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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要先计提吗?印花税是税率里面比较重要的点,那么这个该怎么计算呢?印花税是不分为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是按照购销合同的金额计算的,按照合同价的万分之五计算,具体的请看下文!
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要先计提吗?
印花税和规模无关,是以你的合同、账簿等需要贴花的文书等有关.比如本月有购销合同,就需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五交印花税.
既然是小规模,业务量不会太大,按实交纳就行了.
印花税怎么算?
印花税不分规模
税 目 比例税率 税 目 比例税率
1、财产租赁合同 1‰ 5、货物运输合同 0.5‰
2、仓储保管合同 1‰ 6、产权转移书据 0.5‰
3、加工承揽合同 0.5‰ 7、营业帐簿中记载资金的帐簿 0.5‰
4、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0.5‰ 8、购销合同 0.3‰
税 目 比例税率 税 目 定额税率
9、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0.3‰ 1、权利许可证照 五元
10、技术合同 0.3‰ 2、营业帐簿中的其他帐簿 五元
11、借款合同 0.05‰
12、财产保险合同 0.1‰
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要先计提吗?印花税如何缴纳?按照合同的万分之五计算,更多相关资讯,敬请关注会计学堂的更新!
注意点一
不仅仅是房屋租赁合同,包括机械设备、车辆等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的印花税都是按照千分之一缴纳。
注意点二
房屋租赁合同一经签订,印花税即要缴纳,比如我签订了20年的房租合同,每年租金500万元,合同总金额1亿元,则应一次性缴纳印花税=10万元。
注意点三
印花税一旦缴纳不得因为合同中止而退税,因此印花税属于一次性的,不存在反悔的情况。
注意点四
物业管理费不需要缴纳印花税,因此签订房租合同的时候,一定要区分开来,比如:房租500万元,物业费100万元,合计600万元,这样就只是针对500万元的房租合同缴纳千分之一的印花税。
注意点五
对于个人出租房屋是否缴纳印花税问题,需要区分住房还是商铺?个人出租住房免征印花税,个人出租商铺写字楼等,是要征印花税的。
注意点六
对于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没有约定租赁期限,只是规定了日租金是多少的,这类合同不需要按照千分之一缴纳印花税,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注意点七
合同印花税属于双向税、行为税,一经签订,双方都要缴纳印花税。
注意点八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有减半征收的优惠,一般纳税人不存在减半优惠。
参考政策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
1.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产权转移书据;
3.营业账簿;
4.权利、许可证照;
5.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条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即印花税的缴纳采取正列举的方式,只有在税目税率表范围之内的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否则不属于印花税的征收范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船舶、飞机、机动车辆、机械、器具、设备等,按租赁金额千分之一贴花,税额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贴花。
4、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纳税人在订立、领受应税凭证时贴花。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5、《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国税地字〔1988〕25号)4.有些技术合同、租赁合同等,在签订时不能计算金额的,如何贴花?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如技术转让合同中的转让收入,是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收取或是按实现利润分成的;财产租赁合同,只是法规了月(天)租金标准而却无租赁期限的。对这类合同,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6、《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周六早,大家的闹钟是否准时响了呢。今天也是元气满满的一天,小望这就来给大家分享干货啦:企业贷款是不是免印花税,还需要申报吗?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 号)第二条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借款合同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应纳税凭证应 当于书立或者领受时贴花。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如果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的标准,且是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是免征印花税的。即使没有产生相应的税款,也是要按期申报的。
经常有人问:小规模、一般纳税人和小微企业到底有啥区别?小微企业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小微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今天博宇会计的小博就跟大家详细说说小微企业这方面的内容。
图源:头条号
一、小微企业和小规模、一般纳税人,有啥区别?
我们先来看,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区别。
小博认为,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主要的区别是两个点:第一个,是一个营业额的区别。税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连续累计12个月的营业额,如果超过了500万,就要强制升一般纳税人。
第二个,区别主要是增值税税率的一个区别。小规模纳税人在2023年适用的增值税税率是1%。一般纳税人根据不同的行业,增值税税率分为四个档,分别是13%,9%,6%,0%。
然后,我们再来看一下小微企业。
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符合小微企业的认定呢?我们把它定义为335原则:
第一,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能超过300万。
第二,从业人数不能超过300人。
第三,它的资产总额不能超过5000万。
必须要同时满足这三个条件,才能够符合这个小微企业的认定。
总结一下,不管你是小规模纳税人还是一般纳税人,只要你能够同时的满足这三项条件,你就可以符合小微企业的定义,而且能够享受到跟小微企业有关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图源:头条号
二、100万以下改按5%了?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重要提醒,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部分,实际税负率2.5%优惠,已经于2023年年底到期。那么,2023年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是多少?
据部分地方税务局的申报系统弹出的最新提示,2023年开始,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部分,按5%实际税率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也就是税负率实际5%。
一句话概括,2023年企业所得税税率有变化,利润100万以下恢复到5%,100万至300万部分不变,还是5%! 也就是,利润300万以下统统5%, 意味着2.5%时代结束。
对此,有很多人说,2023年,甚至2023-2024年期间,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300万部分,可能会统一按实际税负率5%执行。
不过,由于尚没有正式文件出台,所以上述系统提示的内容,也只能作为一个参考,不能作为最终的政策依据。2023年,100万以下到底会不会按5%执行,仍需等待正式文件出台。
但是无论新政策会怎样,有一点应该可以肯定: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100万部分实际税负率,不会高于100-300万之间的实际税负率,也就是不会超过5%。小博认为,部分税务局提示的5%实际税负率,将是大概率事件。
图源:头条号
三、2023年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2.5%);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财税〔2019〕1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3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二)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增值税上的小微企业指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季度销售额3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一般纳税人:
自2023年4月1日起,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退税条件按照本公告第三条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留抵退税政策里的小微企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金融业企业划型标准规定》(银发〔2015〕309号)中的营业收入指标、资产总额指标确定。
对于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银发〔2015〕309号文件所列行业以外的纳税人,以及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所列行业但未采用营业收入指标或资产总额指标划型确定的纳税人,微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100万元以下(不含100万元);小型企业标准为增值税销售额(年)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
政策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
(三)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自2023年2月1日起,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优惠对象是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的缴纳义务人,享受对象可以是一般纳税人。
政策依据:财税〔2016〕12号
(四)六税两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六税两费里小微企业指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优惠对象包括小规模纳税人(含个独、合伙、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中的个体工商户和小型微利企业,但不包括一般纳税人中的个独、合伙企业。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 10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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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是流程,财税是结果,税收问题千千万,《税了吧》帮你找答案。2023年一季度已经过去了,还有三个季度的时间,很多企业一季度都是规划一年的业务,今年也是三年疫情结束的第一年,百业待兴,很多新的政策在四月也才明朗,那么今年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扶持呢?
1. 首先在一月九日,针对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由3%减按1%征收,月度10万,季度30万普票免增值税。
2. 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内企业所得税按照5%征收。
3. 个体工商户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内减半征收。
4. 印花税将按照季度申报。
5. 残保金的优惠政策继续延期,至2027年底
6. 研发技术费用按照100%加计扣除。
2023年主要的优惠政策就是这些了,这些政策已经了涵盖了很多的企业公司,小微企业的定义是资产总额在5000万内,年应纳税所得额是300万内,从业人员不超过300人,所以很多企业都属于小微企业,目前针对有限公司在税收洼地园区内还可以享受到返税退税优惠,返还地方留存增值税与所得税60%-85%,当月纳税,次月退税。
个体工商户是我们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企业类型,数量庞大,体量小,纳税少,优惠多,今年还可以申请到核定征收,核定个人经营所得税0.5%-1%,增值税减按1%,综合税负在2%-3%,一年可开500万内。税负相当低,可以很好的解决企业的一些无票支出,无票采购等难题。该文转自《税了吧》,了解更多税收优惠政策请移步关注《税了吧》
由于这几年疫情的反复,各地政府相应对小微企业也出台了税收优惠政策,帮助扶持小微企业人渡过难关。
一、企业所得税对于小微企业
①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至300万元的部分,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照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增值税对于小微企业
①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低于15万的对其增值税进行免征;
②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由3%减按1%进行征收的税收优惠政策2023年还在继续延续;
③生产性服务业的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三、个人所得税继续享受个人全年的一次性奖金采用单独计税政策;经营所得低于100万元的个体户可享受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四、印花税对于小微企业
①小规模纳税人印花税可享受最高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
②小微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对其印花税进行免征。
五、五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对于小微企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资源税,各税种可以享受最高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
六、两费对于小微企业的地方教育附加以及教育费附加,可以享受:
①最高减征50%的税收优惠政策;
②季销售额低于30万元或者月度低于10万元,两费可享免征政策。
七、文化事业建设费对于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低于2万元或者季度低于6万元的广告业单位,以及未达到起征点的娱乐服务企业,均对其文化事业建设费进行免征。
八、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对于在职员工低于30人(含)的小微企业,可享残保金免征政策。
这是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当然银行也对小微企业出了扶持政策,希望小微企业都能够度过难关。
好消息!好消息!
“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扩围啦!
政策内容有哪些?
具体该如何申报?
快来学习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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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制作团队
监制 | 国家税务总局珠海市税务局
图文编发 | 珠税融媒
稿件来源 | 广东税务
甲企业为微型企业,2023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与某商场签订一份购销合同,金额300万元;与金融机构签订一份借款合同,金额100万元。该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1.0分)
a900元b450元c950元d475元
参考答案:b
试题解析: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第二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三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该企业应纳印花税=300×10000×0.3‰×50%=450(元)
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印花税申报操作指引
这个优惠情况下,企业产生的印花税又该如何申报呢?下面是广东税务局的操作界面,不清楚的财务人员可以往下面看看详细的申报印花税的步骤和图解流程演示!一共有9个步骤!申报印花税只需要9步就可以了!
印花税申报操作案例
1、第一步:首先登录
2、第二步:点击税费申报及缴纳,详细操作如下图所示
3、第3步:点击左侧的“其他申报”选项,然后选择“财产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选项”,点击填写申报表即可。
4、第四步:填写纳税期限、税款所属期
5、第五步:新增税源采集
6、第六步:跳转申报界面
7、第七步:选择适用的优惠
8、第八步:系统自动选择,然后点击确定
9、最后一步,提交后自动显示申报成功
上述就是印花税的申报全部流程了,不清楚的按照上面的9个步骤进行操作!
财政部门口 中新经纬 董湘依摄
中新经纬客户端11月6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6日消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根据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此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还公布了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据通知,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财政部称,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将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应将相关免税证明材料留存备查,单独核算符合免税条件的小额贷款利息收入,按现行规定向主管税务机构办理 纳税申报;未单独核算的,不得免征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7〕44号)第一条相应废止。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本通知所称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是指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其中,资产总额和从业人员指标均以贷款发放时的实际状态确定;营业收入指标以贷款发放前12个自然月的累计数确定,不满12个自然月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
营业收入(年)=企业实际存续期间营业收入/企业实际存续月数×12
本通知所称小额贷款,是指单户授信小于100万元(含本数)的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贷款;没有授信额度的,是指单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余额在100万元(含本数)以下的贷款。(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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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0号),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3号),下面,小编就给大家简单介绍一下此项减免政策。
内容
一、“六税两费”包括哪些税费?
“六税两费”包括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二、减免政策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此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范围由此前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三、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本公告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以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结果为准。
四、新设立企业如何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五、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已享受减免的需要更正申报吗?
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
六、企业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转为一般纳税人,如何适用减免政策?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规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自一般纳税人生效之日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六税两费”减免政策。
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应当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而未登记,经税务机关通知,逾期仍不办理登记的,自逾期次月起不再按照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上述纳税人如果符合小型微利企业和新设立企业的情形,或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仍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七、已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否叠加享受此项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六税两费”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八、如何办理减免?
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自行申报享受减免优惠,不需额外提交资料。
九、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怎么办?
纳税人符合条件但未及时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的,可依法申请抵减以后纳税期的应纳税费款或者申请退还。
十、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有多长?
此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案例/解析
问:2023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何判断按小型微利企业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答:2023年新设立企业,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的判定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申报期上月末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可按照小型微利企业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新设立企业,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设立时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两项条件的,设立当月依照有关规定按次申报有关“六税两费”时,可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的一般纳税人,自办理汇算清缴的次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按次申报的,自首次办理汇算清缴确定不属于小型微利企业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不得再申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后,按规定申报当月及之前的“六税两费”的,依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确定是否可申报享受减免优惠。
新设立企业按规定办理首次汇算清缴申报前,已按规定申报缴纳“六税两费”的,不再根据首次汇算清缴结果进行更正。
登记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小型微利企业、新设立企业,逾期办理或更正汇算清缴申报的,应当依据逾期办理或更正申报的结果,按照规定的“六税两费”减免税期间申报享受减免优惠,并应当对“六税两费”申报进行相应更正。(中税答疑)
小微企业在国内近些年来发展势头很猛,不少人员对其有所偏好。不少的小微企业人员都会选择去进行一定的合理避税。所以下面我们来为您介绍下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欢迎阅读!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
减免税的三种基本形式
减免税有三种基本形式,分别是: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和税额式减免。
1、税基式减免
税基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基为内容的具体形式,是通过缩小计税依据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具体包括起征点、免征额、项目扣除及跨期结转等。
①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一定数额开始征税的起点,征税对象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不征税,达到起征点的就全部数额征税。
②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征额的部分征税。
③项目扣除则是指在征税对象中扣除一定项目的数额,以其余额作为依据计算税额。
④跨期结转是将以前纳税年度的经营亏损从本纳税年度经营利润中扣除。
2、税率式减免
税率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率为内容的具体形式。通过降低税率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
例如,《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3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税率从16%下调到13%,从10%下调到9%,就属于税率式减免。
3、税额式减免
税额式减免是税收减免的一种以税额为内容的具体形式。是过直接减少税额的方式来实现的税收减免。具体有全部免征、减半征收、核定减征率征收以及另定减征额等。例如:在2023年上半年出台的政策中,公告2023年第4号就属于税额式减免。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号》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很明显,这是对增值税额的直接减免。
03 企业的税收怎么计算
1、营业税=服务业收入*税率为5%(适合有服务业的企业)(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3%(适合小规模纳税人)(月报);
增值税=商品销售收入(不含税)*17%-进货金额(不含税)*17%(适合一般纳税人)(月报);
2、应纳城建税=应纳增值税+营业税*7%(月报);
3、应纳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3%(月报);
4、堤围防护费:营业收入*0.1%(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应纳增值税+营业税*2%((各地征收标准不同,有些地方不征收)(月报);
5、所得税=利润总额*税率为25%(季报);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0%,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6、个人所得税(月报);实行代扣代缴,不管工资薪金是否超过5000元都要实行全员全额申报。应交个人所得税(按个人工资薪金计算交纳的个人应交的税额,以每月收入额减除免税的应个人负担的“五险一金”等项目,再减去允许扣除费用5000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应交个人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7、印花税(月报各地要求不同,或发生时购买);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条例的规定缴纳印花税。
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2021我们就介绍到这里,希望对你有所帮助。多谢阅览!
注意:本文所述内容仅供参考,一切都以钇财税顾问所述为准。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网络
说到小微企业大家都不陌生,但是什么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今天带领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小微企业定义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微企业的主要优惠政策
(一)企业所得税方面
1、财税〔2018〕77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前款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二、本通知第一条所称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2、财税[2017]43号(废止)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将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含5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
上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3、财税[2014]75号
对生物药品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6个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4、财税[2015]106号
对轻工、纺织、机械、汽车等四个领域重点行业的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1月1日后新购进的研发和生产经营共用的仪器、设备,单位价值不超过1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100万元的,可由企业选择缩短折旧年限或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
5、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7号
(1)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无论采取查账征收还是核定征收方式,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月份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须税务机关审核批准。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但年度汇算清缴超过规定标准的,应按规定补缴税款。
(二)增值税方面
1、财税[2017]76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继续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免征增值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2号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三)印花税方面
财税[2017]77号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四)其他方面
1、财税[2016]12号
自2023年2月1日起,对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2、财税[2017]18号
自2023年4月1日起, 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免征范围,由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在职职工总数20人(含)以下小微企业,调整为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调整免征范围后,工商注册登记未满3年、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可在剩余时期内按规定免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未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用人单位所在地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倍(含)的,按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超过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3倍计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的计算口径,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问税有道
如有侵权,请原作者与小编联系。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从2023年12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将金融机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范围由农户扩大到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享受免税的贷款额度上限从单户授信10万元扩大到100万元,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推动缓解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政策落实要留意在其中的五个关键点。
一:贷款利息免税贷款有扩围。
金融企业贷款贷款利息免税目标由农户小额贷款,扩张到对农户、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其个体户的小额贷款。农户就是指长期性(一年之上)定居在城镇(不包括城关镇)行政管理学地区内的居民,还包含长期性定居在城关镇管辖自然村范畴内的居民和户籍没有当地而在当地定居一年之上的居民,国有制大农场的员工。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就是指合乎《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工信部联公司〔2011〕300号)的中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二:小额贷款规范有提高。
小额贷款由原《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税务总局〔2017〕44号)每笔且该农户贷款账户余额总金额在十万元(含本数)下列的贷款,提高到每户授信额度低于一百万元(含本数)的农户、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或个体户贷款;沒有信用额度的,就是指每户贷款合同金额且贷款账户余额在一百万元(含本数)下列的贷款。必须留意的是农户小额贷款贷款利息免税,必须按段测算:2023年1月1日到11月31日期内,只对每笔且该农户贷款账户余额总金额在十万元(含本数)下列的贷款贷款利息增值税免税。自12月1日起,农户小额贷款免税规范才按一百万元实行。
三:结转申请备查簿有转变
金融企业一是务必独立结转,合乎免税标准的小额贷款利息费用,未独立结转的,不可增值税免税;二是材料存留备查簿,按现行标准要求申请办理税务申报,申请时,有关免税证明文件不用申报税务局办理备案,只必须存留备查簿,沒有存留备查簿的,不可增值税免税。
四:税收免税限期有差别
除开农户、中小企业、个体户小额借贷贷款利息增值税免税外,金融企业与中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签署的借款协议还免税合同印花税。但是,要需注意免税特惠限期:贷款利息增值税免税自2023年12月1日到2023年12月31日,合同书免税合同印花税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不论是起止時间或是停止時间,也不同样。
五:中小企业明确有规范
中小企业明确规范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国家工信部联公司[2011] 300号)要求,必须根据公司总资产、从业人数、主营业务收入等指标值明确。因为企业运营的变动性,文档要求,明确贷款公司是不是中小企业,依照贷款派发时公司的具体情况明确:针对“总资产”和“从业者”指标值的,以贷款派发时的具体总数明确;针对“主营业务收入”,以贷款派发前12个整月的累计数明确,不满意12个整月的,依照具体月的主营业务收入换算,换算公式计算:主营业务收入(年)=公司具体续存期内主营业务收入/公司具体续存月数x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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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经国务院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制定了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小微企业现行税费优惠政策有哪些?
一、增值税优惠
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另外,自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
根据上述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的,仍然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六税两费”优惠
对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小规模纳税人和小型微利企业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口径同企业所得税。
四、增值税留抵退税优惠
加大小微企业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并一次性退还小微企业存量留抵税额。
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符合条件的小型企业,可以自2023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五、缓缴税费优惠
制造业小微企业在继续延缓缴纳2023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基础上,延缓缴纳2023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延缓期限届满,纳税人应依法缴纳相应月份或者季度的税费。延缓缴纳的税费包括所属期为2023年10月、11月、12月(按月缴纳)或者2023年第四季度(按季缴纳),即纳税人应当依法于2023年11月、12月及2023年1月申报期内申报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除外)、国内增值税、国内消费税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不包括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时缴纳的税费。制造业小微企业是指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行业门类为制造业,且年销售额2000万元以下(不含2000万元)的企业。
销售额是指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
六、残保金优惠
1、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注意:根据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可知,2023年是享受免征政策的最后一年,2023年是否还享受免征政策以最新政策为准。2、分档征收优惠政策: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1%(含)以上但低于本省(区、市)规定比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50%征收;1%以下的,三年内按应缴费额90%征收。3、用人单位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就业减免残保金;4、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经费困难或者因经营亏损的用人单位可缓缴或减免残保金。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
七、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按季纳税6万元)的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
八、个人所得税优惠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
九、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优惠
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作者:纪宏奎,单位: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十堰所。本文内容仅供一般参考用,均不视为正式的审计、会计、税务或其他建议,我们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内容行事。本号所转载的文章,仅供学术交流之用。文章或资料的原文版权归原作者或原版权人所有,我们尊重版权保护。如有问题请联系我们,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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