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本文根据实用程度整理了15篇优质的出口税务知识相关知识范本,便于您一一对比,找到符合自己需求的范本。以下是出口退税申报流程操作范本,希望您能喜欢。
没有操作过出口退税的小伙伴,看了这篇文章,处理这块业务完全不是问题。有讲解,有截图。对本期内容有任何疑问,在日常的业务中有问题可以在此内容下留言,我会一一解答。
退税数据采集
首先登录出口退税的软件(以江苏省的擎天科技为例),月底申报前需要做的是退税数据的采集,录入出口货物免抵退税明细表,操作界面见下图。如果公司的业务量不是很大,可以手工录入;如果业务量较大,可以购买升级版的软件,实现更智能的匹配。
自检申报
当月免抵退出口退税明细录入完之后,就可以进行月底的申报了。首先我们需要进行自检申报,先查看是否有需要调整的疑点。这里的期末留抵税额就是填写我们增值税申报表主表上的期末留抵税额。填写完毕后点击确定。
生成离线数据
这是我们选择离线申报,会产生对应的离线数据包。我们选择好数据包存放的位置。记住该存放位置,待会儿申报时还会需要选用。
生成数据包
国税局网站离线申报
登录国税局的网站后,在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出口退免税申报~免抵退税申报~离线申报~数据自检申报~选择数据包存放的位置
出口退免税申报
离线申报
自检申报
检查核查调整疑点
然后下载数据自检的反馈表(直接在网站上查看也可以),根据自检的反馈表,在出口退税系统里进行相应的检查核查调整,然后重新自检申报,待没有可以调整的疑点时可以点击正式申报。
正式申报后等待审核结果
正式申报完成以后,下载税务事项通知书,等待审核结果反馈,相应的疑点向税务局提交相关的资料。
近年来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档案局等部门大力推动的企业财务工作信息化建设,电子化档案管理政策明确,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无政策障碍。
2023年5月1日,出口退(免)税无纸化开始试点。2023年10月15日,按照企业自愿的原则,实现出口退税无纸化一、二类企业全面覆盖。2023年7月23日,进一步在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中扩大无纸化退税申报范围。经过4年多的时间大部分出口企业(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一类、二类、三类)都成为了出口退(免)税无纸化企业。无纸化企业申报退税提供数据,不再提供纸质申报资料,企业留存备查。退税申报资料保管期十年,备案单证保管期五年。
2023年底前,实现电子发票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推动岀口退税全流程无纸化。
岀口退税无纸化归档后,一键点击即可完成归档,不需占用物理空间,全部网络空间存储,实现了档案便捷化归集。一键调取,随时可查,实现档案清晰化查询。节约纸张绿色环保,降低人力成本,节省物理存储空间,省时省力省钱省心。
答:符合条件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应在办理出口退(免)税备案后,再办理出口退税申报业务。
【1】
具体出口退(免)税备案如何操作呢?
出口退(免)税备案的可以通过离线版或者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功能进行操作。
离线版申报软件
首先,需要下载最新版本的出口退税申报软件。登录出口退税咨询网,点击产品服务——下载中心,下载企业类型对应的申报软件,首次下载安装选择“安装包下载”。
【2】
【3】
【4】
进入离线版申报软件,登录默认用户名“sa”,登录密码为空,点击“确认”按钮。
然后配置“海关企业代码”、“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和“企业名称”的信息(注意不要填写错误),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系统。
【5】
第一步,点击“备案申请向导”,选择第一步的“退(免)税备案数据采集”—“出口退(免)税备案申请表”。(以生产企业为例)
【6】
第二步,点击“增加”按钮,进行企业相关数据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点击“保存”。
【7】
第三步,点击备案申请向导中的第二步“生成退(免)税备案申报”—“生成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数据”,进行数据的生成。
【8】
【9】
第四步,选择备案申请向导中的第三步“打印退(免)税备案报表”—“出口退(免)税备案申报表”。
【10】
【11】
注意,生成的数据包格式为xml。
【12】
二、电子税务局在线申报功能
首先,要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出口退税管理模块,进入后,选择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极个别地区电子税务局出口退税在线申报模块布局可能略有不同,但功能模块相同)。
【13】
进入后,在第一个出口退(免)税备案业务中,选择后面的在线申报,就可以进入到备案信息的采集界面,进行信息的采集与申报了。
【14】
具体填写的注意事项如下: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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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退税功能近期进行了升级改造,相关界面发生了变化,本文对查询位置做一个讲解,主要包括8部分内容,如下图:
有的地区设置仍保留了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例如山东,进入路径如下图:
山东
出口退税综合服务中心
查询“出口退(免)税备案”信息
图一
图二
查询出口企业管理类别
图一
图二
注:是否为无纸化企业,同样在此处查询!
外贸企业查询购货发票是否可以
申报出口退税
提醒
1、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为三、四类,进入系统后查询到的发票状态为“已认证/未稽核”,说明该发票还没有稽核信息,不能申报出口退税,查询的发票状态显示“已认证/已稽核”,说明该发票已有相符信息,可以申报退税;
2、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一、二类企业,发票状态显示“已认证/未稽核”,可以申报出口退税;
3、查看发票是否已经办理出口退税,可以查看“退税状态”及“申报发票计税金额”,退税状态“全部退税”,代表发票已经全部申报出口退税,申报发票计税金额可以查看已申报的金额,如下图:
4、出口企业管理类别三、四类企业购货增值税专用发票勾选后如果超过3个月还没有显示“已认证/已稽核”,可以操作信息查询。
查询报关单是否已申报退税
查询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是否有电子信息
查询退税审核进度
查询查询出口申报数据
查询查询出口退税率
本文来源:出口退税综合服务网 作者张培楠。
随着税务机关“放管服”工作的持续推进,纳税人涉税事项办理时要求出具的资料越来越少,并越来越多地改为由纳税人留存备查。因此,在涉税事项办理后不注重资料的留存备查,将面临较大的税务风险。尤其是出口退税企业自从2023年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以来,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
出口退税企业将留存备查哪些资料,未按规定留存备查资料的企业将承担哪些责任与风险我们将详细解析。
出口企业在出口退(免)税业务中需要留存备查的资料主要包括申报资料、备案单证、其他事项资料三类,出口企业留存的纸质资料、凭证要求齐全,签字、印章完整,复印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企业公章。具体政策要求如下:
一、申报资料
根据税总函[2016]3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第二条第二项的规定,试点企业在进行出口退(免)税正式申报以及申请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证明时,不再需要报送纸质申报表和纸质凭证,只提供通过数字签名证书签名后的正式申报电子数据,原规定向主管国税机关报送的纸质凭证留存企业备查。即对于实行无纸化申报的企业,原需在申报时提供的纸质资料不再提供,全部由企业留存备查,保存期为10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的规定,并剔除后续相关政策规定停止报送的部分资料,申报资料包括:
生产企业:
(1)《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2)《生产企业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明细表》;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以下未作特别说明的均为此联)(保税区内的出口企业可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保税区出境货物备案清单,简称出境货物备案清单,下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6号第一条的规定,出口企业申报退(免)税及相关业务时,免于提供纸质报关单。虽然政策规定办理出口退(免)税相关业务时可不再提供纸质报关单,即资料留存不再需要留存纸质报关单,但是为了留存资料的方便查阅,建议企业在资料留存时仍打印纸质报关单留存)
2.出口发票;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复印件;
4.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外贸企业:
(1)《外贸企业出口退税进货明细申报表》;
(2)《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出口明细申报表》;
(3)出口货物退(免)税正式申报电子数据;
(4)下列原始凭证:
1.出口货物报关单;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3.委托出口的货物,还应提供受托方主管税务机关签发的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以及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4.属应税消费品的,还应提供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分割单、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提供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的,还需同时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下同);
5.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备案单证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视同出口货物对外提供修理修配劳务不实行备案单证管理。
备案单证包括:
1.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
该合同是指国内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国内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 出口货物装货单:
装货单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它既是托运人向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交货的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证件。只有经海关签章后的装货单,船方(或陆路运输单位)才能收货装船、装车等。因此,实际业务中,装货单又称为“关单”。装货单只有海运有,航空运输、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运输方式没有。同时,随着海关逐步实现无纸化报关,出口货物装货单基本不复存在,可用《通关无纸化海关放行通知书》或者打印的海关放行信息代替。替代备案时可以与税务机关提前沟通替代凭证是否符合备案要求。
3.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
“海运提单”、“运单”或收据都属于运输单据。除海上运输称做“海运提单”外,其它运输方式,称做“运单”或收据。航空运单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就航空运输货物运输所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不是货物所有权的凭证,不能转让流通。铁路运单是铁路部门与货主之间缔结的运输契约,不代表货物所有权,不能流通转让,不能凭以提取货物;其中的“货物交付单”随同货物至到达站,并留存到达站;其中的“运单正本”、“货物到达通知单”联次随同货物至到站,和货物一同交给收货人;该单上面载出口合同号。货物承运收据也是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订立的运输契约,是我国内地运往港澳地区货物所使用的一种运输单据,是承运人出具的货物收据,上面载有出口发票号、出口合同号;其中的“收货人签收”由收货人在提货时签收,表明已收到货物。邮政收据是货物收据,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
海运提单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允诺将该批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交付给收货人的一张书面凭证。每份正本提单的效力是同等的,只要其中一份凭以提货,其他各份立即失效。它是国际运输中十分重要的单据,也是买卖双方货物交接、货款结算最基本的单据。海运提单具有三种功能:一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货物收据,二是承托双方运输契约成立的凭证,三是收货人在货物到达地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
海运提单按签发人不同分为船东提单master b/l和货代提单house b/l。船东提单是指由船公司签发的提单。拿着正本海运提单在目的港直接向船公司提货,由整柜才有海运提单。货代提单是指由货运代理人签发的提单,拼箱只有货代提单。货代提单不能直接提货,需要在目的港的指定代理或分公司将货代提单换为海运提单再提货。
国内运输票据是指出口企业将出口货物从货源地运往口岸的国内运输相关票据,主要以承运人出具的物流单和开具的运输发票作为备案单证。
备案单证要求:单证备案最早要追溯到2005年12月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 国税发2005 199号公告,该文是单证备案的起始文件,自2006年1月1号实施。该文规定了两种单证备案的方式:
第一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统一编号,并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
第二种方式:由出口企业按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不必将备案单证对应装订成册,但必须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栏内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如企业内部单证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等。不得将备案单证交给企业业务员(或其他人员)个人保存,必须存放在企业。
2023年发布的《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简化出口货物退(免)税单证备案管理制度的通知》国税函2009 104号文,简化了单证备案方式,把国税发2005 199号规定的第一种方式作废,要求企业做单证备案时统一采用第二种方式,即不再对单证进行装订成册并统一编号。但需要在填《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时将所备案的单证存放在目录中标注上。
2023年退税制度改革,国税公告2012 24号《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重新对单证备案做了规定。目前我们所操作的单证备案皆以24号公告为准。根据国税公告201224号第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下列单证,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
1、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2、出口货物装货单;
3、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若有无法取得上述原始单证情况的,出口企业可用具有相似内容或作用的其他单证进行单证备案。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第2目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
身份证的存放形式和要求似乎又回到了国税发2005 199号公告的第一种要求,更规范。
根据国税发(2005)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第三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应督促出口企业建立备案单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备案单证的日常管理和核查,并将备案单证管理纳入税收管理员的职责范围。在进行退税审核、退税评估、退税日常检查时,可向出口企业调取备案单证,进行检查。同时,各地税务机关退税部门应在内部设置专职岗位,负责出口企业备案单证的日常检查工作。
根据国税发(2005)19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退(免)税实行有关单证备案管理制度(暂行)的通知]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单证应是原件,如无法备案原件,可备案有经办人签字声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对于第一条所述购销合同,属于一笔购销合同项下多次出口的货物,可在第一次出口货物时予以备案,其余出口的可在《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备案单证存放处”中注明第一次购销合同备案的地点。虽然该项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 ]已经废止,但在单证备案事项中仍可参照执行,使单证备案更显规范。
四、风险提示:
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公告]第五条第八款的规定,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第2目规定:出口企业和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装订、存放和保管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规定予以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3、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第七条:出口企业存在以下情形的,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
(1)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货物。
(2)出口货物在海关验放后,自己或委托货代承运人对该笔货物的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等上的品名、规格等进行修改,造成出口货物报关单与海运提单或其他运输单据有关内容不符的。
(3)以自营名义出口,但不承担出口货物的质量、收款或退税风险之一的,即出口货物发生质量问题不承担购买方的索赔责任(合同中有约定质量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未按期收款导致不能核销的责任(合同中有约定收款责任承担者除外);不承担因申报出口退(免)税的资料、单证等出现问题造成不退税责任的。
4、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24号)第十三条第(三)项:出口企业提供虚假备案单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处罚(具体处罚内容为: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5、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65号)第十三条:出口企业按规定向国家商检、海关、外汇管理等对出口货物相关事项实施监管核查部门报送的资料中,属于申报出口退(免)税规定的凭证资料及备案单证的,如果上述部门或主管税务机关发现为虚假或其内容不实的,其对应的出口货物不适用增值税退(免)税和免税政策,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按照相应的规定处理。
6、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2目规定:一类、二类出口企业不配合税务机关实施出口退(免)税管理,以及未按规定收集、装订、存放出口退(免)税凭证及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动态调整为三类。
7、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第十三条第(三)项规定: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发生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动态调整为四类。
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23年第46号)第七条第(二)项规定:出口企业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账簿、原始凭证、申报资料、备案单证等情形的,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1、问:我是一家外贸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采购了一批产品出口,对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可以申请退税吗?
答:可以退税的。对于没有生产加工能力的外贸企业来说,增值税退(免)税的计税依据,为购进出口货物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金额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注明的完税价格(委托加工修理修配货物除外)。这里还要注意采购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商品名称应与出口报关单上的一致,并且计量单位也应与报关单上的至少一个单位保持一致。
2、问:我是一家生产型出口企业,属于一般纳税人,现在需要外购一批口罩进行出口,请问这种情况能申请退税吗?
答: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号),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和视同自产货物及对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列名生产企业出口非自产货物,免征增值税,相应的进项税额抵减应纳增值税额(不包括适用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退政策的应纳增值税额),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还。
因此,如果该企业是列明企业出口的非自产货物,是适用于免抵退税办法,可以申请退税的。如果是非列明企业,则需要判断是否为视同自产货物。
那么,视同自产货物的范围是什么呢?
【1】
如果不符合视同自产货物的范围,则不能办理免抵退税。而根据财税〔2012〕39号中的第六条适用增值税免税政策的出口货物劳务规定,非列名生产企业出口的非视同自产货物可以适用于免税政策。
我的前同事,前不久跳槽到一家外贸出口退税企业,领导看了她做的会计核算及增值税申报,工资竟然直接涨了2000元!厉害啦!
我忍不住向她求教,今天,熬夜整理了这份生产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核算+增值税申报攻略,帮助大家解决工作中的难题!
(文末可领取完整资料哦)
首先,我们来看生产性企业出口退税会计核算
(一)生产型企业会计核算原理
(二)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计税依据
(三)免抵退税的计算公式
(四)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
为了全面更直观的了解生产型企业免抵退税的流程,将一个案例分为2个月,我们具体来学习一下~
则当期退税计算与会计处理如下:
接下来,我们该确认外销收入了,会计处理如下:
这个月,税务部门该退给企业多少税呢?
第二步:抵税
此时要注意:计算退税结果的三种情况
……
接下来,开始进行对增值税申报填写说明:
……
篇幅有限,想要领取完整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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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下方评论区留言:学习,并转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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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反馈信息无法读入申报系统,提示反馈中的社会信用代码与申报系统不符
答:看一下提示的是反馈信息中有社会信用代码还是申报系统中已经录入了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是反馈中包含社会信用代码,则数据备份,重装系统,登记企业信息时录入社会信用代码;如果是申报系统中包含社会信用代码,而反馈中没有的话,则数据备份,重装系统,登记企业信息时不要录入社会信用代码
问:升级或打补丁后再次打开退税申报系统出现:系统出现异常!如影响正常操作或操作受限,请与客服人员联系!
答:1.安装控件“应用安全支撑平台安全客户端控件”
2.若为windows操作系统,设置兼容性。鼠标点退税申报系统图标后,点右键,进入“属性”-“兼容性”中,选择“兼容模式”并选择xp系统
3.断网状态下进入退税申报系统,进入“系统维护”-“系统配置”-“系统参数设置与修改”-“常规设置”里,把“最新资讯显示”勾选掉
问:升级或安装补丁后,打开退税系统是提示:系统文件损坏,请尝试重新安装申报系统。错误号9006
答:在下载安装系统或补丁时、在安装或打补丁时一定要先把防火墙、杀毒软件关掉,而且在每次使用退税申报系统时也关掉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出现此类提示的属于安装时未关掉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导致的,需要卸载重装。在升级时一定注意要先备份数据,如果忘记备份的,可以在出现这种提示时先进安装目录中找到“jsdotnet.db”这个文件拷贝,卸载重装后再导入即可
问:安装后打开退税系统,或者导入备份数据时提示:系统与数据库文件不匹配,请升级到最新系统或请联系客服人员!
答:这种提示分两种情况:
打补丁后,打开系统出现这个提示的,说明在打补丁时未关掉防火墙和杀毒软件,只能卸载重装;或者对于升级补丁的,直接下载完全系统重装,不要打补丁。不论是打补丁还是重装一定要注意关掉防火墙和杀毒软件!!!
打开系统后,导入备份时出现这个提示的,说明该备份是跨版本备份无法导入新系统。导入的备份必须是最近的上一个版本所备份的数据,如果未取得上一版本备份的,可以去税局考取备份导入。
问:读入税局反馈时出现格式错误,读入失败!
答:出现这个问题有两种:
退税系统未升级,导致读入反馈无发接收。升级系统即可
系统升级了还是出现这个提示,说明反馈数据有问题,需要重新获取反馈
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
答:享受出口退税的货物分为一般退税货物、特准退税货物和免税不退税货物三类。
一般退税货物必须同时具备四个条件:属于增值税、消费税征税范围;报关离境;在财务上作销售处理;出口收汇并核销。
特准退税货物是指虽然不同时具备上述四个条件,但国家特准给予退(免)税,视情分为三种情况:
一是离境不销售(不收汇核销)。包括对外承包工程公司运出境外用于对外承包工程项目的货物,在国内采购并运往境外进行投资的货物,利用中国政府的援外优惠贷款和合资合作项目基金援外方式下出口的货物,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以及补偿贸易、易货贸易方式出口的货物等。
二是报关不离境。包括运往港、澳、台地区的货物;运往出口加工区、监管仓库、保税物流中心(b型)、区港联动的物流园区等海关负责监管的特定区域的货物;外轮供应公司、远洋运输供应公司销售给外轮、远洋国轮而收取外汇的货物;出境口岸免税店销售给出境人员的国产商品等。
三是不报关不离境。包括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在国际招标中国内企业中标的机电产品;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具有外交身份的人员购买的物品和劳务等。
免税不退税货物包括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出口的计算机软件,出口的含金(包括黄金和铂金)成份的产品,出口的避孕药品和用具及古旧图书,生产企业出口实行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国家免税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出口卷烟,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小规模纳税人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免税货物。
出口转内销指的是什么?
答:广义上的出口转内销是一种经营手法的转变,指的是经济危机背景下,原来外贸出口型企业受到国际市场消费的压缩,产品销售压力加大,企业为求生存,把销售途径从国外市场改为国内市场,通过转内销的方式来获得商品出售的新渠道,进而求得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这成为企业在危机中寻求出路的一个途径。国内企业掉头转向做内销,不但可以消化库存,还可以通过促销等手段尽快实现资金回笼,加大企业的利润度和资金周转率,有利于企业长期发展。通过这样一个转向的机会,还可以拓展产品在本国国内销售渠道,增加企业和品牌的知名度,增加市场机会。
“哪些货物可以享受出口退税?”不知道大家是否都明白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财务涵盖的范围越来越大,作为财务人员,要与时俱进,会计学堂,有最新的财务资料,欢迎大家的光临。
关于跨境电商的出口退税问题一直是大家所头疼的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到什么是出口退税?以及流程,或者退税的条件等等,今天呢,我们就借助这篇文章一起来说一下吧
一,什么叫出口退税?
出口退税,顾名思义就是货物成功跨境出口之后,可以申请退还在国内的费用,例如增值费等等,这样既有利于增加企业之间的促活力,其采用的原理则是杠杆奖励,进而增加我国竞争力。
二,出口退税的流程
送检相关证件,领取登记表。企业在取得有关部门批准从事出口产品经营的文件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登记证后,应在30日内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退税登记的申报和受理。企业收到《出口企业退税登记表》后,应根据登记表和有关要求填写,加盖企业公章和有关人员印章,连同出口产品经营权批准文件、工商登记证等证明材料一并报送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核实无误后,受理登记。
3.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证。税务机关收到企业正式申请后,按规定程序审核批准后,向企业签发《出口退税登记表》。
4.出口退税登记的变更或注销。当企业经营情况发生变化或部分退税政策发生变化时,应根据实际需要变更或注销退税登记。
三,退税的条件
一,必须是增值税和消费税范围内的货物。增值税和消费税征收范围包括除直接从农业生产者手中收购的免税农产品以外的所有增值税应税货物,以及征收消费税的烟、酒、化妆品等11类消费品。这一条件是必要的,因为出口货物退(免)税只能退还或免除已征增值税和消费税货物的已纳税额和应纳税额。没有增值税或消费税的货物(包括国家免征的货物)不能退税,以充分体现“有征不退”的原则。
二,必须是申报出口的货物。所谓出口,即出口关口,包括自营出口和委托出口两种形式。是确定货物是否属于退(免)税范围的主要标准之一。
除另有规定外,凡在境内销售且未申报离境的货物,无论出口企业以外汇还是人民币结算,也无论出口企业如何进行财务处理,均不得作为出口货物办理退税。
四,出口退税的好处
一,从企业的角度。
退税可以增加出口收入,有时出口商品的利润大部分是出口退税收入;其次,由于国家退税,一些企业可以以成本价出口商品,大大提高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最后,容易有较大的市场份额占据价格优势。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企业的良性发展;
二,从国家角度看。
出口退税是为了鼓励企业出口。国家将退还国内出口货物缴纳的增值税,使国内货物进入国际市场,提高国际竞争力,最终形成大量出口外汇。
三,加快资金周转率出口退税会加快出口企业的资金周转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最需要资金。有两种原因:原材料贵,需要大量劳动力。这两点对资金的需求很高。退税资金可以保证他们没有生产和出口的中断。生产-出口-获得生产资金-生产。
4.促进贸易增长和调整产业结构。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总额很大,增长速度很快。因此,对外贸易是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为了改革企业自身,提高生产效率,避免被市场淘汰,中国一直在调整出口退税率。
关于跨境电商出口关税问题,我们就讲到这里,如还有什么问题,欢迎在下面评论!
出口退税实务中,很多企业对于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规定认识不足,导致本该享受出口退税的出口货物不得不按免税甚至征税处理,那么单证备案具体应该怎样做呢?我们一一来看:
一、 出口退税单证备案要求只针对出口货物。出口劳务、服务则不需要。
二、 需要备案哪些单证呢?
① 外贸企业购货合同、生产企业收购非自产货物出口的购货合同,包括一笔购销合同下签订的补充合同等;
指的是国内采购合同,外贸企业当然容易理解,生产企业按视同自产申报出口退税的千万不要漏掉。
② 出口货物装货单。这是出口货物托运中的一张重要单据,可以看做是货物在港口的交接凭证,也是海关凭以验关放行的重要凭证,也称“场站收据”。目前税务机关普遍认可的替代单证是《通关无纸化出口放行通知书》,企业可联系货代从海关获取。
③ 出口货物运输单据。包括:海运提单、航空运单、铁路运单、货物承运单据、邮政收据等承运人出具的货物单据,以及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
提运单据比较容易理解,不要遗漏的是“出口企业承付运费的国内运输单证”,这取决于出口合同贸易术语的界定,如fob、cif等,国内运费一般由出口企业承付,对应单证需备案。如exw、fca等,则国内运费全部或部分由买方承付,此时需根据国内企业实际承付情况加以识别。
三、 如何备案?
① 出口企业应在申报出口退(免)税后15日内,将所申报退(免)税货物的上列单证备案,按申报退(免)税的出口货物顺序,填写《出口货物备案单证目录》,注明备案单证存放地点,以备主管税务机关核查。(注意时间、顺序、目录等关键点)
② 除另有规定外,备案单证由出口企业存放和保管,不得擅自损毁,保存期为5年。
四、 税务机关何种情形下会对备案单证进行核查?
① 退税机关调查评估岗对《审核疑点业务处理表》中所列的审核疑点可采取要求出口企业提供收汇凭证、备案单证进行核实。
② 退税机关调查评估岗在疑点处理、退税评估、日常检查时,可根据需要结合分类管理的要求,按照一定比例核查企业的备案单证。
③ 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管理试点单位受理试点企业出口退(免)税申报等出口税收申请事项时,如存在涉嫌骗取出口退税等疑点的,应要求试点企业按规定提供收汇凭证、备案单证等。
五、 违规处理
① 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单证备案(因出口货物的成交方式特性,企业没有有关备案单证的情况除外)的出口货物,不得申报退(免)税,适用免税政策。已申报退(免)税的,应用负数申报冲减原申报。
② 主管税务机关如果发现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出口货物的提单或运单等备案单证为伪造、虚假的,按财税〔2012〕3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项第4目和第5目规定,适用增值税征税政策。查实属于偷骗税的,应按相应的规定处理。
③ 主管国税机关发现一类、二类、三类出口企业拒绝提供有关出口退(免)备案单证的,应自发现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调整为四类。上一年度发生过拒绝向国税机关提供有关出口退(免)税备案单证的出口企业,其出口企业管理类别应评定为四类。
maoebao.com告诉你作为一家出口企业,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后,应办理哪些涉税事宜?
答:(一) 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1、登记时限 出口企业必须在取得进出口经营权的一个月内到主管退税税务机关办理出口企业退税登记。
2、附送的资料
(1) 进出口经营权批文及其复印件;
(2) 企业章程;
(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其复印件;
(4)营业执照及其复印件;
(5)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6)自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明书及其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
(二)出口企业退税办税员培训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印发的《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国税发〔1994〕031号)第12条规定:出口企业应设专职或兼职办理出口退税人员(以下简称办税员),经税务机关培训考试合格后发给《办税员证》。没有《办税员证》的人员不得办理出口退税业务。企业更换办税员,应及时通知主管其退税业务的税务机关注销原《办税员证》。凡未及时通知的,原办税员在被更换后与税务机关发生的一切退税活动和责任仍由企业负责。
二、货物已报关出口,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 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4、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5、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或出口货物完税分割单;
6、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三、货物已报关出口,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申报退税应提供哪些资料?
答: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联);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联)或远期收汇证明;
3、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委托出口的,还需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
5、出口企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
6、增值税税收缴款书(复印件);
7、运保费单据(复印件);
8、如果属于进料加工复出口的还需附送《进料加工贸易申请表》。
四、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如何申报办理出口退税?
答:无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可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在申请办理退(免)税时,必须提供以下凭证资料:
(一)'代理出口货物证明'。'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由受托方开具并经主管其退税的税务机关签章后,由受托方交委托方。
(二)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委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报关出口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复印件。
(三)'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代理出口协议约定由受托方收汇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受托方的'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受托方将代理出口的货物与其他货物一笔销售给外商的,委托方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复印件。
(四)代理出口协议副本。
(五)'销售帐'。
五、如何办理代理出口证明?
答: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一律在委托方办理退(免)税,受托方须向委托方提供'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一般情况下,受托方在代理出口货物已实际结汇后,到主管其出口退税的税务机关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税务机关应及时录入证明的有关内容,并与有关电子数据核对无误后出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在办理'代理出口货物证明'时,受托方应提供下列资料:
1、 委托代理出口协议;
2、 受托方代理出口的'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3、 出口货物专用发票;
4、 出口货物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
5、 代理销售明细帐;
6、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资料。
六、何时可进行申报退税工作?
答:有出口经营权的企业自营出口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作销售后,凭有关凭证报送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增值税和消费税。
七、外贸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1、将有关退税资料,按帐上做销售的顺序,按月按同类产品归集填报'出口退税申报表'(一式四份)。
2、可将同一年度内不同月份的申报表按装订册归集填报审批表,每册一张。
3、根据购进出口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专用缴款书的装订顺序,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4、根据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远期收汇证明单、代理出口证明单等,依凭证装订顺序,填报'出口发票、出口报关单登录表'(一式四份)。
5、根据消费税出口专用缴款书,填报'出口退税进货凭证登录表'(一式四份)。
6、填写登录表时,应每笔一行。(一票多笔或一笔多票时都应分别填写)。若发生以前申报的有关项目错误可用正负数填报相关的登录表进行调整。
7、根据每次申报报送的资料汇总填报'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一式四份)。
8、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八、生产企业申报办理退税需填写哪些申报资料?填表有何要求?
答:必须填写《出口货物退税审批表》、《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免抵退税申报表》或《生产企业自营(委托)出口货物先征后退申报表》、《出口货物退税单证汇总表》。
用于申报退税的所有单证必须是合法有效,各种单证与填报的登录表、申报表等内容必须一致。
九、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是否即可办理申报退税?
答:在相关原始退税单证及申报资料收集、填写齐全后,必须先查询相关电子信息和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后,方可办理申报。出口企业每月(次)报送出口退税申报资料之前,应先将该月(次)申报出口退税货物对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向税务机关申请认证。未经认证或认证不符及密文有误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申报出口退税。
根据厦门市国家税务局、厦门市贸易发展委员会《关于出口退税申报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厦国税〔2000〕84号)规定:为了提高企业退税单证审核通过率,加速企业资金周转,决定从2000年10月1日后,对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出口货物退税专用缴款书及分割单(简称专用税票)实施'先查询、后申报'的办法,即出口企业先进行电脑查询相关电子信息,然后进行出口退税申报,具体要求:
1、对2000年9月1日后开具的专用税票及分割单,以及对应的出口报关单、收汇核销单信息齐全、单证齐全的,单独造册申报;
2、对连续两个月查无专用税票及分割单或报关单或核销单信息的,单独申报,由退税部门按月向有关部门反馈。
十、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如何申报退税?
答: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销售给外商的出口货物,如外商将货物存放在保税区内的仓储企业,离境时由仓储企业办理报关手续的,保税区外的出口企业申报退税除需符合一般出口退税的条件外,还需提供仓储企业的出口备案清单(复印件并加盖海关的证明章),向税务机关申请办理退税。
出口退税是退的什么税?出口退税就是国家对出口企业上线的一种优惠策略,主要给企业退还进口和国内税金,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降低成本,更好的发展自己,那么我们要如何申请退税呢?一起跟上海仲企了解下吧!
一、出口退税有什么用?
(1)增强了在我国出口商品的市场竞争能力,进一步提升了出口产品构造。1978年-1994年工业生产成品占出口总额的比例由46.5%升高到83.7%,强有力地促进了进口贸易的发展。
(2)提升了对出口企业的退(免)税管理方法和税收监管,强有力地支撑了外贸体制的改革创新,促进了出口企业向自负盈亏、自主经营的经营方式的变化,有益于恰当体现出口企业的真正经营成果,推动出口企业改进运营管理、提升经济评价、提升经济收益。
(3)促进了在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增强了国内的出口创汇和外汇占款能力。极其地面增强了在我国调整国际收入支出及国际偿还的能力,确保了在我国费率的平稳,维护保养了国际信誉度,为对外贸易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在我国引入海外的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经验、进口的中国急缺的应急物资和机器设备提供了资产,为对外贸易多方位、多样化、高速运行的发展开辟了宽阔的国际市场销售,进而又推动了国内市场的发展和产业布局的合理配置,促进了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二、如何申请进出口退税
领到办理出口退税需要的相关材料;
(一)办理报关手续;
(二)退税备案申请办理和审理;
(三)出口退税的办理原材料。
1、具体内容填好真正、详细的《出口退(免)税备案表》,在其中“退税开户行账户”须从税务变更的银行账户中选择一个填写;
2、盖上备案登记公章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4、未办理备案登记产生授权委托出口业务流程的生产商给予授权委托出口协议书;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给予的其他资料。
我们一起走进外贸企业申报出口退税一般流程。
1
外贸企业
申报退税一般流程
2
外贸企业
退税申报系统操作
1
在出口退税咨询网http://www.taxrefund.com.cn/下载最新版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申报系统
tips:
安装后,首次进入系统需要进行企业信息的配置,请注意填写时不要出错,否则只能卸载重装。
用户名为sa,密码为空,点击确认,进入申报系统,并输入申报所属期。
2
进入申报系统进行数据采集
外贸企业的数据主要包括报关单和发票。
【报关单数据录入】:通过退税向导→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出口明细申报数据录入,进入到出口货物明细的录入界面,点击增加按钮。
【进货发票数据录入】通过退税向导→免退税明细数据采集→进货明细申报数据录入。
3
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
在退税向导的第三步“免退税申报数据检查”中先进行进货出口数量关联检查,检查同一关联号下,同一商品,出口数量与进货数量是否相等;再进行换汇成本检查。
4
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
检查无误后,进行明细数据的确认。在退税向导第四步“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 确认明细申报数据。
tips:
如果确认明细数据后需要进行修改,要在退税申报向导第四步确认免退税明细数据 撤销本次申报数据中进行明细数据的撤销,再回到退税向导第二步明细数据采集中进行修改。
5
免退税申报
通过退税申报向导→免退税申报→退税汇总申报表录入,点击增加按钮,敲回车键,自动带出退税汇总表数据,点击保存,进行数据存储。
通过退税申报向导→免退税申报→生成退(免)税申报数据,进行免退税数据的申报,会弹出“生成申报数据”的路径,点击确定生成申报数据。
6
打印报表
数据生成成功后,进行报表的打印(也可以在做完数据自检确认申报后打印报表)。
7
数据自检
上传数据到综合服务平台进行数据自检,自检无疑点后确认申报,到税务机关审核。
8
税务机关审核
首次申报的企业,主管税务机关会进行实地核查。首次申报审核通过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申请无纸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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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
登陆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出口退税管理模块】—【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进入出口退(免)税企业资格信息报告模块。
选择在线申报
点击“采集”,进入信息采集界面
第二步
填写企业信息。
红色*号为必填项,海关企业代码、备案登记编号、退税管理类型为选填项。
海关企业代码:企业在海关备案后,登录“中国海关企业进出口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海关企业代码。
备案登记编号:企业在商务局备案后,根据《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填写备案登记编号。
退税管理类型:根据企业自身情况选择,其中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出口企业可申请无纸化管理。
(一)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类别为一类、二类、三类;
(二)能够按规定报送出口退(免)税电子申报数据;
(三)能够按规定将有关纸质资料留存企业备查。
信息录入完毕,点击“保存”。
第三步
下载并上传资料。
选择“申报表单”,下载《出口退税备案表》;
选择“资料上传”,上传上一步下载好的《出口退税备案表》。
第四步
备案数据正式申报。
勾选采集好的信息,点击“申报上传”,显示“上传数据成功”,等待税务机关受理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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