我还想着替它们喊冤,这不是以屌丝之心度土豪之腹么!
像王思聪、马化腾、马云、王健林这样的富豪,说一句话就是新闻,他们还需要咱这群屌丝自媒体帮着说话喊冤?
更重要的是,增加的这点税,对他们来说就是九牛一毛、几顿饭钱、一场麻将嘛!加税提高了购车门槛,反而增加了买一辆超豪华小汽车的优越感。像我这位土豪一样发个朋友圈,不立刻就像一只开得更加娇艳的鲜花,引蝶无数?
好事,绝对的好事。
想到这,我立刻跑到土豪朋友那条朋友圈下面留个言:金兄,你这么帅豪金,还在乎这点小钱?
他立刻给我回了一条:豪金谈不上,帅字我收下了!
嗯,看到这,我知道我反应机敏,这个马屁,拍对了!
偶也!
欢迎关注《予墨auto》微信公众号,与老司机们一起慢慢懂车!
消费税: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
1.金银首饰,铂金首饰,砖石及砖石饰品---零售环节征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不包括镀金首饰。
2.卷烟(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卷烟批发企业的机构所在地,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地区的,由总机构申报纳税
3.超豪华小汽车(生产、 委托加工、 进口+零售环节)
4.生产企业销售白酒收取的包装物押金无论是否返还均于收取时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5.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6.换抵投消费税以最高售价做销售价格。增值税以平均价做销售价格
7.白酒生产企业向商业销售单位收取的品牌使用费应并入白酒的销售额中缴纳消费税
8.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特别注意: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
白酒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甲白酒生产厂,2023年8月发生如下业务:
1.销售薯类白酒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0万元,同时向购买方收取品牌使用费5万元,包装物押金0.8万元。
60+(5+0.8)/1.13=65.13
65.13*0.2+20*2000*0.5/10000=15.03
2.生产粮食白酒80吨,8月10日销售给a商贸公司3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80万元,8月20日销售给b商贸公司20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130万元,余下30吨用于抵偿所欠乙企业的债务
180/30=6
130/20=6.5
抵偿债务消费税用最高价格
30*6.5*0.2+30*2000*0.5/10000=42
3.委托丙厂加工10吨粮食白酒,甲厂提供粮食等原材料成本共计22万元,当月丙厂将加工好的白酒交付给甲厂,开具的专票注明收取加工费5万元。
(22+5+10*2000*0.5/10000)/(1-20%)=35
35*0.2+10*2000*0.5/10000=8
9.符合计征的:白酒,卷烟。(从价+从量)
10.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11.销售价=(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1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规定的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 受托方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
某市的甲企业委托县城的乙企业加工实木地板。甲企业提供的主要原材料实际成本为15万元,乙企业收取的不含税加工费为2万元,代垫辅助材料不含税金额为1万元。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为5%,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为
15+2+1)/(1-5%)=18.95
13.从量定额(啤酒、 黄酒、 成 品油)=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 额
14.复合计税(卷烟、 白酒)=(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 ( 1-消 费税比例税率)甲类卷烟>70 56% 未超过70 36%
15.从价定率=(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某外贸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2月从国外摩托车厂购进250毫升排量的摩托车1000辆,海关核定的每辆关税完税价为5000元,从境内报关地运输至该公司支付不含税运费85200元。则该外贸公司进口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合计((摩托车消费税税率为3%,关税税率为40%)
1000*5000*1.4/0.97*0.03=216494.85 消费税
1000*5000*1.4/0.97*0.13=938144.33 增值税
16.纳税人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允许按生产领用数量计算扣除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纳消费税——除卷烟、超豪华小汽车外,一次课征制。
17.酒(除外购、进口葡萄酒可抵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摩托车,不抵税;
相关资料:生产环节甲类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56%、定额税率150元/箱;烟丝消费税比例税率30%;批发环节卷烟消费税比例税率11%、定额税率250元/箱;相关票据已在发票确认平台确认且于当期抵扣。
1.从国外进口烟丝一批,已知该批烟丝关税完税价格为120万元,按规定缴纳关税90万元。入关后运抵甲企业所在地,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票,注明运费6万元、税额0.54万元
(120+90)/(1-30%)=300
300*0.3=90
2.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烟叶一批,收购凭证上注明的收购价款800万元,并向烟叶生产者支付了国家规定的价外补贴。将收购的烟叶直接运往乙加工厂加工烟丝,甲企业支付不含税运输费用10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专票。乙加工厂收取不含增值税加工费50万元(含代垫辅料不含税价款20万元),并开具专票。
800*1.1*1.2*0.1=105.6 增值税
10%国家规定补价 20%的烟叶税 10%的增值税(用于生产13%的货物)
800*1.1*1.2=1056
800*1.1*1.2*0.9+10+50)/0.97*0.03=433.06 消费税
3.生产领用上述进口的全部烟丝和委托加工收回烟丝的80%用于生产卷烟,当月生产甲类卷烟1100标准箱
90+433.06*0.9=436.42
4.将上述剩余的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全部销售给另一卷烟生产企业,开具的专票,取得不含税价款300万元
300*30%=90
433.06*0.2=86.61
90-86.61=3.39
5.将生产的卷烟400箱销售给同市丙批发企业,开具专票,取得不含税价款1200万元,由于货款收回及时给予批发企业2%的现金折扣。
1200×56%+400×0.015-90-433.03×80%=241.58 ( 万元)
汽车的发票怎么抵扣增值税?
1,一般纳税人购车,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要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后才可以抵扣.
2023年1月1日以后购入的固定资产可以抵扣增值税(但前提是对方开具的是增值税票).
如果你买的车是自用的话,只能开机动车销售发票(只有拿着机动车销售发票才可以上牌),符合抵税规定的车,同样可以抵扣增值税;
如果你购入汽车作为商品买卖,那可以给你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增值税.
2,如是企业购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组织机构代码证,还需要填证号.
如是填写纳税人识别号,汽车是无法落户了.
3,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如果你购买的汽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那就是允许抵扣的,去让商家开给你增值税专用发票,既然是卖车的,应该是一般纳税人,开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你拿着到国税局抵扣就可以了.
如果你这车是专门用于运输自己货物的,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如果你用这车跑运输做业务是不允许抵扣的,到国税,问起的时候就说自己经营用,不对外用.
具体分录:
借:固定资产
借:应交税金--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发票为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不能抵扣增值税,要去换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并认证通过后才可以抵扣.增值税固定资产抵扣,如果你购买的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你用于生产经营使用,那就是允许抵扣的,去让商家开给你增值税专用发票,那卖车的应该是一般纳税人,开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你,你拿着到国税局认证抵扣就可以了.
要注意:如果你这车是专门用于运输自己货物的,是可以抵扣的,但是如果你用这车跑运输做业务是不允许抵扣的,到国税,问起的时候就说自己经营用,不对外用.
导读: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需要注意什么?很多人都知道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很广泛,小汽车在进行消费税征收的时候需要注意的问题也有很多。下面会计学堂就来简单的为大家介绍一些相关的内容,具体详情请仔细参考下文。
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环节需要注意什么?
答: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就是说以零售环节为纳税环节的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以前的诸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在生产环节征收的消费税,不在流通环节征收消费税.
产品是从生产环节流向批发环节再流向零售环节,最终到达消费者手中.流转税在各个环节都征收,但是消费税只是针对其中的一个环节征收.这就是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
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或进口环节征收消费税之后,除个别消费品的纳税环节为零售环节外,再继续转销该消费品不再征收消费税.但无论在哪个环节征税,都实行单环节征税,以零售环节为纳税环节的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以前的诸环节都不征收消费税.这样既可以减少纳税人的数量,降低税款征收费用和税源流失的风险,又可以防止重复征税.
缴纳消费税应注意什么?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如下:
1.生产应税消费品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征收环节在出厂销售环节来征收.货物在流通环节无论再转销多少次,不用再缴纳消费税.生产应税消费品除了直接对外销售应征收消费税外,纳税人将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以外的其他方面都应缴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属于委托加工,如果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无论账上如何处理,一律不能视同加工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再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的,其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款可以扣除.
3.进口应税消费品海关代征进口环节的消费税.
4.零售应税消费品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主要是金银首饰,此种金银首饰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的镶嵌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该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应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
14人
18人
30人
97人
39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