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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入免税农产品进项税(5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88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5篇优质的购入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购入免税农产品进项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购入免税农产品进项税

【第1篇】购入免税农产品进项税

一、购入农民自产初级农产品

1、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用于销售或者直接使用,按票面金额9%抵扣进项税额。

2、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1)用于连续生产一般产品:购入时按票面金额9%抵扣进项税额、生产领用时加抵1%进项税额;2)用于连续生产核定扣除范围产品:按销售产品税率抵扣进项税额。

二、购入流通环节农产品

1、免税农产品:219种蔬菜和6种鲜活肉蛋,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2、其他农产品:1)一般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取得专用发票按票面税额抵扣。2)小规模纳税人:取得普通发票不得抵扣,取得专用发票,征3%抵9%。

【第2篇】购入免税农产品是什么意思

绿洲财务 李露

新疆又到了瓜果飘香的时节,各种和瓜果有关的财税问题逐渐多了起来。

前两天有个客户咨询说从农户那里收购了一些瓜果、枸杞出售,问我怎么开进项发票,并且这些农产品是不是免税的?

销售农产品的农户可以到税务局或者邮局代开发票,农户只要销售的是自产自销的干果、水果、蔬菜、牛羊肉、粮油、调料都是免税的。当然这只是一个笼统的答案,下面我就把税法中的相关规定罗列给大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自产自销的初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在这个规定中,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品;从事农业生产是直接从事农业的种植、收割、饲养、捕捞等;自产自销是自己生产,并且用于自己销售的一种行为,而对于通过收购、生产并加工出售的农业产品,则不在免税的行列。同时,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免税的农业产品必须是初级农业产品,即只是通过简单的晒干、腌制、切片等粗略的方式制成的农业产品。

所以上面客户问到的瓜果可以放到水果类,枸杞可以放到干果类,这样农户去开的两类产品的发票都是免税的。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在购入免税农产品时收到普票就可以了,不需要抵扣进项税额。一般纳税人从农业生产者购进农产品可按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以上所说的都是免征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也有优惠。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其他项目不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

【第3篇】购入免税农产品抵扣进项税吗

我们知道,如果是一般纳税人在抵扣进项税的时候多数情况下,是依据增值税的专用发票,按照发票上的税额来抵扣。

比如一般纳税人企业采购货物时,通常情况下可以抵扣的税率为13%,而很多农产品适用的税率为9%,这是因为这些农产品基本上都属于低税率的产品。

在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对这些货物所适用的税率为低税率:

1.粮食等农产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二甲醚、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3.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因此,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采购农产品时,可以抵扣进项税的税率就是9%。

具体是哪些票据呢?

1、一般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所抵扣的就是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这种情况下,企业所采购的上游单位一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同时,对方如果属于可以享受农产品销售的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必须要放弃免税才可开具税率为9%的专用发票。

2、海关进口专用缴款书

企业从国外进口农产品,所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所抵扣的进项税额就是进口环节的增值税额。

3、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用发票

企业如果从小规模纳税人那里采购农产品,所取得的发票就是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此时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不含税)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由于目前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项目是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因此企业想要抵扣进项税,需要该小规模纳税人放弃免税,开具3%征收率的专用发票,当然这种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是需要按照3%征收率来缴纳增值税,由于增值税是间接税的特点,这个税款实际上也是由购买方来承担的。

当然了,按照3%交税,按照9%来抵扣,对于采购方来说一定是划算的。

需要提示的是,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是不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的。

4、农产品销售发票

这种农产品销售发票就是普通发票,常见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面会写着的免税字样,这是由于农业生产者所销售的自产自销的农产品属于增值税的免税范围。

企业取得这类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发票金额的9%,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

5、农产品收购发票

这类发票是极为特殊的,它是由购买方在向农业生产者采购农产品时自行开具,也称为自开票,目前均以普通发票的形式存在,上面会写收购字样,常见的就是带有收购字样的农产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农产品

企业取得这类发票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为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同样属于计算抵扣的方式。

6、加计抵扣

企业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可以在生产领用环节加计扣除1%。

也就是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了,在以上的几种抵扣进项税之后,再多抵扣进项税的方式,这种计算抵扣则不需要发票,是直接计算抵扣,该进项税额需要从产品的成本中扣除。

为了更好地理解哪些属于农产品的深加工,我们要知道农产品的初加工,在财税【2008】149号中有详细的列示,比如这些加工过程:清洗、分割、脱水、干燥、发酵、分级、包装等,对农产品的性状没有进行改变。如果是深加工,比如,将肉做成了罐头、将鸭蛋腌制了、将鲜奶做成了酸奶等。

最后需要提示的是:如果农产品为核定扣除,则不再凭扣税凭证直接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第4篇】购入免税产品进项税

大家都知道,根据2023年36号文件:用于简易计税、免税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但是最新一期的《国家税务总局防控疫情税收优惠政策热点问答(第九期)》里出现了一种特例:部分情况下,享受增值税免税项目的服务是可以抵扣进项税的。

这种特例其实就来源于由于这次疫情发布的税收减免文件:

根据财税2023年8号文件的规定,疫情期间,对提供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实行免征增值税的政策。所以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取得收入时便开具了税率为“免税”的专用发票,同时也享受了税收优惠政策。不言而喻,对于在疫情期间,享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是不能抵扣进项税的。

可是问题来了:按照财税2023年39号文件规定,对于一般纳税人而言,享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纳税人取得了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国内旅行发票时,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的。

对于这类特殊情况,一个能抵扣进项,一个不能抵扣,那到底是能抵还是不能抵呢?总局给出了统一答复:

总局给出的答复是:13号公告里的“免税”和“1%”税率调整事项,不影响按照39号公告规定,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计算抵扣旅客运输进项税额。

这下大家可以把心放肚子里了,即使符合疫情期间免征增值税政策,纳税人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发票也是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的。

解决了这个问题,相信大家还有下面这几个疑问:

q1:如果取得滴滴开具的“免税”电子发票,纳税人取得之后可以抵扣进项税吗?

a1:不可以。按照财税2023年39号文件,纳税人取得旅客运输服务电子发票的,应当按照票面注明的税额抵扣进项税,而滴滴开具的“免税”电子发票票面税率是“免税”,税额是“***”,所以无法抵扣进项税。

q2:疫情期间,取得减按1%税率的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发票,可以按照什么比率抵扣进项税?

a2:根据总局的回复,13号公告规定的3%征收率相关调整事项,不影响按照39号公告规定,凭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计算抵扣旅客运输进项税额。所以原来按照什么比率抵扣,现在就还按照什么比率。

例:甲客运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符合疫情期间增值税减按1%的政策。乘客取得了注明身份信息的公共长途汽车票,拿回公司报销。乘客所在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乙,所以乙可以抵扣的进项税为:票面金额/(1+3%)*3%。

q3:除此之外,还有什么情形在享受免税政策的情况下,也可以抵扣进项?

a3: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时可以抵扣。这种情况下,不仅可以正常抵扣,自2023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9%+1%)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第5篇】购入免税农产品抵扣吗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免税农产品,如何计算抵扣进项税额?抵扣的合法凭据是什么?下面我们就上述问题一一进行分析:

一、哪些农产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这里所称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实际操作中,具体项目可参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属于其外购的农业产品,或者是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购进的,属于其外购农业产品生产、加工后销售的仍然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也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提醒大家几点应该注意的是:不要认为只有从农民手中取得的免税农产品才能抵扣进项税,不论从农民手中购进还是从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购进农产品,只要属于《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所列的农业产品均可以计算抵扣进项税。

二、抵扣的合法凭据是什么?

根据2023年11月19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的,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其中,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具体的抵扣凭证按出售方的单位性质不同归纳如下:

1.出售方属于一般纳税人的,凭出售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

2.出售方属于农业产品生产单位(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或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经营者)的,凭出售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抵扣;

3.出售方是农业生产者个人的,凭收购企业自行开具的收购发票抵扣;

4.出售方是依法不需要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偶然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凭出售方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代开增值税发票抵扣。

政策依据:《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农业产品收购业务增值税管理办法(试行) 〉的通知》(浙国税流〔2006〕40号)第十二条。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部分鲜活肉蛋而取得的普通发票,不得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政策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第二条第四款。

购进免税农产品这些事儿大家听明白了吗?如有不妥之处欢迎大家批评指正,如果大家还有不同的见解欢迎奉献一起分享!

财税专家简介:

邸晓欣,女,会计师,河北长河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毕业于河北财经学院会计专业,从事税务代理、税务筹划、税务咨询工作二十余年,曾为多家大中型企业、上市公司提供财务、税收、管理咨询、税务筹划服务,担任多家大中型企业财税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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