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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个消费税的纳税环节(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1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纳税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各个消费税的纳税环节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各个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第1篇】各个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消费税是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该税种只与特定行业、特定产品相关,平时一般的财务人员也很少接触到,所以大家对消费税的了解也是浅尝辄止,毕竟工作上很少用得到,但本着艺多不压身的原则,也说不定以后万一从事有消费税业务的工作呢,还是增强知识储备的好,对于财会人员,相对其他行业来说,真正的是学无止境,今天就简单聊聊消费税的纳税环节吧

简单说来,消费税有6个纳税环节,真不少

一、生产环节

消费税虽然纳税环节不少,但是最常见、最基本的纳税环节还是生产环节,准确的说,是生产销售环节,通俗的讲,就是消费品出厂环节,比如茅台酒厂的飞天茅台卖给一级销售商了,酒厂就得缴纳白酒消费税,接下来,销售商再卖给购买者,那就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了,虽然零售价格相比出厂价格可能翻了几番

二、委托加工环节

要注意的是,委托加工环节,纳税人是委托方,但是由受托方代收代缴,除非受托方是个体工商户。

据说,一些大的酒厂会委托小酒厂(非个体户)生产白酒,大酒厂收回后贴标再卖给经销商,这样的话,大酒厂在收回委托加工品时,小酒厂就得代收代缴消费税,大酒厂再卖给经销商时,价格高于小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的价格,差额缴纳消费税,不高于小酒厂代收代缴消费税价格,不再缴纳消费税。

财法【2012】8号文这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第51号)第七条第二款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现将这一规定的含义解释如下:

委托方将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不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为直接出售,不再缴纳消费税;

委托方以高于受托方的计税价格出售的,不属于直接出售,需按照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在计税时准予扣除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本规定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这个文件的出台,用意很明确,因为大酒厂的销售价格往往高于小酒厂的价格,这样可以降低大酒厂的避税空间,当然了,对于其他消费品也是如此。

酒窖

三、移送使用环节

再拿酒厂说事吧,酒厂生产的酒,有的时候不一定全部出厂销售了,可能用于招待了,这就叫非应税环节,那么用于招待的这部分酒,也得缴纳消费税,计税价格和出厂价格应该一致

当然了,具体招待用了多少酒,这个外人是很难查清的,但不管咋说,自产消费品用于招待,肯定要缴纳消费税的

四、报关进口环节

这个终于不用举白酒的例子了,基本没听说进口白酒的事情,似乎白酒是中国人的独爱,没听说哪个国家经常喝白酒,中国出口的酒在国外为啥便宜,因为出口环节退了大量的增值税、消费税,基本上以远低于国内出厂价的价格打入国外市场,即便如此,国外消费的中国白酒也不多,都是华人在消费,但他们有福了,几百元就喝飞天茅台

扯得有点远,聊进口消费税,咋聊到出口茅台了,好了,书归正传,目前,进口的消费品中,小轿车还是占了很大比例的,小轿车进口除了关税、增值税外,消费税也是必不可少的。

五、批发环节

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我的税法储备里只有卷烟批发应该缴纳。

卷烟批发环节缴纳消费税,搞清楚什么是批发环节很重要,a与b都是批发商,b从a拿货,a无需缴纳批发环节消费税,c是零售商,则无论是a卖给c,还是b卖给c,销售商都得缴纳消费税

出台这项政策,主要还是倡导禁烟,毕竟吸烟有害健康,但是烟民们真的没见少多少

六、零售环节

谈到零售环节消费税,最典型还是金银首饰了,当然了铂金、钻石及钻石饰品也是零售环节交税。

此外,最新的政策就是超豪华小轿车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当然了,买得起超豪华小轿车,谁在乎这点税钱吗?当然了纳税人是卖车的,可卖车的交的消费税不还得买车的承担吗?

要注意的是,同样是流通环节加征消费税,卷烟是批发环节加征,而且是复合计税,超豪华小轿车是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是单一计税。

【第2篇】白酒消费税的纳税环节

继续来看看白酒的税收

一、增值税

2023年贵州茅台 茅台酒销量34,312.53吨,销售收入8,4948.283,093.60万元,系列酒销量 29,743.35吨,销售收入 999,106.31万元

2023年贵州茅台从上游采购,材料成本44亿,由上游支付的增值税为44*13%=5.7亿

2023年白酒不含增值税收入948.2亿,增值税总计948.2亿*13%=123.3亿

需要贵州茅台缴纳的增值税金额为123.3-5.7=117.6亿。

二、税金及其附加包括消费税、城建,教育及地方教育三大附税,其其他渣渣。

白酒消费税=12%*销售额(60%*20%=12%)+1元/l

1吨茅台约2124瓶500ml,2023年销售共计约64005.88吨,那么消费税的从量税为64055.88*2124*0.5=6.8亿

2023年共计销售收入为948.2亿,消费税的从价税为948.2*12%=113.8亿;

消费税共计约120.6亿

三大附加税=12%*(增值税+消费税)=12%*(123.3+120.6)=29.3亿

故而税金及三大附加税合计149.3亿,还有诸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这些渣渣,直接取整,税金及附加合计约150亿。

财报中显示:消费税109.6亿,三大附税(城建,教育费及地方教育费)共计26.9亿(19.4%),其他诸如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环境保护税共计2.4亿。

而应交税费中,应交消费税为44.6亿,即2023年贵州茅台共计应该缴纳消费税为154.2亿

消费税是针对贵州茅台公司本部将酒卖给茅台销售公司时征收的,和销售公司对外销售多少无关,若销售公司的酒没有完全卖完,那么合并报表时,不确认相关利润及所得税,而是通过递延所得税资产科目记录。

贵州茅台2023年白酒销售额为948.2亿,这个口径是销售公司对外销售金额金额,

而消费税差额33.6亿可能是这两者之间差额所致。

三、企业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当期所得税+递延所得税费用+以前年度所得税调整

当期所得税当期所得税=(税前利润+所得税调整额+境外应得弥补境内亏损-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所得税税率,

税前利润为662亿,2023年无所得税调整等项目,当期所得税为662*25%=165.5亿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为为1.2亿,共计缴纳166.7亿。

【第3篇】钻石是不是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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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以及销售规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人,其应纳消费税由受托方(受托方为个人除外)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范围和税目,以及征收和不征收的项目。

1、烟

(1)缴纳:白包、手工和“计划外”卷烟、烟丝、雪茄烟

(2)不缴纳:烟叶

2、酒

(1)缴纳:啤酒屋自酿(自产)啤酒、果啤;配制酒、葡萄酒

(2)不缴纳:料酒、酒精

3、高档化妆品

不缴纳: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洗发液、沐浴液等(“不属于”)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纯金银、镶嵌首饰;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1)不缴纳:体育用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属于”)

6、成品油

(1)缴纳:

① 汽油(包括甲醇、乙醇汽油);

② 柴油;

③ 石脑油;

④ 溶剂油(包括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

⑤ 润滑油(包括矿物、植物、动物性润滑油、合成和混合型润滑油、润滑脂);

⑥ 燃料油

(2)不缴纳:

① 变压器油、导热油、绝缘油类(“不属于”);

② 航空煤油暂不征收;

③ 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税;

④ 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7、小汽车

(1)缴纳: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

(2)不缴纳: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

8、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及以上的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缴纳:高尔夫球、球杆(包括杆头、杆身、握把)、球包(袋)

(2)不缴纳:高尔夫球帽、高尔夫车(“不属于”)

10、高档手表:不含税价每只1万元及以上

11、游艇

(1)缴纳:机动艇

(2)不缴纳:无动力艇和帆艇(“不属于”)

12、木质一次性筷子

(1)缴纳:未经打磨、倒角的木质一次性筷子

(2)不缴纳:反复利用的木质筷子;竹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

13、实木地板:实木、实木指接、实木复合地板;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实木素板

14、电池

(1)缴纳:原电池

(2)不缴纳: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税

15、涂料

(1)不缴纳:施工状态voc含量低于420g/l的涂料免税

三、征税环节总结如下

1、卷烟:双环节征收,

(1)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2)批发环节。

2、超豪华小汽车:双环节征收,

(1)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2)零售环节。

3、金、银、铂金、钻石首饰:零售环节征收。

4、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均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第4篇】什么是消费税纳税人

答: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金银首饰消费税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税发〔1994〕267号)规定:“三、纳税地点

固定业户到外县(市)临时销售金银首饰,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其机构所在地向主管税务局申报纳税。未持有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局核发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销售地主管税务局一律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其在销售地发生的销售额,回机构所在地后仍应按规定申报纳税,在销售地缴纳的消费税款不得从应纳税额中扣减。”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1号令)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三、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环节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1994]095号)第八条规定:“纳税人应向其核算地主管国家税务局申报纳税。”

【第5篇】消费税的纳税人

1.(单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增值税的是( )。

a.行政单位收取的符合条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b.单位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提供取得工资的服务

c.个体工商户为聘用的员工提供服务

d.甲运输公司无偿向乙企业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2.(单选题)某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23年10月销售自产货物取得含税收入103000元,销售自己使用过2年的设备一台,取得含税收入80000元,当月购入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8000元,增值税税额1280元,则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 )元。

a.4050.10

b.3273.4

c.3000

d.4553.40

3.(多选题)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交通运输服务”的有( )。

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

b.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c.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d.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

a.委托加工白酒的酒厂

b.进口葡萄酒的贸易商

c.商场销售果酒

d.生产白酒厂商

5.(判断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

解析:

1. 正确答案:d

考点:增值税税征税范围

解析:选项abc: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缴纳增值税;选项d:属于视同销售服务的行为,应征收增值税。

2.正确答案:d

考点:增值税的计算

解析:该企业当月应缴纳增值税=103000÷(1+3%)×3%+80000÷(1+3%)×2%=4553.40(元)。

3. 正确答案:abcd

考点:交通运输服务

解析:选项a: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选项b: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属于水路运输服务;选项c: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属于航空运输服务;选项d: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4. 正确答案:abd

考点:消费税纳税人

解析: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5. 正确答案:√

考点: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解析:无。

【第6篇】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

增值税与消费税——两者的区别

一 、增值税:价外税(不含增值税的价格);

消费税:价内税(含消费税的价格);

二 、增值税:多环节征税(生产、批发、零售、进口);

消费税:单一环节征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

【提示】卷烟、超豪华小汽车除外。

【提示】根据财税〔2016〕129号文件,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税率为10%。(2023年教材暂未收录)

三 、增值税:从价计征;

消费税: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四 、应纳税额的计算

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因人而异

(1)一般纳税人——抵扣方法+简易方法

抵扣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①销项税额——数额+时间的确认(交多少、何时交)

②进项税额(抵扣与进项税额转出)

第一、可以抵扣的:

凭票抵扣;

计算抵扣;

不动产分期抵扣。

第二、不可以抵扣的:

范围;

进项税额转出;

【知识点】凭票抵扣与计算抵扣转出额计算的不同。

简易计税方法:

①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情形;

②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下,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③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

(2)小规模纳税人——简易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

【知识点1】销售额的核定(不含税)

【知识点2】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3)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结合关税

①关税完税价格的确定

②进口应税消费品(如小汽车)自用应纳税额的计算——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车辆购置税

(4)出口退税

既免又退

(1)适用的范围

(2)退税额的计算

①生产企业——免抵退

②外贸企业——免退税

【知识点】购进应税原材料与购进免税原材料生产货物出口,在计算退税额上的区别:

一是进项税额转出额的计算;

二是名义退税额的计算。

消费税——三个纳税环节+三种计税方法

(1)纳税环节—生产销售环节、委托加工环节、进口环节;

(2)三种计税方法——(因物而异)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易错点】

当应税消费品采用从价计征时,计算增值税与消费税的税基是相同的,即一价两税(烟丝、雪茄烟、高档化妆品、小汽车、实木地板、高尔夫球及球具等);

当应税消费品采用复合计征时,两税的税基是不同的,计算增值税时只是从价计征,计算消费税时则是复合计征(卷烟、白酒)。

(3)外购、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税额抵扣

a、适用的范围——8类消费品(临考前记忆)

b、计算

【第7篇】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

一、企业所得税

(一)《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1、第一条

除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另有规定外,企业销售收入的确认,必须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1)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2)符合上款收入确认条件,采取下列商品销售方式的,应按以下规定确认收入实现时间: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4)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5)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在商品价格上给予的价格扣除属于商业折扣,商品销售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第二条

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四)下列提供劳务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规定确认收入:

1.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2.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软件费。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应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4.服务费。包含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在提供服务的期间分期确认收入。

5.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预收的款项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分别确认收入。

6.会员费。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只允许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在取得该会员费时确认收入。申请入会或加入会员后,会员在会员期内不再付费就可得到各种服务或商品,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该会员费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7.特许权费。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8.劳务费。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的劳务收取的劳务费,在相关劳务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

二、增值税

(一)《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二)进口货物,为报关进口的当天。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

(1)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纳税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的,为金融商品所有权转移的当天。

(4)纳税人发生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5)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三)《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三十三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下列规定确定:

(1)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视同发生应税交易,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视同发生应税交易完成的当天。

(3)进口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三、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5)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第六项所称每次,分别按照下列方法确定:

(1)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2)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3)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支付利息、股息、红利时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4)偶然所得,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四、消费税

(一)《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条例第四条的规定,分列如下:(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的,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别为:1. 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2.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3.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4.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二)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移送使用的当天。(三)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四)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二)《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六条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以下规定确定:

(一)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向委托方交货的当天。

(三)未对外销售,自用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货物的当天。

(四)进口应税消费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进入关境的当天。

五、契税

(一)《契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

(二)《契税法》(草案)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六、土地增值税

(一)《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自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向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在税务机关核定的期限内缴纳土地增值税。

(二)《土地增值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

土地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房地产转移合同签订的当日。

七、耕地占用税

《耕地占用税法》第十条

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办理占用耕地手续的书面通知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申报缴纳耕地占用税。

八、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法》第十二条

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购置应税车辆的当日。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

九、房产税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

1、第十九条

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纳税人自建的房屋,自建成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征收房产税。纳税人在办理验收手续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新建房屋,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2、第二十一条

关于基建工地的临时性房屋,应否征收房产税?

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基建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是,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收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产税。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 第二条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 (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

十、车船税

《车船税法》第八条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十一、船舶吨税

《船舶吨税法》第八条

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入港口的当日。应税船舶在吨税执照期满后尚未离开港口的,应当申领新的吨税执照,自上一次执照期满的次日起续缴吨税。

十二、烟叶税

《烟叶税法》第八条

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日。

十三、资源税

《资源税法》第十条

纳税人销售应税产品,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日;自用应税产品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应税产品的当日。

十四、环境保护税

《环境保护税法》第十六条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排放应税污染物的当日。

十五、印花税

《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四条

印花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证券交易印花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证券交易完成的当日。

十六、城镇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3]89号)第二条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第二条

关于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十七、城市建设维护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征求意见稿)第十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当日。城市维护建设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当日。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法(草案)》

1、第七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致,分别与增值税、消费税同时缴纳。

2、第八条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扣缴义务人为负有增值税、消费税扣缴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在扣缴增值税、消费税的同时扣缴城市维护建设税。

十八、土地增值税

《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纳税人应按照下列程序办理纳税手续:

(一)纳税人应在转让房地产合同签订后的七日内,到房地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并向税务机关提交房屋及建筑物产权、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转让、房产买卖合同,房地产评估报告及其他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资料。纳税人因经常发生房地产转让而难以在每次转让后申报的,经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以定期进行纳税申报,具体期限由税务机关根据情况确定。

【第8篇】第三章消费税——背记之纳税义务人与税目、税率

#税务师考试##税1背记知识点#

一、纳税义务人及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以及销售规定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二)扣缴义务人

(1)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为消费税纳税人,其应纳消费税由受托方(受托方为个人除外)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2)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进口环节消费税,购买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个人作为纳税义务人,电子商务企业、电子商务交易平台企业或物流企业可作为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范围和税目,以及征收和不征收的项目。

1、烟

(1)缴纳:白包、手工和“计划外”卷烟、烟丝、雪茄烟

(2)不缴纳:烟叶

2、酒

(1)缴纳:啤酒屋自酿(自产)啤酒、果啤;配制酒、葡萄酒

(2)不缴纳:料酒、酒精

3、高档化妆品

不缴纳:舞台、戏剧、影视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油彩(“不属于”);洗发液、沐浴液等(“不属于”)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纯金银、镶嵌首饰;经采掘、打磨、加工的各种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1)不缴纳:体育用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属于”)

6、成品油

(1)缴纳:

① 汽油(包括甲醇、乙醇汽油);

② 柴油;

③ 石脑油;

④ 溶剂油(包括橡胶填充油、溶剂油原料);

⑤ 润滑油(包括矿物、植物、动物性润滑油、合成和混合型润滑油、润滑脂);

⑥ 燃料油

(2)不缴纳:

① 变压器油、导热油、绝缘油类(“不属于”);

② 航空煤油暂不征收;

③ 符合条件的纯生物柴油免税;

④ 对成品油生产企业在生产成品油过程中,作为燃料、动力及原料消耗掉的自产成品油,免征消费税

7、小汽车

(1)缴纳:乘用车、中轻型商用客车、超豪华小汽车

(2)不缴纳:电动汽车、沙滩车、雪地车、卡丁车、高尔夫车(“不属于”)

8、摩托车:气缸容量250毫升及以上的

9、高尔夫球及球具

(1)缴纳:高尔夫球、球杆(包括杆头、杆身、握把)、球包(袋)

(2)不缴纳:高尔夫球帽、高尔夫车(“不属于”)

10、高档手表:不含税价每只1万元及以上

11、游艇

(1)缴纳:机动艇

(2)不缴纳:无动力艇和帆艇(“不属于”)

12、木质一次性筷子

(1)缴纳:未经打磨、倒角的木质一次性筷子

(2)不缴纳:反复利用的木质筷子;竹制一次性筷子(“不属于”)

13、实木地板:实木、实木指接、实木复合地板;实木装饰板、未经涂饰的实木素板

14、电池

(1)缴纳:原电池

(2)不缴纳:无汞原电池、镍氢蓄电池、锂原电池、锂离子蓄电池、太阳能电池、燃料电池、全钒液流电池免税

15、涂料

(1)不缴纳:施工状态voc含量低于420g/l的涂料免税

三、征税环节总结如下

1、卷烟:双环节征收,

(1)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2)批发环节。

2、超豪华小汽车:双环节征收,

(1)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

(2)零售环节。

3、金、银、铂金、钻石首饰:零售环节征收。

4、除上述以外的其他应税消费品均在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节征收

【第9篇】消费税的纳税时间

1.(单选题)某卷烟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3年8月,收回委托乙企业加工的100标准箱甲类卷烟,已知该卷烟生产企业提供不含税价款为100万元的原材料,同时支付不含税加工费20万元,乙企业无同类卷烟的销售价格,则乙企业当月应代收代缴消费税( )万元。(甲类卷烟消费税税率为56%加150元/箱)

a.156.14

b.155.58

c.35.25

d.38.75

2.(单选题)某日化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月将自产的100件高档化妆品无偿赠送给消费者,每件高档化妆品的生产成本为50元。已知,消费税税率为15%,成本利润率为5%,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的销售价格。有关该日化厂当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下列计算列式正确的是( )。

a.50×100×15%

b.50×100×(1+5%)×15%

c.50×100×(1+5%)÷(1+15%)×15%

d.50×100×(1+5%)÷(1-15%)×15%

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b.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货款的当天

c.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d.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消费税纳税地点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b.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

c.纳税人到外县销售自产应税消费品的,于应税消费品销售后,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判断题)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需要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

解析:

1. 正确答案:a

考点:消费税的计算

解析:乙企业应代收代缴消费税=(100+20+100×150/10000)/(1-56%)×56%+100×150/10000=156.14(万元)。

2.正确答案:d

考点:消费税的计算

解析: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用于赠送,且没有同类高档化妆品的销售价格,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消费税。高档化妆品属于从价定率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3. 正确答案:acd

考点: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解析:选项b: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

4. 正确答案:acd

考点:消费税纳税地点

解析: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向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解缴消费税税款。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 正确答案:×

考点:消费

解析:每辆零售价格130万元(不含增值税)及以上的乘用车和中轻型商用客车需要在零售环节加征一道消费税。

【第10篇】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税

小规模纳税人需要缴纳的基本税种: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税率为3%。

2城建税(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适用税率,这里的适用税指纳税人所在地市区的税率为7%,在县城、镇、大中型工矿企业不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3教育附加费(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3%。

4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1%。

5水利建设基金(增值税+消费税)纳税额*1%。

6企业所得税(利润总额*5%)。

7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一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税率。

小规模企业每月做账及其报税流程

财会人员应该了解工作流程,更应该了解相关的财务软件,稍有规模或管理水平高一点的企业均采信息化管理,应该知道如何使用软件和如何设置,只要凭证制作正确,其余一切由计算机完成:凭证-汇总-明细账-总账-各种报表等。首先来了解财务流程是非常有必要的。

1、根据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记账凭证。

2、根据收付记账凭证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3、根据记账凭证登记明细分类账。

4、根据记账凭证汇总、编制科目汇总表。

5、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账。

6、期末,根据总账和明细分类账编制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如果企业的规模小,业务量不多,可以不设置明细分类账,直接将逐笔业务登记总账。实际会计实务要求会计人员每发生一笔业务就要登记入明细分类账中。而总账中的数额是直接将科目汇总表的数额抄过去。企业可以根据业务量每隔五天,十天,十五天,或是一个月编制一次科目汇总表。如果业务相当大。也可以一天一编的。

本文来源于法援网(www.fayuan.cn)

【第11篇】消费税的纳税人是

导读:从价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消费税的计算是很多会计新手都十分感兴趣的话题,为了帮助大家能够更加清晰的理解,小编在下文中罗列出了一部分相关资料,希望大家能够通过阅读会计学堂的整理得到启发。

从价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

答:从价计征公式: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

从量计征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复合计征公式:应纳税额=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消费税税率+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计税方法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怎样计算消费税税额?

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进口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1-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纳消费税额

一、消费税是'价内'税. 某应税产品售价为117元(含增值税),消费税税率为10%. 应纳消费税税额=117/1.17*10%=10元.增值税和消费税最大的区别是增值税是价外税,消费税是价内税.本例中销售收入只有100元(117/1.17).消费税是用100元*税率计算的.

二、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规定:条例第六条所称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

综上所述,大家看完了从价消费税计算公式是什么的介绍,不知道对这个问题消化吸收了多少

【第12篇】消费税纳税环节包括

在我国的税种里面,消费税是仅次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的税种,它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消费税法,那就是消费税是对某些高消费产品或污染环境的商品额外征收的一道税,这样做的目地就是为了调节消费和保护环境。

从这里看,消费税也可以称为奢侈品税。下面虎虎就和大家好好的分析一下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以及具体的15个税目。对具体的详细内容,有兴趣的也可以直接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内容都是出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消费税的15个税目‍

1、烟

烟的下面还有三个子项,即卷烟、雪茄烟和烟丝。需要注意的是,烟叶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说实话现在烟的消费税税率还是很高的,再加上增值税,烟售价里面有一大半都是为国家税收为贡献了。

例如,甲类卷烟的从价税率是56%,另外还有0.003元/支的从量定额消费税。

2、酒

酒的下面可以分为,白酒、黄酒、啤酒以及其他酒。

其实酒和烟的情况也是差不多的,你喝酒就需要为国家的税收事业做贡献。另外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啤酒里面,也按照价格分为了甲乙两类。

例如:甲类啤酒的消费税税率是250元/吨,而乙类啤酒的消费税税率是220元/吨。

3、鞭炮和焰火

这个项目里面,需要我们注意就是,体育上用的发令纸和鞭炮药引线,免征收消费税。而鞭炮和烟火消费税的税率是15%。

4、化妆品

这里面的所说的化妆品,主要是指高档化妆品。而不包括舞台、戏剧、影视演员化妆用的上妆油、卸妆油和油彩。

例如,只有化妆品的价格超过10元/毫升(克)或15元/片(张)的时候,才需要缴纳消费税。

5、成品油

成品油主要包括汽油、柴油、石脑油、溶剂油、润滑油和燃料油等。需要注意的是航空煤油,暂缓征收。什么意思呢?就是航空煤油本来属于征收范围之内,为了支持航空行业的发展,现在先不收了。

6、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这里面主要包括金银首饰、铂金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如黄金项链、钻戒)等。

在这里面我们需要注意的就是,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消费税的征收分为两类。黄金项链、钻戒等是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而珍珠、琥珀、珊瑚等是在生产环节征收10%的消费税。

7、高尔夫球及球具

这里面包括高尔夫球、高尔夫球杆的杆头、高尔夫球杆及高尔夫球包(袋)、杆身和

握把。高尔夫球及球具的消费税税率是10%。

8、高档手表

这里面就是对价格超过1万元的高档手表,征收20%的增值税。

这是也是告诉我们,你既然选择社奢华的生活,就需要为此额外支付成本。我们没有钱,千万不要打肿脸充胖子。

9、游艇

对于游艇而言,判断标准就是它的长度。这里规定,对长度大于8米(含)小于90米(含)的游艇征收10%的消费税。

当然,这里的游艇肯定是私人游艇。说实话买起游艇的,这个钱还是出的起的。

10、木制一次性筷子

这里面包括各种规格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和未经倒角、打磨的木制一次性筷子。木制一次性筷子的税率是5%。

说实话为了保护环境,我们还是少用木质一次性筷子为好。

11、实木地板

需要注意未涂饰的白坯板、素板以及漆饰地板,都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实木地板的消费税税率是5%。

实木地板还是很消耗木材的,所以对于实木地板征税也是出于保护环境的目地。

12、摩托车

对于摩托车而言只有气缸容量大于等于250毫升的时候,才需要征收消费税。而具体的税率也是气缸容量有直接的关系。

13、小汽车

对于小汽车而言,座位数量不同征收的消费税也是有很大的差别。

这里面需特别注意就是,电动汽车、沙滩车卡丁车、高尔夫车等并不征收消费税。同时对于售价大于等于130万元的超豪华小汽车,还需要在零售环节加征10%的消费税。

14、电池

这里面主要包括原电池、燃料电池和其他电池。消费税的税率是4%。

需要注意的是,从2023年1月1日开始,才对铅蓄电池按4%税率征收消费税。而在2023年之前,对铅蓄电池并不征收消费税。

15、涂料

对于涂料而言,也不是全征收消费税。只是对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高于420克/升(含)的涂料才征消费税。涂料的消费税税率是4%。而涂料,也是从2023年2月1日才开始征收消费税的。

消费税的征税方式‍

消费税的征收方式主要有三种;即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复合计征。

从量计征其实只有啤酒、黄酒和成品油这三个项目使用。我们可以理解为,这几项消费税的目地就是控制纳税人的使用量。计算公式即: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复合计征就是既有从价计征也要从量计征,它的使用范围也是很小,只有卷烟、白酒项目涉及复合计税。计算公式即: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例如:卷烟批发企业甲2023年4月批发销售卷烟5000箱,其中批发给另一卷烟批发企业4980箱、零售专卖店15箱、个体烟摊5箱。每箱不含税批发价格为13 000元。

由于批发环节不征消费税,甲企业应缴纳消费税就是零售部分的20箱。

所以甲企业应缴纳消费税=(15+5)×13 000×11%+250×20=33600(元)。

从价计征的使用范围最广,种类也是最多。除适用从量计税、复合计税以外的其他项目,都是按照从价税率征收消费税的。从价计征的计算公式即: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征税环节‍

消费税和增值税不同,增值税可以形成抵扣的链条,而消费税主要是单环节征税。具体来看:

生产环节是消费税征收的主要环节,一般而已应税消费品在生产环节征收消费税以后,在零售环节都不会再征税了。当然,在生产环节也会有很多具体的规定,我们需要注意就是消费税的视同销售问题。同时生产应税消费品的缴税依据,并不是生产数量,而是按实际的照销售数量来计算消费税。

委托加工的时候,也是需要交纳消费税的。这里面需要注意的就是,在符合规定的情况的,收回委托加工后再继续生产的时候,也会存在抵扣消费税的问题。这里基本和增值税就差不多了。

进口应税消费品的时候,消费税也是不能少的。这里面,也是导致进口高档消费品价格比国外高企的主要原因。毕竟,高档消费品产的关税本身就不低,再加上增值税、消费税,它的价格能不高吗?

而在批发环节,需要加征消费税的就是烟了。这也是为了控制烟草的消费。在批发环节卷烟的消费税税率统一为11%加0.005元/支(250元/标准箱、1元/标准条)。

消费税也是存在零售环节征收的情况。在零售环节,比较特殊就是金银首饰了。由于金银首饰流通性比较强,所以在生产环节不征收消费税,而是在零售环节征收5%的消费税。

【第13篇】消费税的纳税申报申报资料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关于纳税申报渠道调整的通告

按照四川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建设的工作安排,现将纳税申报渠道调整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一)以下使用纳税申报客户端方式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二)以下使用“天府e税”、“12366手机app”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天府e税”手机app:零申报(专项)、附加税申报(专项)、印花税申报、残保金申报。

“12366纳税服务平台app”: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零申报。

(三)以下使用“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一般纳税人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零申报。

(四)以下使用“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进行的纳税申报事项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消费税申报、企业所得税申报、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财务会计报表报送。

属于上述调整范围的纳税申报事项将在2023年8月1日起停止服务,将全面调整为“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 (网址https://etax.sichuan.chinatax.gov.cn/home/)新的申报模块,请纳税人、缴费人自2023年8月1日起统一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办理纳税申报业务。其他的纳税申报渠道及涉税业务办理渠道保持不变。

二、注意事项

(一)主管税务机关将会以网页、微信、微博、电话、短信、qq群等方式通知纳税人、缴费人。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关注主管税务机关推送的相关信息。

(二)主管税务机关将在7月27日至7月31日通过视频培训、现场培训等方式对新的申报模块进行操作培训,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积极参与,提前熟悉新申报模块的系统操作。

(三)为避免办税大厅拥堵,请纳税人、缴费人尽量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申报模块办理纳税申报业务。

(四)本次纳税申报渠道调整事项,如有疑问,请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或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咨询。

(五)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遇到的操作类问题,请通过在线咨询渠道(“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电子税务局”的“办税咨询”模块)或拨打400-7112366进行咨询。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2023年7月25日

来源:四川税务

【第14篇】美国消费税纳税人

在美国购物消费,最终所花费的价格和购买时标签上所标注的价格是并不一样的,这是因为在美国各地消费时,会根据不同地点的消费税税率收取消费税,一起来了解一下2023年最新的美国各州消费税情况!

美国消费税

我们平时购物结账时所支付的税费通常为综合消费税,即combined sales tax,这是由每个州固定的州消费税(state sales tax) + 不同地区的地方消费税 (local sales tax)而组成,这也就造成了即使在同一个州里面不同地区的消费税不同的情况。另外,有很多州的州消费税并不高,但是地方消费税极高,所以综合消费税也飙升。比如说像是加州,虽然州消费税排名全美第一高达7.25%,但是在综合了地方消费税之后,综合消费税就仅排名第9了。

2021最新美国各州消费税

州消费税

平均地方消费税

综合消费税

综合消费税排名

tennessee

7.00%

2.55%

9.55%

1

louisiana

4.45%

5.07%

9.52%

2

arkansas

6.50%

3.01%

9.51%

3

washington

6.50%

2.73%

9.23%

4

alabama

4.00%

5.22%

9.22%

5

oklahoma

4.50%

4.45%

8.95%

6

illinois

6.25%

2.57%

8.82%

7

kansas

6.50%

2.19%

8.69%

8

california

7.25%

1.43%

8.68%

9

new york

4.00%

4.52%

8.52%

10

arizona

5.60%

2.80%

8.40%

11

missouri

4.225%

4.03%

8.25%

12

nevada

6.85%

1.38%

8.23%

13

texas

6.25%

1.94%

8.19%

14

new mexico

5.125%

2.71%

7.83%

15

colorado

2.90%

4.82%

7.72%

16

minnesota

6.875%

0.59%

7.46%

17

south carolina

6.00%

1.46%

7.46%

18

georgia

4.00%

3.32%

7.32%

19

ohio

5.75%

1.48%

7.23%

20

utah

6.10%

1.09%

7.19%

21

florida

6.00%

1.08%

7.08%

22

mississippi

7.00%

0.07%

7.07%

23

indiana

7.00%

0.00%

7.00%

24

rhode island

7.00%

0.00%

7.00%

24

north carolina

4.75%

2.23%

6.98%

26

north dakota

5.00%

1.96%

6.96%

27

iowa

6.00%

0.94%

6.94%

28

nebraska

5.50%

1.44%

6.94%

29

new jersey

6.625%

-0.03%

6.60%

30

west virginia

6.00%

0.50%

6.50%

31

south dakota

4.50%

1.90%

6.40%

32

connecticut

6.35%

0.00%

6.35%

33

pennsylvania

6.00%

0.34%

6.34%

34

massachusetts

6.25%

0.00%

6.25%

35

vermont

6.00%

0.24%

6.24%

36

idaho

6.00%

0.03%

6.03%

37

d.c.

6.00%

0.00%

6.00%

38

kentucky

6.00%

0.00%

6.00%

38

maryland

6.00%

0.00%

6.00%

38

michigan

6.00%

0.00%

6.00%

38

virginia

5.30%

0.43%

5.73%

41

maine

5.50%

0.00%

5.50%

42

wisconsin

5.00%

0.43%

5.43%

43

wyoming

4.00%

1.33%

5.33%

44

hawaii

4.00%

0.44%

4.44%

45

alaska

0.00%

1.76%

1.76%

46

delaware

0.00%

0.00%

0.00%

47

oregon

0.00%

0.00%

0.00%

47

montana

0.00%

0.00%

0.00%

47

new hampshire

0.00%

0.00%

0.00%

47

在美国的各州中,免税州分为5个(阿拉斯加免州消费税,部分地区收取地方消费税)

俄勒冈州 oregon

特拉华州 delaware

蒙大拿州 montana

新罕布夏州 new hampshire

阿拉斯加州 alaska (部分)

删除 link 注释 小图

图片来自于@ ,版权属于原作者

由此可见,田纳西州虽然州消费税不算高,但是平均的地方消费税加上以后,综合消费税居然跃居全美第一名!

小总结

美国各州的消费税结构也并不相同,比如德州购买生肉蔬菜等等都是不收取消费税的,日常的生活开支也能节省不少!

【第15篇】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货款结算方式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

按合同规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预收货款方式

货物发出的当天

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

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其他收款方式

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移送使用的当天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纳税人提货的当天

进口应税消费品

报关进口的当天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规定的是( )。

a.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为取得进口货物的当天

b.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c.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为支付加工费的当天

d.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答案】b

二、纳税地点

应税行为

纳税地点

1.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

机构所在地纳税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2.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受托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特殊: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进口应税消费品

由进口人或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纳税

4.纳税人到外县销售或委托外县代销自产消费品

销售后,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纳税

5.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但在同一省的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审批同意,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例题1·多选题】甲企业从境外进口一批化妆品,下列关于该业务缴纳消费税表述中正确的有( )。(2023年)

a.甲企业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b.甲企业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c.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应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

d.甲企业使用该进口已税化妆品生产化妆品准许扣除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abd

【解析】选项c,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例题2·计算问答题】某礼花厂2023年1月发生以下业务: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鞭炮的金额为12000元,当月购进已税鞭炮300箱,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每箱购进金额为300元。月末库存外购已税鞭炮的金额为8000元。其余为当月生产领用。

(2)当月生产甲鞭炮120箱,销售给a商贸公司100箱,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00元;其余20箱通过该企业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每箱不含税销售价格为850元。

(3)当月生产乙鞭炮500箱,销售给b商贸公司250箱,每箱销售价格为1100元;将200箱用于换取火药厂的火药,双方按易货价格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剩余的50箱作为福利发给职工。

其他相关资料:乙鞭炮最高销售价格与平均价格均为1100元/箱,上述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均已经过认证;鞭炮的消费税税率为15%。(2023年节选)

问题:计算礼花厂当月实际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案及解析】

(1)当月允许扣除的已经纳消费税=(12000+300×300-8000)×15%=14100(元)

(2)销售给a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800×100×15%=80000×15%=12000(元)

门市部销售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850×20×15%=17000×15%=2550(元)

(3)销售给b商贸公司鞭炮应缴纳的消费税=1100×250×15%=275000×15%=41250(元)

用鞭炮换取原材料应缴纳的消费税=1100×200×15%=220000×15%=33000(元)

将鞭炮作为福利发放应缴纳的消费税=1100×50×15%=55000×15%=8250(元)

(4)当月实际应缴纳消费税=12000+41250+2550+33000+8250-14100=82950(元)。

三、综合应用实例

【例题·计算问答题】2023年6月,某卷烟厂(一般纳税人)委托某烟丝加工厂(小规模纳税人)加工一批烟丝,卷烟厂提供的烟叶在委托加工合同上注明成本8万元。烟丝加工完,卷烟厂提货时,加工厂收取加工费,开具的普通发票上注明金额1.272万元,并代收代缴了烟丝的消费税。卷烟厂将这批加工收回的烟丝50%对外直接销售,取得不含税收入6.5万元(改7万元);另50%当月全部用于生产卷烟。本月销售卷烟40标准箱,取得不含税收入60万元

要求:

(1)计算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税率:烟丝的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每标准箱150元,比例税率:每标准条对外调拨价格在70元以下的为36%,70元以上的为56%。)

【答案及解析】

(1)受托方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8+1.272÷(1+3%)]÷(1-30%)×30%=3.96(万元)

(2)卷烟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①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直接对外销售应纳消费税=7×30%-3.96×50%=0.12(万元)

②销售卷烟应缴纳消费税:

因为:600000÷(40×250)=60元/条<70元/条,所以:适用36%的比例税率

第一,卷烟应纳的从量消费税=40×150÷10000=0.6(万元)

第二,卷烟应纳的从价消费税=60×36%=21.6(万元)

销售卷烟应纳消费税=0.6+21.6-3.96×50%=20.22(万元)

③应纳消费税=0.12+20.22=20.34(万元)。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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