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零税率免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对于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退税是很常见的事情,出口退税不管是对企业的发展还是对于国家的税收都有很大的好处,对于企业而言在出口业务这方面一定要多留意其中的政策,那么大家知道出口退税应该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退税吗?
出口退税是什么?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特殊消费税。
出口退税相关法律依据
《批转财政部关于进出口征收的产品》.关于退税或增值税规定>的通知
出口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1.出口退税必须在增值税.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商品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货物,包括烟草和酒精,以及直接从农业生产者处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被列为消费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出口货物的退税(免税)只能征收增值税.已缴纳的消费税货物退还或免征的应纳税额。
未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不能退税,可以充分反映“未征不退”的规则。
2.离境出口的货物必须报关
出口是出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判断货物是否属于退税(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是区分货物是否报关。
除非另有规定,出口企业是外汇结算还是人民币结算,以及出口企业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否则不得视为出口货物退税。对于货物,在中国销售的外汇,如酒店.因不符合出口条件,酒店、外汇等收费货物不能退(免)税。
3.货物必须在财务上出口和销售
出口货物只能在金融出口销售后退还(免税)税。也就是说,出口退税(免税)税只适用于商业出口货物,而不适用于贸易出口货物。如果作为礼物捐赠,货物将在中国购买并带出国(除非另有说明).样品.展品.邮寄物品等,由于这些商品一般不在财务上销售,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收集和核销的货物
根据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由外汇管理部门核销
此外,生产企业(包括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以下条件。
5.申请退税(免税)的货物必须由生产企业生产或视为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税(免税)
出口退税功能近期进行了升级改造,相关界面发生了变化,本文对查询位置做一个讲解,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如下图:
有的地区设置仍保留了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例如山东,进入路径如下图:
山东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
查询“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
图一
图二
查询出口企业管理类别
图一
图二
注:是否为无纸化企业,同样在此处查询!
外贸企业查询购货发票是否可以
申报出口退税
提醒
1、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三、四类,进入系统后查询到的发票状态为“已认证/未稽核”,说明该发票还没有稽核信息,不能申报出口退税,查询的发票状态显示“已认证/已稽核”,说明该发票已有相符信息,可以申报退税;
2、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一、二类企业,发票状态显示“已认证/未稽核”,可以申报出口退税;
3、查看发票是否已经办理出口退税,可以查看“退税状态”及“申报发票计税金额”,退税状态“全部退税”,代表发票已经全部申报出口退税,申报发票计税金额可以查看已申报的金额,如下图:
4、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三、四类企业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后如果超过3个月还没有显示“已认证/已稽核”,可以操作信息查询。
查询报关单是否已申报退税
查询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是否有电子信息
查询退税审核进度
查询查询出口申报数据
查询查询出口退税率
本文来源:出口退税综合服务网 作者张培楠。
小伙伴们,注意了!根据《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自6月21日起,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指当年出口货物应在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进行申报退税)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本文图片以外贸企业为例)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如何报送收汇材料吧:
01
申报出口退(免)税时,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或: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明细数据采集”点击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填写相关信息。
02
点击新建。
03
填写收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增加。
04
出口退(免)税所有申报信息采集完毕后,点击退税申报,生成申报数据,资料上传。
05
在第11项中上传收汇情况举证材料(对于已收汇的出口货物,举证材料为银行收汇凭证或结汇水单等凭证),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06
资料上传完成以后即可进行数据自检、正式申报。
以上就是超期申报出口退(免)税时该报送收汇材料的全部操作啦,小伙伴们要记住哦~
出口退税是很多考生比较头疼的内容,主要是这些业务平时很少接触到。本文小贝就和大家来扒一扒出口退税。
一、为什么需要出口退税?
目前我国的增值税税率有四档,分别为13%、9%、6%、零。其中零税率最主要的就是针对出口环节。需要说明的是,零税率不等同于免税,因为免税是针对某个环节的,而零税率则是要使整件商品的增值税变为零。由于出口商品到了对方国家(或地区)还可能面临着各种税收(如进口环节的增值税、关税),如果出口的时候还背负着国内的增值税,出口后商品就背负着双重税收,自然会影响其竞争力,因此为了让出口商品能够公平参与国际竞争,在其出口之前国家要先将其背负的沉重枷锁卸下来,也就是要“退税”。
出口退税要退给谁?我们在之前的增值税原理中讲到,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它可以转嫁到下一环,最后环节才是真正的税收负担者,因此,无论出口商品在之前经历了多少环节、征收了多少道增值税,但最终都是由处于增值税链条末端的出口企业来买单,因此,出口退税只需要退给它就可以了,之前的环节由于实际上并未真正负担增值税,也就无需考虑了。
二、如何理解出口退(免)税政策三种情形?
虽然我们俗称“出口退税”,但实际上该政策包含了三种情形:
(1)出口免税并退税。出口免税,就是出口这个环节免予征收增值税,即不用像内销那样按13%、9%、6%等征收增值税。而出口退税,就是要退还以前环节缴纳的增值税。这种情况在具体计算时可以再细分为“免退税”和“免抵退税”。其中,“免退税”主要适用于没有生产能力的外贸企业,虽然这些企业也可能涉及内销缴税问题,但是由于其出口的商品是买进来的,而买进来的时候都是有发票的,可以明确区分哪些是出口、哪些是内销,所以,在计算的时候出口和内销两部分其实是分开来算的,就出口部分而言,由于不涉及内销,自然就不存在“抵”的问题了。而“免抵退税”则主要针对生产型企业以及部分营改增企业,由于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所耗用的原材料、劳务等所负担的进项税往往难以在出口商品和内销商品之间明确区分,所以在计算出口退税时就要和内销一并进行考虑,要先把内销的部分给抵消掉,剩余的部分国家才会退还给企业。(具体计算差异见下文)
(2)出口免税但不退税。这种情形主要是针对一些商品本身就不含进项税,或者进项税算不清楚的情形。比如出口企业直接从农户那里收购一批水果,然后出口。由于自产农产品免税,所以这种出口商品本身就没有负担增值税,自然就不涉及退税了。又比如,小规模纳税人要出口货物,由于小规模纳税人是按简易计税办法来计税的,计算不清进项税,因此也就不能退税了。
(3)出口不免税也不退税。这主要是针对国家限制出口的商品,国家都不想你出口你偏要出口,当然国家也不会给你好脸色啦,该交的税一分不能少。
三、为什么出口退税率大多数低于征税税率?
我们在计算出口退税的时候会有一个退税率,但该税率往往低于商品内销所适用的税率,这是什么原因呢?
首先,从理论上讲,出口退税应该按照出口商品的进项税来计算,但是,由于我国目前的税收征管和增值税抵扣链条并不完美,想要企业算准进项税然后申报退税基本上是不可能的,出于防止企业骗取出口退税的考虑,因此将退税率设置成比征税税率低一些。
其次,我国存在很多增值税优惠政策(比如对于符合条件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所以按照商品购进原料等所计算出来的进项税并不完全等同于商品本身实际负担的增值税,也就是说,国家收到的增值税其实压根没有那么多,自然不可能倒贴给企业了,否则就会违反wto等国际贸易惯例,会被认为是国家在对企业进行补贴。
再次,从计算过程来看,在计算免抵退税额的时候是根据商品的离岸价(相当于售价)来计算的,而商品的进项税正常应该是按购进的原材料、服务等所含进项税来计算的,前者还包含了本环节的增值额,其计算口径会大于后者,因此退税率也要低于后者。
四、免退税的计算
免退税针对的是没有生产经营能力的外贸企业,比如常见的“××进出口总公司”之类。由于他们的货物不是自产的,而在购进的时候可以取得上一环节开具的发票,从而可以准确得到所出口商品的购进金额,因此计算出口退税就比较简单,直接将购进货物的金额乘以出口退税率即可。计算公式如下:
增值税应退税额=购进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海关完税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五、免抵退税的计算
相比较而言,对于生产企业和部分营改增企业适用的免抵退税计算过程就有点复杂。它的计算过程需要四步(俗称“四步法”)。
第1步: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剔税”)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如果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和保税料件),则要将该部分剔除: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解释:由于出口退税率大多数低于商品适用税率,比如某种货物适用税率为13%,出口退税率为11%,则根据离岸价(折合人民币后,下同)乘以2%的部分要先剔除出来,它有点类似进项税转出,就是说虽然货物税率是13%,但国家只认其中的11%可以参与到免抵退税计算。而如果其中包含免税购进原材料,则要将这部分从出口离岸价这个基数中扣除,因为压根国家就没有对免税原材料征过税,离岸价当然不应该包括这一部分。
第2步: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抵税”)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剔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大于0:本期应纳税额(正常交税);
小于0:进入下一步。(可能退税)
解释:上面的计算公式其实是常规的应纳税额计算公式,就算没有出口业务的纳税人其实也是一样,只不过对于出口企业,由于涉及“剔税”(即相当于进项税转出的部分),所以要将当期进项税额中的“剔税”部分扣除掉之后才是国家认可的进项税额。如果计算结果大于0,表明企业的内销销项税额足够多,企业老老实实交税就可以了,不涉及出口退税的问题。而如果计算结果小于0,则有可能涉及退税,注意是“有可能”而不是“一定”。对于非出口企业,如果当期应纳税额小于0,就会形成“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暂不考虑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这一部分会通过以后产生的应纳税额来消化掉(其实这部分税额是企业的一项资产,有点类似“预付账款”),而对于出口企业,由于内销的销项税可能长时间会较小,要消化这部分留抵税额可能比较困难,甚至直到企业终结也仍然挂在那里,因此,国家才需要先把钱退给企业。
第3步:计算免抵退税额/退税指标/理论退税额(“指标”)
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如果有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国内购进免税和保税料件),则要该部分剔除
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解释:这一步计算的是理论上的免抵退税额,根据离岸价乘以退税率得出,如果涉及免税购进原材料,离岸价中也要先将这部分给减掉。注意这里的用词,为什么用的是“免抵退税额”而不是“退税额”,因为这部分税额不一定都能够“退”到企业手上,因为需要先“抵”掉内销应纳的增值税。
第4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退税”)
第2步绝对值(“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与第3步(退税指标)比较,谁小按谁退。
(1)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3)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若: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2>3)
则: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此时,“2-3”的差额为下期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解释:这一步应该是整个计算中最难理解的一步,我们用一道例题来解释一下。
【例题1】a企业当期销项税额50万元,进项税额60万元,当期出口商品按离岸价折合人民币后为80万元。商品适用税率13%,退税率11%,以前月份没有留抵税额。
(1)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的税额=80×(13%-11%)=1.6(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50-(60-1.6)=-8.4(万元)。由于是负数,因此要往下走。
(3)免抵退税额=80×11%=8.8(万元)
(4)|-8.4|<8.8,属于第4步的第一种情形。
当期应退税额=8.4(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8.8-8.4=0.4(万元)
由于第2步计算出来的-8.4万元是“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它是根据企业总的销售(不区分内销和外销)计算的结果,是企业“多交给国家的税”;而第3步的结果则是专门针对出口业务所计算出来的退税指标,它并未考虑内销应纳税金额,当(2)<(3)的时候,表明企业产生的出口退税足够多,但国家能退给企业的只能按8.4万元来退,因为企业还有内销产生的应纳税额,国家退的时候肯定是要先把企业应交的那一部分扣起来,剩下的才会退给企业(既可以防止企业不按时纳税,也避免了税金从国库一出一进)。国家要从中扣起来的那一部分(8.8-0.4)就是“当期免抵税额”。我们用数字来进一步解释一下这个0.4万元是咋回事。
如上所述,之所以对于生产类出口企业要按照“四步法”来计算,主要是因为其内销和外销的进项税区分不清。我们假设两者可以区分清楚,比如,a企业的进项税额60万元全部为购进原材料形成,其中49.6万元进项税对应的是内销商品,10.4万元进项税对应的是外销商品。就内销商品而言,当期产生的应纳税额为0.4万元(50-49.6);而对于出口商品的10.4万元进项税中,需要剔除国家不予认可的1.6万元,剩下的8.8万元(也就是第3步的“免抵退税额”)是国家认可的,因此如果不考虑内销的话,这部分税国家是要全部退还给企业的,这样才能让出口商品回归价值本源,但是由于有0.4万元的内销应纳税额,所以国家只需要退8.4万元给企业即可。正因如此,这0.4万元才称为“当期免抵税额”。
理解了第一种情形之后,对于(2)>(3)的情形也就不难理解了。由于出口退税针对的是出口那一部分业务的退税,对于内销进项税大于销项税而产生的企业多交税款只能按常规作为期末留抵税款结转到下一期抵扣,国家并不会直接退还给企业,因此,国家最多能退的就是(3)。由于内销部分都已经结转下一期抵扣了,也就没有所谓的“免抵”问题了,因此当期的免抵税额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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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已经做完出口退(免)税备案,想要了解最新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答:出口企业在进行退税申报时可以通过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功能等途径进行申报,本次给大家介绍的是最新版的外贸企业离线版出口退税申报流程。
一、系统的下载安装
首先,登陆出口退税咨询网,点击“产品服务”——“下载中心”,下载最新版本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离线版申报软件。
【1】
【2】
下载后,安装在电脑中。然后双击运行,运行后弹出登录界面,登录时默认用户名为小写sa ,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
【3】
登录后即可进入“登记企业信息”界面,在此界面配置“企业海关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然后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系统。
【4】
如果下载安装的时候填写了错误的企业信息,可以在系统中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信息”中进行修改。
【5】
二、数据的采集录入
外贸企业在录入申报数据的时候,需要分别录入出口明细和进货明细,录入的方法分为外部采集和手工录入。
(一)外部数据采集
1.出口报关单数据采集
(1)参数设置
报关单数据在读入前,要检查当前计算机已有效连接电子口岸卡设备,并且配置的电子口岸卡信息与连接的电子口岸卡设备相符,需要在出口退税申报软件中的“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功能配置i”中进行“ic卡号”和“ic卡密码”的配置。
【6】
(2)报关单数据读入
参数配置完成后,就可以将从电子口岸下载的出口报关单数据,读入到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中,读入过程中系统会自动对数据进行解密。
【7】
【报关单数据如何下载?】
搜索网址e.chinaport.gov.cn/,进入后,点击“出口退税联网稽查”。
【8】
登录后,点击报关单查询下载,查询时可以按报关单号查询,也可以按照出口日期进行查询,按照出口日期查询时,出口日期可以设定区间为一个月内。查询后可以进行报关单的下载及打印。
【9】
(3)报关单数据处理
点击“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查看已读入的报关单明细数据。
【10】
(4)数据检查
勾选需要申报的数据,点击“数据检查”按钮,系统弹窗提示“存在以下汇率为配置,请输入相应汇率”,需手工输入汇率。
【11】
(5)数据确认
数据检查通过后,点击“数据确认”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和批次。
【12】
点击“确定”按钮,报关单数据会确认到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中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中,同时需要我们配置出口发票号。
【13】
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采集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进入免退税离线版申报的模块,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下载”,在窗口中输入要下载发票的开始日期和截止日期,然后点击“查询”系统进行筛选。
【14】
【15】
(2)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读入
认证发票下载后,进入出口退税离线版申报软件中,点击“退税申报向导”——“外部数据采集”——“增值税发票信息处理”界面,点击“数据读入”按钮,选择下载的认证发票文件后点击“打开”按钮。
【16】
(二)手工明细数据采集
如果数据量比较少,可以直接采用手工采集,直接在第二步“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模块,进行出口和进货明细的采集录入。
【17】
三、数据的生成
数据录入完成后,在“退税申报向导”第三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按钮, 输入正确的所属期和批次,点击“确认”。
【18】
【19】
系统会自动进行免退税数据检查,若数据检查无疑点,则不会出现弹窗提示,若数据检查存在不可忽略的疑点,则弹窗提示检查结果,需根据检查结果进行明细数据的修改。
【20】
数据上传申报
生成完申报数据后,我们需要通过登录电子税务局,在出口退税管理模块,将生成的申报数据进行上传自检、正式申报。
【21】
【22】
【23】
报表的打印
如需打印报表,我们选择“退税申报向导”第四步打印出口退(免)税申报表,点击“免退税申报表”按钮,选择相应所属期,批次,打印相应表单即可。
【24】
以下是外贸公司代理出口的退税流程。
1.外贸出口企业必须开立基本账户,核实账户,美元账户的银行账户。
2.外贸出口企业必须到外汇管理局办理企业名单登记。(有关事宜请访问外汇管理局网站)
代理退税如何操作?怎么收费?
3.报关出口后45天左右取得报关单,报关单到电子口岸申报提交,并下载报关单信息。
4.最好在获得报关预录单信息后发放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获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与报关单上的信息一致,并在扣除联合认证系统中认证并通过。
5.当银行收入申报表(上有申报号)收到所有付款并结算外汇时,有专门的增值税发行。票证并通过,有资质的出口发行。票、下载报关单信息、出口收入记账凭证和结转成本记账凭证,可到出口退税软件进行预申报输入(导入报关单信息和输入操作),制作预申报信息u盘文件到国家税务出口退税部门进行预申报。
6.预申报通过后,回来处理反馈信息。如果没有问题,将正式申报、报表和u盘文件转移到国家税务退税部门进行正式申报。正式申报成功后,出口退税将在两到三个月内收到。不退税的部分转移成本。
对于有代办退税需求的企业来说,就费用方面的问题,是非常重视的。不同的公司,其收费也是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代理记账费用大致为500-1000元/月,根据企业所属行业、经营范围、票据量大小可能会存在收费差异。
出口退税代理收费价格是多少?
面对市场上众多的代办理公司,大家经常会有这样的一个困惑,为何相同的业务,在收费方面却存在那么大的差异,这主要是由于以下因素决定:
出口代理退税公司的收费规范是需要结合不同因素来进行判别,所以企业千万不要以为廉价的划算,这很可能造成后期形成严重的丢失。由于专业的出口代理退税公司不会那么廉价,这一点想一想就知道。
另外,为了不被心怀不轨公司欺骗,也需要了解各种不同公司的定价规范是否合理,由于现在职业的定价能够说是很规范,必定要擦亮眼睛去寻觅也需要让自己的脑筋更灵敏,在判别收费价格的时,要尽量了解详细的规范数据,这关于自己挑选公司协作才会有更大的帮助。还需要注意一点的是,在判别收费规范时,要了解出口代理退税公司提出的代劳费是否合理,当然还要判别这个代劳是否能够契合价格的要求,这样的价格定位才是较为合算的。
注意:本文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财税老师为准。
问:我公司是生产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功能,如何申报出口退税呢?
答:
生产企业使用电子税务局在线版申报出口退税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第一步,进入“在线申报”模块。
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
【1】
【2】
第二步,明细数据采集。
明细数据采集分外部数据导入和手工采集两种方式。
外部导入(适合出口数据量大使用)
点击“出口货物报关单管理” -“报关单导入”按钮导入报关单。导入前,需要在电子口岸下载xml格式的报关单数据。
【3】
【4】
注意:必须下载“客户端工具”,先解密后,才能导入。
【5】
关单导入完成,勾选数据,点击“数据检查”按钮,系统弹窗提示汇率配置,输入“当期汇率”,并点击“保存”按钮。
【6】
勾选检查通过的数据,点击“报关单生成明细”按钮,根据系统弹窗提示选择对应业务名称,点击“确认”按钮,界面跳转至“生成出口明细”界面。
【7】
手工采集(出口数据量小适用)
点击“明细数据采集”-“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点击“新建”录入数据,之后点击“保存”;
【8】
第三步,确认汇总表。
点击“确认汇总表”模块,弹出生成汇总弹窗,填写对应的“所属期”、“不得抵扣累加”、“期末留抵税额”,点击“确认”按钮,即可生成汇总。
【9】
第四步,生成申报数据。
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
【10】
第五步,数据自检。
勾选数据点击“数据自检”之后看疑点提示;
【11】
第六步,正式申报。
如果无疑点,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等待税务机关审核。
【12】
篇幅有限,如果想要学习超详细的退税申报流程及账务处理等出口退税知识,可以私信我哦~~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操作指南
目 录
1 免退税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4
1.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4
1.2 申报系统安装4
1.3 免退税申报系统的进入10
2 免退税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13
2.1 系统初始化13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13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14
2.4 系统数据备份15
2.4.1 云备份数据15
2.4.2 本地数据备份17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23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23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26
3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8
3.1 外贸企业退(免)税备案操作流程28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29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30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30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31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33
3.2 一般贸易流程34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明细采集35
3.2.2 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36
3.2.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36
3.2.4 汇总数据采集38
3.2.5 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39
3.2.6 打印申报数据41
3.2.7 审核反馈数据处理42
3.2.8 收汇申报(已认定)44
3.3 代办申报向导操作流程46
3.3.1 代办退税基础数据明细采集47
3.3.2 确认代办退税数据47
3.3.3 生成代办退税数据49
3.3.4 打印代办退税数据.50
3.3.5 审核反馈处理51
3.3.6 收汇申报(已认定)52
3.4 其他向导操作流程52
3.4.1 申报数据采集54
3.4.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54
3.4.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56
3.4.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57
3.4.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59
3.5 单证向导操作流程59
3.5.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61
3.5.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61
3.5.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62
3.5.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64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 65
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65
4.2 向导66
4.3 索引区68
4.4 数据编辑区域70
4.5 数据项说明70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71
4.7 界面跳转、数据筛选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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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免退税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1.1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本次升级涉及到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2 申报系统安装
如果您的机器上是第一次安装本软件,可按照如下的详细步骤进行安装:进入http://www.taxrefund.com.cn/,然后进入网站点击右上角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若非首次安装本软件,请预先在旧版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下做好数据备份(数据备份请参考2.4章节),将旧版系统完全卸载后方可安装运行新版申报系统。
注意事项:
1. 安装路径中不能含有空格,建议先将杀毒软件等防护系统关闭,以免造成系统无法完整安装;
2. 双击运行安装软件,安装路径建议为系统默认路径“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3. net版本申报系统初次安装之前,要求电脑运行环境包含net.framework.4.0及以上版本;
4. 硬件要求(最低):中央处理器:至少pentium 1 ghz以上,内存:1gb ram 以上;
5. 最小可用系统磁盘空间:x86 – 850 mb以上;x64 – 2 gb以上;
6. 必备组件:
a. 电脑上必须已安装以下组件后才可安装framework4.0
b. windows installer 3.1 或更高版本
c. nternet explorer 5.01 或更高版本
安装流程:
1. 系统自动解压安装,如图:
图 1-1
2. 出现安装画面,点“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2
3. 显示正在进行安装的信息,如图:
图 1-3
图 1-4
4. 系统提示选择安装路径,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5
5. 安装程序提示选择文件夹,建议选用系统默认文件夹,点击“下一步”继续,如图:
图 1-6
6. 此时系统提示选择功能选项,建议选择默认选项,如图:
图 1-7
7. 按照提示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提示安装成功,点击“完成”退出,如图:
图 1-8
1.3 免退税申报系统的进入
申报系统安装好后,在windows桌面上找到快捷方式:“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双击运行,如图:
图 1-9
运行后弹出登录界面,登录默认用户名为小写sa ,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1-10
登录后即可进入“登记企业信息”界面,在此界面配置“企业海关代码”、“社会信用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或者通过“企业信息导入”按钮,选择备份数据来导入企业信息。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登录所属期应与纳税所属期一致,格式:年+月(例:201801)。如图:
图 1-11
图 1-12
注意事项:
如使用 “企业信息导入”按钮导入备份时,需选择备份文件夹中的“jsdotnet.db”文件进行导入,“企业信息导入”只导入备份中的企业相关信息,而不导入备份数据,并且企业信息设置后,便无法进行修改。
2 免退税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2.1 系统初始化
初次进入申报系统,建议进行“系统初始化”操作。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初始化”项,在弹出对话框中输入“yes”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完成系统初始化操作,并重入系统(仅在系统装入或第一次正式使用该系统时执行)。如图:
图 2-1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若需进行企业信息的查询,可到“系统维护”菜单下选择“系统配置”项下的“系统配置信息”中查询,如图:
图 2-2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配置”项,打开“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行系统参数的相关设置与修改,如图:
图 2-3
注意事项:“业务方式”中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应与当地税务机要求一致。
2.4 系统数据备份
2.4.1 云备份数据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备份”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如图:
图 2-4
显示备份数据成功,数据备份到云端,如图:
图 2-5
2.4.2 本地数据备份
2.4.2.1 完全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6
选择“完全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7
确认后,弹出“系统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2-8
点击“确认”按钮,进行备份数据路径选择,系统默认备份数据路径为“ 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如图:
图 2-9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此时系统完成完全数据备份,并提示备份数据路径,如图:
图 2-10
完全备份的文件类型为“.db”格式文件,如图
图 2-11
2.4.2.2 业务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12
选择“业务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13
确认后,可自行选择备份数据存放路径,如图:
图 2-14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备份数据存放路径,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如图:
图 2-15
业务备份的文件类型为“.zip”格式的压缩文件,如图:
图 2-16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导入”按钮,如图:
图 2-17
图 2-18
选择“确认”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19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0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导入”按钮,如图:
图 2-21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项,在弹出窗口中点击“选择统备份数据”选择备份文件存放的路径(选择的备份文件应为“.db”格式或者“.zip”格式的数据库文件),点击“导入”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22
点击“导入”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3
注意事项:
为防止数据重复,建议企业导入数据时,勾选“导入前清空数据库”选项。
3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3.1 外贸企业退(免)税备案操作流程
(企业退(免)税备案简易流程图)
图 3-1
(备案操作流程向导)
图 3-2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如果为新办企业,需向税务机关提交退(免)税备案申请。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向导”第一步“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中的“出口退(免)税备案”,根据企业的真实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如图:大连企业
图 3-3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向导”第二步“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向导”第三步“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生成,如图:
图 3-5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6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若发现申报退(免)税备案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定向导”第四步“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撤销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7
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系统会弹出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3-8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提示撤销成功,如图:
图 3-9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申请向导”第五步“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进行相关数据查询,如图:
图 3-10
3.2 一般贸易流程
(一般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11
( 向导流程图)
图 3-12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明细采集
根据报关单数据录入明细数据,即向导第二步,其中特殊业务可根据企业的相关业务自行选填(若有电子口岸设备及ic卡的企业可以进行第一步操作,从海关下载报关单在此读入,没有可以直接跳过)。
选择申报系统“退税申报向导”第二步“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保存后,进行审核认可操作,如图:
图 3-13
3.2.2 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对数据进行关联检查和换汇成本检查,如果在向导第一步进行发票信息读入需要额外进行预申报数据一致性检查操作。即向导第三步,如图:
图 3-14
3.2.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数据检查无误后,进行确认明细申报数据操作,如图:
图 3-15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会提示,本次申报数据确认完毕,如图:
图 3-16
如发现数据有问题需要撤销数据重新申报,可在向导第四步里的最后一项进行撤销,撤销后,数据会撤回到向导第二步明细录入当中,如图:
图 3-17
图 3-18
3.2.4 汇总数据采集
向导第五步,录入汇总申报数据,点击“增加”,点击键盘“回车”键,“保存”即可,如图:
图 3-19
3.2.5 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
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即向导第五步,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0
系统会提示生成文件路径。
图 3-21
若文件路径不存在,系统会提示路径不存在,是否要创建路径,此时点击确认即可,如图:
图 3-22
确认后,数据最后将生成在创建好的路径中,此时申报数据已生成,可将电子数据带到税务机关进行报送。如图:
图 3-23
将生成的退(免)退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撤销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直到无疑点。撤销生成的申报数据,重新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做审核。
3.2.6 打印申报数据
点击向导第五步,选择“打印退(免)税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4
选择相应所属期,批次,打印相应表单即可,如图:
图 3-25
3.2.7 审核反馈数据处理
审核通过之后,申报系统中要进行读取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并且处理,如图:
图 3-26
注意事项:
1. 外贸企业当月没有出口业务可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什么时候有业务就什么时候申报。同一申报年月可进行多次退免税申报;
2. 要做好备份,以防本系统或者微软操作系统出现崩溃;
3. 一般贸易明细数据采集之后,不要忘记进行审核认可操作。出口和进货明细数据内的标示为”r”方能进行之后的操作;
4. 同一笔业务的出口和进货明细内的数量应保证一致性;
5.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申报数据的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6. 企业申报,如果审核有疑点则需要撤销数据重新进行申报。
3.2.8 收汇申报(已认定)
如企业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根据要求在企业收到收汇凭证后,可申报出口明细以及“出口货物收汇(已认定)”的表单,如不能收汇,则需填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已认定)”的表单。未被认定为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
(收汇明细简易流程图)
图 3-27
收汇申报流程:
1. 出口货物明细录入、进货明细录入;
2. 出口货物收汇/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
4. 免退税申报汇总表录入;
5. 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及打印;
6. 审核反馈读入处理 。
此操作与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一致,可参考一般贸易流程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1. 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局的预审反馈得知自己企业申报收汇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该数据反映在“企业扩张信息”中。
2. 未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同出口货物明细一样,到次年4月30日的纳税申报期之前,按照规定提供收汇资料,如果属于不能收汇的,提供的是“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未认定)的表单。
3. 被认定需提供收汇的企业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一并生成;未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的企业,收汇数据是单独模块生成。
3.3 代办申报向导操作流程
(一般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28
(向导流程图)
图 3-29
3.3.1 代办退税基础数据明细采集
根据报关单和发票录入明细数据,即向导第一步。
选择申报系统“代办申报向导”第一步“代办退税申报明细录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并保存后,如图:
图 3-30
3.3.2 确认代办退税数据
数据录入后,进行确认代办退税数据操作,如图:
图 3-31
确认申报年月和申报批次无误后,点击“确定”,如图:
图 3-32
3.3.3 生成代办退税数据
生成代办退税数据,即向导第三步,生成代办退税数据,如图:
图 3-33
点击“确定”按钮后,若文件路径不存在,系统会提示路径不存在,是否要创建路径,此时点击确认即可,如图:
图 3-34
确认后,数据最后将生成在创建好的文件夹中,此时申报数据已生成,可将电子数据带到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如图:
图 3-35
将生成的代办退税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撤销申报数据进行修改,直到无疑点,再次撤销生成的申报数据,重新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后申报。
3.3.4 打印代办退税数据.
点击向导第三步,选择“打印代办退税数据”,如图:
图 3-36
选择相应所属期,批次,打印相应表单即可,如图:
图 3-37
3.3.5 审核反馈处理
正式申报审核通过之后,申报系统中要进行读取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并且处理,如图:
图 3-38
注意事项:
1. 外贸企业当月没有代办提水业务可不进行出口退税申报,什么时候有业务就什么时候申报。同一申报年月可进行多次代办退税申报;
2. 要做好备份,以防本系统或者微软操作系统出现崩溃;
3.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申报数据的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4. 企业申报时需要先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可以直接正审,如果预审出现疑点则需要撤销数据重新进行申报。
3.3.6 收汇申报(已认定)
如企业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在申报代办退税时,需要根据要求在企业收到收汇凭证后,可申报代办退税申报明细以及“出口货物收汇(已认定)”的表单,如不能收汇,则需填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已认定)”的表单。
收汇申报流程:
1. 代办退税申报明细录入;
2. 出口货物收汇/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3. 确认代办退税数据 ;
4. 生成申报数据及打印;
5. 审核反馈读入处理 。
此操作与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一致,可参考一般贸易流程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1. 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局的预审反馈得知自己企业申报收汇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该数据反映在“企业扩展信息”中。
2. 被认定需提供收汇数据的企业,收汇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一并生成。
3.4 其他向导操作流程
(其他业务简易流程图)
图 3-39
(向导流程图)
图 3-40
3.4.1 申报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 “其他申报向导”第一步“其他申报数据采集”,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填写对应的表单,如图:
图 3-41
3.4.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第二步“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根据企业录入的对应表单,选择对应的生成数据的端口进行生成,如图:
图 3-42
图 3-43
注意事项:
1.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时需要选择对应的模块进行数据生成;
2. 生成收汇申报数据(未认定)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
3. 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信息查询录入”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表单;
4. 生成其他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购进自用货物申报录入”和“出口已使用旧设备申报录入”表单;
5. 生成数据时,需注意生成数据的所属期和批次;
6.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3.4.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第三步“打印单证申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4
注意事项:
打印申报表中打印的为“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
3.4.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第四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进行反馈信息处理。此项中提供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以及撤销在申报系统中已经生成正式申报的相关数据,如图:
图 3-45
如对于已经生成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可在此项中进行对应数据的撤销,如图:
图 3-46
图 3-47
3.4.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申报向导”第五步“其他申报数据查询”,进行数据查询,如图:
图 3-48
注意事项:
1. 不论从税局拷贝回来的反馈信息还是远程下载的反馈信息,都可以通过读入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进行反馈信息的读入;
2. 撤销数据时,需要留意撤销数据的所属期和撤销批次。
3.5 单证向导操作流程
(企业单证申报简易流程图)
图 3-49
(单证操作流程向导)
图 3-50
3.5.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二步“单证申报数据录入”,根据自身业务选择对应表单进行录入,数据保存后,进行设置标志的操作,如图:
图 3-51
3.5.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三步“打印单证申请表”中的“打印单证申报报表”,选择对应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52
3.5.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四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选择对应表单进行生成,如图:
图 3-53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生成数据列表,如图:
图 3-54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55
注意事项: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3.5.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
若发现单证申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六步“撤销单证申报向导”,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56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
横向的动态选项卡菜单,在任意操过程中实现不同业务窗口的切换。当户编辑或查询数据时,可随意切换选项卡,不影响界面的操作。当用户不需要当前的选项卡,点击按钮或右侧的图标,甚至在选项卡上单击右键,都会按照用户的选择关闭。如图:
图 4-1
图 4-2
4.2 向导
向导栏采用停靠选项卡的方式出现在系统中,便于用户的操作及业务流程的切换。如图:
图 4-3
图 4-4
如不需要使用向导,点击图标,向导将隐藏。
点击图标,向导将完全消失。当点击右上角图标时,向导会重新出现并收缩到系统左侧。
4.3 索引区
分页显示:索引区的数据以每500条为一页的规则显示,提高大数据量的加载速度。用户可以点击翻页按钮查看数据。
任意排序:在编辑界面索引区增加排序功能,用鼠标单击对应字段项的标题栏,即可实现对数据的排序,再单击一次数据将以相反的顺序进行排序。
字段项显示配置:用户点击“设置”按钮,将弹出配置界面,用户可以将索引区的显示字段项任意设定。
数据纵览:用户可将索引区字段设定后,拖动左侧的黑线,来纵观的查看最多500条的数据,无需将数据导出查看。
图 4-5
为设置按钮,点开之后
图 4-6
确定之后
图 4-7
4.4 数据编辑区域
系统对于数据有严格录入格式校验,对于用户错误录入的数据,系统在编辑字段项光标离开时将以两种方式提示:编辑字段项的边框颜色改变。当颜色为红色时表明,系统对用户录入的数据不认可,这时将鼠标停留在错误的字段项中悬浮,会出现相应的错误提示,供用户参考。当用户修改通过后,将变回默认的颜色;右上角将以滚动的方式输出错误提示,如图:
图 4-8
4.5 数据项说明
“数据项说明”对于初次使用系统,或对系统不了解的用户是一个使用助手,它对用户录入字段项的含义做一个全方位的解读。当录入的编辑字段项过多(需要拖动滚动条才可完全编辑)或用户不再需要数据项说明时,可点击数据项说明后的小图标,以隐藏“数据项说明”。当再次点击图标,“数据项说明”将显示,如图:
图 4-9
图 4-10
注:系统内每个编辑界面都有一个“记忆”功能,上述的每一个对编辑界面显示结构修改的操作,都会被系统记录,当再次打开界面时,展现在用户屏幕上的界面布局结构与上次关闭时保持一致。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
数据导出
在系统内每个录入、查询界面都有一个相同的功能按钮“导出” 。点击此功能按钮,可以将系统内数据以excel的方式输出,并在输出的过程中,用户可以手动选择输出字段项,进行报表打印,如图:
图4-11
单击工具栏“打印”按钮,用户可选择输出纸张大小。
点击工具栏“导出”按钮,可将系统报表以不同形式存储。
4.7 界面跳转、数据筛选
系统数据格式、逻辑条件检查功能,在不通过的数据显示界面上,相对于每条不通过的数据都有一个对应的“跳转查看”功能按钮,点击此功能按钮后,系统会自动切换选项卡到对应的业务录入界面,并同时筛选出对应错误数据,用户按照错误提示修改数据,节省了在大量数据中查找对应的单条数据的时间。
图4-12
图4-13
点击跳转按钮后,选项卡自动切换,显示对应数据的效果图。
代表性界面:外贸系统《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
1、问:我是一家外贸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采购了一批产品出口,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可以退税的。对于没有生产加工能力的外贸企业来说,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这里还要注意采购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应与出口报关单上的一致,并且计量单位也应与报关单上的至少一个单位保持一致。
2、问:我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在需要外购一批口罩进行出口,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因此,如果该企业是列明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是适用于免抵退税办法,可以申请退税的。如果是非列明企业,则需要判断是否为视同自产货物。
那么,视同自产货物的范围是什么呢?
【1】
如果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的范围,则不能办理免抵退税。而根据财税〔2012〕39号中的第六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规定,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可以适用于免税政策。
会计看:适用免抵退计算方法的企业,进行出口退税零申报操作方法!
步骤一:登录电子税务局,然后点击“我要办税”,接着点击“出口退税管理”,看到“出口退(免)税申报”,点击进去即可看到申报页面。
步骤二:看到免抵退税申报点击“在线申报”按钮,会跳转至下个页面!
步骤三:操作人员要“确认汇总表”
步骤四:操作人员要检查这些内容:检查所属期、默认的期末留抵税额是否正确,确认无误后,再点击“确认”即可!
步骤五:点击“退税申报”按钮,会看到“生成申报数据”字样,点击后再点击确认!如下图所示:
步骤六:对话框弹出“正式申报”,点击确认即可
好了,上述的内容就暂时到这里了。有关出口退税的操作,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上面的是电子税务局上的操作步骤和流程。
什么类型的企业可以申请出口退税?
具备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并承担国家出口创汇的企业,目前外贸、电商类企业适用率高。
例如a公司在国内研发产品找工厂代工后准备销售到国外或通过电商平台,如亚马逊销售,企业通过运输、报关等过程出口后并具备出口退税的基本要求,如:企业经营场所、进项发票、运输单据等等都需要审核。
出口退税对于有些公司来说总觉得很难很麻烦, 因此错过,甚至有的企业出口退税的金额甚至比货物销售被扣完各种成本后还高。
那些企业能出口退税?出口退税金额怎么算出来的?
出口退税的原理其实很简单,首先需要先明白增值税、明白增值税后退税学起来也就简单了,商务从无到有,最终进入消费环节才停止增值,例如工厂购买原料,销售方会给工厂开具增值税发票,工厂批量将货物卖给超市,工厂需要开具增值税发票给超市,超市卖给消费者,超市也是需要缴税的。我们会发现一层层的交税,似乎重复缴税了,这样我们就无法判断到底哪一环才是最终的消费环节,因此税务部门为了避免重复交税呢,很简单,如果每个环节的购买方实际上并未用于消费而是让商品继续流通,比如工厂把货物卖给了超市,超市把货物卖给了消费者,这就是继续流通,那么从工厂垫付进来的税款就可以抵扣或是“退还”。
深圳出口退税金额如何计算?
进出口退税金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出口企业单独设立出口货物库存账户和销售记录的,按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中列出的购买金额和进项税计算。
对库存和销售均采用加权平均核算的企业,也可按适用不同税率的货物计算应退税额。公式如下:
应退税额=出口货物数量×加权平均进价×税率。
2.出口企业从事国内销售和出口业务,不能单独计算出口货物的,应当先计算销售税,扣除当期进项税,然后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出口货物的退税:
(1)销售额×税率≥未扣除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额=未扣除的进项税额。
(2)销售额×税率未扣除的进项税额。
应退税=销售额×税率。
进项税=当期未扣除的进项税-退税。
温馨提示:上述公式中的销售金额是指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和外汇价格的人民币金额;税率是指计算货物退税的税率。
注意:文中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北京中算老师为准!
【案情简介】 a外贸公司代理b公司出口,a将加盖好印章的空白出口收汇核销单、报关委托单及空白合同交由b公司,由b公司具体办理出口退税事宜,出口退税款100余万元退还到a公司账户。本案惊奇之处在于:
一、b公司负责人被判骗取出口退税罪,a外贷公司负责人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同一笔退税款被追回两次。b公司被判处出口退税罪,并追缴退税款100余万。a公司被税务机关追回退税款100余万,并处1倍罚款。
三、税务机关在听证程序中未举证质证被法院认定为瑕疵。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时,税务机关应该就其据以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进行举证,并进行质证,否则行政处罚决定无效。但法院判决时,认为税务机关在听证程序中未举证,并不是违法行为,只是瑕疵。2023年再审判决书原文如下:
税务机关在举行听证时,应当出示事实证据材料并接受当事人的质证,这是自然公正原则在行政程序中的体现。本案中,根据xx国税局2023年4月22日的听证笔录记载,在听证过程中,调查人员并未就认定上诉人某泰公司违法行为的所有证据逐一进行举证、质证,仅是基于案件处理的违法事实具有性质相同、证明方式一致等因素,采取了由调查人员概括举证并按照骗取出口退税、备案单证虚假两个类型各取一单进行详细解读的方式。但考虑到该案调查周期比较长,形成的证据材料比较多,且在稽查审理期间,被上诉人xx国税局已应某泰公司的要求,多次对证据进行了质证论证,比较充分地听取了上诉人某泰公司的陈述、申辩,故被上诉人xx国税局在听证程序中存在的问题属于程序瑕疵,应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改进。
附: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违反法定程序构成重大且明显违法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第七款规定,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行政处罚法》第第七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3月1日,个人所得税退税登上热搜微博上网友纷纷晒出自己的退税金额有的高达万元。
也有网友一顿操作之后需要进行补税。
3月1日起,2023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个税再度迎来多退少补,快来看看你是退税还是补税?
2023年度个税汇算今起开始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可在app预约
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
为提升大家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税服务。
有年度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来自税务总局网站
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纳税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并预约3月1日至3月15日的年度汇算申报。
想要第一时间领取退税红包的小伙伴,赶紧拿起手机预约吧。
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办理方式。
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一是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二是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三是优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
继续实行年度汇算“首违不罚”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退税可以弃,但补税不能放弃。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来源:杭州日报
审核:主编徐冉
出口退税很头疼!只要掌握免抵退这三个环节就行,每一步都很详细!
出口退税议案分为免、抵和退这三个环节,只要掌握了就不怕出口退税了,今天给大家整理好了这三个环节的申报流程,一共包含了156页ppt模板资料,每一部讲解的都十分的详细,新手会计也能很快学会【文末可领电子版资料】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申报业务讲解
、系统升级调整变化
、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功能介绍
、出口退税管理
、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
、备案业务数据采集
、离线版出口退(免)税申报
、出口退(免)税申报
······以上就是给大家分享的资料,由于内容过多,展示有限,就不全都展示出来了,想要完整版资料的可以按照下图操作步骤:
天山网讯(记者 米日古力·纳斯尔报道) 记者从自治区税务局获悉:目前,我区各级税务机关正常出口退税平均办理时间不到2.5天,远低于税务总局规定时限,纳税信用等级高的重点出口企业基本实现“当日办”。
“我们公司凭借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a级,于今年1月18日提交申请,1月20日即获得85万元退税,大大减少了企业的出口成本,帮助企业扩大了生产规模,提高了国际竞争力。”2月14日,新疆升晟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叶巍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自治区税务局对出口退税系统进行了整合升级,优化完善出口企业端系统功能及新疆电子税务局等便利化办税渠道,进一步便利出口企业办理申报,持续压减出口退税办理时限,更高效率支持外贸出口。
自治区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副处长赵莉介绍说,自治区税务局通过大力推行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提升了申报质量,提高了退税效率。目前,全区使用无纸化方式申报出口退税的企业占出口企业总数比例达94%,减轻了出口企业申报负担,提升了出口退税申报效率。
同时,自治区税务局通过大力推广实施综合保税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帮助企业进一步适应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目前,乌鲁木齐、喀什、阿拉山口、霍尔果斯4个综合保税区已全面实施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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