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生产企业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消费税退税申报表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一、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到底什么时候进行增值税申报呢?
相信一定有企业对货物出口后,何时进行增值税申报有疑问,这还真是值得说一说~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并按会计规定做销售的货物,须在做销售的次月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生产企业还需办理免抵退税相关申报及消费税免税申报(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的)。
文件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二、出口企业货物出口增值税申报到底怎么填呢?
(一)我们先来仔细看看填报说明吧
1、《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第16栏“三、免抵退税”“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反映适用免抵退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第17栏“三、免抵退税”“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反映适用免抵退政策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2、《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第18栏“免抵退税办法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反映按照免抵退办法的规定,由于征税税率与退税税率存在税率差,在本期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3、《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主表填报
第7栏“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填写纳税人本期适用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纳税人,服务、无形资产有扣除项目的,本栏应填写扣除之前的销售额。
第15栏“免抵退应退税额”:反映税务机关退税部门按照出口货物、劳务和服务、无形资产免抵退办法审批的增值税应退税额。
注意:本月的主表第15栏的“免抵退应退税额”是上月的审核系统核准通过的退税额。举个例子:2023年5月核准通过所属期202104的退税额100万,则在2023年6月申报所属期202105的增值税申报表时,15栏会自动跳出100万。
(二)我们举个例子
厦门某企业为生产型一般纳税人出口企业,2023年5月出口货物fob价为100万美元,退税率为13%,当月内销不含税销售额200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征税率13%,当期进项税额610万元,发票通过认证。出口业务当期收齐单证,5月美元换人民币记账汇率6.50,上期无留抵,2023年6月申报增值税和免抵退税。
五步法:
(1)计算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征税率-退税率)*fob*汇率=0
(2)计算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销项税额+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进项税额转出-进项税额-上期留底税额
=2600000+0+0-6100000-0=-3500000
即:本期期末留抵=3500000
(3)计算当期免抵退税额=fob*汇率*退税率=1000000*6.50*13%=845000
(4)确定当期应退税额
比较(2)和(3)即本期期末留底与当期免抵退税额相比较,孰小按孰退
本期期末留底>当期免抵退税额
即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845000
(5)确定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845000-845000=0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填报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填报
《增 值 税 及 附 加 税 费 申 报 表》主表填报
出口退税的办理很复杂吗?其实出口退税工作的处理还是比较简单的。出口退税涉及的企业一般是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对出口退税的流程以及相关的会计实务处理不清楚的,接下来是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全流程,会计人员在办理出口退税时,可做参考!
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流程
(文末抱走)
一、外贸企业出口退税
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流程
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详情
1、外贸企业免退税的原理图
2、外贸企业自营出口业务的退税条件
3、申报业务
4、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详情
1、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流程
2、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流程
……
篇幅限制,出口退税的内容比较多,在此不详细地介绍了。已经整理了,希望能够给大家办理出口退税工作有帮助。
生产企业的“七步退税法”
进料加工业务(国内采购免税料件)
第1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2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3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4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5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6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7步:确定免抵税额
【解释】界定两个概念: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原料、辅料等材料,你按他们的要求做,做完后产品给人家,你收加工费这种类型的活。来料加工的材料是免税的,出口也是免税的,所以不涉及出口退税问题。
进料加工,“进口”材料后,按自己的要求生产加工,然后复出口。这种贸易类型的活既涉及进口料件,也涉及国内采购料件,所以相对复杂。但是,这种贸易类型的进口的料件在缴纳保证金后一般是先免增值税进口的。由于是免税进口,企业购进时没有负担进项税,你把这部分材料加工成产品复出口的时候,免税材料的进项税就不能再退税。(免税来,转一圈,免税走,不涉及征税,也不涉及退税)
一般贸易
进料加工(或国内免税料件)
第1步:剔税抵减额
第1步:剔税
第2步:剔税
第2步:抵税
第3步:抵税
第4步: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3步:算尺度
第5步:算尺度
第4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6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
第7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23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100×(17%-13%)=100×(17%-13%)=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00×13%=100×13%=13(万元)
(4)应退税额=13(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6)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19-13)万元。
【剔税计算的两种方法】
①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公式: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②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案例】以某生产型出口企业为例,2023年1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进口材料1000万元,出口额2000万元。2023年1月料件报关进口,1月实现出口500万元,取得国内进项税额100万元;2月实现出口1500万元(均在当月收齐所有单证),没有国内进项税额。1、2月份内销销售收入均为0,征税率17%,退税率13%。
购进法下免、抵、退税计算:
1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000)×(17%-13%)=-20(0,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0,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可以留待下期继续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纳税额=0-(100-0)=-100(万元);免抵退税额为0;应退税款为0;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
2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17%-13%)-20=40(万元);应纳税额=0-(100-40)=-60(万元);免抵退税额=(1500-500)×13%=130(万元);应退税款为60万元;免抵税额为70万元。
实耗法下免、抵、退税计算:
1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500×1000÷2000=25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500-250)×(17%-13%)=10(万元);应纳税=0-(100-10)=-90(万元);免抵退税额=(500-250)×13%=32.5(万元);应退税款=32.5(万元);免抵税额=0;期末留抵税=90-32.5=57.5(万元)。
2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1500×1000÷2000=75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750)×(17%-13%)=30(万元);应纳税额=0-(57.5-30)=-27.5(万元);免抵退税额=(1500-750)×13%=97.5(万元);应退税款=27.5(万元);免抵税额=97.5-27.5=70(万元)。
【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中,采用“实耗法”计算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即按计划分配率和出口货物计算,购进法已经过时,学员了解一下即可。
【例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
2023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食堂;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货物的运输费用开具专票,税额1.96万元。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批,支付国外买价2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国内采购免税材料120万元,所有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对外赠送,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23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23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11月份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5.5×80%+5.1+1.96=144.5+20.4+5.1+1.96=171.96(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2)12月份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200+50)×(1+20%)=300(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00+120)×(17%-15%)=8.4(万元)
③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8.4=3.6(万元)
④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3.6-35.96=[120+40]×17%+3.6-35.96=-5.16(万元)
⑤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5%=63(万元)
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5%-63=27(万元)
⑦应退税额=5.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免抵退税”小结
步骤
涉及项目
计算过程
剔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
税和抵扣税额
a=离岸价×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税料件价×(征税率-退税率)
抵税
当期应纳税额
b=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当期进项税-a)-上期留抵税额
限额
免抵退税额
c=离岸价×外汇牌价×退税率-免税料件价×退税率
比较
应退税额
比较b和c中较小的,作为应退税额
挤出
确定免抵税额
若应退税额为b,免抵税额为c-b
若应退税额为c,免抵税额为0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202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该怎么申报?账务处理如何做?一文让你搞懂
出口退税其实不难,难就难在流程复杂,涉及方面太多了,报关、收款、结汇、税务等等一系列的事情就很繁琐,难者不会,会者不难,只要接触多了慢慢就熟练了。
202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该怎么申报?账务处理如何做?凭证管理该怎么做?详细的解答都整理在下方了,一文让你搞懂,感觉来学习学习吧!!
2023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详细讲解
生产企业退税政策
免抵退税的计算步骤
自营出口货物退税的特点及退税规定
退税的流程
免抵退税的申报
主要环节流程如下:
收入申报
申报表
出口退税申报期限
申报表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流程
.......内容太多了,篇幅有限就不一一展示了~~
着各个企业开始走出口贸易,跨境电商,出口退税成了会计人员提升自己的会计途径。也不要把它想的很难,看完流程就知道出口退税操作其实没有那么复杂了。出口退税涉及的查询相符发票信息、出口退税申报、出口退税操作流程、所需资料以及出口退税收汇核销操作流程等等,有不清楚的下面是详细的流程操作整理,希望给各位财务人员带来帮助。
章节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操作手册
一、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涉及的功能说明
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上资格信息报告的操作流程
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备案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图
四、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系统退税业务的具体操作步骤带图解流程
章节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实操手册
上述有关外贸企业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全部内容,就先到这里了。对于出口退税业务操作不理解的财务人员,详细的操作流程整理了文档,希望帮助大家进一步掌握出口退税的操作。
对于生产企业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免抵退的相关优惠政策了,下面具体为大家介绍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及账务处理,欢迎大家阅读!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计算方法
(一)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二)免抵退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货物到岸价+海关实征关税和消费税
(三)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1、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2、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则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0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根据当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期末留抵税额”确定。
(四)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会计分录:
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出口销售额fob×征退税率-不予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应退税额: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应退税额)
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免抵额)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免抵额)
收到退税款:
借:银行存款
货: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
为了便于大家更好理解,下面为大家列举一些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典型例题:
例1: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对自产货物经营出口销售及国内销售。该企业2005年1月份购进所需原材料等货物,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85万元,内销产品取得销售额300万元,出口货物离岸价折合人民币2400万元。假设上期留抵税款5万元,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 15%,假设不设计信息问题。则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 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元。
(6)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9
货:银行存款 9
(7)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例2:引用例1的资料,如果本期外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140万元,其他资料不变,则(1)-(6)分录同上。其余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2400 ×(17%-15%)=4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 48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 5-48)=9(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9元。
(6)计算应纳税额或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300×17%-[140 5-2400×(17%-15%)]=51-97=-46(万元)
由于应纳税额小于零,说明当期“期末留抵税额”为46万元。
(7)计算应退税额和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4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360-46=314(万元)
借:应收出口退税 46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14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8)收到退税款时,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46
贷:应收出口退税 46
例三:引用例一的资料,如本期外购货物进项税为460万,其他资料不变账务处理如下:
(1) 外购货物
借:原材料 460÷0.1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60
贷:银行存款 460+460÷0.17
(2)外销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
借:银行存款 351
贷: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月末 ,计算当月出口不得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 =2400×(17%-15%)=48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 48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8
(5)计算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 期留抵税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460+5-48)=-366万
期末留抵税额为366万
(6)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
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66万元>当期免抵退税额360万元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360万
借:应收出口退税 36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本期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税额=366-360=6万
例四:引用例一的资料,如本期进口免税材料100万,其他资料不变账务处理如下
(1)外购原辅材料、备件、能耗等,分录为:
借:原材料等科目 5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
货:银行存款 585
(2)产品外销时,分录为:
借:应收外汇账款 2400
货:主营业务收入 2400
(3)内销产品,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351
货:主营业务收入 3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51
(4)进口材料
借:原材料 100
贷:银行存款 100
(5)月末,计算当月出口货物不予抵扣和退税的税额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人民币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100×(17%-15%)=2万
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400 ×(17%-15%)-2=46万
借:产品销售成本 46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46
(6)计算应纳税额
本月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上期留抵税 款-当期不予抵扣或退税的金额)=51-(85+5-46)=7(万元)
结转后,月末“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账户贷方余额为7元。
(7)实际缴纳时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7
货:银行存款 7
(8)计算应免抵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2400×15%=36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360
货: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360
生产企业采用免抵退办法,即出口环节销项税0税率,出口货物相应的采购或生产环节所缴纳的进项税抵减内销环节所产生的应纳税额,其进项税未抵减完的予以退还。
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
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
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
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五条规定,增值税免抵退税计算为:
1、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当期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适用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3、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折合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当期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4、当期应纳税额<0时,且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一当期应退税额
5、当期应纳税额<0时,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6、当期应纳税额>0时,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
会计处理:
1.一般贸易生产企业购进原材料,不含税金额100万元,进项税额13万元
借:原材料—a材料 100万
应交税金—增值税(进项税额) 13万
贷:应付帐款—a公司 113万
2.国内销售产品一批,不含税金额200万元,发票已开,销项税额26万元,货款已收回
借:银行存款—人民币户(a行) 226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内销收入 200万
应交税金—增值税(销项税额) 26
3.出口商品为fob成交方式100万美元元,本月初汇率6.50,款未收。
借:应收帐款—b公司 usd100万*6.5=6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650万
4. 如果出口商品为cif成交方式100万美元,其中运保费10万美元。
借:应收帐款—b公司 usd100万*6.5=650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 (usd100万-usd10万)*6.5=585万
其他应付款—运保费 usd10万*6.5=65万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留抵税额=26-(13-0)-0=13万
当期应纳税额>0,无退税额
当期免抵退税额=100万(fob价格)*13%=13万
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13万
根据税局已经审批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13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13
如果计算,确定免抵退税额13万元,其中,留抵税额是10万,应收退税额10万元,免抵额3万元。
根据税局已经审批的出口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10万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10万
根据税局已经审批的免抵税额:
借: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应纳税额) 3万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3万
如果计算,确定免抵退税额13万元,其中,留抵税额是16万,应收退税额13万元,免抵额0万元。
根据税局已经审批的出口退税额:
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 13万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 13万
在外贸行业来说,相信绝大部分的企业朋友应该都知道这个行业是有一个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的,也是许多出口企业在日常经营中常会涉及到的一项工作,不过出口退税的工作并不简单,并且企业想要出口退税也是需要企业达到一定条件才可以,所以这里小编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出口退税对企业的有要求,以便于各位企业朋友方便申请该项政策。
一、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要求
1、真实的外贸出口贸易报关的相关资料。
2、企业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资格。
3、出口前企业的商品已经办理出口退免税的认定手续。
4、企业已经办理了进出口权整套手续并在相关机构进行登记。
二、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货物需要满足的要求
1、增值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包括除直接向农业生产者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烟、酒、化妆品等11类列举征收消费税的消费品。
2、必须是报关离境出口的货物是否报关离境出口
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依据之一,出口退税是针对出口货物而言的。在国内销售,或没有进行报关离境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不论是以外汇还是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也不论出口企业采取何种账务处理方式,都不得将其视为出口货物予以退税。
对收取外汇但实际在境内销售的货物(如宾馆、饭店等收取外汇的货物)因其不符合离境出口条件,故不能给予出口退(免)税。
3、必须是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的货物
出口货物只有在财务上作出口销售处理后,才能办理退(免)税。也就是说,出口退(免)税的规定只适用于贸易性的出口货物,而对非贸易性的出口货物,如捐赠的礼品、在国内个人购买并自带出境的货物(另有规定者除外)、样品、展品、邮寄品等等,因其一般在财务上不作销售处理,故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已收汇并经核销的货物
按照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办理退(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是已收外汇并经外汇管理部门核销的货物。
其次生产企业(包括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生产企业)如果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免)税的货物必须是生产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免)税。
以上就是出口退税对企业的要求,需要注意的是外贸企业如果需要出口退税,除了需要满足企业需要符合的条件之外,还需要企业的货物满足出口退税的条件。这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任何一家外贸企业想要办理出口退税都是需要满足以上条件的。
你好,大白菜。
请问一下,生产企业超期申报免税的,进项税需要做转出吗?怎么做?
跟大白菜一起,学学出口退税
关于你的问题,大白菜答复如下: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4条规定:生产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的出口日期为准)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收齐有关凭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增值税免抵退税及消费税退税。逾期的,企业不得申报免抵退税,企业应在次年5月30日前的各纳税申报期内申报免税。
对于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对应的进项,如已认证并抵扣,应做进项税转出。如果不能区分内外销的进项,可以按全部进项*免税销售额/全部销售额的比例计算转出,其中全部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一、增值税主表申报完成,并于当期形成留抵税额,方可申报退税事宜(此为退税必要条件)
二、进入生产企业离线出口退税申报软件,填写所属期(与增值税申报期限一致,比如现在是9月申报8月退税,则期间填写202208)
三、根据向导提示,进入第二步,填写免抵退税明细数据采集——点击出口货物劳务免抵退税明细表
四、退税明细表填写步骤:
1、填写报关单号(要求21位,不足的补充001、002)
2、填写出口发票号,按开具的出口发票号码进行填写,(连号可以写01-04,因为有字符数限制)
3、出口日期(按报关单填写,注意不是申报日期)
4、出口商品代码(按报关单商品编号填写)
5、出口数量(按报关单法定数量填写)
6、原币币别(按报关单币制填写,是美元就填美元,欧元就填欧元)
7、原币离岸价(按fob价,扣除保费运费之后计价)
8、原币汇率(按出口日期当月第一个工作日汇率填写,百位制)
9、填写完成后,核对“人民币出口销售额及免抵退税额金额是否正确
五、填写完明细报表后,点击保存,返回向导——生成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点击“增加”按钮,填写202208期间,数据自动生成
六、生产免抵退税申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
七、进入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管理——出口货物劳务免退税申报
八、依次点击右侧——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双击)——数据自检或正式申报——上传
九、根据错误提示,进行数据修正,直接没有错误提示“申报数据已接收”为止
本文由“寡言少语006”原创,欢迎关注,带你一起长知识!
maoebao.com告诉你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答: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答: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理申报退税?
答: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答: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申报退税除需符合一般出口退税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海关的证明章),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位于河北省t市的某特大型跨国钢铁集团旗下子公司北方制造公司,自开业5年以来,一直遵纪守法,从未因偷税骗税以及虚开或接受虚开发票受过处罚,纳税信用等级一直为a级,虽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但,其所生产的甲产品一直全部内销,2023年实现销售收入8亿元,2023年2月花费8000万新购买一套生产线准备扩大生产,但因疫情导致市场萎缩,一直未投入使用。2023年8月,准备将其出口到母公司旗下的某海外公司。该公司认为,该出口的外购设备应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附件4文件中第二条第九项视同“出口自产货物”,可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二条第一项规定,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遂向税务局提出免税申请。
税务机关对此持有2种意见。一种认为,其具有合法的出口企业资质,该外购设备也属于39号文附件4第二条第九项所言“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应视同“出口自产货物”,故,可以免税。另一种认为,其虽具有附件4第二条第九项之特征,但该设备并不符合39号文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视同“出口自产货物”之法定列举情形,且,其既未实际用于生产,又未与甲产品连带出口,故,不可免税。
本案的焦点就是:
第一、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生产企业不出口自产货物,单纯出口外购设备,是否可以单独享受出口免税政策。换言之,39号文所言设备出口可视同“出口自产货物”免增值税,是否必须以出口自产货物作为前置条件,或者必须是已经用于了自产货物的制造。第二、出口外购设备虽具备附件4描述特征,但并不具备39号文第一条第二项关于视同“出口自产货物”中任何一种情形,可否无视第一条第二项规定,可以单独免税。
要搞清这些问题,就必须研究39号文的立法本意,就必须研究该文的逻辑结构和具体的表述内容。
第一、视同“出口自产货物”不必然依托自产货物出口而存在,也不必然是实际用于了制造出口自产货物,才可免税。
39号文所言出口企业,既可以是具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生产企业,也可以是无备案登记委托出口的企业。因此,持有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证仅是自营出口的一个必要条件,但并不一定因其具备备案登记,就必然推定他一定会是实际进行出口业务的生产企业。税务判定其是否具备自营出口货物身份免征增值税,需要依据其实际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出口自产货物”以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情形而判定。只要符合这些列举情形之一,即可给与出口免税。而且,三大事项属于并列关系,其可能有关联,也可能并不关联,不是因果关系,也不是隶属关系,并不互为依托,更不存在前置问题,任何一个事项都完全可以单独存在。故,即便北方制造公司并未出口自产的甲产品,其出口外购设备只要符合39号文第一条三大列举事项中任何一个情形,即应具有免税的资格,而与其是否实际用于了制造出口的自产货物无关。
第二、只有属于三大明文列举事项的,才可以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政策。
39号第一条规定:对下列出口货物劳务,除适用本通知第六条和第七条规定的外,实行免征和退还增值税[以下称增值税退(免)税]政策。其以正列举方式将该事项分了三大类,第一项是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第二项是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视同出口货物;第三项是出口企业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入围方可免税。本案中,北方制造公司只出口外购设备而非自产货物和劳务,自然直接排除了其属于第一项和第三项列举事项的可能,只能在第二项中对号入座。第二项对于视同“自产出口货物”这一类事项,又按照七个要点进行阐述。现逐点分析。
第一点规定的是出口企业对外援助、对外承包、境外投资的出口货物,是具有特定目的的在海外出口货物。本案中,北方制造公司只是单纯出口闲置的外购设备,根本不是海外投资,要取得海外买它设备公司的股权;也非对外承包制造业务而出口该设备;更不是对外援助事项,故,其根本不符合本条所列情形。
第二点规定的是出口企业经海关报关进入国家批准的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区(珠海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区域)、保税物流中心(b型)(以下统称特殊区域)并销售给特殊区域内单位或境外单位、个人的货物。很明显,这些货物虽报关但在国内某些特殊区域内销售,并不销往国外。本案是将外购设备销往海外,故,也不符合本条列举情形。
第三点规定的是免税品经营企业销售的货物[国家规定不允许经营和限制出口的货物(见附件1)、卷烟和超出免税品经营企业《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的货物除外],出口的是特定免税货物。第四点规定的是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用于国际金融组织或外国政府贷款国际招标建设项目的中标机电产品,销售的则是特定产品。第五点规定的是生产企业向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销售的自产的海洋工程结构物,也是特定销售对象特定资产。第六点规定的是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国际运输企业用于国际运输工具上的货物,规定的还是对特定销售对象的出口。第七点规定的是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且不向海关报关而输入特殊区域的水(包括蒸汽)、电力、燃气(以下称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该货物既不销往国外,也不报关,它是在国内销售的免税待遇。由此可知,第三点至第七点这五个大点规定的销售货物要么具有特殊身份、要么具有特殊用途,要么必须在特定区域销售,甚至很多根本就在国内销售并不实际出境销售,才可视同“出口自产货物”免税。本案出口外购设备,既非免税品和机电设备和水电燃气,又不具备特殊用途,更非在国内特殊区域销售,根本不适合这五个条款情形。
执行税收政策必须坚持“法有明文”。从39号文第一条正列举的七大事项中根本找不到适合本案不是为了海外投资海外援助海外承包而仅是为了出口闲置外购设备的对应条款,故,其不应具备免增值税身份。
第三、39号文附件4所列事项只有属于第一条第二项七大点列举事项范围内的,才可以免税,而不可脱离这七大点情形单独存在。
如上所述,39号文第一条非常明确地限定了免税出口货物范围,其第一项和第三项直接规定了出口货物或劳务免税,第二项专门对视同“出口自产货物”从货物特定性质、特定对象、特定地域、特定用途等角度分七大点进行了分门别类的详细阐述,表述清晰。列举完七大点事项后,在第二项第二款更特别指出:除本通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视同出口货物适用出口货物的各项规定。因此,超出这七个具体列举事项范围,即便出口货物的使用功能、特点和销售地点与之完全相同,也必然因其并未依法“入围”,而不能享受免税待遇。
不可否认,39号文附件4所列内容,有的可属于文件第一条第二项七大类列举事项,有的却并不属于列举范围。只有那些符合七大类列举具体事项适用条件的,才能免税。否则,就不能免税。换言之,附件4必须遵循39号文本意。其所列举事项只有与第一条第二项七大类列举事项产生交集,才能免税,其并不能脱离或超越第一条第二项七大类列举事项而可单独设定免税条件。根据39号文表述顺序,对于是否符合免税条件,其第一条已经做了规定,规定了谁可以免税,即免税条件和入围范围。第二条内容规定了“增值税退(免)税办法”,即明确了对第一条列举免税事项如何操作问题。对于如何退税,其又分别按照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的身份规定了两种不同方法,即:(一)生产企业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见附件4)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具体范围见附件5)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二)外贸企业实行免退税办法。不具有生产能力的出口企业(以下称外贸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劳务,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予以退还。
北方制造公司出口外购设备肯定不属于外贸企业出口性质,属于生产企业自己出口外购设备,其出口外购设备也在附件四《视同自产货物的具体范围》第二条第(九)项之列,即属于“生产自产货物的外购设备和原材料(农产品除外)”,但即便如此,因其并不具备39号文第一条第二项关于视同“自产货物出口”的七大具体事项中任何一种情形,自然也就不具备可以享受出口免税待遇的视同“自产货物出口”身份,故,其只能按照正常出口外购设备进行税务处理。
本案启示
首先,执行政策必须完整把握适用文件整体脉络和立法本意,不可断章取义。其次,任何一个文件的附件都是对文件的具体描述,不可能取代或超越文件本文规定的范围。最后,任何一个税收优惠事项都有特定目的,都是对特定对象、特定区域、特定行业、特定商品、特定用途在特定时段内的优惠。离开这个认知,必将陷入看似繁杂混乱实则一脉相承的文件中而迷失方向,甚至做出误判。
作者:高继峰
出口退税的操作真的难?前几天因为表妹刚入职两个月,刚好碰上了出口退税的工作申报!她被搞迷糊了,因为也是第一次处理出口退税工作,所以一时之间不知道该从哪方面入手!找我吐槽一番后,我就找找了之前的工作笔记,看了一下还保留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手册和外贸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流程,就这样让她照着做了。
今天也在这里跟大家分享一下吧,这个月还没有完成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的,今天的内容就一起看吧,整理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及申报操作流程,还有相关的出口退税的计算!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手册
第一:生产型企业退税的相关政策和条件及计算方法
自营出口货物退税的条件要求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基本流程图
第二: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申报流程
申报表的填写说明
第三: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凭证管理方法和要求
第四: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流程和会计核算方法(带案例)
……2022完整版生产企业出口退税操作手册,含账务处理和申报流程的内容就暂时到这里了。生产企业出口退税过程中有问题的,上述的内容共参考!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及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上述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八条第四项
但在实际出口业务中有些出口企业并未签订书面购销合同,而是签订口头合同、电子合同,这种情况要怎么进行单证备案呢?不要担心,今天税小夏就来带大家学习备案单证属于电子数据或无纸化的应如何备案。
对于出口企业备案的单证是电子数据或无纸化的,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其中之一进行备案:
(一)对于出口企业没有签订书面购销合同,而订立的是电子合同、口头合同等无纸化合同,凡符合我国《合同法》规定的,出口企业将电子合同打印、口头合同由出口企业经办人书面记录口头合同内容并签字声明记录内容与事实相符,加盖企业公章后备案。
对于其他单证的备案,如为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采取了无纸化管理办法使出口企业无法取得纸质单证或企业自制电子单证等情况,出口企业可采取将有关电子数据打印成纸质单证,加盖企业公章并签字声明打印单证与原电子数据一致的方式予以备案。
(二)除口头合同外,对于出口企业订立的电子购销合同、国家有关行政部门采取无纸化管理的单证以及企业自制电子单证等,出口企业可提出书面申请并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采用电子单证备案管理,即以电子数据的方式备案有关单证。出口企业应保证电子单证备案的真实性,定期将有关电子数据进行备份,在税务机关按规定调取备案单证时,应按税务机关要求如实提供电子数据或将电子数据打印并加盖企业公章的纸制单证。
✦课后小结✦
所以外贸企业注意即使是口头合同也要及时按照规定进行备案,以免影响后续退税哦~
本文为各位会计整理的是: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流程,不懂得出口退税的小伙伴,近日就跟随着小编一起看看吧。今天从4个方面来阐述生产企业出口退税全过程:一,生产型企业的免抵退税,二、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三、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凭证管理,四是生产型企业的出口退税账务处理。
第一、看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基本政策
1、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算步骤
2、自营出口货物的退税特点和退税的规定
3、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整个流程
第二,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申报流程
1、出口电子数据的传输详细环节流程
2、生产企业出口的收入申报
3、收入申报的申报表主表的填写(一般纳税人适用)
申报表附表一的填写
生产型企业出口的退税申报
申报表附表二的填写
……
第三,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凭证管理
第四,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
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账务处理流程
……
受篇幅限制,今天有关生产型企业出口退税的全流程就先和大家分享到这里了。若在工作中对出口退税的处理有疑问的,可以参考上述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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