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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退税到账时间(1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5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税收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税收退税到账时间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税收退税到账时间

【第1篇】税收退税到账时间

你们的个税汇算清缴退税到账了吗?个税退税一般几天能到账,我的怎么十多天了还在审批中?

你们审核的时间一般是几天?是不是没有问题的都很快退下来了?有种不好的预感,难道我的退税审核会不成功?是我的退税申请有问题吗?

总体感觉今年税务机关的审核时间比较长,网上也看到了一些网友说退税申请到现在还没有审批完,依然在税务审核中。。。。。

我是3月6号申请的个税汇算清缴,同时申请退个税360元。由于去年考了一个证书,新增加了一项个税专项附加扣除3600元,平常我没有其他收入,每个月预扣预缴数额就是我实际应该缴纳的税金,所以今年才可以申请退税360元,之前几年也没有税可以退的。第一年就被我遇到了审批时间长的时候?

你们往年退税都是这么长时间吗?还是去年大家都有经济都比较紧张,税收也紧张了?税务机关审核也更加仔细更加严格了?也在网上看到一些朋友退税审核不通过的,我这种情况是不是也很有可能不成功?

有了解的朋友可以帮忙解答的吗?第一年申请退税没有经验,欢迎答疑解惑!!感谢!!

【第2篇】机械出口退税收汇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有关问题的公告》,贵公司出口后,一笔贷款无法收汇,如果属于出口货物因下列原因导致不能收汇的,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即出口之日的次年4月15日前,遇假日顺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1)因国外商品市场行情变动的,提供有关商会出具的证明或有关交易所行情报价资料。

(2)因出口商品质量原因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无法提供进口国商检机构证明的,提供进口商的检验报告、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

(3)因动物及鲜活产品变质、腐烂、非正常死亡或损耗的,提供进口商的有关函件和进口国商检机构的证明;由于客观原因确实无法提供商检证明的,提供进口商有关函件、相关证明材料和出口单位书面保证函。

(4)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5)因进口商破产、关闭、解散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的报道材料或中国驻进口国使领馆商务处出具的证明。

(6)因进口国货币汇率变动的,提供报刊等新闻媒体刊登或外汇局公布的汇率资料。

(7)因溢短装的,提供提单或其他正式货运单证等商业单证。

(8)因出口合同约定全部收汇最终日期在申报退(免)税截止期限以后的,提供出口合同。原因代码:08。

(9)因其他原因的,提供主管税务机关认可的有效凭证。

如果不属于上述原因出口未收汇,您公司该笔未收汇业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填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须在申报表上写免税销售额,填写在附表一免税项目“开具其他发票”处。企业出口免税不需要通过退税申报系统录入数据,不向税务机关报送《免税出口货物劳务明细表》及其电子数据,出口货物报关单、合法有效的进货凭证等资料留存企业备查,应按出口日期装订成册。

【第3篇】退税收入账务处理

一品税悦的第147篇原创文章

内容:围绕财税知识,与您聊聊工作中的困扰与收获,与您共成长。

关于退税,财税群里的小伙伴最关心下面2个问题,一起来看看:

一、关于增值税“留抵退税”

最新政策: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文件第一条规定: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具体可参考:实用 | “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表单填报示例”及税务总局解读2023年留抵退税新政七个问题!

那对于企业取得的留抵退税怎么做账呢?财政部对于会计处理没有规定,但是税务总局对税务方面却有规定,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可以借鉴税务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因此,对于企业取得的留抵退税,错误的账务处理为: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或在其他收益

【正确的会计处理】

收到留抵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why?原因在于留抵退税退的是企业的进项税额,企业申请留抵退税,退的是国家白白给你的补助吗?不是,其实是企业自己留存的进项税额。

企业申请了留抵退税,对应的城建税怎么计算?

可搜索:四个案例详解:收到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如何计算?

二、关于“六税两费”退税

最新政策:

2023年3月的时候,国家出台了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政策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简称“六税两费”)。政策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而政策3月才出台,1-2月多交的六税两费开始退了,满足条件的纳税人开始陆陆续续从税务局收到了退回的税款。

具体可搜索:有点烧脑!税务总局:11个案例解读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征管新政

企业收到的“六税两费”退税怎么做账呢?

今天早上,看到有财务朋友发来的分录如下:

小编个人理解,这样的处理其实并不妥当。“六税两费”退税这类的税收减免基本都是直接减免的,并不归属政府补助准则规范的范畴,不需要必须按政府补助准则进行核算。核算的时候,从哪里来,还回到哪里去就行。

参考:

对于直接减免的税金,这个回答的意思也是,可以直接冲减税金及附加。

【小编理解的正确的会计处理如下】:

1.收到1、2月份已经计提后直接减免的“六税两费”50%退回的税费,企业直接冲减税金及附加;

2.后期减免的“六税两费”,直接按照实际缴纳的六税两费计提即可。

账务处理案例:企业1月份缴纳城建税

借:税金及附加 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200

贷:银行存款200

4月份收到50%的退税

借:银行存款 100

贷:税金及附加 100

或者:借:税金及附加 -100

或者用下面的分录:

借:税金及附加 -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00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 -100

借:银行存款 100

还有不少财务朋友咨询,企业收到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补贴怎么做分录?

请搜索:关于稳岗补贴的账务处理,做法有四!

注:“一品税悦”公众号所有内容仅供参考学习,非实际办税的依据,具体请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第4篇】出口退税收入确认

先出口退税还是先纳税申报?

答:先纳税申报,再退税申报(免抵退税的计算,要用到申报表的数据 ).

先出口退税预申报,明细申报表确认收入,然后申报增值税,再根据增值税报表填写出口退税系统里的增值税数据.

出口退税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怎么处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和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中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的数据是不同的,两者统计口径不同.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第2条第7项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

所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主表中的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是企业会计记账的出口销售额,包含当期单证信息不齐全的出口销售额.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上的第6栏'免抵退出口货物劳务计税金额' 出现与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差额是正常情况.

二、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你在做凭证时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与退税申报时的数额不一致.这时就要以退税申报系统里的数额为准,看是哪笔销售出了差异,就在下个申报期里进行冲红后再调正.

所以以后做销售和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分录时一定要先做退税申报再做分录

【第5篇】出口退税收汇申报

小伙伴们,注意了!根据《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自6月21日起,纳税人在退(免)税申报期(指当年出口货物应在次年4月份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前进行申报退税)截止之日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应当在申报退(免)税时报送收汇材料。(本文图片以外贸企业为例)

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如何报送收汇材料吧:

01

申报出口退(免)税时,进入“厦门市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或:免抵退税申报)-在线申报-明细数据采集”点击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填写相关信息。

02

点击新建。

03

填写收汇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并增加。

04

出口退(免)税所有申报信息采集完毕后,点击退税申报,生成申报数据,资料上传。

05

在第11项中上传收汇情况举证材料(对于已收汇的出口货物,举证材料为银行收汇凭证或结汇水单等凭证),上传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06

资料上传完成以后即可进行数据自检、正式申报。

以上就是超期申报出口退(免)税时该报送收汇材料的全部操作啦,小伙伴们要记住哦~

【第6篇】退税影响当地的税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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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外地人想要在北京参加车牌摇号无非两种途径,要么通过北京工作居住证,要么通过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因为通过工作居住证获取摇号资格难度较大,所以大多数外地人都会选择通过5年连续社保和个税缴纳证明来参加摇号。

有不少朋友想问:办理了退税会不会影响摇号资格?

如果办理了退税,是非常有可能影响摇号资格的。因为据北京市交通委规定:非北京户籍人员参与购车摇号,需要连续五年(含)以上在北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

其中,“近五年(含)连续在本市缴纳个人所得税”指的是:申请人从申请年的上一年开始往前推算连续五年,每年在京缴纳个人所得税,且纳税额大于零,可以断月,不能断年;如有断年,补缴无效。 如不符合上述规定,则无法继续参与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申请。

重点在于“纳税额大于0,可以断月,不能断年”。税前月薪超过5000元起征点的朋友,每个月工资单上多多少少都会被扣一部分税,少则几十几百,多则上千甚至更高,基本不会“断月”。如果不会“断月”,“断年”又从何而来呢?问题就出在退税上,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平台提醒,根据摇号政策:要求纳税人当年有实际的入库金额,即年度缴税总额-年度退税额>0。

如果在达到个税起征点并且正常缴纳情况下,当年申报个税金额是大于0 的,如果当年个税申报为0或者小于0,那很有可能是因为办理了退税,而办理退税后申报金额小于0就会造成当年个税中断,导致无法参与摇号。

假设小王2023年3月做了2023年度全年的汇算清缴,减去专项附加扣除,国家给他退了1000元的税,但是,2023年1-12月小王缴纳了总共800元的税。这样一来,2023年小王的国库入库金额是800元,出库金额是1000元,实际(净)入库金额为负200元(小于0),这样就会导致无法参与摇号资格!

所以说,想参加北京车牌摇号的朋友,一定要慎重退税!虽然退税是好事,但是如果影响摇号资格就得不偿失了!

不过也有朋友想问:已经办理了退税,而且因为退税导致个税中断无法参与摇号,有什么补救的办法吗?

办法当然是有了,可以通过小豆企服办理单独个税申报申报个税基数不限,只要手机就能操作,当月办理成功后,次月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中查询纳税记录,一年申报一次,申报成功过后每年会有一次纳税记录,非常简单方便!

对于想摇号但是个税不到起征点的,以及办理过退税导致失去摇号资格的,都可以通过单独申报个税进行补救目前北京市2023年度个税办理进度只剩10月、11月了,想要申报个税的朋友一定尽快办理!

【第7篇】出口退税税收优惠风险

一、增值税减免税让企业缴纳更多的税收

国家最近对小微企业让利力度这么大,不是免税吗?为什么还要交企业所得税。

的确,国家目前对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有减免,特别是小型微利企业,减免不等于免!减免不等于免!减免不等于免!(重要的事情说三遍)。免征增值税并不意味着企业所得税也免,若是你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作为企业取得收入,除属于税法有明确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收入项目外,都应按照税法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增值税留抵退税导致大面积税务稽查与大额补税

留抵税就是增值税进项未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为啥会出现留抵退税?除了企业亏损或存在大量库存等正常原因外,还可能是存在未申报收入。因企业增值税销项税额基于企业销售收入而计算,为防范骗取留抵税额,税务机关对企业瞒报和漏报销售收入的监管会更加严格,如企业因政策理解错误导致税务申报和税务处理不当,或基于骗取增值税留抵税额而瞒报收入少计销项,将可能被税收机关按照偷税进行行政处罚。

产生留抵退税后,税务局会通过大数据,对纳税人进行风险评估,如果发现异常就会被查,严重的会对企业近三年各项税收缴纳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延伸检查上下游企业。

在继续加大对特定行业和企业支持力度的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背景下,税收机关和公安机关也更加重视打击日益增加的骗取增值税留抵退税额的违法犯罪行为,为党和国家的税收政策提供保障。2023年5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等六部门关于严厉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的通知》(税总稽查发【2022】42号),把打击骗取留抵退税违法犯罪行为作为2023年常态化打击虚开骗税工作的重点,集中力量开展联合打击。可以预见,对涉及骗取留抵退税的税收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将是税收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重点。

在当前大规模推行退还留抵税额政策的形势下,企业将面临更加严格的税收审查,为避免企业因退还申请留抵税额而产生的税收法律风险,企业在申请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时,应做好如下税收风险管理工作。

三、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政策导致企业风险增大

享受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增强风控意识,对税会差异“多一份小心”。在适用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政策过程中,税会差异是一个值得企业关注的问题。实践中,由于时间性税会差异,企业在享受该优惠时,可能需要先进行纳税调减,再进行纳税调增。然而一些企业由于疏忽大意,在纳税调减后却忘了调增,导致发生涉税风险。对此,相关企业务必要增强风控意识,对税会差异“多一份小心”。建议相关企业,务必详细做好台账管理,在办理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要注意检查有无跨年度纳税调整事项,避免遗漏。

【第8篇】出口退税收入是什么

在国内市场拥有垄断地位,并不能使商人和制造业者得到满足,他们还想为自己的货物谋求最广阔的国外贸易市场。由于他们的国家没有管辖外国事务的权力,因此,对他们来讲,垄断外国市场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在一般情况下,他们只好申请出口奖励来促进自己的出口贸易。

退税,在各种奖励中,可以说是最合理的了。所谓退税,是指因货物出口而退还给商人的全部或一部分本国产业税或国内税。与无税时的出口量相比,货物的出口量并不会因为出口退税而增大。退税的合理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它不会造成大量资本违反自然趋向转入某一特定贸易;其次,它不会打破社会上各种贸易本来的平衡;再次,它不会影响社会劳动的自然分工,而是会保持(在大部分情况下)这种有利的分配。有了这种奖励,即使征税也不会导致大量资本中的任何部分转到其他贸易,而且不会破坏社会上各种贸易的自然平衡。

进口的外国货物再出口时,可以获得退税。在英国,这种退税的数额相当于大部分外国货物进口时缴纳的税额。旧补助税附则的第二项规定:“不论国籍,每个商人在出口时可以获得旧补助税一半的退税。但是,英国商人必须在十二个月内出口,而外国商人必须在九个月内出口。并且,已享有其他更好的津贴补助的葡萄酒、小葡萄干和丝质精品,不适用本规定。”该法令中的旧补助税,就是当时唯一的外国商品进口税。此后,各种退税的请求期延长到了三年(乔治一世七年第二十一号法令第十条)。

实施旧补助税后所纳的税,大部分在出口时全部退还了。但上述规定也有例外,例如,退税的原则并不像当初制定的那么简单。

我们可以预料到,某些外国商品的进口量会大大超过国内必要的消费量,因此在其出口时,将全部退还其纳税额,不会保留一半的旧补助税。例如,在美洲殖民地独立以前,英国在马里兰和弗吉尼亚的烟草市场拥有垄断地位,将其烟草进口到国内的数量约为九万六千大桶,大大超过国内所需的消费量(一万四千大桶)。此时,为了促使这巨大超额的出口,政策规定有所有三年内出口的贸易,退还其缴纳的全部关税。

不过,大部分货物出口时,还是会保留旧补助税的半数。英国基本上垄断了西印度群岛的砂糖市场。因此,如果进口的砂糖是在一年内出口的,那么退还其缴纳的全部关税;在三年内出口的,则保留旧补助税的一半,退还其他的。这是因为,和烟草的巨大超额量相比,砂糖的进口量超过国内消费量的数额还是微不足道的。

有的货物与英国制造业者的货物是相互竞争的,因此国家禁止这类货物进口。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它们通过缴纳一定的税也可以进口,并且可以再出口,如丝质精品、法国亚麻布和上等细麻布、印花染色棉布等。只是这些货物的出口是完全没有退税的。因为我们的制造业者,似乎并不愿意奖励这些货物的出口,他们担心这些货物出口之后会与自己的货物竞争。

法国被认为是英国的敌人,因此我们不愿意出售法国商品。我们宁愿放弃自己的利益,也不愿意看到他们在英国获得利益。因此所有的法国货物出口,不但不退还旧补助税的一半,而且连附加的百分之二十五的税也不予退还。例如1745年、1763年和1778年进口法国葡萄酒时,每大桶须缴纳二十五镑关税,但在出口时均不予退还。

按照旧补助税附则的第四条规定,所有葡萄酒在出口时的退税额,要大于其进口税的一半。从这一规定,似乎可以看出立法者的意图,是要对葡萄酒出口进行特殊的奖励。但实际上,葡萄酒关税在出口时只被退还了一部分。虽然与旧补助税同一时期或稍后征收的税种,诸如附加税、新补助税、三分之一补助税、三分之二补助税、1692年关税以及葡萄酒检验税等都规定在葡萄酒出口时全部退还所缴税额,但是,我们知道,除了附加税和1692年的关税外,其他税种在葡萄酒进口时都需要缴纳现金。这中间巨大的利息损失我们可想而知,所以说葡萄酒出口贸易其实也并不是一种非常有利可图的贸易。再如,1779年和1781年,对所有货物进口时所附加的百分之五的关税,在其出口时允许全部退还的政策,同样适用于葡萄酒;1780年针对葡萄酒特别征收的关税,也允许其出口时全部退还。然而,由于保留的关税税种不仅多而且繁重,因此即使有以上优惠也不能促进葡萄酒的出口。值得一提的是,除了北美殖民地以外,以上的规定对其他所有允许出口的地区都适用。

查理二世十五年第七号法令(贸易奖励法),确定了英国拥有向殖民地提供欧洲所有产物或制造品(包括葡萄酒)的垄断权。我们知道,北美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的海岸线非常长,而英国在那里的统治权又较为薄弱,以至于上述垄断权并没有受到大家的重视。最开始,殖民地居民被允许用自己的船,向欧洲各地运送未在政府禁止输入之列的商品;后来,他们还被允许将货物运到菲尼斯特雷角以南的欧洲地区。当然,无论何时他们都能从那些欧洲国家运回一些欧洲商品。至于葡萄酒,从出产葡萄酒的地方运回欧洲葡萄酒却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从英国运回欧洲葡萄酒,似乎更难,因为其对葡萄酒征税繁重且大部分没有出口退税。于是,北美殖民地和西印度殖民地只好从马地拉岛进口葡萄酒(他们与马地拉岛可以针对各种未在政府禁止输入之列的商品进行自由贸易,而马地拉岛的葡萄酒不是欧洲产品)。1755年战争开始以后,英国军官发现,殖民地居民普遍喜爱马地拉葡萄酒。后来,一些军官把这种喜好带回了英国,而在那时以前,英国并不流行喝这种葡萄酒。1763年战争结束后,根据乔治三世四年第十五号法令第十二条规定,除了法国葡萄酒(国民的偏见,不同意奖励法国葡萄酒贸易和消费),其他任何葡萄酒出口到殖民地,在保留三镑十先令之后,可以退还其他的税款。然而,这项优惠政策发布之后不久,北美殖民地就独立了,因此,这项政策并没有改变殖民地的那些习惯。

对殖民地来说,上述法令的规定,仅就葡萄酒(法国葡萄酒除外)的退税上,其所得到的优惠大于其他国家,但在其他大部分商品的退税中,他们所得到的优惠比其他国家要小得多。例如大部分货物出口到其他国家时,可以获得旧补助税一半的退税,而上述法令规定,除葡萄酒、白棉布和细棉布之外,其他任何欧洲或东印度生产制造的商品出口到殖民地时,均不能得到旧补助税的退还。

退税制度建立的目的,是为了奖励出口贸易。虽然出口贸易中运送船舶的费用由外国支付,并且出口贸易可以给本国带回金银,表面上看其似乎不需要获得特殊的奖励,但是这种奖励本身是合理的。这是因为,退税制度只是为了防止进口税排斥某种贸易,它并不会使流入出口贸易的资本大于在无进口税时流入该贸易的资本;并且,对于那些既不能投入本国农业和制造业,又不能投入国内贸易和国外消费品贸易的资本,出口贸易解决了它的出路。因此,即使出口贸易不应该得到特别奖励,但也不应该受到妨碍,它应当和其他各行业一样,获得自由发展。同时,关税的收入,与其说会因为退税而减少,还不如说因为退税而增多。因为在退税时,仍然要保留一部分关税。例如,假设全部的关税都被保留,已纳进口税的外国货物由于缺乏市场,而又无法出口,则以后这种货物也就不会被进口了。那么,本来可以保留的那一部分关税,也就没有了。

上述这些理由似乎可以证明,即使本国产品或外国产品的关税在出口时全部退回也是合理的。虽然,国内产业税收和关税会遭受一些损失,然而被征税所扰乱的产业平衡(劳动的自然分工和分配)却会得到恢复。不过,上述理由并不能证明将货物出口到英国已具有垄断地位的国家,其退税是合理的;它仅仅能证明的是将货物出口到完全独立的国家时,退税是合理的。以欧洲货物出口到美洲殖民地为例,退税并没有使出口额大于无税时的出口额。原因在于英国在殖民地享有垄断地位,就算退还了全部税额,也不会因此增加对殖民地的出口量。在这种情形下,退税既不能改变贸易状况,也不能扩大贸易,只会给国家产业税和关税造成损失。

那么,怎样的退税会对殖民地的产业有利,或在什么情况下,对殖民地人民免除一些本国其他人不能免除的税额能对本国有利?这个问题我准备在论述殖民地时详细说明。大家都知道,有些烟草的退税常常被滥用,产生了既不利于收入也不利于贸易公正的欺诈行为。因此,这里必须指出,只有在商品真正地出口到国外,而没有再秘密流回本国时,退税制度才会带来好处。

【第9篇】2023年出口退税收汇期限

出口退税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出口退税的期限主要有认定时限、退税申报期限和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认定时限

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按照规定在取得出口经营资格备案之日起(没有出口经营资格的生产企业应在代理出口协议签订之日起)30日内到所属国税机关办理出口退税认定手续。

退税申报期限

外贸企业一个月内可多次申报,生产企业应按月在1日-15日的申报期内申报。

退税申报截止期限

一是正常申报截止期限。外贸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增值税纳税申报期;生产企业自报关出口之日起90天后的第一个免抵退税申报期。

二是延期申报截止期限。因特殊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限内申报退税的,出口企业可以书面形式向退税机关申请延期3个月办理。

三是结汇核销截止期限。2008年6月1日之后,出口企业提供外汇核销单的期限最长可延长到出口后210天,但远期收汇除外。

出口退税的条件?

答:我国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制度是参考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在多年实践基础上形成的、自成体系的专项税收制度。这项新的税收制度与其他税收制度比较,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

收入退付行为

税收是国家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形式。出口货物退(免)税作为一项具体的税收制度,其目的与其他税收制度不同。它是在货物出口后,国家将出口货物已在国内征收的流转税退还给企业的一种收入退付或减免税收的行为,这与其他税收制度筹集财政资金的目的显然是不同的。

调节职能的单一性

我国对出口货物实行退(免)税,意在使企业的出口货物以不含税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竞争。这是提高企业产品竞争力的一项政策性措施。与其他税收制度鼓励与限制并存、收入与减免并存的双向调节职能比较,出口货物退(免)税具有调节职能单一性的特点。

间接税范畴内的一种国际惯例

世界上有很多国家实行间接税制度,虽然其具体的间接税政策各不相同,但就间接税制度中对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而言,各国都是一致的。为奉行出口货物间接税的'零税率'原则,有的国家实行免税制度,有的国家实行退税制度,有的国家则退、免税制度同时并行,其目的都是对出口货物退还或免征间接税,以使企业的出口产品能以不含间接的价格参与国际市场的竞争。出口货物退(免)税政策与各国的征税制度是密切相关的,脱离了征税制度,出口货物退(免)税便将失去具体的依据

【第10篇】出口退税逾期免税收入

在实务工作中,中小型企业都会涉及到出口退税这一块。但现在纳税申报都是智能化,有些数据直接就能生成,根本不需要你去计算。但问题就来了,如果你不知道原理,你是不是如鲠在喉,总觉得缺点什么。

首先出口退税,它是分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的。这两种所涉及到的退税的发生完全是不一样的。外贸企业是没有加工能力,类似于二道贩子。所以它的计算方法就很简单,出口实行的就是免税和退税,免的是出口环节的增值税销项税额,那么为出口所承担的进项税额怎么办呢,全部都退给你。当然这是在征税率和退税率一样的情况下,如果退税率小于征税率怎么办,那税率差的部分是要进成本的。所以这无疑是加重了企业的成本。

最麻烦的是生产型企业,使用免抵退政策。但它既有内销还有外销,税法规定只能退外销所承担的进项税,这时候就分不清哪些进项是为了外销而承担的。有人说,我能分得清,这就离谱,你购进一台设备的机器的进项,你能知道这个机器的进项哪些用于出口了?你分不清。这个时候就一刀切,直接用fob价乘以退税率。

重点来了,fob乘以的这个退税率就是税务局给我们退的金额吗?没有那么简单,你得算下,当期应纳税额,如果是正数,那就没有退税的事了,你直接去税务局交税就好了。当期应纳税额算出来是负数才涉及到退税,此时要比较两者的绝对值,哪个小就退哪个,如果fob价乘以退税率小,那就是退fob价乘以退税率的金额。

敲黑板,这还涉及到留抵的事。如果是fob价乘以退税率大呢,退的是当期应纳税额的绝对值。涉及到免抵的事。免抵就要交附加税了。留抵和免抵不会同时存在的哈。

如有进项有免税的项目,情况又不一样了。今天分享到这,有什么问题,可以留言哦

【第11篇】出口退税收入账务处理

问题:

出口退税会计核算怎么做账务处理?

答案: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如下:

1.购入货物及接受应税劳务时,按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的增值税额。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原材料/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等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

2.出口货物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3.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账务处理如下: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当期应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主营业务成本(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当期免抵退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4.收到出口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款(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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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关于出口退税收汇问题

这里的收汇币种是指外币和人民币(跨境人民币)

01 外币

(一)以下是汇发【2012】38号有关贸易外汇收支管理节选:

(二)和退税申报关系:

满足以上条件的贸易收汇的外币收汇,符合退税申报要求,其中境外机构境内账户,是指osa账户和ftn账户。如果是国内非贸易外汇收支项目下收取的外币,不满足退税条件。

什么是osa账户(offshore account,以下简称osa)

1、定义:osa账户,在境外(含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含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投资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支持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按规定在依法取得离岸银行业务经营资格的境内银行离岸业务部开立的账户,属于境外账户。

2、法规依据:《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银发〔1997〕438号)和《离岸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实施细则》((98)汇管发字第9号)

3、开户银行:必须是经过银监局审批有权的银行,目前仅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交通银行和平安银行。

4、开户主体:非居民法人或非居民个人。

5、开户币种:外币。

什么是ftn账户?

1、定义:ftn账户:是上海试验区推出的自贸账户其中一种,是境外机构自由贸易账户。

2、法规依据:《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和《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账核算业务风险审慎管理细则(试行)》(银总部发[2014]46号)。

3、开户银行:自贸区内已设立“ftu”分账核算单元的金融机构。

4、ftn账户管理:

①分账核算,资金应来源于区内或境外,允许在一定额度内向总行拆借。

②本外币合一的可兑换账户,大部分情况下账户内的币种可自由转换。

③离岸汇率,利率市场化。

④一线放开,二线管住,有限渗透。

⑤跨二线(ftn与境内账户的划转)只能用人民币进行。

⑥ftn账户中的资金性质视同境外,与境内的往来按跨境交易管理。

02 跨境人民币

所谓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经国家允许指定的、有条件的企业在自愿的基础上以人民币进行跨境贸易的结算,商业银行在人民银行规定的政策范围内,可直接为企业提供跨境贸易人民币相关结算服务。其业务种类包括进出口信用证、托收、汇款等多种结算方式。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是指进出口企业除了从采用美元信用证转为采用人民币信用证之外,并不会有明显的感觉,真正的变化在于境内外银行之间的后台结算部分。比如:中国某出口企业在与海外买家协商过程中,可以要求人民币结算,海外买家则在付款行开具人民币信用证,随后议付行通知卖家,之后才是发货、收货、收付款等。

(一)以下是国税总局【2013】65号节选:

以下是国税总局【2013】30号节选: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

(二)和退税申报关系:

从以上政策可总结出,跨境人民币结算满足退税申报条件,加工保税区的人民币结算;境外账户支付人民币,境外机构在境内的外汇账户支付人民币,比如说nra; ftn满足跨境人民币条件即满足退税申报条件。ftn账户是本外币合一的可兑换账户,大部分情况下账户内的币种可自由转换。所以非居民开设的外币,人民币账户都满足退税申报条件。

什是nra账户?

1.定义:nra 账户,指境外机构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境内外汇账户,不包括境外机构境内离岸账户。

2.法规依据:

(1)外币nra:《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外机构境内外汇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9】29号

(2)人民币nra:《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银发[2010]249号)、《关于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开立和使用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12]183号)和《关于调整境外机构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资金使用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办发[2016]15号)。

3.开户银行:是指依法具有吸收公众存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等业 务经营资格的境内中资和外资银行。

4.开户主体:非居民法人。

5.开户币种:外币或人民币。

以下问答来自某公众号:

1、如果人民币货款由境内银行转账支付,是否依然可以以正常人民币报关出口退税?

答:如人民币货款是由境内银行转账支付的话,不能进行退税,除非是离岸账户和特殊区域内的企业打款才可以。

2、我司做亚马逊平台,美元正式报关,但是收款是亚马逊平台打美金到payoneer卡,p卡再按照提款当天银行汇率中间价,美金换成人民币从境外入到我司账户。请问我司是否可以退税?

答:若款项是汇入贵司的账户,则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3、如果跨境人民币收汇,国内收汇行企业需要做哪些准备么?

答:跨境人民币需在国际收支申报系统体现,汇款前还是汇款后,企业自己操作还是银行操作,可咨询企业收汇银行工作人员。

4、相关跨境人民币结算介绍链接(点击查看)

货物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https://mp.weixin.qq.com/s/id20mjrfjfnjqwaamk_hjq

跨境人民币业务介绍

https://mp.weixin.qq.com/s/ozfeizm6dfiwhz97wqy22a

03 收汇时间和退税申报关系

(一)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便利出口退税办理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有关事项的公告】第八条:

(说明:本文参考退税政策,外汇管理局和人行相关法规,借鉴互联网众家所言,如文有错误之处,敬请指出以便及时更正。)

【第13篇】出口退税收汇期限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部分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1号)修改 为了准确计算、审核办理出口退(免)税,核实出口业务的真实性,防范骗取出口退税违法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调低出口退税率加强出口退税管理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的公告》(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收汇资料的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须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下同),并按本公告的规定提供收汇资料;未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除本公告第五条所列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出口货物外,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口企业,在申报退(免)税时,对已收汇的出口货物,应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该货物银行结汇水单等出口收汇凭证(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为收取人民币的收款凭证,原件和盖有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下同);对暂未收汇的出口货物,生产企业应在《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的“单证不齐标志”栏(第20栏)中填写“w”,暂不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待收汇并填报《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后,方可参与免抵退税计算;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出口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一)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b、c类企业的; (二)被外汇管理部门列为重点监测企业的; (三)被人民银行列为跨境贸易人民币重点监管企业的; (四)被海关列为c、d类企业的; (五)被税务机关评定为d级纳税信用等级的; (六)因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增值税扣税凭证、增值税偷税、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等原因,被税务机关给予行政处罚的; (七)因违反进、出口管理,收、付汇管理等方面的规定,被海关、外汇管理、人民银行、商务等部门给予行政处罚的; (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调整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的不能收汇的原因为虚假的) (九)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根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1号,调整为: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提供的出口货物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前款第(一)至第(五)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以申报退(免)税时间为准,本款下同)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至情形存续期结束;前款第(六)至第(九)项情形的执行时间为主管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24个月内;出口企业并存上述若干情形的,执行时间的截止时间为情形中的最晚截止时间。 三、自2023年5月1日起,出口企业上一年度收汇率低于70%(外汇管理局、人民银行提供的企业上一年度出口收汇金额,加上企业申报并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的不能收汇金额合计,占企业申报退(免)税的上一年度出口货物出口额的比例)的,该出口企业当年5月至次年4月申报的退(免)税,按本公告第二条的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第二条、第三条所列出口企业以外的其他出口企业申报的出口货物退(免)税,可不提供出口收汇凭证,本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对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属于本公告第五条所列的货物,按本公告第五条的规定办理。 主管税务机关在出口退(免)税审核中,发现前款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存在需要进一步核实出口业务真实性的,出口企业在接到主管税务机关通知后,应填报《生产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或《外贸企业出口业务自查表》、《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或《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附件2)及相关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报送的申报表和相关资料,按有关规定核查无误后,方可办理该笔出口货物退(免)税。 五、出口货物由于本公告附件3所列原因,不能收汇或不能在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期的截止之日内收汇的,如按会计制度规定须冲减出口销售收入的,在冲减销售收入后,属于本公告第二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申报退(免)税时,属于本公告第四条所列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提供附件3所列原因对应的有关证明材料,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确认后,可视同收汇处理。 六、合同约定全部收汇的最终日期在出口退(免)税申报期限截止之日后的,出口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最终收汇日期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收汇凭证,不能提供的,对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 七、本公告规定的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出口企业应在退(免)税申报期截止之日的次月或在确定免税的次月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免税,前期已申报退(免)税的,出口企业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退(免)税申报数据,并按现行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出口企业当期免抵退税额(外贸企业为退税额,本条下同)不足冲减的,应补缴差额部分的税款。出口企业如果未按上述规定申报冲减的,一经主管税务机关发现,除按规定补缴已办理的免抵退税额,对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免税或征税外,还应接受主管税务机关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做出的处罚。 八、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提供的收汇资料存在以下情形的,除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相应的规定处罚外,相应的出口货物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一)不能收汇的原因或证明材料为虚假的; (二)收汇凭证是冒用的。 九、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的收汇情况存在非进口商付汇等疑点的,对该笔收汇对应的出口货物暂不办理出口退(免)税;已办理退(免)税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按照所涉及的退税额对该企业其他已审核通过的等额的应退税款暂缓办理出口退(免)税,无其他应退税款或应退税款小于所涉及退税额的,可由出口企业提供差额部分的担保。待税务机关核实排除相应疑点后,方可办理退(免)税或解除担保。 十、省税务局应设立评估指标、预警值,按照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提供的出口收汇数据,对出口企业的货物流、资金流进行定期评估、预警,凡发现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结汇数据异常的,应进行核查,发现违规的,应按相应规定处理;属于偷骗税的,由稽查部门查处。 十一、本公告的出口货物,不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一条第(二)项(第2目除外)、第(三)项所列的视同出口货物以及易货贸易出口货物、委托出口货物,暂不包括边境小额贸易出口货物;本公告的出口企业,不包括委托出口的企业。 十二、本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出口货物收汇申报表 2.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 3.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的原因及证明材料

【第14篇】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收汇政策

在外贸行业来说,相信绝大部分的企业朋友应该都知道这个行业是有一个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的,也是许多出口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常会涉及到的一项工作,不过出口退税的工作并不简单,并且企业想要出口退税也是需要企业达到一定条件才可以,所以这里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出口退税对企业的有要求,以便于各位企业朋友方便申请该项政策。

一、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要求

1、真实的外贸出口贸易报关的相关资料。

2、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3、出口前企业的商品已经办理出口退免税的认定手续。

4、企业已经办理了进出口权整套手续并在相关机构进行登记。

二、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货物需要满足的要求

1、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

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依据之一,出口退税是针对出口货物而言的。在国内销售,或没有进行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不论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采取何种账务处理方式,都不得将其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收取外汇但实际在境内销售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故不能给予出口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其次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生产企业)如果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以上就是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外贸企业如果需要出口退税,除了需要满足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之外,还需要企业的货物满足出口退税的条件。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任何一家外贸企业想要办理出口退税都是需要满足以上条件的。

【第15篇】出口退税收汇申报金融机构代码

来源:会计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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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出口企业的各项支付或者收入的费用,和一般的纳税企业是不一样的。今天我们会计学堂就来为大家解答关于“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

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

答:1、报关单向海关购买取得,出口货物纸质报关单为一式六联,分别是:海关作业联、海关留存联、企业留存联、海关核销联、证明联(出口结汇用)、证明联(出口退税用)。报关并经海关签证后退回出口企业两联—出口结汇联(白色)和退税证明联(黄色)。

报关单须在90天内申报出口退税,否则会计账务上按出口转内销处理。

2、核销单向外汇管理局取得,“出口收汇核销单”指由国家外汇管理局制发,核销单为一张三联式,核销单左第一联存根外汇管理局存,中第二联核销后企业留存,右第三联核销后撕下来做出口退税联报税务局使用。

出口单位和受托行及解付行填写,海关凭此受理报关,外汇管理部门凭此核销收汇的有顺序编号的凭证(核销单附有存根)。

如何将已认证发票信息导入到出口退税系统中?

1.打开“中天易税网上认证企业端软件”,点击左栏的“数据查询”,设置

需要导出的认证时间区间,检索记录,之后选择“认证通过”,操作处就有了“数据导出”,选择保存地址后保存(应该是.xml文件)

2.进入退税申报系统,首先进入系统维护—系统配置设置与修改,检查自己的税号是否准确,不对的修改正确。

3.进入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认证发票信息读入,文件类型改成xml文件,之后选择刚才保存的文件,打开导入。

4.导入的发票不需要进行认证发票信息处理。

希望上文“出口退税的企业每个月需要申报哪些表格?”的内容可以帮助到大家阅读!如果你们还有其他的问题不知道怎么解答的话,不妨在线向我们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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