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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值税
企业向个人支付利息时,个人需要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低于500元/次由于不到增值税起征点可以免税。在2023年4月1日-12月31日期间,由于小规模纳税人3%征收率免征增值税,个人也可以享受,因此在此期间个人取得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附加税费亦随之免征。
二、个人所得税
个人取得利息收入的,需要按照“股息红利利息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20%,企业在实际支付时应履行代扣代缴的法定义务。
三、企业所得税
一是在合法凭据上,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8号规定,如果支付给个人的利息金额超过500元的,需要取得个人在税务局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低于500元的,可以不需要发票,以内部付款凭证以及个人的收款收据等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二是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同时要符合债资比的规定。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是企业向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同时,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借贷是真实、合法、有效的,并且不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或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企业与个人之间签订了借款合同。
四、向个人借款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
借款合同,征税范围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国务院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与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因此,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五、会计处理
企业资金紧张时,发生对外借款的,根据借款期限的不同,分别计入“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具体划分按照借款期限是否超过一年时间为准,不超过一年(含)的借款就计入“短期借款”,超过一年的借款就计入“长期借款”。
1、借入时:
借:银行存款
贷: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2、按期计提利息时:
借:财务费用或在建工程等
贷:应付利息
3、支付利息时:
借:应付利息
贷:银行存款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4、上交税款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5、归还本金时
借:短期借款或长期借款
贷:银行存款
说明:实务中也有人计入“其他应付款”等科目,严格来说会计核算应注重经济实质,在“借款”中核算更能反映其经济实质。
作者:张国永,单位: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概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此项减免政策。
内容
一、“六税两费”包括哪些税费?
“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此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由此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四、新设立企业如何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五、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已享受减免的需要更正申报吗?
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六、企业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如何适用减免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七、已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否叠加享受此项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八、如何办理减免?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九、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怎么办?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十、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有多长?
此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案例/解析
问:2023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判断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2023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中税答疑)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是什么?
1. 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增值税税款。
2. 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
3. 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份公司的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
4. 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只对证券交易的出让方征收)。
目前印花税的比例税率分为以下五档:
1. 财产保险合同、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的税率为1‰。
2. 购销(买卖)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的税率为0.3‰。
3. 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记载金额的账簿的税率为0.5‰
4. 借款合同的税率为0.05‰
5. 对股票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只对转让方单边征收税率为1‰的证券交易印花税,对受让方则不征收。
印花税减免的优惠政策有哪些?
1. 应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2. 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为获得馆舍书立的应税凭证。3. 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书立的应税凭证。4.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书立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5. 无息或者贴息借款合同、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提供优惠贷款书立的借款合同。6. 财产所有权人将财产赠与政府、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慈善组织书立的产权转移书据。7. 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或者卫生材料书立的买卖合同。8. 个人与电子商务经营者订立的电子订单。
企业该如何通过财务筹划减免或降低印花税?
1. 根据不同项目印花税率差异进行财务筹划
纳税人在签署《租赁合同》和《购销合同》时,涉及到不同项目的印花税率纳税不同。
不同项目的印花税率,在签订合同要尽量按每个项目签订,即将一系列行为合同分拆。不然就会造成多交印花税的情况。
由于《租赁合同》和《购销合同》适用不同的印花税率,《购销合同》的印花税率要远小于《租赁合同》印花税率。因此,将一个合同分别签订为两个不同税率的合同,就可以实现省税的效果。
2. 不明确合同总金额的财务筹划
在实操中,出现经济合同的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无法最终确定合同金额的情况。若无法确定合同金额,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就无法计算出总印花税。
国税25号文件对此进行了明确,即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照实际的金额计税,补贴印花。这样的规定,便给纳税人进行财务筹划腾出了空间。
3. 利用“核定征收”做财务筹划
税局确定企业印花税的方法有“查账”、“核定”征收这两种办法,这与企业合同签订率有关。企业合同签订率比较低,低于印花税的核定比率,则选择“查账征收”对企业更为有利;企业合同签订率比较高,高于印花税的核定比率,宜采用“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印花税。对企业更有利于节税。
在企业合同签订率比较高的情况下,尽可能向“核定征收”的标准靠拢,以使企业满足“核定征收”条件,实现“核定征收”的方式缴纳印花税。
科学预估合同金额,避免多缴税
印花税是一种行为税,特定的应税行为一经发生,即产生纳税义务.无论合同是否实际履行,或者实际履行多少,都应按照合同签订的金额缴纳印花税。
如果企业没有合理的预估订立合同的金额,导致订立合同金额过大,就容易多缴印花税.所以,企业开展印花税税收筹划,便可以采取先按照最低执行金额签订合同,后续签订补充协议合同明确剩余经济合同金额的方式来进行。
4. 通过拆分合同进行财务筹划
分别按印花税不同税率征收对于印花税来说,不同的印花税应税项目对应的适用税率不同。
如既有适用万分之五税率的“货物运输合同”税目,也有适用万分之三税率的“购销合同”税目,且合同中有些签订项目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未分别记载合同金额所缴纳的印花税就比拆分合同后分别缴纳印花税的金额高.所以,针对于适用税率不同的印花税应税项目来说,最好拆分合同分别交税。
以上是对印花税可采取的财务筹划,对于在经营期间存在该方面财务筹划诉求的企业来说,可以将以上方法用于平常的业务之中。不仅印花税可以进行财务筹划,员工社保、老板安全从公司拿钱、其他税种等都是可以进行筹划的,欢迎大家走进我们的线下课堂学习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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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案例:我们公司与非金融企业签订了贷款协议,请问我司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图1
回答:不需要。
根据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权利、许可证照以及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其中,借款合同包含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综上所述,贵公司该贷款协议是和非金融企业签订的,而并不是与银行或者其他金融组织签订的借款合同,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参考来源:《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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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遍buff...
图3
最近一段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以下简称“印花税法”)正式施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事项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以下简称“22号公告”)等配套文件相继发布,受到金融行业财税人员关注。笔者梳理发现,印花税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发布后,银行和保险企业关切问题得到有效回应。
银行境外分行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是否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立法前,在中国境外书立的规定范围内的合同凭证,以是否受到中国法律保护来确定是否应缴纳印花税。相关合同中有境外参与方如何进行纳税处理,在征管层面一直没有明确规定。
对于银行来讲,其国际业务中部分涉及到境外分支机构与境内客户的直接信贷类服务,可能涉及到印花税纳税问题。22号公告对动产、不动产、股权、服务和商标专用权等各项权利分别明确了应税凭证的认定标准,且基本原则与增值税认定“境内”应税行为的方式趋同。根据22号公告规定,境外分行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如果标的为服务,因其接受方在境内,属于在中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
同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以下简称“14号公告”)对印花税缴纳方式进行了明确: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有代理人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的境内代理人应当按规定扣缴印花税,向境内代理人机构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解缴税款。
纳税人为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纳税人应当自行申报缴纳印花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方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涉及不动产产权转移的,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基于此,笔者建议银行全面梳理境外分支机构需要缴纳印花税的跨境业务,并关注后续具体征管政策,尽快建立自行纳税申报或代扣代缴印花税的具体工作方案。
符合条件的外国银行境内分行的营业账簿,是否缴纳印花税?
一般来说,外国银行的境内分行营业账簿中,不设置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账户,境外总机构拨付给境内分行的资金大多体现在“营运资金”账户中。2002年,国家税务总局曾发布《关于外国银行分行营运资金缴纳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104号)明确,外国银行分行记载由其境外总行拨付的“营运资金”账簿,应按核拨的账面资金数额计税贴花。
印花税法明确,应税营业账簿的印花税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同时,14号公告附件2明确,国税函〔2002〕104号文件全文废止。因此,不设置实收资本(股本)和资本公积账户的外国银行境内分行,不需要缴纳营业账簿印花税。
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
在印花税立法前,银行为客户提供委托贷款服务所签订的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并不明确。22号公告第一条第二款明确,采用委托贷款方式书立的借款合同纳税人,为受托人和借款人,不包括委托人。也就是说,银行作为受托人对委托贷款合同负有印花税纳税义务,消除了征管层面的争议。
对此,笔者建议银行,应尽快就该问题建立合规纳税的管理方案和工作流程。例如,银行应全面梳理委托贷款业务,并在财税管理系统中设置相应参数,确保每个委托贷款合同都按规定缴纳印花税,不发生遗漏情况。
再保险合同和财产险理赔端拍卖,是否缴纳印花税?
在印花税立法前,财产保险再保险合同是否缴纳印花税一直不太明确。印花税法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明确,财产保险合同的税率为保险费的千分之一,同时明确“不包括再保险合同”。也就是说,再保险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笔者建议财产保险公司,应调整印花税计税的取数逻辑,避免出现再保险合同继续缴纳印花税的情况。
22号公告第一条第三款明确,按买卖合同或者产权转移书据税目缴纳印花税的拍卖成交确认书纳税人,为拍卖标的的产权人和买受人,不包括拍卖人。财产险公司理赔端涉及拍卖的情况较多,应按照这一规定,缴纳相应合同及产权转移书据的印花税。
以物抵债的相关司法文书,是否缴纳印花税?
对于银行和资管行业来讲,普遍存在通过司法途径形成以物抵债的情况,金融机构作为债权人很可能不会或无法与债务人签订抵债协议,且抵债资产大多涉及房产等产权转移。在印花税立法前,对于已生效的司法文书进行的产权转移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一直存在争议。
22号公告明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仲裁机构的仲裁文书,监察机关的监察文书等司法文书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据此,金融机构取得以物抵债的相关司法文书,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联合业务中,各参与企业如何计税?
实务中,金融行业的一些联合业务,在应税凭证中不会列明各自涉及的金额。例如,银行和消费金融公司共同向客户发放联合贷款,贷款合同中不会明确双方各自提供的贷款本金金额;再如,在保险公司的联保共保业务中,保险公司共同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在部分保险合同中不会明确各方承担的保险份额。在印花税立法前,对于同一应税凭证涉及两个或以上纳税人的情况,若凭证中并未列明各自涉及的金额,各方如何缴纳印花税并不明确。
对此,22号公告明确,同一应税合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中涉及两方以上纳税人,且未列明纳税人各自涉及金额的,以纳税人平均分摊的应税凭证所列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确定计税依据。
编辑:沐林财讯
1. 商业票据贴现
企业向银行办理商业承兑汇票等商业票据贴现,从银行取得资金,但贴现业务并非是向银行借款,在贴现过程中不涉及印花税。
票据贴现业务是指持票人在票据尚未到期的情况下,为提前获得现金,将票据所有权转移给银行,银行将票据到期值扣除贴现利息后的余额支付给持票人的业务。
2. 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凭证
集团内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公司之间,总、分公司之间,以及内部物资、外贸等部门之间使用的调拨单(或卡、书、表等),若只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的,根据国税函〔2009〕9号、国税发 [1991]155 号、国税函 [1997]505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至于什么情况才是“内部执行计划使用,不用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可参照国税函[2006]749号文的解释:安利公司的生产基地(广州总部)向其各地专卖店铺调拨产品的供货环节,由于没有发生购销业务,不予征收印花税。
3. 实际结算金额超过合同金额不需补贴花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印花税的征税对象是合同,征税依据是合同所载金额,而不是根据实际业务的交易金额。如果已按规定贴花的合同在履行后,实际结算金额和合同所载金额不一致,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不再补贴花,也不退税。
4. 培训合同
企业签订的各类培训合同,只有属于技术培训合同的,才需要按照“技术合同”贴花,其他的培训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不需贴花。
哪些属于技术培训合同?根据(89)国税地字第034号文规定,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所订立的技术合同。
对各种职业培训、文化学习、职工业余教育等订立的合同,不属于技术培训合同,不贴印花。
5. 企业改制
根据财税[2003]183号文规定,企业因改制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免予贴花。企业改制之前签订但尚未履行完的各类印花税应税合同,若改制后只需变更执行主体,其余条款没有变动,则之前已贴花的不再重新贴花。
前面聊过了增值税和发票,这次聊聊企业所得税。要了解企业所得税,就要看整个经营过程,而不能单纯只看企业所得税。还是以锤子业务为例,看看王总的企业所得税。
王总是一个做锤子生意的老板。他做的是锤子的买卖,但不是一锤子的买卖。这个锤子,指的是一切的有形的13%增值税率的商品。
收入和成本
王总从外面买来锤子,一个锤子5元;转手卖给高总,一个锤子10元。
这10元是王总的收入吗?准确说并不是他的收入,或者说他卖一个锤子的收入不是10元。为什么?因为这10元里包含着增值税,增值税是他收来暂时保管,月底要上交给国家的。
10元里把增值税去掉,10÷1.13=8.85元,才是他的收入。
有收入,就要对应的有成本。王总进货价是5元/个,这5元是他的成本价吗?也不是。王总付出去的这5元也是含税价,里面也包含着增值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商品价格之外的税,5÷1.13=4.42元,这是他的商品成本。
增值税是由最终使用锤子的消费者承担的,买卖锤子的商家只是把全部的增值税在自己这个环节上收一下、上交一下,属于替国家义务办事。
为了说明为什么收入、成本里要把增值税剔除掉,举个例子,比如这个锤子:
王总5元买进,交了0.58元增值税(进项税)+4.42元价款给厂家;
王总10元卖给高总,收到1.15元增值税(销项税)+8.85元价款;这1.15元既是王总的销项税,也是高总的进项税;
高总20元卖给李总,收到2.3元增值税(销项税)+17.7元价款。
李总把锤子吃了,麻辣锤子。李总喜欢吃锤子。这一吃,李总就是最终用户,锤子不再流转,这2.3元增值税由李总承担。
倒过来看,李总2.3元增值税给到高总,高总用这2.3元减去自己已经给过王总的1.15元,上交1.15元——收2.3元,支2.3元,他自己没出增值税;
王总收到高总的1.15元增值税,减去自己已经给过锤子厂的0.58元增值税,上交0.57元。收1.15元,支1.15元,自己没出增值税;
锤子厂收到王总的0.58元,再减去自己买材料时交过的增值税,上交余额。这之前的环节就不再追溯了,一个道理。这里就认为锤子厂生了锤子,锤子在锤子厂手里从无到有、从0元到5元,最初的0.58元增值税挂在锤子厂头上。
各家都是代收代缴,增值税由最终用户李总承担。击鼓传花,花落谁家,增值税就是谁给。
所以,你收到的货款里面、你的应收账款里面,都是含着增值税的,增值税不是你的收入,要探讨企业所得税,先把增值税剔除掉,再看收入-成本-费用-税前利润-企业所得税-税后利润,这个过程。
快过年了,李总打算在春节期间吃掉1000个锤子,向高总采购,高总进而向王总采购。我们从王总的角度,看这个过程。
王总买进1000个锤子,单价5元,付款5000元,成本=5000÷1.13=4424.78元
王总卖掉1000个锤子给高总,单价10元,收款10000元,收入=10000÷1.13=8849.55元
假设王总这个月就这一笔生意吧,方便举例分析。不要担心,后面生意会越来越好的,因为李总全家都吃锤子,锤量很大。
那么王总这个月收入8849.55-成本4424.78=4424.77,这是他的毛利。
费用
有一项支出要特别说明了。增值税附加。虽然增值税是代收代缴,不用自己承担,但增值税附加(城建税7%、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河道管理1%等,上海为例,各地略有差异)需要自己承担,各项总价起来,按应交增值税额的13%计算,注意是应交增值税额,的13%,需要自己承担。为什么?税收法定,强制义务,没得商量。军队在保卫国家,警察在维护治安,税务局也安排了美女坐在柜台给你看,这些都是要花钱的。
本月应交增值税=10000÷1.13×0.13-5000÷1.13×0.13=(10000-5000)÷1.13×0.13=575.22元,增值税附加=575.22×13%=74.78元;
王总为了卖锤子,请高总吃饭花了500元;
车子加油200元;
水电费100元;
好了,创业期初,不敢再花钱了,就先花这么多吧。
收入8849.55-成本4424.78=4424.77元毛利
4424.77元毛利-费用(74.78+500+200+100)=3550元税前利润。这个“税”就是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税率25%(有各种优惠税率,下次再说,这里只讲道理,先按25%计算)。
应交企业所得税=3550*25%=887.5元
3550的税前利润,减掉887.5元的企业所得税,剩下2662.5元,就是王总的净利润了。辛苦一个月,剩下这点钱。没事,李总爱吃锤子。再说这中间是可以筹划的嘛。
大致就是这么个过程。等到要计算缴纳所得税的时候,已经是财务核算、经营管理的一个结果了,所以要研究所得税,就要从之前的步骤里去研究。好比,等到锤子已经进了李总的嘴里,只剩一点锤子把露在外面,你想要拔出来,多半是拔不出来了。你得在他准备要吃的时候就想办法让他少吃点进去。企业所得税与之前的每个环节都相关。
这个卖锤子的过程,只是企业经营的一个大致框架,实际每个环节都还有许多分支内容,总体上看,首先是有收入,减掉成本(也就是为了取得商品而直接发生的支出),再减掉过程中的各种费用,得到税前利润,再减掉所得税,得到税后利润。收入、成本、费用这三个要素,就是影响企业所得税的源头。
企业经营是做加法,业务要越做越大嘛。所得税核算是一个做减法的过程,收入-成本-费用,剩下的利润再拿来计算企业所得税。在成本、费用里面呢,又牵扯到资产折旧、费用核算等等的细节,比如你买的车和电脑,打印纸,你发给员工的过节福利,你吃饭打车的发票,还有印花税之类,还有借款、财务费用、利息抵税等,后面慢慢拆开了说。
当然,亏损的企业是不用交企业所得税的,而且亏损额还可以留到以后年度继续抵税。
国家也是鼓励我们创业的,所得税也给了各种优惠,比如小微企业20%的税率,应纳税所得额100万以下、300万以下的阶梯税率,可以拿到5%、10%的所得税税率,这都是很好的政策,抡起锤子加油干吧!
境内纳税人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法第一条,如果应税凭证是在中国境外书立,在中国境内使用的,相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印花税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22号),跨境业务交纳印花税有4种情形:(1)境外书立应税凭证标的为不动产,不动产位于我国境内。(2)应税标的为股权,该股权为中国居民股权。(3)标的为动产或者商标使用权、著作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且其销售方或购买方在境内。(4)境外书立的应税凭证标的为服务,且其提供方或者接受当在境内,纳税人按此缴纳印花税。
境外纳税人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1)交纳印花税的情形同境内纳税人,印花税的交纳是书立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2)境外纳税人申报的特殊性。境外纳税人需要根据是否存在境内代理人分别确定,境内纳税人在境内有代理,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向代理人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如果境内无代理人,则自行申报印花税,可以向资产交付地、境内服务提供方或者接受当所在地(居住地)、书立应税凭证境内书立人所在地(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3)合同等应税凭证金额为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的,应当按照凭证书立当时的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合人民币确定计税依 据
境外境内纳税时间的确定
实行按季、按年计征的,纳税人应当自季度、年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缴纳税款。按次计征,纳税人应当自纳税义乌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缴纳税款。
商业印花税怎么算?商业企业主要缴纳的印花税税目是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计征总额”为购销金额。印花税—购销合同实行核定征收办法纳税的商业企业,根据扬地税发[2004]97号文件规定:按商品销售收入乘以核定比例40%确定“计征总额”。
商贸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缴纳?
《关于印发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地税特字[1997]1号)第三条规定,对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企业或商品流通企业,凡按照规定设置帐薄进行核算,并能如实提供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应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发给其“印花税自行汇缴许可证”,实行由纳税人按购销合同标的金额,自行汇总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办法;凡不按规定设置帐薄或虽设置帐薄,但帐目混乱,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且不能如实提供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发给其“印花税核定汇缴通知书”,实行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纳税人购销金额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办法。
第四条规定,对实行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标准核定计税依据: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企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50-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可按销售收入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企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行情况,对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可按销售收入20-5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3)对年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型商业企业,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按照其采购金额40%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在这里相信有许多想要学习会计的同学,大家可以关注小编头条号,私信【学习】即可领取一整套系统的会计学习资料!还可以免费试学课程15天!
在之前的印花税条例中,对于印花税的纳税地点一直没有明确规定,导致施工企业无法确知是在施工地交印花税还是在机构所在地交印花税,部分施工企业甚至出现了既被要求在施工地交税,又被机构所在地征收印花税的情况。
2023年7月1日实施的《印花税法》明确规定“纳税人为单位的,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纳税人为个人的,应当向应税凭证书立地或者纳税人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印花税。”
因此,自2023年7月1日起,单位签订的建筑施工合同,应当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印花税。
问题描述
我公司之前按照一般企业缴纳了印花税,现在知道合伙企业可以不缴纳,拟申请退回,请问老师有相关的政策或法规条文吗?
专家回复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出资额,在工商登记时不作为注册资本,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不在“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因此,对合伙人的出资额无需缴纳印花税。
多缴的印花税可否退抵,需根据具体缴纳方式确定。
凡自行购买印花税票并贴花划销的,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凡多贴印花税票者,不得申请退税或者抵用。
采用其它缴税方式的,确系因计算错误等原因多缴税款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的相关规定,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申请退税。
大家好,我是小贝壳。很多同学在备考cpa的时候,时间都比较紧张,有时候会发现自己似乎已经脱离了外界。我们很多作为企业会计的同学,各种政策的变化都会对工作产生影响,如果不及时更新信息,可能会造成工作失误。
所以今天小贝壳就为大家带来了本周重要新闻的快报,只需要简单3分钟,你就能了解发生了哪些重要变化。在新闻最后,还附有一句话总结,帮助你不费脑了解一周动态!来看看本周有什么重要政策调整吧!
1
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
在企业工作的同学们注意了,7月22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实施25年的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终于正式“谢幕”。
原计划于2023年年底才取消的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现在提前五个多月全面取消了。中国人民银行19日对外宣布,将于7月22日全面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较此前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的时间提前五个多月。取消许可后,人民银行将强化企业账户事中事后监管,推进跨部门信息共享,优化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助力改善营商环境。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会产生哪些变化呢?
在取消之前,企业开立基本存款账户和临时存款账户,需要经过商业银行审核和人民银行许可两个环节。
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只需在银行一端即可完成开户全部事宜,开户环节、开户时间将大幅压缩。企业在银行账户开立后便可办理收付款业务,资金周转效率将大幅提升,有助于提高企业开办整体效率。
同时,企业银行账户许可的取消,与之而来的是账户监管的进一步收紧。比如私户转账就一定要注意了,今后如果还用私户打擦边球,将面临着极高的风险性。
在账户许可取消之后,人民银行的工作重点会转到账户的事中和事后的监测上,央行分支行也会加强对辖内商业银行账户风险的管控,包括现场检查、非现场检查等其他监管措施。
举例来说,以前办事拿着材料到网点,网点只能根据企业提供的纸质材料来判断真假,现在通过接入联网系统,可以核查到开户人身份信息,如果认为客户身份可疑,银行会进行上门审核。
监管收紧以后,势必审核会严格很多,千万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小贝壳总结:
今后企业开户可以少一道程序,
更加便捷和快速,
但同时,监管也将更加严格。
2
自然人、企业
均可为土地抵押权人
自然资源部22日召开新闻发布会表示,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的《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是我国首个专门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的重要文件,提出了建立产权明晰、市场定价、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监管有效的土地二级市场,搭建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交易平台。
当前,我国形成的是以政府供应为主的土地一级市场和市场化的土地二级市场。在城市,国家拥有土地所有权,但是使用权可以转让、出租和抵押。相较而言,目前土地二级市场发展相对滞后。
《指导意见》明确了土地的转让形式,将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行为都视为土地转让,实施统一监管。通过优化转让的交易规则、完善土地分割或者合并转让政策,实行差别化税费等改革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存量土地进入市场盘活。
针对划拨土地出租长期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指导意见》进行了规范,简化了审批方式。在土地抵押方面,明确自然人、企业均可以作为抵押权人。支持在养老、教育等社会领域投资的企业,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抵押融资。
小贝壳总结:
新规明确了土地二级市场条例,
自然人、企业均可为土地抵押权人。
3
这些行业免征印花税
日前,财政部发布通知,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免征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具体规定如下:
为支持国家商品储备业务发展,现将部分商品储备政策性业务(以下简称商品储备业务)税收政策公告如下:
一、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资金账簿免征印花税;对其承担商品储备业务过程中书立的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对合同其他各方当事人应缴纳的印花税照章征收。
二、对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自用的承担商品储备业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三、本公告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
四、承担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包括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直属库,以及华商储备商品管理中心有限公司及其管理的国家储备糖库、国家储备肉库。承担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明确或者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五、企业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房产原值、承担商品储备业务情况、储备库建设规划等资料留存备查。
六、本公告执行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2023年1月1日以后已缴上述应予免税的款项,从企业应纳的相应税款中抵扣或者予以退税。
相信很多同学可能有些看晕了,那么免除印花税的是哪些行业呢?
公告所称商品储备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是指接受县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5种商品储备任务,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者补贴的商品储备企业。简单来说,就是替政府储备特定商品物资的企业。如果符合条件,即可免税及退税。
小贝壳总结:
受政府委托储备商品的商品储备企业,
新规后可以免征印花税。
7月快要结束,8月以后,又会有大批政策变动正在路上。作为财会人的我们,一定要及时了解最新政策法规,以免在不知情情况下踩坑!
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一季度已经过去了,还有三个季度的时间,很多企业一季度都是规划一年的业务,今年也是三年疫情结束的第一年,百业待兴,很多新的政策在四月也才明朗,那么今年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呢?
1. 首先在一月九日,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月度10万,季度30万普票免增值税。
2.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内企业所得税按照5%征收。
3.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内减半征收。
4. 印花税将按照季度申报。
5. 残保金的优惠政策继续延期,至2027年底
6. 研发技术费用按照100%加计扣除。
2023年主要的优惠政策就是这些了,这些政策已经了涵盖了很多的企业公司,小微企业的定义是资产总额在5000万内,年应纳税所得额是300万内,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所以很多企业都属于小微企业,目前针对有限公司在税收洼地园区内还可以享受到返税退税优惠,返还地方留存增值税与所得税60%-85%,当月纳税,次月退税。
个体工商户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企业类型,数量庞大,体量小,纳税少,优惠多,今年还可以申请到核定征收,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0.5%-1%,增值税减按1%,综合税负在2%-3%,一年可开500万内。税负相当低,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的一些无票支出,无票采购等难题。该文转自《税了吧》,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商业印花税怎么算?商业企业主要缴纳的印花税税目是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缴纳,“计征总额”为购销金额。印花税—购销合同实行核定征收办法纳税的商业企业,根据扬地税发[2004]97号文件规定:按商品销售收入乘以核定比例40%确定“计征总额”。
商贸企业购销合同印花税如何缴纳?
《关于印发购销合同类印花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晋地税特字[1997]1号)第三条规定,对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企业或商品流通企业,凡按照规定设置帐薄进行核算,并能如实提供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应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准,发给其“印花税自行汇缴许可证”,实行由纳税人按购销合同标的金额,自行汇总计算缴纳印花税的办法;凡不按规定设置帐薄或虽设置帐薄,但帐目混乱,收入、费用凭证残缺不全,且不能如实提供购销合同及合同性凭证的,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核实,发给其“印花税核定汇缴通知书”,实行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按纳税人购销金额一定比例核定征收印花税的办法。
第四条规定,对实行核定征收购销合同印花税的纳税人,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应依照《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标准核定计税依据:
(1)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工业生产企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际情况,对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50-8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可按销售收入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2)从事货物购进和销售的商品流通企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根据实行情况,对采购环节应征的印花税,按采购金额60-9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对销售环节应征的印花税,可按销售收入20-50%的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3)对年销售额在10万元以下的小型商业企业,经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审查核实后,可按照其采购金额40%比例核定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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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个人独资企业是一种常见的公司类型,是由一个自然人出资成立的,承担着无限的盈利与亏损的经济责任,比较常见的就是一些工作室,服务中心,贸易中心等等,从规模上来讲可以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个独企业,那么它们有什么不同呢?又需要缴纳哪些税种呢?
个人独资企业因为是个人出资成立的,所以是没有企业所得税的,只有增值税与个人经营所得税,以及增值税附加费。
个人独资企业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与一般纳税人,今年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恢复为3%,一般纳税人根据行业可以分为 6%,9%,11%,13%几档,增值税不管在哪里都是需要足额实缴纳税的。
查证征收;个人经营所得税的税率是5%-35%,但是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的小规模纳税人有一些地方的有些行业是可以申请核定征收所得税的,核定征收的个税税率通常在0.5%-2%左右,这是什么概念呢?开取100万的发票,那么个税仅需要缴纳5000元-2万元就完税了,这就是核定征收的魅力。
增值税附加属于小税种了,主要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 、 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费附加等综合税率是增值税的12%,目前是减半征收为6%,这个税很少,印花税5/万,这个也比较少,但是还是需要缴纳,。
今年增值税普票是有500万的免征额度,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同时增值税附加也免征了。
个人独资企业不管是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税种都是一样的,只不过核定征收确实能够少交税,核定征收在今年之前很多时候被用于节税,确实能够解决很多问题,今年的核定征收主要还是以个体户为主了,使用效果是一样的,能够达到一样的节税目的。了解更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入驻税收洼地园区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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