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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消费税可以理解为是一种间接税种,国家是为了调节消费方向制定的,随着税法不断的完善,消费税征税范围与税率也发生很大的变化,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关于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的相关知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化妆品生产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文件规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文件同时明确规定,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 毫升(克)或15元/ 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根据上述规定,你公司生产的化妆品属于税法规定的高档化妆品则需要按照15%的税率缴纳消费税,属于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的产品则无需缴纳消费税。
消费税特点
1、消费税征税项目具有选择性。消费税以税法规定的特定产品为征税对象。即国家可以根据宏观产业政策和消费政策的要求,有目的地、有重点地选择一些消费品征收消费税,以适当地限制某些特殊消费品的消费需求,故可称为消费税税收调节具有特殊性;
2、按不同的产品设计不同的税率,同一产品同等纳税;
消费税奢侈品
消费税奢侈品
3、消费税是价内税,是价格的组成部分;
4、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以及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征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x适用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x单位税额
5、消费税征收环节具有单一性;
6、消费税税收负担转嫁性 最终都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征收环节相对单一,多在商品生产、进口环节征收。
化妆品作为我们日常非常熟悉的日用品,它的消费税率、纳税义务人和征税环节,你都了解吗?
纳税义务人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化妆品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是谁。
根据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只要是境内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符合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都需要缴纳消费税。
值得注意的是,上文中提到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消费税税率
在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被规定为30%。不过在2023年,国务院调整了化妆品的消费税率,规定取消了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的消费税,而仅对“高档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把消费税率下调为15%。
这里指的高档化妆品,是在生产(或者进口)环节的完税销售价格不低于10元/毫升(克)或者15元/片(张)的化妆品(包括美容类、修饰类、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在税务总局印发的相关通知中,将演员(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时使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等,排除在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类之外。
征税环节
一般来说,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如果将生产出来的化妆品又投入了再生产,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生产出来是为了销售,那么就需要在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如果是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受托方需要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受托方是个人除外。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一般是在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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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起,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财政部、国税总局通知,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指价格在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人民日报)
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税法规定:对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可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
第一步,了解扣税范围:
在消费税15个税目中,除酒(葡萄酒例外)、小汽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外,其余有扣税规定:
(1)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2)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的高档化妆品;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外购已税鞭炮焰火生产的鞭炮焰火;
(5)外购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6)外购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7)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8)外购汽油、柴油、石脑油、燃料油、润滑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成品油;
此外,从葡萄酒生产企业购进、进口葡萄酒连续生产应税葡萄酒的,准予从葡萄酒消费税应纳税额中扣除所耗用应税葡萄酒已纳消费税税款。
【例题∙多选题】下列产品中,在计算缴纳消费税时准许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的有( )。
a.外购已税烟丝生产的卷烟
b.外购已税实木素板涂漆生产的实木地板
c.外购已税白酒加香生产的白酒
d.外购已税手表镶嵌钻石生产的手表『正确答案』ab
『答案解析』选项c、d,没有扣税的规定。
第二步,掌握扣税计算:
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扣除其已纳消费税。(实耗扣税法)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外购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
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期初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当期购进的外购应税消费品
【例题∙单选题】某卷烟厂从甲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0万元;使用60%用于生产a牌卷烟(甲类卷烟);本月销售a牌卷烟80箱(标准箱),取得不含税销售额400万元。已知: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 150元/标准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为( )万元。
a.210.20 b.216.20
c.224 d.225.20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卷烟的消费税实行复合计征,外购已税烟丝连续生产卷烟的,已纳消费税可以扣除。 当月该卷烟厂应纳消费税税额=400×56%+150×80÷10000-50×30%×60%=216.2(万元)买价-期末库存的外购应税消费品买价(买价均不含增值税)
【例题∙计算题】某卷烟生产企业期初库存烟丝200万元,本月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25.5万元,购进的烟丝数量共计5吨,本月生产领用外购烟丝4吨,计算本期可以抵扣的烟丝消费税。
『正确答案』本期可以抵扣的烟丝消费税=150÷5×4×30%=36万元
第三步,掌握扣税环节:
对于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含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已纳消费税不得扣除。
第四步,了解外购应税消费品后销售:
对自己不生产应税消费品,而只是购进后再销售应税消费品的工业企业,其销售的高档化妆品、鞭炮焰火和珠宝玉石,凡不能构成最终消费品直接进入消费品市场,而需进一步生产加工的,应当征收消费税,同时允许扣除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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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最新通知,将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消费税的征收对象调整为“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新政将导致普通化妆品的成本进一步下降,也给高档化妆品以更多降价理由。专家认为,对于同层次上的产品来说,进口化妆品关税下调了甚至是减免了,价格优势的存在无疑会对国产化妆品造成冲击,国产化妆品牌会遭遇严重威胁。但可喜的是,在过去的一两年间,包括佰草集、相宜本草等本土化妆品牌抓住了亚洲人独有的肌肤特性推出一系列体现东方美学的产品,对我国化妆品市场贡献了极大一部分的经济增长。
在日常工作中经常会遇到将物资委托别人加工的情况,对于会计人员来说,委托他人加工的物资,会涉及到一个消费税,那么当委托加工的时候消费税怎么算呢?
委托加工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若原材料不是委托方提供的,则按受托方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计算消费税,包括:①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或者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②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再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则由委托方收回应税消费品后向委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3.代收代缴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依据
(1)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
(2)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量征收:直接按委托加工收回的数量计征消费税(与组价无关)。
【注】1.材料成本与会计上的成本相同,即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包含运输成本及入库前的其他支出。委托加工合同上必须注明材料成本,凡未提供材料成本的,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材料成本。
2.加工费包含了加工成本、加工利润、代垫辅料的成本,但不包含随加工费一同收取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委托加工是按照收回的数量计算消费税,如果只收回一部分,则材料成本、加工费、定额税都要按照收回的比例来计算。
4.扣税,是指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注】由于委托加工属于生产环节的一部分,收回后直接加价销售的属于生产环节销售,所以才有上面补税和扣税的规定。如果是外购或进口的已纳消费税的消费品,直接加价销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也不得扣税。
【案例】甲地板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受乙地板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
【案例分析】由于原材料由甲厂提供,所以按照甲厂销售自产消费品缴纳消费税,加工业务按照同类产品销售额计税。应纳消费税=40÷40%×5%=5(万元)。
【案例】甲地板厂(以下简称“甲厂”)生产实木地板,甲厂直接持有乙厂30%股份,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某月发生下列业务:
要求:(1)判断甲厂和乙厂是否为关联企业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1)甲厂和乙厂为关联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的规定,如果一方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以上,即视为具有关联关系。
(1)外购一批实木素板并支付运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素板金额50万元、税额6.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运费金额1万元、税额0.09万元。
(2)甲厂将外购素板40%加工成a型实木地板,当月对外销售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销售金额40万元、税额5.2万元。
要求:(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案例分析】(2)业务(2)应缴纳的消费税=40×5%-50×5%×40%=2-1=1(万元)
(3)受乙地板厂(以下简称“乙厂”)委托加工一批a型实木地板,双方约定由甲厂提供素板,乙厂支付加工费。甲厂将剩余的外购实木素板全部投入加工,当月将加工完毕的实木地板交付乙厂,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收取材料费金额30.6万元、加工费5万元,甲厂未代收代缴消费税。
要求:(3)判断业务(3)是否为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并说明理由。
【案例分析】(3)业务(3)不是消费税法规定的委托加工业务。按照规定,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而本例中主要材料是由受托方提供,不能视为委托加工。
要求:(4)指出业务(3)的消费税纳税义务人、计税依据确定方法及数额。
【案例分析】(4)业务(3)的纳税人为甲厂。该业务的实质是甲厂销售自产实木地板,销售价格按照最近时期同类实木地板的价格确定,即按照业务(2)对外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为:40÷40%×60%=60(万元)。
要求:(5)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
【案例分析】(5)业务(3)应缴纳的消费税=60×5%-50×5%×60%=3-1.5=1.5(万元)。
一年一度双十一就要到了,各位小伙伴们免不了买买买,那么,买买买这么多年,你知道化妆品里的消费税是什么吗?今天咱们就一起来看看~
消费税是统称,主要包括:烟、酒、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航空煤油、润滑油、燃料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化妆品消费税只是其中一个税目。
化妆品品种较多,所用原料各异,按其类别划分,可分为美容类、芳香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芳香类化妆品 香水、香水精是指以酒精和香精为主要原料混合配制而成的液体芳香类化妆品。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化妆品都需要缴纳消费税,只有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才征收消费税。像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发胶和头发漂白剂等,不属于化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
而所谓的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其征收税率为15%。
假如化妆品公司生产的10000ml化妆水,次月通过市场部全部销售,销售金额为100000元,每一毫升价格10元,刚好达到消费税所规定标准(在10元/毫升及以上),应按照销售额计税:
销项金额乘以高档化妆品消费税税率15%
应纳消费税=100000*15%=15000元
此处需要注意的是:消费税虽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而实际承担消费税的却是我们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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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甲公司生产、销售护肤品、化妆品,近期为促销,拟推出一款套装,不含税定价850元,包含:
a精华液:100毫升,单卖价500元(不含增值税,下同),即5元/毫升
b眼霜:10毫升,单卖价400元,即40元/毫升
c面膜:5片,单卖价50元,即10元/片
甲公司该套装如何计征消费税?
【分析】根据消费税相关法规,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在生产、进口环节的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在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的,应征消费税。甲公司销售的套装中,仅有b眼霜达到消费税征税标准,但因3种商品成套销售,征收消费税时以套装价格计征,即:
应征消费税 = 850 * 15% = 127.5元
b眼霜单卖情况下,消费税 = 400 * 15% = 60元
从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化妆品生产企业在选择套装搭配时,除考虑市场策略外,有必要从消费税的角度评估以合理配置套装产品,避免产生额外的消费税成本。同时,鉴于高档化妆品的消费税在生产、进口环节计征,化妆品企业可以考虑单独设立销售公司,以降低消费税税负。
市面诸多高档化妆品为海外进口,当进口价格与国内市场销售价格差异大时,海关可能会质疑进口申报价格偏低。化妆品企业在进口定价时也应关注这方面的风险,对进口价格的完整性、合理性根据海关认可的估价方法提前进行自我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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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生产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计税方法
适用范围
计税依据
计税公式
从量定额
啤酒、黄酒、成品油
销售数量
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税
白酒、卷烟
销售额、销售数量
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从价定率
其他应税消费品
销售额
销售额×比例税率
(一)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例题1·计算题】某化妆品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5日向某大型商场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3月20日向某单位销售高档化妆品一批,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4.68万元。计算该化妆品生产企业上述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正确答案』
高档化妆品应税销售额=30+4.68÷(1+17%)=34(万元)
应纳消费税额=34×15%=5.1(万元)
【例题2·计算题】某白酒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份销售粮食白酒50吨,取得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50万元。计算白酒企业3月应缴纳的消费税额。
『正确答案』
应纳税额=50×2000×0.5+1500000×20%=350000(元)
(二)自产自用应纳消费税的计算
1.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缴纳消费税。
2.用于其它方面: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和在建工程;
(2)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
(3)提供劳务;
(4)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
特别注意:用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
【例题1·多选题】某汽车制造厂生产的小汽车应按自产自用缴纳消费税的有( )。
a.用于本厂研究所作碰撞试验
b.赠送给贫困地区
c.移送改装分厂改装加长型豪华小轿车
d.为了检测其性能,将其转为自用
『正确答案』bd
『答案解析』选项a,将小轿车用于碰撞试验既不缴纳消费税,也不缴纳增值税;选项c,属于用于生产应税消费品,在改装后的加长型豪华小汽车卖出时,缴纳消费税。
【例题2·单选题】(2008年,修订)下列各项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
a.化妆品厂作为样品赠送给客户的普通化妆品
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
c.白酒生产企业向百货公司销售的试制药酒
d.轮胎厂移送非独立核算门市部待销售的汽车轮胎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选项a,高档化妆品需要缴纳消费税,而普通化妆品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选项b,用于产品质量检验耗费的高尔夫球杆属于必要的生产经营过程,不征收消费税;选项d,从2023年12月1日起,取消汽车轮胎消费税。
3.组成计税价格及税额计算
(1)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税;
(2)无同类消费品售价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征税方式
消费税
增值税
成本利润率
从价定率
(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
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
按销售数量征消费税
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10%
复合计税(卷烟、白酒)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按消费税中应税消费品的成本利润率
组成计税价格推导过程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税额
=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比例税率)=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例题1·计算题】某化妆品公司将一批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用作职工福利,其生产成本为8500元。
(1)如果同类产品售价为15000元,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2)如果该高档化妆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已知其成本利润率为5%,计算该批高档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和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消费税税率为15%。
『正确答案』
(1)同类产品售价150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5000×15%=225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17%=2550(元)
(2)无同类产品售价: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8500×(1+5%)÷(1-15%)
=10500(元)
应纳消费税税额=10500×15%=1575(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10500×17%=1785(元)
【例题2·综合题】(2008年修改)某市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3月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4)16日销售a牌卷烟300标准箱,每箱不含税售价1.35万元,款项收讫;将10标准箱a牌卷烟作为福利发给本企业职工。计算该业务应纳消费税。
『正确答案』
a卷烟单价=13500÷250=54(元/条),适用比例税率36%。
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1.35×36%+(300+10)×0.015
=155.31(万元)(单位一定要一致)
【例题3·单选题】(2023年)某地板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1月销售自产地板两批:第一批8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60万元,第二批500箱取得不含税收入113万元;另将同型号地板200箱赠送福利院,300箱发给职工作为福利。实木地板消费税税率为5%。该企业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为( )万元。
a.16.8
b.18.9
c.18.98
d.19.3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
(1)将自产地板赠送给福利院和发给职工作福利,均属于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其他方面,要视同销售,于移送使用时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不属于四项用途,不用最高售价,而是平均价。
应纳消费税=[(160+113)÷(800+500)×(200+300)+160+113]×5%=1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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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上文中提到的单位包括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消费税税率
在我国的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被规定为30%。不过在2023年,国务院调整了化妆品的消费税率,规定取消了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的消费税,而仅对“高档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并把消费税率下调为15%。
这里指的高档化妆品,是在生产(或者进口)环节的完税销售价格不低于10元/毫升(克)或者15元/片(张)的化妆品(包括美容类、修饰类、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在税务总局印发的相关通知中,将演员(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时使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等,排除在征收消费税的化妆品类之外。
征税环节
一般来说,生产化妆品的企业,如果将生产出来的化妆品又投入了再生产,那么就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如果生产出来是为了销售,那么就需要在销售时缴纳消费税。
如果是委托加工的化妆品,受托方需要在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消费税款;受托方是个人除外。
进口化妆品的消费税,一般是在报关进口时,由海关代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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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刊财经 综合整理 陈瀚
1.欧佩克8年首限产 国内成品油降价恐落空
据媒体报道,北京时间9月29日凌晨,欧佩克(石油输出国组织,英文缩写:opec)非正式会谈终于修成正果。欧佩克通过电邮发布的声明称,该组织在阿尔及尔就3250万桶/日~3300万桶/日的产量目标达成一致,以加速去库存令市场重新平衡。这是opec国家八年来首次降低原油输出。此前不被外界抱太大希望的限产协议竟意外达成,消息传出后,原油市场大受提振,国际油价盘中直线拉升。值得一提的是,国家发改委油价调整窗口今日开启,面对欧美原油期货暴涨,有分析指出,国内汽柴油价格本轮恐无望下调。
2.页岩气发展规划印发
据媒体报道,国家能源局印发页岩气发展规划(2016-2023年),部署了大力推进科技攻关、分层次布局勘探开发、加强国家级页岩气示范区建设、完善基础设施及市场等四大任务。根据规划,2023年目标完善成熟3500米以浅海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突破3500米以深海相页岩气、陆相和海陆过渡相页岩气勘探开发技术;在政策支持到位和市场开拓顺利情况下,2023年力争实现页岩气产量300亿立方米。
3.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消费税高档化妆品税率由30%降至15%
据财政部30日消息,为了引导合理消费,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自2023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4.发改委拟大幅下调光伏电价补贴控制光伏过热
9月29日,国家发改委出台《关于调整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下称“征求意见稿”),拟下调补贴力度。业内人士称,新政对光伏企业盈利提出了挑战。份关于新能源电价调整的“征求意见稿”,重点提到了三类新能源上网电价的变化,其中变化最大的是光伏电价。“征求意见稿”称,地面电站一类、二类、三类资源区光伏上网电价拟调整为0.55元、0.65元和0.75元,比现行电价标准分别降低了0.25元、0.23元和0.23元,即降幅分别为31%、26%和23%。新政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
5.巴宝莉中国降价25%走向平民化
近日,英国老牌奢侈品burberry在中国香港及大陆调价的消息甚嚣尘上。据媒体记者调查发现,burberry此次调价主要涉及包袋和冬装,变动比例高达25%。店员称降价主要系受中国进口关税降低影响。随着跨境电商和代购市场的崛起,奢侈品全球价格一体化已经是行业趋势,中国消费者消费观念逐渐成熟,越来越少的人为奢侈品牌在中国市场的昂贵价格买单。但由于生产数量极少或成本较高等限制,有的品牌无法通过降价拉高销量来自救,对降价仍持观望态度。是继续保持价格定期上涨,还是紧跟潮流降价,将成为奢侈品行业一个两极分化现象。
6.规避借壳还能脱胎换骨 三爱富打出重组三板斧
据媒体报道,上海国资整合的最新案例正式出炉。三爱富今日公布了详细重组预案,先以现金方式收购教育类资产、然后向大股东及关联方出售氟化工相关资产,最后大股东将20%股权转让给央企中国文发。有意思的是,该组合拳环环相扣,一旦打完,公司就实现了变更主业兼“易主”,如此“脱胎换骨”行为竟然还不构成重组上市(俗称借壳)。按照预案,三爱富重大资产重组与股份转让的交割先后顺序为重大资产购买交割、重大资产出售交割、股份转让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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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消费税主要变化—征税范围发生变化:
化妆品更名为高档化妆品,普通化妆品不再征收消费税,税率由30%调整为15%。
知识点:征税范围
分布于以下五个环节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批发卷烟
(五)零售应税消费品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情形
税务处理
1.对外销售
纳消费税
2.自用
(1)自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
不纳消费税
(2)用于其他方面
纳消费税
3.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防范避税)
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
(1)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产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2)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纳消费税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1.含义: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2.委托加工中消费税与增值税的关系
委托方
受托方
增值税
委托方是增值税的负税人
受托方是增值税纳税人(提供加工劳务)
消费税
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除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外,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
如果受托方是个人(含个体工商户),委托方须在收回加工应税消费品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消费税。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由海关代征
(四)批发卷烟
(五)零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1.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税范围
仅限于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
2.金银首饰零售环节征税税率:5%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消费税。
3.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情形
计税依据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
销售额全额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
包装物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带料加工的金银首饰
按受托方销售同类金银首饰的销售价格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没有同类金银首饰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以旧换新(含翻新改制)销售金银首饰
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
【例题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规定,成品油纳税环节是( )。
a.批发环节 b.加油站加油环节
c.生产销售环节 d.消费者购买环节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成品油的纳税环节是生产销售环节。
【例题2·单选题】下列单位中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受托加工化妆品的企业
b.销售啤酒的百货商场
c.进口普通化妆品的外贸公司
d.委托加工卷烟的企业
『正确答案』d
『答案解析』受托加工化妆品的企业代收代缴消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答: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33号)附件《消费税新增和调整税目征收范围注释》规定:“八、化妆品
本税目征收范围包括各类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
美容、修饰类化妆品是指香水、香水精、香粉、口红、指甲油、胭脂、眉笔、唇笔、蓝眼油、眼睫毛以及成套化妆品。
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装油、油彩、不属于本税目的征收范围。
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征收范围另行制定。”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规定:“ 一、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征收范围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
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高档护肤类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
二、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原创:中国海关律师网
化妆品,已经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日常用品。从2023年起,国家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名称更名为“高档化妆品”,税率调整为15%。全关通信息网给大家收集整理相关政策具体内容,并结合202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新跨境电子商务渠道进口化妆品的征税、监管规定进行举例说明。
一、征收范围“高档化妆品”
包括高档美容、修饰类化妆品、高档护肤类化妆品和成套化妆品。具体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不含增值税)在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及以上的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和护肤类化妆品。自2023年10月1日起,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率由30%下调为15%。
二、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5号明确了海关监管和征税的具体要求
(一)化妆品的第一法定计量单位为“千克”,第二法定计量单位为“件”。
(二)包装标注含量以重量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重量;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包装标注含量以体积计的化妆品,按照净含量1升=1千克的换算关系申报第一法定数量,即不包括内层包装物和外层包装物的体积;按照有独立包装的瓶(罐)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四)包装标注规格为“片”或“张”的化妆品,按照商品净重申报第一法定数量;按照“片”或“张”的数量申报第二法定数量。
三、通过跨境电子商务零售渠道进口的化妆品,征税和监管要点
(一)2023年1月1日起,个人单次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元增加为5000元,个人年度交易限值由人民币20000元增加为26000元。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关税税率暂设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
(二)完税价格超过5000元单次交易限值但低于26000元年度交易限值,且订单下仅一件商品时,可以自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按照货物税率全额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交易额计入年度交易总额,但年度交易总额超过年度交易限值的,不再适用跨境电商政策,应一般贸易办理进口手续。
(三)举例:1.一套价值3000元的化妆品,以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关税为0,按11.2%的增值税率和10.5%消费税率征税。
2.超过5000元的单件化妆品但不超过该个人年度累计交易限值的,可以通过跨境电商零售渠道进口,但是全额征收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并且扣减相应个人年度跨境电商零售交易总额。
3.超过个人年度累计交易限值的,按照一般贸易货物办理进口申报手续。
附:
一、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5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
《财政部关于调整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的通知》(财关税〔2016〕48号)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进境物品进口税部分商品范围的通知》(税委会﹝2016﹞26号)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55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6〕18号)
《财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18〕49号)
二、调整的化妆品进口环节消费税税目税率表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6号)规定:“三、纳税人外购、进口和委托加工收回已税化妆品用于生产高档化妆品的,其取得2023年10月1日前开具的抵扣凭证,应于2023年11月30日前按原化妆品消费税税率计提待抵扣消费税,逾期不得计提。
四、纳税人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调整和完善消费税政策征收管理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49号)规定,设立高档化妆品消费税抵扣税款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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