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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印花税取消了吗(3个范本)

发布时间:2024-11-04 热度:67

【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3篇优质的取消了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2023年印花税取消了吗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2023年印花税取消了吗

【第1篇】2023年印花税取消了吗

11月1日,财政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征求意见稿)》(下称《印花税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由于《印花税法》涉及到证券交易印花税的问题,涉及到投资者的切身利益,因而更受到资本市场的强烈关注。

从征求意见稿看,《印花税法》并不乏亮点。比如,为灵活主动、便于相机调控,更好适应实际需要,《征求意见稿》规定,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纳税人和税率调整由国务院决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相对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权利、许可证照以及营业帐簿印花税等较为固定的税率或税负,证券交易印花税的税率将会灵活得多。再如,由于国务院已明确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存托凭证试点,《印花税法》也将以股票为基础发行的存托凭证纳入证券交易印花税的征收范围,此举亦有利于体现出股票市场的公平原则。

证券交易印花税之所以受到资本市场的强烈关注,一方面在于该税种的税率曾历经多次调整,且个中不乏调整幅度较大的情形。比如2007年5月30日财政部突然决定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至3‰,无形中将股票交易的税负增加了两倍,这显然是非常罕见的。另一方面,印花税税率的调整,也曾经引发股市的大涨与大跌。像上述的印花税税率由1‰调整至3‰后,在短短的五个交易日内,上证指数曾从4334点下探至3404点,跌幅超过两成。2008年4月24日与同年9月19日,因印花税税率调整为1‰与改为单边征收,这两个交易日上证指数涨幅均超过9%。此外,印花税税率的调整,更凸显出监管部门对于资本市场的一种态度。对于政策能够产生巨大影响的a股市场而言,这一点尤为重要。

尽管征求意见稿显示证券交易印花税按1‰的税率维持不亮,但并不意味着减免证券交易印花税的条件并不成熟。事实上,综合分析目前的市场环境、投资者情绪、个股估值水平等多方面的因素,个人以为减免印花税正当其时。

今年10月份以来,受境外市场的影响,再加上a股持续低迷,沪深股市均出现一波大幅下跌的行情。2023年的熔断底跌穿了,2500点亦不保,此时,“一行两会”以及高层纷纷对资本市场发表谈话,以维护市场稳定。而市场上亦出现要求监管部门出手救市的呼声,其中就不乏取消印花税的举措。对于股市维稳,光有喊话是没有用的,更需要实实在在的措施,而减免印花税,既顺应了市场要求,又能提振投资者的信心。

从近几年征收的证券交易印花税看,其抽血效应丝毫不亚于新股ipo。如2023年征收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为2553亿元,2023年为1251亿元,2023年为1124亿元,三年累计从股市抽血4928亿元。而2023年发行438家新股,为a股史上第四高的年份,新股ipo融资额2301亿元。这三年的证券交易印花税,为2023年融资额的两倍多,印花税的抽血效应是惊人的。从证券交易印花税占税收收入的比例看,2023年我国税收收入144360亿元,证券交易印花税占比0.78%。减免甚至取消证券交易印花税,不会对全国税收收入产生大的影响。

减免甚至取消证券交易印花税,也可以降低投资者的交易成本。每年超千亿元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于投资者来讲,并不是个小数目。通过减免甚至取消印花税,在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的同时,客观上也是向市场释放流动性。而且,今年国家在推行“减税降费”政策,股市投资者也应该成为其中的受益对象,特别是在证券交易印花税税负不低的情形下更应如此。

此外,对于当前的行情而言,减免印花税,也可起到四两拔千斤的效果。2008年下调印花税与改为单边征收,最终的效果不佳,既与大趋势有关,也与其时股市持续下跌推出的时机不对有关。而目前的股市,正处于恢复阶段,2449点的政策底已探明,股市也出现了反弹,如果能推出减免甚至取消印花税的举措,所产生的积极效果是与当年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2篇】印花税贴花取消了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

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 1997 )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

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

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 [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以下内容需要回复才能看到

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 [1991] 第 155 号、 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7. 承运快件行李、包裹开具的托运单据

在货物托运业务中,根据国税发 [1990]173 号文规定,承、托运双方需以运费结算凭证作为应税凭证,按照规定贴花。但对于托运快件行李、包裹业务,根据( 88 )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 开具的托运单据暂免贴花。

8. 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

根据财税 [2006]162 号文规定,电网与用户之间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 ,不征收印花税。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税三(1988)776 号文规定,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的购销合同不包括供水、供电、供气(汽)合同,这些合同不贴花。

9. 会计、审计合同

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一般的法律、法规、会计、审计等方面的咨询不属于技术咨询,其所立合同不贴印花。

10. 工程监理合同

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项目法人)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等相关规定,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技术咨询合同,是当事人就有关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预测和调查订立的技术合同。因此,工程监理合同并不属于“技术合同”税目中的技术咨询合同,无需贴花。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的规定:根据深地税发 [2000]91 号文规定,“工程监理合同”不属于“技术合同”,也不属于印花税税法中列举的征税范围。因此,工程监理单位承接监理业务而与建筑商签订的合同不征印花税。

11. 三方合同中的担保人、鉴定人等非合同当事人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作为购销合同、借款合同等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而签订的三方合同,虽然购销合同、借款合同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但参与签订合同的担保人、鉴定人、见证人不是印花税纳税义务人,无需就所参与签订的合同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所说的当事人,是指对凭证有直接权利义务关系的单位和个人,不包括保人、证人、鉴定人。

12. 没有书面凭证的购销业务不需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在商品购销活动中,直接通过电话、计算机联网订货,不使用书面凭证的,根据国税函( 1997) 505号文规定,不需缴纳印花税。例如通过网络订书、购物等。

13.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14.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 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15.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16.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17. 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03]183 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18. 资金账簿

(1)合并、分立、联营、兼并企业的资金账簿

企业发生合并、分立、联营等变更,若不需要重新进行法人登记,企业原有的已贴花资金账簿,根据国税发[1991]第155号文规定,贴花继续有效,无需重新贴花。企业发生兼并,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并入单位的资产已按规定贴花的,接收单位无需对并入资产补贴花。

(2)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机构的资金账簿

跨地区经营的总、分支机构,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如果由总机构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所拨付的资金属于分支机构的自有资金,分支机构需就记载所拨付资金的营业账簿按照资金总额贴花,其他营业账簿则按件贴花。总机构只需就扣除所拨付资金后的余额贴花。如果总机构不拨付资金给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只需就其他营业账簿按件贴花五元。

(3)企业改制

企业实行公司制改造,重新办理法人登记成立新企业,或者以合并或分立方式成立新企业,其新启用资金账簿记载的资金,根据财税[2003]183 号文规定,只需就未贴花的部分和以后新增加的资金按规定贴花,原已贴花的部分可不再贴花。

(4)根据(88)国税地字第 025 号文规定,凡是记载资金的账簿,启用新账时,资金未增加的,不再按件定额贴花。

19. 土地租赁合同

在印花税税目表的“财产租赁合同”税目中并没有列举土地使用权租赁项目,因此土地租赁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20. 承包经营合同

承包经营合同在印花税税目中并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

(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则进一步明确规定,企业和政府、上级主管部门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以及企业内部实行的承包、租赁合同,不属于财产租赁合同,无需贴花。

21. 修理单

修理合同属于 “加工承揽合同”,但对于委托商店、门市部的零星修理而开具的修理单,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2. 常见的其他无需贴花的合同或凭证

下列合同或凭证,在印花税税目表中没有列举,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企业无需缴纳印花税:单位和员工签订的劳务用工合同;供应商承诺书;保密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保安服务合同;日常清洁绿化服务合同;杀虫服务合同;质量认证服务合同;翻译服务合同;出版合同。

【第3篇】房产印花税取消了吗

关于专利授权办登费用的变化来啦!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达了新的政策通知:

自2023年7月1日(含)起,将停止涉及专利证书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证书印花税的代征业务。

这就是说在2023年7月1日后,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中将不再显示、收取专利证书印花税。

△ 印花税取消前官文

为更好的维护权利人权益,对于自缴费日起未满3年的多缴、错缴、重缴的印花税,相关权利人可尽快提交意见陈述书(关于费用)办理退款手续。

△ 印花税取消后官文

同时,根据相关业务处理流程,2023年6月15日(含)后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申请,其颁证日将迟于2023年7月1日。

这一点大家要注意啦,证书会稍微晚一点下达!

因此,对于2023年6月15日(含)后办理登记手续的,则无需缴纳印花税,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可以按照上述流程进行退费。

同时,需要额外提醒大家一下,授权办登费一定要在规定的期限前缴纳,超期未缴,专利权会被视为放弃取得,要想恢复权利需要额外申请恢复权利请求,这样会产生1000元的恢复权利官费的!

所以,授权办登费用要在期前缴足,后续才会顺利收到专利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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