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9610出口退税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国家不间断更新政策扶持,全球各大平台大力招商,一波又一波的福利到来,跨境出口电商似乎迎来了全盛时期。但随着参与者的持续增加,以及蓝海市场的不断挖掘,各大跨境企业的利润都呈现出了下滑的趋势。如何增加营收,成为了热门话题。
其实,跨境电商的增利机会,往往就在身边。来自某跨境电商上市公司的财报一组数据显示,其2023年就获得国家1084万元的出口退税,占其营收的7.9%。庞大的数额,巨大的占比,出口退税带来的收入成为了企业增加收入的重要渠道。
今天,咱们就来说说出口退税这事儿。
什么是出口退税?有什么好处?
出口退税又可以理解为出口免税,是国家针对跨境企业出口业务而推出的一个福利政策,可以让跨境企业在出口和采购环节节省开支。这里退税指的是国家免除跨境企业在出口环节的增值税,以及跨境企业在采购时付给供应商的增值税。
为什么要办理出口退税?因为可以让企业获得收益。跨境企业的退税率一般为10%~13%,退税的比率不低。而且,国家的出口退税,效率高、时间短,企业可以迅速拿到钱。值得一提的是,出口退税要准备各种单证和凭据,这对企业的合规化转型有帮助。
简言之,出口退税是一种属于跨境企业的合法“回血”方式。
出口退税的两种不同形式
第一种:一般出口贸易退税
一般贸易出口,这种退税方式针对的是大批量出口的贸易,如海外仓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fba头程(海运、空运、快递)发货。
1、一般贸易退税的流程
l 要求货物供应商在出口的一个月内,开发票
l 企业拿到增值税发票后进行相关核对,核查,进入税务系统进行认证
l 认证通过一段时间后,海关发出出口信息和发票信息
l 卖家进入退税系统查看相关信息,录入发票、关单信息。
l 进行预申报。预申报信息传到税务系统,进行预审。
l 最后,正式申报,单据、证明收录备案,等待退税款的拨发。
2、一般贸易要注意的事项
l 向供货企业索要增值税发票,要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30天内完成。
l 退税申报手续,需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90天内办理。
l 收汇申报业务,需在货物报关出口后的180天内办理。如果被某些因素耽误,切记切记要向外汇管理局申请延期备案。
l 时间点一定要牢牢把握,如果逾期,可能会出现函调,导致退税时间延长,甚至影响退税的成功与否。
第二种:9610出口贸易退税
9610报关出口针对的是小体量,也就是俗称的集货模式,比如国际快递发货。采用“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的方式,由跨境企业将数据推送给税务、外汇管理部门,实现退税。
1、9610出口的流程
l 与海关,口岸的系统进行数据对接备案
l 企业正常走货,将订单、物流信息上传至系统
l 报关,而后去外管局办理结汇手续
l 最后整理所有材料,去国税申请退税
2、9610出口要注意的事项
l 要通过9610的方式来退税,要走快递,专线的渠道。如果走的是邮政代理,一般是没法退税的。
l 跨境卖家要在21天内,整理前20天出口的商品清单,把清单出具给海关。让海关出具相关证明,去办理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要规避的“坑”
许多财务合规的企业,在出口退税的过程中会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而退税失败。这多半是因为对退税的流程和规定不够熟悉,在企业日常运营和执行退税的过程中踩了坑。
1、发票不规范
如果恶意虚开发票,取得失控发票或异常凭证不规范,可能会被停止退税权,面临巨额的罚款。发生两次违规行为的严重违法企业,还会被禁止适用免税政策。
2、筛选供应商不谨慎
出口货物的过程中,难免受到税务机关的函调。这时候,如果税务机关评判认为货物的供应商“产能不足”,无法生产出该批次的出口货物,那么无论是跨境企业还是货物供应方,都可能被怀疑是“虚开”,被要求缴纳增值税,甚至视同内销。
3、筛选供应商不谨慎
出口单证不齐全,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款和滞纳金,更严重者还会被罚款。所以,出口退税的过程,相关单证的存档和备案一定要重视。
在国家对跨境出口的大力支持下,出口退税已经成为了跨境企业减少开支,增加获利的一个常规渠道。
而在财税这方面,易仓科技的erp系统同样与时俱进,可按照企业需求,定制api接口服务,让erp对接其他财务系统。
早前,易仓的一个客户就在财税改造中,对接金蝶k/3 cloud财务系统,将易仓erp中包括采购清单、销售清单、发货明细、退件明细以及坏账等数据推送至金蝶k/3 cloud系统,保障了进出口、销售、库存数据的准确与完整,提速合规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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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以此作为自己这段时间工作的总结跟规范,我也在不断努力进步中。。。
首先,进入离线申报系统,按照即将申报的出口报关单出口日期所属月份进入,比如属于2023年3月出口的,那么进入时间填写202203.
第二,采集基础信息。
(可以选择导入跟手动输入两种。导入的话,报关单数据需要从单一窗口下载,进项发票需要从国税网站--出口退税申报---离线申报---增值税专用发票下载 处下载。导入情况比较简单,不做介绍)
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出口报关单数据处理--增加 按照报关单上面的内容填写数据。法定第一单位就报关单上面的第一个单位。成交汇率,按照当月第一个工作日央行的汇率*100来填写。
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增值税发票信息处理--增加 同样按照发票信息来填写。
第三,配单
基础数据采集--外部数据采集--配单管理--报关单与进货发票配单 选择需要匹配的报关单跟发票,填上出口发票号码跟申报批次----提交
根据发票内容修改每条金额
提交,这样就将报关单跟发票关联起来,可以自动生成进货明细表跟出口明细表。
第四、生成申报数据
生成申报数据---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 选择生成的数据需要存放的地址即可。
生成后最好打印申报表,进货明细跟出口明细数据,跟其他材料一起备查。
第五,自检
生成数据后,登录国家税务局网站,在出口退税--离线申报系统--自检下上传自检,检查是否有疑点。没有疑点的话最简单的出口退税申报流程就完成。
越来越多的人把眼光聚焦到了国外,而进出口贸易的丰厚利润也让人恋恋不舍,
式也越来越多。国度在煽动进出口的同时也出台了相应的优惠政策,其中进出口鼓舞措施。南品实践上是卖到国外的,理论上来说应该由国外的小同伴来缴税,因而需求把这个商品在国
内曾经缴过的增值税、消费稅退还给企业。这样也进步了企业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出口退税需求满足以下条件
1、 消费或出口的货物必需是增值税、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货物或产品。2、其货物必需是报
关离境出口的货物。3、其货物必需是所在公司财务上做出口销售的产品。4、其货物必需是己经收汇并经核销的产品。
留意:若为货物消费企业申请办理出口货物退税时必需增加一个条件,即申请退税的货物必需
是消费企业的自产货物或视同自产货物才干办理退税。且企业必需具有进出口运营权、拜托外
贸企业代理出口、外商投资企业。
出口退税的操作流程是怎样的?
在规则时间内:
1、收齐出口货物退(免)税所需的单证;
2、运用消费/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統;
3、录入申报退税的材料内容,生成电子申报数据:
4、 连同出口货物相关单证材料及申报表,报主管退税机关审核办理退税。
如何计算出口退税金额?
出口退税金额如何计算是依据fob价钱为根底,需求依据国内消费企业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或
是消费税发票做为依据停止计算。假如消费企业开具的发票价钱己经包含运输费用或者保费
那么需求先除去运输费用以及保费在停止计算。
如果有需求的随时欢迎咨询我,小编这方面还是很了解的经历丰厚的专业人员组成,全程为您排忧解
出口退税过渡期截止6月30日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
二、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扣除率调整为9%。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三、原适用16%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6%的出口货物劳务,出口退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且出口退税率为10%的出口货物、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调整为9%。
2023年6月30日前(含2023年4月1日前),纳税人出口前款所涉货物劳务、发生前款所涉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购进时已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购进时已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执行调整前的出口退税率,在计算免抵退税时,适用税率低于出口退税率的,适用税率与出口退税率之差视为零参与免抵退税计算。
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及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的时间,按照以下规定执行: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除外),以海关出口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非报关出口的货物劳务、跨境应税行为,以出口发票或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保税区及经保税区出口的货物,以货物离境时海关出具的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四、适用13%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11%;适用9%税率的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为8%。
2023年6月30日前,按调整前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前的退税率;按调整后税率征收增值税的,执行调整后的退税率。
退税率的执行时间,以退税物品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
附最新增值税思维导图↓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大变!
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决定,修订并重新发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后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三、本公告施行后,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四、修订后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见附件1,相关填写说明见附件2。
五、本公告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附件1中《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部分试点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调整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同时废止。
新纳税申报表该怎么填?
一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调整情况
(一)调整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表式内容
一、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13%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删除第3栏“13%税率”;
第4a栏、第4b栏序号分别调整为第3栏、第4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9%税率的货物及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9%税率的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
二、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二)》)中的第10栏项目名称调整为“(四)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
第12栏“当期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合计”计算公式调整为“12=1+4+11”。
三、是将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中的第1栏、第2栏项目名称分别调整为“13%税率的项目”和“9%税率的项目”。
四、是在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表式内容中,增加“二、加计抵减情况”相关栏次。
(二)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二、是废止原《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纳税人自2023年5月1日起无需填报上述两张附表。
二
本公告施行后需注意的事项
(一)纳税人申报适用16%、10%等原增值税税率应税项目时,按照申报表调整前后的对应关系,分别填写相关栏次。
(二)截至2023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可以自本公告施行后结转填入《附列资料(二)》第8b栏“其他”。
税率调整后加计抵扣、发票衔接怎么办?
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
三、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纳税人发生本公告第一条、第二条所列情形的,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四、税务总局在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中更新了《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纳税人应当按照更新后的《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表》开具增值税发票。
五、纳税人应当及时完成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和自身业务系统调整。
六、已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非正常损失,或者改变用途,专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并从当期进项税额中扣减: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
七、按照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不动产,发生用途改变,用于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项目的,按照下列公式在改变用途的次月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可抵扣进项税额=增值税扣税凭证注明或计算的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
八、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同时兼营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的,应按照四项服务中收入占比最高的业务在《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中勾选确定所属行业。
九、本公告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5号发布)同时废止。
附件:
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发票?
对于增值税税率调整日以后因履行跨期销售业务合同如何开具发票的问题,说一下基本原则。
一是,以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标志,在税率调整前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调整前的适用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同时以该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在税率调整即新税率施行之日起,实现的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取得的销售收入(以税法规定为判断标准),应按新的税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以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
二是,原则上是以发票开具日期来确定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但是也有例外,如果税率调整前已经做了“未开发票收入”的纳税申报,只是没有开具发票的,则在新税率实施之日以后开具发票时,对于已申报的无票收入部分对应的业务仍可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因种种原因非要按原税率开具发票,但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前,相应的销售额又没有作“未开具发票收入”申报纳税的,则等于是延期缴纳了税款,在以原税率开具发票后,该部分增值税需要加收滞纳金。
三是,至于履行合同的问题,关键还是看合同是如何签订的,是签订的以含税价格还是以不含税价款交易。如果是以含税价格交易又未约定税率调整对交易价格的相关影响事项,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那就是以原含税价款按新税率换算出不含税销售额及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同时按新税率开具发票(发票上开具的税率及销项税额);如果是约定以不含税价格交易,在税率调整之日以后实现的销售业务,则应以新税率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再以约定的不含税价格加增值税为价税合计价款。
总之,对于税率调整后如何开具跨期销售业务的发票(税率),是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来决定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的适用税率,再以此来决定发票开具的税率及计算销项税额,也就是该项销售业务(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如何适用税率计税就如何开具发票。
因此,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但还应满足相关条件,否则将面临滞纳金的问题。
此外,提醒注意,4月1日以后,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跨期销售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总之,这个4月,应该是会计人忙且充实的一个月了!且忙且珍惜吧!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
中国网讯 3月31日,国新办就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有关情况举行发布会。
国家税务总局总审计师王道树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外贸发展。近期,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联合制发了公告,提高了1464项产品的出口退税率,并且税务部门从便利出口企业申报、加快出口退税办理的角度推出了一系列便利化措施,确保“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落到实处。
在出口退税方面,这次调整出口退税率的1464项产品当中,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的有380项,提高到13%的有1084项。这些产品的征税率适用税率分别是9%、13%。这样,除“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外,所有出口产品的退税率均与征税率一样,实现了出口产品零税率。出口退税率的提高,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提升出口产品国际竞争力,在当下也有力提振了出口企业的信心。
在出口退税便利化方面,税务总局推出出口退税事项全流程“非接触式”办理措施。有三项:一是“非接触式”申报。在疫情期间,企业通过电子税务局等网上渠道提交申报电子数据,即可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证明开具以及相关的申报,无需再提供纸质资料。二是“非接触式”审核。疫情期间,税务机关仅审核电子数据,审核无问题的,就可办理相关的退(免)税事项;需要调查评估的,采取案头分析、电话约谈等“非接触式”方式进行核查,排除疑点后即可办理相关事项;需要实地核查的,采取“容缺办理”的方式,在一定限额内先予以办理退(免)税,疫情之后再补办实地核查手续。三是“非接触式”反馈。税务机关办结相关事项后,及时通过网络把办理的结果告知出口企业。如果企业需要开具纸质证明,税务机关还可以通过邮寄的方式送达。据统计,截止到昨天,自2月10日实施这些便利化措施以来,全国税务机关共为将近23万户出口企业办理出口退税2040亿元,有效减轻了这些出口企业的资金压力。
同时,为缓解企业现金流压力,税务部门在退税办理时间方面进一步“提速增效”,对于正常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总局提出要求再提速20%,也就是从2023年的10个工作日压缩到8个工作日以内。
目前海外疫情还在持续蔓延,这对于我国外贸出口带来很大的影响。下一步,税务部门将以开展税收宣传月为契机,密切关注国内外经济运行形势和外贸企业的诉求,会同有关部门积极研究出台更多更好更实的政策措施,帮助企业用足用好出口退税等合规的外贸政策工具,稳住外贸的基本盘。
目 录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 4
1.1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4
1.2 申报系统安装4
1.3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11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 13
2.1 系统初始化13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14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15
2.4 系统数据备份15
2.4.1 云备份数据15
2.4.2 本地数据备份17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23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23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26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 28
3.1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28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29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29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30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31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33
3.2 一般贸易流程33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34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35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36
3.2.4 汇总数据采集38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39
3.2.6 申报反馈41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43
3.3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45
3.3.1 申报数据采集46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47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49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50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52
3.4 单证向导流程53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55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55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56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58
3.5 进料加工业务流程59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61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61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 62
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62
4.2 向导63
4.3 索引区64
4.4 数据编辑区域66
4.5 数据项说明66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67
l
1 免抵退申报系统升级背景及安装1.1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2.1版本升级背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及相应业务需求,税务总局对现行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进行升级调整。
本次升级涉及到的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6号《关于出口退(免)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财税〔2018〕32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1.2 申报系统安装
如果您的机器上是第一次安装本软件,可按照如下的详细步骤进行安装:进入http://www.taxrefund.com.cn/,然后进入网站点击右上角下载专区,下载最新版本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若非首次安装本软件,请预先在旧版申报系统中系统维护下做好数据备份(数据备份请参考2.4章节),将旧版系统完全卸载后方可安装运行新版申报系统。
注意事项:
1. 安装路径中不能含有空格,建议先将杀毒软件等防护系统关闭,以免造成系统无法完整安装;
2. 双击运行安装软件,安装路径建议为系统默认路径“c:出口退税电子化管理系统”;
3. net版本申报系统初次安装之前,要求电脑运行环境包含net.framework.4.0及以上版本;
4. 硬件要求(最低):中央处理器:至少pentium 1 ghz以上,内存:1gb ram 以上;
5. 最小可用系统磁盘空间:x86 – 850 mb以上;x64 – 2 gb以上;
6. 必备组件:
a. 电脑上必须已安装以下组件后才可安装framework4.0
b. windows installer 3.1 或更高版本
c. nternet explorer 5.01 或更高版本
安装流程:
1. 系统自动解压安装,如图:
图 1-1
2. 出现安装画面,点“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2
3. 显示正在进行安装的信息,如图:
图 1-3
图 1-4
4. 系统提示选择安装路径,点击“下一步”按钮,如图:
图 1-5
5. 安装程序提示选择文件夹,建议选用系统默认文件夹,点击“下一步”继续,如图:
图 1-6
6. 此时系统提示选择功能选项,建议选择默认选项,如图:
图 1-7
图 1-8
7. 按照提示点击“下一步”继续安装,提示安装成功,点击“完成”退出,如图:
图 1-9
1.3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进入
申报系统安装好后,在windows桌面上找到快捷方式:“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并双击运行,如图:
图 1-10
运行后弹出登录界面,登录默认用户名为小写sa ,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1-11
登录后即可进入“登记企业信息”界面,在此界面配置“企业海关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或者通过“企业信息导入”按钮,选择备份数据来导入企业信息。然后点击“确定”按钮,即可进入系统。登录所属期应与纳税所属期一致,格式:年+月(例:201801)。如图:
图 1-12
图 1-13
注意事项:
如使用“企业信息导入”按钮导入备份时,需选择备份文件夹中的“jsdotnet.db”文件进行导入,“企业信息导入”只导入备份中的企业相关信息,而不导入备份数据,并且企业信息设置后,便无法进行修改。
2 免抵退申报系统的基本配置2.1 系统初始化
初次进入申报系统,建议进行“系统初始化”操作。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初始化”项,在弹出对话框中录入“yes”并按“确定”按钮,即可完成系统初始化操作,并重入系统(仅在系统装入或第一次正式使用该系统时需执行)。如图:
图 2-1
2.2 系统配置相关信息查询
若需进行企业信息的查询,可到“系统维护”菜单下选择“系统配置”项下的“系统配置信息”中查询,如图:
图 2-2
2.3 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配置”项,打开“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进行系统参数的相关设置与修改,如图:
图 2-3
注意事项:
业务方式中18位报关单执行日期应与当地税务机关要求一致。
2.4 系统数据备份
2.4.1 云备份数据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备份”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如图:
图 2-4
显示备份数据成功,数据备份到云端,如图:
图 2-5
2.4.2 本地数据备份
2.4.2.1 完全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6
选择“完全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7
确认后,弹出“系统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2-8
点击“确认”按钮,进行备份数据路径选择,系统默认备份数据路径为“ c:退税申报系统备份”,如图:
图 2-9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此时系统完成完全数据备份,并提示备份数据路径,如图:
图 2-10
完全备份的文件类型为“.db”格式文件,如图:
图 2-11
2.4.2.2 业务数据备份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备份”,如图:
图 2-12
选择“业务数据备份”,点击“确认”按钮,如图:
图 2-13
确认后,可自行选择备份数据存放路径,如图:
图 2-14
点击“确定”按钮,系统弹出备份数据存放路径,系统会自动在已选择的路径下,新建一个以当前时间命名的备份文件夹,如图:
图 2-15
业务备份的文件类型为“.zip”格式的压缩文件,如图:
图 2-16
2.5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
2.5.1 云备份数据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立即导入”按钮,如图:
图 2-17
图 2-18
选择“确认”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19
点击“确认”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0
2.5.2 本地数据备份导入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数据备份导入”项,系统弹出对话框后,选择“本地导入”按钮,如图:
图 2-21
点击“系统维护”菜单,选择 “系统备份数据导入”项,在弹出窗口中点击“选择统备份数据”选择备份文件存放的路径(选择的备份文件应为“.db”格式或者“.zip”格式的数据库文件),点击“导入”按钮,进行系统备份数据导入,如图:
图 2-22
点击“导入”按钮,系统开始导入原备份数据,导入完成后,系统会弹出文本查看器,其中详细显示了用户已导入的对应申报表的数据记录条数,如图:
图 2-23
注意事项:
为防止数据重复,建议企业导入数据时,勾选“导入前清空数据库”选项。
3 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流程3.1 企业退(免)税备案向导流程
(企业退(免)税备案简易流程图)
图 3-1
(备案操作流程向导)
图 3-2
3.1.1 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
如果为新办企业,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备案申请。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一步“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中的“出口退(免)税备案”,点击“增加”按钮,根据企业真实信息,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图 3-3
3.1.2 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二步“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
3.1.3 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三步“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生成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生成,如图:
图 3-5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提示“申报数据列表”,如图:
图 3-6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7
注意事项:
根据各地税局要求选择生成其他申报数据类型,如去税局审核需选择本地申报,如通过远程审核,则选择远程申报。
3.1.4 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
若发现申报退(免)税备案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四步“撤销退(免)税备案申报”中的“撤销退(免)税备案相关数据”,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8
点击“确定”按钮之后,系统会弹出询问对话框。如图:
图 3-9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提示撤销成功,如图:
图 3-10
3.1.5 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备案向导”第五步“退(免)税备案数据查询”,进行相关数据查询,如图:
图 3-29
3.2 一般贸易流程
(一般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11
(向导流程图)
图 3-12
3.2.1 一般贸易基础数据采集
根据报关单数据录入明细数据,即向导第二步,其中特殊业务可根据企业的相关业务自行选填(若有电子口岸设备及ic卡的企业可以进行第一步操作,从海关下载报关单在此读入,没有可以直接跳过)。
选择申报系统“退税向导”第二步“出口货物明细申报录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数据录入,如图:
图 3-13
3.2.2 免抵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在向导第三步,对数据进行一致性检查,无误后则确认免抵退明细数据,如图:
图 3-14
3.2.3 确认免抵退税明细数据
数据检查通过后,通过向导第三步第二项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做明细数据的确认,如图:
图 3-15
点击“确定“按钮进行确认操作,如图:
图 3-16
点击“确定”进行下一步,如图:
图 3-17
明细数据确认成功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此时,明细数据将不再显示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中。
3.2.4 汇总数据采集
向导第四步,采集汇总表数据,输入所属期,会带出退税汇总计算的对话框,如图:
图3-18
填写之后就可自动计算出免抵退税汇总表数据,同时汇总附表自动带出。同理,免抵退资料情况表录入,点击“增加”输入所属期敲回车确定,可自动带出情况资料表数据,检查无误后点击保存,如图:
图 3-19
图 3-20
3.2.5 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向导第五步第一项,进行一致性检查,如图:
图 3-21
向导第五步第二项,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2
向导第五步第三项,打印正式申报数据,如图:
图 3-23
将生成的免抵退申报数据,进行审核,读入反馈信息查看疑点,撤销申报数据进行修改,再次进行审核直到无疑点撤销申报数据,重新生成免抵退申报数据。
将生成的免抵退申报数据,连同整套报表、原始凭证到退税部门进行正式申报;若退税部门未通过审核,则取回纸质申报资料重新作整个流程。
若有错误,则需要撤销数据重新修改后申报,先撤销免抵退汇总数据,再撤销明细数据(向导第六步第四项)撤销操作如图:
图 3-24
撤销后,数据恢复到明细录入状态,可进行修改,重新申报。
3.2.6 申报反馈
若审核通过,则在向导第六步第一、三项读入反馈信息并进行处理
点击“向导”功能,选择第六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按钮,选择从税务机关拷贝回来的反馈信息的文件夹;如图:
图 3-25
提示读入成功后,点击“税务机关反馈信息处理”;如图所示:
图 3-26
点击“是”,反馈信息处理成功,完成数据更新。如图所示:
图 3-27
注意事项:
1. 如果生产企业当月没有任何业务发生,可以不申报;
2. 要做好备份,以防本系统或者微软操作系统出现崩溃;
3. 进料加工企业须在出口明细中录入进料加工登记册号。
3.2.7 一般贸易其他常见操作
3.2.7.1 前期数据的冲减
前期数据冲减,做正常冲减,操作如下:
在向导第二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中前期数据点击冲减出口,系统会自动在出口明细中生成序号为z000的负数数据,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点击序号重排即可进行申报。
若前期数据中因金额报错或是有其他问题,电子信息不齐或者单证不齐,导致免抵退税年月为空,未参与过汇总计算的数据,需要进行冲减的操作,操作如下:
在向导第二步生成出口货物冲减明细,选中前期数据点击冲减出口,系统会自动在出口明细中生成序号为z000的负数数据,在出口明细录入界面,修改序号为z000的数据,将“征税率”字段值改为“征退税率之差”,“退税率”字段值改为“0”,保存后进行申报。
3.2.7.2 收汇申报(已认定)
如企业被认定为需要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在申报出口退税时,需要根据要求在企业收到收汇凭证后,申报出口明细以及“出口货物收汇(已认定)”的表单,如不能收汇,则需填报“出口货物不能收汇(已认定)”的表单。未被认定为提供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
(收汇明细简易流程图):
图 3-28
收汇申报流程:
1. 出口货物明细录入;
2. 出口货物收汇/不能收汇申报录入(已认定);
3.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
4. 免抵退申报汇总表录入;
5. 生成正式申报数据及打印;
6. 审核反馈读入处理 。
此操作与一般贸易操作流程一致,可参考一般贸易流程进行操作。
注意事项:
1. 分类管理类别为第四类的企业都属于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
2. 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通过税局的预审反馈得知自己企业申报收汇的起始和截止时间,该数据反应在“企业扩展信息”中;
3. 未被认定为需要申报收汇资料的企业可以不用申报收汇表,如有特殊情况,可根据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要求自行申报。申报截止日期同出口货物明细一样,到次年4月30日之前的纳税申报期,按照规定提供收汇资料,如果属于不能收汇的,提供的是“出口货物不能收汇申报表”(未认定)的表单;
4. 被认定需要提供收汇的企业收汇数据与明细申报数据一并生成,未被认定需要提供收汇的企业收汇数据是单独模块生成。
3.3 其他业务申报操作流程
(其他业务简易流程图)
图 3-30
(向导流程图)
图 3-31
3.3.1 申报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一步“其他申报数据采集”,根据企业业务需要填写对应的表单,如图:
图 3-32
3.3.2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二步“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根据企业录入的对应表单,选择对应的生成数据的端口进行生成,如图:
图 3-33
图 3-34
图 3-35
注意事项:
1. 生成其他业务申报时需要选择对应的模块进行数据生成;
2. 生成收汇申报数据(未认定)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
3. 生成信息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信息查询录入”和“出口无电子信息申报录入”表单;
4. 生成其他申报数据模块所对应的是数据采集中的“出口非自产货物申报录入”、“购进自用货物申报录入”和“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录入”表单;
5. 生成数据时,需注意生成数据的所属期和批次。
3.3.3 打印其他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三步“打印其他申报报表”,选择对应的打印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36
图 3-37
注意事项:
1. 打印申报表中打印的为“出口货物收汇申报/不能收汇(未认定)”表单,并且打印选项中选择“未认定”;
2. 打印信息及其他申报报表中打印的为剩下其他申报数据。
3.3.4 审核反馈信息处理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四步“审核反馈信息处理”,进行反馈信息处理。此项中提供了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处理以及撤销在申报系统中已经生成正式申报的相关数据;如对其他申报数据审核通过后税局给予反馈信息,可以通过审核反馈处理中的税务机关反馈信息读入进行反馈读入,如图:
图 3-38
如对于已经生成申报的数据发现错误,可在此项中进行对应数据的撤销,
图 3-39
注意事项:撤销数据时,需要留意撤销数据的所属期。
3.3.5 其他申报数据查询
选择申报系统“其他向导”第五步“其他申报数据查询”,选择对应的表单进行查询,如图:
图 3-40
3.4 单证向导流程
(企业单证申报简易流程图)
图 3-41
(单证操作流程向导)
图 3-42
3.4.1 单证明细数据采集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二步“单证明细数据采集”,根据自身业务选择对应表单进行录入,数据保存后,进行设置标志的操作,如图:
图 3-43
3.4.2 打印单证申报报表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三步“打印单证申请表”中的“打印单证申报报表”,选择对应表单进行打印,如图:
图 3-44
3.4.3 生成单证申报数据
选择申报系统“单证向导”第四步“生成单证申报数据”,选择对应表单进行生成,如图:
图 3-45
点击“确定”按钮后,系统弹出生成数据列表,如图:
图 3-46
点击“确认”按钮后,系统会根据选择的申报路径,进行数据的生成,如图:
图 3-47
3.4.4 撤销单证申报数据
若发现单证申报表有误,可将数据撤销,返回到明细数据录入阶段,进行修改,再按照向导流程重新申报。选择申报系统“单证申报向导”第六步“撤销单证申报向导”,选择对应的数据进行撤销,如图:
图 3-48
3.5 进料加工业务流程
(进料加工贸易简易流程图)
图 3-49
申报系统升级后,进料加工业务有了单独的操作流程,也就是在向导中加了一个单独的模块“进料加工向导”,以下所有操作均在此模块中进行。
(进料加工操作流程向导)
图 3-50
3.5.1 计划分配率备案
1.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向导第一步)
计划分配率备案录入:点增加按钮填写需要做备案的手册号,币种应对于手册备案的进出口币种不同的,折算成同一币种填写。
2.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向导第二步)
生成进料加工数据时按申报的所属期,点击确定,生成数据,再点击浏览选择路径,生成的是文件夹,里面有.zip格式的文件,把文件夹拷贝到优盘到税局进行本地申报。
3. 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向导第三步):
打印的所属期与计划分配率备案所属期一致,选择需要打印的进料加工业务报表
4.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在“税务机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读入从税局的反馈文件夹
5. 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向导第五步):
确认与申报的是否一致。
注意事项:
1. 企业只备案一次;
2. 计划分配率备案通常都是本地申报,如有不同之处,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3. 反馈文件可以是单独的文件夹,也可以与一般贸易的预审或正审反馈在一起;
4. 计划分配率数据查询:确认与申报的是否一致;
5. 新发生进料加工业务的,按照企业2023年07月01日以后首份进料加工手册填写。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3.5.2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
1.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在“税务机反馈信息读入”模块读入从税局的反馈的海关加贸数据的反馈后,查看企业在税务机关的手册信息;
2. 进料加工数据采集(向导第一步):
免抵退核销申报录入中“手(账)册号”录入上年度海关核销的全部进料加工登记手册、账册编号;
3. 生成进料加工申报(向导第二步):
同计划分配率备案生成数据一致;
4. 打印进料加工报表(向导第三步):
打印所属期应与申报核销所属期一致,选择需要打印的进料加工业务报表;
5. 进料加工反馈接收(向导第四步):
审核通过,在向导第四步读入反馈信息;
6. 进料加工反馈查询(向导第五步):
查询进料加工相关表数据。
注意事项:
1. 进料加工手册核销业务建议在每年的1-4月之间进行核销;
2. 系统会根据企业读取的海关加贸数据的反馈及填报的报关单时调整数据,自动计算相应手册、账册的实际分配率、应调免抵退税额、应调不得免抵税额;
3. 对前期已核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根据规定发起申请,再次进行核销。
4 系统主页面功能点详细描述4.1 多选项卡的操作界面
横向的动态选项卡菜单,在任意操过程中实现不同业务窗口的切换。当户编辑或查询数据时,可随意切换选项卡,不影响界面的操作。当用户不需要当前的选项卡,点击按钮或右侧的图标,甚至在选项卡上单击右键,都会按照用户的选择关闭。如图:
图 4-1
图 4-2
在选项卡上右键,可选择关闭多个选项卡。
4.2 向导
向导栏采用停靠选项卡的方式出现在系统中,便于用户的操作及业务流程的切换。如图:
图4-3
如不需要使用向导,点击图标,向导将隐藏。点击图标,向导将完全消失。当点击右上角图标时,向导会重新出现并收缩到系统左侧。
4.3 索引区
分页显示:索引区的数据以每500条为一页的规则显示,提高大数据量的加载速度。用户可以点击翻页按钮查看数据。
任意排序:在编辑界面索引区增加排序功能,用鼠标单击对应字段项的标题栏,即可实现对数据的排序,再单击一次数据将以相反的顺序进行排序。
字段项显示配置:用户点击“设置”按钮,将弹出配置界面,用户可以将索引区的显示字段项任意设定。
数据纵览:用户可将索引区字段设定后,拖动左侧的黑线,来纵观的查看最多500条的数据,无需将数据导出查看。如图:
图 4-4
图 4-5
图 4-6
4.4 数据编辑区域
系统对于数据有严格录入格式校验,对于用户错误录入的数据,系统在编辑字段项光标离开时将以两种方式提示:编辑字段项的边框颜色改变。当颜色为红色时表明,系统对用户录入的数据不认可,这时将鼠标停留在错误的字段项中悬浮,会出现相应的错误提示,供用户参考。当用户修改通过后,将变回默认的颜色;右上角将以滚动的方式输出错误提示。如图:
图 4-7
4.5 数据项说明
“数据项说明”对于初次使用系统,或对系统不了解的用户是一个使用助手,它对用户录入字段项的含义做一个全方位的解读。当录入的编辑字段项过多(需要拖动滚动条才可完全编辑)或用户不再需要数据项说明时,可点击数据项说明后的小图标,以隐藏“数据项说明”。当再次点击图标,“数据项说明”将显示。如图:
图 4-8
注:系统内每个编辑界面都有一个“记忆”功能,上述的每一个对编辑界面显示结构修改的操作,都会被系统记录,当再次打开界面时,展现在用户屏幕上的界面布局结构与上次关闭时保持一致。
4.6 报表打印及导出功能描述
数据导出
在系统内每个录入、查询界面都有一个相同的功能按钮“导出”。点击此功能按钮,可以将系统内数据以excel的方式输出,并在输出的过程中,用户可以手动选择输出字段项。进行报表打印,如图:
图 4-9
单击工具栏“打印”按钮,用户可选择输出纸张大小。
点击工具栏“导出”按钮,可将系统报表以不同形式存储。
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9b版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出口退税率文库2019b版的通知
税总函〔2019〕82号
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有关退税率调整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编制了2019b版出口退税率文库(以下简称“文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文库放置在国家税务总局可控ftp系统“程序发布”目录下,请各地及时下载,并在出口退税审核系统进行文库升级。各地应及时将文库发放给出口企业。
二、各地要严格执行出口退税率。严禁擅自改变出口退税率,一经发现,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国家税务总局
2023年3月21日
1、年度汇算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年度已预缴税额 。2、计算结果大于0,税务局会退税,计算结果小于0,需要补税给税务局。 3、综合所得收入额=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综合所得)的收入额。
个人所得税申请退税后多久可以到账
一般情况下是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能会延长至一个月。线上使用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退税的,如果显示退税已完成表示已完成退税的申报,此时如果申报记录提示是税务审核中则表示需要等待税务审核,税务审核通过后,等待退款即可。
办理退税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 有关证件的送验及登记表的领取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其经营出口产品业务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明后,应于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二)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领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即按登记表及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后,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明等证明资料一起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经审核无误后,即受理登记。
(三) 填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接到企业的正式申请,经审核无误并按规定的程序批准后,核发给企业“出口退税登记”。
(四)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状况发生变化或某些退税政策发生变动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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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大环境下,很多原先的内销企业开始接触外贸出口以期获得订单增长。那么从内销转到外贸我们又需要做好哪些准备呢?
首先企业想要从事货物出口需要在工商局备案,拿到一张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才有货物出口的资格(目前已经取消备案)。另外相应的对公银行需要开通外币账户用来收款,这个币种不限主要是看进口方的币种结算单位。(开外币账户的时候需要确定好自己企业的经营名录)。其次,外贸企业出口需要有实际办公场地,这个重要,涉及到货物出口之后的退税。
以上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有了稳定的货源和销售渠道之后,咱们的货物就可以正常出口了。
从事外贸出口的老板很清楚,出口企业的利润来源主要是两部分:货物的差价利润和国家的增值税退税。
以杭州为例,货物出口之后汇款完成进项发票开进来就可以申请退税,退税周期第一次一般是一个月左右,退税额一般货物是进项发票的13%,特殊货物税率另算。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去申请这13%的增值税退税呢?
还是以杭州为例,首先货物出口我们需要绑定一个业务员,这个业务员需要在本企业缴纳社保,需要对出口熟悉,这个后面税管员上门核查会现场提问业务员。其次,所有的票据全部都要齐全,包括报关单、放行单、装箱单、提运单、进销项发票、内外购销合同、货代发票等一系列票据。然后需要有专业的外贸会计把所有的进销项发票申报,其中销项发票需要备注好汇率、出口模式、金额开具免税发票。申报完成之后需要税务局流转审核,相匹配的税管员老师审核通过之后就会确定好上门核查时间。上门核查的时候一般需要法人、业务员、外贸会计在场,并且需要带好要求的材料。上门核查通过之后,等待税务局后台流转完成即可退税。
退税过程相比内销复杂的多,但是退下来的增值税额那是真香。目前竞争越来越激烈,产品利润越来越低,大部分外贸企业的利润来源就是国家退税了,所以了解退税流程,学会出口退税对于外贸企业来讲重要性不言而喻了。
杭州这边的外贸企业有退税需求不会操作的话可以私信我,免费咨询哦
对于从事出口业务的企业来说退税是很常见的事情,出口退税不管是对企业的发展还是对于国家的税收都有很大的好处,对于企业而言在出口业务这方面一定要多留意其中的政策,那么大家知道出口退税应该符合哪些条件才能办理退税吗?
出口退税是什么?
出口产品退(免)税,简称出口退税,其基本含义是指在国内生产流通环节实际缴纳的产品税.增值税和特殊消费税。
出口退税相关法律依据
《批转财政部关于进出口征收的产品》.关于退税或增值税规定>的通知
出口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1.出口退税必须在增值税.商品消费税征收范围内的商品
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所有货物,包括烟草和酒精,以及直接从农业生产者处购买的免税农产品.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被列为消费税。之所以会出现这种情况,是因为出口货物的退税(免税)只能征收增值税.已缴纳的消费税货物退还或免征的应纳税额。
未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包括国家规定的免税货物)不能退税,可以充分反映“未征不退”的规则。
2.离境出口的货物必须报关
出口是出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代理出口。判断货物是否属于退税(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是区分货物是否报关。
除非另有规定,出口企业是外汇结算还是人民币结算,以及出口企业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否则不得视为出口货物退税。对于货物,在中国销售的外汇,如酒店.因不符合出口条件,酒店、外汇等收费货物不能退(免)税。
3.货物必须在财务上出口和销售
出口货物只能在金融出口销售后退还(免税)税。也就是说,出口退税(免税)税只适用于商业出口货物,而不适用于贸易出口货物。如果作为礼物捐赠,货物将在中国购买并带出国(除非另有说明).样品.展品.邮寄物品等,由于这些商品一般不在财务上销售,按照现行规定不能退(免)税。
4.必须是收集和核销的货物
根据现行规定,出口企业申请退税(免税)的出口货物必须由外汇管理部门核销
此外,生产企业(包括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下同)申请退(免)税时,必须增加以下条件。
5.申请退税(免税)的货物必须由生产企业生产或视为自产货物才能办理退税(免税)
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通知要求,自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30日,对信用好的一类、二类企业加快办理出口退(免)税,平均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
这份通知,直接把现行的出口退税办理平均时间从6个工作日以内大幅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出口退税再次“提速”,为促进我国外贸保稳提质注入强劲信心和动力。
经过数次大提速,中国铁路驶入高铁时代。十年出口退税大提速,为中国连续五年保持世界货物贸易第一大国的地位,发挥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出口退税提速这十年
作为国际通行惯例,出口退税有利于增强本国商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为世界各国所采用。我国也不例外。
近十年来,我国外贸快速发展,一枝独秀,货物贸易进出口额从2023年的24.4万亿元增长到2023年的39.1万亿元,为实现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作出了巨大贡献。而这与我国税务部门不断提高出口退税办理速度、让外贸企业迅速获得充足的资金支持是分不开的。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外贸跑出稳健速度的同时,出口退税额也在一路上扬。从2023年1.04万亿元到2023年1.67万亿元,“真金白银”的退税红利有效为外贸企业发展降成本、赢先机。
“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十年前,办理出口退税的时间至少在半个月以上,有时可能要1个月。这几年越来越快,我们等待的时间越来越短了。”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朱晓怀回忆起近年来公司办理出口退税所花的时间时这样表述。
2023年,世界经济增长低迷,我国外贸面临不利形势。税务总局当年出台并将于2023年2月1日实施的《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提出的目标是,实现纳税人申报出口退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审批。
2023年,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的大环境下,当时全球外贸被称为遭遇最困难的一年。为应对国际形势对外贸的影响,税务总局在实施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出口退税管理,要求对一、二、三、四类出口企业,税务部门分别在5、10、15、20个工作日内办结出口退(免)税手续。这在当时让外贸企业感叹“快得明显”。
2023年以来,百年变局和世纪疫情交织叠加,外贸企业面临的风险挑战明显增多。从挑战看应战,“提速”成为税务部门支持外贸平稳发展的关键词。
2023年2月,税务总局宣布将正常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在2023年1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提速20%,确保平均办理时间在8个工作日以内,并进一步压缩a级纳税人办理时限。
2023年2月,税务总局宣布正常办理出口退税业务的平均办理时间提速至7个工作日以内,截至2023年底,平均办理时间已压缩至6个工作日以内。
一年一变化,十年大不同。出口退税办理不断提速,有力助推我国外贸逆风发展:
——2023年,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1.05万亿元,当年我国货物进出口额达到25.83万亿元,一举成为世界第一货物贸易大国;
——2023年,全球外贸遭遇空前困难,税务部门仍然办理出口退税1.22万亿元,我国货物进出口总值达到24.33万亿元,为当年经济实现平稳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2023年的世纪疫情,给外贸带来巨大压力,税务部门全年办理出口退税1.45万亿元,我国货物进出口额达到32.2万亿元,成为当年全球唯一实现贸易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
——2023年,全国税务部门办理出口退税达到1.67万亿元,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达到39.1万亿元,再创历史新高。
——2023年上半年,出口退税近1.1万亿元,同比增长21.2%。与此同时,我国货物贸易进出口总值19.8万亿元,同比增长9.4%,传递出我国经济持续恢复的积极信号。
观数据变动之“形”,察经济发展积蓄之“势”。一组组实实在在的数据展示出,出口退税“提”的速,“减”的时,正在聚集为外贸“进”的势。
出口退税大提速的背后
数据显示,2023年,我国有进出口实际业绩的企业达56.7万家,是2023年的1.7倍。十年来,外贸企业越来越多,出口退税业务量逐年攀升,缘何办理速度不慢反快?
这是因为,税务部门在出口退税办理流程上“减环节”,在办理手续上“减材料”,在办理系统上“无纸化”,在办理渠道上“非接触”,确保出口退税业务办理“跑”得稳、“跑”得好、“跑”得快。
——从规范到简捷,申报材料越来越少。
“越来越简单、快捷,这是我办理出口退税最大的感受。”说起十年来办理出口退税的变化,广东惠州迪芬尼声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刘晓彤这样说。
2023年是出口退税管理工作中具有突破性的一年。这一年,《全国税务机关出口退(免)税管理工作规范(1.0版)》正式实施,将散见于665份文件中的各种出口退税规定,按优化了的业务流程进行归类和创新完善,做到了统一规范、便于操作。同时,下放审批权限,开通快速办理通道,并通过实施出口退(免)税分级管理,让税法遵从度高、信誉好的一类企业“先退后审”,退税资金与之前相比提前半个月左右到账,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
“出口退税从没这么快过。”这是在当时的新闻报道中,纳税人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如今,对于“快”字,纳税人又有了新的感触。
2023年,税务总局推出出口退税“三减”便利举措。减资料,取消或调整出口退税申报、证明开具等事项需要报送的多项纸质资料;减事项,出口退税货物无法收汇时不再要求事前申报,改为企业自行留存相关资料,以备核查;减纸质证明,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等6类出口退税证明的开具方式,由纸质证明改为电子证明,企业办理后续涉税事项时,无需另行报送纸质证明,改由税务部门查验电子证明信息。
——从无纸化到“免填报”,系统越来越优。
信息化手段是支撑出口退税办理提速的一大利器。十年来,税务部门不断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持续优化升级出口退税办理系统,纳税人办理出口退税逐渐实现无纸化,甚至免填报表,让办理时间更短、速度更快。
多年从事出口退税工作的江西省税务局货物和劳务税处一级主任科员马宁感慨道:“从当年以纸质单证为主,到如今的全程网上办,出口退税的信息化水平已今非昔比。”
“就从审核出口退税申请来说,由原来的大量翻阅退税凭证到实现电子化,再到现在的无纸化,不仅大大提高了办理进度,还让我们把节省的精力更多投入到出口退税风险防控工作中。”马宁说。
2023年,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提出全面推行无纸化退税申报,实现退税速度的大幅提升。
2023年,依托税务总局推行的新系统,出口退税再提速。税务部门将金税三期系统和出口退税管理系统整合,并在金税三期系统中开发了出口退税管理模块。优化整合后的新系统让纳税人实现“三增加”和“三减少”:“三增加”即申报渠道增加为电子税务局、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离线申报工具三个,“免填报”数据项目比例提升至70%,服务事项和退税提醒内容分别增加5项和6项;“三减少”即减少了1/3的退税申报表单,减少了1/5的填报数据项,减少了退税申报事项。
在今年连续第9年开展的“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中,税务部门联合海关部门进一步深化数据共享,扩大了出口退税申报“免填报”范围。
——从“线下办”到“非接触”,办理越来越便利。
2023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之后,税务部门积极落实疫情防控措施,避免非必要接触,大力推行“非接触式”办税,出口企业的所有退税申报事项均可在网上办理。“足不出户、网报网退”让税企双方明显感受到“办得快”。
云端“容缺办理”是税务部门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的举措之一。今年4月,税务总局等10部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 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明确进一步推出“非接触式”和“容缺办理”等出口退税服务举措,为出口企业减负担、增便利。
中央财经大学教授樊勇表示,升级出口退税服务是推动外贸“保稳提质”的重要抓手。提高出口退税效率、实行出口退税“非接触式”办理,正在帮助出口企业减轻负担,加速复工复产,提升国际竞争力。
出口退税大提速意味着什么
出口退税办理提速,对外贸企业来说意味着什么?特别是本次有针对性地将一类、二类企业的出口退税时间阶段性地压缩到3个工作日以内,将给企业带来怎样的利好?
现金流是企业的命脉,更快拿到退税款,意味着减少资金占用,加速资金回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中占得先机。
近日,见证了1800万元出口退税款两天到账的速度后,江西宏柏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赖正芳说:“审批办结时限大大缩短,可以让企业资金更快回笼。手中有钱,心中不慌啊!”
出口退税迅速到账,让越来越多的企业感受到前行的路上“轻了包袱”,复工复产的进程“加了燃料”,研发创新投入“添了底气”。
上海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因为今年突如其来的疫情打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秩序,大量出口订单推迟,生产销售周期进一步延长,企业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我们出口信用较好,税务部门迅速为我们办理了1.14亿元出口退税申请,为我们快速复工稳产提供强大资金保障,使我们得以按期向客户交付订单船舶。”
“时间压缩,资金更快到账。”江苏徐州工程机械集团进出口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郑友刚告诉记者,今年以来,企业已获得了7.3亿元出口退税款,企业用节省下来的资金加大研发投入,在关键节点实现了逆势突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同比增长119%。
加工贸易是支撑广东外贸稳定运行的重要力量,但因其有着生产原料和制成品“两头在外”的特点,企业受疫情冲击更加直接。光宝电子(广州)有限公司是坐落在广州市黄埔区的一家加工贸易企业,该公司财会部门负责人高斌峰说:“出口退税提速,让我们快速收到退回资金,保证了研发项目的持续进行和生产设备的更新换代,为我们保持产品在国际贸易中的优势地位提供了支持。”
樊勇认为,用税收政策落实稳外贸发展,用出口退税速度保市场主体,能有力保障出口企业盘活资金、稳产稳销、逆风拓市。十年来,我国税务部门不断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限,极大地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提升了我国外贸企业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千帆一道带风轻,奋楫逐浪天地宽。在海陆运输的大通道上,铁龙驰骋、港口兴旺、巨轮破浪,一个个集装箱映照出对外贸易的繁荣景象,释放出“中国开放的大门只会越开越大,永远不会关上”的积极信号。前进路上,税务部门也将同外贸市场主体一道,用越来越优的税收营商环境,不断为外贸吹来“温暖的春风”,助力我国外贸实现更高质量、更有韧性的发展!
1. 增值税
1.1. 出口环节增值税政策(三)
1.1.1. 增值税出口退税率
1.1.1.1. 一般规定
1.1.1.1.1. 除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务院决定而明确的增值税出口退税率外,出口货物的退税率为其适用税率。国家税务总局根据上述规定将退税率通过出口货物劳务退税率文库予以发布,供征纳双方执行。退税率有调整的,除另有规定外,其执行时间以货物(包括被加工修理修配的货物)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1.1.1.2. 出口应税服务的退税率
1.1.1.2.1. 应税服务退税率为对应服务提供给境内单位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如: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征税率为13%,退税率也为13%;交通运输服务、邮政服务适用税率为9%,退税率也为9%;现代服务(租赁服务除外)适用税率为6%,退税率也为6%。
1.1.1.3. 特殊规定
1.1.1.3.1. 1.外贸企业购进按简易办法征税的出口货物、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出口货物,其退税率分别为简易办法实际执行的征收率、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 上述出口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退税率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和出口货物退税率孰低的原则确定。
1.1.1.3.2. 2.出口企业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其加工修理修配费用的退税率,为出口货物的退税率。
1.1.1.3.3. 3.中标机电产品、出口企业向海关报关进入特殊区域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生产企业生产耗用的列名原材料、输入特殊区域的水电气,其退税率为适用税率。如果国家调整列名原材料的退税率,列名原材料应当自调整之日起按调整后的退税率执行。
1.1.1.3.4. 4.适用不同退税率的货物劳务,应分开报关、核算并申报退(免)税,未分开报关、核算或划分不清的,从低适用退税率。
增值税—出口环节增值税政策(三)
3月1日,个人所得税退税登上热搜微博上网友纷纷晒出自己的退税金额有的高达万元。
也有网友一顿操作之后需要进行补税。
3月1日起,2023年度个税汇算正式开始。个税再度迎来多退少补,快来看看你是退税还是补税?
2023年度个税汇算今起开始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可在app预约
2023年度汇算的时间为2023年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跨度4个月。
为提升大家的办税效率和申报体验,防止汇算初期扎堆办理造成不便,税务部门推出预约办税服务。
有年度汇算初期 (3月1日至3月15日)办税需求的纳税人,可登录手机个税app预约上述时间段中的任意一天办理。3月16日至6月30日,纳税人无需预约,随时可以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办理年度汇算。
来自税务总局网站
需要说明的是,预约功能开放时间为2023年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纳税人可在上述时间内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并预约3月1日至3月15日的年度汇算申报。
想要第一时间领取退税红包的小伙伴,赶紧拿起手机预约吧。
谁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哪些情形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纳税人在纳税年度内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年度汇算如何办理?
办理年度汇算的三种方式:自己办、单位办、请人办。大家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办理方式。
税务机关提供了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建议纳税人优先选择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特别是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掌上办税。
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一是优化申报表项目预填服务。二是优化社保费填写方式。三是优化增加提示提醒。一方面,增加更多的服务提示提醒,帮助纳税人便利地办理年度汇算;另一方面,对填报减少收入或增加扣除、免税收入、减免税额的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纳税依法如实申报,降低纳税人误填错填几率。
继续实行年度汇算“首违不罚”
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时,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退税可以弃,但补税不能放弃。对于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如在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部门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来源:杭州日报
审核:主编徐冉
生产企业的“七步退税法”
进料加工业务(国内采购免税料件)
第1步:计算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抵减额
第2步:剔税——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第3步:抵税——计算当期应纳增值税额
第4步:计算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5步:算尺度——计算免抵退税额
第6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7步:确定免抵税额
【解释】界定两个概念:来料加工和进料加工
来料加工,是指外商提供原料、辅料等材料,你按他们的要求做,做完后产品给人家,你收加工费这种类型的活。来料加工的材料是免税的,出口也是免税的,所以不涉及出口退税问题。
进料加工,“进口”材料后,按自己的要求生产加工,然后复出口。这种贸易类型的活既涉及进口料件,也涉及国内采购料件,所以相对复杂。但是,这种贸易类型的进口的料件在缴纳保证金后一般是先免增值税进口的。由于是免税进口,企业购进时没有负担进项税,你把这部分材料加工成产品复出口的时候,免税材料的进项税就不能再退税。(免税来,转一圈,免税走,不涉及征税,也不涉及退税)
一般贸易
进料加工(或国内免税料件)
第1步:剔税抵减额
第1步:剔税
第2步:剔税
第2步:抵税
第3步:抵税
第4步: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第3步:算尺度
第5步:算尺度
第4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6步:比较确定应退税额
第5步:确定免抵税额
第7步:确定免抵税额
【例题·计算问答题】某自营出口生产企业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的征税税率为17%,退税税率为13%。2023年10月有关经营业务为:购原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200万元,外购货物准予抵扣进项税额34万元通过认证。当月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100万元。上期末留抵税款6万元。本月内销货物不含税销售额100万元,收款117万元存入银行。本月出口货物销售额折合人民币200万元。
要求:计算该企业当期的“免、抵、退”税额。
【答案及解析】
(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100×(17%-13%)=100×(17%-13%)=4(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34-4)-6=17-30-6=-19(万元)
(3)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200×13%-100×13%=100×13%=13(万元)
(4)应退税额=13(万元)
(5)当期免抵税额=0(万元)
(6)8月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6(19-13)万元。
【剔税计算的两种方法】
①采用“实耗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公式: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当期进料加工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折合率×计划分配率
计划分配率=计划进口总值÷计划出口总值×100%
②采用“购进法”的,当期进料加工保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为当期实际购进的进料加工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
【案例】以某生产型出口企业为例,2023年1月在海关办理进料加工贸易手册,备案进口材料1000万元,出口额2000万元。2023年1月料件报关进口,1月实现出口500万元,取得国内进项税额100万元;2月实现出口1500万元(均在当月收齐所有单证),没有国内进项税额。1、2月份内销销售收入均为0,征税率17%,退税率13%。
购进法下免、抵、退税计算:
1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000)×(17%-13%)=-20(0,故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为0,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20可以留待下期继续抵减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应纳税额=0-(100-0)=-100(万元);免抵退税额为0;应退税款为0;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
2月份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17%-13%)-20=40(万元);应纳税额=0-(100-40)=-60(万元);免抵退税额=(1500-500)×13%=130(万元);应退税款为60万元;免抵税额为70万元。
实耗法下免、抵、退税计算:
1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500×1000÷2000=25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500-250)×(17%-13%)=10(万元);应纳税=0-(100-10)=-90(万元);免抵退税额=(500-250)×13%=32.5(万元);应退税款=32.5(万元);免抵税额=0;期末留抵税=90-32.5=57.5(万元)。
2月份出口耗用的进口料件=1500×1000÷2000=750(万元);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00-750)×(17%-13%)=30(万元);应纳税额=0-(57.5-30)=-27.5(万元);免抵退税额=(1500-750)×13%=97.5(万元);应退税款=27.5(万元);免抵税额=97.5-27.5=70(万元)。
【提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自2023年7月1日起,生产企业进料加工免抵退税计算中,采用“实耗法”计算进料加工出口货物耗用的保税进口料件金额,即按计划分配率和出口货物计算,购进法已经过时,学员了解一下即可。
【例题】某自营出口的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7%,退税率15%。
2023年11月和12月的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11月份:外购原材料、燃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850万元、增值税额144.5万元,材料、燃料已验收入库;外购动力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价款150万元、增值税额25.5万元,其中20%用于企业食堂;以外购原材料80万元委托某公司加工货物,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万元、增值税额5.1万元,支付货物的运输费用开具专票,税额1.96万元。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出口销售货物取得销售额500万元。
(2)12月份:免税进口料件—批,支付国外买价20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保管费和装卸费用50万元,该料件进口关税税率20%。国内采购免税材料120万元,所有料件已验收入库;出口货物销售取得销售额600万元;内销货物600件,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40.4万元;将与内销货物相同的自产货物200件用于对外赠送,货物已移送。
要求:
(1)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23年11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2)采用“免、抵、退”法计算企业2023年12月份应纳(或应退)的增值税。
【答案及解析】
(1)11月份
①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合计=144.5+25.5×80%+5.1+1.96=144.5+20.4+5.1+1.96=171.96(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500×(17%-15%)=10(万元)
③应纳税额=300×17%-(171.96-10)=-110.96(万元)
④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500×15%=75(万元)
⑤应退税额=75(万元)
⑥留抵下月抵扣税额=110.96-75=35.96(万元)。
(2)12月份
①免税进口料件组成价=(200+50)×(1+20%)=300(万元)
②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00+120)×(17%-15%)=8.4(万元)
③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600×(17%-15%)-8.4=3.6(万元)
④应纳税额=[140.4÷(1+17%)+140.4÷(1+17%)÷600×200]×17%+3.6-35.96=[120+40]×17%+3.6-35.96=-5.16(万元)
⑤免抵退税额抵减额=420×15%=63(万元)
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额=600×15%-63=27(万元)
⑦应退税额=5.16(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7-5.16=21.84(万元)。
“免抵退税”小结
步骤
涉及项目
计算过程
剔税
免抵退税不得免
税和抵扣税额
a=离岸价×外汇牌价×(征税率-退税率)-免税料件价×(征税率-退税率)
抵税
当期应纳税额
b=当期内销货物销项税-(当期进项税-a)-上期留抵税额
限额
免抵退税额
c=离岸价×外汇牌价×退税率-免税料件价×退税率
比较
应退税额
比较b和c中较小的,作为应退税额
挤出
确定免抵税额
若应退税额为b,免抵税额为c-b
若应退税额为c,免抵税额为0
有财税问题就问解税宝,有财税难题就找解税宝!
一、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能退税吗?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七条: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的在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的设备、2023年1月1日以后购进但按照有关规定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设备、非增值税纳税人购进的设备,以及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地区的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出口在本企业试点以前购进的设备,如果属于未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均实行增值税免退税办法。
二、问:符合退税条件的,应如何申报退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第七条:
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次月起至次年4月30日前的各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单独申报退税。申报退税时应填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提供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及下列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5.《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折旧情况确认表》(见附件20);
6.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具体应如何计算退税额呢?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四条:
出口进项税额未计算抵扣的已使用过的设备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按下列公式确定:
退(免)税计税依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
已使用过的设备固定资产净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原值-已使用过的设备已提累计折旧
已使用过的设备,是指出口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举例说明
某研究院2023年12月年购进一台机器设备含税价11.7万元,购进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设备预计使用10年,2023年12月,该研究院将该设备出口,已知该设备的退税率为13%,请问可以申请多少退税?该旧设备的原值为11.7万元。该旧设备已计提折旧=11.7×(2/10)=2.34
该旧设备净值=11.7-2.34=9.36
该设备的退税计税依据=11.7/1.17×(9.36/11.7)=8
该设备应退税额=8×13%=1.04万元
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如何在系统里面操作?
答:(一)离线版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步骤
步骤1:向导-出口已使用设备-“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表”,点击增加录入;
【1】
步骤2:向导-出口已使用设备-生成出口已使用设备申报-生成出口退(免)税申报数据-“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填写对应所属期生成数据;
【2】
生成后的数据进行上传申报即可。
(二)在线版退税申报系统操作步骤
步骤1:登陆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在线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 ,点击新建录入数据信息;
步骤2: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点击“生成申报数据”按钮,输入正确的所属期,点击“确认”按钮,可生成申报数据;
步骤3: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勾选生成的数据,点击“数据自检”按钮。
步骤4:退税申报-“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退税申报”-数据申报,勾选数据,点击“正式申报”按钮,点击“确认”按钮,可将数据转为正式申报;
五、出口“已使用过的”设备,该设备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六条:
购进时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但其他相关单证齐全的已使用过的设备,适用免税政策。
内容参考:广东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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