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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体工商户3万免税政策(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22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个体工商户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个体工商户3万免税政策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个体工商户3万免税政策

【第1篇】个体工商户3万免税政策

个体工商户今年成为了国家重点扶持的对象,主要是为了提高市场竞争力,增强发展后劲,这也是今年各地方个体工商户注册数量增多的原因,国家对个体工商户的政策也是非常优惠的。由于今年基本上取消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政策,大多数地方由个体工商户的核定征收代替了个人独资企业的核定征收。

个体工商户是最简单的企业组织形式,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

现在个体工商户能享受什么税收政策?

个体工商户属于小规模纳税人,能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也就是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税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个体工商户在一些区域注册可以享受核定征收,核定个体工商户的个人所得税,具体核定税率各区域有所不同,一般在0.3%-1.6%,加上增值税免税,企业的综合税负也不超过1.6%,能解决企业成本欠缺,利润需要的问题。

企业具体的纳税情况还要根据企业季度开票的情况而定,当然个体工商户依旧满足季度不超过30万,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也就是俗称的“双免政策”。企业年开票不超过120万,企业不需要缴纳任何税。

具体的纳税情况:

增值税:0%/3%(普票/专票)

附加税:0/0.18%(是增值税的12%,减半征收)

个人所得税:0.3%(具体的根据地方税务核定情况而定)

企业注册全程不需要到场,园区提供一站式服务,工商注册、税务报道、银行开户、代理记账等服务。

版权声明:本文转自《税晓通》公众号,更多税收优惠政策及税务问题,可关注《税晓通》了解~

【第2篇】个体工商户免税政策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个体工商户今年注册的真是有免税吗?近两年由于疫情的冲击,很多行业影响都是非常巨大的,动不动就是封闭,封城,对于大多数个体户来讲这个打击是很严重的,有些一个月没生意可能就倒闭了,熬得久一点就是三个月时间,这种情况下,国家出台相当的多优惠来解决这个问题。

个体工商户在我生活中是最常见的,大街上的餐馆,饭店,小商店,五金店,理发店,修车店等等几乎都是,如果他们的经营额不大,其实基本上是不纳税的,一个月10万的营业额基本是不纳税的,而且开票也不多,税收其实几乎是没有的。

今年的个体工商户的增值税已经是免征了,开普票是免税的,而个人经营所得税的大多是可以核定征收,因为不核定征收怎么征收,个体户很多地方无法合理建立账目,很多也没有进项,成本也很少,只有核定征收最符合。

今年个体工商户的个体工商户,一个月10万,季度30万,一年120万都是免税的,增值税与个人经营所得税都不用纳税,个体户的免税额度就是120万,这是目前来看最大的优惠扶持了,有多大,对比一下就知道了。

个人薪金所得3%-45%,经营所得税5%-35%,企业所得税25%,分红税20%,没有什么是不纳税的,只有个体户是目前最厉害的方式,并且小规模纳税人个体户年开票是500万内都是可以核定征收的,个税核定税率在0.6%,开取500万,综合税负支出也就是3万元,如果是开取120万/年都是不用纳税的。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第3篇】个体工商户免税金额

关于个体户的免税额度的知识点,不知道身为你了解多少呢?如果你对这部分的知识点不清楚,那就和会计网一起来学习吧。

个体户的免税额度有什么用?

免税,就代表了不用缴税,那么对于个体户来说当然是能够减轻负担了,如果个体户经营不善,那就更需要有免税政策支持了,个体商户的免税额度可以减轻企业的运营成本和减轻企业的负担,使企业减少更多成本。

个体工商户的免税额度有多少?

小规模纳税人的个体工商户,开发票适用3%征收率,每季度不含税收入9万元以下免税,

超过9万元的全额纳税,如果营业税达不到起征点,则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附征税费一并减免。

如果月收入在5000元以下的,是免征增值税或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也免征,如果经营场地自有,则会涉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如果租赁,则会涉及印花税。

根据(财税〔2019〕13号)的规定,现将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免征增值税政策若干征管问题公告如下: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的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以上就是有关个体工商户的免税额度的相关内容,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想了解更多有关的会计知识点,请多多关注会计网!

来源于会计网,责编:小敏

【第4篇】2023个体工商户免税政策

在我们前几期的分享中,讲到个体工商户对于我们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起到很大的帮助作用。除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外,今天我们再来讲讲税务部门对于大多数个体工商户们所适用的相关税费优惠政策。

一、个体工商户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纳税人选择放弃免税并开具专用发票的,应开具征收率为3%的专用发票。(注: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 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 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 公告》(2023年第15号)

二、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不超过100万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个体工商户安置残疾人就业,即征即退增值税

四、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留抵退税

五、从事个体经营的随军家属、军队转业干部,3年内免征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

六、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个体工商户,可以继续延缓缴纳部门税费

七、自主就业退役士兵、重点群体从事个体经营,创业税费可扣减

屏幕前的您,看到税务部门这么多的优惠政策,是不是对于经营好生意更有信心了呢?

【第5篇】个体工商户房产税免税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 100 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三、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4月2日

发布日期: 2023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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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23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23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同时废止。

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反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3年1月17日

《个体工商户3万免税政策(5个范本).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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